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斯·罗德曼,一个饱受非议的篮圈捍卫者,NBA历史上最具个性的顶尖篮板手。底特律活塞是他的起飞之地,芝加哥公牛则让他成就辉煌。拥有五枚总冠军戒指,并曾在1992年———1998年连续七年当选联盟“篮板王”。
1986年的选秀大会上,罗德曼在第二轮第27顺位被活塞队挑中,低位加盟的“花大虫”成为了活塞“坏孩子军团”中的一员。初到活塞的罗德曼还只是个一脸稚气、为人谦虚、打球刻苦的孩子,在帮助活塞连夺两次总冠军后(1989年和1990年),托马斯、杜马斯、维尼·约翰逊等著名“坏孩子”前辈的耳濡目染将他骨子里的痞性逐渐激发出来,罗德曼开始成为真正的罗德曼。
“一辈子”的篮板悍将
尽管“大虫”14年职业生涯中只有1987至1988赛季的场均得分超过了10分(116分),但从1990至1991赛季开始,一直到他退役的1999至2000赛季,十年之间“大虫”的场均篮板数却从未低于10个以下。在最辉煌的1990至1991赛季,罗德曼平均每场可以抢下187个篮板,包括前场篮板64个、后场篮板123个。1992年3月4日,那是个让步行者球员至今想起来仍在后怕的一天,在当晚同步行者队的比赛中,罗德曼发疯般地抓下了34个篮板,铸就了“大虫”的篮板极限!
正是看中了罗德曼在篮板球方面的高深造诣,1995年公牛老总克劳斯将他带到了芝加哥。乔丹、皮蓬,再加上罗德曼,“禅师”杰克逊将“三角进攻”战术演绎得炉火纯青,而乔丹、皮蓬的进攻得分和罗德曼的防守篮板则为公牛队换来了又一个“三连冠”。1997年1月14日,在出战华盛顿子弹队的比赛中,罗德曼抢下了个人职业生涯的第10000个篮板。退役时,11954个的总篮板数虽然只能排到联盟历史篮板榜的第18位,但“大虫”在抢篮板时双腿大角度分开、张牙舞爪怒目凝神的画面却永远定格在了人们的脑海中。
罗德曼以球场出格的行为所被大家熟知,1993年他企图自杀,但此后彻底改头换面,成为 “坏小子”的典范。他将头发染成五颜六色,在身上多处位置穿孔纹身,并不时在场上与对手和裁判发生冲突。而最著名的事件就是他身穿白色婚纱为发行个人自传做宣传。
1996年4月16日在一场比赛中因不服裁判Ted Bernhardt的判决而发生争执,之后他头槌Bernhardt,事发后惹起了不小风波,罗德曼被联盟罚款25,000美金和禁赛五场。
1996年8月21日,罗德曼宣布结婚,穿着一身白色婚纱,头戴金色假发,一身花里胡哨的纹身,扮作新娘出现在纽约的一个注册处,没有新郎。
1997年1月14日,登上布莱克威尔先生年度衣着最差人士榜第37位。
1997年1月15日与明尼苏达森林狼队的比赛中。当时罗德曼在一次拼抢篮板过程中脚下拌蒜撞到了场外的摄影师Eugene Amos,摔倒后心存不满的罗德曼往摄影师的腹股沟踢了一脚。尽管罗德曼马上被处以技术犯规一次,最后罗德曼被处以补偿摄影师Eugene Amos损失费200,000美金以及联盟的11场禁赛,这是当时联盟最长的禁赛纪录。
2000年2月16日,罗德曼被逐出场,并声称想与NBA总裁大卫·斯特恩“拳头上见高低”,被禁赛一场罚款 10000美元。
2009年11月17日,丹尼斯·罗德曼因拖欠旅馆5100美元的聚会费用而被拘留。
2010年01月11日,罗德曼在洛杉矶橙子郡的一家饭店由于喝酒闹事遭遇警察驱赶。
