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投资领域中的"创始合伙人","主管合伙人"," 管理合伙人"的详细概念?

请问在投资领域中的"创始合伙人","主管合伙人"," 管理合伙人"的详细概念?,第1张

1,创始合伙人指:刚开始创建这个基金或投资公司。

2,主管合伙人指:这个是就相当于CEO他有决策权,负责管理。

3,合伙人指:这个人有公司股份,参与公司的管理工作。

一、合伙人

1,是指投资组成合伙企业,参与合伙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是合伙企业的主体。合伙企业中首先具备的是合伙人。合伙人在法学中是一个比较普通的概念,通常是指以其资产进行合伙投资,参与合伙经营,依协议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或有限)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合伙人应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在实际立法中,各国对于合伙人向合伙企业投资、合伙经营方面的要求,是大体相同的,而对于合伙人的自然身份、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形式,以及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定,则由于法系的不同和习惯上的差异而有所区别。在对合伙人的身份方面,多数国家规定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即允许法人参与合伙;少数国家或地区则禁止法人参与合伙。在对合伙人的行为能力方面,所有国家都禁止无行为能力人参与合伙,但对限制行为能力人参与合伙的问题,则有的国家予以允许,有的予以限制或禁止。

二, 关于合伙人的责任形式。

合伙人的责任形式,指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方式,是合伙企业区别于法人类企业的本特征。对于合伙人的责任形式,不同国家的法律有不同的规定,有的要求所有合伙人都承担无限责任,有的规定合伙人可承担有限责任,有的允许部分合伙人在有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基础上承担有限责任,有的还要求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人对企业债务负连带责任。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应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关于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作为合伙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人在企业享有权利,也负有义务。一般而言,合伙人的权利为经营合伙企业,参与合伙事务的执行,享受企业的收益分配;义务为遵守合伙协议,承担企业经营亏损,根据需要增加对企业的投入等。由于合伙企业是人合性企业,合伙人的权利义务主要由合伙协议予以约定,对于一些特定的权利义务也可以在事后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确定。但对有些合伙人的特定权利义务,法律也进行了一些必要的规范。

如何选择合伙人。

合伙人选择的好坏,直接决定你的创业梦想能否实现,能否达到你所追求的创业目标,也决定着你的创业团队能不能共同经历风雨,一起走下去。

那我们该选择什么样的合伙人呢,我总结了10点:

第一点,要选人品。

人品好表现在四个方面,首先要比较诚信,其次做事情比较踏实,不是那种想一夜暴富的人,遇到问题能从大局、发展战略和投资回报率考虑,所以踏实干事很重要。然后看对方是否比较勤奋。创业艰难,他是否愿意投入更多的精力。最后还要看对方是否善良,善良有时候比聪明更重要,善良的人往往会换位思考,合伙人需要有管理能力,如果他有管理能力但不够善良,考虑问题老从自我出发,团队就会很难带,合伙人之间意见也很难达成一致。

第二点要选有创业精神的人,包含五点:更注重长远利益,勇于创新和冒险,准备好承担责任,能够自我激励、自我驱动,另外还要有很好的开放合作心态。既然是合伙,那就要能够听得进去别人的意见,有团队合作意识。

第三点,要选有一定经济基础的。

如果对方经济拮据,在创业决策中就会更注重眼前利益、即时利益,目光不会看得长远。

第四点,要价值观一致。

无论学校是在初创期,还是发展期、成熟期,如果合伙人之间的价值观、发展理念存在重大分歧,那么合伙人之间离分道扬镳也就不远了。

第五点,要经验能力互补,性格互补。

比方三个合伙人集体比较内向,三个人都比较内向可能就没有人善于去跟外面做沟通、谈合作,或者都是教学型的就没有人懂市场,如果都是营销型的就没人懂教研,所以,就要像西游团队一样,这个团队中,德者、能者、智者、劳者互相配合,相互促进,最终保障了取经大业的圆满完成。

第六点,除了具备专业能力,还要有管理能力。

一个人不能够带团队,他对企业的这个价值实际上是有限的,如果一个人他能够管理团队,他有管理能力的话,能够复制团队,打造团队能力,优化团队结构,那么我们的事业规模就可以做大。

