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家,英国 卡文迪许,普利斯特里是谁啊

化学家,英国 卡文迪许,普利斯特里是谁啊,第1张

亨利·卡文迪许

一、生平简介

卡文迪许(Henry Cavendish,17311010~1810310)英国化学家、物理学家。公元1731年10月10日生于法国尼斯。1742—1748年他在伦敦附近的海克纳学校读书。1749—1753年期间在剑桥彼得豪斯学院求学。在伦敦定居后,卡文迪许在他父亲的实验室中当助手,做了大量的电学、化学研究工作。他的实验研究持续达50年之久。1760年卡文迪许被选为伦敦皇家学会成员,1803年又被选为法国研究院的18名外籍会员之一。

公元1810年3月10日,卡文迪许在伦敦逝世,终身未婚。

二、科学贡献

卡文迪许的才能是多方面的。1784年左右他研究了空气的组成,发现普通空气中氮占五分之四,氧占五分之一。他确定了水的成分,肯定了它不是元素而是化合物。他还发现了硝酸。

卡文迪许生前在物理学方面发表的论文为数极少,一直到麦克斯韦审阅整理并出版了他的手稿后,人们才知道他在电学方面作出了很多重要发现。他发现一对电荷间的作用力跟它们之间的距离平方成反比,这就是后来库仑导出的库仑定律内容的一部分;他提出每个带电体的周围有“电气”,与电场理论很接近;卡文迪许演示了电容器的电容与插入平板中的物质有关;电势的概念也是卡文迪许首先提出的,这对静电理论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他还提出了导体上的电势与通过电流成正比的关系。

卡文迪许在热学理论、计温学、气象学、大地磁学等方面都有研究。1798年他完成最后的实验时,已年近七十。在物理学上他最主要的成就是通过扭秤实验验证了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确定了引力常数和地球平均密度。

推算地球密度:卡文迪许测量地球的密度是从求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中的常数着手,再推算出地球密度。他的指导思想极其简单,用两个大铅球使它们接近两个小球。从悬挂小球的金属丝的扭转角度,测出这些球之间的相互引力。根据万有引力定律,可求出常数G。根据卡文迪许的多次实验,测算出地球的平均密度是水密度的5481倍(现在的数值为5517,误差为14%左右),并确定了万有引力常数(他测得的引力常数G是(6754±0041)×10-8达因·厘米2/克2,这个值同现代值(66732±00031)×10-8达因·厘米2/克2,相差无几),计算出了地球的质量。被誉为第一个称量地球的人。

卡文迪许验证万有引力定律的实验采用自己设计的“扭秤”为工具,后人称为著名的“卡文迪许实验”。

三、趣闻轶事

1.最富有的学者,最博学的富豪

据说卡文迪许很有素养,但是没有当时英国的那种绅士派头。他不修边幅,几乎没有一件衣服是不掉扣子的;他不好交际,不善言谈,终生未婚,过着奇特的隐居生活。卡文迪许为了搞科学研究,把客厅改作实验室,在卧室的床边放着许多观察仪器,以便随时观察天象。他从祖上接受了大笔遗产,成为百万富翁。不过他一点也不吝啬。有一次,他的一个仆人因病生活发生困难,向他借钱,他毫不犹豫地开了一张一万英镑的支票,还问够不够用。卡文迪许酷爱图书,他把自己收藏的大量图书,分门别类地编上号,管理得井井有序,无论是借阅,甚至是自己阅读,也都毫无例外地履行登记手续。卡文迪许可算是一位活到老、干到老的学者,直到79岁高龄、逝世前夜还在做实验。卡文迪许一生获得过不少外号,有“科学怪人”,“科学巨擘”,“最富有的学者,最博学的富豪”等。

2.视名利如天上的浮云

有一次卡文迪许出席宴会,一位奥地利来的科学家当面奉承卡文迪许几句,他听了起初大为忸怩,继而手足无措,终于坐不住站了起来,冲出室外径自坐上马车回家了。卡文迪许沉默寡言,对慕名来访的客人常常一言不发陪坐在旁,脑中想着科学问题,使一些帮闲文人尴尬扫兴。他一生致力于科学研究,成果丰硕,但只发表过两篇并不重要的论文。

3.卡文迪许实验室

人们为纪念这位大科学家,特意为他树立了纪念碑。卡文迪许一生勤俭,逝世后留下了大笔遗产,其中一部分由它的家族在1871年捐赠给剑桥大学创办卡文迪许实验室,这个实验室曾经对物理科学的进步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先后培养出26名诺贝尔奖获得者。

4.沉睡了一百年的手稿

1810年卡文迪许逝世后,他的侄子齐治把卡文迪许遗留下的20捆实验笔记完好地放进了书橱里,谁也没有去动它。谁知手稿在书橱里一放竟是70年,一进到了1871年,另一位电学大师麦克斯韦应聘担任剑桥大学教授并负责筹建卡文迪许实验室时,这些充满了智慧和心血的笔记获得了重返人间的机会。麦克斯韦仔细阅读了前辈在100年前的手搞,不由大惊失色,连声叹服说:“卡文迪许也许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实验物理学家,他几乎预料到电学上的所有伟大事实。这些事实后来通过库仑和法国哲学家的著作闻名于世。”此后麦克韦决定搁下自己的一些研究课题,呕心沥血地整理这些手稿,使卡文迪许的光辉思想流传了下来。真是一本名著,两代风流。不啻是科学史上的一段佳话.

卡文迪许,1731年出生在英国。他一生都在实验室和图书馆中度过,在化学、热学、电学方面进行过许多实验探索。但由于他对荣誉看得很轻,所以对于发表实验结果以及得到发现优先权却很少关心,致使其许多成果一直未被公开发表。直到19世纪中叶,人们才从他的手稿中发现了一些极其珍贵的资料,证实他对科学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卡文迪许最为人称道的科学贡献,首先是他最早研究了电荷在导体上的分布,并于1771年用类似的实验对电力相互作用的规律进行了说明。他通过对静电荷的测定研究,在1777年向皇家学会提出的报告中说:“电的吸引力和排斥力很可能反比于电荷间距离的平方。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物体中多余的电几乎全部堆积在紧靠物体表面的地方。而且这些电紧紧地压在一起,物体的其余部分处于中性状态。”与此同时,他还研究了电容器的容量;制造了一整套已知容量的电容器,并以此测定了各种仪器样品的电容量。而且预料到了不同物质的电容率,并测量了几种物质的电容率,初步提出了“电势”概念。

卡文迪许毕生致力于科学研究,从事实验研究达50年之久,性格孤僻,很少与外界来往。卡文迪许的主要贡献有:1781年首先制得氢气,并研究了其性质,用实验证明它燃烧后生成水。但他曾把发现的氢气误认为燃素,不能不说是一大憾事。1785年卡文迪许在空气中引入电火花的实验使他发现了一种不活泼的气体的存在。他在化学、热学、电学、万有引力等方面进行地行多成功的实验研究,但很少发表,过了一个世纪后,麦克斯韦整理了他的实验论文,并于1879年出版了名为《尊敬的亨利·卡文迪许的电学研究》一书,此后人们才知道卡文迪许做了许多电学实验。麦克斯韦说:“这些论文证明卡文迪许几乎预料到电学上所有的伟大事实,这些伟大的事实后来通过库仑和法国哲学家们的著作而闻名于科学界。”

早在库仑之前,卡文迪许已经研究了电荷在导体上的分布问题。1777年,他向皇家学会提出报告说:“电的吸引力和排斥力很可能反比于电荷间距离的平方,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物体中多余的电几乎全部堆积在紧靠物体表面的地方,而且这些电紧紧地压在一起,物体的其余部分处于中性状态。”他还通过实验证明电荷之间的作用力。他还早于法拉第用实验证明电容器的电容取决于两极板之间的物质。他最早建立电势概念,指出导体两端的电势与通过它的电流成正比(欧姆定律在1827年才确立)。当时还无法测量电流强度,据说他勇敢地用自己的身体当作测量仪器,以从手指到手臂何处感到电振动来估计电流的强弱。