2011年5月13日丹尼斯·罗德曼迎来个人50岁生日,他在纽约一家脱衣舞夜总会举行生日派对。同时这家夜总会也会为罗德曼举行球衣退役仪式,为了纪念花大虫的风流史,俱乐部会把罗德曼的活塞10号球衣永久地挂在店内的墙壁上。罗德曼说过,自己人生两大爱好就是篮球和女人,这两件事情都可以完美联系起来。球员球衣在脱衣舞俱乐部退役,罗德曼却会是第一个。
2012年3月,由于拖欠赡养费,他被前妻米歇尔·罗德曼告上法庭。
2013年罗德曼在个人推特上用感恩的方式叙述了自己的人生经历,并称自己有四位“父亲”。分别是他效力活塞时的主教练查克·戴利,湖人已故老板杰里·巴斯、公牛王朝时期的主教练菲尔·杰克逊、好友伯恩·里奇的父亲詹姆斯·里奇。
2013年11月25日,美国杂志《GQ》选出2013年25位“最没影响力名人”罗德曼名列第一。
2014年01月08日,罗德曼在第四次访问朝鲜过程中,在一场篮球比赛前,带领全场观众为金正恩庆生,并唱起《祝你生日快乐》。
2014年2月,罗德曼从朝鲜返回美国时,一头扎进戒酒康复中心进行治疗。据朝鲜消息人士披露,原来,罗德曼在朝期间曾多次酒后失德,招人厌烦,最终他是被朝方赶回来的。《韩国时报》称,在罗德曼回国前,朝方曾向他发出警告称,除非他能完全改掉酗酒的恶习,否则将“永远不受朝鲜欢迎”。
NBA假象之一——罗德曼没有进攻
说起罗德曼,估计大部分球迷映入脑海的是他那怪异的造型和超强的篮板球能力,另外就是他场外的各种花边新闻也足够球迷谈论一段时间,那么职业生涯场均只有73分的罗德曼真实进攻水平如何呢?
可以说罗德曼在篮板球方面绝对是天赋,当然这与他自己的努力也分不开关系,从91-92赛季到97-98赛季的连续七个赛季的篮板王都被罗德曼包揽,这是联盟 历史 上垄断篮板王最长的记录,强如大帅张伯伦也没有完成这样的壮举。并且罗德曼所处的时代是四大中锋的鼎盛时期,所以他的篮板王显得尤为珍贵,生涯五次单场30+篮板也是85-86赛季以来的联盟个人最高纪录。以上赛季安德烈-德拉蒙德以场均16个篮板荣膺篮板王为例,他场均可以获得51个进攻篮板,这是97-98赛季以来第一位场均进攻篮板达到5+的球员,而罗德曼在此之前连续七个赛季场均进攻篮板均达到5+,甚至有一个赛季达到6+。
印象中的罗德曼总是把篮板和防守放在首位,其实在职业生涯前期罗德曼还是有不错的进攻能力的,87-88赛季活塞时期的罗德曼场均可以贡献116分87个篮板16次助攻,那是他生涯唯一一次得分上双的赛季,此后的罗德曼便开启了专注篮板球模式。而在1991年1月3日活塞主场迎战掘金的比赛中,罗德曼全场21投15中砍下34分21个篮板是其职业生涯新高;同年2月27日活塞客场挑战骑士,罗德曼全场三分球4投3中砍下15分15个篮板。由此可见罗德曼可不是不会进攻,只不过他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防守和篮板球上。
实际上罗德曼的球商非常高,乔丹对此也非常肯定,只不过他的童年比较悲惨,这也是后期他性格比较怪异、举止比较特殊的主要原因,不过罗德曼在篮板球方面的成就绝对是 历史 级的,也许这就是专注的成果。
在大多数人的眼中,花大虫罗德曼是一个十足的蓝领球员,擅长防守和篮板,很少有人会评价他在进攻端的表现,尤其是在公牛时期,罗德曼基本都是在给队友创造机会,自己极少有自主得分的时候。
那么,罗德曼的进攻能力到底如何,我们来看看他的数据:
在底特律的七个赛季,罗德曼除了新秀赛季的场均得分只有65分之外,其他六个赛季的场均得分可以达到10分左右。其中最高的一个赛季是在他的二年级赛季,场均有116分。在那个赛季,罗德曼的场均两分球出手84次,命中率在568%,在那个还不擅长三分的年代,罗德曼几乎不会出手三分球,场均02次三分出手,命中率也只有294%。
