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宝消费税按什么比例计提

珠宝消费税按什么比例计提,第1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9号)消费税税目税率附表规定:“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消费税税率为5%;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消费税税率为10%。”

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5%

2、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10%

珠宝、翡翠玉石零售环节不征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征收增值税,税率是10%;但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包括钻石及钻石饰品都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税率是5%。

扩展资料

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根据《国务院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消费税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包括: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烟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

消费税的税率,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比例税率;另一种是定额税率,即单位税额。消费税税率形式的选择,主要是根据课税对象情况来确定,对一些供求基本平衡,价格差异不大,计量单位规范的消费品,选择计税简单的定额税率,如黄酒、啤酒、成品油等;对一些供求矛盾突出、价格差异较大,计量单位不规范的消费品,选择税价联动的比例税率,如烟、白酒、化妆品、护肤护发品、鞭炮、汽车轮胎、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摩托车、小汽车等。

被选择的上述消费品可分为五类:

第一类,如果过度地消费,会给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类,奢侈品和非生活必需品,如化妆品、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等。

第三类,高能耗和高档消费品,如摩托车、小汽车等。

第四类,不可再生并在使用过程中会造成环境污染的资源产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五类,产销数量较大,税源充足,具有一定的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护肤护发品、汽车轮胎等。

一、买珠宝需要交消费税吗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需要缴纳消费税

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税率5%

2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税率10%

二、消费税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零售与批发,在税收上没有明确规定,只有消费税的金银首饰产品因为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有批发零售,批发必须持有金银首饰许可,并开具税局证明,到生产企业购货时,生产企业不缴消费税,零售商零售时缴税。

钻石的进口商不是消费税纳税义务人,是因为钻石的消费税纳税环节是零售环节,不是进口环节。直接购成品钻石再批发出去不交消费税。

自购金银钻石再委托别人加工成饰品再销售出去,由受托方代扣代缴消费税。

1、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除委托加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消费税的特有规定之外,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增值税基本一致。

2、消费税纳税地点: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者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消费者买黄金首饰开具的发票税率

消费者买黄金首饰开具的发票税率为5%。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消费税税率为5%;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消费税税率为10%。其中一般纳税人购买的黄金首饰,那么税率是13%;如果是从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黄金首饰,那么征收率3%。

三、关于黄金税的说法如下:

1、按流通中现有的黄金量征税;

2、按矿山的年产量征税。两者都有减少黄金数量,提高黄金价值的趋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消费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消费税税目税率表》执行。消费税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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