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未来发展方向在哪?
城区发展
城区面积的不断向北发展,我认为这是一个错误的方向,如果想建设一个强而大的临沂,必须向南和东发展,而相对应该的郯城、兰陵、临沭和莒南则向临沂主城方向发展,如果以此为目标,20年内就可以和主城区对接完成,形成一个强而大的临沂!
产业发展
临沂的产业主要是以商贸和物流为主,但是这些只是大而不强,同样也是过于分散,没有集群化和集团化。物流可以在罗庄南部或西南部划出一片地方建设物流园区,加强集群化建设和管理,中部的陶瓷工厂西迁至罗西高速路以西,空出地方可以引进高 科技 企业入驻。而兰山西部则以商贸批发为主,并建设电商园区,北城则以住宅区为主。河东建设机电、服装园区,加大扶持力度把这些产业做强做大!
人才引进
一个城市的发展肯定是离不开人才的引进,可以根据各行业的需求类型,市里统一制定引进人才方案,人才引进的支出可以让企业和市财政按比例担负。临沂大学可以寻求国外名校合作建立专业系统的学院,培养专业人才。
引进外资
临沂享受着中西部的优惠政策侍遇,但是这些都没有充分的利用,现在可以允分利用起来引进外资,并给予更多的税收优惠待遇,但是引进的外资必须是以高 科技 为主的企业。
引进国内企业
可以引进国内企业给予税收几年减免的优惠政策,同时享有中西部地区的优惠政策,结合并用。投资额不低于10亿起的企业才享受市里给予的优惠。以高 科技 网络为主的企业可以减免土地费用及减免几年内税收。
地铁或轻轨建设
地铁也是一个城市发达与否的必备条件,如果因为临沂的土地不适合建设地铁,那么轻轨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最基础的建设路线要有两纵两模,南以罗庄南部的汤庄至高铁站,高新区至北城。高新区后期可以延伸至兰陵,汤庄则延伸至郯城。河东可以在相公一带向西经北城至义堂,经开区向西北方经解放路到北城。后期河东相公向东发展到莒南,向西则到费县,经开区向东则连接临沭。
2月14日查了一下关于临沂地铁建设的资料,已经规划完成。80%是和我的想法一样
高架桥和高架路
不可否认,临沂的城区交通越来越堵了,所以高架桥和高架路必须要提上议程。高架桥以解放路和通达路 沂蒙路交汇处先行建设。高架路则以通达路,金雀山路为主。
总之,临沂的发展路还很长!
在外多年的临沂人祝家乡越来越美好!
首先纠正题主,临沂没有鲁南药业只有鲁南制药(鲁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次别把人家企业名字都写错,这样显得不专业!
临沂市的未来在哪?其实政府早做好规划了!
第一个:大力发展临沂物流业!临沂物流业未来9年新规划出台!临沂市拥有134个专业批发市场,39个物流园,个体户78900户,物流企业2700家,仅物流行业提供的就业人口就超过30万,整个民营经济对临沂市税收的贡献比例高达787%!2011年8月,临沂市被中国交通运输协会授予 “中国物流之都”称号。
近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审议通过《临沂市物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7-2025)》(以下简称《规划》)。临沂快递物流园区、国际空港物流中心、高铁物流中心,加强末端配送等《临沂市邮政业十三五规划》成果纳入《规划》,临沂公铁空海立体化物流格局将形成。
根据《规划》,近期规划2000亩,远期规划8000亩的临沂快递物流园区,以服务鲁南苏北及更广的区域性分拨中心为发展目标,按照建设二级以上区域分拨中心标准招引国内外知名快递企业落户园区;
规划1500亩-3000亩的国际空港物流中心,定位发展成面向国内外的综合空港物流基地,开展快件运输、货物代理、保税物流等物流业务;
初期建设500亩,远期规划达3500亩的高铁物流中心,依托临沂高铁站发展高铁物流,开展运输邮(快)件试点。
《规划》明确提出,推动快递末端投送模式变革创新,着力构建“区域快件处理中心-市内快递站-末端快递服务点”的三级快递物流节点网络。
在临沂物流业由传统物流向现代物流、供应链物流转型的关键时期,《规划》将推进产业融合、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助力临沂市建设成为国际物流中心和国家供应链节点城市。
从舟车不通的四塞之崮,
到商贾云集的商贸之都,
临沂享誉全国。
第二:临沂工业的发展的未来就是培育并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如果每个临沂的企业都是高新技术产业,还愁环保和企业未来的发展吗?
