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是为了不死不活做准备……《我弥留之际》读后(一)

活着是为了不死不活做准备……《我弥留之际》读后(一),第1张

用了两个晚上,看完了威廉富克纳的小说《我弥留之际》。说实话,掩卷之余心里极不舒服。

孤独与冷漠,困窘和郁闷,充斥着整个书中人物的世界。然而,作者又以轻松调侃的口吻讲述着一切,甚至让读者稍不留神,就体会不到主人公们的处境和难堪,而把这看作一出唐吉柯德大战风车式的闹剧。

故事讲述的是,女主人公艾迪要求丈夫安斯本德仑在她死后将她送回城里老家的墓地安葬,于是本德仑一家冒着艰难险阻和世人的厌弃,履行对死者的承诺这一系列送葬过程。

本德仑一家、邻居塔尔夫妇以及医生、牧师和其他乡邻,以不同的视角,观察、评判女主人公艾迪的死亡和丧事。他们自说自话,甚至互相矛盾的讲述,让人读起来比较艰涩和混乱,但这种表现形式无疑也揭示出了本书中人与人之间的互不理解,难以沟通,这样也就把孤独的女主人公——死去或正在死去的艾迪映衬得更加孤独,因为她说,小时候就听父亲说过:活着是为了不死不活做准备……

其实,直译书名“当我躺着等死”,更能直观感受主人公要传达的信息。

艾迪无疑是个活腻了的女人,她不能像她的好邻居科拉那样相信上帝、思想单一的活着,她也无法和身边其他人包括丈夫和孩子融洽相处,甚至与牧师的婚外情事,也被她当做对绝望中婚姻的一种故意的挑衅。

她根本不屑于去爱牧师,正如她不屑于去爱她的丈夫安斯,甚至不屑于相信“爱情”这个词本身,纵使她曾经一度想去相信。

她之所以选择了牧师这个离上帝最近的人来做情人,只是想相信一次“上帝”。结果,“上帝”也令她失望,她并没有得到期待中的救赎。

牧师对此事十分惶恐,直到艾迪临终时,他急巴巴地赶来,不是为了见艾迪最后一面,他只是怕她在最后地忏悔时,抢先说出这个令自己悔恨万分要百般掩盖的罪过。

尽管当年他被她诱惑,犯下了他认为一旦败露就会毁掉自己一切的错,但牧师并不懂得艾迪,因为他认为,“这可是关乎永生的大事啊!”

可艾迪并不很笃信上帝,她压根就没把永生永劫什么的当回事儿;她也不在乎婚姻,说不说出这桩别人眼中的“丑事”,于她来说根本无所谓,她没说出来,这只是履行了对牧师的誓言。

况且,她觉得很多词汇造出来就是无意义的,同样“无意义”的还有很多事,包括她和牧师之间的所谓的秘密。

她不相信“母爱”这个词,但她也不是全然无情无感,对自己与牧师偷情生下的儿子珠尔,她怀有不得不去关切的情感。但她有意识地排斥,甚至愤恨这种情感的存在。

敏感的达尔洞悉了这一点,然而从小遭遇母亲的冷漠和拒绝,使他对此嫉妒和愤恨。

他不动声色地故意去和她作对,利用老爹安斯的贪婪和自私,在母亲即将咽气的时刻,以能挣到3块钱为借口,硬拉着她最疼爱的珠尔出去运货物,成功地避开了他与母亲的诀别时刻。也许达尔自己也不愿意面临这个场面。

达尔的视角独特,貌似事事游离其外,实则处处参与其中。包括捉弄珠尔,利用老爹,往科什的断腿上糊水泥(尽管这是安斯老爹的馊主意,但达尔未必不知道这行为的愚蠢),对妹妹杜薇德尔的秘密时时心照不宣地暗示,以及放火去烧母亲的棺材,不惜连累无辜……

