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离职。
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北京根本没有这个行业,是骗子们编造的“致富小故事”,这些老掉了牙的骗钱小把戏已经骗了很多年了。
1、网上的珠宝、手链、串珠等的外发加工全是骗局,没有例外,不用心存侥幸。有些骗子为了打动受骗者,还打出“前期不收费”“欢迎参观考察”等迷惑手段;
2、前期是否交钱都一样,都是骗子,骗子也在不断摸索经验,看什么说法更能让人相信,第一步第二步不骗钱,可以在第三步第四步骗;
3、不用去看,也根本看不到。很多骗子都说欢迎来考察、培训,但你真的来了,肯定见不到面,因为骗子除了一张嘴、几部电话、几个银行账号、若干假章假合同以外什么都没有,怎么可能真的让你考察呢?
4、这些诈骗未必和所称的公司有关系,也可能是网上冒名顶替的李鬼、骗子。使用公司名义发布诈骗信息、签合同,使用个人银行账号(所谓法人、经理、财务负责人的)作为收款、收费账号是此类诈骗的重要特征 。
肯定不合法。
但是公司这样做也有一定的合理性。卖
珠宝
属于比较特殊的行业,公司要考虑其用工的风险性,扣留
押金
也就类似于“违约金赔偿”,这也是防止员工跳槽的一种手段。
所以我觉得公司这样做也并没有坏意。
但是如果干满了一年却不如数退还押金的话就可以告他了。
掂量着每条款的份量而定吧!必竟是贵重高品质昂贵产品,诸多只能完善合同细则而为。
合作项的细节须注意:
1、对方店面的设计与产品的陈列理念
2、宝石配送接收流程与验收标准
3、宝石配送途中风险承担与保密细则
4、退换货程序与条件
5、后期其它产品(宝石)的采购供货入场细节
合同细则注意项:
1、前期铺货量与返点数
2、前期铺货宝石价与后期供货价的调整比例与周期
3、供货结款方式与货次结款期
3、拖款欠款处理细则
共同责任承担项:
略(根据自身与对方的要求而定)
共同风险承担内容:
1、来自人为的
2、来自自然灾害的
3、来自运输途中的
3、来自卖场(商场)内部失盗被抢的
店员薪资支付(宝石签订师)聘用或委派
其它附加项(一定得注明,双方涉及到经济利益冲突分歧,经协调沟通不能达成一致时,我方保留诉求法院进行自身利益与权力的维护意见与权力)
吓唬你们的,明显不合理,劳动法规定的辞职可以提前一个月申请,不论公司同意不同意一个月后都可以自动离职,公司要足额发工资,而且合同里面应该把工资计算方式列清,明显你们公司在搞欺诈合同,合同欺诈是可以要求解除还要赔偿的,就看你们就这么认栽还是拒理争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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