你看鲁南制药就是国家 科技 部认定的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鲁南制药位列中国大企业竞争力500强,入选《中国企业创新能力千强排行榜》,国家技术发明奖1项,国家 科技 进步二等奖7项,已申报国际、国内发明专利1026项,已获授权专利571项,荣获“首届国内制药最佳研发产品线十佳工业企业”称号!
以下为政府规划:发挥 科技 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强化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完善 科技 创新孵化体系,抓好一批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园区孵化器、对外合作交流项目建设和 科技 型企业培育,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临沂制造”向“临沂创造”转变。
加大对创新发展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构建普惠性创新支持体系。加快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开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行动。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空间,凝聚大众智慧,激发创新活力。
根据“十三五”规划,我市提出了今后五年发展的总体定位,即立足建设实力城市、宜居城市、魅力城市、活力城市、幸福城市,打造“一带一路”国际商贸物流双节点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全省开放型经济特色城市、西部经济隆起带龙头城市和全国革命老区科学发展示范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全方位建成鲁南苏北区域性中心城市。
根据“十三五”规划:临沂市具体的发展目标共包括9个方面:
经济实力迈上新台阶,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600亿元、年均增长8%左右,2018年比2010年翻一番;产业结构得到新优化,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0%左右,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5%左右;对外开放跨入新阶段,进出口额年均增长8%左右,临沂商城和临沂综合保税区进出口额分别达到100亿美元、50亿美元左右;城乡统筹展现新格局,建设成为城乡融合的新型城镇化示范城市,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到62%、50%左右,所有县城(组团)人口规模均超过20万人;交通建设呈现新局面,加快构建由航空、高架、高速、高铁、环城快速路、轨道交通等组成的立体现代交通网络,成为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区域性航空和铁路枢纽;民生保障跃上新水平,城乡居民收入增幅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幅,农村居民收入增幅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幅,确保与全省同步、比全国提前全面建成小康 社会 ;生态环境实现新改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取得突出成效;深化改革取得新突破,国际贸易、“两型 社会 ”建设、生态文明、文化体制、城市管理、税收征管、农村产权、村居集体企业等重点领域改革取得重要成果;思想解放达到新境界,由注重审批管理向注重服务和监管转变,激发市场活力和 社会 创造力。
关于临沂未来的发展方向,有关部门肯定有合适的规划,也有具体的方向,他们的更合理科学。我谈的只是个人理解,站在一个临沂人的角度,谈自己的看法,不一定合适,但愿能有帮助。具体分析如下:
第一,发挥传统优势。临沂的物流、商贸,临沂的板材等等,这些都是传统的产业优势,要合理引导和规范好传统产业,紧跟先进步伐,继续做好优势产业,以优势产业带动其他产业。放眼全国,现在各地都高度重视打造自己的优势产业,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稍不留神,优势便不复存在。
第二,积极做好新兴产业。在招商引资、招大引强的过程中,要积极引进一些 科技 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的新兴产业,现在的经济发展不是以前的粗放发展,而是对产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作为一个鲁南的地级城市,发展总部经济有难度,但是也可以努力尝试和争取,总部经济带来的资金、技术、人才必将带动其他产业发展。
