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同性为满足性欲的对象称为同性恋,多见于未婚青少年, 尤其是男性。西方国家多于东方国家,我国有同性恋行为的人远比人们想象的要多。有人调查,男性中有1%一2%的人是同性恋,照此推算,我 国12亿人口中同性恋的绝对人数会相当惊人。有报道,某市同性恋活动场所几十个,多为公共厕所、浴室、饭店、酒吧、**院、歌厅等处,每天到此处活动的同性恋者有数百人;某研究所一年近干人次的咨询电话中有15%是自称男同性恋者的求询。
同性恋双方男性被动型和女性主动型者才是真正的性变态,他们在心理和体质上有较多的异性特征,故称为素质性同性恋者,对这类患者矫治比较困难。而男性主动型和女性被动型者身心方面较为健康,他们参与同性恋活动只是出于暂时的感情联系或性欲较强所致。
同性恋并非精神病,有些人智力超群,对音乐和艺术饶有兴趣,可在政治与法律方面取得一定成就。当面临社会压力和同性恋关系不能维持时,可能产生严重的焦虑或抑郁反应,甚至消极自杀。多数同性恋有肉体接触,少数人可无肉体接触,纯粹为精神恋爱。女性患者选择的对象比较固定,男性患者选择的对象易变。同性恋者在社会生活中表现的身份仍和各自性别相称,偶有男同性恋者从事女性爱好的职业和业余嗜好。部分同性恋者兼有异性关系并结婚生育。但与异性相处不和,缺少家庭乐趣。
不同社会文化对同性恋的看法差别甚大,从相安无事到深恶痛绝。在人类社会中同性恋的存在相当广泛,古埃及人曾把喜好男色看得很正常,古希腊人特别推祟同性恋,认为它与武德有关,是和理智、审美及道德等方面的某些美好品质相联系。在中国史书中早有同性恋的有关典故,文学作品中描写同性恋的 也不少,如《红楼梦》、《梁山伯与祝英台》、《霸王别姬》等。
什么原因导致同性恋生物学、心理学和社会学的解释有很大不同,一般认为同性恋是后天被传授的性行为,幼儿期身份和性别角色的混乱、青春期异性行为受压抑、家庭的严格限制、自幼被父母异性妆扮、与同性为伍、同性恋者的引诱等等均可使同性恋行为增加。不少同性恋者有"先天论"的解释倾向,他们常常责怪父母"把自己生得不男不女",这类患者的治疗相当困难。
实例:某男,22岁,未婚,无精神病史和人格障碍史;性格恬静,温顺少言,轻声细语,腼腆羞涩,步态忸怩,言谈举止状若少女,善画女性肖像,喜欢戏剧,扮演女角,维妙维肖,平时好从事女工活,编织毛衣,浆洗衣服,做饭炒菜等;16岁开始喜欢接近外貌俊美、性格柔和的男同学,心里会产生莫名其妙的喜爱感和舒适感,见女性则厌烦,退避三舍;每当思念所爱慕的男同学会神魂颠倒,坐立不安,辗转难眠,非见一面而后快,难于自制;一次深夜在家中,此种欲望萌发,克制不住,跑到学校敲开所爱慕男生的宿舍门,见面后说了几句话,感到莫大快慰,回家后便酣然入睡。对邻居家来做客的一男性大学生一见倾心,萌生爱慕之情, 话语绵绵,极其亲热,临别眼泪汪汪,依依不舍,状若情人分离;工作后又爱上一男性同事,百般照顾,时献殷情,以博取好感,一次突然发现对方与一女性接近,气愤忧伤交加,对那女性怒目相视;主动接近某男性,关怀备至,常以美食侍候,为其端洗脸洗脚水,缝洗衣裤,与他同吃同住,形影相随,经常与其同床共眠,并要求对方抚摸亲吻他;家人知悉,为其寻觅一女性对象,他却以死相拒,写下绝命书,数次自杀未遂;后与爱慕的男性同寝,方感满足。患者认为自己这是"天生的病,不能治",否认有精神病或心理异常,承认有手*习惯,宣称一辈子不和女性结婚,临床检 查无异常体征,在住院期间又爱上男病友和男卫生员。
