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信的形式不限,但内容要包括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姓名,职务,住所等),涉嫌犯罪的事实这一块内容要翔实具体真实,最好附上证据材料。可以向纪委和检察院举报,如果是实名举报会只接答复给你,如果举报查实你可能还有举报奖励。如果查伪,只要你不是恶意一般无责。另外,举报还可以用电话来访等形式。
书信是写给具体收信人的私人通信。除了保护有关的私人秘密外,一般对属于书面作品性质的信件也给予版权保护。下面是我整理的致全体村民的一封信,欢迎大家分享。
致全体村民的一封信 篇1敬爱的全体村民大家好!
为实施“美丽天津一号工程”,县镇人民政府加大力度,正在进行“四清一绿”行动,即:“清新空气行动、清水河道行动、清洁村庄行动、清洁社区行动和绿化美化行动”。这是净化空气、造福于民的民心工程。工程要求实施清洁村庄行动,达到“道路硬化、卫生净化、村庄绿化、环境美化、整体靓丽化”的目标。为响应各级政府的号召,村支村支部村委会决定在全村开展“打造美好乡村、共建美丽家园”活动。为了让我们的家园更加清洁美丽,我们的生活更加舒适美好,特给您致信一封,望认真阅读。
我们每个人都是村里的重要成员,村庄的建设和发展离不开大家的共同努力。治理环境靠的是全体村民自觉行动,李高庄是我们世代生活和居住的地方,我们不能让脏乱差破坏了我们的美好的环境,让垃圾、杂物影响了我们愉悦的心情,因此,环境治理迫在眉睫:
请求村民们保持自己门前及房屋周围无柴草、垃圾、砖头、木头、杂物。
确保主干道和胡同两侧、洁净利落,路牙至房根无障碍物。
我村后河现已清整,为保持河水清、两岸净,请大家切勿再往河边倾倒垃圾、砖头、土坯和草康之类等物品。
柏油路上请勿乱泼脏水,堆积积雪,所筛炉灰请放入门前皮槽内。
厕所粪便请运往村外地里,即环保、又增产。
请充分利用垃圾皮槽,将其放在门口一侧易于收集的地方,居室垃圾请倒入皮槽内,切勿倒溢。垃圾太多请用塑料袋分类打包后,放入皮槽旁。
各位父老:您就是李高庄的主人,我们愿竭诚为你服务,现全村配备垃圾清运车两辆,清洁工两名,每天将定点免费为您进行垃圾清运,请尊重他们的劳动,积极协助和配合。您有不如意的的地方或好的意见建议望及时提出,我们会认真考虑。
为确保环境治理的长期性、有效性,村里将成立有3-5人组成的环卫监督小组,并制定相应的环保公约(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执行),对不履行环卫义务,寻找借口影响环境治理的人员,我们将派员帮您完成治理义务,由您负担帮忙人员的误工费。
对于不守公德,将垃圾除自家房屋周围外,随意乱扔乱拽的及其个别的村民,我们也不一味的姑息迁就,我们代表着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对错误的容忍,就是对其泛滥的纵容,任其泛滥就是支持,假如出现上述行为,我们将根据环保公约处置,并根据当事人态度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征求意见后,负责执行。
村民们:村庄由您才完美,李高庄蓝图因您而绚丽,环卫治理极待您的参与,环境保护更需您的支持,让我们携手并肩、齐心协力,打造“卫生、整洁、优美、宜居”的新农村。我们期待的是,头上蓝天白云,脚下河水碧绿。我们相信,由于您和广大村民从行动上对我们工作的极大支持,我们的目的一定要达到,我们的目的也一定能够达到。
理解就是支持。
致全体村民的一封信 篇2广大村民朋友们:
你们好!
我们施村中心村经县美丽乡村建设办公室批准,作为 20xx 年邱村镇唯一一个美丽乡村项目建设示范点,于3月中旬在上级 领导 的关心和全体村民的支持与配合下,从清障、环境卫生整治、环村道路硬化、进村道路拓宽及硬化入手,正式拉开美丽乡村建设的序幕,现全长3200米的环村道路硬化工程己经完成,进村道路拓宽工程正在紧张施工,美化、绿化、亮化、文化娱乐广场、改水改厕等相关配套工程也已准备实施。
为了更好地建设好美丽乡村示范点,实现“创建美丽施村,开发生态旅游,发展特色农业,构建和谐家园”的目标,真实体现出美丽乡村示范点的靓丽和施村人讲究卫生、热爱生活、互敬互爱的情怀及注重环境美化、绿化、生态、环保的示范作用,希望广大村民既要一如既往的保持“室外清洁卫生,室内干净靓丽,道路整洁畅通,垃圾随时清理,孝敬老人呵护儿童”的良好习惯和美德,更要积极行动起来,规划并抓好自己房前屋后的绿化和环境卫生,维护各类公共设施,及时阻止和制止影响公共卫生、损坏公共设施的不良行为。充分发挥我们施村人的聪明才智、勇于创新的胆略、乐于奉献的 精神 和勤劳的双手,一定能打造好“美丽、和谐、文明、绿色、生态”的施村,用我们的实际行动确保我们施村优良的文明村风永久传承。
村民朋友们:“施村是我家,美化靠大家”,我们坚信,在全体村民的共同努力和坚持下,“美丽、和谐、文明、绿色、生态、富饶”的新施村面貌将永恒展现!我们将永远拥有 精神 和物质文明的双丰收!
