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忠宏 李扬帆
我国珠宝玉石首饰产业拥有丰富多样的自然资源、博大精深的历史积淀、广泛普及的文化认同、规模庞大的需求群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珠宝玉石首饰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培育新经济增长点、增加就业作出了重要贡献。新的形势下,面对全球经济增长不确定性增加、国内经济增长趋缓、要素成本上升、市场竞争加剧、消费结构升级换代等挑战,珠宝玉石首饰产业应牢牢抓住机遇,克服各种挑战,从人才、技术、质量、品牌、商业模式等多个层面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当前我国珠宝玉石首饰产业面临重要的发展机遇
1全球范围内宽松货币政策的维持,将进一步强化珠宝玉石首饰的投资保值功能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特色产业基地建设之路
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欧美经济持续低迷,尤其是近年来美国“财政悬崖”、欧洲主权债务危机、日本经济长期低迷等问题难以在短时间内得到完全解决,全球主要发达经济体的中央银行将较长时间维持宽松的货币政策。我国作为对外依赖度较高的经济体,容易遇到外部输入的通货膨胀压力。另一方面,实业领域的投资机会也面临着较大风险。因此,贵金属和其他珍稀矿物所具有的价值蕴藏功能,势必受到更大的关注。从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机构投资者到个人,都需要大量购入、长期配置一定比例的黄金资产。黄金价格的走高,还将激发人们对替代品的需求,“水涨船高”地带动铂、钯、银等其他贵金属价格继续上扬。而贵金属含量较大的首饰,以及部分名贵宝石和玉器,能兼顾消费和保值的功能,也将受到人们的普遍欢迎。
2我国内需战略的实施,以及持续的城市化进程,将带动珠宝玉石首饰的需求量上升
2011中国国际珠宝展开幕式
在我国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阶段,内需能否被有效调动,直接决定了我国经济未来的走向。在大额消费品当中,珠宝玉石首饰的消费,既不像高档服装、电子产品那样容易折旧、淘汰,又不像汽车等大宗消费品那样,占用大量的空间和维护成本。因此,珠宝玉石首饰是具有普适意义的耐久消费品,非常符合中华文化影响下的民众消费心理,是我国未来拉动国内需求的生力军之一。无论收入水平、受教育程度如何,只要有新增的可支配收入,人们都乐于拿出一部分,购买符合个人收入水平和欣赏偏好的珠宝玉石首饰。因此,应在继续拓展外需、发展外向型经济的同时,大力发展内需市场,培育新的增长源。
我国未来一二十年内,还将有超过3亿的新增城市常住人口;城市原有人口的收入水平也会不断上升,新进入珠宝玉石首饰需求群体的人口规模仍然较大。在精神文化需求相对物质化的城市,珠宝玉石首饰将持续发挥其社会功能,在家庭、亲友等不同类型人际关系的建立中,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3我国人口结构的新变化,将全面提升珠宝玉石首饰的消费层次
我国第五次、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1987~1991年我国出现了一个人口出生数的阶段性高峰,这一时期出生的约1亿人现已进入婚恋年龄段。他们所在家庭的一般情况是,父母出生于1963年前后,积累家庭财富的年龄段基本处于市场经济时期,家庭经济状况较以往有显著改善,为独生子女的婚恋购置名贵珠宝首饰的意愿普遍较强、支付能力普遍较高。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到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可以预计,未来几年内,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我国大众化珠宝首饰的消费层次将继续提升。
我国出现的另一个人口结构特点是人口老龄化。大城市居民的人均寿命显著提高,老年人有相对稳定的收入,非常需要为养老进行投资。对于这部分老年人,由于主要需求在于抗通胀,并且需要确保资产有一定流动性,因而最适于投资于贵金属。随着新退休老年人投资理财意识的增强,珠宝玉石首饰等投资品必将受到更多的青睐。
二、珠宝玉石首饰产业实现转型升级的思路
1在发展模式上,实现“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的转变
我国的珠宝玉石首饰产业,对自然资源的依赖程度仍然较高,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主流产品的科技含量、附加值落后于国际领先水平。未来我国应鼓励企业投入更多的研发资金,提高设计能力,改进加工技术,确立技术密集型的发展模式。
一是在珠宝玉石首饰设计能力上,实现突破和赶超。要把中华美学文化、传统雕刻工艺与现代化的加工技术结合起来,设计出具有我国特色的高附加值产品,使我国产品大量进入国际顶尖珠宝玉石首饰的行列。
二是进一步拓展人工珠宝玉石市场。人工珠宝玉石要与天然珠宝玉石在品牌、经销渠道等方面分别独立发展。积极宣传人工珠宝质优价廉的优势,引领消费者树立科学的消费理念,激发中低收入人群对人工珠宝的潜在需求。
三是巩固工业用合成宝石的优势地位。继续扶持工业用合成宝石的出口,进一步确立在国际市场上的定价权。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特色产业基地建设之路
中国蓝宝石发展高层论坛
2依托资本市场,着力打造国际知名品牌
我国领先的珠宝玉石首饰企业在资产规模、原材料渠道、国际认可度上,与全球领先的企业之间尚存在差距。对于珠宝玉石首饰产业,品牌信誉和知名度本身就是一种核心竞争力,需要企业下大力气提升。因此,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市融资,不仅是扩大企业经营规模的必要支撑,更是提高知名度、打入各国市场的关键手段。
我国应鼓励更多的本土珠宝玉石首饰企业,到沪深两市以及香港、纽约、新加坡等国际金融中心市场上市。在上市融资的准备过程中,企业应按照上市公司的基本要求,提高内部管理的水平,在生产管理、质量检验、风险控制、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达到国际认可的标准,全面接受股东、消费者和监管者的外部监督,提高企业各方面的透明度,为打造国际知名品牌奠定坚实的基础。
3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实现个性化定制生产和销售
