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珠宝退换货规定

新消法珠宝退换货规定,第1张

新消法珠宝退换货规定如下:

1、商品有问题退货,消费者无需举证。经营者提供的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2、七日网购后悔权,条例有漏洞可钻。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3、卖家商品问题,可先向平台追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条 公平交易权,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第十一条 获得赔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十五条 监督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第二十三条 质量担保义务、瑕疵举证责任,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七日内。

黄金首饰一般可以在七日内退换。但是,在实体店购买的黄金首饰,最好当面询问柜员多久可以退换,并且要在售货单上注明几天内可以退换。

黄金首饰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七日内可退换货。此外,黄金首饰作为一种贵重物品,长时间佩戴容易产生汗水、灰尘等污渍。可以用软牙刷和牙膏清洁。

买黄金的时候一定要去正规柜台。避免买到假货上当受骗。其次,买黄金是为了穿,建议选择适合自己的黄金款式,提升美感。

要购买黄金,你必须有正式的证书。为了防止以后出现一些无法解决的问题,可以得到售后维修。最后,注意质量。购买黄金前,请仔细检查焊接是否牢固,是否有掉落。在实体店购买的黄金首饰,最好当面询问柜员多久可以退换,并且要在售货单上注明几天内可以退换。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没有明确规定黄金的退换问题,一旦发生问题,需要去质检机构进行检验,如果是产品问题的话,可以退换;人为问题的话,肯定没办法退换,只能参照店内的“三包法”执行。

2、 在法律规定里没有区别“贵重物品”和“一般物品”,只要是商品,都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具体规定如下:

(1)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2)第三条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3)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4)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扩展资料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黄铂金饰品和珠宝玉石饰品经营者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浙江省境内从事黄铂金饰品和珠宝玉石饰品的经营者,所出售的产品有质量问题的,按照本办法承担"三包"责任。

本办法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销售者与生产者、销售者与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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