写信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致全体村民的一封信 篇3尊敬的村民朋友们:
你们好!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村民文明创建意识,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推进我市争创“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一个整洁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敬请全体村民自觉做到以下几点:
一、积极开展“让门前净起来,让村街靓起来”活动,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全面整治环境卫生,做到大街小巷无乱贴乱画,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无乱摆摊设点,村庄道路无粪土乱堆,无柴草乱放、无垃圾乱倒、无脏水乱泼。
二、广大村民要搞好自家卫生,做到房前屋后清洁,无垃圾、无污物无积水、无乱堆乱放杂物,室内摆设整齐、干净、美观。不要随意将垃圾乱丢乱倒,实行垃圾袋装化。
三、积极参与村里组织的卫生大扫除活动,清理道路堆积物,清除墙脚路边杂草,清整水渠,确保路面干净,渠道干净,绿化带干净,无积存垃圾,无积存污水,水塘水面上无漂浮垃圾。
四、少饮酒、不酗酒、不赌博、不搞封建迷信,不搞宗族派性,倡导体育健身运动,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仙林是我家,创建要靠你我他。搞好环境卫生,需要靠大家的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让我们齐心协力,行动起来,从现在开始,从我做起,积极争做文明村民,共同打造美丽家园,努力营造文明、祥和和谐的居住环境!
写信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致全体村民的一封信 篇4尊敬的各位村民:
您们好!
我村饮用水改造工程,在全体村民的共同努力支持下,现已竣工供水。为加强我村饮用水经营管理,切实解决困扰我村多年的饮用水紧张的实际情况,避免滥用、浪费饮用水资源的问题。经村两委会议讨论决定,为保质保量的为村民 提供 纯净的饮用水,我村将改变福利水浪费严重的状况,初步拟定采取有偿使用,阶梯付费的方式进行市场化管理。
根据我镇居民人均年用水量12-15吨推算,我村人均用水15吨内每吨按03元计费收取;超过15吨的每吨按10元收取;非本村村民的住户不得享受阶梯水费,每吨统一按10元收取。新管通水,即开始计费,请大家节约用水。
我村饮用水日常管理,决定采用招标的方式发包给第三方经营,有意承包的村民欢迎到房道村洽谈联系承包事宜。
再次感谢全体村民的大力支持,虽然改水期间给村民带来了不便,与个别村民的意愿还有一些差距,两委服务不足之处,敬请谅解。希 望大家 同心协力,建设好我们美丽家园。
此致
敬礼
写信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致全体村民的一封信 篇5南蔡村镇全体村民:
环境污染日益威胁着人类的生存,水、空气、土壤污染导致疾病传播,损害着人们的身体健康,已影响到我们每个家庭和个人的生活,导致人们生活质量下降,所以杜绝污染改善环境刻不容缓。
为改善环境提高民众的生活质量,市、区两级政府决定开展“四清一绿”环境整治工程。建设美丽家园,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关系到我们每个家庭和个人切身利益,营造天蓝水绿环境优美的宜居环境,需要每位村民的积极参与。为此希望每位村民做到:
①建设美丽武清从我做起,清洁村庄从身边事做起,同时教育子女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做子女的好榜样,保持庭院整洁、门前干净。
②不乱扔乱堆乱泼乱倒。
③不焚烧垃圾,保持空气清洁,捡拾身边掉落的垃圾,体现您的良好素质。
④爱护村庄的环保容器,它是维护我们村庄干净整洁的基础设施,各户要及时将垃圾放入就近的`中转箱、垃圾池或分户垃圾桶,由保洁员统一处理。
⑤各户垃圾桶不要挪作他用,专桶专用,正确使用,发放的渗水篓要套在桶上使用,做到垃圾干湿分离,请勿在坑塘及村庄四周乱倒垃圾,乱泼未经干湿分离的脏水。
希 望大家 积极配合执行户聚、村收、镇运输、区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相信通过全体村民的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能建成干净整洁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让我们杜绝污染、远离疾病,让我们共享美丽舒适的好环境,争做优雅文明的武清人。爱护环境是美德,乱扔乱倒是陋习,不做邋遢的落后户,争当整洁的文明家。
致全体村民的一封信 篇6广大农民朋友们:
你们好!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中央和各级 党 委、政府对改善农村环境,提高人民生产生活质量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全面整治村容村貌。但是,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还普遍存在,这不仅破坏了农村优美的环境,还严重影响了群众的`身体健康。因此,抓好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营造优美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改善群众生活质量,是加强农村 精神 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既是当前一项阶段性任务,也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工作。为了使我们的家园更加美丽,让广大群众长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和生活习惯,镇 党 委、政府在深入开展“乡村文明行动”之际,向全镇广大农民朋友们发出倡议:
1、做文明村民,不乱搭、乱建,将生活垃圾倒入指定垃圾桶内;
2、爱护公共设施,保持沟通、路通、巷道通;
3、人人参与,美化、净化生产生活环境;
4、自我监督、自我管理,共建美好家园。
希望广大农民朋友从自身做起,从每个家庭做起,针对垃圾乱倒、污水乱排、物料乱放、棚舍乱搭、杆线乱拉、墙体乱涂、柴草乱堆、禽畜乱跑等“八乱”现象,以集中清理卫生为重点,全面开展“六项清理”活动:一要清理农户室内卫生,整齐摆放物品,住宅与圈舍分离,牲畜不要散养、乱拴;二要清理房前屋后和道路两侧的乱堆乱放杂草杂物和各类粪堆,规范柴草堆放;三要清理公路边、河塘边、桥涵边以及公共地带的暴露垃圾和牲畜粪便;四要清理、疏浚村庄及其周边的污水沟和排水沟;五要清理墙体的乱涂画、小广告和不规范的标语口号,增设村规民约等公益广告, 整理 残旧的围墙院落;六要清理村庄的乱搭乱建,规范摊点设置, 整理 杂乱杆线。在活动中,要加速推进“环境净化、村庄绿化、村容美化、路面硬化”等工作。同时,广大农民朋友们要从自身做起,从每个家庭做起,讲文明、守公德,移风易俗,争创文明家庭,努力建设环境整洁、秩序井然、生态良好、乡风文明的新农村。广大 党 员干部要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通过 党 员的示范带动作用,使广大群众积极投身于改善村容村貌、改良人居环境工作中去,努力在全镇形成一个事事有人管,处处有人干,人人关心环境整治,个个参与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广大农民朋友们,我们都是社会大家庭的一员,都有责任、有义务 为大家 庭增添光彩。您的行为反映出您的素质,也代表着您的个人形象,更代表着高尚形象,您的所作所为,有千万双眼睛在注视着您,希望您与我们携手并肩共创文明之风,共建美丽家园,共同维护良好卫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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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体村民的一封信 篇7XX镇广大村民朋友们: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 领导 下,我镇经济社会正朝着健康的方向奋力前行,农村群众的生活也正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但是在看到美好发展的同时我们更要看到滥用农药、乱扔垃圾、乱堆乱放、焚烧秸秆等不文明行为依然存在。