我国青年人在对珠宝玉石首饰的需求上,越来越重视个性化的设计,希望通过价格适中的产品,表达个人的价值观和性格特点。个性化需求正在超越材质、品质标准,成为决定珠宝玉石首饰需求的主导因素。近年来,信息技术和智能制造技术的发展,为珠宝玉石首饰产业的商业模式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利条件。
我国珠宝玉石首饰企业应敏锐把握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积极投资于3D打印机、智能激光镂刻机等设备,并通过主流的电子商务平台,提供在线定制和快速成型服务,最大程度地降低中间环节的流通成本,提高产品寓意所蕴含的附加值。此外,还可依靠网上销售的记录,提升企业品牌的信誉,延伸经营品种,扩大影响力,形成良性循环的发展态势。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特色产业基地建设之路
4完善技术标准、质量检验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提升行业信誉
我国珠宝玉石首饰产业要进一步提升整体竞争力,就必须规范市场秩序,提升产品质量,强调“中国标准”的国际影响力。产业协调监管部门和领军企业应致力于技术标准的研究制定,在天然宝石鉴定、提纯加工工艺、产品等级判定及质量检验等方面,提出、使用并推广我国的标准。特别在我国占优势玛瑙、翡翠等玉石品种中,应提出明确可靠的技术标准,提升产品的国际认可度。
我国还应大力发展珠宝玉石首饰的质量检验服务业,鼓励高校和其他相关科研机构,创办相关机构,独立于国家监管部门和生产商,向广大消费者提供有偿的质量检验服务。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主动根据第三方质检机构提供的检验结果,对不诚信经营的企业予以严厉打击。
5加强专业人才培养,提升现代管理水平
设有珠宝玉石首饰重点学科的综合类高校,应成为我国珠宝玉石首饰领域的基础研究基地。有关院系在努力达到世界一流研究水平的同时,应深化与企业的合作,实现产学研一体化;应联合工艺美术类院校(院系),帮助一些有条件的职业教育院校,共同建立珠宝玉石首饰专业人才的培养机制,针对产品设计、材料加工、市场营销、价值评估等不同环节,培养相应的应用型人才。
珠宝玉石首饰类院系还应与商学院密切协作,开办产业层面的高级管理人员培训课程。在课程体系中,除介绍专业技术知识和经济管理通识外,还应强调诚信经营、精益生产等基本理念,并促使企业管理者采纳电子商务、社会化媒体营销等创新经营手段。
6积极推进产业转移,合理布局产业链,降低生产和运营成本
目前,我国珠宝玉石首饰的主要消费人群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的大城市,而原材料主要分布在一些交通相对不便的山区和丘陵地带。如将主要的生产加工地点放在一线城市,其材料储运、污染防护措施均面临较高的成本;如放在原材料的产地,由于城市发展程度较低,不利于专业人才的集聚。
因此,珠宝玉石首饰企业应充分利用产品价值密度高、物流成本易于控制的特点,在原材料产地和主要市场地以外,寻找交通便利、成本适中、人才充足的合适地带,建立辐射全国的生产加工基地。中西部地区的一些大中城市,符合珠宝玉石首饰生产基地的要素条件,应谋划开辟珠宝玉石首饰产业园区,积极招商引资,吸引中外企业投资入驻。
三、珠宝玉石首饰产业应坚持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1与金融业融合,充分发挥珠宝玉石首饰的金融属性
珠宝玉石首饰的金融属性,以及珠宝玉石首饰消费群体的收入特征,意味着金融业可以作为珠宝玉石首饰产业的首选依托行业。我国珠宝玉石首饰企业应寻求与金融机构合作,推出创新的经营模式,有效扩大销售渠道:
一是结合高端的金融服务(如私人银行、理财顾问等),根据客户的财务状况和风险偏好,推介具有保值增值功能的贵金属、天然宝石等产品,在投资组合中做适当配置;同时推销一些高档珠宝首饰消费品。
二是与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合作,由机构投资者设立专门的珍奇珠宝玉石首饰投资基金,聘请专业人才进行运营管理,允许风险承受力强的投资者按份额购买。基金投资的藏品应当以周期性拍卖的方式获得收益,为投资者提供回报。
三是借鉴大宗商品交易的模式,在符合条件的省市有序开设珠宝玉石交易所,针对我国特产的珠宝玉石原材料,推出远期、期货交易品种,吸引投资和投机资金参与,为珠宝玉石首饰生产商对冲财务风险提供便利。
渭塘首届中国珍珠节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特色产业基地建设之路
2与旅游业、博览业融合,强化珠宝玉石的地方特色
我国有数十个珠宝玉石首饰特色城市(城区),各地在珠宝玉石首饰产业的发展方略中,应着力在材质、设计和标记上突出体现地方特色,找到本地产品的独特定位,走差异化发展的道路,形成核心竞争力,避免一哄而上、无序竞争。
地方政府应当考虑在国际机场、高铁主要车站开辟专门的商业区域,建设珠宝玉石首饰专卖店,依靠高层次商旅人流,提高本地产品的销售量。此外,还应定期举办具有本地特色的博览会,与本地其他特产发挥协同效应,吸引中外客商前来参展、洽谈。
在依托旅游业销售珠宝玉石首饰的过程中,要坚持诚信经营、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不宜销售高档产品或仿冒品,而应引进先进技术,为游客现场定制经济实惠的个性化旅游纪念品,打造良好的城市名片。
3与古玩和艺术收藏品行业融合,提升珠宝玉石首饰文化内涵
我国的玉石雕刻、印鉴制作产业,发展历史悠久,凝结了博大精深的中华传统文化。在珠宝玉石首饰产业的发展中,要吸引古玩鉴赏家、书法篆刻家以及收藏爱好者,常驻于产业基地所在城市,积极交流心得体会,形成浓郁的文化氛围,并提出具有中国特色的设计思路。此外,还可以吸引一些对中华传统文化感兴趣的外国友人,协助宣传我国珠宝玉石产品的特色,扩大我国产品的国际影响力。
名贵珠宝玉石首饰产品的首次销售,也可以和珍奇古玩、名家画作等收藏品结合起来,委托国内外知名的拍卖行,进行公开拍卖,突出其稀缺特性,充分打开利润空间。
4与时装设计、影视娱乐业融合,引领珠宝首饰设计流行趋势
珠宝玉石首饰产品还具有流行文化的属性,最受人们欢迎的材质和设计风格都在不断演变。通过时尚娱乐产业,抓住消费者求新求变的心理,是珠宝首饰提升附加值的一个重要手段。
我国珠宝玉石首饰企业应学习巴黎、米兰等“时尚之都”的先进经验,与各领域艺术家深化合作,通过时装展演、影视拍摄、音乐演奏和演唱会,以及其他有影响力的大型文化娱乐活动,在聚光灯下、在银屏上宣传一些有特色的产品,引领珠宝玉石首饰的流行趋势,使新设计、新工艺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推广。
5与家居创意、园艺栽培业融合,发挥珠宝玉石环境装饰功能