第三,因地制宜,利用好优势资源。临沂是全省面积最大的地级市,也有着不错的自然资源和发展环境。要因地制宜,发挥特色,如兰陵的蔬菜,莒南的花生、蒙阴的蜜桃、沂水的食品等等,都有了不错的基础,要继续做优做强,加快发展。
从整体来看,尽管有临工、鲁南制药、金锣肉制品等大的工业企业,但是临沂还是缺少比较强的工业企业,工业发展是短板,可以在这上面下功夫。
不是专业人员,想到哪儿就写哪儿,不当之处,欢迎交流。
下面是 临沂市委托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院编制的未来30年临沂发展规划图 ,虽然还不是终稿,但基本脉络已经定下来了。相信大家看完后,对于整个临沂与费县的发展方向,都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
简单的说临沂近年的发展方向,轻工物流业向西发展连接费县,重工高污染继续在罗庄,高 科技 企业在河东市区发展就在兰山区,往东是河,过个河是河东,往南是铁路,和重工业区往西是物流园和作坊式工厂环境差,交通拥堵搬迁费用高还有一个南北道,发展市区只有往北,北城新区到北外环还有大片农田可用,一直到汶四公路建筑物相对较少搬迁费用低,高铁站选址白沙埠,是有必然原因的,白沙埠枣沟头未来二十年很可能发展为城区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还是简单的了解一下临沂,临沂,地处山东省东南部,面积171912平方公里,拥有1125万常住人口,目前下辖3个区、9个县,在物流、食品、 旅游 等方面有着一定的优势。
进行简单的了解之后,其实,我已经大概知道临沂未来发展方向在哪里?首先, 加快撤县(市)设区的步伐, 目前,全国各地的各大城市,都在进行撤县设区,这样有利于统一发展,临沂自然也不例外。目前,临沂下辖3区、9县,可以说有很多县需要变成市辖区,比如郯城县、沂南县等。
其次就是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将物流、食品、 旅游 三大城市重点发展。这样一来才能更好的推动经济发展。其中,在物流产业中,发挥好我国物流之都的优势。
最后就是利用人口优势。目前,临沂市的常住人口达到千万,这样的人口在普通地级市之中,还是比较少见的。临沂一定要利用好。应该大力引进劳动力产业,发展工厂经济。
首先临沂的陆地物流已经无敌了,中国很难找出第二个像临沂这样的物流通全国的,而且通到了全国几乎所有的县级单位,陆地无敌了,那就剩下海路和航空了,航空一时半会的发展不起来,那就重点发展海陆,所以把日照要回来尤其是岚山港势在必行,曹岚高速的通车,下一步就是合并日照,重点发展海上运输。
其次是板材业,探沂、义堂那边的板材在全国出名,号称中国板材之都,所以弄大,目前临沂把临西九路到义堂探沂这一片区域打造成商谷区域,重点发展板材和物流,包括后期兰山区政府要搬迁这里,摆明了重点发展板材,毕竟依靠强大的物流,临沂的板材可以发往全国,而且运费还便宜
第三就是电商行业,其实这个不算是临沂的特色,不过临沂所有的批发和小商品都是依靠临沂物流来取胜的,与其做小商品,不如做电商,电商的根本其实就是廉价的物流和厂家直供,而这两样,临沂都有,很少有比临沂更便宜的物流,很少有比临沂更多的代加工厂子,所以大力发展当下最火的电商行业,是未来临沂重中之重!
一家之言,仅供参考
虎哥看房:虎哥认为临沂未来发展肯定会迈向两河时代,但这是一个远景目标,是百年大计。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当务之急是壮大城市发展框架,要把费县东部和沂南南部地区纳入临沂城市发展规划。只有主城区发展壮大了,才有能力更好地迈入两河时代,这是从临沂壮大主城区框架的一个方面来说的。
另一个方面,从区域位置来说,临沂未来的发展应该是积极对接长三角,而不能仅仅局限在山东鲁南的排头兵位置,那样格局太小。应该把临沂放在全国城市发展的布局上去谋划,做长三角的后花园、菜蓝子和产业转移的承接地。只有布局全国,临沂才能成为全国性城市,如果只布局山东,临沂只能是山东的地级市,如果只布局鲁南,临沂仅仅是鲁南的一个排头兵而已。
一家之言,欢迎探讨!
(鲁QQ)
临沂的未来要放大格局!
规划将山东分为三大块:以青岛为中心的胶东经济圈;以济南为中心的省会城市经济圈;鲁南经济圈。鲁南无中心,菏泽l对接中原,枣庄向徐州示好,日照紧抱青岛大腿,抛开临日都市圈,弃鲁南变胶东,临沂成了弃儿,环转一圈眼巴巴瞅瞅这个,看看那个,东、北、西三面无人理睬,转身向南远眺上海,其二子(兰陵、郯城)曾“逃荒”上海,有点人脉,好吧,对接长三角,积极融入淮海经济区。临沂市的优势在于地大人多,位置优越。大格局要大,别太小家子气,只局限三区,现在临港区很好,迈出一大步。当初撤地划市的时候,将自家一个县级市一分为三区,恐怕别人占了便宜,发展受限了,又到周边各县要地(沂南的葛沟、费县的探沂、兰陵的沂堂、郯城的褚墩和黄山,要李庄没让),有要人家乡镇为何不能帮着把整个县发展为区,对三区九县,要一视同仁,把代管县都当做自身区来发展,交通、城市配套都作为一个市辖区同城发展!现在发展方向是对接长三角,要将一直和长三角做生意的郯城、兰陵纳入下一步市区发展规划!临沂要做大,想做大,就要伸出手展开腰,把莒南、临沭、费县、郯城、兰陵纳入城区一体化!