过去,农村垃圾以厨房剩余物以及菜叶瓜皮为主,大部分以堆肥、沤肥、直接还田等传统处理方式进入自然生态循环系统。现在,随着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发展变化,农村生活垃圾成分发生了明显变化,一次性用品废弃物明显增多,尤其是塑料袋、废电池、光盘、农药瓶等在生活垃圾中的比例逐年增大,其中许多成分危害大、难降解,依靠传统的方式根本无法处理。由于没有防渗处理,垃圾渗沥液直接流入地下水,加之农村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对洗衣粉、塑料制品的依赖性高,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将必然导致地下水的污染,过去农村清澈见底的小沟小河,现在已变成了臭不可闻的污水沟。垃圾堆体长期裸露,有机物发酵产生的废气无时无刻不在污染着周围的空气。垃圾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使蔬菜、农作物富含有毒有害物质,而这些物质通过食物最后被人体吸收;垃圾露天堆放更会造成蚊蝇滋生,老鼠猖狂,严重影响了人们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生活垃圾,使井水变绿,使河水变臭,使近年来患病人数猛增。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已经到了迫在眉睫的地步。
人民群众既是治理成果的享受者,又是治理工作的参与者。建设一个卫生整洁、环境优美的新家园是全体XX人民的共同意愿,关系到全镇人民的切实利益。在此我们呼吁:广大群众都要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献计献策,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身边的事做起,踊跃参与到环境卫生管理中来,有一分热、发一分光。自觉做到和监督别人做到:
一、爱护环境卫生,保持清洁。要增强环境卫生意识,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不乱扔垃圾,不乱堆乱放垃圾,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不乱扔瓜果皮和纸屑,不乱涂乱贴,不乱排乱倒污物等。
二、爱护环卫设施,争做文明村民。不损坏垃圾堆放设施。全镇村民要争当卫生监督员,主动劝阻和投诉损害环卫设施的行为,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动身边的人。
三、定时定点倾倒垃圾。沿街单位和经营门店必须自备垃圾容器,垃圾量较大的摊点经营者要备齐清扫工具和垃圾桶,做到摊点周围卫生整洁,摊走地净。居民生活垃圾一律实行袋装,定时定点投放。垃圾收集方式为:村民每天上午8:30前把垃圾用方便袋装好放到就近的垃圾桶内。请村民自觉把垃圾放入垃圾桶内。垃圾桶满后有保洁员及时把垃圾桶运送到垃圾集中点,再有垃圾清运公司集中清运。
四、农作物秸秆要有序的堆放在村周围及其他空闲地,一定要做好防火隐患和环境保护,不要堆放在主次街道和家门前,克服陋习,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文明XX人。
广大村民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团结一心,把我们的XX装扮得更加清洁、靓丽和舒适,为实现我县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目标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祝广大村民朋友们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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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体村民的一封信 篇8尊敬的广大居民:
您好!岱前社区虽然成立时间不长,但广大居民对社区工作十分拥护支持,对计生工作也很关心关注。真诚地感谢大家!由于计生编码的审批需要一个过程,直到最近才审批下来,所以社区计生工作前段时间尚未全面展开。但是对流动人口需要紧急办理的有关业务,社区一直积极协调有关方面和办事处计生办,及时给予了办理。随着计生编码的下达,社区计生工作将陆续全面展开。
主要业务包括:
1、组织社区育龄妇女学习各级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
2、带头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监督社区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情况;
3、组织社区育龄妇女按时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育龄群众落实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
4、积极开展为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服务活动,帮助育龄群众解决生育方面的困难;
5、督促计划生育奖励、优先、优惠等惠民政策的落实;
6、健全社区计划生育管理档案,准确掌握社区的人口变动情况,管理好计划生育账、卡、表、册等基础资料;
7、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计划生育工作。
希望广大居民不忘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自觉遵守计生法律法规政策,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理解社区计生工作,同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为构建和谐计生共同努力!
写信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致全体村民的一封信 篇9尊敬的各位父老乡亲:
道口村位于沾化县泊头镇西部,总人口1759人,村内公路历经多年的风雨侵蚀已老化,人员、车辆出入困难,给村民生产、生活带来不便,切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制约了当地经济发展。
俗话说:“路通财通”。道路的畅通,是发愤的基础硬件,现如今全市全县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对农村公路建设大力扶持,面对机遇,主街修路成了全村村民的共同心声。目前,全村村民的修路热情高涨,通村修路项目已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立项和大力支持,并列为重点工作,动工修路及筹集资金已成为全村村民的共同愿望和迫在眉睫的当务之急。
道口村拟修四米及以上主街,全程共约75公里,按国家农村公路设计,硬化路面宽平均3米,待巷铺砖硬化。计划 20xx 年6月竣工通车。经技术人员勘测预算,该工程总投资为180万元,上级补助90万元,目前资金缺口仍然达到90万元。仅仅依靠政府补贴实难完成,因此,经村两委商定,村民华表大会通过,村民集资每处宅基500元,坐落于硬化路段每人300元,坐落于街巷路段的每人200元,减免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所以本次修路必须依靠全村村民及在外老乡、村内经商老板、贤人志士所有力量,凝聚合力,才能共筑康庄大道。在此村两委发出倡议:希望广大 党 员干部、村民代表及群众伸出援助之手,踊跃捐款和集资,造福后代。我们将感激不尽,哪怕一点力量,也是对的我们的支持。
我们承诺:凡捐款者一律由村委统一开具收据,设立理财监督小组,专款专用,张榜公布。并对个人捐款者,刻碑铭记,让村民和子孙后代永远铭记捐款者的功德。
修路难一时,烂路难一世!真诚希望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道路一通万象更新。道口村的明天更加灿烂辉煌!