卡文迪许的重大贡献之一是1798年完成了测量万有引力的扭秤实验,后世称为卡文迪许实验。他改进了英国机械师米歇尔(John Michell,1724~1793)设计的扭秤,在其悬线系统上附加小平面镜,利用望远镜在室外远距离操纵和测量,防止了空气的扰动(当时还没有真空设备)。他用一根39英寸的镀银铜丝吊一6英尺木杆,杆的两端各固定一个直径2英寸的小铅球,另用两颗直径12英寸的固定着的大铅球吸引它们,测出铅球间引力引起的摆动周期,由此计算出两个铅球的引力,由计算得到的引力再推算出地球的质量和密度。他算出的地球密度为水密度的5481倍(地球密度的现代数值为5517g/cm3),由此可推算出万有引力常量G的数值为 6754×10-11 Nm2/kg2(现代值前四位数为6672)。这一实验的构思、设计与操作十分精巧,英国物理学家JH坡印廷曾对这个实验下过这样的评语:“开创了弱力测量的新时代”。

卡文迪许在1766年发表了《论人工空气》的论文并获皇家学会科普利奖章。他制出纯氧,并确定了空气中氧、氮的含量,证明水不是元素而是化合物。他被称为“化学中的牛顿”。

卡文迪许一生在自己的实验室中工作,被称为“最富有的学者,最有学问的富翁”。卡文迪许于公元1810年3月10日去世。

后来,他的后代亲属德文郡八世公爵SC卡文迪许将自己的一笔财产捐赠剑桥大学于1871年建成实验室,它最初是以 H卡文迪什命名的物理系教学实验室,后来实验室扩大为包括整个物理系在内的科研与教育中心,并以整个卡文迪许家族命名。该中心注重独立的、系统的、集团性的开拓性实验和理论探索,其中关键性设备都提倡自制。近百年来卡文迪许实验室培养出的诺贝尔奖金获得者已达26人。麦克斯韦、瑞利、JJ汤姆逊、卢瑟福等先后主持过该实验室。

约瑟夫·普利斯特列是英国著名的化学家。他1733年3月13日生于英格兰约克郡利兹市郊区的一个名叫菲尔德海德的农庄里。

他的父亲约万斯·普利斯特列经营着这个收入微薄的小农庄,兼营毛织品的加工和裁缝,以维持一家人的生活;约瑟夫·普利斯特列是家中的长子,由于家境艰难,同外公、外婆一起度过了大部分童年。1739年,他的母亲去世了,他又被送到姑母家里居住。姑母家里经营着一个大农庄。普利斯特列在那里不用干活,唯一的任务就是学习。姑母一心要把他培养成一名神甫。但是,他的优裕生活没过上几年,姑夫就突然病逝了。心情悲痛的姑母成了靠遗产过活的寡妇,她身边没有一个子女。为了减轻经济负担,她把普利斯特列送进了教会学校,后来又把他送到离利兹城不远的布莱克先生家中。布莱克是一家啤酒厂的职员,他曾是普利斯特列的姑夫的朋友,家里生活比较富裕。

自幼漂泊不定的生活,养成了普利斯特列善于独立思考的性 格。18岁那年,由于经常与基督教的牧师来往,他遭到了姑母的激烈责备。从此,他成了家庭的叛逆者。

普利斯特列刻苦好学,兴趣广泛。他曾学过古文、数学。自然哲学导论等,后因体弱多病,中断过一段学习,待康复后,他进入了考文垂的非国教的高等专科学校。因为他学习勤奋刻苦,成绩超群,学校同意他免修一、二年级的部分课程。他在后来的学习中,深感自己的数学与德语基础太差,又主动要求学校允许他补学了这两门。在学校里,他学会了希泊来文、希腊文和拉丁文,加上他在神学方面的广博知识,他常常同那些信仰传统宗教的人们进行辩论,并且总是占上风。以后,他做过教师,也当过牧师。在沃灵顿的非国教高等专科学校里,他讲授过语言学、文学、现代史、法律、口才学及辩论学等,甚至教过解剖学,他曾编著出版过《基础英语语法》和《语言学原理》写过《口才学和辩论学讲义》。1764年,爱丁堡大学授予他法学博士。从此,他开始了科学生涯,著有《电学史》一书,1766年他被推荐为英国皇家学会的会员。

1762年,普利斯特列与玛丽·维尔金逊结了婚。他的妻子是当时英格兰最大的铁器制造商艾萨克的女儿,婚后,普利斯特列仍然专心地埋头科学研究。到了1767年,由于他们的儿女先后出世,家庭经济负担加重。加上各教派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普利斯特列就放弃了教师职业,重新当上了牧师,家庭收入虽增加不多,但他却有了更多的空闲时间自由地从事科学研究和著书立说。《电学史》一书就是这个时期写成的。他不仅用通俗的、准确而生动的语言概述了关于电现象研究的完整历史,而且还具体地描写了各种不同的试验情况。不久,他痛感自己缺乏化学方面的知识,于是把兴趣由物理移向了化学。在化学领域中,他首先对空气发生了兴趣,思考着不少有关空气的问题。例如,为什么放在封闭容器中的小老鼠,几天后就会死去?容器中本来有空气,老鼠为什么不能长期活下去?学生时代他参观啤酒厂时,发现有一种能使燃着的木条立刻熄灭的空气,这种空气就存在于发酵车间内盛啤酒的大桶里。因此,他怀疑是不是存在着好多种空气。 “为了弄清这些问题,普利斯特列进行了多种有趣的实验。例如,他点燃一根蜡烛,把它放到预先放有小老鼠的玻璃容器中,然后盖紧容器。他发现:蜡烛燃了一阵之后就熄灭了,而小老鼠也很快死了。这一现象使普利斯特列想到,空气中大概存在着一种东西,当它燃烧时空气就会被污染,因而成为不能供动物呼吸,也不能使蜡烛继续燃烧的“受污染的空气”。为了证明这一想法的正确与否,他设想,能否把受污染的空气加以净化,使它又成为可供呼吸的空气呢?他为此做了一个新的实验。他用水洗涤受污染的空气,其结果使他大为惊异,他发现,水只能净化一部分被污染的空气,而另一部分未被净化的空气,还是不能供呼吸,老鼠在其中照样要死去。

善于思考和钻研问题的普利斯特列进一步想到,动物在受污染的空气中会死去,那么植物又会怎样呢?对此,他设计了下列实验:把一盆花放在玻璃罩内,花盆旁边放了一支燃烧着的蜡烛来制取受污染的空气。当蜡烛熄灭几小时后,植物却看不出什么变化。他又把这套装置放到靠近窗子的桌子上,次日早晨饱发现,花不仅没死,而且长出了花蕾。由此他想到,难道植物能够净化空气吗?为了验证这一想法,他尽点燃了一支蜡烛,并迅速放入罩内。蜡烛果然正常燃烧着,过了一段时间才熄灭。当时,科学家们把一切气体统称为空气。为了确定究竟有几种空气,普利斯特列曾多次重复自己的实验。他认为,在啤酒发酵、蜡烛燃烧以及动物呼吸时产生的气体,就是早先人们所称的“固定空气”(实则二氧化碳)。他对这种“固定空气”的性质做了深入研究。他证明,植物吸收“固定空气”可以放出“活命空气”(实则氧气)。还发现“活命空气”既可以维持动物呼吸,又能使物质更猛烈地燃烧。

