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记者从云南省瑞丽宝玉石协会获悉,经过协商摔断售价30万元(人名币,下同)后晕倒的游客费女士与商家于17日达成赔偿协议,最终以17万的价格进行赔偿,费女士承担70%责任,商家承担30%责任。
6月27日10点左右,江西籍游客费女士来到云南省瑞丽市姐告玉城,逛到“林氏翡翠”商铺前,便将一个翡翠手镯戴在其手上,店家告知她所戴手镯售价30万元后,她便想取下,费女士摘下手镯后并未安放在柜台上,而是直接跌落在地面,摔成了两段。想到手镯高昂的价格和自己的经济状况,费女士便晕倒在现场,事件发生后引发网络热议。
“在瑞丽市消费者协会、瑞丽市司法机构的主导下,双方于17日签署了赔偿协议。”瑞丽宝玉石协会会长陈辉说,当天瑞丽宝玉石协会作为见证人,参加了双方赔偿协议的签署。“协议按照翡翠手镯17万的价格进行赔偿。”陈辉说,通过责任划分,费女士承担70%的责任,商家林氏翡翠承担30%责任。
“关于赔偿价格和责任划分,双方都认可签字了,付款方式可以是转账或者现金支付,但是得一次付清。”陈辉说道。
云南省瑞丽市与缅甸接壤,翡翠交易是当地的主要经济贸易之一。姐告玉城则是当地著名的珠宝玉石集散地之一,吸引着众多珠宝商及珠宝爱好者前往购买。
据悉瑞丽宝玉石协会于1994年进行筹建和申报,经向瑞丽市民政局登记备案后,正式宣告成立的行业社团组织,也是瑞丽从事珠宝玉石贸易中会员最多、最为规范、权威的社团组织。
当外界都在疯传摔碎“30万”手镯的费女士“逃跑了”时。7月11日中午,费女士出来接受媒体采访,称自己是低保户,但没想过逃,无论最终是打官司还是走别的程序,最终认定给她的责任,她都会承担。
事情最终得以解决,不管怎么赔偿,只要双方是自愿的,把问题彻底解决了,就算完满了。
珠宝店最怕什么投诉?1、易怒型珠宝客户:脾气比较暴躁
处理方法:泡,就像茶叶,多冲几壶水,颜色就变淡了。针对这样的顾客,要“以柔克刚”,要多沟通,让珠宝客户平静下来,分析是自己的错,或是我们因什么原因造成的问题等等,妥善的解决,这类珠宝客户最容易成为品牌忠实的口碑传播者,所以,我们不要吝啬自己温暖的语言和诚挚的道歉。
2、古怪型珠宝客户:性情难以琢磨
处理方法:任着他们的性子来。越是来投诉的珠宝客户,越是方便我们的销售人员与他们进行“感情”交流,抓住了恰当的时机往往能够增加珠宝客户被品牌(销售人员行为)所折服的几率。
3、霸道型珠宝客户:强词夺理
处理方法:因为贪图小便宜,所以,表现自己“上帝”的地位,认为来“拿”是该拿的。应对此类珠宝客户,道理讲不通,可以通过侧面行动来证实自己的实力和不卑不亢的职业精神。
4、学霸型珠宝客户:不温不火头头是道
处理方法:这就要求娴熟的销售人员从知识方面入手,见山侃山,见水侃水,水到渠成,若处理得当,或许这样的珠宝客户还会给品牌带来一些意想不到的收获。
5、低素质型珠宝客户:不懂得欣赏
处理方法:这样的珠宝客户文化素质差,不懂得欣赏或使用产品,遇到此类珠宝客户投诉,千万不要急,他们缺少的只是对产品的认识与认可,店员可以根据其需要着重对其服务。
6、喋喋不休型珠宝客户:总是说个没完
处理方法:针对这样珠宝客户的投诉,我们要听他的唠叨,要让他感觉到,只要听到他的唠叨我们就能去完美的解决事情。他们在精神上得到了满足,再按照公司的售后服务制度去处理。
其实,来投诉的客户常常是抱有着“你们有错,我需要解释,给我补偿”的心态的,在这种情况下,其态度往往不会友善,或是怒发冲冠,或是怨气满满,这种情况下,客服人员往往就成了客户负面情绪的防波堤,要心平气和的面对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我们也要学会灵活处理客户情绪,不要甘于做“受气筒”,缓和并引导客户情绪,再带入客观问题及解决办法,很多不必要的冲突自然会迎刃而解。
在直播平台花1万6买了块“翡翠原石”,到货后送去鉴定发现只是块石英岩玉原料,跟商家交涉对方却说原石经过开窗处理不退不换,告上法庭后对方不仅否认欺诈,还辩称这是赌石的“行规”……东莞第三法院经审理此案后,认为商家的行为构成欺诈,判决“退一赔三”。
说好的翡翠原石 到手却是普通玉石原料
2020年12月13日,甘先生在快手直播平台一家翡翠原石小店直播间下单购买一块翡翠原石,并支付了订金2000元。2020年12月21日,他把14550元尾款付清。在销售过程中,商家向甘先生说明其购买的是缅甸翡翠原石,因产品的特殊性,一旦在切割、开窗或磨皮后会影响商品的完整性,不支持退换货。甘先生表示确认同意开窗切割。商家对该原石开窗切割后第二天发货。
甘先生收到货物后,越看越怀疑这块原石的真假,遂送到相关检测机构进行鉴定,结果为石英岩玉原料,并非商家说的高冰种翡翠原石。他跟对方交涉,对方坚称不退不换。于是,他将销售原石的瑞丽市某珠宝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退款并支付十倍赔偿金。
商家否认欺诈 称是“行规”
对此,被告瑞丽市某珠宝公司表示,他们并在不存在欺诈行为,他们向甘先生出售的是原石,由于看不到内部的情况,只能根据皮壳的特征推断内部情况,双方成立的实际上是一个赌石的射幸合同,甘先生应承担该原石不是翡翠的风险。而且在销售过程中,他们已经多次提示,原石一旦经过开窗处理,将不退不换,甘先生也是同意的。因此,甘先生要求退还无事实依据。
法院:构成欺诈 退一赔三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经审理此案认为,被告瑞丽市某珠宝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已向甘先生说明其购买的是缅甸翡翠原石,但是经鉴定并非翡翠原石,而是石英岩玉原料。被告作为专业从事珠宝玉石销售的企业,应当很清楚明知翡翠原石和石英岩玉原料的区别,但仍将石英岩玉原料作为翡翠原石销售给甘先生,构成欺诈。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不仅要将货款16550元退还给甘先生,还应当赔偿相当于三倍货款金额的赔偿金49650元。
而对于甘先生诉请的十倍赔偿金,法院认为,由于双方事前并无假一赔十的约定,因此对该诉请在49650元的范围内予以支持,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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