期待您的支持,敬候您的佳音。
最后祝全村村民: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20xx年4月
致全体村民的一封信 篇10尊重的广大村民:
节日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习俗,为使广大村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请大家遵守安全注意事项,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为节日增添欢乐气氛。
安全燃放烟花爆竹,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选购
1、到有零售经营许可证的零售点就近购买;
2、选购贴有专营管理标识的烟花爆竹;
3、选购外观整洁、无霉变、完整未变形的产品;
4、选购标志完整、清晰的产品,即有正规的厂名、厂址,有提示语、中文燃放说明清楚;
5、选购引火线为无霉变、无损坏、无藕节(除部分线香类外)安全引线的烟花爆竹;
6、不购买非法生产、违禁的烟花爆竹。
二、燃放
1、所有的烟花爆竹都应在室外燃放。
2、燃放烟花爆竹时请不要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3、不要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
4、爆竹应在屋外空处吊挂燃放,点燃后切忌将爆竹放在手中,双响炮应直竖地面,不得横放。
5、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由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陪护。严禁醉酒后燃放烟花爆竹。
6、任何人燃放烟花爆竹均应选择在室外空旷、平坦、无障碍的地方,不得在室内、楼道、阳台上燃放,不得对人、对物燃放。
7、严禁在公共场所、油库、加油站、液化气站、山林等易燃易爆附近燃放烟花爆竹。
8、点燃时应明确点燃位置,尽量不要用打火机或火柴,采用烟或香点燃,侧身点燃后,人立即离开到安全位置。
9、烟花的燃放不可倒置。若确需手燃放时,只能用手指掐住筒体尾端,底部不要朝掌心,点火后,将手臂伸直,烟花火口朝上,尾部朝地,对空发射。
10、万一出现 异常 情况,如熄火现象,千万不要再点火,更不许伸头近距离观看,也不要马上靠拢产品,应在停止燃放其它产品,一般15分钟以后再去处理。
三、储存
家庭购买烟花爆竹尽量不要长期储存,家庭短时间储存时,不要靠近火源,放置在小孩子不能接触的地方,不要放在潮湿地方和被雨淋。
新春佳节来临之际,祝福广大村民岁岁平安,阖家欢乐,心想事成,万事如意!
致全体村民的一封信 篇11尊重的广大村民:
您们好!一年一度的取暖冬季已经来领。在此,我们郑重提醒您:为了您的家庭幸福,要特别注意以下各方面的安全事项:
一、预防煤气中毒
预防煤气中毒关系到广大煤火取暖村民的生命安全,家庭幸福。为避免悲剧地发生,我们请您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1、要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炉具。安装时,要检查炉具是否完好。避免破损、锈蚀、漏气,不使用简易煤炉。
2、烟筒接口要顺茬接牢,密封严实;经常检查定期清理,确保烟道通畅。
3、在窗户上安装风斗,保持空气流通。
4、晚睡前务必检查炉火是否封好,确保炉盖盖严,烟道风门打开。
5、一旦发生煤气中毒时,请您不要惊慌,首先打开门窗通风换气,将中毒人盖好被子抬到空气流通处。
二、增强防火的安全意识
目前已进入冬季,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特别是随着圣诞、元旦、春节等节日临近人流物流加快,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增多。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请广大村民增强防火的安全意识。您切记以下防火常识:
1、生活用火要特别小心,火源附近不要放置可燃、易燃物品。
2、使用液化气时、热油时都应该小心谨慎,严防火灾。
3、电器线路破旧老化要及时修理更换。
4、家庭用电时应注意将大功率的电器调开使用,避免电线因负荷过重而引发火灾。
5、家庭用火时应注意看守,不要远离火源。
三、加强防盗措施
两节期间快要来临,是盗窃的高发期,为确保您的生命财产安全,请您提高以下防盗措施:
1、家中不要存放大量现金,一时用不着的钱款应存入银行,存折、信用卡不要与身份证、工作证、户口簿放在一起。
2、离家前要将门窗关好,上好保险锁。
3、钥匙要随身携带,不要乱扔乱放,丢失钥匙要及时更换门锁。儿童不能带钥匙,更不能将钥匙挂在脖子上。
4、遇陌生人敲门,在未确定来者身份之前,千万不要轻易开门(特别是一个人在家时)。
一旦发生以上安全事故,请您不要惊慌,及时拨打120、999、110等有关电话,然后通知镇政府和派出所。
祝您平安过冬,家庭幸福!
关于广西桂林市永福县政府滥用警力违法征地的投诉信
我们是广西桂林市永福县苏桥镇黑石岭新立寨屯村民,我们怀着非常悲愤的心情,向您反映桂林市、永福县政府滥用警力违法征地的不法行径,望在您领导下的上级人民政府本着“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的精神,责令桂林市政府及永福县政府纠正违法征地行为,解决我村屯村民之生存大计。2009年12月22日苏桥镇人民政府贴出征地通告称:为加快临苏公路和苏桥经济开发区建设,根据桂林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经县人民政府的批准,决定征收黑石岭村委所辖的新立寨、炉村、潦潭、波村、金竹山、黑石岭等自然存在的基本保水良田和部分集体土地。以临苏公路中心线往两边扩展500米,将我新立寨村的630亩土地(其中水田330余亩、鱼塘100亩、耕地200亩)征用殆尽;2010年7月17日在没有与村民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强行以每亩688元青苗补偿挖去村民即将收割的水稻;2010年8月中旬征地单位竟然在凌晨乘邻村民熟睡之机,将邻村道路及灌溉水渠挖断,造成农田得不到及时灌溉,让我邻村民陷于困顿之中,两次动用武警对村民实施高压,并将为我村村民争取权利的村干部及村民几人收押了一个月,强迫我村村民按林地11700元/亩、水田28500元/亩接受征地;我村村民多次到永福县政府、桂林市政府上访,在村民强烈抗一下,2010年9月苏桥镇政府通告征地标准为32864/亩(注:相邻的临桂刘村、江西村60000元/亩,两江镇路段48510元/亩);我村民不服,于2010年9月13日组织代表到自治区政府、国土资源厅上访,然而信访部门又以“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为由,将村民推回永福县,村民苦苦等待两个月,永福县政府没有任何回应。无奈村民组织代表7人于2010年11月21日前往北京上访,该7名村民代表在前往信访机关途中被莫名其妙被骗上警车,于2010年11月24日押解回至永福县公安局。村民得知消息后,于2010年11月25日前往永福县公安局询问为何羁押村民代表,却被冠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的罪名非法收押村民50余人,林副局长还在公安局大门大声宣称:“谁不服抓谁”。并在我村的出口处布设警力设置重重关卡,责令各路交通班车拒绝让我村民搭乘,阻止我村民前往桂林市上访。苏桥镇政府秦书记等官员还对村民宣称:哪个被收押的家属赶去闹事、上访,被收押的村民将被加重处罚,看你们谁还敢上访!