伴随着各怀心腹事的主人公们走向各自的结局,送葬,这一看似荒唐而又神圣的“壮举”,在本德仑一家人的坚持和忍耐中完成了。

艾迪,如愿以偿地报复了她生前恨不得杀掉的丈夫安斯,躺进故乡的泥土长眠了。

达尔,最后被送进疯人院,无论是人为的陷害,还是自作自受。可能就像科什说的,“也许这样更适合他,这个世界不是他的,这种生活也不是他该过的。”

科什,为了抢救他亲手打造的装着母亲遗体棺材,断了一条腿,但他似乎并不如何忧伤,甚至为了以后能时常听到留声机音乐而憧憬未来。

杜薇德尔,既然堕胎没成功,她必然还得继续心怀鬼胎地面对以后日子里的难堪。

珠尔,他的人生只有不断失去所爱,他爱母亲(虽然表达方式很拧巴),母亲死了,他爱他的马,却不得不用它换了拉车的骡子。

安斯,这个可怜、可恨又可悲的人物,最后竟然毫发无伤,不但装上了他的假牙,还志得意满地马上找到了新欢……

我试图在一片狼藉之中,寻找正义、善良的闪光点,但除了半途中提供帮助的几位配角表现了热情和诚恳外,这一干主人公们的荒唐、愚蠢、自私、伪善实在太过密集,纵使偶有那种被称作高尚的品质闪现,也被浓重的不堪所掩盖住,难以形成影响。也许,这就是作者想要呈现的本德伦家族的人生状态吧!这本书深刻地揭示了人性之恶,值得一读。

那就要看世界大力士,或者举重运动员和健美选手了。

Craig Golias!他崇拜巨臂哥,体重从136斤练到318斤,号称健美界的巨无霸!、

还有世界大力士选手,艾迪霍尔是一个德国选手,他是世界上最强壮的男人,体重高达200公斤,曾硬拉500公斤。绰号叫“铁腕”,这个称号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拥有。

还有一位,需要时间见证真假的:现年25岁的巴基斯坦男子亚巴 凯泽 哈亚特(Arbab Khizer Hayat)身高6尺3英寸(约19米),体重685英石(约870斤),能空手拉动背向而驰的拖拉机和汽车,是巴基斯坦人民公认的世界第一大力士。

Jeff Lewis 中文名:杰夫刘易斯 现年35岁 身高:190公分 体重:244公斤(539磅) 大腿围:145公分 小腿围:73公分 胸围:165公分 臂围:63公分 深蹲:545公斤(1202磅) 台式深顿:2。81吨 台式腿屈伸:14。61吨 台式腿举37。15吨 台式腿弯举:11。26吨 箭步蹲:452公斤 前蹲:385公斤 杠铃挺举:202公斤 台式硬拉:384公斤 杠铃硬拉:341公斤 卧推:293公斤 百米成绩:12秒26 立定跳远:3。22米 卧推:293公斤 目前世界上最强壮的人,体格比一头成年黑熊还要庞大,他的大腿围超过很多健美高手的胸围和臀围,目前体重在所有项目的运动员中排第二(第一是冠军相朴) 千万不要认为刘易斯是个脂肪堆积超重者,实际上他的体脂含量要比其他大力士低得多,如果他是减脂,手收干的话,肌肉块将超过所有健美选手。 2003年,当他在达拉斯体育场数千名观众面前台式腿举起一辆重37。15吨的重型卡车时,在场的著名壮汉,四届“世界最强壮男人”大赛冠军沃尔。码阁纳森感叹到:“刘易斯简直是从外星球来的,他的力量能轻松压倒我们每一个人”。 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如果说马瑞斯是大力士中的长跑冠军,那Lewis就是大力士中的短跑冠军,体重达将近500斤的他竟然如此灵巧,他的运动能力比很多体重只有他1/4的男人还要强!! 2004年9月15日,刘易斯和麦克米勒在美国拉斯维加斯共同腿举起了71。35吨的力量台!!!创造了重量最大的双人台式腿举世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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