佛山一女子试戴戒指趁店员不备扭头就跑,其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

佛山一女子试戴戒指趁店员不备扭头就跑,其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第1张

据澎湃新闻报道,8月11日,广东佛山一家珠宝店内发生一起抢劫案,一名年轻漂亮的女性顾客在店内挑选金饰的时候,趁售货员转身的瞬间,突然带着从店内挑选的金饰夺门而逃。

回过头的售货员迅速追向那名逃跑的女顾客,但因为距离太远未能追上。事情发生后,售货员很快将情况报告给了附近的民警。

民警在接到报案后,迅速出洞赶往了事发现场。在调取了店内以及周边的监控录像后,民警基本确定了女子的大体特征和逃跑路线,很快就将这么抢劫金饰的女子给抓到了。

经过审讯,女子很快坦白了自己的所作所为。该女子表示自己身上没有足够的钱,但由于太喜欢从珠宝店看到的那枚价值三千多元的金戒指,所以才起了抢走金戒指的歪心思。

很显然,女子的举动已经触犯了法律,等待她的也必将是法律的惩罚。那么该女子的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呢?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实施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从而构成的犯罪。

很显然,佛山珠宝店事件中的女子明显是触犯了抢劫罪,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的抢劫罪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管制。如果抢劫数额巨大,会面临三至十年的有期徒刑,更严重的会被判处无期徒刑。

最终,年轻女子会面临什么样的惩罚还需要等待进一步的调查结果。但很显然,这件事告诉我们一个真理,一切胆敢与法律和正义对抗的挑衅者,最终都逃脱不了法律的惩罚,这也就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吧。

桂城的一个珠宝店内,一名女子是在漂亮的戒指,下一秒女子的动作,却让人觉得瞠目结舌。这个女子在试戴戒指的过程中就直接支走了店员,随后因为女子太喜欢这枚戒指,但是这枚戒指的价格有些高,这个女子根本就没有办法考虑花钱自己购买。而是转身就跑,当珠宝店里的店员看到这名女子有了这样的行为,第一时间就想要上前追这个女子。可是由于女子奔跑的速度过快,根本就没追上,随后店员选择了报警,警方就直接通过监控录像查到了这名女子的住址。

当警方去到这名女子的住所时,发现女子所拿走的戒指还依旧佩戴在女子的手上。当民警询问这名年轻女子为什么要偷戒指时,女子说到因为太喜欢证明戒指了,觉得这枚戒指就是为自己量身定制的。但是由于女子身上的钱不够,所以就想着直接拿了这枚戒指立即逃跑,可是这个女子的想法有些过于天真。因为在珠宝店里面偷东西,只要有监控录像,一般在半个小时以内民警就能够将犯罪嫌疑人捉拿归案。

通过监控录像能够看得出来,这名女子的年龄不是特别的大,而且看起来也并不是一个惯犯。念在这名女子是第1次有了如此愚蠢的行为,警方对女子已经实行刑事拘留,正是因为有了这一次刑事拘留能让女子长长记性。能够知道即使自己多么喜欢的东西都必须要花钱购买,而不是直接拿了别人的东西立即逃跑,像这样的行为就像是偷或抢。

作为珠宝店里的员工,在给顾客拿饰品的时候,即使是在转身的一瞬间,尽量的不要把饰品直接放在顾客的手上。而是要把饰品放在店员的手上,这样才能减少珠宝店里面的损失,即使警方能够破案,但并不代表每一次都能有这么幸运。

抢劫罪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发生抢劫案件,应由案发地的公安机关立案处理,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移交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01

七年前,贺虹和楚天启相识相恋,没过多久贺虹便怀孕了。两人欣喜若狂,贺天启提出结婚,贺虹却迟疑了。

那时候的他们都还太年轻,他们的生活捉襟见肘,根本负担不起一个小生命的未来。

贺天启坚定地告诉贺虹,他会解决这一切的。他做了一个决定,只要抢一笔钱,问题自然迎刃而解。

他知道这个计划存在的风险,便没有告诉贺虹。他想如果成功了,他就带着贺虹远走高飞。如果失败了,就当作贺虹的生命里从来没有过他吧。

可是当他回到出租屋,却发现空无一人,贺虹不见了。无论他怎么找,都不见了踪影,贺虹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