由此,普利斯特列想设法制取这种“活命空气”。当时已知硝石也能助燃,于是他想:“也许硝酸能够把它分离出来?或者,把沾有稀硝酸的铜丝加热,也许可以放出活命空气?”他沿着这一思路,埋头进行各种实验。他取了一根一端封闭的玻璃管,装人水银,用手指堵住管口,把开口的一端置入盛有水银的槽中,再把装有硝酸和铜屑的另一根管子与装有水银的管子连接在一起。然后,开始加热混和物质。经过短时间加热,产生的无色的气体就把水银排出管外,于是管内充满了新的物质。普利斯特列小心地取出管子,打开管口,俯身一嗅,突然,他被惊楞了:一种挥发的无色气体,转眼间就变成了棕红色的蒸气,它的强烈气味很象硝酸,因此当时就称它为“硝石空气”。这种在空气中变成的棕红色的气体是二氧化氮,试验的结果未能制得“活命空气”,却发现了两种新气体: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他继续试验,又发现了许多新气体,普利斯特列给它们定名为“碱空气”(氨)、“盐酸空气”(氯化氢)以及二氧化硫等。此后多年,普利斯特列一直在研究气体,并写成了《论各种不同的气体》一书,大大丰富了气体化学。

普利斯特列在化学以及物理学方面的研究成果,提高了他的学术威望。1772年,”他当选为法兰西科学院的名誉院士,同年12月,他被当时英国的一位政治显贵谢尔本勋爵请去做家庭教师及图书管理员。这项工作有较高薪金,而且每天只用上午时间。所以每天下午,他仍旧可以从事科学研究。在这里,他完成了许多著作。他的6个最有价值的气体实验,有5个是在这里完成的。普利斯特列终生信奉燃素说,在这里他写过有关论证燃素说的文章。

他还是一位神学家,在这里完成了一部关于神学的代表作《物质和精神的研究》(1777年):还著有《哲学必要性学说注释》(1777年)。他明确地剖析了神学和科学哲学之间的联系。

在气体化学的研究成果中,普利斯特列最重要的是对氧气的发现。1774年,他得到了一个大型凸透镜(火镜),开始研究某些物质在凸透镜聚光产主的高温下放出的各种气体。他研究的物质中有“红色沉淀物”(氧化汞)和“汞灰”亦称水银烧渣,也就是(氧化汞)。普利斯特列把氧化汞放置在玻璃钟罩内的水银面上,用一个直径30厘米、焦距为50厘米的火镜,将阳光聚集在氧化汞上。很快就发现氧化汞被分解了,放出一种气体,将玻璃罩内的水银排挤出来。他把这种气体叫做”脱燃素的空气”。他以排水集气法,把这种气体收集起来,然后研究其性质。发现蜡烛会在这种空气中燃烧,火焰非常明亮,老鼠在这种气体中生活正常,且比在等体积的普通空气中活的时间长了约4倍;他还亲自尝试了一下,感觉这种空气使人呼吸轻快、舒畅。他对实验的全过程做了详细的描述。

其实早在1771年,普利斯特列把硝石加热对,已经制得了氧气。他在题为“各种空气的观察”一文中,曾提到:“在我从硝石得到的一定量(的空气)中,不仅蜡烛能点燃,而且火焰增大,还听到了响声,好像硝石在明火中烧爆的声音。”但由于他当时把这种气体,混同于一般空气,所以未能发现氧。普利斯特列认为空气是单一的气体,助燃能力之所以不同,其区别仅在于其中含燃素量的不同。从汞烧渣中分解出来的是新鲜的、不含一点燃素的空气,所以吸收燃素的能力和助燃能力都特别强。因此他把这种气体叫做“脱燃素空气”。而寻常的空气,由于经过动物呼吸、植物的燃烧和腐烂,已经吸收了不少燃素,所以助燃能力就差了:一旦空气被燃素饱和,那么它就不再助燃,变成“被燃素饱和了的空气”(指氮气)或叫“燃素化空气”。在后来的研究中,普利斯特列发现,绿色植物在阳光中也能放出“脱燃素空气”,成为光化学作用研究的基础。

谢尔本勋爵支持普利斯特列的研究工作,一直为他提供研究经费。1774年,他带着普利斯特列一起访问了欧洲大陆。在欧洲,他们结识了许多科学家,这对普利斯特列的利学生涯具有重大意义。在巴黎,普利斯特列拜访了法国化学家拉瓦锡,他向拉瓦锡介绍并演示了从氧化汞中谁、取气体的实验。拉瓦锡后来又重复了他的实验,并且把普利斯特列的实验材料以及他本人的实验结果联系起来。拉瓦锡能摆脱传统思想的束缚,大胆地提出了氧化概念,形成了燃烧的氧化理论。他指出所谓“脱燃素空气”实际上就是氧气,终于推翻了统治化学近百年的燃素学说。而坚持燃素说的普利斯特列却坚决反对拉瓦锡的新观点,他拒绝接受拉瓦锡对氧和水的任何解释。于是,二人由此开始了一场争论。

双方的争论最初出现在《哲学学报》上,后来,这些争论文章又被编辑成一些小册子。他们争论的最后批文章发表在美国出版的《美国哲学会会报》上,其它刊物上也时有他们的文章发表。

在争论中,普利斯特列证明,不是所有的酸都含有氧,盐酸就是一个例子。他以此来反对拉瓦锡的氧化理论。但是,普利斯特列在争论中所使用的理论始终是燃素说。这使他象一个守旧的老人,嘴里经常念叨着教条的燃素学说,而丝毫不愿放弃它。普利斯特列与拉瓦锡,一直都在持续地进行各自的观察与研究。但他们观察的深度不同,对观察到的现象背后的本质理解不同。普利斯特列总是躲避开理论上的思考,他只埋头于实验,认为只有实验才是最重要的,陷入了狭隘的经验论,影响他的认识进一步发展。而拉瓦锡则不然,他在实验的基础上很重视理论思考,这使他在科学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实现了第一次化学革命。

纵观普利斯特列的一生,他37岁起研究气体化学,直到终生。他曾分离并论述过的大批气体,数目之多超过了他同时代的任何人。他可以说是13世纪下半叶的一位业余化学大师。是他发明了带有酸味的气水。1772年出版了他的小册子《用排水集气法收集“空气”》,该书深受欢迎,非常畅销,当年就被译成法文。普利斯特列名扬世界, 1773年他荣获英国皇家学会的铜质奖章。他对气林化学的研究成果,一是以其强烈的求知欲与非凡的勤奋态度为基础的,二是他得益于自己精湛的实验技能。为此,皇家学会曾授予他卡普里奖。他出版过巨著《关于种种空气的实验与观察》(三卷).以后他的研究成果又汇集于《与自然科学各个部门有关的实 验与观察》(三卷)。

1804年2月6日,普利斯特列死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卅的诺赞巴兰镇,终年71岁。普利斯特列一生主要靠自学成为一位化学大师。其刻苦奋勉精神,堪称今人之典范。

切尔西队医透露特里至少缺阵4周,甚至有可能缺阵6周。蓝军名宿哈里斯则认为温格在联赛杯派出年轻球员使得这项杯赛贬值。

网易体育2月23日消息 在冠军联赛对阵波尔图的比赛中受伤的切尔西队长特里至少需要休养4周才能重返绿茵场,这样英格兰队长将无缘国家队下一场08欧锦赛预选赛。

在周三晚上,切尔西1-1战平波尔图的比赛中,特里由于脚踝韧带受伤不得不提前退下火线。昨天,切尔西队医对特里进行了一次扫描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受伤部位出现大量淤血及肿胀。切尔西的医生透露,特里至少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去复原,甚至有可能缺阵6周。

特里的受伤不但对切尔西造成严重影响,而且对英格兰国家队的影响更大,麦克拉伦正在为对阵以色列及安道尔的比赛作准备,但是队长兼后防核心的缺阵,将会打乱这位前米德尔斯堡主帅的布置。而在切尔西,由于鲍拉鲁兹仍然有伤,穆里尼奥可能会安排挨辛再度客串中卫。

