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蹲比半蹲费力的原因

深蹲比半蹲费力的原因,第1张

因为做深蹲的时候,臀部低于膝关节,那么你的股二头肌和臀大肌会开始工作,帮股四头肌和膝关节分担更多的压力。

练腿之道在于练肺活量,提高心脏功能。可以说大腿肌肉的发达程度与肺活量和心脏功能成正比。蹲得越深,需要的肺活量越大,心脏功能越强。显然,下半蹲的肺活量大于上半蹲。肩负重的垂直深蹲比其他深蹲(硬拉式杠哑铃深蹲、手托杠铃深蹲和斜蹲)所需肺活量更大,心脏功能更强。因为杠铃是垂直压在心脏上方的。

蹬举比蹲举举量大的主要原因就是蹬举所需的肺活量小,大约是蹲举的1/2,心脏承受的压力也小,所以蹬举量是蹲举量的2倍。但蹬举时膝关节移动距离较大,影响大腿的受力。卧推举时肘关节移动距离也较大,影响上臂的受力。所以蹬举类似于卧推举。

蹲举类似双杠臂屈伸或俯卧撑,大腿股四头肌与上臂肱三头肌一样,受力良好,因为膝关节和肘关节移动距离较小。是否心肺功能差的人不宜练深蹲呢不,因为心肺功能是在练深蹲过程中强健起来的。结论练腿之难难在练深蹲。敢于练深蹲,练腿就不难。

农村社区建设较之城市社区创建, 存在不少问题:

1 对农村社区建设认识不足, 社会共同参与意识有待完善和提高。

农村社区建设处在探索阶段, 是一个新事物, 有的地方适应, 有的地方不适应, 乡镇党政领导主要重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对农村社区重视程度不够, 对为什么要建农村社区 建农村社区干什么 农村社区建设与村民自治、新农村建设、城镇化的关系是什么 诸如此类的问题知之甚少。

2 农村社区建设的投入不足, 缺少经费, 社区建设发展不平衡, 运行成本较大, 后劲不足。

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 农民纯收入不高, 而有的农村又没有工业和企业, 不可能拿出钱来发展公益事业。农村的公共设施投入明显不足, 比如办学校、修道路, 农村的医疗卫生等。农村是经济的原始区, 农业是弱质产业, 农村参加社区的热情并不高。缺少经济来源, 社区就没有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资金的不足是社区开展工作存在的主要障碍。社区办的公益事业, 资金由上级拨付和群众自筹。如果丧失这两部分资金, 社区工作就难以发展。在很大程度上, 社区工作的开展取决于上级有关组织单位给钱的多少, 而政府支持的经费往往投放是有重点的。农村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短缺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改善, 农村社区建设的资金需求很大, 仅靠地方和部门的投入是不够的, 更需要国家的支持。首先是增加资金投入; 其次是把国家对三农的投入, 社会各方面的投入, 村里现有的资源及其他一切可利用的资源整合起来, 形成投入优势。

3 社区建设以党政有关部门推动为主, 村民参与不足, 缺少社区发展内驱力。

从当前的状况看, 社区建设宣传工作不到位, 居民对社区建设认识不清, 绝大多数农民没有真正理解社区自治组织是个什么机构, 对其成立的目的、工作的职责不了解。社区自治组织是在新的形势下产生的一种以群众自发自愿为主参与社区建设的群众组织, 如果农民都积极参加, 将会对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有极大的推动作用。现实是农村居民绝大多数人没有兴趣和心思去从事社区服务工作, 特别是社区自治组织, 认为又要做工作, 又没有劳动报酬。当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还远远没有达到农民自愿掏钱发展社区, 提高社区服务和生活质量的水平, 因而社区建设主要由政府组织由上到下的推动。在当前劳动还是人们谋生的手段的经济发展水平下,如果没有利益的驱动, 不可能有很多农民参加社区自治组织, 因而, 政府在推动社区建设中就要付出更大的成本。

4 村民缺少民主自治意识, 对社区政治表现出冷漠。

受传统封建思想影响, 绝大部分村民不能正确认识和接受民主管理, 对选举表现出一种被动和无所谓。当前的村级管理、社会管理往往是松散无力的,农村村民自治也有较大的问题。在社区自治组织成立的过程中, 各县民政局、乡镇政府的积极推动和支持产生了决定性作用, 如果仅仅村民自己筹备社区, 在经济薄弱的农村地区是不可能建立起来的。欠发达地区的农村, 传统观念根深蒂固, 小规模分散的生产与生活方式, 造成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很低, 农民的政治民主权利意识相对较弱, 习惯于传统的集权和统一的指导, 加上经济的落后, 农民对政府和社会的依赖性较强, 只要上级的有关政府能给村庄带来利益, 大家就乐于做些事情。由于血缘关系, 人情、道德、自我保护意识的存在, 权威在当前农村是一种较大的社会势力, 村级政治往往与宗族势力范围重合, 村治受到宗族势力的掣肘, 一些历任村干部选举的人员, 都以大姓家族的人为主, 排外意识较强, 以大欺小的现象仍然存在。另一方面, 一些基层组织软弱涣散, 缺乏凝聚力和战斗力, 有的甚至被地方恶势力把持。村两委领导班子把握全局、促进发展、协调利益、服务群众、依法办事的能力差。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远没有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一些农村的基层干部民主意识、法制观念淡薄, 对农民和农民的合法权益缺乏应有的尊重, 不文明行政、不文明执法的行为时有发生, 个别地方还存在乱收费、乱摊派现象。要真正发挥社区在村民自治和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 需要一个较长的发展过程。

5 个别地区党政组织对社区建设管理越位和错位, 没有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

社区干部一般都是由乡村上层领导选定, 不是由村民自己自愿选举或推举。当然, 这与村民的素质、观念有关, 但更主要的是权力对社区建设的操纵。村支部和村委对社区自治组织的指导, 很容易变成领导, 这样社区自治组织

就成了村委或村支部的下属机构, 改变了社区自治组织成立的初衷。从现实组织和行政角度来看, 社区自治组织完全是在村委会的安排下、在官方的组织下开展各项工作, 实际上相当于一级行政组织, 履行了一部分村委会的职能, 它的存在只能说明村民自治功能的不完善和萎缩。

6 社区的隶属关系不明确。

从政府来看, 许多政府职能部门视社区为办事员, 把部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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