七年来,楚天启都没有放弃寻找贺虹。可直到七年后,楚天启在北江开了一家骑行者餐厅,才再次与贺虹重逢,而贺虹已经另嫁他人。

他一眼就认出了小安是他俩的孩子,可是贺虹并不愿意与他相认,他想她是有不得已的原因吧。

从那以后,他一直默默地守护她们母女。他想只要她愿意,只要她需要,他会尽自己所能,付出自己的所有。

这个机会很快来临,有一天他接到了贺虹的订单,要求是由他亲自送。等他赶到贺虹家中,才发现贺虹的丈夫已经死去。

而贺虹看起来极为惊慌无助,她告诉贺天启,是穆伟想对她动手,她害怕穆伟会伤害小安,所以争执时,失手杀害了穆伟。

楚天启对贺虹所说的一切深信不疑,冷静迅速地为贺虹安排好了所有的善后计划。

他让贺虹如常去接小安,然后尽可能地在外面逗留一段时间,过了当晚就去警局报穆伟失踪,而其他事情都由他来解决。

02

第二天,北江分局刑侦支队接到了玖芙珠宝的报案,有一持枪劫匪抢劫了珠宝店,现场只留下一滴血迹。

经过弹道专家江雪的分析,这起劫案与七年前的华畅珠宝抢劫案用的是同一把枪,而从劫匪的作案手法来看,初步断定是同一个人。

从警方的角度来看,起初杜城他们以为,这不过是一起普通的金店抢劫案,但随着一步步调查,抽丝剥茧以后,发现劫案并没有那么简单。

劫案发生后没过多久,贺虹便来到北江分局刑侦支队,报穆伟失踪。

劫案现场提取血迹的DNA和穆伟的DNA是同一个人,警方的目光自然放到了穆伟身上。

虽然穆伟有畏罪潜逃的迹象,但经过调查,警方排除了劫匪是穆伟的嫌疑。

真正的劫匪楚天启之所以再次作案,还特意在现场留下一滴血迹,真正的目的就是为了嫁祸穆伟。

而且楚天启做了两手准备,能够转移警方的视线自然最好,如果不能,他会替贺虹扛下所有罪行。

可惜的是,他以为自己是为爱奋不顾身,事实却是别人金蝉脱壳计划里的,那个无怨无悔的工具人。

而现在的贺虹,跟七年前那个单纯善良的贺虹,长着一模一样的脸,但真的是同一个人吗?

03

警方在确定劫匪不是穆伟以后,通过DNA比对,确定了小安是楚天启的女儿,但令人惊讶的是,贺虹与小安没有血缘关系。

也就是说,这个贺虹虽然长着小安母亲的模样,却根本不是贺虹本人。

紧跟着沈翊看到了七年前的贺虹,在湘南产检时留下的照片。

这个贺虹和二十岁的贺虹相比,除了皮肤有些老化以外,骨相没有任何变化,根本不符合常理。

那么只剩下一种可能,全脸整容。假贺虹是按照,贺虹二十岁的样子做得整容。

那么假贺虹为什么要杀害穆伟呢,其实是因为她发现追杀她的人已经出现,她急切地需要一个完美的金蝉脱壳之计。

楚天启就是这个计划里,最重要的工具人。而警方的监视,某种程度上来说,对她的人身安全反而是种保障。

警方是不是很快发现不对不要紧,要紧的是,她只要利用好这个时间差,在合适的时间,脱离警方和追杀她的人的视线就好。

所以假贺虹杀害穆伟后,立即向楚天启求助,而后续的事情,不需要她多说,楚天启都替她安排好了。

这场大戏由她主导,穆伟的死是开场,她只是向楚天启说了几句不得已的缘由,楚天启便立刻按照她所想,将后续的戏份演完,而她只需要在合适的时间退场。

而这场大戏最终以楚天启被捕,李俊辉牺牲,假贺虹顺利脱身,并特意留给警方一份名单而落幕。

04

那么真正的贺虹去了哪里呢,七年前楚天启去抢劫后,贺虹便被人拐卖,组织成员没过多久便发现了贺虹怀有身孕。

在组织看来,孕妇是卖不出好价钱的,可想而知贺虹将会面临怎样可怕的结局。

而假贺虹就是组织里的核心成员,代员M,原本也是被拐卖的受害者。但为了活命,她选择加入组织。

七年前,她对这样的生活感到无比厌倦,有了想要脱离组织的想法。正好赶上了贺虹这样的情况,心中便有了一个完美的脱身计划。

她私下找到贺虹,提出以贺虹的某样东西做交换,她便保下贺虹肚里的孩子。在一尸两命和保下孩子两者之间,贺虹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保下孩子。

就这样,M悄悄地带走了贺虹,照着贺虹的模样做了整容,然后带走了贺虹的孩子小安,脱离了组织。

然后她就以贺虹的身份抚养小安,找了穆伟结婚,像一个普通人一样生活,相夫教子,隐于城市。

就这样安稳地过了七年,但她还是被组织成员找到,所以才有了这场金蝉脱壳大戏。

楚天启找了贺虹七年,再次重逢后,他一直以为她(M)是不敢认他,却没想到,M是真的不认识他。

而那个他愿意为之铤而走险,为之奋不顾身,深爱着的贺虹,早已经不在了。

浙江省公安厅将于3月30日下午15时在诸暨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案件侦破的具体情况。