为了进一步确定伤势,特里将会在一周之内再次接受扫描检查。即使特里能够在1个月之内恢复训练,但是他也不可能冒险为英格兰上阵。

本周日,切尔西将会与阿森纳(blog)在卡迪夫千年球场争夺本赛季的联赛杯冠军,有“粉碎机”之称的切尔西名宿哈里斯认为,温格在联赛杯派出年轻球员比赛使得这项杯赛的含金量下降,哈里斯估计派出更强阵容的切尔西理应赢得联赛杯。

“阿森纳在联赛杯派出的阵容使得这项杯赛贬值。切尔西更应该成为冠军。”哈里斯对温格把联赛杯作为锻练年轻球员的战场感到不满。

然而,事实上,年轻枪手绝对不容忽视,在没有亨利(wiki)的情况下,年轻枪手先后在客场淘汰了埃弗顿及利物浦,在半决赛又通过重赛,淘汰热刺,如果轻视温格这支青年军,那么切尔西一定会付出惨痛的代价。

贝拉特里克斯·莱斯特兰奇 ( Bellatrix Lestrange ),英国魔幻小说《哈利波特》中的反派人物。是为数不多的已知的女食死徒之一,也是伏地魔的众多追随者中最危险也是最残暴的人。据说,她还非常的迷恋伏地魔,想做伏地魔的终身伴侣。在霍格沃茨保卫战中,被莫丽·韦斯莱杀死。

基本介绍 中文名 :贝拉特里克斯·莱斯特兰奇 外文名 :Bellatrix Lestrange 其他名称 :贝拉(Bella) 饰演 :海伦娜·伯翰·卡特(Helena Bonham Carter) 登场作品 :《哈利·波特》系列**、书籍 生日 :19511219 年龄 :48岁(卒年) 性别 :女 毕业院校 :霍格沃茨 斯莱特林(1962~1968) 逝世日期 :1998年5月2日 血统 :纯血统 发色 :棕 瞳色 :棕色 父母 :西格纳斯,德鲁埃拉 妹妹 :纳西莎·马尔福,安多米达·唐克斯 丈夫 :罗道夫斯·莱斯特兰奇 堂弟 :西里斯·布莱克,雷古勒斯·布莱克 女儿 :戴尔菲·里德尔 侄女 :尼法朵拉·唐克斯 生日 :19511219 星座 :射手座 角色设定,特征,家族,经历介绍,剧情介绍,人物性格, 角色设定 特征 曾经有着光滑乌黑的头发和有神的眼睛,但阿兹卡班留给她的是憔悴的面庞和疯狂的眼神。是个皮肤很黑,宽下巴,厚眼皮的高个女人。 家族 1951年出身于最高贵最古老的布莱克家族。父亲是西格纳斯·布莱克,母亲是德鲁埃拉·罗齐尔。与罗道夫斯·莱斯特兰奇结婚。 有两个妹妹——纳西莎·马尔福,安多米达·唐克斯(因嫁给泰德·唐克斯被家族除名,为尼法朵拉父亲)。 两个堂弟——小天狼星·布莱克和雷古勒斯·布莱克(均已过世)(雷古勒斯·布莱克实际就是在《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中比邓不利多先一步取到伏地魔魂器——萨拉查·斯莱特林的挂坠盒的RAB)。 JK罗琳同人剧本《哈利波特与被诅咒的孩子》当中,与伏地魔生有一女戴尔菲·里德尔。 经历介绍 贝拉特里克斯生于1951年,跟她的堂弟小天狼星一样,她生于高贵的纯血统家族——布莱克家,1962年入学,被分入斯莱特林学院。她是个血统狂热者,在整个学生时期一直对混血巫师和麻瓜血统的巫师持有偏见。毕业后她嫁了和她一届的罗道夫斯·莱斯特兰奇,一个同样是斯莱特林毕业的人,同样是纯血巫师家族出身的巫师。随后他们一起在伏地魔力量强大的时候为其效命。她跟莱斯特兰奇兄弟一起参加了食死徒队伍。整个70年代他们一直为伏地魔做事,为他做些违法而残忍的勾当。

