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明白了,为什么重组或定向增发即将停盘的股票要打压股价

终于明白了,为什么重组或定向增发即将停盘的股票要打压股价,第1张

重组前庄家打压股价是为了压低增发价,让利益最大化。或者纯粹是为了砸盘、出货。在A股市场上,即存在庄家拉升股价的现象,也存在庄家打压股价的现象,其中打压股价是指庄家通过卖单使股票价格下跌的现象,其目的如下:

1、通过打压股价的手法来打压股票价格,使K线图出现下跌的趋势,这样会引起散户的恐慌,抛出手中的股票,以便庄家在低价位买到更多便宜的筹码,同时使个股的盘面更加稳定,减轻个股后市的上涨空间。

2、打压股价纯粹为了砸盘、出货。这种情况一般出现在股票经过长期上涨之后,庄家抛出手中的股票进行获利了结。 总之,庄家在进行打压股价时,投资者应结合实际情况,再考虑是买入还是卖出,一般在高位打压股价是庄家出货,投资者应观望,或者卖出;在低位打压股价,一般为洗盘,投资者可以适量的买入。

股票主要是基于对经济形势和趋势的判断,短线挣的是波段的钱;或是一些套利的钱;而中线股票赚的是选股和对大势判断的钱。

投资的真谛是不要赔钱。挣钱是不难的,难的是二三十年可以长时间不赔钱,才知道风险和收益要怎样去平衡。感性交易:交易者基于自己对市场的了解,和对目前市场环境的看法,或若干的其他因素,然后作出他们的买卖决策。换句话说,他们使用自己的判断力做决策。这些决策是主观的,无法保证交易者是否根据现实情况来判断,也可能受个人偏见的影响。机械式交易:以一套被自动化的和客观设定的规则为基础。规则来自于他们的市场看法或投资哲学。

要点:把主要的投资决策的环境量化,当面对交易决策的时候,甚至不能使用一点判断力。

为了降低增发对象的持股成本,上市公司通常会打压成本以构成短线利好。  

如果上市公司为一些情景看好的项目定向增发,就能受到投资者的欢迎,这势必会带来股价的上涨。反之,如果项景不明朗或项目时间过长,则会受到投资者质疑,股价有可能下跌。如果在定向增发过程中,有股价操纵行为,则会形成短期“利好”或“利空”。  

比如相关公司很可能通过打压股价的方式,以便大幅度降低增发对象的持股成本,达到以低价格向关联股东定向发行股份的目的,由此构成利空。反之,如果拟定向增发公司的股价跌破增发底价,则可能出现大股东存在拉升股价的操纵,使定向增发成为短线利好。  

一、 如何选择定向增发公司更好  

1、增发对象为战略投资者,定向增发有望使公司的估值水平提高,进而带动二级市场股价上涨。  

2、增发对象是集团公司,有望集团公司整体上市,消除关联交易。  

3、增发对象是大股其以现金认购,表明大股东对上市公司发展的信心。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较好且建设期较短的公司;五是当前市价已经跌破增发价或是在增发价附近等,且由基金重仓持有。

二、 公开增发和非公开增发的区别有哪些

1 所谓增发新股,是指上市公司找个理由新发行一定数量的股份,也就是大家所说的上市公司“圈钱”,对持有该公司股票的人一般都以十比三或二进行优先配售,(如果你不参加配售,你的损失更大。)其余网上发售。增发新股的股价一般是停牌前二十个交易日算术平均数的90%,对股价肯定有变动

2 非公开发行即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也叫定向增发,实际上就是海外常见的私募,中国股市早已有之。

三、 股票增发对散户怎么办,门槛有两点:

1 对于散户来说,要想直接参与定向增发,进入豪门游戏,必须跨过两道坎,首先为资金门槛,定向增发动辄耗资数亿,即使最小的也是大几千万级别,如果资金量不够很难参与其中;

2 其次为专业性门槛,从前期项目的调研沟通,到定增的报价配资,再到投后的管理对冲,处处都需要专业化操作,这对散户来说存在较大难度。

      由于IPO步伐的加快,监管部门对于定向增发的审核也越来越严格,随着大量资金的涌入,2017年定向增发投资策略将会发生很大变化。下面先给大家说说定向增发前为什么要打压股价?

      定向增发对公司净利润有影响吗?

一、定向增发前为什么要打压股价?

      为了降低增发对象的持股成本,上市公司通常会打压成本以构成短线利好。

      如果上市公司为一些情景看好的项目定向增发,就能受到投资者的欢迎,这势必会带来股价的上涨。反之,如果项景不明朗或项目时间过长,则会受到投资者质疑,股价有可能下跌。如果在定向增发过程中,有股价操纵行为,则会形成短期“利好”或“利空”。

      比如相关公司很可能通过打压股价的方式,以便大幅度降低增发对象的持股成本,达到以低价格向关联股东定向发行股份的目的,由此构成利空。反之,如果拟定向增发公司的股价跌破增发底价,则可能出现大股东存在拉升股价的操纵,使定向增发成为短线利好。

二、如何选择定向增发公司更好?