尽管已过去了22年,绿洲珠宝行已从原来的中山东路搬到天一广场,但说到轰动浙江的“绿洲珠宝行抢劫杀人案”,很多“老宁波”还是记忆犹新。

22年前,1995年那会儿,绿洲珠宝行位于宁波市海曙区中山东路178号,是一排六层楼房,地处宁波市区最繁华地段。

1995年12月6日凌晨,一名男子案犯从外墙爬进绿洲珠宝行六楼,再从电梯井道下到一楼,将两名保安制服后捆绑,抢走价值160余万元的珠宝,临走时还将两名保安枪杀。

案犯的凶残与冷静,使此案当时成为街谈巷议的核心话题。

同样令人瞩目的,还有案犯的“隐藏”能力。2004年,警方悬赏20万元征求线索,后来悬赏金额一度提升到50万元,在警方始终锲而不舍的追查之下,案犯的踪迹,却仍旧难以被确认。终于,在22年之后,这名案犯,落网了。

犯罪嫌疑人徐利,1972年生,台州临海人,已婚,妻子是诸暨人。犯罪嫌疑人徐某今日被省公安厅和宁波、绍兴两地警方组织的精干警力,在诸暨市暨阳街道下坊村一棋牌室内抓获。警方通过痕迹比对确认他是宁波“绿洲珠宝行抢劫杀人案”的凶嫌。

正应了那句老话,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3月29日晚上23:27,钱江晚报记者赶到嫌犯在诸暨市的居住小区。保安说,这个小区只有两三年的时间。

29日晚间,记者电话联系上了绿洲珠宝行的一名老员工施女士。据她回忆,当年的杀人抢劫案发生后,因查案店铺被封一个多月,亏损严重,珠宝店从此也一蹶不振被迫关门了。而出事前绿洲珠宝行风头正劲。

今天下午,施女士和当年绿洲珠宝行的老板陈春明从朋友处听说了嫌疑人的消息,目前也已与警方取得联系。

施女士也告诉记者,当年曾一度有传言说是珠宝行为了骗保,故意雇人作案。对此她称,当年不幸遇难的两名保安当中,其中一人还是陈春明的老同学,也是施女士的同乡。

2004年,钱报记者曾经采访时任浙江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的聂展云。此时,聂展云已经追索案犯长达九年了。

“这个人抓到以后,我一定要跟他好好谈谈!”浙江省公安厅刑侦总队聂展云副总队长一提到这个案子,常常这么脱口而出。在智慧和谋略上彻底征服、并深入研究这样的罪犯,对每一个刑警都是最激动人心的挑战。

在“绿洲珠宝行抢劫杀人案”之后,这名蒙面大盗,其实还出手了三次。也就是说,犯下“绿洲珠宝行劫案”的嫌疑人,一共作了四次案。

①1995年12月6日凌晨,宁波绿洲珠宝行案犯借助外墙电缆线和空调外挂机,爬到绿洲珠宝行六楼总机房内,再沿电梯井道下滑至一楼营业大厅。两名保安正在巡逻。案犯悄悄走近他们,将他们制服,并捆绑手脚。随后,他用工具撬开大厅内的4只保险箱,劫走价值160余万元的黄、白金饰品(重约11公斤)。临走时,他用手枪将两名保安打死。现场遗留着一副自制消声器、一根自制四节撬棍、一把骨柄匕首和一捆军用背包绳、一副橡胶绝缘手套。

②1998年4月7日晚,绍兴市供销大厦案犯从3楼爬进大楼,潜到二楼黄金饰品柜附近时,被值班保安发现。案犯用手枪打伤保安,沿原路返回三楼,沿事先预留的绳索逃跑。现场遗留了一顶老头帽、一副自制消声器和一个自制手雷。

③2004年大年夜,诸暨第一百货商店大年三十晚上,案犯爬入诸暨第一百货商店三楼,潜至二楼服饰商场附近时,被值班保安发现,他用刀、枪将保安打伤后,沿原路逃跑。现场遗留一根六角撬棍。

④2007年11月,诸暨某珠宝店案犯在对珠宝店进行抢劫时,失手,随后逃离。但案犯此前曾多次踩点,其中一次被监控拍下。从上看,他上身穿一件黑色内衣,外面披了件**外套,下穿一条浅色牛仔裤,穿黑色运动鞋。