贝拉特里克斯有着虐待狂的天性:她极度喜欢使用不可饶恕咒,特别是对人拷打的时候喜欢使用钻心咒。在伏地魔在哈利·波特那里失手的1981年,她跟她的丈夫继续效忠于他并试图弄清到底发生了什么。 最终,他们抓到了傲罗弗兰克·隆巴顿以及其妻子艾丽斯·隆巴顿,贝拉特里克斯、罗道夫斯(贝拉丈夫)、拉巴斯坦(罗道夫斯弟弟)、小克劳奇四个人对他们用了钻心咒。食死徒们宁愿相信自己的主人是被捕获而不是被征服,所以他们试图得到他的下落。隆巴顿夫妇自然什么也不知道,而贝拉特里克斯和她的同伙就残忍地折磨他们,并将他们折磨至疯(永久残废)。他们不久就被傲罗捕获了,并被带到魔法部接受小克劳奇的父亲主持的审判。他们被判入阿兹卡班,小克劳奇哭喊自己是清白的,而莱斯特兰奇兄弟则保持沉默,贝拉特里克斯反应则截然不同:当她被判入狱后她拒绝谴责自己的主人并信誓旦旦地宣布他会回来。作为一个无情而残忍成性的人,贝拉特里克斯并没有什么特别热爱的东西。但在那一刻,她显示出了她是伏地魔最忠实的追随者,尽管伏地魔并不领情,称小巴蒂·克劳奇为他“最忠实的仆人”。贝拉特里克斯在阿兹卡班呆了近15年,最终于1996年1月逃狱。在阿兹卡班的那些日子夺去了她的美丽,但狂热的光芒依旧在她的眼中闪耀。她喜欢听人遭受折磨时的痛苦尖叫,嘶喊,但她却必须受制于卢修斯·马尔福。在魔法部时她想要进一步折磨哈利以求拿到预言球,但被卢修斯阻止。冷漠的她在魔法部一战中,她杀死小天狼星,重伤唐克斯,对纳威使用钻心咒,哈利也用钻心咒击中了她,但因为没有下定决心导致没有产生效果。哈利说出预言球已被打碎的事实,使贝拉特里克斯惊恐万分,随后伏地魔和邓布利多相继赶到进行决斗,贝拉特里克斯被邓布利多用雕像制服,但她最后还是被伏地魔救走。 伏地魔幻影移形前带走了她,事实证明他无法对抗邓不利多,而贝拉特里克斯是、也成为神秘事务司一战中没有被捕的三个食死徒之一,而摄魂怪已经与魔法部为敌,所以被捕的食死徒没有在阿兹卡班呆太久。虽然小天狼星继承了格里莫广场12号,但家养小精灵克利切依然记得贝拉特里克斯。他保留了一张贝拉特里克斯的照片,放在厨房的锅炉下,而且是所有相片中最前面的位置。同时,贝拉特里克斯如今在阿兹卡班外没什么朋友了,她一定会跟克利切联系,起码让他为她做事。当前贝拉特里克斯依旧逍遥法外,她甚至还帮助她的妹妹纳西莎向西弗勒斯·斯内普寻求帮助。伏地魔对卢修斯夺取预言球失败的行为耿耿与怀,他选卢修斯的儿子德拉科担任这个任务——杀死阿不思·邓布利多。 纳西莎猜测将这样的一个任务交给德拉科是对卢修斯·马尔福抢夺预言球失败的惩罚。恐怕在德拉科完成这项任务前就死了。为确保德拉科的安全,纳西莎乞求斯内普帮助他,并与斯内普形成了了牢不可破的誓言。尽管贝拉特里克斯不相信斯内普会违背伏地魔的命令去帮助德拉科,但他们施用了这个咒语就等于形成了一个约定,如若食言,那斯内普就会死,如果成功那死的就是阿不思·邓布利多。斯内普允诺说他不但会保护德拉科而且还会助他一臂之力。 有个有趣的地方值得注意,斯内普对于高阶黑魔法非常了解,他似乎是食死徒中的头目。贝拉特里克斯似乎对伏地魔有所不满,因为他提供给她的讯息远远没有给斯内普的多。还有一点也很有意思,贝拉特里克斯、斯内普和纳西莎之间的谈话以及他们所施的咒语都是瞒着伏地魔偷偷进行的。这对贝拉特里克斯有什么预示我们不得而知,但她无疑是冒了再度激怒伏地魔的风险。事实上,在食死徒中,斯内普、卢修斯、贝拉三个人属于首领级别。斯内普已经推测出贝拉特里克斯让德拉科掌握大脑封闭术的事实。 贝拉特里克斯曾经在马尔福庄园用钻心咒残酷折磨赫敏,向她逼问格兰芬多宝剑的来历,导致赫敏非常虚弱,罗恩听到赫敏的惨叫几乎疯掉。哈利在地牢中得到精灵多比的帮助,成功让多比救走了拉环、迪安、卢娜、奥利凡德送到比尔和芙蓉的家——贝壳小屋,并和罗恩一起抢走了贝拉特里克斯的魔杖(胡桃木和龙神经,1275英寸,不易弯折),救走不省人事的赫敏,但哈利因为没能阻止小天狼星和多比的死亡而相当内疚,却也修成大脑封闭术。赫敏的魔杖落在了贝拉手上。贝拉特里克斯杀死了多比,却因伏地魔到场时没能抓住哈利,狠狠惩罚了她和马尔福一家一顿,食死徒特拉弗斯知道这件事,却不知道赫敏把罗恩变形,而赫敏变成贝拉。赫敏形容贝拉的复方汤剂“令人作呕,比戈迪根还要糟糕!” 总体上来说她对伏地魔是忠实的。贝拉特里克斯依旧是个彻头彻尾的反面角色,她间接导致了邓布利多的死。如果伏地魔发现她帮助纳西莎的话会怎么样呢?邓布利多死后她依旧会是伏地魔的亲信吗?或者她将再次激怒伏地魔?当前她的行迹不明,而她下一步会做什么我们也不知道。尽管她为了纳西莎而落下了把柄,但贝拉特里克斯·莱斯特兰奇仍然会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阿不思·邓布利多被杀后,霍格沃兹几乎完全落入了伏地魔的手中,直到1998年5月1日,霍格沃兹反抗伏地魔的战争打响。贝拉特里克斯也参加了这次战斗,并在亚克斯利等同党纷纷战败后迎战赫敏、金妮和卢娜。她的杀戮咒差点击中了金妮·韦斯莱,但因为哈利毅然赴死时无意中用了消极抵抗咒给全校的师生受到了保护,这就意味着阿瓦达索命咒不能对金妮造成伤害,但这使金妮的母亲——已经失去了一个儿子弗雷德的莫丽·韦斯莱愤怒不已。莫丽亲自上阵撞开隐身状态的哈利(哈利暂时放开被麦格、斯拉格霍恩和金斯莱围攻的伏地魔,直接冲向贝拉)保护三个姑娘和其他想上前助阵的学生,单挑贝拉,在贝拉用弗雷德的死和狂笑的挑衅下,莫丽用咒语击中她的心脏,杀死了贝拉特里克斯,结束了她罪恶的一生。她是伏地魔最后也最忠实的帮手。伏地魔在贝拉死去后,独自一人对抗哈利,被杀死。 剧情介绍 首次提及:《哈利波特与火焰杯》第30章 伏地魔最忠诚的食死徒之一,她是小天狼星的堂姐,凶狠毒辣,亲手杀死了小天狼星。被伏地魔势力从阿兹卡班解救出后,变得更加疯狂,更加效忠伏地魔。 混血王子中贝拉特里克斯劝说纳西莎,告诉她德拉科被黑魔王选中去杀死邓布利多是光荣的事,况且她也不信任西弗勒斯·斯内普。已被阿不思劝说的他“经过挣扎”同意了,贝拉特里克斯作为见证,他和纳西莎立下了牢不可破的誓言。 海伦娜·邦汉·卡特饰演贝拉特里克斯,她表示:“我想贝拉特里克斯轻视斯内普和其它人,因为她对黑魔王最为忠诚。她相信她是伏地魔最喜爱的信徒,因为伏地魔在阿兹卡班监狱消失时正是她随侍在旁,同时她认为斯内普是邓布利多的走狗,他只是想讨好双方。” 贝拉特里克斯享受着她的自由,同时受到伏地魔归来的鼓舞,于是不断在魔法和麻瓜世界大举制造恐怖事件,造成严重伤亡和毁灭。她跟残暴无比的狼人格雷伯克和其它食死徒在全国酿成恐惧,甚至使魔法师们最爱的对角巷成为废墟。不过,她倒是很乐于把哈利·波特当作嘲弄目标,宣扬自己杀死了哈利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还威胁要杀哈利的亲密好友们,尤其是韦斯莱一家。贝拉特里克斯危及了韦斯莱家族的命运,因为她和格雷伯克在假日时不请自来,造成悲惨的后果。海伦娜·邦汉·卡特表示:“贝拉特里克斯简直是纵火狂,如今战争真的开始了。她老爱胡闹又无法无天,根本是乱咬人的疯子,干坏事时也绝不半途而废,所以她的角色演起来才有趣。”一方面,贝拉特里克斯和她的朋党在各处掀起混乱;另一方面,德拉科则为了伏地魔的任务,在有求必应室中对神秘的消失柜做了试验。(这集有求必应室的外观跟上集的相当不同。美工斯图尔特·克瑞格表示:“有求必应室的功能就是达成你的要求,因此难免每次都有不同的外貌。建筑形式基本上一样,有着大型圆顶天花板,但这次的主调是让它比较像是大型贮藏室,地板到天花板堆满了凌乱家具和其它杂物,显然是掩饰或隐藏某些物品的绝佳地点。”) 人物性格 书中种种迹象都表明贝拉特里克斯对于她的主子伏地魔有一种暧昧的感情——甚至可以说是“爱情”。例如,这些迹象中比较明显的一处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第36章《百密一疏》的开头,提及她对伏地魔说话的语气好像一位恋人。贝拉特里克斯和伏地魔对纯血主义以及对黑魔法的狂热可能是这种感情的诱因之一,伏地魔的力量与权势应该也起到了一定作用。《哈利波特与被诅咒的孩子》的剧情证实了这一点,贝拉克里特斯早已献身给了黑魔王,并在霍格沃茨大战前于马尔福庄园生下了他们的女儿戴尔菲·里德尔——这个二十多年后险些改写历史的年轻黑女巫不但继承了父亲的强大魔法,更继承了母亲的美貌以及对黑魔王事业疯狂的执念。 贝拉特里克斯对于纯血主义是如此狂热,以至于她并不把自己那嫁给麻瓜出身巫师的妹妹安多米达看作自己的血亲,更不用提安多米达的女儿——也就是她的外甥女——即上文提及的尼法朵拉·唐克斯。当伏地魔在《死亡圣器》中提及她的外甥女与狼人莱姆斯·卢平联姻,借此引出要净化古老家族的血统的话题时,她表现异常狂热,表示一有机会就要铲除家谱上的杂草藤蔓——事实上,她也确实这样做了——根据对罗琳的网路访谈,贝拉特里克斯无情地亲手杀害了自己的外甥女(《死亡圣器》第32章)。贝拉特里克斯在霍格沃茨之战中杀人无数,在最后哈利诈死,伏地魔率领食死徒占领霍格沃茨城堡未果后,战斗继续时,与赫敏·格兰杰、卢娜·洛夫古德和金妮·韦斯莱展开搏斗。最后,由金妮的母亲莫丽·韦斯莱接手这场搏斗,并最终结束了贝拉特里克斯·莱斯特兰奇罪恶的生命。 伏地魔最忠实的仆人就这样离开了人世。 总体而言,她是韦斯莱夫人、麦格教授、斯普劳特教授等拥有爱和母性的女性的彻头彻尾的反面,除了外貌和效忠对象的不同,她和多洛雷斯·乌姆里奇的区别可以说是微乎其微。