剑风传奇 强烈的涌来的感情,如洪水一样排山倒海而来…… ……憎恶……友爱……妒忌……痛苦……怨恨……向往……悲伤……执着……绝望…… 三浦建太郎剑风传奇的世界,是一个典型的人性旋涡。与其说人被掌握在命运手中,不如说是被人类本身的情感所玩弄。欺骗、背叛、伤害,这些字眼,完完全全出自于人类为之自豪的感情。 剑风传奇架设于一个血统决定一切的社会里。在那个地方,无所谓公正与公平。寄生在下层阶级上的贵族,不断以荣誉、服从、高贵、正统来抹杀下层人的存在。而在那种社会里,出生平民的格里菲斯却远远望着远方的城堡,心中涌起无限的向往。对权利的向往,使得他走上了一条由杀戮铺成的梦想之路。格里菲斯的野心与才能造就了鹰之团的盛名。他的梦想同时也吸引了无数也想达到那个城堡的人义无反顾地追随着。 ——世上是否真的有神的手在操纵着人的命运?但人类想用自己的手来掌管自己的命运,担人类往往不能随心所欲…… 格力菲斯——誓要登上梦想颠峰的白鹰 飞翔于天空上的白鹰,一旦折断了翅膀,便再也飞不起来了。可以想象格力菲斯以一个贫民儿子的身份跌爬滚打了多年之后所取得的成就,也可以想象那一旦失去了梦想之后的打击,无以复加的摧残都不曾使他感到苦痛,我只能敬佩的说一句:“那是个有野心的男子。”比起他的梦想,一切都可以付之一炬,踏过无数同伴的尸体依然不能到达心中闪光的城堡,背负着心中的罪孽,踏上漫长而又遥远的征程,就在成功的一线之间化为了泡影,直到“人生”的最后,他才发现可以令他放弃梦想的竟然是那个男人回溯格力菲斯与格斯从相识、相知到并肩作战,两人都发生了极大的转变。是友情吗?这个我说不准,感觉上格力菲斯就是那种极具尊严、极具领导力、极具恐怖的人物,他的出现扰乱了战争世界,他的城府造就了他的成功,他那种对梦想的执着注定了他的命运,但是他的人生最终还是毁在了格斯的手上。是仇恨吗?这个我也说不准,格力菲斯比任何一个人都要信任格斯甚至超过了卡思嘉,但是在一次对决中他败给了他曾经打败过的男人,从来没有受到如此挫败的自尊心变的狂躁不安,一向以冷静地取胜而闻名的鹰,犯下了自毁前程的过错。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可以说对权力极端欲望的他即使放弃了对人生的梦想也要达到另一个世界的顶峰,在神之手指定的命运之下,他承认了因果循回的规律,唯一能让他放弃的,还是那个男人 格斯——黑色的火焰迸发出狂野的人生 一生与剑为伍的格斯,生下来时就注定要成为永远战斗下去的狂野战士,他那身黑色的铠甲连同黑色的铁剑如同跳跃的黑色火焰,不停的洗劫着黑暗时代的每一个角落,他的剑只能用一个“狂”字来形容,他在战场上的气势甚至淹没了白鹰的存在,不停的挥舞着巨剑的手与剑连成了一体,天生的战士在强大的因果律面前毫不示弱,那早已超越人体界限的身躯变成了生存的信念。在我看来格斯的强悍已超出格力菲斯数倍,在战场上饱经创伤的身体和强烈的求生意志使他无坚不摧,这个魔一样的男人就像投进黑暗中的一把火炬,发出了耀眼的光芒。小的时候因为自卫而杀死了自己的养父,尽管他们之间并没有太多的亲情,但是这个男人始终是第一个教会他用剑去保护自己的人,这道挥之不去的阴影一直缠绕着格斯,给他的心灵造成了极大的压抑以至于在以后多年的征战中令格斯变的沉默寡言,就当他自己准备永远孤独的生存下去的时候,改变他一生命运的男人出现了,格力菲斯带着他的梦想闯进了格斯的视野。究竟为了什么而不停的挥剑?这点连格斯自己也说不清楚,就算是漫无目的的永远下去也好,默默的帮助格力菲斯完成梦想而挥洒自己的生命和热血也好,这都是格斯心甘情愿的,对于他自己来说,鹰之团不仅像家而且更像他灵魂的栖所,受伤的心在这里可以得到片刻的安宁。一切都那么的顺利,一切都那么的美好,只因格力菲斯的一句话而打破了幸福的瞬间“对我而言,所谓朋友,是指那种拥有自己梦想的人而言。”谁都没有想到这句话再次改变了格斯与格力菲斯的命运,原本打算为了自己而活下去的格斯变成了为了复仇而活下去的信念,在忍受着被最信任的朋友出卖的怒火之下,心中的那团黑色的火焰在驱使着自己前进,疯狂的斗争早已超越了黑暗的一面,我想,《剑风传奇》若改名为《烙印战士》会来得更恰如其分吧 卡思嘉——一朵盛开在黑暗年代的坚强玫瑰 一朵长满利刺的黑玫瑰,娇艳而又不失保护自己的本能,可以在战场上军队中开的异常芬芳的只有卡思嘉一个人。