截至2018年1月,学校校舍面积152万平方米。
临沂大学,位于中国商贸物流之都和山水生态旅游胜地山东省临沂市,是国家教育部设立、山东省省属的综合性大学, 国家发改委“产教融合”项目重点建设高校, [3] 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主校区由美国EDSA公司设计而成,图书馆、实验中心、艺术中心、体育中心皆为亚洲高校单体建筑面积最大的建筑之一, 已建成国内先进的数字化校园系统,基础设施居国内高校前列。
截至2018年1月,学校有80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法学、经济学、历史学、教育学、管理学、理学、工学、农学、艺术学10大学科门类,拥有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有5个山东省重点学科,18个校级重点学科。
扩展资料:
1、历史沿革:
学校创办于1941年,与中共滨海区党委和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第一分校共同创建的滨海建国学院一脉相承 。
1945年8月,滨海中学改名为滨海建国学院,原滨海中学的教职工大部分到建国学院工作。
1947年春,山东省教育处(厅)把直接管辖的山东大学附中改名为滨海师范并下放到滨海地区。
1958年8月25日,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委员会批准了中共临沂地委、临沂专员公署关于建立临沂大学的报告,临沂大学宣告成立并于9月15日举行了开学典礼。
1999年3月25日,教育部批准临沂师范专科学校与临沂教育学院合并建立临沂师范学院(教发[1999]36号)。
2010年11月,在孔宪铎等教育家发起下,学校由临沂师范学院更名为临沂大学。
2013年11月,学校入选第二批山东特色名校工程,为第二批五所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之一。
2018年1月,临沂大学新增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2、质量工程:
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数学与应用数学。
山东省特色专业和品牌专业(2个):地理科学、汉语言文学。
省级精品课程(13门):高等代数与解析几何、热力学与统计物理、大学物理实验、数学分析、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数学教学论、常微分方程、中国古代文学、语言学概论、政治经济学、英语口语、高级英语、大学英语。
--临沂大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和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居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和户籍在本省而居住在省外的公民,以及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一切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 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计划生育公务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六条 全社会都应当积极支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作为考核政府政绩和单位负责人实绩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和上一级人民政府人口发展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第十一条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配备专(兼)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
村(居)民会议可以依法制定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或者居民公约。
村(居)民委员会与育龄公民可以依法签订计划生育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二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实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计划生育责任制,具体负责本单位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十三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应当公开,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第十四条 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属地管理。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
第十五条 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政、司法行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第十六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统计应当及时、准确,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
发展计划、计划生育、公安、劳动保障、民政、教育、人事、卫生、统计等有关部门对有关人口信息资源实行共享。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贫困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给予重点扶持。
政府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为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提供捐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挪用人口与计划生育费用。
第十八条 政府鼓励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域的科学研究和对外交流与合作。
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九条 鼓励公民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公民,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妊娠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第二十条 生育第一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
夫妻可以自行选择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时间,应当在生育前到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凭手册享受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服务。
《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样本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
第二十一条 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二)经设区的市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三)曾患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五)夫妻一方从事矿工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六)夫妻一方从事外海、远洋捕捞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七)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
(八)夫妻一方因非遗传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九)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第二十二条 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且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男方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与女方父母共同生活并履行赡养义务的(女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二)兄弟两人以上,只有一个有生育条件,且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均已丧失生育条件并未收养子女的;
(三)在与内陆不连接的海岛定居的。
第二十三条 只生育一个女孩,母女均为农村居民且母亲居住在农村连续五年以上,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第二十四条 夫妻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均随前婚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第二十五条 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女方为初育的须年满二十五周岁,女方为再育的须年满三十周岁。