在活塞的七个赛季,罗德曼场均88分,2分球的命中率可以达到558%。可以看得出,作为坏小子的一员,罗德曼还是可以在进攻端给予球队一定的帮助。
但是来到公牛就不同了,在公牛的三个赛季,罗德曼的场均得分下降到了52分,两分球场均也就扔44个,命中率不到五成:473%。因为在三角进攻中,罗德曼本身不需要负责得分,它在进攻端主要是帮助乔丹、皮蓬找到尽量容易的得分机会,在有机会的时候,时不时的来那么一下锦上添花。
罗德曼的进攻手段,主要是以切入和快攻,以及二次进攻为主。花大虫的二次进攻能力顶级,乔帮主曾经介绍过,罗德曼会一场一场比赛研究每个人投篮后球的落点,有了比较准确的落点判断,自然就有了比较好的二次进攻机会。在投射方面,罗德曼职业生涯231%的三分命中率肯定说不上好,但是在那个三分球不纳入常规战术的年代,这样的表现也不算差的。
总体来说,罗德曼缺乏自主进攻制造机会的能力,但是二次进攻、切入和快攻,依然可以在进攻端给对手以威胁。
先说一个“冷知识”: 仅从数据上来看,进入联盟之前的罗德曼得分能力比乔丹还强…但客观的说到了生涯后期特别是公牛时期,罗德曼就是个“吃饼都吃不好”的球员。
先来看看罗德曼的大学表现:
单就这样看,罗德曼大学时期绝对是个超级得分手吧?乔丹(大学)生涯最高赛季场均得分也才20分而已…但就像开头说的,仅从数据上来看而已,因为他参加的是NAIA联赛而不是NCAA。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联赛虽然不是NCAA那样的顶级联赛,你也不能说它就是“野鸡联赛”,因为实际上这个联赛的水平也不算差,只不过NAIA是私立大学联赛,参赛球队少、球员少,可能那个时候的水平介于NCAA的1级以下、2级以上吧。所以究竟能不能把罗德曼大学时期的数据直接拿来横向对标乔丹大家仁者见仁,我只是提供这一客观事实。
也就是因为大学时期那令人眼前一亮的进攻能力,查克-戴利注意到这位身高只有198cm的矮子大前锋(实际上还没198)。
老帅当初是觉得罗德曼的跑动意识、战术领悟能力、对比赛的阅读能力、空切意识、上篮能力非常好,并且他还有非常出色的传球视野,戴利就曾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表示刚开始是希望罗德曼朝着球队第二组织核心方向发展,想要将他培养成另外一个攻防兼备、有组织能力的“三号位乔-杜马斯”(戴利刚开始让他打3)。而禅师也说过罗德曼的传球视野在联盟内线球员里是顶级的,也因此才让他加入到自己的三角进攻体系中来。嗯,我觉得相比于得分,他最被低估的应该是组织能力,别看生涯场均18次助攻,实际上长传、高位策应、行进间捕捉队友能力等传球技术非常出色。
所以从大学到NBA生涯第二个赛季结束之前罗德曼进攻能力(进攻可不仅仅是得分,还包括了组织、串联)绝对是被严重低估了的,因为他的拼抢篮板能力一流、二次进攻得分效率极高,有一定的投射能力(但是射程不够),空切上篮意识更是一流,还拥有“弱化版格林”的组织串联能力,在活塞生涯命中率达到了539%,四号位球员里这已经算是非常顶级的效率了,可以说是一个合格的“乱战高手”。
(上面的动图只是想告诉你罗德曼早期有面框能力,经常持球单突大个子防守人,不要在意“膝盖进球”…)
不过这都只是早期…到了91~92赛季开始罗德曼的得分欲望急剧下降、进攻端的战术需求降低,并由于几个赛季没有去打磨自己的得分技术,到后期罗德曼的得分能力实际上基本丧失了!
