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2022年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第1张

2022年 四川 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一、总则 

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 考试 (以下简称高职单招) 工作 统一部署,为保证2022年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高职单招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高职专科 

三、组织保障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我校2022年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学 校招 生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高职单招工作的领导,凡高职单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四、报考条件 

已报名参加四川省2022年普通 高考 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 

(1)在声乐、舞蹈、播音主持、器乐类有特长,并获得省级比赛前六名、地市级比赛前三名或相关项目八级(含)以上等级 证书 者,可参加文艺特长生专业水平测试。 

(2)在 体育 运动项目中的篮球、足球(男)、健美操、羽毛球、乒乓球、田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跳高、跳远、铅球)项目有特长,并在中学阶段达到国家 二级 运动员(含)以上标准或获得省级比赛前八名、地市级比赛前六名、县级比赛前三名、校级比赛第一名者,可参加体育特长生专业水平测试。 

(3)报考我校“ 艺术 设计”和“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美术专业水平测试。 

(4)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 毕业生 ,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 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公示后。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对口类相应专业 学习 。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2年4 月2日前向我校招生 就业 办公室提交《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获奖证 书 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少数 民族 加分政策 

从促进民族大团结、促进民族地区人才培养和经济建设发展的大局出发,考虑四川民族地区的特殊性,我校高职单招录取时,执行以下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1)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荥经县、仁和区、金口河区(三州十七县两区)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加20分、汉族考生总分加10分。 

(2)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加10分、汉族考生总分加5分。 

五、报名办法 

2022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报考考生本人应于2022年3月10日9:00至17日12: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 志愿 。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及时保存。省教育考试院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实时公布学校志愿填报情况,考生可根据学校的志愿填报统计信息,结合本人实际,修改或调整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填报的志愿。考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上网登录账户和密码,并对所 填报志愿 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学校确认。 

考生应于2022年3月19日9:00至23日12:00,登录我校官网(https://wwwscetceducn),确定所报考的专业志愿,并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未按以上规定进行报名和确认,以及未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 

各类考生在专业报名时,可填报三个志愿,即专业一志愿、专业二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每位考生报名时,应在综合测试中(即普通高中类考生综合素质 面试 、中职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文艺和体育特长考生专业水平测试、体育类考生体育专业水平测试)根据所属考生类别和自身条件选报一项。选择文艺和体育特长生专业水平测试的考生须在报名时准确填报一项专业水平测试项目(其中:文艺特长类须在声乐、舞蹈、播音主持、器乐类项目中确定一项;体育特长类须在篮球、足球(男)、健美操、羽毛球、乒乓球、田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跳高、跳远、铅球)确定一项。 

3资格审核 

核准考试名单2022年3月25日在学校主页网上公布,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到学校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并领取准 考证 、熟悉考场。考生到校进行考试资格审查时,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级证书或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七、考试 

(一)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笔试时间:2022年4月2日9:00-11:30。 

2综合素质面试、技能综合测试时间: 

2022年4月2日13:00-18:00。(具体批次及时间见准考证)。 

(二)考试地点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801号 

(三)考试内容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综合素质面试、技能综合测试满分200分。 

1 普高类考生:文化考试+综合素质面试。 

2 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职业技能测试。 

3 美术类考生:文化考试+美术专业水平测试。 

4 文艺和体育特长生:文化考试+专业水平测试。 

5 体育类考生:文化考试+体育专业水平测试。 

普通高中类考生综合素质面试,采用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 语言 沟通能力和职业倾向等基本素质。 

中职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采取现场操作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文艺和体育特长生专业水平测试以考生选定的特长项目进行专业水平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美术类考生专业水平测试采用现场专业知识测试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体育类考生专业水平测试采用现场专业知识测试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八、录取 

(一)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特长类、美术类、体育类划定文化考试和技能综合测试(即普通高中类考生综合素质面试;中职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特长生专业水平测试;美术类和体育类考生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最低合格线。未参加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二)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是专业志愿优先、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1对普高类、中职类考生,录取成绩是考生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面试成绩)与可享受的少数民族政策性加分的总和。录取时遇成绩相同时,文管类专业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定考生录取位次;工程类专业按数学、语文、英语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定考生录取位次。 

2 对文艺和体育特长类、美术类、体育类考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别划定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即文艺和体育特长类考生专业水平测试、美术类和体育类考生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最低合格线,分文艺和体育特长类、美术类、体育类,在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分别按照文艺和体育特长类考生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美术类、体育类考生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录取成绩是按考生文艺和体育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美术类、体育类考生专业水平测试成绩。若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考试成绩(含可享受的少数民族政策性加分)排序。如遇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再次相同时,文化成绩按语文、数学、英语排序。 

3 各类考生录取最低合格 分数线 、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五天,接受社会监督。拟录取考生在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本人须在公示期间持身份证到学校向招生就业办公室提交申请,过期不再受理。放弃录取资格考生计划转入当年普通招生计划。 

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免试录取办法: 

申请免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如果录取就不再参加免试录取流程,未被录取且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将进行免试录取。 

九、 新生 注册和复查 

(一)经我院高职单招所录取的考生,须按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未请假逾期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招生政策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高职单招录取新生在校期间可按学校转专业管理规定申请专业调整。 

(三)高职单招未完成计划转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四)高职单招各专业外语课程,学校仅提供英语教学。 

(五)高职单招学生的 学费 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单独招生的负责部门及**** 

联系部门: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学校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801号 

邮政编码:618000   

咨询电话:0838-2651116、2655277、2655218、2654118(传真) 

纪检监督电话:0838-2651133 

学校网址:http://wwwscetceducn 

E-mail:zhaoban@scetceducn 

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协会(Certified General Accountants Association of Canada,以下简称CGA-Canada)是经加拿大国会批准成立的会计专业团体,是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IASC)、泛美会计学会(IAA)、亚太会计师联合会(CAPA)和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四个国际性会计师组织的活跃成员。CGA(加拿大注册会计师)专衔享有极高的国际公信力,协会会员可在加拿大执业,独立签署审计报告;或在世界各地从事高级财务及企业管理等工作

大注册会计师协会作为一个有着90多年发展历史的会计专业团体,不仅在加拿大,在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都享有很高的公信力,除加拿大外,在加勒比海地区、百慕大群岛、中国香港及中国大陆都有会员和学员。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随着经济的发展,会计工作越来越受到中国政府的高度重视。1993年,为了帮助和促进会计行业在中加两国的发展,培养下一代会计师,希望他们能够达到国际标准以促进全球会计事业的发展。同时也为了增加和提高协会会员的数量和质量,CGA在加拿大国家发展署的资助下进入中国。如今,在其中国代表处——金帆专业科技培训中心的组织监督下,CGA在中国发展的十年间,获得了中国政府、中国会计学术界、中国高校以及各用人单位的广泛认可,CGA在中国已走上了从单一的资格认证到融资格认证、课程开发、国际学术研讨会与大学学位教育为一体的综合发展之路。

一、会员、学员不断增加,且成就非凡。到2004年底,中国共有CGA会员400多名,注册学员2000多名。据统计,中国的CGA会员和学员中,50%就职于世界500强(跨国)企业,35%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15%就职于国有企业,5%就职于政府及教育机构。10%从事CEO、CFO等高级职位工作,50%从事财务经理、财务主管等中级职位工作,35%从事专业技术(如IT等)工作。薪资方面,中国CGA会员和学员的平均年薪为人民币10—12万元。其中年薪超过48万元占5%,24万-48万元占10%,12万-24万元占35%,6万元-12万元占37%,2万-6万元占10%,2万元以下为3%。

二、积极开发适应中国国情的高级培训课程,帮助中国培养具国际水准的高级财会专业人才。CGA在专业会计领域的国际领先地位和在课程设计与开发方面的优势,获得了中国众多学术团体和研究机构的认可,在CGA中国代表处的组织下,正在为中国会计教育培训基地----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设计开发《职业道德规范》、《企业内部风险控制》、《项目管理》等课程,这些课程主要用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及高级财会人员的后续教育。同时,还分别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等联合举办大型国际研讨会,其中包括:“新世纪会计教育和会计人员技能框架国际研讨会”、“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国际研讨会”等。