第二十六条 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妊娠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证。申请办理生育证时应当提交生育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二)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证明;
(三)已收养子女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
(四)具有本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证明。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对公民的生育申请及时受理、审核,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将审核意见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日内对符合生育条件的发给生育证;对不符合生育条件的以书面形式告知不批准生育的理由。
第二十七条 本省居民涉外生育,涉及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的生育以及归国华侨和出国留学人员的生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八条 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受理初审后报设区的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医学鉴定。申请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向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申请重新鉴定。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鉴定结论为终局鉴定。
第二十九条 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婴儿。
溺婴、遗弃婴儿和违法送养子女的,不再批准其生育申请。
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条 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农民、城镇失业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村(居)民委员会给予适当奖励,并提供优先优惠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三十一条 只有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奖励:
(一)从申请当月起至子女年满十四周岁止,每月领取不少于十元的奖励费。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百分之五十。机关、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行政事业费中列支;企业职工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企业公益金中列支;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民的奖励费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兑现,确有困难的,由县(市、区)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二)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后加发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五的退休金(退休金为百分之百的不加发),其经费从原渠道列支。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三)各级人民政府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生育两个女孩已实施绝育手术的家庭在发展经济中,应当给予信息、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和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社会救济、划分宅基地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提倡对农村自愿终生只要一个女孩的夫妻给予重奖。
第三十二条 对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并且未收养子女的夫妻,原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待遇不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给予高出最低生活保障线三分之一的照顾。
生育双胞胎或者多胞胎的,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待遇。
第三十三条 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又生育的,由发证机关收回光荣证,停止凭证享受的各种优待,并追回领取的各种奖励。
第三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大力发展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及其他社会福利事业,促进计划生育。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根据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办法。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相应政策,鼓励组织和个人多方筹集资金,兴办不同形式的老年福利机构,逐步形成以社区为主体的老龄人口服务网络。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设立计划生育公益金。计划生育公益金由政府拨款、民间捐资、社会募捐、国际捐赠等资金组成,主要用于有关计划生育特殊情况的扶持和救助。
第五章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三十六条 公民享有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权。育龄夫妻应当及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公民获得适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权利。提倡已生育过子女的夫妻,选择长效避孕节育措施。
第三十七条 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承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宣传咨询、业务培训、药具供应等职责。
第三十八条 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普及避孕节育、孕期检查、随访服务、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科学知识,促进孕前管理,保证受术者安全,防止或者减少出生缺陷。
第三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项目、服务费用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鉴定和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提供孕产期保健和接生服务时,应当查验孕产妇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者生育证;发现无《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者生育证的,应当在三日内告知该机构所在地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第四十一条 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三条 对具有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并符合第二十五条规定,未提出生育申请而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责令其限期补办生育证,并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二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
对具有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但不符合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而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二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对不具有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而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三至四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四条 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未补办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二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
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并不再批准其生育第二个子女。