以前罗德曼拼抢到进攻篮板以后都是自己上,可那赛季开始抢到篮板就先找队友;以前戴利有专门设计安排罗德曼的空切战术,可那赛季开始取消了,就让他专心篮板和防守;以前他自己也经常利用脚步面框突高个子防守人或者拉到肘区位置中投,可那赛季开始基本上看不到。他主要的得分来源就剩下点板后的补篮、快攻、罚球…
如此几个赛季下来,到公牛时期命中率只有45%出头、场均不到5次出手,即便蓝领也不至于这样吧? 甚至我都感觉他有点“忘了”怎样才能将皮球放进篮筐,连点板补篮都费劲,出现空切机会喂饼他也能给你“吐”出来…
不过还好他的组织、战术跑位能力没有丧失,在禅师的三角进攻体系里面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而且挡拆质量也越来越高,除了篮板保护能力以外在公牛王朝的进攻端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所以罗德曼的进攻能力其实是很出色的,哪怕你理解的“进攻能力”仅限于得分也是如此。因为除了背身差点,其他的如面框、接球投、挡拆、空切、补篮、转换等得分技能都有, 但这仅限于早期、仅限于91~92赛季之前 ,到了92年以后因为工作重心的转移,因为战术需求的削减,因为自己开始不太喜欢进攻,慢慢地他就丧失了得分能力,公牛时期的罗德曼在纯得分方面都可以算是“副作用”了,你喂饼给他还不如乔丹、皮蓬中距离来得靠谱呢…
“当我在芝加哥公牛的时候,我大概只花了15分钟就学会了三角进攻,其实并不难,这是一个三角,每个人都有机会触球并投篮。”罗德曼曾经就安东尼不适应三角进攻发表过这样的言论。
我自己理解他花十五分钟就领会了三角进攻就是把球交给乔丹单打,然后去判断球的落点抢篮板。迈克尔乔丹曾经给他这样的评价:“我从来没见过有谁能像罗德曼这么快便学会公牛队复杂的进攻战术,连我自己也没有办法。”
看了一些公牛时期的进攻集锦,除了持球进攻能力不足,罗德曼的无球走位、空切和策应能力很出色,尤其擅长判断对方投篮之后球的落点,然后去抢篮板球得到二次进攻的机会。
他很清楚球队需要他出现在什么位置做什么事情,也了解自己的身高、体重、臂展其实都不占优势,但他的弹速也就是连续起跳的能力举世无双,所以他会在每场比赛前研究对方主要得分手的投篮特点,分析对方投篮后球的落点,然后出现在最适合的位置(乔丹曾经介绍过)。
公牛时期,他自己不需要承担太多得分的任务,进攻端主要是帮助乔丹、皮蓬尽量找到更容易得分的机会,然后积极去拼抢篮板球,偶尔兴致来了也会随手扔那么几个。久而久之,他也就对得分没啥兴趣,开始专心去抢篮板了。
他的职业生涯有很多奇葩的数据:比如0分28篮板、0分25篮板、0分24篮板、3分27篮板、4分26篮板,他生涯有14场比赛拿到27个篮板或以上,他所在的球队赢下了其中的13场,所以赤木教樱木(罗德曼的原型)称霸篮下的人就能称霸球场也是有道理的。他生涯的篮板率达到了2344%(霍华德、小乔丹将近21%),最高的一个赛季为297%,也就是说篮球场上每三个篮板球就有一个是他抢到的。
不足之处,请多见谅。
一说起罗德曼,除了一颗花里胡哨的头颅之外,最先让大家想到的,恐怕就是他的篮板球,拼抢球和篮板球了。他的身高不高,可能就2米左右,但是通过死缠烂打和不断的起跳点板,成了著名篮板王,甚至他自己都说自己根本不屑于进攻,只搞防守。
但是我们也不能低估罗德曼的进攻,不能被印象流给干扰了看法。其实罗德曼是一个很有灵性也很有技术的球员,并不完全是糙汉子。