第七点,是学习能力强。

如果他的学习能力不强,那么今后合伙人之间讨论问题,大家就不能同频,外界新的营销活动,经营理念也不清晰,所以,可见学习能力也非常重要。

第八点,是沟通能力强。

沟通能力有

合伙人 与合伙人的协议范本是怎么样的? 甲方:____ 身份证 号: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 合伙协议 :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人脉关系,共同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组织名称、合伙经营项目 合伙组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 合伙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条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分配 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工资 、盈余分配与 债务承担 1、奖金分配: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工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会议决定。 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 债务 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除名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未履行出资义务; (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 (4)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合伙人有违反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的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与本年度合伙组织利润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动拥有该财产份额,但不免除其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转让 合伙期间,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在合伙组织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如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该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第七条合伙人会议、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合伙人会议制度 1、召集: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事务执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伙负责人可根据情况需要决定召开合伙人会议; 2、时间:一般情况下每月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合伙负责人根据情况决定; 3、表决权:每个合伙人在合伙人会议中均享有表决权,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重大事项决定应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一般事项决定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项:须经合伙人会议中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的重大事项是指: (1)推举合伙事务执行人; (2)增加、减少经营种类,调整、转换经营项目,扩展业务; (3)对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4)决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和财务收支计划 (5)决定合伙组织的经营价格和工资、奖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会议: (1)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主管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2)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全体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3)业务经理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下属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二)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其权限为: 1、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对合伙组织的重大事项(如扩展业务、调整、转换经营项目等)享有最后的决定权 2、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3、对其他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根据合伙人会议决定任免和调整其职务和负责事项; 4、根据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提名任免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并决定其所应享有的报酬; 5、根据合伙组织的盈利情况和合伙事务执行人的个人表现,有权对合伙事务执行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做出适当调整。 (三)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担任合伙内部行政事务的负责人,负责合伙组织的内部经营和管理。其权限为: 1、组织实施合伙人会议; 2、对合伙组织经营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伙组织的内部管理制度; 4、拟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方案和奖惩激励制度; 5、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 6、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和及日常财务开支情况; 7、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担任合伙组织的财务、后勤负责人,并协助其他合伙人参与合伙组织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1、对合伙事务执行人负责,主持合伙组织的日常财务、后勤等工作; 2、制定合伙组织的财务制度,编制合伙组织的财务收支计划,检查监督财务制度的执行,并及时向其他合伙人通报财务计划执行情况; 3、督促合伙组织相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合理使用资金,对合伙组织的年度经营成本和利润进行预测,并形成预测报告,供合伙人会议决策参考; 4、拟定财务机构设置方案及财务收银人员的的岗位职责; 5、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对相关资料(如人事资料、文件、凭证、账薄、报表)进行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或存档; 6、拟订合伙组织经营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制度,管理营业发票; 7、管理合伙组织现金流动及与银行的存兑资金往来,及时核对,保证账目清楚、账实相符; 8、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进行监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其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或者按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组织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 。 第九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本合伙协议或合伙人会议授权,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组织名义进行业务活动,私自进行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如违反规定经营,应向本合伙组织支付前两年内经营所得利润最高月份利润(或平均利润)12倍的 违约金 ;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 合伙企业 进行交易,如有违反,交易所得利益归合伙组织所有,给合伙组织造成的损失应该双倍赔偿;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书面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先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 长沙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份四页,各合伙人各执一份; (三)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综合上面所说的,合伙协议对于合伙的人来说是特别重要的,合伙协议一般都是经过了双方协商才签订的,而且只能有协议的存在,才能更好的保护好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到损失,所以,不管在任何时候,都必须要有法律来保护自己,不管是商人还是普通的公民,都可以用正规的途径来保护。

合伙协议书(2)

                合伙协议

           1.格式 合伙协议书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现住址:×市(县)×

街道(乡、村)×号

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

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

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

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

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

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2.说明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及其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

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自愿联合。其法律特征是:①合伙

须有两个及其以上的公民;②合伙是按合伙合同联合起来的经济单位;③合伙人必

须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④合伙财产归全体合伙人共有,合

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个人合伙应当签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指明确合

伙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民法通则》规定,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

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当事人未订立书

面协议,但具备合伙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协议的`,人民法

院可以认定其具有合伙关系。签订合伙协议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依法经核准登记,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

经营。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

项,订立书面协议。合伙人的权利有:①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

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②合伙人享

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③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合同的约定进行,

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④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合伙人的义务有:

①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②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和债务;③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或监督的权利。

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民事责任。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