2010年9月7日,宁波警方发出通告,悬赏50万元缉拿此人。

他为何数年才出一次手,他是个怎样的人?在九年的潜心研究、苦苦追索中,尽管聂展云始终没有见过这个人,但是这个“他”已经越来越清晰地刻画在他脑海中,几乎触手可及。

出没窝点:可能在诸暨、余姚、慈溪

首先确认,这是一个独脚大盗。大盗年三十后半夜在诸暨作案,根据现场痕迹以及使用的作案工具,他可能住在诸暨、余姚、慈溪一带。

外貌特征:精干细瘦

根据目击者陈述、现场遗留的鞋子等,大盗年龄30—42岁,身高170左右,穿39—40码鞋子,体态中等偏瘦。他具备一定的攀爬能力,可以借助背包带、绳子和电线,做到“飞檐走壁”,在宁波案件中,他还能攀爬电梯井道。俗话说“精干细瘦、武林高手”,他就是这类人。

人生经历:可能当过兵、去过边境

大盗能够自己制造枪支的消声器、会使用军用背包带、背包绳,因此可能当过兵或服过预备役。

钱报记者提问:“是否可能是特种兵?”聂总队长笑了,“要比起特种兵,那他还差远了。”大盗使用的手枪是“杂牌兼容”型,子弹也是外国子弹,因此推断他的枪可能是来自中越或中缅边境。他使用的刀是用大型食肉动物的骨头做的刀柄,也可能来自于少数民族自制。

职业特征:可能跟黄金珠宝行业有关

三起案件均直指大商场的黄金珠宝专柜,并且在宁波案件中得手价值160万元的白黄金饰品,大盗可能与该行业有秘密联系,并且有销赃渠道。

根据大盗还有意使用护膝加工成鞋套、运用长跳绳等,他可能从事或者曾经从事文体工作。

大盗在自制手雷中使用了桑皮纸,这是一种书法绘画爱好者使用的专门纸。可能来自他的亲友或者本人。

动手能力:精通金工

大盗每次作案都要准备全套作案工具,事后全部抛弃在现场。对他来说,逃跑是第一的。

用小孩的线裤剪洞、用罗宋帽(老头帽)这种随处可见的日常生活用品来当作蒙面头套,用2只护膝缝成鞋套,都说明他的动手能力强。

最特殊的是他每次专门打制的撬棒,无论来自于大盗本人的设计或者自行加工,都说明他精通金工知识,并且有地方、有能力打造专门的犯罪工具。

性格特征:谋划周全冷酷果敢

三到六年做一次案子,他非常耐心和冷静,是预谋型犯罪。

每次作案,他都快速进退,说明他对现场多次踩点,非常熟悉。进入现场后,他都先布置好逃跑的准备,比如在绍兴案件中,他进入现场第一件事情是在3楼文体部的一个凳脚上绑好了绳子,把凳子放在靠窗的墙边,然后才去寻找作案目标。

在宁波案件中,他先制服保安,作案完毕,才杀人逃走;在后两起案件中,因为遇到保安,他根本就不再寻找珠宝,立即丢弃大量作案工具,直接快速撤离现场,体现了行动之谨慎果断。在绍兴案件中,他携带了5个自制手雷,以及假的遥控器,说明他考虑到了:万一被警方抓获,他就会挟制人质、企图制造群众伤亡时以趁乱逃跑。

作案特征:专爬后窗

后窗在大盗的作案路线中地位特殊,使人不得不想起那部**《后窗》。尽管商场都有保安值班,可因为后窗的存在,大盗总是疾速来去,全身而退。

绿洲珠宝行和绍兴县供销大厦都已迁址,记者特地跟随专案组警官前往今年“1·22”大案发生地寻访。诸暨市第一百货大楼的后面是个老住宅区,红旗路13弄里尽头,只有一个墙门,紧靠着百货大楼的后窗。外墙除了两个方方正正的空调室外机,就是一束束凌乱的电线和管道。随行的电视台男记者欲作尝试,猛蹿几下,连空调室外机都没能蹿上去。

三个案子如何串成一个?浙江省公安厅刑侦总队的“痕迹”高工马继雄揭开了这个秘密:枪弹和它留下的痕迹。刑事侦查科学技术的进步,逐步给他们提供了破案条件。

马继雄展示了蒙面大盗的几件作案工具:

①40码花花公子playboy旅游鞋一双,1995年版,当时售价400多元;

②骨柄尖刀。全长265cm,宽43cm;刀身一侧钻有10个眼孔,一个直径1cm,其他直径06cm;刀柄为动物骨头。

③自制的手枪消声器,内外两层分别由45号和50号钢加工成,内部有3个金属消声片。

④宁波案件中的组合式撬棒:由4节组成,全长60cm,第一节长128cm,头部用的方钢比较少见;第2、3、4节使用的材质分别为40号铬钢、45号中碳钢、50号中碳钢。

⑤绍兴案件中的撬棒:东风卡车配备的制式撬棒,一端弯曲,经过气割、加热打制处理。来源:钱江晚报记者 柏建斌、陈雷、胡大可、龚振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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