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及长期荷载作用下地基变形对上部结构的影响程度,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有建筑物的地基计算均应满足承载力计算的有关规定;
2、设计等级为甲、乙级的建筑物,均应按地基变形设计;
3、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仍应作变形验算:
(1)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小于130kPa,且体型复杂的建筑;
(2)在基础上及其附近有地面堆载或相邻基础荷载差异较大,可能引起地基产生过大的不均匀沉降时;
(3)软弱地基上的建筑物存在偏心荷载时;
(4)相邻建筑距离过近,可能发生倾斜时;
(5)地基内有厚度较大或厚薄不匀的填土,其自重固结未完成时。
4、对经常受水平荷载作用的高层建筑、高耸结构和挡土墙等,以及建造在斜坡上或边坡附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尚应验算其稳定性;
5、基坑工程应进行稳定性验算;
6、当地下水埋藏较浅,建筑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存在上浮问题刚,尚应进行抗浮验算。
二、地基计算
(一)基础埋置深度
1.基础的埋置深度应按下列条件确定:
(1)建筑物的用途;有无地下室、设备基础和地下设施;基础的型式和构造;
(2)作用在地基上的荷载大小和性质;
(3)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
(4)相邻建筑物的基础埋深;
(5)地基土冻胀和融陷的影响。
2.在满足地基稳定和变形要求的前提下,基础宜浅埋,当上层地基的承载力大于下层土时,宜利用上层土作持力层。除岩石地基外,基础埋深不宜小于0.5m。
3.高层建筑筏形和箱形基础的埋置深度应满足地基承载力、变形和稳定性要求。在抗震设防区,除岩石地基外,天然地基上的箱形和筏形基础其埋置深度不宜小于建筑物高度的1/15;桩箱或桩筏基础的埋置深度(不计桩长)不宜小于建筑物高度的1/18-1/20。位于岩石地基上的高层建筑,其基础埋深应满足抗滑要求。
4.基础宜埋置在地下水位以上,当必须埋在地下水位以下时,应采取地基土在施工时不受扰动的措施。
当基础埋置在易风化的岩层上,施工时应在基坑开挖后立即铺筑垫层。
5.当存在相邻建筑物时,新建建筑物的基础埋深不宜大于原有建筑基础。当埋深大于原有建筑基础时,两基础间应保持一定净距,其数值应根据原有建筑荷载大小、基础形式和土质情况确定。当上述要求不能满足时,应采取分段施工,设临时加固支撑,打板桩,地下连续墙等施工措施,或加固原有建筑物地基。
6,确定基础埋深应考虑地基的冻胀性。地基的冻胀性类别应根据冻土层的平均冻胀率η的大小,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附录查取。
7.季节性冻土地基的设计冻深zd应按下式计算:
zd= (9-14)
式中 Zd-设计冻深。若当地有多年实测资料时,也可:zd= , 和 分别为 实测冻土层厚度和地表冻胀量;
zo——标准冻深。系采用在地表平坦、露、城市之外的空旷场地中不少于10年实测冻深的平均值;当无实测资料时,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附录F采用;
——土的类别对冻深的影响系数,按表9-13
——土的冻胀性对冻深的影响系数,按表9-14;
——环境对冻深的影响系数,按表9-15。
土的类别对冻深的影响系数 表9-13
土的类别 影响系数 土的类别 影响系数
黏性土 1.0 中、粗、砾砂 1.30
细砂、粉砂、粉土 1.2 碎石土 1.4
土的冻胀性对冻深的影响系数 表9-14
冻胀性 影响系数 冻胀性 影响系数
不冻胀 1.0 强冻胀 0.85
弱冻胀 0.95 特强冻胀 0.8
冻胀 0.9
环境对冻深的影响系数 表9-15
周围环境 影响系数 周围环境 影响系数
村、镇、旷野 1.0 城市市区 0.9
城市近郊 0.95
注:环境影响系数一项,当城市市区人口为20-50万时,按城旧近郊取值;当城市市区人口大于50万小于或等于100万时,按城市市区取值;当城市市区人口越过l00万时,按城市市区取值,5km以内的郊区应按城市近郊取值。
8.当建筑墓础底面之下允许有一定厚度的冻土层,可用下式计算基础的最小埋深:
dmin=zd-hmax (9—15)
式中 hmax——基础底面下允许残留冻土层的厚度,按《建筑地墓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附录查取。
当有充分依据时,基底下允许残留冻土层厚度也可根据当地经验确定。
9.在冻胀、强冻胀、特强冻胀地基上应采用下列防冻害措施:
(1)对在地下水位以上的基础,基础侧面应回填非冻胀性的中砂或粗砂,其厚度不应小于10cm。对在地下水位以下的基础,可采用桩基础、白锚式基础(冻土层下有扩大板或扩底短桩)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
(2)宜选择地势高、地下水位低、地表排水良好的建筑场地。对低洼场地,宜在建筑四周向外一倍冻深距离范围内,使室外地坪至少高出自然地面300-500mm。
(3)防止雨水、地表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浸入建筑地基,应设置排水设施。在山区应设截水沟或在建筑物下设置暗沟,以排走地表水和潜水流。
(4)在强冻胀性和特强冻胀性地基上,其基础结构应设置钢筋混凝土圈梁和基础梁,并控制上部建筑的长高比,增强房屋的整体刚度。
(5)当独立基础联系梁下或桩墓础承台下有冻土时,应在梁或承台下留有相当于该土层冻胀量的空隙,以防止因土的冻胀将梁或承台拱裂。
(6)外门斗、室外台阶和散水坡等部位宜与主体结构断开,散水坡分段不宜超过1.5m,坡度不宜小于3%,其下宜填非冻胀性材料。
(7)对跨年度施工的建筑,入冬前应对地基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按采暖设计的建筑物,当冬季不能正常采暖,也应对地基采取保温措施。
(二)地基承载力计算
(1)轴心荷载作用时,基础底面压力应符合下式要求:
pk≤fa (9-16)
式中 fa——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基础底面处的平均压力值;
pk——修正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2)偏心荷载作用时,除符合式(9-16)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式要求:
pkmax≤12fa (9-17)
式中 pkmax --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基础底面边缘的压力值。
(3)基础底面的压力当轴心荷载作用时,可按下列公式确定:
式中 Fk——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上部结构传至基础顶面的竖向力值;
Gk——基础自重和基础上的土重;
A——基础底面面积。
(4)当偏心荷载作用时,基础底面处的压力:
式中 Mk——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作用于基础底面的力矩值;
W——基础底面的抵抗矩;
pkmin——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基础底面边缘的最小压力值。
当偏心距e>b/6时,Pkmax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la--垂直于力矩作用方向的基础底面边长;
a——合力作用点至基础底面压力边缘的距离。
(5)地基承载力修正
当基础宽度大于3m或埋置深度大于0.5m时,从载荷试验或其他原位测试、经验值等方法确定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尚应按下式修正:
fa=fak+ηbγ(b-3)+ ηdγm(d-05) (9-22)
式中 fa——修正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fak——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第5.2。3条的原则确定;
ηb、ηd—基础宽度和埋深的地基承载力修正系数;
γ——基础底面以下土的重度,地下水位以下取浮重度;
b--基础底面宽度(m),当基宽小于3m按3m取值,大于6m按6m取值;
γm——基础底面以上土的加权平均重度,地下水位以下取浮重度;
d——基础埋置深度(m),一般自室外地面标高算起。在填方整平地区,可自填土地面标高算起,但填土在上部结构施工后完成时,应从天然地面标高算起。
对于地下室,如采用箱形基础或筏基时,基础埋置深度自室外地面标高算起,当采用独立基础或条形基础时,应从室内地面标高算起。
建筑物对地基的基本要求有:1、沉降均匀;2、软地基换填处理;3、进入持力层界面;4、原始土层;5、褥垫层等,这要根据地质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程、标准及地方规定执行。
答案:A、B、C、D
2021教材P62 / 2020/2019教材P60
2水工建筑物对地基基础的基本要求(1)具有足够的强度。能够承受上部结构传递的应力。(2)具有足够的整体性和均一性。能够防止基础的滑动和不均匀沉陷。(3)具有足够的抗渗性。能够避免发生严重的渗漏和渗透破坏。(4)具有足够的耐久性。能够防止在地下水长期作用下发生侵蚀破坏。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