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特招乒乓球项目的本科院校有:华南理工,华南师范,广州体育学院,暨南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等
北京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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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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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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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
田径、乒乓球
北京市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规定 2009-02-23 一、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热爱体育事业,有一定的体育运动基础。男生身高不得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得低于160米,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7,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一九八七年九月一日以后出生),未婚。
教练员、体育教师、优秀运动员(指市级以上优秀运动队的队员)可放宽到28周岁(一九八一年九月一日以后出生),婚否不限。
二、报名及填报志愿
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休闲体育专业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和办法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报名及填报志愿。在高考报名资格确认后,应向报名单位申请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休闲体育专业。各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打印《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准考证》并发给考生,考生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体育考试。各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于3月20日前将体育专业考生数据传报市高校招生办公室。
三、考试
一文化考试
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休闲体育、运动人体科学(体育保健康复方向)、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管理方向)、新闻学(体育新闻方向)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二体育专业考试
凡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休闲体育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体育专业考试(以下简称“专业考试”),专业考试的具体工作要求按《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考试工作细则》执行。
1考试项目:包括身体素质及专项技术两大项。
身体素质考试项目为:
(1)100米跑;
(2)绕杆跑;
(3)立定跳远;
(4)原地推铅球(男5Kg,女4Kg )
专项技术考试项目为:
田径、篮球、排球、足球(男)、体操、艺术体操(女)、武术、游泳、乒乓球。考生可按本人专长从中任选一项进行考试。
参加田径专项技术考试的考生在下列单项中选择一项进行测试:200米跑、400米跑、1500米跑、110米栏(男:栏高100米、栏距890米)、100米栏(女:栏高084米、栏距85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男)、铅球(男:726Kg、女:4Kg)、铁饼(男:2Kg、女:1Kg)、标枪(男:800g、女:600g)、撑杆跳高(男)。
2计分办法
专业考试成绩的评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执行。身体素质成绩占60%,专项技术成绩占40%。
3考试地点与时间
专业考试地点:首都体育学院
专业考试时间:4月11、12日两天进行,考生须按体育准考证标注的考试时间参加考试。
三面试
凡报考体育专业考生均须面试。面试内容:身高、视力、仪表(五官、体形)、协调性、柔韧性;面试时间:体育专业考试当天。
报考运动人体科学(体育保健康复方向)、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管理方向)、新闻学(体育新闻方向)专业的考生均不参加体育专业考试,但须具备一定的体育运动基础。
四、录取
高等学校体育专业参加提前录取。
录取新生要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突出体育专业特点的同时,还要注重政治思想表现和文化课成绩。又要反映体育专业的特点。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休闲体育专业录取新生的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略多于招生计划数(1:13)的原则,由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按文、理科分别划定。运动人体科学(体育保健康复方向)、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管理方向)、新闻学(体育新闻方向)专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与相关学校所在批次录取的理工类或文史类相同。
招生学校在控制分数线以上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处理。
对于其他各种照顾对象的录取按《北京市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执行。
五、关于单独招生
根据教育部学生司、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教学司〔2008〕30号)的通知精神,运动训练专业、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单独招生。
凡报考单独招生专业的考生必须具备二级运动员(含)或二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一级运动员(含)或一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者,可以报考北京体育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首都体育学院等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必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按各招生院校规定要求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开始时间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文化课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组织,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考试时间为5月9、10日。体育考试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录取及有关事宜按国家体育总局体科司《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体科字〔2008〕30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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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西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西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西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西大学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108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办学地点:坞城校区(校本部):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92号
大东关校区:山西省太原市大东关红沟南街36号
第十一条 办学历史:山西大学成立于1902年,是中国近代最早创立的三所国立大学之一;2005年,成为山西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同建设的省部共建大学;2012年,成为“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入选高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山西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由学校相关领导、学科专家、学生及校友代表等组成,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组,由主管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全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山西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西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五条 山西大学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编制预留计划45人,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以及解决由于平行志愿产生的生源地上线同分段考生问题,在使用预留计划时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并事先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六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各省(市、区)招生文件相关规定确定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相应批次科类招生计划数的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相应批次科类招生计划数的105%。