在我国的建筑园林文化中,珠宝玉石发挥着重要的装饰作用。随着我国居民住房条件的不断改善,人们有更大的财力和空间,在家中添置珍奇玉石。因此,玉石生产商应主动与家居创意设计者、花卉园艺企业开展合作,建设家居装饰品综合超市。此外,还可根据一些高端别墅的需要,联合提供家居装饰设计解决方案,配套提供大件的玉石装饰物。
(本文作者单位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特色产业基地建设之路
珠宝和贵重金属制造工主要是对金属元素或者是以金属元素为主构成的贵金属进行加工的一种生产活动。这是一门手艺技术,专业性要求非常高,同时由于带来的巨大经济利益,所存在的风险也是非常高的。
首先,在就业方向上,可以去许多珠宝公司的质检部门当质检员鉴别珠宝的真假以及含金量的多少,也可以去珠宝公司或者是珠宝行当设计师,根据消费者的要求或者是市场状况设计符合消费者需求的珠宝产品,做珠宝的设计师,进行私人定制或者是开自己的首饰店。 也可以去宝石行做宝石的鉴定和加工工作,同时,在采矿建筑行业也可以去从事一定的加工工作。目前一些拍卖行或者是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也对于这种工种非常得有需求。同时,如果积攒了足够的市场经验,也可以去一些企业从事策划和管理工作,就业前景非常广阔。
而对于就业前景来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发展,我国的综合国力和生活水平是不断提高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和GDP不断上升,人们的消费观念也不断更新,消费需求和消费结构越来越全面。国内的珠宝首饰行业也得到了非常迅猛的发展,目前中国的珠宝供需已经处于世界的前列。同时,国家对珠宝行业也有非常大的保护和促进发展政策。但这一方面的工作人员非常少,因此对于人才的需求量是非常大,如果能够将这一个专业学得比较精湛,那么在未来收入方面一定是非常可观的。
但是因为这一方面是比较偏于手工的,与地质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因此对于课程的选修专业性是非常强的,比如对于地质学、晶体光学、宝石加工、宝石研究以及结晶学等课程的学习是有非常高的要求。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消费者利益,规范从业者行为,促进珠宝玉石首饰行业电子商务向着健康安全、规范有序、管理高效、注重信用的方向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建立规范、高效的网络销售市场体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 本公约所称珠宝(钻石)电子商务是指利用移动通信和互联网(含无线网络)等技术服务设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珠宝(钻石)首饰商品网络营销和服务的行为(活动)的总称。
第三条 珠宝(钻石)电子商务行业自律以守法、公平、诚信等为基本原则。
第四条 本公约为行业自律性公约。凡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会员将自动加入本公约。倡议全行业电子商务(包括境外企业或组织)从业者自愿加入本公约。
第五条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作为本公约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公约。
第二章 自律条款
第六条 鼓励、支持开展公平、公正、合法、有序的珠宝(钻石)电子商务,反对采用不正当手段进行行业内竞争。
第七条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利用任何方式和手段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珠宝(钻石)电子商务的从业者应自觉遵守有关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发展与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推进电子商务的诚信建设和职业道德规范建设。自觉履行珠宝玉石首饰行业的自律义务:
2珠宝(钻石)电子商务经营者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上禁止发布以下信息:(1)虚假广告或对商品和服务做误导消费的表述;(2)国家相关部门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或服务的供求信息;(3)冒用他人商标,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或者商号,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识;
1从事网上交易的企业必须提供并公布真实的企业资料,不得捏造、虚构企业名称、经营地址、****,不得夸大注册资金、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经营能力,不得捏造、虚构各类评审等级,不得捏造、虚构与知名企业或机构等的合作;
3珠宝(钻石)电子商务营销过程中,应认真履行对消费者的承诺;在实现或完成营销行为后,应主动告知消费者交易信息及售后服务内容,并积极接受咨询、核实和投诉;
4自觉规范珠宝(钻石)电子商务商品的标价行为,禁止价格作弊,不得以低于成本定价、掠夺性定价、不正当联合定价、价格欺诈等定价方式进行恶意竞争;
5珠宝(钻石)电子商务所发布的信息或服务,应详细注明商品的名称、材质、评价要素、级别、价格等信息,使用的证书必须是经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授权认可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证书;
6禁止以折扣、优惠、团购等促销方式为由拒绝为消费者开具发票;
7应严格管理会员的账号和密码,不将会员资料及其隐私提供给第三方;
8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尊重竞争对手的人格和合法权益,禁止故意诋毁、贬低竞争对手的企业信誉和产品信誉的行为,禁止盗用他人商标、专利及、样式或款式、商品系列名称、产品个性化描述等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9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努力提高其所聘用的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共同维护本行业内技术和管理人才的正常流动秩序,在聘用业内其他单位人员为本单位服务时,不得侵犯其原单位的知识产权、泄露其商业秘密。