表面上她可以在格力菲斯不在的时候领导鹰之团继续奋斗下去,以卓越的剑术和极负责任的态度博得了大家的尊敬和称赞,其实她自己的内心世界充满了空虚与孤独,从某种角度上讲,她和格斯是同病相怜的人。在格力菲斯的伟大梦想光环之下,只能远远地望着他并发自内心的追随这个男人,从来没有想过以一个女人的身份去向格力菲斯表达爱意,因为这种景仰超越了爱情,即使自己死了也好吧,只要能为格力菲斯继续挥剑下去就够了。在卡思嘉的眼中,格力菲斯的伟大超越了一切,不管他对自己做了什么都不会去抱怨,她的梦想全部寄托在了格力菲斯身上。格斯的出现改变了卡思嘉的人生。从开始对格斯的厌恶,厌恶格力菲斯对他的信任比对自己更多到喜欢上格斯,那种长期相处的友情升华为互相同情的爱情,不管怎么说,她找到了能关心自己更多一点的男人。在心灵上她需要格斯的安慰,在灵魂的深处她需要格力菲斯的存在,这样一个内心复杂的女人在最后依然充当了这两个男人感情交错的替代品,如果说的更真切一点的话,那她则是充当了格力菲斯梦想的牺牲品、陪葬品。
《吾乃食色》这本不错
吾乃食色 / 作者:撒空空
春梦?仰或噩梦?
宽松的白大褂下,是一具被黑色紧身皮裙包裹得紧紧的凹凸有致的身体。胸前的浑圆将那带着极致金属感的拉链绷得快要爆裂,让那一尺七寸的斯嘉丽式细腰看上去更能盈盈一握。俏丽而有弹性的臀部完美地撑起了黑色的皮质布料,暗暗的流光在那充满女性魅力的半圆上划出诱惑的光。皮裙恰如其分地在大腿根处停止,让一双修长笔直的美腿展露无遗。最后,是脚上那双精致的九寸高跟鞋,细细的鞋跟,在瓦亮瓦亮的日光灯下,闪着诱惑而张扬的光。
我缓缓抬头,瞥了眼面前排成一行站着的六个病患。他们的身材,各不相同,有施瓦辛格式的肌肉男,有孱弱得连风都能吹倒的花样男,还有不肥不瘦的五花肉男。
“把裤子,都脱了吧。”我命令。
透过被兰蔻睫毛膏刷得快翘上天的睫毛,我看见了他们脸上共同的神色,畏缩,害羞,不安。
没有一个听从。
手中的皮鞭,沉沉的,有着微小的刺,如一条小蛇。在这一刻,它是我的lolita,是我的生命之光,欲望之火,是我的罪恶,是我的灵魂,是我权力的象征。于是,我释放了它,将其往地上一甩。
“啪啪”两道清脆的响声,让那六位病患的身子同时一颤。
“我说,”我再一次重复着,声音凉凉的:“把裤子脱了吧。”
六个人相互对视着,用颤抖的手,迟疑地屈辱地将裤子褪下。
我淡定地,习以为常地,看向那六双白花花的大腿中央的物体。
我最热爱的政治班导曾将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讲了整整三年,可到高中毕业时,我对此依旧是一头雾水。
因为这,我对哲学深恶痛绝外加敬而远之。在我狭隘阴暗的思想中,哲学的最大用处便是将人的头绕晕,那比赵大叔的卖拐忽悠更厉害。这是全球性的,合法性的,不绕死人不偿命性的。
岂料在上班的第一天,这个困扰多年的问题在一瞬间便被我顿悟了。
具体来说,我是这么理解的。
矛盾的普遍性即事物的共性,那就是指男性同胞们腰部以下都有小鸟。
矛盾的特殊性即事物的个性,那就是指虽然每位男性同胞们都有小鸟,但这些小鸟在长短,粗细,持久度,软硬度,耐打耐踢耐咬度上,都有很大的不同。
当想通之后,我心中那叫一片澄明啊,连前天晚上看的几部网上下载的日本重口味活塞运动教育片都忘得个一干二净。
那一刻,我忽然有点理解当年释迦牟尼叔叔在菩提树下坐了七七四十九天之后终于悟道的那种心情。
但转念一想,顿觉亵渎--就凭人家释叔叔四十九天的不吃不喝不拉屎这一点就比我强上了好几万倍。
对于此次的顿悟,我的女性友人柴柴用自己的口头禅表达了看法--“疯了疯了,疯斗疯了!”