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

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2013年的一部**《中国合伙人》,讲述了黄晓明、邓超、佟大为饰演的三个年轻人共同合伙创业的励志故事。然而**后期,佟大为饰演的角色却说了一句经典台词:“ 千万不要和丈母娘打麻将,千万不要和比你有想法的女人上床, 千万别跟最好的朋友合伙开公司 ”。

正所谓艺术来源于生活。好友合伙开公司,最后分崩离析的例子,无论是在这部**之前还是之后,都始终都在上演。

6月4日,迅游 科技 发布公告,公司董事会以“5票同意、2票反对、1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免去袁旭先生公司总裁职务的议案》。

而有这么大的权力和胆量,提名罢免公司的CEO的,则是董事长陈俊——14年前和袁旭一起创办迅游 科技 的合伙人。

并且这样的事情,早在2019年的时候就已经发生过一次了。

迅游 科技 的创始人一共有三位,分别是袁旭、陈俊、章建伟。2019年,陈俊就已经联合袁旭,将老大哥章建伟踢出了局。

这是一家以网络 游戏 加速为主业的企业,无论是电脑端 游戏 还是手机端 游戏 ,国内或者国外的 游戏 ,由于网络原因,总会出现各种信号差、延迟等问题,而迅游 科技 的业务就是通过软件解决这个问题。

2005年,章建伟和袁旭开始共同 探索 互联网领域。

2008年,两人与合作伙伴陈俊共同创立迅游 科技 。

2011年,三人签订对迅游 科技 的《一致行动协议》。

2015年,迅游 科技 登陆深交所创业板。三人经过协商,由章建伟担任公司董事长、袁旭担任公司董事及总裁,陈俊担任公司董事。

上市后,迅游 科技 刚开始的股价走势还不错,还经历过连续涨停,然而自2016年就开始了逐步下滑。

2019年开始,三位合伙人的纷争开始不断上演。其中,2019年9月的董事会上,袁旭、陈俊共同提议免除章建伟的董事长职务,并推举袁旭为董事长候选人。

如今,当初和袁旭一起踢掉董事长的陈俊,则是“故技重施”,把袁旭也踢出了局,颇有点老二和老三先联合起来干掉老大,再内斗的意味。

而在公司业绩本就受市场影响,创始团队又不和的情况下,迅游越来越不受资本市场待见,股价跌到了不足巅峰期的10%。

可以说,在这场斗争里,没有一个胜者。

不知道这是不是陈俊想要的结果,也许陈俊获得了对公司的话语权,但是这跌跌不休的股价恐怕不是其想要的副作用。

为什么朋友不能合伙开公司?朋友真的不能合伙开公司吗?迅游 科技 就不能有另一种结局吗?

其实,之所以说朋友不能合伙开公司,本质上是因为两个问题:权和钱的问题。

1、权

权力,可以说是朋友合伙开企业的首要矛盾爆发点。

袁旭、陈俊共、章建伟当年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时,并没有约定谁来做决策,而是“大家同时成为实际控制人”。也就是说,三位合伙人都是一把手。

俗话说,一山不容二虎,更何况是三虎。随着市场变化,企业经常要做各种决策,一旦三位合伙人之间的意见不一致,不仅很难统一意见,甚至可能因为朋友身份,也影响到感情。

所谓朋友,是不会互相计较的,而在生意场上,在商业决策上,偏偏就需要计较。这无法调和的矛盾,注定了合作的分崩离析。

2、钱

除了权的问题,钱也是让人反目成仇的重要因素。

“我为公司呕心沥血,从以前到现在做了这么多事情,凭什么我才分这么点,你分这么多?”

“要不是我加入合伙,引导了关键决策,公司能有现在的估值吗?干得活多你就劳苦功高吗?”

之所以很多人可以同患难,不可共富贵,问题就出在这种利益的不公平上。自古跟着皇帝打江山的那批人,什么苦什么难都能熬过来,最后江山打下来,分蛋糕却成了皇帝最头疼的问题,不能偏了这个,也不能忘了那个。那些势力大到有威胁的,不仅分不了功,还要被杀头,搞得后代无人才可用。

企业也是在打江山,在利益分配上不仅要能留住人让人才愿意跟着打江山,还要顾及到公平的问题。合伙人毋庸置疑是公司最重要的人,钱分不好,企业一定会出大问题。

这么说下来,好像朋友合伙开公司真的没出路了?