创始人:凯蒙斯·威尔逊

自1952年创建第一个假日酒店,不到20年间,他就把假日酒店开到了1000家,遍布全美国高速公路可以通过的地方,并走向全世界,从而使假日酒店集团成为第一家达到10亿美元规模的酒店集团。

回想假日酒店创建及扩张的历程,令人激荡不已。

尽管取得了如此骄入的成就,凯蒙斯·威尔逊仍孜孜不倦,不断改进,永不满足。

正如他的好友所说:"他到了哪里哪里就会有发现。

"

一、贫困的家庭

刚出生不久便成了孤儿

1913年1月5日,凯蒙斯·威尔逊诞生于美国南方孟菲斯市西北的奥西奥拉小城镇。

他的父亲查尔斯·凯蒙斯·威尔逊曾在海军服役,当一名司炉工和办事员,后来离开了海军,在国民人寿和意外事故保险公司工作,推销保险。

由于工作出色,于1912年接受公司的委派,前往奥西奥拉,在那里开设一个办事处。

他的母亲多尔·威尔逊出生在孟菲斯市一个十分贫困的家庭,她10多岁时就去当卖杂货的营业员。

他们的小男孩出生了,这时对于这位年纪轻轻又有雄心壮志的保险代理人及其新娘来说,前途看来一片灿烂光明。

他们给儿子取名为小查尔斯·凯蒙斯·威尔逊。

可是,仅仅9个月后,悲剧突然袭来。

29岁的老凯蒙斯患了重病,是得了肌肉萎缩性侧索硬化症的不治之症,支配肌肉运动的神经细胞出现病变衰退,非常痛苦。

1913年10月4日,他还来不及看到自己的儿子过1周岁生日便去世,并留下多尔--年方18岁就成了寡妇和单身母亲。

老凯蒙斯有预见,生前买了一份保价为2000美元的保险单,死后赔款付给多尔。

这笔钱在1913年时是一笔可观的金额。

可是.一名没有道德的丧葬用品销售商在同多尔打交道时,利用了年轻寡妇的悲痛心情,劝说她给亡夫大办丧事,从而把根据保险单得到的全部款项耗用殆尽。

老凯蒙斯的墓葬颇有气魄,但丧事过后,多尔几乎分文不剩。

正是在那个年代、那个地方,一个年方18岁的寡妇几乎身无分文,却下定主意:任何艰难困苦都阻挡不住自己抚养儿子,并把他培养成将来在世界上有所建树、留下印记的人。

多尔带了她的婴儿回到了孟菲斯市,迁往沃特金斯北街336号自己的母亲处居住。

在取得 补助之前的那段日子里,多尔别无选择,只有走出家门去工作,以养活自己和年幼的儿子。

威尔逊后来回忆说: "我的母亲找到了一份工作,给一位牙医当助手,每周工资11美元。

后来,她当上了一名簿记员。

可是,她一个月的收入从来没有超过125美元。

此情此景,你能想像得出吗回首当年,那是何等艰难的岁月,真是度日如年啊!"

小小年纪就开始干活挣钱

正当凯蒙斯·威尔逊逐渐成长之时,美国历史上最严峻的时期之一达到其艰难困苦的顶点。

虽然20世纪20年代末美国股市的突然崩溃标志着大萧条的开始,但艰难的时期实际上在此多年之前就已开始露出端倪。

早在1923年,美国平均一天就有两家银行倒闭。

在经济危机最严重的那几年,全国有三分之一的职工找不到工作。

在孟菲斯和全国其他的大小城市中,常见到人们排长队、等候领取救济食品的情景。

威尔逊在年幼时就开始干活挣钱了。

他的第一次工作是给"奶油面包房"做广告,挣了5美元。

他6岁时找到了比较稳定的工作,就是卖《星期六邮报》,每份售价5美分。

没几个月,他发觉《妇女家庭杂志》每份售价为10美分,而且还可以让他当该报的地区经营人,雇佣别的孩子替自己代卖。

威尔逊很快从其住处的邻近地区中找到十几个孩子替他卖杂志。

该杂志每售出一份就能获利3美分,其中替他卖杂志的人得2美分,他得1美分。

他在这么小小的年龄就能盘算、计划,并能鼓动别人为之工作。

后来,威尔逊又找到一些挣钱活,如利用晚上时间在一位大伯家的地下室里制作摇椅、帮食品杂货店把食品装袋的工作等。

他自己说: "凡是你能想到的种种临时工作,我都干过。

我是世界上最差的学生,因为我一有时间便工作,从而总是感到疲劳。

我一到学校,便昏昏欲睡。

"

送货途中不幸遭遇车祸

凯蒙斯'威尔逊14岁时,在麦迪逊大街和贝尔维德尔大街的弯角处的瓦格纳杂货店找到了一份工作,当一名送货郎兼冷饮柜售货员。

这项工作有一个好处,那就是自己想吃多少就能吃多少冰淇淋。

一天晚上,他正在这家杂货店工作时,接到指示,要送货到纽约巨人的第一守垒员、杰出的棒球明星比尔·特里处。

特里住在威利特大街,在这家杂货店之南,隔了几个街区。

他跳上自行车,骑向目的地。

威尔逊刚刚骑到贝尔维德尔大街和联合大街相交的十字路,就感到有一股力量向他猛烈撞来,把他击倒在大街中央。

威尔逊躺在地上,茫然不知所措。

他的左腿受了重伤,有5处骨折。

第一次看到他的医生都说他以后再也不会行走了。

但后来,一位很高明的矫形外科医生威利斯·坎贝尔博士给他作了检查,然后说: "凯蒙斯,我将使你能重新行走。

"果然,这位医生不虚此言,说的话兑现了。

当时,威尔逊感到很害怕。

不过,坎贝尔医生满怀信心,使他克制了恐惧心理。

他在医院住了4个月,身体上的石膏敷了11个月。

母亲多尔利用在肉类包装厂工作期间的休息时间前往医院,到儿子的病房内,照顾儿子,辅导功课。

在她充满了爱心的关注和真诚的祈祷之下,在坎贝尔医生的精心治疗下,威尔逊终于能重新行走了。

虽然他的一条腿在治愈后仍比另一条腿短2英寸,但车祸后只过了一年名威尔逊认为,经过这次艰难的磨炼而能重整旗鼓,东山再起,这对自己今后的一生有重要意义,也大大锻炼了自己,以致后来当经济大萧条的艰难岁月使无数美国人恐慌时,他不仅能经受得住,而且还显示出一名天生的企业家应有的敏锐的洞察力和不屈不挠的奉献于事业的精神。

二、创业的艰辛

17岁开始经营爆玉米花与弹球机

凯蒙斯同他当初赊购的那台售价为50美元的爆玉米花机。

他着手创业时的全部资产仅此而已。

1930年头几个月,经济危机的灾难很快遍及全美国。

多尔·威尔逊也加入不断扩大的失业大军。

当时,凯蒙斯·威尔逊在中央中学读最后一年,他作出决定:现在应该由自己去找工作挣钱,肩负起养家糊口的重担了。

就这样,17岁的他下定决心,要摆脱贫困。

"我不知道我要去干什么工作,我只知道我要摆脱贫困。

我知道我必须设法挣钱。

"

威尔逊离开学校后,找到了一份工作,在一家经纪公司内把股票的最新价格写在木板上,每周工资12美元。

不久当上了簿记员,每周得到的报酬仍然是12美元,而其他簿记员每周工资为35美元。

他要求加工资,但给他一星期只增加3美元。

于是,他便离职而去。

威尔逊说: "我为别人干全日制工作,这是我一生中的第一次。

也是最后一次。

"