第三章 公约的执行
第九条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组织实施珠宝(钻石)电子商务行业自律公约,并对行业内企事业单位遵守本公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 签约单位应在其网站首页的显著位置标注“本网站接受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的监督”,其中从事B2B、B2C、F2C珠宝电子商务并属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会员的珠宝(钻石)电子商务经营者,还应标注:本网站提供所售商品的正式发票。
第十一条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接受行业内以及消费者对违反公约行为的投诉,并设立专门的投诉电话和网上在线投诉。投诉电话为:010-58276084。网址为:wwwchinajewelercom。
第十二条 任何机构和个人均可向公约监督执行机构举报违反自律公约的行为,公约执行机构有权进行调查与调解,维护行业团结,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公约监督执行机构也可主动监督检查公约成员的执行情况。
第十三条 对违反自律公约的电子商务交易行为,公约监督执行机构督促其限期整改,逾期未予整改的,将予以通报曝光或移交有关主管部门查处。
第十四条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对本公约拥有最终解释权。
第十五条 本公约2009年2月16日起施行。
黄金进出口新政策 藏金于民应对美元贬值(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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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21世纪珠宝网 发布时间:2005-12-30 9:54:44
12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央行”)网站上发布了《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据规定,注册资本在3000万以上的企业均可申请进出口黄金制品。
“这是黄金市场进一步开放的前奏”,中国黄金协会副会长侯惠民认为,这会使更多的黄金交易商融入国际市场,使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进一步接轨。但与此同时,也有观察人士注意到,央行对进出口申请将实行“一事一批”,与此前的审批制度相比,有所趋严。种种迹象显示,在黄金进出口新政背后,正昭示着监管层对待黄金属性看法的微妙变化。
◆仅是“黄金制品”
引人注意的是,《意见稿》将其适用范围限定为“黄金制品”。据其规定,黄金制品是指含金量90%以上(含90%)的黄金制首饰、器皿和工业金制品。
有疑问的是,上述黄金制品是否包括原料金。记者日前致电负责此事的央行货币金银局。其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尚处征求意见阶段,还不便接受采访。
征询多位业内专家的看法,他们认为,从该《意见稿》的规定来看,其中的“黄金制品”应该不包括原料金,据此,上海黄金交易所内交易的标准金块,并不在此列。
据高赛尔金银有限公司首席黄金分析师杨易君介绍,国际上,自由进出口的并不仅仅限于黄金制品,也包括原料金。从这方面看,“央行的思路是渐进性的”。
上海黄金交易所成立于2002年10月。作为1993年以来中国黄金行业市场化的一个重要步骤,该所对原料金采用“集中竞价”式的市场化分配模式,一改此前施行多年的“统购统配”模式。
所谓“统购统配”,是指由央行代表国家对黄金进行统一的购买和分配。即:产金企业所产黄金必须全部出售给央行,而用金企业所需用金必须向央行进行申请,由央行按照计划统一分配。该体制的正式确立可以追溯到1983年新中国第一部黄金立法《金银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作为“统购统配”的必然逻辑,有关黄金进出口的事宜,在该《条例》中也规定由央行统一办理。其中既包括黄金原料,也包括黄金制品。
并且明确规定后者“由央行统一收购进行外贸出口”。作为例外,为了鼓励当时正在兴起的黄金首饰加工产业,《条例》及后续的配套规章允许境内的加工贸易企业从境外进口黄金原料,并制成产品出口。但整个过程,必须接受央行和海关的联合监控。其程序是:加工贸易的黄金原料进口,需到当地央行进行备案,海关不予设限;加工贸易的黄金制品在出厂前,则必须由所在地央行先行检查产品所含黄金重量,核对合同,并逐次登记,制发《金银产品出口准许证》。然后再由海关凭借央行的许可证放行,否则不准出口。
1988年,央行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通知,重申“金银的进口必须经过央行的统一批准。”至此,计划模式下的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管制模式基本形成。原轻工部所属金银首饰加工企业嘉兴金帆制品金银有限公司的徐经理说,即便是加工贸易所进口的黄金原料,实际上也要列入央行的计划指标范畴,“因此,整个黄金及其制品的进出口完全处在央行的监控之下,央行才是实际上的惟一进出口主体。”这种模式至少持续到2003年。期间,尽管国内的黄金市场各个环节次第引入市场机制,但在进出口方面并没有发生根本变化。
◆黄金进出口权下放
2003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经央行和外经贸部批准,获得黄金进出口权。但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商业银行办理黄金进出口收付汇及核销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93号)显示,其进出口权仍须由央行代理进行。
此前,早在1998年,为解决深圳市场上的黄金原料短缺,央行深圳分行经总行批准于1998年与瑞士银行合作开展了黄金寄售业务,开始探索利用国际市场的黄金资源来满足国内市场的黄金需求的途径。
所谓寄售业务,就是国外的商业银行将其黄金寄放在国内商业银行的金库中,由国内银行按照中国的黄金管理政策,并根据国际黄金市场的价格、汇率变化等因素确定相应的价格,把黄金出售给境内的黄金饰品加工生产企业。这实际上相当于黄金进口。
按照时任央行深圳市分行副行长于学军在2001年《深圳金融》(第2期)上的介绍,寄售进境的黄金并不列入央行的计划指标,实行按需供给。这一措施极大地促进了深圳黄金首饰加工产业的发展。