首先他有一定的三分球能力。在生涯前期,比如在马刺或者活塞的时候,罗德曼时不时会投三分球,而且命中率也还不算太离谱。
另外罗德曼的传球能力也不差,他的快攻中迅速找人的能力很强,有点类似于现在的追梦格林的感觉。
但是由于他的蓝领工作做的太出色,而公牛队也不缺进攻火力,所以他专职蓝领也不错。
对于“大虫”丹尼斯·罗德曼的进攻,在我的概念中,属于中上层。而这我先来解读一下我个人对于篮球场上 “进攻的概念”。
在所有的篮球比赛中,很多人都认为只有“进球得分”才是进攻能力好的表现,但看球时间相对较长的朋友们都可以理解到, 对于球队每一次的进攻其实都需要整个团队的配合,包括挡拆、策应、掩护、无球跑动以及空间拉扯、进攻篮板的拼抢等等。 即便是最后关键的一球拉开, 让球队头号球星“一打一”,很多情况下也需要内线球员提高位借助掩护得到更好的出手空间。
而对于 丹尼斯·罗德曼 来说,投篮能力的欠缺让他缺少足够的空间拉扯能力,但掩护与进攻篮板的拼抢让他在进攻端也是一个不能被忽略的一点—— “控制住篮板的人,就能掌握比赛的走向。”
其实在罗德曼来到公牛成为乔丹身边最得力的助手之后, 几乎垄断了篮板王这一荣誉。 而在这期间,几乎场均6个以上的前场篮板,可以说给球队带来的帮助是没有任何人能够替代的——简单现象一下, 就算是你我在野球场上,有一个巨能抢板的同伴,给自己带来的投篮自信可想而知。
同时,在公牛期间的两次三连冠时期,正是 “禅师”菲尔·杰克逊 主导“三角进攻”最为成功的阶段,而在罗德曼在篮板球领域统治级的表现,为“三角进攻”带来了巨大的扶植。想象一下在当时慢节奏的比赛中, 一个场均能抢到16-17个篮板球、激情无限、精通各种垃圾话挑唆对手的人, 在进攻端对于球队带来的帮助更多的是在情绪与士气上的鼓舞,当然还有……
不过很可能有人说“情绪”这一点,在篮球场上显得比较“玄学”,但我们看看1996年公牛对阵西雅图超音速的系列赛, “罗德曼直接帮助公牛赢了两场”这是当时超音速主教练乔治·卡尔对罗德曼的评价。 而那两场比赛中,“大虫”罗德曼一场10分、20篮板——其中11个前场篮板;另一场9分、19篮板——其中11个前场篮板外带5助攻。
这样的数据让丹尼斯·罗德曼在进攻端的存在感十足,出色的前场篮板带来的便是更多的二次进攻机会——除却传给其他人完成,其实 丹尼斯·罗德曼凭借出色的起跳在二次进攻端的终结能力同样十分出色。
在罗德曼进入联盟以来,除去新秀赛季场均的65分,二年级则是其场均得分的最高时间——场均116分,但即便这样场均出手数仅为84次,拥有568%的命中率。 在活塞的七个赛季场均的命中率可以达到55%~
中间两年在马刺算是罗德曼 “最不开心”的两年 ,毕竟以罗德曼的性格被老爷子压得实在喘不过气而后转到了芝加哥公牛。在这里,有乔丹、皮蓬这样的得分手,自然不需要罗德曼投入更多的经历在进攻端,他只需要在进攻端做好策应和掩护,同时保证前场篮板的输出—— 这也是其在防守端最为投入的时期,自然在进攻端的存在感不足。
这哥们25岁才打nba的。当年看球的时候,最爱看的就是他,球商极高。活塞时打的乔丹也没什么脾气,去马刺时告诉双塔什么叫防守什么叫篮板。让他玩命为你打球,首先他得佩服你,活塞时打的是哥们蓝球,不见血都不叫上场了,问问那时的乔丹就知道了,可惜后来五虎解散了。马刺双塔以及波波那时没成气候那,这不行那不行的,我告诉你们什么叫防守与篮板就行了。公牛乔丹以及教练他佩服,所以他拿出看家本领去打球,估计乔丹也佩服他,否则以乔丹在公牛的地位完全可以否决签约他。这哥们防守的地位与乔丹攻击的地位我感觉区别不大,说他不会得分,你让乔丹去抓篮板看看,道理一样。美国是个传统 社会 ,像罗德曼这样特立独行的也都不喜欢,不过场上都是他防的人要打他而他却没放规。
