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科举考试排名分为:状元-----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为“元”,乡试第一为“解元”。举人进京参加礼部考试者,皆须投状。考试成绩居首者为状头,故有“状元”之称。考中状元者,号称“大魁天下”,为考试科名中最高荣誉。唐代起,如殿试一甲第一名,亦称“殿元”。榜眼-----科举考试中,殿试一甲第二名称为“榜眼”。宋代将第二、三名均称为榜眼,意指榜中之双眼。后专指第二名。探花-----科举考试中,殿试一甲第三名称为“探花”。唐代进士在杏化花园举行“探花宴”,以年少英俊的二、三人为“探花使”(又称“探花郎”)。南宋以后专指第三名为探花。 古代读书大概没分什么阶段,不同时候的学校名称也不一样 序周代学校的名称。《孟子·滕文公》:“设为庠序学校以教之。”古人常以庠序称地方学校,或泛指学校或教育事业。
国学先秦学校分为两大类:国学和乡学。国学为天子或诸侯所设,包括太学和小学两种。太学、小学教学内容都是“六艺”(礼、乐、射、御、书、数)为主,小学尤以书、数为主。
乡学与国学相对而言,泛指地方所设的学校。
稷下学宫战国时期齐国的高等学府,因设于都城临淄稷下而得名。当时的儒、法、墨、道、阴阳等各学派都汇集于此,他们兴学论战、评论时政和传授生徒,孟子和荀子等大师都曾来此讲学,是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的重要园地。
太学中国封建时代的教育行政机构和最高学府。魏晋至明清或设太学,或设国子学(监),或两者同时设立,名称不一,制度也有变化,但都是教授王公贵族子弟的最高学府,就学的生员皆称太学生、国子生。《张衡传》:“因入京师,观太学。”《送东阳马生序》:“东阳马生君则在太学已二年。”
国子监jian参见“太学”条。汉魏设太学,西晋改称国子学,隋又称国子监,从此国子监与太学互称,都是最高学府兼有教育行政机构的职能。如明代设“国子监”,而《送东阳马生序》中则称之为“太学”。 书院唐宋至明清出现的一种独立的教育机构,是私人或官府所设的聚徒讲授、研究学问的场所,宋代著名的四大书院是:江西庐山的白鹿洞书院、湖南善化的岳麓书院、湖南衡阳的石鼓书院和河南商丘的应天府书院。明代无锡有“东林书院”,曾培养了杨涟、左光斗这样一批不畏阉党权势、正直刚硬廉洁的进步人士,他们被称为“东林党”。
察举制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它的确立时间是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察举制不同于以前先秦时期的世官制和从隋唐时建立的科举制,它的主要特征是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
(一)察举科目多,涵盖了国家所需的各种人才,选拔的范围也较广,为有才干的士人提供了较多晋身仕途的机会;
(二)相对而言,察举制度执行严格,对举主和被举者均有赏罚,特别是举主,不得不谨慎行事,因而减少了滥竽充数的情况发生;
(三)最重要的是选拔与考试相结合,为被举者提供了公平竞争的舞台,使真正优秀的人才有脱颖而出的机会。
此外,汉代察举之得人,还要归功汉武帝(公元前140年—前87年在位)。在此之前,有汉初的「文景之治」,加上汉武帝的雄才大略,求贤若渴,于是大力推行察举制度,呈现出「群士慕向,异人并出」的勃勃生机,造就了汉王朝成为当时的文明大国。
曾采用制度:世袭制、察举制、九品中正制。
1)世袭制
西周实行王位世袭制,王位世袭制代替禅让制,标志着中国氏族社会基本瓦解,奴隶制社会已经确立。这是中国历史上一场重大的社会变革。
世袭或世袭制度是指某专权一代继一代地保持在某个血缘家庭中的一种从禅让制到王位世袭制社会概念。其中可分为政治世袭和经济世袭两类。
王位在一家一姓中传承,这是王位世袭制的主要特点,是以嫡长子继承制为基本特点的权力分配制度。
2)察举制
中国古代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确立时间是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察举制不同于以前先秦时期的世官制和从隋唐时建立的科举制,主要特征是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
3)九品中正制
又称九品官人法,是魏晋南北朝时期重要的选官制度,是魏文帝曹丕为了拉拢士族而采纳吏部尚书陈群的意见,于黄初元年 (220年)命其制定的制度。此制至西晋渐趋完备,南北朝时又有所变化。上承两汉察举制,下启隋唐之科举,在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乃中国封建社会三大选官制度之一,从曹魏始至隋唐科举的确立,这期间约存在了四百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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