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的范围不包括镀金(银)、包金(银)首饰,以及镀金(银)、包金(银)的镶嵌首饰凡采用包金、镀金工艺以外的其他工艺制成的含金、银首饰及镶嵌首饰如锻压金、铸金、复合金首饰等,都应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一、珠宝消费税征收范围是什么
消费税是指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
珠宝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各种金银珠宝首饰和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而珠宝又可以分为两类:
一、金银珠宝首饰包括:凡以金、银、白金、宝石、珍珠、钻石、翡翠、珊瑚、玛瑙等高贵稀有物质以及其他金属、人造宝石等制作的各种纯金银首饰及镶嵌首饰(含人造金银、合成金银首饰等)。
二、珠宝玉石的种类包括:钻石、珍珠、松石、青金石、欧泊石、橄榄石、长石、硬玉、软玉、石英、玉髓、石榴石、锆石、尖晶石、黄玉、碧玺、金绿玉、绿柱石、刚玉、琥珀、珊瑚、煤玉、龟甲、合成刚玉、合成宝石、双合石、玻璃仿制品等。
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
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1、生产环节
①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对外销售的,在销售时纳税。
②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视同销售,在移送使用时纳税。
2、委托加工环节
委托方是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税款;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
3、进口环节
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缴纳关税、进口消费税和进口增值税,由海关代征。
4、零售环节
①、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的消费税在零售环节纳税。
②、超豪华小汽车在零售环节加赠消费税
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仅限于“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其他贵重首饰(如珠宝首饰),仍在生产环节(或者进口环节、委托加工环节)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不征收消费税。
5、批发环节
①、自2015年5月10日起,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采用复合计税办法计征。
②、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其他烟草批发企业的,不缴纳消费税。
③、卷烟消费税改为在生产和批发两个环节征收后,批发企业在计算应纳税额时不得扣除已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
④、纳税人兼营卷烟批发和零售业务的,应当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的,按照“全部”销售额、销售数量计征批发环节消费税。
三、消费税征收范围
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
第三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摩托车等;
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五类: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护肤护发品等。
法律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
经国务院批准,金银首饰消费税由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
这次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以下简称金银首饰)。
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应征消费税的首饰(以下简称非金银首饰),仍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
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承担不完全刑事责任,只对杀人、故意伤害致重伤或死亡、抢劫、强奸、贩毒、放火、爆炸、投毒八项罪名承担刑责。
王某的盗窃行为符合盗窃罪客观构成要件,但不具有责性,不构成犯罪;
交通肇事行为中无证驾驶致一人死亡两人受伤符合交通肇事罪客观构成要件,但不具有责性,不构成犯罪;
这里需要注意,肇事者有救助伤者的作为义务,假如伤者有死亡之虞且可以救治而不救治,最后死亡的,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因饥饿抢劫的行为符合抢劫罪客观构成要件,主观上持故意,且有责,应认定为抢劫罪。
消费税是世界多数国家普遍开征的重要流转税之一,在各国的税收制度中都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我国的消费税制度始于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其作为我国重要的税种,通过对一些特定消费品征收一道消费税,纠正消费者的偏好误差,纠正负外部性以及调节收入分配。
具体作用:
一、体现消费政策,调整产业结构。如为了调节特殊消费,将摩托车、小汽车、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列入征税范围;为了节约一次性能源,限制过量消费,将汽油柴油等油品列入征税范围。
二、正确引导消费,抑制超前消费。目前只对目前属于奢侈品或超前消费的物品以及其他非基本生活品征收消费税,增加购买者(消费者)的负担,适当抑制高水平或超前的消费。
三、稳定财政收入,保持原有负担。通过征收消费税,把实行增值税后由于降低税负而可能减少的税收收入征收上来,基本保持原产品的税收负担,并随着应税消费品生产和消费的增长,使财政收入也保持稳定增长。
四、调节支付能力,缓解分配不公。开征消费税有利于配合个人所得税及其他有关税种进行调节,缓解目前存在的社会分配不公矛盾。
消费税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消费税以税法规定的特定产品为征税对象。即国家可以根据宏观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的要求,有目的地、有重点地选择一些消费品征收消费税,以适当地限制某些特殊消费品的消费需求,故可称为消费税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