而我的那位男性友人童遥同样也用自己的口头禅表达了看法--“这就是命啊 ̄。”
每次他说这句话时,都带有一种宿命的味道,把整个人的档次拉高了许多。
我对他说,这铁定是西方哲学之父泰利斯在冥冥之中对我的牵引。
童遥微笑一下,说,错了,牵引你的是东方哲学之父。
我说,在下孤陋寡闻,这东方哲学之父是谁啊?
他再一次微笑,说,老子撒。
闻言,我一口气哽在喉头,发不出,吞不下,直觉意识到被占了便宜,但细想之下又觉没有突破口去反驳。
最后只能责怪老子,干什么不好,取个这破名,当年绝对没少被人扁过,这倒霉孩子。
之所以我会想到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以及这些藤藤蔓蔓的事情,都是因为看见了面前六位病患的胯下之物,觉得事物的特殊性在它们身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有人说,世界上没有两个人的指纹会完全相同,而我要说,世界上,没有两个男人的鸟儿会完全相同。
看看眼前的情景,六只鸟儿大小不同,外形迥异,有的像金针菇,有的像鸡腿菇。晃眼望去,简直就是可食性菌类大本营啊。
我像巡视的领导那样,边从他们面前走过,边挥挥手,豪气万丈地说道:“同志们辛苦了。”
都是社会主义国家下成长出来的苗根正红的好儿童,他们立即条件反射地回应道:“首长更苦。”
我玩上了瘾,又道:“同志们都脱光了。”
他们回应:“首长更光!”
我不太满意这句回话,便皱紧眉头,使出杀手锏:“同志们都硬了。”
他们继续条件反射:“首长更硬!”
我不高兴了,这是赤裸裸地违背了唯物论,我一女的,就算是想硬也没那个资本啊。
为了惩罚他们对事物真相的亵渎,我决定用手中的皮鞭发泄我的不满,于是,便狠狠地往地上一甩。
狰狞的皮鞭划破空气,呼啸着在他们鼻子前闪过。
“说清楚,是谁硬了?”我阴森森地问道。
其余人吞口唾沫,不再做声,只有其中一名身板瘦小得我吹口气就要飘,跺跺脚就要倒的孱弱男弱弱地说道:“你,你,你真的硬了。”
我眼睛一沉,正准备拿着鞭子把他sm一下。但低头,却惊恐地发现,我的下身,果然多了只小鸟,而且还是展翅高飞的阶段。
我嘴张大,冷汗直淌,身体僵硬,尿意澎湃,直愣愣地看着小鸟越涨越大,越涨越大,越涨越大,最后“砰”的一声巨响……
“啊!!”我猛得睁开眼,下意识往腹下一摸。还好还好,还是保持原样,没多个东西。
重新倒在那张柔软的大床上,伸手抹去满额的冷汗。
实在是作孽啊,好好的AV变GV,春梦居然生生成了噩梦。
镇定下心神,看看时间也不早了,便起身梳洗。
在刷牙的当,还是自我介绍下吧。
我叫寒食色,姓寒,名食色,没错,食色性也的食色。这个特别的名字来自于我脑部构造同样特别的老父老母。
老爹姓寒,别说,是个好姓,拿到古龙金庸的小说中,男的绝对是个冷酷冰山型杀手,挥气成冰,媲美西门吹雪那种。而女的,绝对是倾国倾城的冷美人,吐气若兰,媲美小龙女那种。
也就是说,这个姓是非常好取名字的,像我老爹那种猥琐男就因为沾了这个好姓,叫了寒竹,多文雅。
他们说,好的开头是成功的一半,也就是说,有了这个好姓的我,眨眼翻个山头就要胜利了。
可偏偏天有不测风云,俺娘仗着自己身怀六甲,居然跑去商场跟别人抢购打折皮衣。二十多年前的人们是淳朴的,看见俺娘的大肚子纷纷闪避开来。因此俺娘就像那些在LV专卖店清场选购新品的贵妇人一样,悠悠闲闲地挑选着。这样也就算了,还把另一位妇女披头散发,折损了好几年寿命才抢到的皮衣给拽了过来。人家怒发冲冠,眼见就要发飙,但俺娘将自己的大肚子优雅地一挺,那意思就是,有本事你就往这上面踹啊。那妇女只能打碎牙齿活血吞,睁着布满血丝的眼睛看着辛苦夺来的皮衣在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之下便给抢走了。
值得一提的是,我成年后也曾经继承母亲的衣钵,依葫芦画瓢,穿着孕妇装,塞个枕头,头天晚上灌下几升白开水,将脸弄得水肿,然后在五一黄金周商场打折时去抢购那双我垂涎已久的靴子。
但单纯而热血的我,低估了改革开放以来,资本主义糟粕对我们社会主义人民的思想侵蚀。
我站在靴子专柜前,对着那哄抢的人群大喊一声:“让一让,我是孕妇!”