2002年10月,由于上海黄金交易所的成立,出于统一市场的考虑,央行深圳市分行开展的寄售业务也随之停止。但正如于学军在上述文章中所说,“中国在近期和长期都会面临黄金消费大于供给的现实,寄售业务有其存在的必要”,因此,进入2003年,这一业务转由四大商业银行开展。至此,国外的黄金原料可以借道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登陆上海黄金交易所,进入中国市场。
工商银行某地方分行的一位黄金交易员证实,除了可以在国外市场上通过寄售业务买入黄金,也可以在国际市场上反向操作卖出黄金。这样一来,事实上的黄金进口权至少从形式上分散到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
与此同时,有关黄金制品的进出口权也被分配给中国珠宝首饰进出口公司等六家公司。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权由央行独家把持的局面正在逐渐打破。
这里需要提及的背景,一是前述始于90年代末的黄金行业市场化进程,二是中国加入WTO后外贸体制的相应调整。
2004年9月,央行行长周小川在上海的一个国际贵金属论坛上表示,中国的黄金市场总体上仍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市场。主要存在三个问题。黄金还不能实现自由的进出口即是其中之一。央行下一步将对这些问题进行研究解决。就在周发表讲话的5个月前,2004年4月,中国对施行了1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进行了修订。实行多年的对外贸易专营格局被打破。新法规定,只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到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办理备案登记,即可以办理进出口业务,海关将凭其备案登记办理相应报关验放手续。
从这个角度看,《意见稿》规定3000万以上的企业均可申请黄金制品进出口业务,“既是央行进一步开放黄金市场思路的体现,也是进一步贯彻《对外贸易法》的需要。”北京黄金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张炳南说。不过,相反的看法也存在。颐合财经首席经济分析师张卫星认为,黄金进出口目前没有必要放开,放开了也没有意义。
他解释说,一是由于目前国内金价与国际金价已经接轨,作为黄金制品加工企业来说,进出口黄金原料并无利益可图。企业用金完全可以从黄金交易所购买。二是现行外汇制度方面的限制。
于学军也持类似的看法。他曾公开撰文指出,在黄金市场开放的背景下,黄金进出口管理应当实行对进口放开,而对出口进行管制的政策。他解释说,管理黄金出口,一可以避免黄金进出口形成来回倒买倒卖,二可以避免逃、套外汇情况的发生。
如果黄金可以自由进出口,那么一旦汇率发生变化或场内外汇差不一致时,即可利用黄金进出口从中牟利。因此,在我国资本项目未实现可自由兑换的情况下,从外汇管理的角度考虑应当限制黄金自由出口。事实上,目前以寄售方式开展黄金进出口业务的国有商业银行,“每一次的交易都在外管局的监控之下,”上述工行黄金交易员向记者表示。
据其介绍,黄金寄售实行每售一笔实物交割一笔的模式。结算方面,在境内,商业银行与黄金饰品企业以人民币结算,在境外,与供应黄金的银行以外汇结算。“每做一笔业务,就要到外管局去批一次。”上述黄金交易员强调。“很显然,放开黄金进出口目前还不具备现实条件。”张炳南说。
一位业内人士也指出,尽管理论上,黄金进出口可以交给一般的工业企业,但从现实来看,却主要由商业银行操作。这是因为,与工业企业将其当作一般资产相比,商业银行主要把其当作金融资产来运作,通过开展各项黄金业务,诸如黄金租赁、黄金贷款、并到国际黄金期货市场上投资,来实现综合收益。
黄金进出口新政策 藏金于民应对美元贬值(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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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21世纪珠宝网 发布时间:2005-12-30 9:55:31
◆“一事一批”
除了规定适用于“黄金制品”外,《意见稿》还明确提到对申请将实行“一事一批”的管理模式。
《意见稿》规定,央行的各分支机构为申请的受理机构和审批机构,并将根据一事一批的原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审批机关将依法为其办理进出口许可证。申请人据此证15个工作日内到海关办理进出口手续。
“从规定来看,央行似乎要把权力再收回来”,黄金投资分析师资格评审委员会秘书长刘涛12月26日对记者表示。
据了解,央行和海关总署曾于2003年12月22日联合发布公告。公告规定,“从2004年1月1日起,黄金及其制品的加工贸易进出口,中国人民银行不再审批,海关不再凭中国人民银行的批件验放。但其中不能出口的黄金及其制品经批准内销的,仍按一般贸易进口管理,仍由中国人民银行审批,海关凭人民银行的批件并按内销有关规定办理核销手续。”所谓加工贸易,主要包括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也就是所谓的“两头在外”,原料来自国外,最后加工成的黄金制品也销售到国外。国内加工贸易企业赚取中间的加工费。事实上,多年来,加工贸易进出口占据了黄金制品进出口的绝对比例。
以黄金制品进出口量最大的广东海关为例,来自其今年1到11月份的统计数据显示,广东口岸共进口黄金制品67吨,价值5362万美元。其中,加工贸易方式进口黄金饰品为66吨,占进口总量的985%。同期,广东口岸出口黄金制品1369吨,价值134亿美元。其中,加工贸易方式出口黄金制品1368吨,占出口总量的999%。因此,如果对黄金制品进出口业务实行“一事一批”,那么实际上央行意图将2004年下放的权力再度收回。
知情人士透露,之所以如此,主要是地方海关和地方央行在执行上述公告时,发生了分歧,“规定并未得到执行”。
一位业内资深人士也介绍说,尽管这两年国内的黄金产量一直在增加,但用金企业在交易所内却没有明显感受到可用黄金数量的增加。事实上,有相当一部分黄金正在通过私下渠道进行交易。甚至有相当一部分以加工贸易的形式流到了国外。“从《意见稿》的第6条来看,央行重点规范出口的意图明显。”广西桂金贵金属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吴宏跃分析指出。
该《意见稿》第6条最后一款规定:出口黄金制品除了提交书面申请报告、《企业法营业执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黄金制品进出口合同等材料外,还必须提交黄金原料的销售发票、增值税发票。
◆藏金于民?