由此可见,桂林、永福县政府的征地行为完全是置村民利益于不顾的严重违法行为。现在,我们只能以寄信的方式将此事汇报给你们。
1、《土地法》、《广西土地法实施办法》规定征用基本农田、非基本农田耕地的35公顷以上的,要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至今为止,我村民从未看到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征地批文,到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也未查看到任何征地批文,征地无合法依据。2、强行征地不合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之规定“征收集体土地,必须在政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依法规范有序开展。征地前要及时进行公告,征求群众意见;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不得强行实施征地。”,征地单位强制征地明显不合法。
3、征地实行多重标准,存有截留、私分情形。我村征地标准为28500/亩,相邻的临桂刘村、江西村60000元/亩,两江镇路段48510元/亩。同为临苏公路征地,为何我波村的征地补偿标准比其他村屯补偿标准相去甚远,明显存在截留、私分情形。
4、采取暴力、随意动用警力征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中明令禁止采取暴力、随意动用警力,但是永福县政府多次采取暴力、随意动用警力,桂林市政府存在明显的监管不力,存在行政不作为。
5、桂林市、永福县政府将村民对征地补偿的诉求置若罔闻,是我村民信访不断地直接原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规定“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信访评估到位、审批程序到位、政策公开到位、补偿安置到位的要求,建立健全征地拆迁信息沟通与协作机制,及时掌握和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矛盾积累激化。……防止简单粗暴压制群众,避免因征地拆迁问题引发新的上访事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深入到问题较多的地方去接访、下访,主动倾听群众诉求,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然而,我村民多次上访,永福县、桂林市政府却采取简单粗暴压制,从未到村里调查了解群众的诉求,征地信息不公开,且存在随意扩大征地范围。6、我村村民依法信访,逐级反映违法征地情况,却被冠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之罪名,收押于看守所,桂林市、永福县政府的简单、粗暴、压制及随意动用警力违法征地之行为可见一斑。综上,我们认为:桂林市政府、永福县政府采取简单粗暴压制、用暴力及随意动用警力征地的行为是明显的违法行为,我们要求上一级人民政府履行监督、监管职能,倾听我村民的呼声,制止暴力征地,纠正桂林市、永福县政府的违法行为,让阳光政府的形象根植于我村村民中,让党的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到每一位村民心中。
桂林市永福县苏桥镇新立寨全体村民敬上
所谓检举信,是指举报人将要举报的案件线索写成书面材料,送交或邮寄给举报部门的一种举报方式。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村书记检举信,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村书记检举信 篇1尊敬的盛市长:
您好!我叫xx,是xx办事处xx社区居民。
现向您检举揭发我社区书记李xx利用职务之便,肆意侵吞集体钱财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
一、巧立名目,侵吞集体巨额拆迁补偿款
市政府在修建金鹗中路的绿化带时,征用了我社区的办公大楼和用地,但补偿款一直没有到位。
作为遗留问题,20xx年,楼区政府专门向市政府作岀了要求补偿的请示报告,市政府形成了会议纪要后向李家冲社区补偿了70万元的拆迁补偿款。
20xx年底,补偿款到帐50万元后,时任李家冲社区主任李xx就将该款定为社区“创收”经济,并以“创收”经济可拿30%的回扣为由头,私自在社区财务上领走了23万元,加之他以该笔款项到帐需要协调经费为借口拿走的8万元,共计31万元整被他领吞。
后来社区有人认为这笔钱是市政府应当补偿给社区的征地拆迁款,事实清楚,更有楼区政府的请示报告和市政府的会议纪要明确,不是社区的“创收”经济,私人不能拿回扣也没有先例!特别是李xx自己是社区工作人员,为社区工作是他的职责和义务,在工作范围内搞有偿服务,拿回扣是变相的贪腐行为!更何况该款项是市区政府办事处社区根据事实依法依规协调处理的结果,也并不是李xx或某一个人的功劳!为此向上级进行举报。
事后在三眼桥纪委的调查下,李xx将其中的23万元退回。
但他为了自圆其说和开脱自己,李xx叫一个要叫余国洪的人来退的钱。
这样李xx解释说法这23万元钱其实他自己没得,而是他将钱付给了余国洪,理由是因为市政府当时专门处理这件事情的具体负责人叫陈汉文,而陈汉文和余国洪是湘阴县老乡,这50万元是余国洪找陈汉文要来的,所以这23万元的回扣是给余国洪的好处费。
这退回的23万元钱根本不是余国洪退的,他也从来没拿过这笔钱。
事实上是李xx为了帮自已过纪委调查这关,利用职务之便用李家冲社区集体的名义从南环路集贸市场旧改项目原垫资人廖立新、李胜良处借的。
李xx做了大量工作后要求余国洪为他顶杠渡难关,再由余国洪的儿子将钱退还到社区的。
而真正原来被李xx领走的23万和8万元早被他私吞了。
这23万元退回来不到一个星期,李xx又巧立名目以南环路集贸市场补偿之名用假协议做假帐将钱再次领走,并且他还伪造一个李家冲社区的支部同意支付这23万元回扣费用假会议纪要和协议,并将纪要的时间提前,然后逼着每个支部成员在纪要和协议上签字,他也冒充余国洪在协议上签了字。
他做这些文章的目的是用支部集体行为的假像来掩盖他个人的贪腐行为!这23万元被李xx再次领出来后,他并没有将这笔钱还给廖立新和李胜良,而是再次被他侵吞。
廖立新、李胜良处的23万元借款则由社区的集体偿还!市政府补偿给社区的70万元在只到帐50万元的情况下,就这样一被李xx用各种手段套走了两个23万元另加一个8万元共计51万元整!在整个事件中,他贪腐的胆子一次比一次丈,手段一次比一次隐蔽!试问一下市长?合理会法的征收补偿款是不是“创收”经济?