      1、增发对象为战略投资者,定向增发有望使公司的估值水平提高,进而带动二级市场股价上涨。

      2、增发对象是集团公司,有望集团公司整体上市,消除关联交易。

      3、增发对象是大股其以现金认购,表明大股东对上市公司发展的信心。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较好且建设期较短的公司;五是当前市价已经跌破增发价或是在增发价附近等,且由基金重仓持有。

这样可以避免产生突然过多上升或下降的情况,降低股市风险,通常打压时间是一个月。

定增就是向特定的对象进行增发股票,所以股票增加了,那之前股价的收益就会被稀释一些,这样每只股票的收益都会下降,这是很多人都不愿意看到的情况。而且在股市中,股价其实是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所以打压股价的原因也是为了刺激投资者对股市的投资信心,从而让整个市场能够持续热度。

而打压股份一般来说至少需要一个月,或者一个多月,因为证监会规定的私募价格不能低于20个交易日的平均价格,所以在这个时候,机构或者大股东必须做出相应的行动。这样可以减少后期出现的风险,所以机构和大股东需要打压股价,以相对较低的价格买入这些股票,然后再转卖。这样做的原因其实就是为了降低风险。

  压住股价的目的是压低增发价,如果股价涨飞了,那么竞价产生的增发价同样水涨船高,这是参与增发的主力不想看到的结果。

  股票增发配售是已上市的公司通过指定投资者(如大股东或机构投资者)或全部投资者额外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融资方式,发行价格一般为发行前某一阶段的平均价的某一比例。

  1.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一般条件。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一般条件是指上市公司采用不同增发股票方式都应当具备的条件,该条件有:

  (1)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制度健全,能够依法有效履行职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能够有效保证公司运行的效率、合法合规性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能够忠实和勤勉地履行职务,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且36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12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能够自主经营管理;12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行为。

  (2)盈利能力应具有可持续性。上市公司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计算依据;业务和盈利来源相对稳定,不存在严重依赖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形;现有主营业务或投资方向能够可持续发展,经营模式和投资计划稳健,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前景良好,行业经营环境和市场需求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12个月内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重要资产、核心技术或其他重大权益的取得合法,能够持续使用,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不存在可能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仲裁或其他重大事项;24个月内曾公开发行证券的,不存在发行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降50%以上的情形。

  (3)财务状况良好。上市公司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严格遵循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3年及一期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所涉及的事项对发行人无重大不利影响或者在发行前重大不利影响已经消除;资产质量良好。不良资产不足以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经营成果真实,现金流量正常。营业收入和成本费用的确认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3年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理,不存在操纵经营业绩的情形;3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20%。

  (4)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上市公司不存在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不存在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不存在违反国家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5)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符合规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数额不超过项目需要量;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蓦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或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6)上市公司不存在下列行为:①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②擅自改变前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作纠正;③上市公司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④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12个月内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⑤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⑥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2上市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以下简称配股)的条件

  配股除了应当符合前述一般条件之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

  (2)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

  (3)采用证券法规定的代销方式发行。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70%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3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以下简称增发)的条件

  增发除了符合前述一般条件之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2)除金融类企业外,一期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3)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

  4.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所谓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应当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其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经国务院相关部门事先批准。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2)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

  (3)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有关规定;

  (4)本次发行将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

  (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

  (3)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

  (4)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36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5)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6)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本次发行涉及重大重组的除外;

  (7)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可能会先打压,压低股价,大股东参与增发,发行价低,可以低价拿股。发行后,股价拉升,大股东再卖掉以前的存量股份。也可能是公司价值确定,增发股票,价格自然降低,但融资增加,利于公司发展。

拓展知识:

一、定向增发的定义

定向增发是增发的一种。向有限数目的资深机构(或个人)投资者发行债券或股票等投资产品。有时也称“定向募集”或“私募”。发行价格由参与增发的投资者竞价决定。发行程序与公开增发相比较为灵活。一般认为,该融资方式较适合融资规模不大、信息不对称程度较高的企业。中国在新《证券法》正式实施和股改后,上市公司较多采用此种股权融资方式。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包括:发行对象不得超过35人,发行价不得低于市价的80%,发行股份6个月内(大股东认购的则为18个月)不得转让,募资用途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不得有违规行为等。

二、定向增发的作用

1、利用上市公司的市场化估值溢价(相对于母公司资产账面价值而言),将母公司资产通过资本市场放大,从而提升母公司的资产价值。

2、符合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监管要求,从根本上避免了母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实现了上市公司在财务和经营上的完全自主。

3、对于控股比例较低的集团公司而言,通过定向增发可进一步强化对上市公司的控制。

4、对国企上市公司和集团而言,减少了管理层次,使大量外部性问题内部化,降低了交易费用,能够更有效地通过股权激励等方式强化市值导向机制。

5、时机选择的重要性。当前上市公司估值尚处于较低位置,此时采取定向增发对集团而言,能获得更多股份,从未来减持角度考虑,更为有利。

6、定向增发可以作为一种新的并购手段,促进优质龙头公司通过并购实现成长。

7非公开发行大股东以及有实力的、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大投资人可以以接近市价、乃至超过市价的价格,为上市公司输送资金,尽量减少小股民的投资风险。由于参与定向的最多10名投资人都有明确的锁定期,一般来说,敢于提出非公开增发计划、并且已经被大投资人所接受的上市公司,会有较好的成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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