其实个人认为它的攻击力是有的,但是不能算得上是顶尖或者出色,可能是中下水平吧。
而且他在公牛队的作用是防守和拼抢篮板。其实学术有分工,所以你不能强求,他又在防守上做出贡献,又在进攻上作出贡献。
如果一开始他不是给人定位在防守队员的话,在别的队没有乔丹在身边的话,他的进攻能力应该可以得到提高。问题他身边有乔丹的话,他没有必要参与更多的进攻,转型辅助乔丹才是明智的。
罗德曼绝对是NBA偏科最严重的球员,野鸡大学毕业没球打,去机场当保安,25岁才正式进入NBA,0分28篮板,还有0分25篮板、0分24篮板、3分27篮板、4分26篮板,这些数据都是罗德曼创下的。
有一个观点是“公牛时期球队进攻有乔丹,不需要罗德曼得分”说以罗德曼得分少, 其实他就是没啥自主进攻能力,他的进攻能力没有被低估, 但却有种“得分的事我不懂你也别想懂”的气魄,这让他的防守侵略性很强, 毕竟两届最佳防守球员、7届防守一阵、7次篮板王……
14年职业生涯,5支球队,从25岁到39岁,场均73分,131个篮板,只有一个赛季得分上双,他是为数不多场均篮板比场均得分还高的球员,另一个可能是大本。场均出手58次,投篮命中率521%对内线而言也不低。
他的职业生涯高光可分为两个阶段,一个是底特律阶段,另一个是公牛阶段,底特律“乖孩子军团”,直到90年顶替马洪出现在球队首发大前锋的位置,直到1993年离开,成为了NBA首屈一指的篮板王。但他的得分其实也不错成为首发的三年他的场均得分接近9分,主要靠二次进攻与空位投篮。
罗德曼真实的进攻能力就是没啥自主进攻能力, 卡佩拉还可以吃饼,毕竟球队内线需要他得分,但罗德曼做的是把掉了的饼捡起来重新喂给其他人,卡佩拉在火箭的吃饼得分肯定也是德安东尼设计过战术的, 换句话说卡佩拉是进攻重要的一环,而罗德曼完全看天得分,作为公牛的进攻体系,他其实参与的就是保护篮板。
作为公牛三巨头之一,三连冠时期罗德曼的作用就是抢篮板和恶心对手,他像是乔丹的御用保镖,保证飞人在对方内线的安全。
关于进攻他最大的优点是二次进攻能力强,得益于强大的篮板球能力,如果在后场抢到篮板他可以是快攻的发起者直接长传找乔丹,也可以传球推进到中圈附近然后把球交给乔丹。得到前场篮板,罗德曼打得很聪明,他甚至可以作为三角进攻的一个中轴, 在芝加哥的三年是他职业生涯助攻新高,他要么去佯装打单然后找皮蓬与乔丹,要么看准机会抢下篮板直接进攻得分。二次进攻是他比较主要的得分机会,在阵地战时因为没有单打能力,无论身高还是体重其实对比当时的大前锋都不占优势,同时技术也还欠缺,他很少能一对一拉开单打,那是乔丹的活。
乔丹曾说罗德曼会研究每场比赛对方主要得分手的投篮姿势,与篮板落点,让他能精准判断落点,在三角进攻中罗德曼主要负责篮板,其次是助攻,他进攻端尽量帮助乔丹、皮蓬找到合适的得分机会,除了二次进攻,他的切入与快攻也都还可以。
罗德曼基本没有自主得分能力,要他像奥尼尔靠着身体硬凿,像马龙一样成为进攻核心,像坎普一样飞天遁地基本不可能,本身他的价值也不再得分上,得分是他在防守和篮板上附加的功能,你不能指望他很好用,但在关键时刻他没掉过链子。
在公牛队拿到三连冠时期,人们想到的都是乔丹以及皮蓬,而除此之外,还有一人的发挥也是非常关键,那就是罗德曼。虽然罗德曼进攻能力一般,但是他在防守端为公牛队保驾护航。在公牛后三个冠军中,罗德曼就充当了一个合格的蓝领球员。在球场上尽心尽力的抢篮板。那么罗德曼的实际进攻能力相对于他的防守来讲,能力到底如何呢?