(2)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我国消费税的纳税环节确定在生产环节(金银首饰除外),具有较大的隐蔽性,容易被消费者所接受,可减少消费税对社会的影响。同时,为了避免重复征税,在应税消费品脱离生产环节进入流通领域后,就不再征收,具有征收环节单一性的特点。(3)消费税是价内税,是价格的组成部分。即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4)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也就是说,它可以根据每一课税对象的不同特点,选择不同的征收方法。即可以采取对消费品指定单位税额依消费品的数量实行从量定额的征收方法,也可以采取对消费品或消费行为制定比例税率依消费品或消费行为的价格从价定率的征收方法。
(5)税率、税额具有差别性,可以根据消费品的不同种类、档次(豪华程度、结构性能)过者消费品中某一物质成分的含量,以及消费品的市场供求状况、价格水平、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等情况,对消费品制定高低不同的税率、税额。
(6)消费税税收负担转嫁性。也就是说,消费税无论是在哪个环节征收,也无论是实行价内征收,还是价外征收,消费品中所含的消费税最终要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有些消费税,直接由消费者负担,例如就消费行为征收的筵席税。
(7)消费税没有减免税。消费税选择征收的消费品一般为需求弹性较大的非生活必需品,是由有相应消费能力的消费者负担的一种税,不需要通过减免税来满足不合理的消费需求。为了公平税负,确保国家财政收人,充分发挥消费税调节社会特殊消费的作用,除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外,其余应税消费品一律不得减税免税。
对我国现行消费税制度的完善,首先可以更好地增强人们对消费税的理解,引导居民健康的合理消费,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其次可以一定程度上改善我国现阶段贫富差距大的现实,调节收入分配,缓解社会的不公平现象。最后对消费税制度的研究也可以更好地落实我国导向性政策的实施,对新一轮税制改革提供了明确方向。
法律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
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
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题主是否想询问“家用小轿车是属于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障范围内吗?”是属于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障范围内。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家庭财产保险是一种保障家庭财产安全的保险,主要是针对家庭财产损失和损害风险的保障。其保障范围通常包括房屋、家具、家电、珠宝首饰、艺术品等家庭财产,同时也包括家庭用车辆,如车库内的小轿车等。
要是你这样就相信了 那我已经是百万富翁了
我也收到过 是2等奖本田 当时就没理他
还收到过香港的奖卷16万 还有一次最气人
有一次我看见有个未接就回过去
又说我中奖 没过多久我一查话费少了40多元
移动一查 我晕了 声讯电话
你要相信天上不会掉馅饼的 除非真的是分文不要你的
那还可以 如果一来就叫你交钱的话 最先几百手续费
然后什么什么费几千上万 掉进陷阱想爬都爬不起来了
因为你所提出的都是男人和女人最喜欢的东西和最愿意做的事。他(她)如果有钱这些都会有的,比如男人都喜欢开车,再戴一块金表穿一双名牌皮鞋就是有钱的象征。女生有钱都愿意化妆把自己打扮得非常美丽,再挎一个品牌包包显得格外的富贵。
法律主观:
一、体现消费政策,调整产业结构。如为了调节特殊消费,将摩托车、小汽车、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列入征税范围;为了节约一次性能源,限制过量消费,将汽油柴油等油品列入征税范围。二、正确引导消费,抑制超前消费。目前只对目前属于奢侈品或超前消费的物品以及其他非基本生活品征收消费税,增加购买者(消费者)的负担,适当抑制高水平或超前的消费。三、稳定财政收入,保持原有负担。通过征收消费税,把实行增值税后由于降低税负而可能减少的税收收入征收上来,基本保持原产品的税收负担,并随着应税消费品生产和消费的增长,使财政收入也保持稳定增长。四、调节支付能力,缓解分配不公。开征消费税有利于配合个人所得税及其他有关税种进行调节,缓解目前存在的社会分配不公矛盾。
法律客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铂金产品、钻石饰品除外)的单位和个人。金银首饰、铂金饰品、钻石饰品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金银首饰、铂金饰品、钻石饰品商业零售的单位和个人;委托加工(另有规定的除外)、委托代销金银首饰、金饰品、钻石饰品的,委托方也是纳税人。具体来说,消费税纳税人包括: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其中,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于委托方提货时代扣代缴(受托方为个体经营者除外),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由自产自用单位和个人在移送使用时缴纳消费税。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尽管其产制地不在我国境内,但在我国境内销售或消费,为了平衡进口应税消费品与本国应税消费品的税负,必须由从事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进口人或其代理人按照规定缴纳消费税。个人携带或者邮寄入境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由携带入境者或者收件人缴纳消费税。目前,中国的消费税收入主要来自从事饮料制造业(其中主要是酒类制造业)、烟草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其中主要是小汽车、摩托车制造业)、石油加工业等行业的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消费税的作用是调节市场产品结构,引导经济发展中消费方向,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所以消费税对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是毋庸置疑的。想促进国家更好更快发展,在保证正确领导的前提下,就需要消费税的纳税人们不拖税,不欠税,按时缴纳应该上缴的税款,保证国家财政平稳,促进我国市场的宏观与微观作用力更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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