年轻的威尔逊不打算为别人工作,他就不得不开动脑筋想办法。

他一直喜欢看**,常常去孟菲斯剧院干一些杂活,这样可以免费看故事片。

有一天,一个念头出现在脑海,他发觉该剧院不出售供观众边看**边消遣的小吃,便认为这是一个机会,可用来为自己开辟一个市场。

于是,他去找孟菲斯剧院的经理谈,经理又去跟他的老板谈,他们最后决定让他在剧院门前放一台爆玉米花机。

威尔逊用分期付款的方法,花50美元购买了一台爆玉米花机。

他开始出售爆玉米花,每袋卖一个镍币,生意非常红火,每周能够净赚四五十美元。

孟菲斯剧院的经理每周只挣25美元,经理前来计算出售爆玉米花的数量,他眼红了,他觉得自己吃亏了,他要威尔逊让出这个场地,他要自己干。

威尔逊不得不离开,心里愤愤不平: "我要自己开一家**院,这样,就再也不会有人把我的爆玉米花机撵走了。

"几年后,威尔逊果真做到了这一点。

威尔逊在放弃爆玉米花之后,首先搞的是经营弹球机。

他被迫把爆玉米花机卖给该剧院经理后,便用这笔钱买了5台已经使用过的弹球机,每台的价格是10美元。

他把这些弹球机分别安置在杂货店、旅馆的休息厅等热闹的地方。

威尔逊不停地忙碌着,他一旦积满了10美元,就去再买一台弹球机,再找一个安置弹球机的场所。

他曾说: "我自己并不喜欢玩弹球机,我喜欢的只是弹球机赚的钱。

"这里介绍一个小插曲。

威尔逊有一台弹球机安置在威廉·莱恩旅馆,他一个星期大约来这里两次,查看弹球机,收取货款。

一天,威尔逊又来了。

在那里有一位摆香烟摊的名叫萨拉·博斯韦尔的年轻妇女对他说: "凯蒙斯,我知道你过得不那么富裕,不过,假如你愿意再花一个镍币,我将给你介绍一位女孩子,她定将是你见过的最伶俐聪明的女孩子。

"威尔逊便说: "好,我愿意花这一个镍币。

"于是,她为威尔逊介绍给多萝西·李,这位女孩子后来成了威尔逊相亲相爱的妻子。

经营**院

凯蒙斯·威尔逊一直想自己办个**院。

他获悉有一家**院正待出售,就发挥了其迅速成长的创造能力和能言善辩的口才,筹措到了必需的资金,终于办起了属于自己的**院。

这家**院坐落在孟菲斯市郊区密西西比河畔的一个社区内,它叫德索托**院,已关闭了多年。

威尔逊前往观察后,就去找该**院的业主。

业主要价2000美元,威尔逊认为可以接受此价,条件是在他将**院重新开张后才能付款,每周付25美元,直至2000美元付清。

该**院业主表示同意。

紧接着,威尔逊前往全国剧院供应公司,该公司的经营者是鲍勃·博斯蒂克,在威尔逊经营**院时,提供了极其宝贵的帮助。

那一天,博斯蒂克向威尔逊出售了价值4000美元的设备,全部赊销。

就这样,威尔逊又一次在没有做出什么初次付款的情况下,搞起了一项新的经营。

威尔逊经营的第一家**院,由于管理得当,营业相当红火。

于是,他在博斯蒂克的大力资助下,在孟菲斯市通往机场和拉马尔大道的弯角处建造了一家崭新的**院,这家**院又获得了成功。

此后,威尔逊开出了一家又一家**院,几年里一共开办了11家**院。

这个时期,威尔逊一天工作至少15个小时,经营爆玉米花,经营弹球机,经营**院。

另外,他又搞起了其他多种早期经营最赢利的生意,一是经销西伯格牌留声机和沃利策牌留声机,二是经营香烟机出售香烟。

威尔逊后来回忆说: "世界上最令人兴奋的事莫过于创业。

奠定基础,再在上面建造大楼。

"

20岁涉足房地产

凯蒙斯·威尔逊的母亲一直对他说,她多么向往有一幢自己的房屋。

到1933年威尔逊20岁时,他积蓄的钱已足够给母亲造一幢房屋。

于是,威尔逊付出 1000美元在波普拉大街买了一块地,又花了1700美元造了一幢房屋,一共花去2700美元。

那个地方当时还未开发,实际上还是农村,可后来该地区已经成为孟菲斯市最繁忙、最稠密的商业地带之一。

他曾用这幢房屋作抵押,得到6500美元贷款。

这件事给威尔逊很大启示,房产行业蕴藏着无限商机。

他说: "如果说,能以1000美元买一块地,以1700美元造一幢房屋,然后以此作抵押借到6500美元,那正是我所向往的经营。

"于是,那一天开始,威尔逊当上了一名房地产商。

威尔逊对这样建造住宅,几乎一窍不通,但他对此没有发愁过。

他说得好: "只要你善于找到别人为你办事,那就没有什么太难的工作。

你找一个能造房的人。

找另一个能铺设管道的人。

你要做的,只要把每一件事包出去。

"

虽然威尔逊不是住宅建造专家,但他不久的发现使他多年来在住宅建筑业中占据稳固的优势。

这个发现就是:几乎在任何地方,房屋所围绕的中央空间并不像房屋外的空间那样贵,可以利用中央空间来扩大房屋的面积,使增加的面积的平均每平方英尺的造价下降到约2美元。

既然要造1000平方英尺的房屋,单是使所有的房间扩大些,就有可能使该房屋达到1500平方英尺,而铺设管道、安装电线与门窗等费用几乎没有什么变动,增加的每平方英尺的房屋造价之所以比较低,其原因就在于此。

威尔逊的这个发现,还导致他一看到某个房地产是一笔好交易,就赶紧把它全部买下。

在20世纪30年代,这种机遇是很多的,遍地皆是。

到了30年代末,威尔逊先后购买坐落在孟菲斯市的房地产,总值达400多万美元。

他已不再是只有一台爆玉米花机的穷小子了。

28岁婚后 入伍

凯蒙斯·威尔逊在而立之年以前,已经创下庞大的事业,其中包括经营房地产,经营**院,经营弹球机、香烟机,经销留声机,等等。

他已经成为孟菲斯市最坚定不移、蒸蒸日上的青年企业家之一。

他为了照料各个企业,驾驶一辆雪佛莱牌小卡车,无论白天或晚上,在该市来来往往,忙忙碌碌,成为当时孟菲斯市的一道风景线。

1941年12月2日,威尔逊与年轻的姑娘多萝西正式举行了婚礼。

婚礼后,两人前往皮博迪,举行一个晚会,直到当天晚上约11点。

随后,他们启程前往奥尔良,去参加沃利策牌留声机会议,一边度蜜月,一边仍在工作。

威尔逊新婚没几天,日本袭击珍珠港事件发生,太平洋战争爆发了。

威尔逊知道自己将会 服兵役,他会开飞机,因此希望参加空军,当一名飞行员。

后来他的愿望实现,经过考核,成为美国空运指挥部的一名飞行官。

威尔逊呆在孟菲斯市的第四空运大队约有两三年。

在这期间,他驾驶过各种不同类型的飞机,飞临过美国本土各地。

1944年,美国空军派威尔逊飞越半个地球,前往那里参加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最艰巨的空运。

这场空运被称为"飞越驼峰空运",其目的是使中国在大战中继续站在美国及其盟国一边,同日本作战。

然而,日本占领了中国的许多地方,实际上控制了几乎所有的进入中国的通道。

能够进入中国的惟一途径是驾驶飞机,从英属印度的上阿萨姆地区起飞,飞越喜马拉雅山脉,跨过缅甸的热带丛林,进入中国的西南部。

这条空中走廊后来被称为"驼峰",是非常危险的航线。

威尔逊是飞越驼峰飞行员中的一名。

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在飞越驼峰中,总共有600多架运输机坠毁,1000名飞行员丧生。