三、努力培养下一代会计师,帮助他们达到国际标准,从而促进全球会计事业的发展。目前,已有清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南开大学、吉林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东北财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浙江财经学院、中华女子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苏州大学等14所中国一流大学与CGA建立了合作关系,他们引进CGA部分原版英文教程开设国际会计(CGA方向)本科专业。到2005年将超过1000人。

除此之外,中国的CGA会员和学员还发起成立了中加智财教育基金,捐助资金以帮助贫困地区失学儿童重返校园,帮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和表彰为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员工。

CGA在中国的发展为中国的会计教育和改革事业做出了应有贡献,同时也进一步树立了CGA在中国乃至国际上的地位和影响。热忱欢迎在华投资的加拿大企业为中国的CGA会员和学员提供职业发展机会,他们定会帮助您实现在中国事业的更大发展。

2022年黔南 民族 幼儿 师范 高等 专科学校 分类 考试 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 工作 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 贵州 省贵定县金南社区利民路48号

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前身是黔南州贵定师范学校,创建于1952年,为贵州省重点师范学校,1988年被国家教育部评为全国百强师范学校。2014年3月经省政府批准,正式升格为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突出“师范性、民族性、 艺术 性”办学特色,立足黔南,服务贵州,辐射周边,以创办贵州一流、国内有影响、国际融合、特色鲜明的民族幼专为目标,做强学前教育、做优小学教育、做特艺术教育,培养具有民族文化精神、适应民族地区发展、扎根民族乡村学校的合格师资。

学校占地面积823亩,办学条件优越。学校为教育部“1+X” 证书 制度试点学校、贵州省教育干部培训市(州、地)级基地、贵州省第188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贵州省普通话机测站点、贵州省 语言 文字规范化达标学校、贵州省健身气功示范学校、黔南州教师教育培训基地、黔南州幼儿园园长教师培训基地、黔南州幼儿教师发展中心、黔南州文明校园学校。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学艺兼修”校训,“守正创新、和谐兴校”校风,“博学敬业、为人师表”教风,“笃学敏行、求真尚美”学风,弘扬“砥砺奋进、忧乐担当”的精神。现有教职工近400人,高级职称98人,硕士、博士145人,其中在读博士7人,客座教授10人。有教育部职业院校教育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万名优秀创新 创业 导师、全国教育硕士优秀教师、贵州省优秀教师、贵州省职教名师、贵州省社科学术先锋、黔南州州管专家等21人次,担任校外 兼职 硕士生导师3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我校分类考试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过程的重大事宜,组织领导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类招生工作。招生 就业 指导处是学校组织实施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分类考试招生日常工作。

第五条  监督机构。为实现公平公正原则,维护招生录取公信力,学校纪检监察负责对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接受省、州招生监察部门的业务指导。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对招生录取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部门及个人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2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 专业目录 。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名对象

(一)参加我省 高考 报名的2013年(含)以后 毕业 的应、往届高中 毕业生 ,且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

(二)已参加我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三)贵州户籍退役军人和我省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二、报名条件

报考我校所有考生,须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面部没有明显疤痕,身体无纹身,无色盲,四肢健全,能完成 体育 、舞蹈、琴法、声乐、绘画等体育艺术类课程 学习 。报考舞蹈表演专业身高原则上要求:男生165cm及以上,女生160cm及以上。报考学前教育专业身高原则上要求:男生160cm及以上,女生155cm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一)高中毕业生报考条件

1取得高中毕业证,应届高中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前取得高中毕业证。

2报考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小学语文教育、小学数学教育、小学英语教育专业的高中毕业生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须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1门课程须达B等及以上等第。其中,报考小学语文教育专业的语文成绩须达B等及以上等第;报考小学数学教育专业的数学成绩须达B等及以上等第;报考小学英语教育专业的英语成绩须达B等及以上等第。

(二)中职毕业生报考条件

1往届中职生须持有中职毕业证,应届中职毕业生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中职毕业证。

2报考我校分类招生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须是相同或相近专业。

3报考我校分类招生 书 画艺术、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环境艺术设计、体育教育等艺体类专业,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基础或专业特长。

4报考我校分类招生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等专业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不受专业对口或相近的限制。

(三)各专业报考要求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贵州省2022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一)第一次填报:2022年3月14日09∶00至3月20日17∶00。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本章程要求,填报我校 志愿 和六个专业志愿。

(二)第二次填报:2022年4月7日09∶00至4月13日17∶00。

凡符合报考条件未被录取的考生,须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本章程要求,填报我校志愿和六个专业志愿。

二、资格审查

按照章程有关规定,依据省招生考试院下发的报考数据,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于我校组织测试前将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名单公布在学校网站,考生应及时登录我校网站查看。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按时到我校领取准 考证 ,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时间: 2022年3月25日。

地点: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 校招 生就业指导处604室,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2022年3月26日。

二、考试地点

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贵州省贵定县金南大道利民路48号)

注意: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若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考试延期的,我校将通过学校网站发布考试有关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网站。

三、考试内容及要求

(一)高中毕业生

1报考我校分类招生考试普通专业(非艺体类)高中毕业生只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2报考我校分类招生考试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在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中加试艺术、体育类专业测试。

(二)中职毕业生

1中职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综合考试和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文化综合考试内容按《贵州省中职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明》要求执行。

2 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在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中加试艺术、体育类专业测试。

(三)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形式为 面试 ,内容包括口语表达、沟通能力、专业素质、特长展示。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分值为100分,60分及格。

(四)艺术、体育类专业测试内容具体如下:

1美术类专业测试内容:素描头像,2小时内完成,100分。

2音乐类专业测试内容:声乐、器乐(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考生自备)二选一,70分;乐理视唱,30分。

3舞蹈表演专业测试内容:形体展示,30分;技术技巧展示,30分;舞姿能力展示,40分。

4体育教育专业测试内容:100米,40分;篮球、足球、健美操、武术、体操、体育舞蹈、跳绳等考生自选其一,60分。

(五)填报多个不同类型专业志愿的,均只参加所填报第一志愿专业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确需调整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专业的,须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报学校研究同意后即可。

四、免试与加分

我校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实行免试或加分政策,即对符合有关条件的考生免予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或给予加分。

(一)高中毕业生在校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免试报读我校相应专业。

1获得国家 二级 运动员及以上证书的、或参加省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六名的,免试报读我校体育教育专业。

2参加2022年全省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在本科合格线以上的,免试报读我校艺术类专业。

3全国音乐等级考试八级以上的,免试报读我校音乐类专业。

4获得地州市级美术类竞赛或展览一等奖及以上、或省级美术类竞赛三等奖及以上的,免试报读我校美术类专业。

5中国民族民间舞和中国舞等级考试八级以上的,免试报读我校舞蹈表演专业。

(二)报考小学语文教育、小学数学教育、小学英语教育、小学教育专业的高中毕业生,在校期间有下列情况的,给予加分,计入考生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

1 获得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甲等(87分-919分)的,加3分;一级乙等(92分-969分)及以上的,加5分。

2参加县级及以上征文、 演讲 (朗诵)比赛获奖的,县级优秀奖加05分、三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2分、一等奖加3分,市州级优秀奖加2分、三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4分、一等奖加5分,省级优秀奖加4分、三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6分、一等奖加7分。

(三)中职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省教育厅牵头举办的省级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免试报读我校相同或相近专业。中职毕业生报考体育类专业的,参照高中毕业生免试条件执行。

(四)资料提供

凡符合免试条件或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2022年3月25日前将有关证明材料交到我校招生就业指导处办公室。证明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获奖证书原件;

4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5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

五、总成绩计算

分类考试招生总成绩为100分,其中文化素质成绩占5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占50%。计算公式如下:

(一)高中毕业生生分类考试总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3科成绩的平均分(折算为百分制)×5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50%。

(二)中职毕业生分类考试总成绩=文化综合考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5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50%。