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四倍征收社会抚养费;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五倍征收社会抚养费;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有本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的情形,其年实际收入高于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以年实际收入为基数计征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五条 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六倍以上十倍以下征收社会抚养费。
有前款规定的情形,当事人年实际收入高于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根据情节轻重,按照其年实际收入的六倍以上十倍以下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六条 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征收社会抚养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第四十八条 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决定对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男女双方当事人分别送达征收决定书。当事人收到征收决定书,应当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并签名或者盖章。
征收决定书必须盖有征收机关印章,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和地址;
(二)违法生育的事实和证据;
(三)对男女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法律依据和征收数额;
(四)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方式、地点和期限;
(五)不服征收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名称和征收决定日期。
第四十九条 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实际收入水平过低,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五十条 当事人应当到县级财政部门指定的金融机构缴纳社会抚养费。指定金融机构收到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二条 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除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组织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属于其他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组织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五十三条 收养子女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为他人放置或者摘除宫内节育器,非法施行输精管、输卵管复通、终止妊娠等计划生育手术的;
(二)未取得法定执业许可证的单位或者未取得法定执业资格的人员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
(三)利用超声技术或者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四)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的;
(五)出具假生育证、假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假计划生育证明的。
第五十五条 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取消其计划生育证明;出具证明的单位有过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六条 容留、包庇他人违法生育的,侮辱、伤害计划生育执法人员或者拒绝、阻碍计划生育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协助计划生育管理义务的,由有关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八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三)索取、收受贿赂的;
(四)截留、克扣、挪用、贪污计划生育经费或者社会抚养费的;
(五)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
第五十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实施计划生育管理过程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四增”是增加上次选民登记后:
(1)新满十八周岁的;
(2)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现恢复政治权利的;
(3)由其他地方新迁入该选区的;
(4)不能行使选举权的精神病患者和呆傻人员已治愈的;
2、“四减”是减除上届选举后:
(1)死亡的;
(2)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3)迁出本选区的;
(4)新发精神病和呆傻症不能行使选举权的。
山东会议政务公开讲话稿
一是组织领导体制进一步健全。各级各部门公开意识显著增强,争先进位、比学赶超势头强劲,政务公开已逐步成为行政机关的一项基本制度。以下是我和大家分享山东会议政务公开讲话稿资料,提供参阅,欢迎你的阅读。
同志们:
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之际,我们齐聚一堂,共谋政务公开发展大计。受王书坚常务副省长和宋军继秘书长委托,我代表省政府办公厅,对大家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承办这次会议的聊城市政府表示衷心感谢。刚才,郭市长做了讲话,介绍了聊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务公开基本情况,下午还要到现场实地观摩。大家要多听多看多记,把聊城的好做法带回去,加以消化吸收,形成自己的特色。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赋予了其新的历史定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务公开是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制度,要以制度安排把政务公开贯穿到政务运行的全过程,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李克强总理指出,政务公开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要加大政策发布解读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省委、省政府把政务公开作为密切联系群众、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摆到了突出位置。刘家义书记多次强调,涉及重大改革事项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重要议题,都要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做好公开工作,让群众知晓,让群众参与,并亲自谋划打造了“问政山东”栏目。
李xx省长到山东以后亲自出席新闻发布会,明确指出,正面舆情是鼓励、是鞭策,负面舆情是监督、是促进,有利于发现不足、改进工作,并强调要做到公开透明。在前不久举办的全省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人专题研讨培训班上,王书坚常务副省长又专门批示,要求继续发扬公开战线的优良作风,努力拓展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高全省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宋军继秘书长出席专题研讨培训班开班式并授课,对全省政务公开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这都为我们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我省政务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效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省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省政务公开工作成效显著,走在了全国前列。省政府连续三年获得“金秤砣”奖。20xx年度我省再次被国办评为优秀等次。工作成效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组织领导体制进一步健全。各级各部门公开意识显著增强,争先进位、比学赶超势头强劲,政务公开已逐步成为行政机关的一项基本制度。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陆续进行了调整,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作用日益凸显。全省16市及各县(市、区)基本建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有效保证了公开职能的发挥。考核评估不断加强,省、市已全部将政务公开纳入部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青岛、东营、泰安、临沂、滨州、菏泽等市还将政务公开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其中青岛市政务公开分值占比达到5%。