这倒也不是,在现代企业管理里,所谓权和钱,其实集中在一个科学制度上,那就是股权。股权如何分配,直接影响权钱的分配。股权设计得好,朋友也是能够一起开公司的。

股权的分配,直接影响合伙人的权钱分配,因为股权代表着表决权和收益权。我们来看看当初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时,三位合伙人的股权是多少。

可以看到2010年11月时,袁旭占股187%,陈俊占股137%,章建伟占股190%。也就是说,三人的持股比例是十分接近的。

而均分,可以说正是合伙人创业的大忌,这会直接导致话语权的分散,没有人能够统一做决策。但是从利益的角度来说,可能三位合伙人的利益又确实是需要均分的。如何解决这个难题?方法其实不少。

1、实股分配合理+虚拟股

首先,一定要有一个人有绝对话语权,如果这一点不能达成一致,根本问题就无法解决。而达成这个目的最好的方法就是让这个人占大多数实股,一般是能够超过另外有效投票数的50%,能够超过2/3更好。

但是此时利益分配还需要解决,可以通过签订虚拟股协议的方式,在分红和增值上都和其他合伙人决定好,按照和实股同样的价值授予其他合伙人获得分红权和增值权的权力,也就是设计虚拟股。

2、有限合伙企业

如果实在难以达成实股向一方倾斜的设计,大家股权只能接近,那么还可以采取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持股的方法,让实控人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GP(普通合伙人),让其他合伙人成为LP(有限合伙人),从而将控制权转移给实控人。

可以说,有限合伙企业是实现初创企业控制权和收益权分离的最好方法,但是这一招在企业上市后就不适用了,因为上市公司要求同股同权,即便有有限合伙企业,股权也会直接穿透。

3、协议控制

那股权分配接近,又已经上市了怎么办?其实迅游 科技 采用的一致行动人协议是其中一种保证大家意见一致的方法。但是,只采用这种方法并不够稳妥,永辉兄弟俩张轩松和张轩宁曾经也签订过一致行动人协议,但最终意见极度不合时,也取消了协议,永辉的发展也受到了极大影响。

更加稳妥的方式是,再补充一个投票权委托协议,将另外两位合伙人的投票权委托给实控人,两位合伙人根本不需要参与股东大会的决策,“躺平”即可。

京东、拼多多等很多需要大量融资的互联网企业,就是通过投票权委托的方式,用很少的股权掌控着大量的控制权,避免企业脱离掌控。

如果学会这三种方法,相必迅游 科技 的三位合伙人也不至于闹到今日,最终昔日好友不再,公司股价也一泻千里。

总结:

其实,利益分配的矛盾不仅仅是在企业的合伙人之间会发生,在高管等核心人才之间也一样会出现这样的问题。而如何对大家的价值贡献进行公平的评价,也是有着科学方法的。

初创企业合伙人之间的股权分配机制是否合理,直接关乎企业未来的发展。而即便是成熟企业,人才价值评价是否合理也会极大影响人才的工作积极性。迅游 科技 ,就是吃了一开始没定好规则的亏,当引以为戒。

法律分析:合伙人享有的权利:1、合伙人投入的财产和经营积累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2、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3、根据合伙经营的需要,合伙人有权推举负责人,负责合伙经营的主要工作。4、合伙人对于合伙经营所取得的收益,享有按约定分享的权利。5、合伙人对于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承担数额的,有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六条 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法律主观:

一、合伙人有哪些出资义务

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及其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自愿联合。其法律特征是:

1、合伙须有两个及其以上的公民;

2、合伙是按合伙合同联合起来的经济单位;

3、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

4、合伙财产归全体合伙人共有,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个人合伙应当签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指明确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协议,但具备合伙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具有合伙关系。

二、签订合伙协议应当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依法经核准登记,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

合伙人的权利有:

①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②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③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④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合伙人的义务有:

①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②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和债务;

③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或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三、合伙协议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合伙协议就是设立合伙组织必备的法律文件,是明确合伙人各项权利和义务的基础性法律文件,同时也是设立合伙组织必须上报主管部门的必备法律文件。

合伙协议作为一种共同的民事法律行为,要取得法律的确认和保护,从而对合伙协议的当事人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就必须具备法定的如下要件:

(1)合伙协议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伙协议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伙协议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3)合伙协议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合伙人的出资义务就是指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五条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第十六条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第十七条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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