(三)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录取原则

一、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严格遵守招生工作“六不准”、“ 十严禁”和“30个不得”等纪律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二、具体原则

(一)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志愿专业顺序和专业招生计划数,按考生分类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按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考生所填报专业录取满额,则根据考生 填报志愿 情况,服从专业调剂的,按考生分类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到我校其他未录满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三)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低于及格线(60分以下)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五)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结论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不予录取。

(六)录取公示:学校按要求将考生名单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录取情况以省招生考试院公示为准。考生可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zsksyguizhougovcn/)查询录取情况。

(七)经省招生考试院批准录取到我校的考生,录取通知书将于2022年8月下旬由邮政EMS寄送。

(八)凡通过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等方式获得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九)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在招生性质、培养模式、毕业证书发放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 新生 相同。

第十一条  对报考我校分类考试的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不予退档。经省招生考试院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考。

第七章 收费标准 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奖学金情况: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等类别,学校按照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

第十四条   助学金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等,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奖、助、贷、勤、减、免、补”政策,不断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帮助贫困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困难。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依法治招”、实施“阳光工程”的指示精神,保证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3317)。

 第五条 学校办学体制与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

 第六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青年路2798号(邮编:261011)。

 第七条 招生对象: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等)毕业生。

 第八条 学院简介: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是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被确定为山东省首批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2014年,被确定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位于世界风筝都潍坊市区,校园环境优美,绿化面积达7万平方米,是省级“花园式单位”。一路之隔,就是风景优美的鸢都湖公园和国家4A级旅游景区白浪绿洲湿地公园,毗邻火车站、汽车站,交通便利。

 学院秉承“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内涵发展”的办学理念,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发展道路。大力实施“内引外联,虚实结合”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积极开展“学做一体、真事真做、真岗真干”的教学模式改革,大力推进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课程体系和“双证书”制度建设,学院现为全国职业核心能力认证培训测评站。强化校企合作和实践教学,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突出学生综合素质培养,面向现代服务业,培养财经商贸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学院设施完善,教学、实训、生活设施齐全,可为学生提供理想的学习、生活环境。学院7个教学机构拥有独立教学区,教室全部为多媒体教室,另有会计技能实训室、证券投资模拟交易大厅、报关报检模拟大厅、模拟导游实训室等校内实训室108个,校外实训基地 175个,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2个,连锁经营管理专业校企共建生产性实验实训基地—潍坊丰华连锁超市有限公司经贸学院店已成为潍坊市社区样板店。学院建有大学生活动中心、塑胶田径场、人工草皮足球场、标准篮球场、排球场及乒乓球、跆拳道、健美操、瑜伽、形体、舞蹈等室内训练场馆,功能齐全的文体活动场馆为学生综合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学院建有大型超市、洗浴中心,拥有银行自动柜员机,高标准建设数字化千兆校园网;学生公寓内安装自动淋浴系统和直饮水设备,方便的生活设施为学生学习、生活提供了保障。

 学院教师队伍学历、职称、能力结构合理,省级教学团队2个,硕士以上学位教师270人;“双师型”教师78人;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63人;拥有稳固的外籍教师聘用渠道,常年聘请来自美国、韩国和日本等国家的外籍教师10多人次。近年来,学院教师荣获国家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山东省科技进步奖,山东省软科学优秀成果奖,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潍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140项;承担国家星火计划等各类科研项目150项;为行业企业开展管理咨询服务100余次;公开发表论文450余篇。

 学院立足区域,服务行业,结合财经商贸类专业特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按照导向性、前瞻性、效益性的原则,着力打造具有明显专业优势和较高社会声誉的特色专业,示范带动其它专业协调发展。学院已拥有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建设专业2个;拥有会计电算化、连锁经营管理、资产评估与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金融管理与实务、物流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会计与审计10个省级特色专业,财务管理、旅游管理等9个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重点建设专业,省级以上精品课程35门。

 学院高度重视家庭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代偿、求职补贴、绿色通道入学、企业助学、爱心超市等资助形式,全方位关注品学兼优、家境困难的学生,确保学生安心学习。

 学院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多措并举,促进学生就业。学院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齐抓共管,全员关注学生就业;组织开展全程职业指导和创业教育,引领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增强创业精神、提高创业能力;加强与校企合作单位的联系, 举办大中小型人才招聘会、就业报告会,及时提供就业信息,积极拓宽就业渠道;确保就业经费投入,对贫困生实行就业补助;开展毕业生跟踪调查,广泛征求意见,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学生素质。根据就业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 学院毕业生就业率一直稳定在较高的水平。毕业生月收入增长较快,就业岗位和所学专业的相关度较高,个人职业发展空间较大,毕业生就业质量稳步提高,实现了家长、企业、学生三满意。

 30多年来,学院共向社会输送了各类专业人才8万多人,在省内外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党政、实业界涌现了一大批优秀人才,深受社会各界好评。先后荣获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山东省高等学校德育工作优秀高校、山东普通高校校园文明建设优秀高校、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先进集体。

 第九条 招生专业设置:会计电算化、会计与统计核算、会计与审计、金融管理与实务、资产评估与管理、财务管理、金融与证券、投资与理财、税务(税务会计)、农村合作金融、市场营销、营销与策划、连锁经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社会工作、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设备与运行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国际贸易实务、旅游管理、涉外旅游、应用韩语、商务英语、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计算机应用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等。

 

2022年宜春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宜春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 校招 生 工作 的通知》(教学〔2022〕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宜春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新生 。

第三条 学校概要

1.学校全称:宜春学院

2.校址:(1)校本部: 江西 省宜春市学府路576号

(2)北校区:江西省宜春市宜春北路128号

邮编:336000

3.国标代码:10417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6.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宜春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五条 学校设有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招生 就业 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学校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其家长、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要求、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少量计划,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专业生源不平衡问题,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且顺延录取。

第八条 经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 考试 院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学校官网、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平台、报考指南和招生简章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在录取过程中,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报考生源状况,经招生就业处召集相关部门集体研究并报请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内可作适当调整;根据各专业报考状况,为更好地满足考生专业 志愿 ,经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批准,各专业间招生计划可作适当调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

第十一条 学校同意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投档的政策规定、 高考 加分和同分排序规则。

第十二条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要求的,在上级政策允许范围内,由学校负责将该考生调剂到同批次、同类型的其他适合专业,如不服从调剂或无可调剂专业,则作退档处理。相关 艺术 类专业同时需满足以下要求: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发音器官无缺陷,无色盲、夜盲。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要求考生无表达障碍,无色盲、夜盲。

2.美术学与设计学类、动画以及 书 法学专业考生必须无色盲、色弱。

第十三条 学校按照文史、 理工 、艺术、 体育 和运动训练单招等分类录取考生,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执行其相关规定;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批次以当地安排的批次为准。

第十四条 招生录取工作依据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各层次最低控制 分数线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对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没有要求,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1.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对同分进档考生按生源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若生源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未作相关规定,文科依次按语、数、外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理科和不分文理依次按数、语、外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类专业,对同分进档考生按生源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若生源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未作相关规定,则按以下排序方式择优录取:

(1)“3+3模式”省份的“不提科目要求”专业,依次按语、数、外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3+3模式”省份考试科目有相应要求的,依次按数、语、外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3+1+2模式”省份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或历史均可”和“仅历史”专业,依次按语、数、外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3+1+2模式”省份首选科目要求为“仅物理”专业,依次按数、语、外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或校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省(区、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者,进档后按以下原则录取:

(1)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折算后的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 =专业分+文化分×40%;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专业优先;

(2)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舞蹈学专业均按专业成绩从高到 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文化优先;

(3)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3 个专业计划通用,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兼顾考生个人专业志愿的原则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文化优先;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折算后的综合成绩投档,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安排专业,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专业优先;

(4)动画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文化优先;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折算后的综合成绩投档,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安排专业,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专业优先;

(5)书法学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情况下,专业优先;

(6)舞蹈表演(体育舞蹈)、舞蹈表演(健美操)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文化优先。