二是主动公开力度不断加大。各级各部门积极践行“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不断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在财务预决算、专项资金分配、重大项目建设等领域,各级政府都主动发声,公开的内容也日益丰富。今年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方面,公开的力度就非常大。疫情发生后,各级政府网站第一时间开设了疫情防控专栏,建立疫情信息通报机制。据统计,疫情期间,省级举行疫情防控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41场,省领导出席新闻发布会5人次,省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疫情信息1100余篇,国内外媒体刊发发布会原创稿件11万余篇。疫情信息的及时发布,回应了社会关切,消除了群众疑虑,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三是依申请公开办理严格规范。各级各部门认真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统一办理文书格式,建立健全有效的协查、会商等工作机制,有效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20xx年,全省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5785件,同比增长179%,其中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1339件,同比减少84%,纠纷率明显下降。比如,青岛、威海等市编制依申请公开办理典型案例汇编,让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烟台市则为申请人和受理单位提供短信提醒功能;淄博、日照、潍坊等市通过暗访、测试等方式,推动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发展。
四是政民互动更加密切。省里专门出台了《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印发了《关于实现“开门决策”制度化的十条措施的通知》和《省政府会议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让政府行政决策在阳光下运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各市也因地制宜,相继推出了邀请市民代表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开放等相关制度。去年以来,全省共举办社会代表和利益相关方列席有关会议等活动800余场,开展民生领域“政府开放日”活动2000多次。
五是政策发布解读回应水平明显提升。各级各部门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发布政策解读目录,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进行,“一把手”解读的频率逐步加大,解读内容更加深入,形式更加多样。东营市创新政策情景剧解读形式,在电视台等媒体播出《享受低保该不该》《低保转特困优惠政策多》等情景剧。省财政厅将《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的图文解素材,翻译成英、日、韩等多种语言版本,在境外媒体广泛刊发,增强齐鲁文化的国际影响力。省交通厅开发制作政策解读卡通形象“通哥”,开设“通哥解读”“通哥说新闻”栏目,以、动画、视频、电子书等形式进行解读。
六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快速推进。从2017年开始,根据国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精神,我省选取了30个县,自主开展省级试点,涌现出了“政府开放日”“便民地图”等许多好做法。今年以来,各市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实施意见,加大创新,积极探索,涌现出一批便民利企新举措。潍坊市充分利用数字电视公开平台、“三务公开栏”、应急广播“村村响”平台,及时公开各项惠民政策。滨州市明确了政务专区“六统一”建设标准,即“统一标识、统一场所设置、统一配套设备、统一软件系统、统一服务事项、统一人员管理”。济南市历下区实施“场景式”服务模式,设计自然人和法人全生命周期服务场景,精准推送政务服务信息。青岛市崂山区开发“青易办”掌上平台,颁出国内首张微信端无人审批营业执照。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我省政务公开发展还不够平衡,从20xx年度第三方评估结果看,有的市整体排名靠后,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有的地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主动性不强,仅仅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事务性工作,没有从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来把握。二是有的地方政务公开随意性大,该公开的不公开,公开的群众不需要。部分单位在依申请公开协助调查的过程中,提供信息不准确、不完整、不及时,协助调查结果存在不实不准现象。三是政策解读回应能力不够强,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的非规范性文件的解读不深入,部分解读材料粗枝大叶,流于形式,群众仍然对一些政策把握不准。四是基层政务公开比较薄弱,政务公开机构不健全,专业人才缺乏,技术保障能力不强,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比较混乱。存在这些问题,原因有很多条,但最主要的一条,我认为,就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得不牢固,没有把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没有真正站在群众的立场上去做政务公开工作。今天在座的各位,都是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负责同志,大家要提高政治站位,真正负起责任,认真梳理相关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紧密结合政务公开实际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指明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前进方向,我们必须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用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指导政务公开工作。
一要围绕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推进政务公开。政务公开,是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连心桥”,是回应人民与社会关切的最好渠道。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经济社会发展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必然包含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对政务公开也提出更高期待。我们要以更有力的工作举措,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人民群众能够参与公共决策、维护好自身权益。
二要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务公开。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十四五”时期,国家治理效能要得到新提升,国家行政体系更加完善,政府作用更好发挥。实现这一目标要求,必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政务公开是政府转变职能的重要内含,政务公开着力点要随着政府职能转变而转变,逐步从监督导向转为监督、治理、服务导向并重,运用政务公开手段提升市场监管能力,营造公开透明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行政效率和公信力。
三要围绕中心大局推进政务公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要求。为实现十九届五中全会确定的宏伟目标,下一步,各级都将制定一系列具体规划,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实施一系列攻坚行动。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紧盯这些重点任务,采取多种形式和方式,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公开任务开展情况,争取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四要围绕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推进政务公开。积极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必修课,也是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要按照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显著增强”的要求,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公开,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对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就医就学、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问题,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发出权威声音,正确引导舆论,树立起负责任的政府形象。