央行一面放开进出口权,一面又加强监管,在一些市场分析人士看来,央行正在对外释放“藏金于民”信号。
据了解,黄金储备与外汇储备以及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特别提款权份额共同组成了一个国家的国际储备,承担着抵御国际金融风险的职能。
公开的统计资料显示,各国央行的平均黄金储备量约为储备资产的9%,欧盟是25%多,美国约为60%。而我国央行按央行网站公布的2005年6月底的数据计算,黄金储备占我国总储备资产的比例仅约为12%,共计600吨。
随着近来国际金价高企,美元贬值,尤其是人民币汇率改革之后,在国家储备资产中增加黄金储备的呼声正逐渐走高。
张卫星撰文指出,低的黄金储备不利于我们应对风云变幻的国际金融动荡,不利于我们应对美国经济出现问题和美元问题等,也不利于我国在亚洲区域货币构想中的地位。
所谓“藏金于民”,指在增加官方储备的同时,开启民间的黄金投资和黄金消费,这作为一种思路被提了出来。支持者常引用的例证是1997年以来东南亚国家抵御金融危机的经验。其时,居民个人投资与储藏的黄金,成为了国家应对国际政治与经济风险的一个重要后备力量。
最新的调查统计表明,我国民间黄金储量大约有4000吨,加上中央储备量大约600吨,人均消费仅为035克。尽管与2002年的016克相比,已经翻了一倍多,但是与国际人均年消费量相比,还要低很多。
不少观察人士均将黄金制品进出口权的放开看做国家意图“藏金于民”的一个信号。开启更多进出口渠道,可以与鼓励黄金消费、投资的政策形成良好的互动,扩大国内黄金消费市场的规模,增加民间的黄金储备。
此前,由于只有六家获批的企业拥有黄金制品的进出口权,其他企业如果进出口黄金制品,只能委托这六家企业来进行,无形中增加黄金制品的进口成本,缺少国际市场这个渠道,也不利于企业做大做强。
在这个《意见稿》当中,首要的黄金制品就是黄金首饰,无疑为上述逻辑提供了想象的空间。然而,正如张卫星的研究指出的那样,我国黄金消费结构偏重在首饰用金上,而首饰用金不能算做真正的投资。
据张分析,如果投资者真的要把黄金首饰卖出去,至少要损失15%,因为从黄金到黄金首饰增加了诸如加工费、消费税费、黄金损耗、销售成本、首饰商利润等各种高昂的中间成本。
“通过首饰性黄金‘藏金于民’实际上是一种贬值行为。”张卫星说。他认为,藏金于民的关键是拓宽目前的黄金投资渠道,吸引更多的民众参与黄金投资。
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由于有关黄金投资的法律法规尚付阙如,黄金回购渠道目前仍不顺畅。以目前的民间黄金论,仍约有90%无法进入流通领域。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珠宝玉石首饰市场,提高企业自身的竞争力,引导企业争创名牌,督促企业提高产品质量,规范我国珠宝玉石首饰从业者的行为。在国土资源部及国家有关部委的指导下,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 本公约所称珠宝玉石首饰行业是指从事珠宝玉石首饰设计、加工、批发、零售、设备制造、首饰包装以及与珠宝玉石首饰有关的科研、教育、检测鉴定等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的总称。
第三条 珠宝玉石首饰行业自律公约的基本原则是爱国、守法、公平、诚信。
第四条 凡是中国宝玉石协会的会员将视为自动加入本公约。倡议全行业从业者自觉加入本公约,从维护国家和全行业利益的高度出发,积极推进和创造本行业自身良好环境。
第五条 中国宝玉石协会作为本公约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公约。
第二章 自律条款
第六条 自觉遵守有关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发展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推进本行业的职业道德规范的建设。
第七条 鼓励、支持开展公平、公正、合法、有序的行业竞争,反对采用不正当手段进行行业内竞争。
第八条 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利用任何方式和手段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珠宝玉石首饰行业从业者应自觉遵守国家对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制定的各项规定,自觉履行珠宝玉石首饰行业的自律义务:
(1)自觉维护本行业的市场秩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法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2)不虚假打折、不低价倾销、不搞恶性价格竞争,严格遵守国家计委颁布的《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
(3)不采用任何方式、在任何地方做有损于本行业形象的行为,并支持、配合各地方本行业协会的有关活动。
(4)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认真履行对消费者的承诺。
(5)生产企业在加工生产的各个环节要加强管理,重视质量。做到商品质量与鉴定证书相符。凡是不合格的产品、产品质量与鉴定证书不相符的产品,保证做到不出工厂(自销产品)。
(6)经销企业在购进商品时要严格把握商品的质量关,以及商品鉴定证书的质量关,对商品质量与证书不符的商品杜绝流通、上市销售。
(7)经销和加工企业在检测鉴定工作中自觉抵制假证书,并积极检举、揭发假证书制作者。在市场检查中如发现假证书,经销和加工企业承担相应责任。
(8)检测鉴定机构要加强业务、技术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和责任心,建立自我约束机制,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