艺术类专业校考生源不足,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的政策和要求进行志愿征集。

3.体育类专业,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者,对进档考生不分文理,统一排序,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总分)×70%×100+(文化成绩/文化总分)×30% ×100;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专业优先。

4.运动训练专业录取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文件精神及我校公布的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五条 报考我校考生生源不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生源省份政策允许范围内,学校有权自主决定是否降分录取,或将计划调剂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

第十六条 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殊注明的专业外,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入校后非外语类专业公共外语必修课以修读英语为主;高考应试日语者,公共外语必修课可申请修读日语;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中俄合作项目,专业公共外语必修课为俄语。

第十七条 学校预录取情况在本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最终录取结果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与入学

第十八条 被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校长签发,招生就业处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

第十九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学校制定的各项学生管理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学生在学校规定 学习 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 毕业 要求的,颁发宜春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 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严格按江西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生 学费 、住宿费。本科各专业学费标准预定为:农学类专业375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8800元/学年,软件服务外包类专业110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以省发改委批复为准,其他专业学费4000—5000元/学年,具体 收费情况 请到宜春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一般为500-1000元/学年。如遇江西省物价部门有调整,则按新标准执行。

第六章 奖、助情况

第二十三条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七章 继续学习措施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有专科层次起点本科教育(简称普通专升本)。根据江西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专科学生在第三学年可参加专升本考试,经选拔可直接升入本校或省内其他高校本科三年级继续学习,成绩合格后,可获本科文凭。2022年有关普通专升本工作的具体操作与施行,我校将严格按照江西省教育厅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科生在攻读主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同时,修读学校开办的非本专业所属学科门类的其他专业学士学位,符合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申请获得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学位证的颁发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在同一学科门类下修读相近专业,符合辅修专业毕业证明颁发条件者,可获得我校颁发的辅修专业毕业证明书。

第八章 招生咨询、申诉及录取信息查询

第二十六条 学校工作人员在招生咨询过程中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 填报志愿 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招生咨询电话:0795-3201926、3201962(兼传真)。

第二十七条 学校招生录取有关信息通过宜春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wjxycueducn/zsw)公布。

宜春学院网址:http://wwwjxycueducn    

第二十八条 如认为学校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异议、申诉或者举报,联系电话:0795-3201925。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以本章程公布的为准;本章程未涉及的其他内容以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相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宜春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一、学校自然情况

 1学校全称:沈阳体育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

 所有专业均在主校区办学:沈阳市苏家 屯区金钱松东路36号。

 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647万平方米(约合9696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20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00平方米;生师比153;专任教师521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66;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5972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78747元;图书902万册,生均图书1009册。(办学条件数据以2020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人才需求规划为参考,结合我校办学条件制定招生计划。分省计划依据各省生源数量、质量状况,结合本校的就业情况按需分配;分专业计划依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

 2我校无语种限制。

 3我校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5我校招生计划要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我校不做预留计划。

 三、专业设置

 须按下表中内容填报专业情况(高职专业不填写“授予学位门类”),并提供专业及学位授予权审批文件。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1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体育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体育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体育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对于师范类毕业生,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通过后,方可取得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学费收费标准:体育教育专业5200元/学年·人;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5200元/学年·人;休闲体育4800元/学年·人;网络与新媒体专业4800元/学年·人;新闻学专业4800元/学年·人;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5200元/学年·人;应用心理学专业5200元/学年·人;运动人体科学专业4800元/学年·人;运动康复专业4800元/学年·人;运动训练专业10000元/学年·人;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10000元/学年·人;舞蹈表演专业10000元/学年·人。

 住宿费收费标准:本科1200元/学年•人。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转发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辽教发〔2006〕76号)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年;学校专业奖学金:一等1500元/生·年,二等1000元/生·年,三等800元/生·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8000元/生·年。品学兼优的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生·年,二等2750元/生·年。学校可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具体标准以学校有关规定为准。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无

 七、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投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辽宁省生源:

 运动人体科学、体育经济与管理、运动康复、应用心理学、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等六个专业在辽宁省普通类本科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

 舞蹈表演(中国民间舞)和舞蹈表演(中国古典舞)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采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舞蹈表演(体育舞蹈)和舞蹈表演(健美操)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采用校考成绩,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等三个专业在辽宁省体育类本科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省外生源:按照各省招办要求的投档模式投档录取。

 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均按照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要求设置招生专业计划,我校所有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我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等两个专业为不分省计划专业,不执行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表述。其他专业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普通类专业考生进档专业安排办法: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即从高分到低分遵循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理科或选考物理类学科的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科或选考历史类学科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和休闲体育专业考生进档专业安排办法:辽宁省考生首先遵循专业优先的原则,再按文化课总分除以75,加体育成绩所得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选考物理类学科的考生依次按体育、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选考历史类学科的考生依次按体育、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他省级考生首先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再按照体育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体育成绩相同时,理科或选考物理类学科的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总分、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科或选考历史类学科的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6舞蹈表演专业考生进档专业安排办法

 (1)我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无投档特殊要求。

 辽宁省生源:辽宁省2021年实行新高考改革,我校舞蹈表演专业在辽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舞蹈表演(中国民间舞)和舞蹈表演(中国古典舞)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采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舞蹈表演(体育舞蹈)和舞蹈表演(健美操)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采用校考成绩,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省外生源:按照各省招办要求的艺术类投档模式投档录取。

 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我校舞蹈表演专业不限选考科目。

 (2)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我校舞蹈表演专业,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我校招生省份中,舞蹈表演专业进行统考的省份,我校均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录取,不再对其进行校考;我校仅在辽宁省对体育舞蹈和健美操(含啦啦操)招考方向进行校考,相关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文化课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控制分数线后,分省,分文理,分物理或历史学科类,不分文理或不限选考科目,按如下两个办法分别录取:一是参加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考生,按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校考成绩相同时,选考物理学或历史学科类考生依次均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注:我校划定舞蹈表演专业校考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下和没有参加我校专业校考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二是组织舞蹈表演专业统考的省份,我校按照其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省统考专业成绩相同时,文科或理科,选考物理学或历史学科类,不分文理或不限选考科目的考生均依次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校考及非艺术学门类专业要求

 2021年我校只招舞蹈表演专业,下设中国民间舞、中国古典舞、体育舞蹈、健美操(含啦啦操)、民间舞、民族舞、古典舞、艺术舞蹈八个招考方向。面向辽宁校考:体育舞蹈和健美操(含啦啦操)招考方向;辽宁统考:中国民间舞、中国古典舞招考方向;山东统考:体育舞蹈、健美操、艺术舞蹈招考方向;河北统考:民间舞、民族舞、古典舞招考方向;山西统考:艺术舞蹈招考方向;甘肃统考:艺术舞蹈招考方向;河南统考:体育舞蹈、艺术舞蹈招考方向招生。

 招生计划及分省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4)校考考生报名须知

 ①辽宁省考生:报考我校健美操(含啦啦操)招考方向和体育舞蹈招考方向的考生须参加我校校考,无需参加省统考;报考我校中国民间舞蹈、中国古典舞招考方向考生须参加辽宁省艺术类统考,无需参加我校校考。

 其他生源省份采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录取,无需参加我校校考。

 (5)报考相关

 ①报名时间

 2021年1月2日9:00—1月6日16:00

 ②报名方式

 网站报名

 ③报名及成绩查询网址

  http://zssytyeducn

 ④校考时间

 2021年1月10日—11日

 (综合考虑疫情因素,本着安全第一、健康第一、考试第一的原则,现将我校2021年校考时间定为1月10日—11日,如疫情发生变化,考试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随之调整,请考生密切我校网站通知,切勿错过考试时间。)

 ⑤校考地点

 沈阳体育学院

 ⑥考生须本人持身份证、《沈阳体育学院2021年舞蹈表演专业校考准考证》(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按照准考证指定的考试时间进行报到并考试。

 ⑦专业考试合格者,将于2021年6月前在沈阳体育学院招生网公布。

 ⑧考生应独立应考,除考生本人外,其他人不得进入校园。

 (6)校考内容和评分标准

 以《沈阳体育学院舞蹈表演专业招生测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为准,具体考试内容与评分标准见我校网站。