集体应该所得的征收补偿款该不该让私人拿30%的回扣作为提成?根据市政府会议纪要按正常途径支付给社区的征收补偿款是不是需要私人中介并支付费用?作为社区工作人员,李xx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是不是可以额外领取报酬?李xx这种不择手段,胆大妄为贪腐行为是不是应该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二、在社区办公楼建设的工程支付款中,变相支付,套取私分巨额集体钱财
原五里乡铁炉村经区划调整后划分为古井和李家冲两个社区,区划调整时原铁炉村的办公楼(现古井大楼)正在修建,根椐协议,建成后的办公楼由两个社区各得一半,建设费用也由双方各承担一半。
因区划调整后李家冲社区和古井社区分别隶属于三眼桥办事处和五里牌办事处,为了慎重,办公楼的建设成本由楼区纪委牵头进行了审计,牵头负责人为楼区纪委原副书记沈小初。
经审计办公楼的总建设成本为420万元整,审计结果得到了区纪委、李家冲社区、古井社区及基建方的认可,并由双方支居委全体成员及基建方进行了签字确认并办理了办公楼的移交手续。
420万元的总费用两个社区各承担2xx万元,在区划调整前,原铁炉村就已支付了130万元给基建方,实则各社区应支付145万元即可,但李家冲社区未经集体讨论,在李xx的操纵下,他私自和基建老板签订了一个虚假的<<补充协议>>,根据假协议社区共向基建方支付了270万元,而且目前仍下欠20万元。
变向套取,多支付了xx0多万元!在已办移交,没有新增任何建设的`情况下,为什么同样一栋办公楼,同样是一半,同样的审计结果,我们质疑李家冲社区和古井社区支付的工程款为什么不一样?
为什么由区纪委牵头多方认可的审计结果李xx能私自轻而易举的更改而没有一点严肃性?为什么<<补充协别议>>至今别人无法看到?而且更为稀奇的是李家冲社区每次付款都是由李xx亲自一手经办,既不要基建方来人,也不经过社区财务工作人员来办理?
而且全部都是现金支付?如20xx年1月3日晚,李xx在外借款后一次性向基建老板支付了80万元的工程款,但在整个支付过程中,社区财务报账员李秋华既没有看到李xx借来的钱,也没有看到李xx是怎样向基建方支付的工程款?她得到的只有李xx拿来的一张收据!请问市长?社区的财务纪律允许这样乱来吗?
李家冲社区的财务公开是真的吗?多支付的这100多万元去向不明,谁拿走了可以查吗?李xx这种疯狂造假做假,违法乱纪的贪腐行为有人管吗?
三、贱买集体资产,损公肥私,造成社区资产流失和经济的巨大损失
在市八中临街有8个黄金门面属李家冲社区所有,8个门面在20xx年的评估价值平均为52万元/个,总价值400万元。
20xx年底,未经集体讨论,李xx以这8个门面作为抵押在外借款140万元,借款利息为3分的高息。
到20xx年初,李xx再将门面以20万元/个的价格买给借款人,并且还按3分的高息共计向借款人支付了借款利息75。
6万元,也就是说这些价值最少52万元/个的8个门面,最终是按约8万元/个的价格贱买掉的!而借款人和买门面的人均为李xx自己和他弟弟李岳君(不信到门面经营户中一问就知道)。
这些价值400多万元的黄金门面就这样轻而易举的按60多万元的价格变成了李xx和他弟弟的财产!请问市长,我们党和政府能否容忍李xx这种做法?他这种损公肥私的做法视天理何在?视党纪国法何在?
盛市长,李xx在20xx年曾因贪腐贪腐和诬陷他人被楼区纪委进行过党内严重警告处份,我以上反映的都是事实,证据确凿!这些还只是李xx违纪违法、贪赃贪腐的一部分!今后我会不断的举报,如不属实,我负全部法律责任!我充分相信您是一个好领导,我也相信党的政策一定会对李xx这只“苍蝇”进行严肃打击和处理!
李家冲社区居民: 姜晟
20xx年xx月xx日
村书记检举信 篇2尊敬的各级有关领导:
关于XX市XX村XX镇村长某某某贪腐举报,仅列几件典型事例:
一、贿选:选举前给每个选民一包好烟请“帮忙”。
二、欺诈:族弟陈前众的遗孀根本就无拆迁危房改建之事却为其上报使其枉得镇民政“补偿”二千元(帐是陈迪院代领)。
三、勒索:本人拆迁补偿款750元由其代领后,却还叫本人再去领,经验签名确认后才承认(见原始收据),但要强行扣下50元“水果费”(见原始收据)。
四、弄虚:将村边扑船山旁一条荒垭的暂时积水摄成录相上报“洪灾”向上级求助。
五、设赌:每日开部白色小车到处找人以扑克或象棋设赌,并当众一掷数百元给无资本者陈敬益作本。
六、怂勇:听说本人与妻不睦欲离另娶,便上门鼓励说:“真这样办,村里奖给一万元。
七、渎职:即将全盲的孤老村民陈建华找其要求办理“五保”,见其无礼敬奉后就数十次故意避而不见了,使其悲愤得欲跳河。
八、索贿:娶媳和孙女满月,各厂、学校、农户都被逐一叫去送礼,大肆敛财(可查原始礼簿),并到酒楼设宴显摆权势。
像本人这等穷人没去的就进行打击,郑祖伟和本人就因此被其找碴设局而遭当众毒打(镇里毫无处理,反而替其付治疗费以助凶势)。
九、多年强占公共宅基(见新桥头现场)。
十、污辱农民“下等之人挑粪桶”。
以上事实可向群众核查,他的任期还有几年,还不知要诈多少国资害多少良民,所以强烈要求尽快剔除干部队伍中的害群之马,消除恶劣影响,重新树立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正派形象!