那些人转过头来,用一种“你丫有病”的眼神扫我一眼,接着继续浴血哄抢。
我也是个不服输的,将袖子一抡,一个助跑,往前一冲,直接融入被资本主义糖衣炮弹所麻痹的人群中。
以后每当我回忆起那个时刻,脸上总是痛苦的哀愁,悲伤,潺潺而流。
当时的情况非常混乱,即使我不停地高声叫嚷着“我是孕妇,不要挤,我是孕妇!”,但那些疯狂的人们却是置若罔闻。
我前胸后背左肩右膀都被人挤压着,一会向左,一会向右,完全无法动弹。当然,在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长大的我对付这种人海情况早就总结出了绝招。
那就是半蹲下身子,撅着屁股往前挤,遇到男的挡道,就猴子偷桃,遇到女的挡道,就假装色叔叔抓她屁股。使用这种办法,百分之九十九可以畅通无阻。
但那次实在是倒了大霉,我刚一低头,正要撅屁股,但准备姿势没做好,被人给一推,撞在了一个大汉的……腋下。
然后我的脑袋就被他给这么夹着,那一股华丽丽热烘烘的狐臭,直接将我给熏得五脏六腑都差点吐了出来。
我拼命地从大汉腋下逃脱出来,怒目大叫道:“没看见老娘有孩子吗?!你还挤!”
那大汉上下打量我一眼,从鼻子中哼出一口气:“又不是老子的,关我屁事。”
说完,那五大三粗返祖现象严重的猿猴男直接用那毛茸茸的手臂将我撞了出去。
倒在地上,我仰望商场外的蓝天,剽窃了柴柴的口头禅:“疯了疯了,疯斗疯了。”
别反对她,首先你得对她的兴趣爱好打心底里表示理解,理解也不代表一定得喜欢了,你可以不喜欢,但你得对她的爱好保持基本的尊重,不能像直男癌患者一样开口就嫌弃说恶心,不然我保证她以后见到你就呵呵。
其次你得根据对她的了解慢慢尝试着接触这个圈子,不用刻意去腐,也不用强迫自己喜欢,要不就感觉太作了,瞎子都知道你不是真心喜欢这些东西的,反而会招来反感和厌恶。但起码你对这些得有个基本了解,不然跟她聊天都接不上梗。你别反对她这些爱好,看见她对着什么你看起来可能很奇怪的东西傻笑的时候,不要打断她更不要嘲笑她,因为这个时候她是处于一种非常幸福的状态,当然更不要吃醋,总之宠着她纵容她的爱好就行了,她要是真喜欢上你了,绝对不可能让你去麦麸啊做过分的事情的。
最后,要靠你自己的条件了。一般深度腐的姑娘大都是颜控声控手控prprpr的,如果你外貌条件够好,在她心里肯定可以加上不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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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应少年》 又名《灵幻小子》 凤凰卫视 当年播的对不~~具有特异功能的明日真映儿(松冈昌宏饰),当他的手触摸到人或事物的瞬间,便可具体读出曾经发生过事情的片段;这种透视力对於命案现场的重建,或是凶手轮廓特征的描绘非常管用,所以,当城南警署苦於刑案的胶著难解,署里那位美豔的女警官(大冢宁宁饰)察觉映儿有此神力後,警民合作的新模式就此确立。不过协助破案并没有奖金,除了相互保密外,代价是女警官请高校生吃喝玩乐…
有一种可能,他可能一直喜欢着你但是感觉和你走不到一起,就一直在你面前装出一副对BL了解甚多的样子来误导你,让你以为他可能是个gay;还有一种就是他只是对gay方面的东西了解的比较多,爱好bl的不是除了腐女还有腐男吗,所以喜欢上性别为女的你很正常,因为他并不是gay。
这种你拒绝了他的情况下如果他还是表现出喜欢你那么肯定就是后者了。面对这种情况还是要看你自己,如果对他有感觉就接受没感觉就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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