 7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办法

 (1)运动训练专业招生项目

 冬季项目:速度滑冰、短道速滑、花样滑冰、冰球、越野滑雪、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冬季两项。

 其他项目:柔道、自由式摔跤、古典式摔跤、拳击、跆拳道、田径、游泳、体操、艺术体操、蹦床、手球、棒球、垒球、足球(十一人制)、篮球(五人制、三人制)、排球、沙滩排球(二人制)、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橄榄球、射击、场地自行车、公路自行车、山地自行车、BMX小轮车、击剑、现代五项、铁人三项、举重、公开水域游泳、水球、曲棍球、高尔夫球、攀岩、空手道。

 (2)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项目

 武术套路、武术散打

 (3)在入学后,如上述部分招生专项不能满足开班条件,将根据我院开设专项班情况进行实际调整,所涉及学生将被调整至其他专项班。

 注:保送录取运动员见《沈阳体育学院2021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保送录取运动员的通知》。

 (4)报名条件

 ①符合2021年高考报名条件;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

 ②具备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审批日期为:冬季项目为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其他项目为2011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

 ③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要求。

 (5)报名办法

 ①网上报名(含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报名)

 报名方式:

 体教联盟APP(见附件1推荐此种方式)。

 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

 ②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

 冬季项目:

 注册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月1日12:00;

 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5日12:00;

 其他项目:

 注册时间为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3月1日12:00;

 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10日12:00;

 ③考生报名应依据公布的专业考试时间,合理选择不超过两所学校,排好所报院校志愿顺序,考生报名确认后个人信息及志愿将不能修改。

 (6)考试费

 考生依据体育专项考试的收费标准和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文化考试收费标准缴费,报名时网上完成缴费,未缴费的考生将不予以确认。

 (7)报考说明

 ①考生依据所获的运动等级证书的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招生项目之间不得跨项考试。

 ②考生于2021年4月10日12:00后登录体教联盟APP或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考生依据准考证上的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参加文化考试。

 ③考生于2021年5月14日12:00后可登录系统查询文化考试成绩。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请于5月14日12:00—5月15日12:00在体教联盟APP上提交查分申请。阅卷单位进行成绩复核,于5月17日12:00前提交系统。

 ④我校在2021年5月27日前将拟录取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的有关数据上传体育单招考试系统并公示。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于5月底完成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录取备案手续。

 ⑤参加我校承接相关项目统考的考生,请随时关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体教联盟APP、沈阳体育学院招生信息网和沈阳体育学院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了解各项目的考试日程,避免错过考试时间。

 ⑥考生可于2021年6月1日12:00后登录体教联盟APP或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的体育单招管理系统关注录取情况。

 (8)考试及相关事宜

 ①体育专项考试时间

 冬季项目:2021年1月15日--16日。

 其他体育项目:2021年3月28日至5月10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注:2021年体育专业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模式,请考生关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体教联盟APP、沈阳体育学院招生信息网和沈阳体育学院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根据个人所报院校所在区域和项目自行到组考院校进行报到和体育专项考试。

 (9)文化考试时间

 2021年4月17日—18日,考生须在生源所在地参加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

 (10)报名材料及要求

 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报名材料(均用A4纸张)

 ①《沈阳体育学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试报名表》(见附件2);

 ②《沈阳体育学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体格检查表》(见附件3),此表需正反面打印,并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须附肝功能化验单;

 ③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临时身份证无效);

 ④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诚信考试书,考生认真阅读后签字(见附件4);

 ⑤请将以上报名材料件按照要求通过EMS—中国邮政(其他快递不予接收),于4月1日前邮寄至我院招生就业处,邮寄地址详见第十二条相关信息。

 (11)录取方式及原则

 ①我校采用按项目设置招生计划、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录取。其中足球专项分守门员和非守门员单独设置计划录取(守门员计划数占足球专项总计划数的10%,如遇小数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手球专项分守门员和非守门员单独设置计划录取(守门员计划数占手球专项总计划数的10%,如遇小数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排球专项分自由人和非自由人单独设置计划录取(自由人计划数占排球专项总计划数的10%,如遇小数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具体各项目招生计划,将于5月1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②我校将对冬季项目单独设置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

 ③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④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达到我院最低录取控制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按项目设置招生计划、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录取,先录取一志愿,我校在一志愿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再录取二志愿。

 ⑤考生若已被我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则不能退档,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12)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以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和体育单招分区统考安排为准(详见体教联盟APP、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沈阳体育学院招生网)。

 (13)学费标准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费为10,000元/学年;入学前取得有奥运会或全运会项目运动健将等级者学费为4,800元/年。

 8联系电话

 招生电话:024-89166657

 传真:024-89166657

简介

奥林匹克运动会The Olynpic Games(希腊语:Ολυμπιακο Αγνε,简称奥运会或奥运)是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主办的包含多种体育运动项目的国际性运动会,每四年举行一次。奥林匹克运动会最早起源于古希腊,因举办地在奥林匹亚而得名。19世纪末由法国的顾拜旦男爵创立了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从1896年开始奥林匹克运动会每四年就举办一次(曾在两次世界大战中中断过三次,分别是在公元1916、1940和1944年),会期不超过16天。由于1924年开始设立了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因此奥林匹克运动会习惯上又称为“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奥林匹克运动会现在已经成为了和平与友谊的象征。

奥运五环

奥林匹克运动有一系列独特而鲜明的象征性标志,如奥林匹克标志、格言、奥运会会旗、会歌、会徽、奖牌、吉祥物等。这些标志有着丰富的文化含义,形象地体现了奥林匹克理想的价值取向和文化内涵。

《奥林匹克宪章》规定,奥林匹克标志、奥林匹克旗、奥林匹克格言和奥林匹克会歌的产权属于国际奥委会专有。国际奥委会可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使奥林匹克标志、旗、格言和会歌在各国和国际上获得法律保护。

当今流传最广的标志要数奥林匹克五环了,随着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它已成为奥林匹克精神与文化的形象代表,五环“转”到哪里,奥林匹克运动就在哪里生根开花。

说起五环的来历,曾经有一个有趣的故事。 1936年第11届柏林奥运会第一次举行火炬传递活动,火炬的传递路线自奥林匹亚开始,从希腊北部出境,沿多瑙河穿过奥地利,最后进入德国。为了烘托这一具有象征意义的活动,奥运会组委会主席卡尔·迪姆及其同事几乎完全按照古奥运会的情景来布置沿途经过的古希腊遗址。

火炬到达德尔菲帕那萨斯山的古代运动场时要举行一个特别仪式,这时,迪姆突发奇想,在一个高约3英尺的长方形石头的四面设计并刻上了现代奥林匹克运动的五环标志,放在了古运动场的起跑线一端。仪式结束后,火炬继续北上,而这块作为道具的石头却被留在了古运动场。

由于极少有人知道这块刻有五环标志石头(后被称做“迪姆之石”)的真实身份,此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它被当做了“有3000 年历史的古代奥运会遗迹”。这个以讹传讹的错误直到20世纪60年代才被德尔菲的希腊官员指出。1972年5 月,这个假文物被送到德尔菲的另一个地方——古罗马广场入口处。

事实上,现代奥林匹克运动的五环标志出自现代奥运会创始人顾拜旦之手。顾拜旦认为奥林匹克运动应该有自己的标志,这个念头在他的脑海里盘桓已久。1913 年,他终于构思设计了五环标志和以白色为底印有五环的奥林匹克旗,打算在国际奥委会成立20 周年之际推出这个标志。

1914年6月15日—23日,国际奥委会在法国巴黎索邦学院举行代表大会,同时庆祝国际奥委会成立20 周年。在纪念大会上,顾拜旦兴致勃勃地拿出自己设计的五环标志和一面印着五环的旗帜向大家展示,并建议将它们作为奥林匹克运动的标志。听了顾拜旦对五环标志的说明后,会议确定将奥林匹克五环和奥林匹克旗作为奥林匹克标志。