我们通过数据能够看到,罗德曼职业生涯场均拿下了73分,投篮命中率为521%,三分命中率为231%。他在底特律效力了7个赛季,在新秀赛季的时候场均只有65分,但是在之后的6年当中,场均得分都超过了10分。在活塞的7个赛季罗德曼场均可以拿下88分,投篮命中率为558%,由此可见他的效率还是颇高的,但是缺乏进攻手段,更多的是依靠着篮下吃饼或者是二次进攻得分。
而到公牛队的时候罗德曼因为已经36岁了,所以在进攻端无法帮助球队太多,加上球队有着乔丹以及皮蓬这两个得分高手,罗德曼只需要防守就可以了。在公牛队的三个赛季中,罗德曼场均52分,命中率只有473%,当时罗德曼的进攻手段主要是切入以及快攻。因为强大的篮板能力,他能够多次完成二次进攻,帮助球队涨分。
不过总的来说,罗德曼的得分能力并不出众,他缺少自主制造机会的能力。不过充当一名蓝领还是合格的,毕竟罗德曼带给大家的印象都是防守凶悍,正所谓得防守者得天下。正是罗德曼的防守,公牛队才拥有三连冠的实力。
男子50公里竞走世界纪录保持者俄罗斯的运动员丹尼斯·尼热戈罗多夫,
丹尼斯-尼热戈罗多夫出生于1980年7月26日,身高174米,体重63公斤,在2008年的切伯克萨瑞世界杯竞走赛上他以3:34:14的成绩打破了此前由澳大利亚选手纳赞·迪克斯创下的50公里竞走世界记录,
丹尼斯-罗德曼是NBA中的“篮板痴汉”,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罗德曼非常执着于抢篮板,在马刺效力时期曾单场砍下0分28篮板的神迹。罗德曼的NBA生涯共有14年,在这期间他连续得到了7次篮板王,那么第八年篮板王称号被谁抢走了?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属于罗德曼的NBA传奇。
罗德曼在19岁那年才接触篮球,高中时期的罗德曼甚至连上篮都不会,在高中毕业后罗德曼的身高从1米75暴涨到2米03。身高的优势帮助罗德曼顺利进入大学校队,并在1986年的NBA选秀大会上在次轮第27顺位被底特律活塞选中,此时的罗德曼已经25岁。
这位大龄新秀从替补打起,新秀赛季场均出场15分钟,得到65分43篮板。经过罗德曼的刻苦训练,终于在1989-90赛季成为了NBA最佳防守球员,又过了两个赛季,罗德曼以场均187个篮板首次当选NBA篮板王,此时的他已经31岁了。
31岁拿篮板王,对于其他球员来说这或许是职业生涯最后一次了,但是对于罗德曼来说这仅仅是一个开始。从活塞,到马刺,再到后来的公牛王朝,罗德曼连续七年以碾压第二名的篮板数据蝉联了联盟篮板王这一称号。1997-98赛季,这是罗德曼在公牛的最后一个赛季,37岁的罗德曼在这个赛季场均得到47分151个篮板,职业生涯第七次成为篮板王。
“大虫”罗德曼连续七年当选NBA篮板王,第八年是谁终结了他的纪录?抢走了他的篮板王?1998-99赛季,罗德曼离开公牛加盟湖人,虽然当时的湖人已经拥有了科比和奥尼尔,但是罗德曼并没有珍惜再夺一冠的机会,训练迟到、放纵自己,最终为湖人效力了23场就被球队裁掉,而这个赛季的罗德曼场均篮板数只有112次,无缘篮板王。同时,这一年的克里斯-韦伯以场均13个篮板当选了新的篮板王,终结了罗德曼保持了七年的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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