举报人:本村村民 陈XX呈
手 机:13797XXXX 电 话:XXXXXXX
X年X月X日
村书记检举信 篇3自从我们实名举报湖北省襄樊市保康县后坪镇前坪村村支部书记冯开春违法乱纪以来,得到保康县纪委的高度重视。
但最终的调查却在部分人人为因素的干扰下流产(其中后坪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唐忠奎与此事就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前坪村驻队干部李安喜也已从中拿了大笔回扣)。
做为后坪镇前坪村的知情人,因为实在无法容忍村委会的胡作非为,无法容忍村干部无视上级领导存在的嚣张做法,故向领导反应以下真实情况:
位于前坪村一组铁杨树庙临近305省道沿线30余亩河边山田,现无情的被前坪村支部书记冯开春等人以20年的期限出租给县公路段(实际是个人投资打着公路段的旗号来达到圈地目的)。
费用仅为22万左右。
在此本应该在册登记的村民实际用地不到8亩,其余20余亩均属于集体所有。
如果按照正常程序,在付清八户的补偿款后村委会财务帐目上应该有17万余元的结余,但目前村委会出租此地则需要倒贴补偿款,账面出现赤字。
更何况此补偿款中近一半的资金是此地工程的工程承租者龚永华为当事农户提供的。
例如:一组村民:王兆琴在册登记的只有几分地,其实际从冯开春手中一次性所领补偿款数目是2。5万元。
但村委会帐目上却显示其领取的数额为1。2万元,冯支书又让龚永华为其另加1万多元的补偿款,以方便走帐。
(虽然是两笔帐,但是这2。5万元却是冯开春一次性给的现金)
(注:此工程款是40余万元,其中22万元是从村委会走的正规财务帐,另18万余元是从龚永华处走帐。
以下疑问:
一、 这么大面积的地块出租后村里却没有任何结余,甚至出现负债。
二、 没经过村支两委同意,也没经过村民代表同意,善自以休病假名义不上班与对方私下签定协议,并骗取8户农户签定协议。
三、 没有公开招标,在竞争中低价出租给所谓的公路段。
实际想租此地者众多并且租金高于此价,例如:前坪村五组村民李仕鹤(13871772732、坐机:5760139)。
四、 请组织查清黑、白帐的具体走向。
注:前坪村委会的正规帐和龚永华手中的人情款帐。
(所谓“人情款”其实就是此地的租金,冯开春管帐龚永华官现金)
五、 八户农户所得款项的具体明细。
希望领导分别调查八户中的实际所得和应该所得。
六、 明知由于此地工程的建设将危及前坪四组村民的生命、财产及四十余亩良田的安全,为何还为?
七、 如若有人问及此地的情况冯开春就会说:此地的出租算什么?跟后坪街上某地块的出售能比吗?后坪街上的那块地贺光丙提出以18万元买断,并多次与政府领导协商均未达成协议,最终此地块被后坪镇政府主要领导刘德玉、唐忠奎在没有召开任何党委和政府会议的情况下以6万元的低价卖给了自己的家属。
我这跟唐、刘书记相比岂不是小乌见大乌。
我不怕告…更何况我还是现任县人大代表!
八、 但凡遇到村民对此工程合法性及公平性产生置疑时冯书记就会说:报警,让警察来抓人威胁恐吓老百姓。
做为村集体用地,在使用上就应该按照相关的土地使用法来进行村民代表会讨论集体用的具体使用情况及出示公告告知广大群众。
但是做为老百姓的当家人却并不然,而是我行我素,采取能隐瞒必隐瞒手段来剥夺老百姓的知情权。
根据相关规定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依法批准后,乡(镇)政府应当在本行政区域内予以公告。
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规划目标。
(二)规划期限。
(三)规划范围。
(四)地块用途。
(五)批准机关和批准日期。
禁止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从事土地开发活动。
做为前坪村的当家人支书/主任,根本无视法律法规的存在,一意孤行,中饱私囊。
至老百姓的生存与利益不顾。
是自己人就多报虚报,不是自己人连最基本的补偿都不想给。
试问天理何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可做为前坪村的老百姓,绝不可能知道集体用的去向,即使个别人想知道,村干部也是以各种理由搪塞。
并且我们指出,冯开春在事先没有征询任何前坪村村民的意见下,擅自将前坪村一组集体所属铁杨树庙山田出租给某公司用于建所谓的“应急中心”库房使用(其实可以改到其它更合适的地方,在此建库房对前坪村空气、饮水污染非常严重,对公路破坏严重),冯开春纯粹为了收取好处。
根本不考虑我们村民的感受,并且私自截留中间差价,更可恶的是前坪村四组村民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多次与该公司发生冲突,险些酿成冲突,冯开春不仅不沟通解释,反而威胁、恐吓、利诱前坪村四组村民并且杨言如果四组村民再坚持阻拦施工即使在以后如果上级对口部门有了建堤指标,宁可不要修堤计划也不会为其修筑此堤。
作为新上任的村支书和村主任,竞然如此无理,让我们感觉不可思议?冯开春已经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涉嫌严重失职渎职。
根据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章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像这种一不经村民同意,二不经过村民代表同意,也不经过村、支两委同意的非法做法,不胜枚举。
并且出租/出售的资金并没有给到前坪村,除了当事人以外没有任何人知道资金金去向。
这些确凿事实,难道不应该追究其责任吗?