三、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各项重点工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要着力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要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今年,我到一些地市调研发现,主动公开工作依然存在不规范、不及时的问题。有的单位出台政策,几个月后才想起要公开,有的区县制定的拆迁补偿政策,仅仅在网上进行了公开,许多不会上网的群众看不到、不了解,这些都属于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不到位的情况。对此,各级各部门要引起重视,积极建立主动公开文件台账,定期核对、定期通报主动公开情况,确保“应公开尽公开”。要严格执行“主动公开文件印发实施后20个工作日内上网发布”的时限要求,切实守住工作底线。同时,要健全依申请公开定期分析机制,对申请人多次反复申请公开的信息,进行梳理和分析,对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及时公开,不断拓展公开的内容和范围。
二要进一步抓好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建立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确定和发布机制,是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关口”。目前仍有不少单位属性定不准,应公开的没有公开,不该公开的主动公开。新《条例》对文件公开属性认定,作出了明确规定,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按照规定执行。要严格规范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确定和发布工作,遵循“依法、及时、高效、准确”原则,在公文类政府信息产生过程中同步确定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公开属性。对“不公开”这个“例外”,我们一定要慎之又慎,动不动就定为“不予公开”或“依申请公开”,就不是例外了。各级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和省直部门办公室的同志要切实负起把关责任,严守公文类政府信息“先确定公开属性,再运转呈签”的办文程序。同时,要着重加强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点政务信息管理,根据立改废情况及时梳理现行有效的行政法规清单,通过法定权威渠道集中统一对外公开。
三要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水平。近年来,各级政策解读工作逐渐规范,很多单位的政策解读率达到了100%,但在解读内容和解读形式上还存在差距。一些单位没有从推动政策落地的角度抓这项工作,只是把说明稿作为解读材料照搬到网上,不仅形式呆板,信息量也十分有限。针对这一现象,省政府办公厅在制定评估考核指标过程中,要求不仅注重解读率,还将在解读内容和解读形式上进行考评。下一步,要在落实好公文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三同步”要求的同时,重点在提高解读质量上下功夫,丰富政策发布的形式。
四要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是行政机关法定职责。近年来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依申请公开数量越来越多,情况越来越复杂。今年在济南调研发现,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已受理案件,涉及土地征收、拆迁改造等敏感民生事项的比例高达80%以上。省自然资源厅今年以来受理的各类依申请公开数案件,基本全部是征地拆迁方面的信息申请。这类政府信息申请,背后很多都牵扯信访、维稳方面的利益诉求,稍有差池就会激化矛盾,必须要非常谨慎。下一步,要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的规范性,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登记管理、协助调查、会商、归档等各个环节的程序、标准和责任划分,加强部门会商协作,依法依规及时准确予以答复反馈,不能答复的要指明路径和方式。有条件的单位,要积极采取购买法律服务方式,不断提高这项工作的规范性。
五要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去年,国办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决定到2023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各地要按照国家《指导意见》和省里《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抓好落实。这里,我重点强调一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编制工作。目前全省绝大多数县市区已经完成了目录编制工作,但编制质量不够理想,照搬照抄、应付工作的现象依然存在。下一步,各市要把好关,督促指导县市区继续完善提升,编制出的目录必须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省政府各部门单位也要加大对本系统的指导力度,主动对目录编制工作进行把脉问诊,指导推动难点问题解决。
四、着力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推动新时代政务公开不断向纵深发展。概括起来要做到“五个强化”。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今年我就政务公开工作到四个市和两个省政府部门进行了深入调研,给我最深刻的感受是,领导重视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关键。市一级要让市委书记、市长重视,县一级要让县委书记、县长重视。在座的各位一定要经常向领导汇报政务公开工作,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各级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
二要强化公开职能。新《条例》明确指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是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目前来看,部分县(市、区)没有根据公开职能的新变化及时调整,有的依然放在信息、大数据、政务服务等机构中,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公开工作。下一步,随着政务公开工作向村居延伸,工作力量不足的现象会更为突出。要不断理顺工作机制,健全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推进、有人员落实、有经费保障。同时,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政务公开的 规章制度 、知识技能,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公开本领。
三要强化监督考核。今年的评估考核指标编制经过反复讨论,目前已基本完成。明天上午,省计算中心的戚元华专家将对考核指标进行详细讲解,希望大家按照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材料。我们将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考核评估,确保考出政绩,考出公信,考出权威。各市也要着手组织开展好本级政务公开评估考核工作,强化 “第三方评估”,健全完善专项评估与年终评估相结合、日常测评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社会评议与考核评估相结合的全方位常态化考核评估机制。
四要强化平台建设。政府门户网站是公开的第一平台。目前有的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发布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部分群众关心的事项没有上网,信息不准确不实用的情况仍然存在,搜索导航功能不完善,信息分类不合理。下一步,要不断加强政府网站的建设和管理,针对存在问题,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加强指导检查和督促整改,使其在推进政务公开、服务群众办事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
五要强化理论研究。理论创新对实践创新具有重大先导作用。今年省政府办公厅在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看山东专栏”设置了“理论研究”栏目,各级各部门踊跃供稿,积极性很高。下一步要针对政务公开中的共性问题,积极调研,深入探索,形成一批既有理论高度、又能解决实际问题的理论成果。同时,要加大典型推广力度,对典型案例,积极总结提升,把好的经验做法固化下来,上升到制度层面,在全省推广。
同志们,政务公开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以更强的决心,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努力开创全省政务公开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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