奥林匹克五环标志由5个奥林匹克环从左至右套接而成,可以是单色,也可以是蓝、黄、黑、绿、红5 种颜色。最初的解释是五种颜色代表各国国旗的颜色,后来又将5 个不同颜色的圆环解释为五大洲的象征。

奥运会会旗,3米长,2米宽,以白色为底,象征纯洁。蓝、黄、黑、绿、红五环,环环相扣。1914年,在巴黎举行的奥林匹克大会首次悬挂了奥林匹克旗。1920 年,奥林匹克旗第一次飘扬在安特卫普夏季奥运会体育场。这届奥运会后,比利时奥委会赠送了国际奥委会一面同样的旗,在奥运会期间悬挂,后成定制,历届奥运会开幕式上由上届举办城市转交此旗,由举办城市保存,比赛期间主运动场仅悬挂代用品。1952 年,奥斯陆市赠送国际奥委会冬季奥运会会旗,交接、保存和使用方法与夏季奥运会相同。

1979年6月,国际奥委会正式宣布了会旗和五环的含义:《根据奥林匹克宪章》,奥林匹克旗帜和5 个圆环的含义是:象征五大洲的团结以及全世界运动员以公正、坦率的比赛和友好的精神在奥运会上相见。

奥运会的由来

古希腊是一个神话王国,优美动人的神话故事和曲折离奇的民间传说,为古奥运会的起源蒙上一层神秘的色彩。传说:古代奥林匹克运动会是为祭祀宙斯而定期举行的体育竞技活动。另一种传说与宙斯的儿子赫拉克勒斯有关。赫拉克勒斯因力大无比获"大力神"的美称。他在伊利斯城邦完成了常人无法完成的任务,不到半天功夫便扫干净了国王堆满牛粪的牛棚,但国王不想履行赠送300头牛的许诺,赫拉克勒一气之下赶走了国王。为了庆祝胜利,他在奥林匹克举行了运动会。

关于古奥运会起源流传最广的是佩洛普斯娶亲的故事。古希腊伊利斯国王为了给自己的女儿挑选一个文武双全的驸马,提出应选者必须和自己比赛战车。比赛中,先后有13个青年丧生于国王的长矛之下,而第14个青年正是宙斯的孙子和公主的心上人佩洛普斯。在爱情的鼓舞下,他勇敢地接受了国王的挑战,终于以智取胜。为了庆贺这一胜利,佩洛普斯与公主在奥林匹亚的宙斯庙前举行盛大的婚礼,会上安排了战车、角斗等项比赛,这就是最初的古奥运会,佩洛普斯成了古奥运会传说中的创始人。

奥运会的起源,实际上与古希腊的社会情况有着密切的关系。公元前9-8世纪,希腊氏族社会逐步瓦解,城邦制的奴隶社会逐渐形成,建立了200多个城邦。城邦各自为政,无统一君主,城邦之间战争不断。为了应付战争,各城邦都积极训练士兵。斯巴达城邦儿童从7岁起就由国家抚养,并从事体育、军事训练,过着军事生活。战争需要士兵,士兵需要强壮身体,而体育是培养能征善战士兵的有力手段。战争促进了希腊体育运动的开展,古奥运会的比赛项目也带有明显的军事烙印。连续不断的战事使人民感到厌恶,普遍渴望能有一个赖以休养生息的和平环境。后来斯巴达王和伊利斯王签订了"神圣休战月"条约。于是,为准备兵源的军事训练和体育竞技,逐渐变为和平与友谊的运动会。

希腊人于公元前776年规定每4年在奥林匹亚举办一次运动会。运动会举行期间,全希腊选手及附近黎民百姓相聚于奥林匹亚这个希腊南部的风景秀丽的小镇。公元前776年在这里举行第一届奥运会时,多利亚人克洛斯在19227米短跑比赛中取得冠军。他成为国际奥林匹克运动会荣获第一个项目的第一个桂冠的人。

后来,古希腊运动会的规模逐渐扩大,并成为显示民族精神的盛会。比赛的优胜者获得月桂、野橄榄和棕榈编织的花环等。从公元前776年开始,到公元394年止,历经1170年,共举行了293届古代奥林匹克运动会。公元394年被罗马皇帝禁止。

1875~1881年,德国库蒂乌斯人在奥林匹克遗址发掘了出土文物,引起了全世界的兴趣。为此,法国教育家皮埃尔·德·顾拜旦认为,恢复古希腊奥运会的传统,对促进国际体育运动的发展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在他的倡导与积极奔走下,1894年6月,在巴黎举行了首次国际体育大会。国际体育大会决定把世界性的综合体育运动会叫做奥林匹克运动会,并于雅典 举行第一届现代奥运会,以4年一次,轮流在各会员国举行。

到2004年,已经举行了28届奥运会。2008年,将在中国北京举行第29届。

沿革奥林匹克运动会古称竞技会,起源于古希腊,因举办地点在奥林匹亚而得名。古代希腊人有爱好运动竞技的传统。古希腊分成许多城邦,为了祭神,各城邦经常举行竞技会,这些竞技会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竞技会期间实行神圣休战,以便于公民自由往来,为城邦间绵延不绝的战争带来短暂的和平,因而受到普遍欢迎。诸多竞技会中,规模最大、持续时间最长的是在奥林匹亚举行的祭祀万神之父——宙斯的竞技会,即现今所称的古代奥林匹克运动会。

第一届古代奥运会于公元前776年举行。此后每4年举办一次,直至公元393年,信奉基督教的罗马皇帝狄奥多西一世禁止一切异教活动,宣布废除古奥运会为止,历时1169年,共举行293届。几十年后,狄奥多西二世烧毁宙斯神殿,后来洪水与地震又将古奥运会遗址湮没地下。

18世纪中叶,经考古学家挖掘,使古奥运会遗址重见天日。随着近代体育的勃兴,人们渴望恢复奥林匹克运动会。1859~1889年,希腊人曾举办过4届奥运会。1888年法国的Pde顾拜旦男爵提出恢复奥运会的建议,并于1892年遍访欧洲诸国。经两年奔走、筹措,1894年6月在法国巴黎召开了国际体育会议。6月23日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成立,此后6月23日就被称为奥林匹克日。会议还决定1896年4月6日至15日在希腊雅典举行第一届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以后每4年举行一次,在世界5大洲各大城市轮流举办。运动会如因故不能举行,奥运会的届数仍照算。

1894年6月巴黎国际会议上通过了第一部由顾拜旦倡议和制定的奥林匹克章程。它涉及奥林匹克运动的基本宗旨、原则及其他有关事宜。1921年洛桑奥林匹克会议,制定了奥林匹克法,包括奥林匹克运动会宪章、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章程、奥林匹克运动会竞赛规则及议定书、奥林匹克运动会举行通则、奥林匹克议会规则等5部分。数十年来,奥林匹克法曾多次修改、补充,但由顾拜旦制定的基本原则和精神未变。

1900年,在巴黎举行的第二届奥运会上,有11名女子冲破禁令,出现在运动场上。国际奥委会经过数次争论,终于在1924年第22次会议上,正式通过允许女子参加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决议。此后,女子项目成为奥运会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参赛的女运动员也越来越多。

随着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国际奥委会还作出许多规定。1913年,根据顾拜旦的构思,国际奥委会设计了奥林匹克会旗,白底无边,中央有5个相互套连的圆环,环的颜色为天蓝、黄、黑、绿、红,五环象征5大洲的团结和全世界运动员以公正、坦率的比赛和友好精神在奥运会上相见。1914年为庆祝现代奥林匹克运动恢复20周年,在巴黎举行的奥林匹克大会上会旗首次使用。1920年安特卫普奥运会时,在运动场上升起第一面五环会旗,这以后历届奥运会开幕式上都有会旗交接仪式和升旗仪式。为了宣传奥林匹克精神、鼓励参赛运动员,由顾拜旦提议,1913年经国际奥委会批准,将“更快、更高、更强”作为奥林匹克格言。1908年伦敦奥运会举行时,在圣保罗大教堂举行奥运会的宗教仪式上,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大主教在其布道词中说,奥运会“重要的是参与,不是胜利”,顾拜旦对这句话极为赞赏,以后多次引用,因此不少人认为,这句话应该成为奥林匹克理想。从1920年第七届奥运会开始实施运动员宣誓。1968年第19届奥运会又增加裁判员宣誓。1936年第11届奥运会时,国际奥委会正式规定,在主体会场点燃象征光明、友谊、团结的奥林匹克火焰。此后这一活动成为每届奥运会开幕式不可缺少的仪式之一。奥运会开始前,在奥林匹亚希腊女神赫拉(宙斯之妻)庙旁用凹面镜聚集阳光点燃火炬后,进行火炬接力,于奥运会开幕前一天到达举办城市。在开幕式上由东道国运动员接最后一棒点燃塔上火焰,闭幕式时火焰熄灭。