我们相信党和政府。
“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树立建设前坪村清廉勤俭的新形象”,这也是新任领导的最新讲话。
我们全体村民只要一个真相,谁能给我们一个真实的交待呢?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条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按下列标准支付征地费。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政府批准,不得擅自提高或降抵标准,也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取本办法规定以外的费用或附加其他条件。
然而冯开春等人却视法律于不顾:张家按300元/亩的标准补偿,而李家却以500元/亩的标准补偿,更加叹为观止的是王家则以1300元/亩标准来补偿。
以致于邻里之间战火四起、硝烟弥漫、互相猜疑、相互较劲、看谁与支书的关系好、看谁有狠气、以求拿到更多的补偿款。
成为影响基层治安及社会稳定的最主要因素,更影响了以后经济发展(按如此高的赔偿价格前坪村以后还能搞的起什么建设?)。
由于当地村民的文化素质不高、法制观念极其淡薄。
且村干部手中的权力相对集中。
使得非法卖地屡屡得手。
有些人挖空心思、使尽手段当村干部,其目的就是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利用职权为自己及支持者谋利益、捞好处,将村集体财产视为自家财产,想卖就卖。
根据现行法规,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市、县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囿于村民自治和村务公开制度的不完善,对于我村“村官”而言,土地补偿款便成为了一笔可“自由裁量”的可支配收入,“村官卖地”此举有着强大的利益驱动。
而对于政府有关部门而言,为了提高征地“效率”,部分后坪镇政府领导可能默认、纵容“村官”私自伪造或骗取村民签字资料,选择性地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意见,忽略、漠视大多数被征用土地农民的意见。
上述并非凭空臆测。
根据报道,河北某地村干部伪造有村民代表签字的《会议纪要》,瞒天过海,将集体土地卖了,蒙在鼓里的村民两年后才发现问题。
当地有关部门表示,“我局上报征收组卷时只是审核,确认是否符合村民代表的法定人数和达到法定签字的比例。
我局没有权力去干涉、审查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
该地块土地征收及征地程序没有错误”,“鉴于村民签字表决名单由该村委会提供,建议签字真假问题由该村村委会负责解释”。
苍白的辩解中,利益合谋昭然若揭。
当前涉地信访以及由此引发的群众事件,已成为基层和谐、稳定的重要隐患(广东陆丰乌坎事件)。
严惩 “村官”非法卖地行为,纠正相关部门装痴作态的“程序审查”,刻不容缓。
“村官卖地”,不仅冲击农村土地管理秩序,威胁耕地红线,而且严重侵犯农民权益,影响基层和谐、稳定,理应严厉打击。
现在由全体村民推选出来的村民代表向政府提出三个诉求,请求上级政府能还当地老百姓一个自然和谐的生活环境:
1、特别请求领导通过司法部门在不惊动后坪镇政府干部的情况下立案侦察(预防其与涉案人员串通做假帐)。
2、请求在调查中先对八户村民进行单独询问:问到底村委会直接补偿到各户的金额,后冯又指使龚永华给了多少钱?冯承诺要给但没敢到位的补偿还应给各户多少?恳请领导在弄清此八户补偿明细后再对村委会干部进行调查。
(一组八户村民:李知富、王兆琴、王丰俊、王丰章、陈圣华、李知国、李德旺、李德顺。
3、在此次补偿中所拿补偿款最多的是王兆琴和王丰俊,每亩每年在千元以上。
(王兆琴在拿到补偿款后消失至今)王兆琴现在到底拿了多少钱?现在人在哪儿?王丰华之妻黄孝敏知道。
王丰章女儿王兆芬也知道,并能与其取得联系。
4、恳请对前坪村上任及现任的村级财务进行审计、清查、并公开村务、财务。
就在2012年4月28日在老百姓不断举报始终调查却无果的情况下,冯开春却花钱顾来保康的宣传媒介来为其大肆报道其的“丰功伟绩”,这无非是要想混淆老百姓的是非观,为在此事件中因为贪婪而伸手的个别领导打掩护而虚晃的一枪。
为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而制造的又一场自导自演的话剧。
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老百姓的屡次举报都如石大海呢,为什么现在做为现在的法制社会,而前坪村的老百姓无任何知情权呢?难道这就是生活在天天喊“人权”口号当今社会的吗后坪镇前坪村老百姓吧?或者说是因为李安喜是政府干部(前坪村的驻队干部)?而有着官官相护的关系网呢?又或者说是因为冯开春是煤老板(现在养猪)有钱,用钱买通了见钱眼开的领导?那么做为后坪镇政府那么多的领导都收了钱吗?这样护着这个驻队干部和煤老板。
看着政府门口的“治庸问责”标语老百姓不知道政府的公信何在呢,做为政府他们的作为在哪儿呢?是否可用“后坪镇政府纪委行政不做为”来总结他们屡次漠视老百姓的举报的不作为行为呢?如果这样的人也能时常在电视上或者是报纸这种公众媒体上出现在公众的视线中的话,那么树立的到底是什么样的公众形象呢?正面的?请领导能有一个明确的答案呢?
试问各位领导,一个由挖煤起家人品如此之差人,有什么资格来当人大代表呢。
岂不是拿全体老百姓的生计来过家家吗?
全村老百姓在这里恳请上级领导能够不徇私情,还我们老百姓一个事实真相。
谢谢!诚盼佳音!全体老百姓叩谢!
后坪镇前坪村知情老百姓
20XX—4—21
您好,三清山我经常去,引浆分水自然村就是三清山北山脚,这里的村民生活条件很好啊,楼主说的没有通电话纯属虚假,分水村所有农家乐家都有电话,有传真,有宽带,你家没有那就是楼主RP差,而且分水村的水泥路通到家家大门口,至于路灯,三清山引浆村整个村庄都没有路灯啊,政府如果没有把新农村建设资金用到实处的话村里发展有这么快吗?你家的日子有这么好过吗?你家那里来那么多钱呢?分水村里算的是有钱人了啊,不要生在福中不知福,谁规定新农村建设的资金一定要用到你家大门口啊。新农村是建设整个村庄的,三清山的政府现在是非常关心老百姓生活的啊,你是在污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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