威尔逊在飞越驼峰中幸运地挺了过来,经受了考验,得到了锻炼,意志也更坚强了。

《哈利波特》:曾公开表白哈利,小说中才有的金妮故事

优雅晚风oY

原创

2022-5-7 17:35 · 来自湖北

在《哈利·波特》中,金妮·韦斯莱从一个害羞的女孩变成了一个勇敢的女巫师。虽然**并没有很好地刻画她,但在小说中其实能够发现有关她的更多细节。

金妮·韦斯莱第一次出现在《魔法石》中时,还是一个害羞、胆小的女孩。尽管她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第一年就打开了密室,但仍旧没有体现出她在宏大的情节中的重要性,而且她有六个哥哥,这似乎也削弱了她的信心。

好在金妮·韦斯莱并不是一直碌碌无为,她一直随着小说故事的发展而演变,最终嫁给了哈利·波特,养育有三个孩子,分别是詹姆斯·波特二世、莉莉·波特、阿不思·波特。虽然原著中金妮的形象非常完美,但**却遗漏了很多关于这个角色的细节。下面就是结合小说中的描述发现的有关金妮·韦斯莱的10件事。

她曾公开给哈里表白

在霍格沃茨的早期,哈利对类似浪漫的事情毫无兴趣。因此,当吉德罗洛哈特的贺卡小矮妖出现,并在《密室》事件发生的那个情人节给他唱了表白歌时,他几乎想飞一般的逃跑。表白的声音很大,大到整个学校都能听到。

哈利自然感到非常尴尬,但当德拉科·马尔福暗示是金妮发出的消息时,金妮的脸红得更厉害了,这个格兰芬多的小学生嚎啕大哭,逃离了礼堂。不过,这不是她最应该担心的事情,因为在伏地魔的控制下,金妮打开了密室,无意中让蛇怪攻击了学生。

她知道珀西的秘密

在霍格沃茨的第一年,金妮遇到了很多麻烦。但是,当她试图让哈利、罗恩和赫敏知道她关于密室的秘密时,却被珀西·韦斯莱打断了。

但珀西并不知道金妮想透露的是密室的秘密,他只是担心她会泄露他自己的秘密,也就是他和拉文克劳学生佩内洛普·克利尔沃特的关系。有弗雷德和乔治这样的兄弟在,这不能怪他。佩内洛普是被蛇怪石化了的学生之一,但幸运的是,她最后完全康复了。金妮最终在学年结束时,在霍格沃茨特快列车上让大家知道了珀西的大秘密。

摄魂怪对她影响很大

摄魂怪是一种可怕的生物,它们能够吸走人的活力,让你感到寒冷和痛苦。这对哈利·波特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使他回想起伏地魔杀死自己父母的创伤。作为一个经历过这种经历的人,“大难不死的男孩”感到孤独,因为他的许多同龄人都没有遇到过相同的问题。

但它们也影响到了金妮,在《阿兹卡班的囚徒》中,他们乘坐霍格沃茨特快列车访问霍格沃茨时,她脸色苍白,像疯了一样发抖,最后她哭了起来,赫敏不得不安慰她。金妮被迫重新经历了伏地魔入侵她思想的时期,但幸运的是,她最后从那种情况中恢复了过来,过上了相对正常的生活。

她在哈里之前有过男朋友

其实金妮一直爱着哈利,但是,当她在“大难不死的男孩”面前表现得很紧张时,她意识到自己不会有任何进展,在与赫敏·格兰杰进行了一番交谈后,她决定改变策略。赫敏鼓励她和其他男孩约会,以获得自信,并引起哈利的注意。在《凤凰社》的小说中,她曾与迈克尔·科纳开始了一段关系。

在格兰芬多队在魁地奇比赛中击败拉文克劳队后,这对情侣分手了,科纳被形容为“输得很惨的人”。在她的第五个学年,她开始与迪安托马斯交往,这让哈利很嫉妒。不过两人分手后,金妮终于得以和哈利走到了一起。

她想出了“邓布利多军”的命名

在哈利五年级的时候,霍格沃茨落入魔法部的控制。魔法世界的管理机构对哈利和阿不思·邓布利多都持怀疑态度,因此任命多洛雷斯·乌姆里奇为黑魔法防御术老师。她根本没有好好的教学生,而是命令他们抄写课本来学习。上过学的人都知道那有多无聊,有而且是多没意义。

因此,哈利开始偷偷地教他们这门课。是金妮·韦斯莱想出了这个名字“邓布利多军”。它最初打算叫防御协会,但金妮坚持要重新命名,说邓布利多军是“魔法部最害怕的东西”。事实也证明她是对的,魔法部在发现这个秘密团体后,竟试图逮捕阿不思·邓布利多。

她成为了找球手,也是追球手

在《凤凰社》中,哈利在与弗雷德·韦斯莱、乔治·韦斯莱、德拉科·马尔福、文森特·克拉布和格雷戈里·高尔发生口舌之争后,被残忍地踢出了格兰芬多魁地奇队。这对学院来说是毁灭性的打击,但金妮成为了找球手,尽管他们面临了重重困难,但最终还是推动他们获得了魁地奇杯的荣誉。

第二年,她以追球手的身份留在了队里,她坚持作为球队的一员,因为她是一个狂热的射手。在哈利因关禁闭错过了本赛季的最后一场比赛后,金妮被迫再次成为找球手,她再一次推动他们获得了奖项。

她打败过德拉科·马尔福

金妮是多洛雷斯·乌姆里奇和她的调查小组逮捕的一小群人中的一个,哈利闯入她的办公室,不顾一切地试图联系小天狼星布莱克,他相信小天狼星布莱克被囚禁,因为他看到他在遭受折磨。《凤凰社》的**没有显示金妮在这里战胜了德拉科·马尔福。

当时办公室里爆发了一场混战,金妮用自己的蝙蝠咒打败了马尔福。这确实很有意思,尤其是考虑到马尔福只要一有机会就会戏弄和欺负韦斯莱一家。

她有一只名叫阿诺德的侏儒蒲宠物

多么希望在现实世界中也有一家像韦斯莱魔术把戏坊那样的商店,你可以在那里买到任何东西,从假魔杖到帮助你逃离学校的逃课糖或长羽毛的饼干。在《混血王子》中,金妮和她的家人去商店看弗雷德和乔治韦斯莱的生意有多成功。一到那里,金妮就喜欢上了一只侏儒蒲。最后她买下了它,给它起名叫阿诺德(Arnold),原因不得而知。这只小动物在**中只短暂出现过,但没有直接透露她把它带回家并照顾它。

她也喝过福灵剂

在《哈利·波特》第六部中,我们看到哈利服用了福灵剂——一种能让人幸运的金色小药水。“大难不死的男孩”在**里用过一次,帮助他从霍勒斯·斯拉格霍恩那里获得一段古老而重要的记忆。但**没有显示的是,金妮和罗恩、赫敏也服用了这个魔药。

在原始小说中,哈利坚持自己度过那个那个阿不思·邓布利多离开霍格沃茨去寻找伏地魔的魂器的夜晚,而食死徒就在同一天晚上袭击了城堡,金妮在魔药的保护下,毫发无损地从天文塔之战中出来了。然而,她的兄弟比尔就不一样了,比尔被狼人芬里尔·格雷伯克残忍地袭击了。

她差一点就死了

在《死亡圣器》一书中,当霍格沃茨的战斗开始时,金妮最初被迫在有求必应屋里等待。她最终得到了哈利的允许,并加入了战斗,她在战场上帮助尼法朵拉·唐克斯,直到这名傲罗悲剧的牺牲。

金妮自己也差点就死了,贝拉特里克斯·莱斯特兰奇向她发射了一个致命的诅咒,实际上离她只差一英寸。这激起了她的母亲莫丽·韦斯莱的怒火,她打败了贝拉,并除掉了她,从而激起了伏地魔的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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