奥运火炬

1古代的火炬传递

作为一种神圣的象征,火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史前。火在希腊历史上代表着创世,再生和光明。在希腊神话中,火是赫菲斯托斯的神圣象征,是普罗米修斯从宙斯手中偷得赠送给人类的礼物。

在每个古希腊城邦的中心,都有一个燃烧长明圣火的祭坛,而城邦居民每家每户也都有长明圣火,以供奉女灶神赫斯提亚。火炬传递最早在古希腊是作为一种宗教仪式在夜晚举行,时隔不久就逐渐转变成了首先在青少年当中兴起的一种团体竞技运动,并最终演化成了最为流行的古希腊体育项目之一。

在古奥林匹亚城的议事大厅有一个供奉赫斯提亚的祭坛,祭坛的圣火是用凹面圆盘或镜面聚焦太阳光点燃的。圣火永不熄灭。采集圣火的过程非常简单,但是能够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凹陷的光滑平面能够将阳光汇集到焦点,最高女祭司将火炬伸到焦点处,就能够将其点燃。

古希腊人举行火炬传递比赛,参赛者须传递火炬直到终点。古希腊火炬传递的宗教仪式每四年举行一次以祭奠女神雅典娜。圣火的力量由火炬手用最快捷的方式进行传递。火炬传递的起点是普罗米修斯的祭坛,终点是设于古雅典卫城的女神雅典娜祭坛。当时的火炬传递由40位来自10个雅典人部落的青年来完成,全程一共25公里。

现代奥林匹克圣火点燃仪式与古希腊的相同,也是由女祭司在奥林匹亚点燃的,同时宣读运动员誓言。随后奥运圣火将授予第一位火炬手,这也标志着火炬传递的正式开始。至今,奥运火炬传递的力量仍然影响打动着千千万万人的心。

2奥运火炬传递及其复兴

现代奥运火炬传递是一个非比赛项目,形式与古希腊的火炬传递相同,它已经转变成为庆祝奥运会开幕的一项重要活动。在1912年6月27日举行的斯德哥尔摩奥运会上,现代奥林匹克运动的创始人顾拜旦在他预言性的演讲中指出:“从现在起,火炬手接受了火炬,也接受了传递奥运火焰的神圣使命。让奥运圣火在青年一代的手中相互传递,让全世界的青年都时刻准备着,将奥运圣火传遍全球。”

作为庆祝奥运会开幕仪式的一部分,现代奥运会火炬传递的复兴是从1936年的柏林奥运会开始的,至此以后每届夏季奥运会都要举行火炬传递活动。当时柏林奥运会火炬传递由第一火炬手!Konstantine Kondylis 从奥林匹亚开始传递,直到终点柏林奥林匹克体育场。奥林匹克火焰的神圣力量得到了世界的认同,也成为奥运会开幕的前奏。

奥运会会歌

国际奥委会在1958年于东京举行的第55次全会上最后确定还是用《奥林匹克圣歌》作为奥林匹克会歌。其乐谱存放于国际奥委会总部。从此以后,在每届奥运会的开、闭幕式上都能听到这首悠扬的古希腊乐曲。这首歌歌词内容如下:

古代不朽之神,

美丽、伟大而正直的圣洁之父。

祈求降临尘世以彰显自己,

让受人瞩目的英雄在这大地苍穹之中,

作为你荣耀的见证。

请照亮跑步、角力与投掷项目,

这些全力以赴的崇高竞赛。

把用橄榄枝编成的花冠颁赠给优胜者,

塑造出钢铁般的躯干。

溪谷、山岳、海洋与你相映生辉,

犹如以色彩斑斓的岩石建成的神殿。

这巨大的神殿,

世界各地的人们都来膜拜,

啊!永远不朽的古代之神。

运动员入场

按照规定,凡被国际奥委会承认的国家奥委会均可派运动队参加奥运会比赛。 奥运会是世界上规模最大和最有影响的综合性运动会,通常情况下,国际奥委会主席和主办国元首都出席大会的开幕式和闭幕式,并在会上致词,由主办国元首宣布大会开幕。以往奥运会参赛国家(或地区)由主办国发出邀请,1986年9月国际奥委会执委会汉城会议决定,以后改由国际奥委会邀请。

国际奥委会章程规定,奥运会属国际奥委会的专利。国际奥委会根据申请举办城市的组织能力和财力 ,由全体委员投票决定举办下一届奥运会的城市,并由国际奥委会同获得举办权的城市签订必要的合同。主办城市必须遵照国际奥委会的章程和指示办事,一般要兴建符合标准的运动场地,并为运动员提供专门的住所,住所通常称为奥林匹克村。

奥运会比赛项目

奥运会比赛项目有:

田径 篮球 足球

摔跤 柔道 举重

射击 射箭 击剑

赛艇 马术 拳击

手球 网球 棒球

皮划艇 乒乓球 曲棍球

自行车 帆船帆板

体操 (含艺术体操)

排球 (含沙滩排球)

游泳 (含跳水、水球、花样游泳)

铁人三项 现代五项 等。

一个项目如果要设置为奥运会的正式比赛项目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只有在至少四个洲75个以上的国家开展的男子体育运动项目/分项和至少在三个洲40个以上国家开展的女子体育运动项目/分项才能被列为夏季奥运会的比赛项目。

只有在至少三个洲25个以上国家中开展的体育运动项目才能被列为冬季奥运会的比赛项目。

奥运会中运动小项是运动项目或分项中的一项比赛,在奥运会中需要产生名次,并颁发奖章和奖状以作为奖励。运动小项在被列为奥运会的正式比赛项目之前,首要的也是最重要的要求是在世界范围内有足够的开展这个项目的人数和地域,并且已经举行过至少两次洲际锦标赛。主要依赖机械动力推进的项目、分项和小项不能被列为奥运会的比赛项目。

除正式比赛项目外,国际奥委会还授权东道国,可将本国开展较为普及的非奥运会正式项目的1~3个列为当届奥运会的表演赛,其他国家亦可派队参加。作为非正式比赛,获胜者不发给奖牌。

奖励:国际奥委会强调比赛只是个人和各队之间的竞争,不是国与国之间体育实力的较量。国际奥委会公布的只是比赛成绩,无各国得奖情况。但东道国、新闻界以及各国奥委会都进行这方面的统计,并按奖牌或分数排列总的名次。在奖励方面,也着重在精神上和名誉上。国际奥委会认为,精神奖励是奥林匹克精神的重要因素之一。对在奥运会上获胜的前三名选手,只分别授予金、银、铜质奖章,不发给任何物质奖励。

古代奥运会自公元前776年于希腊的奥林匹亚举行以来,已经有1200年的历史。最早是一种宗教仪式,逐渐演变成体育活动,当时的比赛项目有五项全能(包含铁饼、标枪、跳远、赛跑和摔跤)、赛跑、拳击、摔跤、拳击角力(拳击和摔跤的混合运动)、四轮马车赛跑和骑马。古代奥运会体现了人们和平的愿望,在奥运期间,交战双方会休战,但是,古代奥运会最终还是因为战争而停止。

