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正常的,老年人记性不好,过时转眼就忘记了。何况搬家不是小事,居家过日子,锅碗瓢盆,菜米油盐酱醋茶。全家上阵还个把月有些东西还弄不清不知道放什么地方,婆婆一老年人,真的难为她了。这样多的黄金首饰包括她自己的,她一定会特别操心的存放,一定不会丢失,慢慢会找到的。
我也由此经历,家中办事拍人来人往把黄金首饰丢了,所有就专门单独当一个地方,过后就忘记了,以为丢了,几年后搬家才无意中找到,原来过于慎重又换了地方。
你生气很容易理解,毕竟价值上万元的东西。可是更着急的是你婆婆,自己累个半死,还丢了儿媳的金首饰,自己的丢了还不太打紧全当一千元没有了。丢了儿媳的东西简直“罪不可赦”还是结婚给的三金,最容易被误解是“昧下了”。她一定会吃不下,睡不了,到处翻找,甚至会抱怨自己“没有本事”骂自己“该死”。一定会想方设法找到、找不到也会想办法赔偿你的,不会背这个“黑锅”。
其实管理家政应该是你自己把家中归自己所属的·证件、发票、贵重物品·· ···慎重收纳。而不是“以为”,把所有琐事一推六二五,全部给婆婆,出了事情抱怨,甚至抱怨道互联网上,真是甩手“大掌柜”对老人是“相信你、依靠你、出了问题全部怪你”!
其实金属首饰不贵的,前几年3百多一克,最近美元贬值黄金涨价不过500元克价,铂金更便宜3百元克价,你的黄金铂金首饰总共值不了一万元。倒是你的脸色、抱怨、婆婆羞愧之下想不开生了大病那是几十万元也打不住的花销。而且你的无忧无虑的好日子也结束了,不管是看面子上或者是“道义上”,你们都不能不管。
想开些吧。丢了都难过,抱怨无用,用钱可以买到的都不是大事。
自古亲情无价,情义无价!
法律分析: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要判断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记得小时候家里过年喝的酒,都是到商店里打的散酒,一般过年了,打个10斤放家里。来亲戚陪酒,这个小酒杯刚好一口干,不过可忙坏了倒酒的人。也不知从何时起,现在都换成了,这二两的玻璃杯了,这样的小酒杯早就淘汰了。这些老古董,对于我来说,只是一件件过了时的家具,早就该打碎烧锅了,这样放着也占地方,可对公公婆婆来说,却是一个时代的回忆,每一件家具背后都有一段故事。可是时代在变,它们放在新房子里,是那么不合时宜,留着它们真的有价值吗?老一辈人什么都舍不得扔,一口剩菜汤,一个纸片,一根线头,一个塑料盒都留着,以至于家里,有用的东西没有地方放,没用的东西占满了走道、楼梯、柜面、墙壁、甚至床上。
架了床
我小时候就睡这种床,这种床一边有栏杆,一边也有个10来公分宽的面挡着,既可以当长板凳用,又能防止小孩滚下来。
这种床边上都会放一个踏板,既可以放鞋,又方便,小孩站在上面,爬到床上来。
架子床夏天挂蚊帐很简单,只要把帐子的4个角,栓在床架子四边就好。
后来人家盖新房子,这种床基本上都打掉了,现在农村很少见到这种床了。
这张床是大哥结婚时的婚床,大哥大嫂只睡了两晚上,后来就去镇上住了,也有32年了。
因为床太结实了,婆婆他们舍不得打掉烧锅,我们过年回家睡的另一张床,也是架子床,只是上面没有雕龙画凤。
这种自家打的床,确实比现在的买的床结实多了,随便多大的动静,都一点响声没有,不像买的床,稍微动一下,就咯吱咯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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