(9)检测鉴定机构应以国家颁布的各项标准为依据做好检测鉴定工作,自觉抵制某些经销、加工企业的不合理要求;不得以提高产品鉴定证书的质量级别等手段招揽客户;在与经销、加工企业签订检测鉴定合作协议时,不得有影响检测鉴定机构独立与公正性,以及对检测鉴定质量等级有任何不正当要求的条款。发现有检测鉴定机构出具的错误鉴定证书,检测鉴定机构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条 加强沟通协作,研究、探讨我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发展战略,对我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的建设、发展和管理提出政策和立法建议。
第十一条 支持和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开展珠宝玉石首饰行业设计、生产及科研等领域的协作,鼓励开发具有中华民族特色的珠宝玉石首饰款式等,共同创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
第十二条 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和交流。
第十三条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本行业的监督和批评,共同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第三章 公约的执行
第十四条 中国宝玉石协会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行业内企事业单位的意愿和要求,维护行业内企事业单位的正当利益,组织实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自律公约,并对行业内企事业单位遵守本公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行业内有关企事业单位违反公约,任何其他单位均有权及时向公约执行机构进行检举,要求公约执行机构进行调解,维护行业团结,维护行业整体利益。
第十六条 行业内企事业单位违反公约并造成不良影响、严重影响或极坏影响,经查证属实的,由公约执行机构视不同情况给予在行业内部批评、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处理,或交由国家有关执法部门处理。
第十七条 行业内企事业单位模范执行本公约的或在监督检查中没有发现任何问题的,给予表扬、通报表扬、优先推荐为“中国珠宝首饰业驰名品牌”、“放心示范店”及“优秀质检机构”等。并向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推荐为免检产品。
第十八条 中国宝玉石协会接受行业内对违反公约行为的投诉以及消费者的投诉,并设立专门的投诉电话。
第十九条 中国宝玉石协会对本公约拥有最终解释权。
第二十条 本公约经全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自律工作会议讨论通过,自2003年4月1日起生效。
2009年中国珠宝玉石首饰鉴
中国珠宝首饰市场经过短短的几年时间,已由前几年仅占全球1%跃居世界前列,仅次于美国和日本。
2005年中国珠宝市场销售总额约1400亿元,出口549亿美元,销量位居世界前列,黄金产量达225吨,白银达6000吨,分别名列世界第四和第三。
2006年,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人民消费水平的提高,珠宝首饰正在成为继住房、汽车之后中国老百姓的第三大消费热点。而到了2007年,市场更加繁荣,根据商务部对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的数据显示,2007年1至5月的金银珠宝消费,比2006年同期累计增长346%,是28大类监测商品中增长速度最快的商品。另外,2007年8月份全国金银珠宝消费猛增53%。
2008第三季度黄金需求强劲上升,达到318亿美元,其中投资需求较2007年上升51%。预计到2010年,我国珠宝年销售总额将超过2000亿元,出口超过70亿美元,有望成为全球珠宝首饰加工和消费中心之一,也将成为全球的珠宝贸易中心之一。
2009年必将是个珠宝界的配件年,珠宝商们如果“爱搞事”,那绝对是个优势——当人们开始削减购买衣服的预算时,他们可能会花一些额外的钱去考虑配件,为了给旧款增加新意,并且,人们喜欢存在感强的东西,最好都更大一些——宽腰带、大廓型的鞋子和大容量手袋,这就是新的时尚世界。中国已成为世界上少数几个珠宝首饰饰品年消费额超过100亿美元的国家之一。中国内地消费群体庞大,世界四大时尚之都以及东京、香港等城市的饰品年贸易总量近1000亿美元,但中国女性饰品人均占有率不足5%,可见市场潜力十分巨大。 今后一个时期,中国黄金珠宝首饰市场的消费增长将主要靠婚庆、钻饰消费和境外来华游客消费等三个需求来拉动。另外,全国每年有近1000万对新人喜结良缘,因结婚产生的消费高达2500亿元。特别是人口出生率高达21%的八十年代中后期出生的人群将于2007至2012年左右进入婚龄,仅婚庆珠宝消费就前景可观。
珠宝首饰是率先向国际开放的产业之一。过去几年,中国对成品珠宝的进口关税高达50%,在黄金饰品与宝石产品上高昂的进口关税以及消费税,制约了珠宝首饰的销售。随着中国市场的进一步开放,这些壁垒逐步取消,同时中国珠宝业政策调整的信号正越来越强。证明中国政府已经开始重视珠宝首饰产业的发展。国家计委宣布中国黄金取消央行定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等,已在分步拆除计划经济下“统购统销”的制度壁垒。黄金交易所的设立,标志着又向国际黄金市场的方向上迈出实质性的步伐。上海黄金交易所开市,为中国建设规范化的黄金市场写下了浓重一笔。中国对钻石进出口管理和税收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必将促使中国钻石业走上良性循环发展的轨道。
期走高的股市各板块开始有分化,但人们注意到珠宝首饰板块却有渐次走高的迹象。
在2012年高净资产收益率且涨幅居前的公司里,排在前列的就有珠宝首饰行业的“东方金珏”,2012年内涨幅高达60%以上。该股每股收益为04202元,每股净资产为20531元,每股公积金0475元,每股未分配利润04749元,每股经营现金流03456元,主营收入同比增长621%。