奥林匹克的复兴始自1896年,在奥运祖师顾拜旦的努力下,当时在希腊的雅典举办了第一次现代奥运会,有来自14个国家的245名运动员参加。此后,参赛运动员、参赛国家和比赛项目与日俱增,在2000年澳大利亚的悉尼奥运会上,有来自199个国家的10,000多名运动员参赛。成为全球最盛大的聚会,奥运会提出的“更快、更高、更强”精神,体现了现代人追求幸福生活的精神。

冬季体育项目最早在1908年添加到奥运会中,当时是花样滑冰运动。冰球项目自1920年加入。在1924年,冬奥会第一次在法国的查米尼斯单独举行。自1994年起,冬奥会定于不和夏季奥运会同年举行,因此目前奥运会为每两年一届,冬奥会和夏季奥运会交替进行。

古代奥运会的比赛项目

古代奥林匹克运动会的竞技比赛项目主要是田径,后来逐渐增加了摔跤、五项全能、拳击、赛马、角斗,以及战车赛、武装赛跑等等,最多时达23项。大多数比赛项目为现代运动项目的原始雏形,比赛规则简单,任意性很大,一些项目如最富有古希腊运动特色的角斗在现代运动中已经绝迹。

场地跑古代奥运会最早设立的竞赛项目,也是从第1届到第13届运动会上的唯一竞赛项目,距离是19227米,这正好是运动场的长度。后来有了中跑和长跑,距离是19227米的倍数。当时跑道无分道标志,运动场的边界铺以石块,就是起跑线,起跑姿势千姿百态,比赛时也只是比个先后,不计时间。古希腊人爱好跑步,在奥林匹亚阿尔菲斯河岸的岩壁上保留着古希腊人的一段格言:"如果你想聪明,跑步吧!如果你想强壮,跑步吧!如果你想健康,跑步吧!"五项全能是运动会上的综合性比赛项目,与现代田径全能运动的比赛方法大不相同。例如,古代五项全能比赛有笛子伴奏,运动员路过时手持哑铃,铁饼实为石饼,标枪为当时的实用武器。前4项的竞技场内进行,摔跤则在神庙旁进行。摔跤参赛者必须是前4项的优胜者,摔跤必须获得第一名才能成为五项全能运动的冠军。在古代奥运会中,斯巴达人一直在这个项目上占优势,几乎包揽了历届的冠军。

角斗是古代希腊盛行的一种拳击和摔跤相结合的体育竞技项目,比赛十分激烈,常常吸引众多的观众。

在古代奥运会期间,少年比赛项目是从第37届才开始设立的,年龄的界限并不明确,比赛项目也只限于场地跑、摔跤、五项全能、拳击、角斗也曾举行过几次,但不持久。

此外,尚有精彩的文艺比赛举行,参加者为诗人、作家、艺术家和演说家等。文艺比赛是从公元前444年的第84届古奥运会开始的,当时被誉为希腊"历史之父"的格罗多特宣读了他的名作《历史》中的某些章节,歌颂了公元前490年在马拉松河谷战役中大败波斯军队的希腊战士,最终赢得首次文艺比赛的桂冠。艺术比赛也有奖励,甚至比体育比赛的奖励高,如公元前338年马其顿征服希腊后的一届奥运会曾将属于体育比赛的奖励全部奖给了诗人。

历届夏季奥运会举办地

届次 举行地点 年 份

1 雅典�希腊 1896

2 巴黎�法国 1900

3 圣路易斯�美国 1904

4 伦敦�英国 1908

5 斯德哥尔摩�瑞典 1912

6 柏林�德国 1916 (因第一次世界大战未办)

7 安特卫普�比利时 1920

8 巴黎�法国 1924

9 阿姆斯特丹�荷兰 1928

10 洛杉矶�美国 1932

11 柏林�德国 1936

12 赫尔辛基�芬兰 1940(因第二次世界大战未办)

13 伦敦�英国 1944 (因第二次世界大战未办)

14 伦敦�英国 1948

15 赫尔辛基�芬兰 1952

16 墨尔本�澳大利亚 1956

17 罗马�意大利 1960

18 东京�日本 1964

19 墨西哥城�墨西哥 1968

20 慕尼黑�原西德 1972

21 蒙特利尔�加拿大 1976

22 莫斯科�原苏联 1980

23 洛杉矶�美国 1984

24 汉城�韩国 1988

25 巴塞罗那�西班牙 1992

26 亚特兰大�美国 1996

27 悉尼�澳大利亚 2000

28 雅典�希腊 2004

29 北京 中国 2008

30 伦敦 英国 2012

历届冬奥会举办地

届次 举行地点 年 份

第1届 法国 夏蒙尼 1924

第2届 瑞士 圣莫里茨 1928

第3届 美国 普莱西德湖 1932

第4届 德国 加米施(帕滕基兴) 1936

第5届 瑞士 圣莫里茨 1948

第6届 挪威 奥斯陆 1952

第7届 意大利 科蒂纳丹佩佐 1956

第8届 美国 斯阔谷 1960

第9届 奥地利 因斯布鲁克 1964

第10届 法国 格勒诺布尔 1968

第11届 日本 札幌 1972

第12届 奥地利 因斯布鲁克 1976

第13届 美国 普莱西德湖 1980

第14届 南斯 拉夫萨拉热窝 1984

第15届 加拿大 卡尔加里 1988

第16届 法国 阿尔贝维尔 1992

第17届 挪威 利勒哈默尔 1994

第18届 日本 长野 1998

第19届 美国 盐湖城 2002

第20届 意大利 都灵 2006

第21届 加拿大 温哥华 2010

第22届 俄罗斯 索契 2014

历届残奥会举办地

届次 年 份 举行地点

第1届 1960年 罗马(意大利)

第2届 1964年 东京(日本)

第3届 1968年 特拉维夫(以色列)

第4届 1972年 海德堡(原联邦德国)

第5届 1976年 多伦多(加拿大)

第6届 1980年 阿纳姆(荷兰)

第7届 1984年 斯托克曼德维尔(英国) 纽约(美国)

第8届 1988年 首尔(韩国)

第9届 1992年 巴塞罗那(西班牙)

第10届 1996年 亚特兰大(美国)

第11届 2000年 悉尼(澳大利亚)

第12届 2004年 希腊(雅典)

第13届 2008年 北京(中国)

奥运会吉祥物

在奥运史上,吉祥物第一次出现在1972年慕尼黑奥运会。此后吉祥物就成为构成—届奥运会形象特征的主要成份。吉祥物以其富有活力的为人们所喜爱的独特形象,体现奥林匹克精神、传达当届奥运会的举办理念,传达主办城市的历史文化和人文精神,营造奥运会的节日氛围,是在广大群众、特别是在儿童和青少年中推广奥林匹克精神的重要载体,是所有奥运会识别项目中的其他形象无法比拟的。

国际奥委会和历届奥运会组委会对吉祥物的设计要求都很高,每一届奥运会吉祥物的揭晓都吸引了世界的关注,成为当届奥运会的亮点。在奥运会吉祥物的发展上,每一届奥运会的吉祥物设计都强调了创新和个性,吉祥物的设计和产生的过程已经成为宣传奥运会的过程。

在吉祥物的艺术形式上,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以前,奥运会吉祥物大多以举办国有特色的动物形象为创作原型,一般是一个物种。1992年后,奥运会的吉祥物出现了人物,或者是完全虚拟的形体,数量也有变化。1998年长野冬奥会吉祥物有4种,2000年悉尼奥运会吉祥物有3种,雅典奥运会是2种。不管是什么样的形式,其基本的创作核心是有利于表达当届奥运会的主题,有利于表现主办城市独特的地域特征、历史文化和人文特色,同时有利于市场开发和保护。

1972年德国慕尼黑奥运会吉祥物瓦尔第(Waldi)

尽管第一个奥运会吉祥物出现在1968年法国格海纳布第10届冬奥会上,但人民习惯上还是将1972年慕尼黑奥运会的五彩狗“瓦尔第”称为历史上第一个奥运会吉祥物。

1976年加拿大蒙特利尔奥会吉祥物阿米克(Amik)

阿米克Amik是加拿大印地安语海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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