在一些行业寒意袭来的时候,珠宝首饰业还有暖风吹拂,成为投资“避风港”。不过,高速发展的珠宝首饰业也须克服浮躁病,急于求成、重扩张轻研发已经成为行业发展的最大障碍。
千万对新人“托举”市场
北京国际珠宝展和2012中国珠宝年会日前举行,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国土资源部珠宝玉石首饰管理中心副主任孙凤民在展会上提供了这样的信息: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和国内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2012年,我国珠宝业增速放缓,但依然保持着较好的发展态势。我国珠宝首饰行业近几年经营同比增速均为两位数,部分企业增幅在20%以上,但2012年行业增速可能在10%左右,珠宝零售市场销售总额预计达4000亿元人民币。
2011年,中国已经超越美国成为仅次于日本的世界第二大钻石消费市场,而黄金的消费量也已在2009年超过印度,位居世界第一。其他如铂金、白银、玉石翡翠、有色宝石等产品消费也均居世界前列,中国已成为世界上举足轻重的珠宝加工大国和世界上最重要的珠宝消费市场之一。
中国的珠宝首饰品市场的活跃首先得益于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提高。珠宝首饰不仅具有装饰功能,也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一些品类还有投资价值,因此甚得富足起来的消费者欢心。此外,婚庆市场和旅游市场的消费构成了珠宝首饰的刚性需求,这也让这一行业获益匪浅。
建国以来,我国经历了三次人口出生高峰,其中1981-1990年间发生的第三次出生高峰,人口增长量最大,9年净增人口143亿。这批人已处于婚嫁阶段,这些年每年结婚人口都在1000万对以上,珠宝首饰类商品作为中国传统结婚习俗中的必备品,势必将受益于结婚人口的增加。假设每对新人平均在珠宝上花费2000元,光是婚庆珠宝这一块市场,每年就可为整个行业贡献200亿元销售额。
旅游行业也是消费升级的一个亮点产业,它同样激发了国内珠宝消费。 2008年北京奥运会、2010年上海世博会等盛会不仅刺激了国内消费,更带动了境外游客对国内珠宝首饰的消费。我国一些地区拥有极具地方特色的饰品,游客在当地进行游览的同时也将注意力放到了珠宝首饰上。 消费升级带旺了珠宝首饰业,与此同时,在全球流动性过剩的大背景下,贵金属逐渐作为抗通胀重要投资手段的地位显露无遗,投资和保值需求的旺盛对珠宝首饰行业整体有提振作用。更让业内兴奋的是,虽然中国人均珠宝消费额近几年有显著提升,由2000年的102美元提高到了2009年的188美元,但是与世界发达国家横向比较,中国人均珠宝消费额却显著偏低,这意味着行业发展的空间还很大。
2009年中国人均珠宝消费额仅有188美元,而美国和日本这一数值分别为1547美元、89美元,是中国的8倍和5倍。中国相对于全球平均水平43美元也有较大差距。从黄金的消费水平来看,情况也是一致,世界黄金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我国人均黄金消费仅有033克/人,而同属亚洲的日本为1克/人、韩国为13克/人。若未来我国人均珠宝消费水平能达到上述国家的水平,那么我国珠宝需求将扩大5倍左右。
如此诱人的市场自然会“招蜂引蝶”。一位行业资深人士透露,资本大规模涌入珠宝首饰市场大概是从2005年开始的。然而,珠宝首饰行业在繁荣的同时,发展瓶颈也不期而至。中国珠宝玉石首饰协会副秘书长杨似三表示:珠宝首饰业正面临产能相对过剩、价格波动加大的经营性风险。
珠宝首饰消费市场快速增长,也为行业带来了一些隐忧。越来越多的资本开始涌入珠宝市场,企业借助资本力量快速扩张,但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在扩张中过于盲目。一些企业拼命发展加盟商、专卖店,通过低价和广覆盖度的策略曾一度快速占领市场,但珠宝业并非传统的快销行业,在扩张背后需要通过对价格体系、供货体系、服务体系的创新,使整个营销体系得以构建,形成顾客的长久关注度与兴趣。
一位珠宝首饰行业人士透露,“珠宝首饰行业这几年发展太快了,挤进来的人和企业太多,大家都很浮躁,都想赚快钱。各珠宝品牌频频在各地开专卖店,对于黄金珠宝产品的需求数量骤增,一些本无技术储备的企业快速进入珠宝行业,但是其制造工艺根本不过硬。此外,近年来人工费用上涨,租金上升,黄金珠宝加工厂成本骤增,为了减少成本,许多企业有偷工减料的情况发生。 ”
从近几年我国各有关部门对各地市场进行检查的情况看,我国珠宝首饰的市场秩序还不太理想,在产品上主要存在的问题包括了定名错误,以假乱真;定名不准确,以次充好;标志不规范,虚高标价;责任难界定,售后难解决等等。比如在翡翠这一品类里,将经过处理的B货当作天然A货翡翠出售的情况屡禁不绝,一些非正规销售场所成为衍生这类珠宝消费问题的“重灾区”。 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重要的珠宝消费市场,更是全球最重要的珠宝首饰制造中心。其中,中国最重要的珠宝首饰制造中心有2个,分别是广东和浙江。广东地区又可分为2个地区,分别是深圳和广州番禺,由上世界90年代初北上发展的香港商人所带动而壮大。浙江地区则主要集中在以义乌为中心的区域。
在产品销售方面,广东地区的首饰主要国内销售,浙江地区制造的首饰大多则销往国外。
2008年国内珠宝首饰消费额达到了1900亿元人民币,中国淡水珍珠产量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位。2008年中国黄金以282吨的年产量创历史纪录,成为世界最大的黄金生产国。
2009年,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下,珠宝首饰行业走过了最困难的一年,企业家和行业组织(机构)表现出了应对危机的坚强信心,变危机为机遇,销售总额同比增长10%,取得了2200亿元销售总额的好业绩。 FGA英国皇家宝石协会会员
GIG宝石专家头衔
GIA美国珠宝学院珠宝鉴定师
IGI比利时珠宝学院珠宝鉴定师
GAC中国宝玉石鉴定师
GIC中国地质大学珠宝鉴定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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