第十七条 山西大学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软件工程专业的体检要求参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执行。
第十八条 对于非平行志愿省份,在第一学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按公布的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则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
第十九条 我校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依据考生志愿顺序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根据拟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同分考生排序原则:文史、理工类分别按语文和英语、数学和英语科目相加后的成绩排序录取,如以上两科成绩之和仍相同,则参考综合科目成绩排序录取;艺术体育类按相关科目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相关科目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语文和英语科目相加后的成绩排序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我校在江苏省招生执行“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参考考生的选测科目排序。文史、理工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的等级要求为选测历史为B+,物理为B+,其它选测为B,必测为4C1合格;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的等级要求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我校同意并执行各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二条 我校部分学院实施按大类招生,根据我校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在学习一年或两年基础课程后,根据学生申报志愿及在校成绩进行专业划分,少于30人的专业原则上不开班。
第二十三条 中国语言文学类(文科初民试验班)在山西省录取最低要求为文化课成绩超出普通文史类第一批本科控制线20分以上;物理学(国家基地班)录取最低要求为文化课成绩超出生源地普通理工类第一批本科控制线20分以上;工商管理类(理科试验班)和经济学类(理科试验班)录取最低要求为文化课成绩超出生源地普通理工类第一批本科控制线50分以上。
第二十四条 英语、翻译、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考生的考试语种为英语;日语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或日语;俄语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或俄语;德语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或德语;法语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或法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我校所有非外语专业的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外语学习上需自行克服困难或改学英语。
第二十五条 根据相关专业特点,我校部分专业对高考相应科目的单科成绩有一定的要求。具体为:物理学(国家基地班)——数学,中国语言文学类(文科初民试验班)——英语和语文,工商管理类(理科试验班)和经济学类(理科试验班)——英语和数学,文学类专业——语文,数学类专业——数学,外语类专业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英语。
第二十六条 运动训练专业实行单独招生,依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详情请参阅我校本科招生网“山西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第二十七条 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依据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详情请参阅我校本科招生网 “山西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第二十八条 音乐类和舞蹈类专业山西省投档及录取原则: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要求文化课成绩达省艺术类提前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专业成绩70分以上,根据各专业方向(例如声乐、键盘、民乐、管弦方向)各行当(例如扬琴、二胡、小号等)按专业成绩(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仅限我校招生的器乐专业考生兼报)投档并择优录取。若以上计划有缺额,则调至音乐表演专业,在未被录取的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除声乐、钢琴、小提琴、二胡、琵琶可增录2人外,其余每个行当只可增录1人)。音乐学专业要求文化课成绩达省艺术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专业成绩70分以上,按文化课成绩投档并择优录取(声乐考生和我校招生的器乐专业考生报考)。舞蹈编导专业要求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达省艺术类提前批本科录取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投档并择优录取。
第二十九条 美术类专业山西省投档及录取原则: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公共艺术、环境设计专业要求文化课成绩达文史类或理工类第一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专业课成绩达省统考本科线,按照专业课成绩投档并择优录取。
第三十条 省外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我校使用生源地艺术联考或统考成绩。考生文化课、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源地相关批次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线,按照进档考生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第三十一条 艺术类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投档及录取原则:省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联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文史类或理工类第一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5%,按联考成绩投档并择优录取。
第三十二条 体育类专业投档及录取原则:专业成绩超过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划定的本科最低控制线10分以上,按照文化课成绩投档。在进档考生中,按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相加后的综合成绩根据学生所报志愿录取。体育类专业身高要求为男不得低于170cm;女不得低于160cm(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组织的我省普通高考体育类专业考试身高测试为准)。
第三十三条 我校对舞蹈类和体育类专业的男女生人数有具体规定,详见各专业招生计划。
第三十四条 山西大学按照国家要求承担“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面向我省国家级、省级贫困县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实行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
第三十五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有关要求及时公布,考生可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
第五章 颁发证书
第三十六条 学生毕业时,符合山西大学颁发毕业证书条件者,颁发山西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山西大学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山西大学学位证书。二级学院的证书,注有二级学院名称的字样。
第六章 其它
第三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体检及资格审核。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考试复查,其中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新生将进行专业考试复查:音乐学院专业考试复查办法参照山西省艺术类音乐、舞蹈专业统考办法执行;美术学院专业考试复查办法参照山西省艺术类美术专业统考办法,测试科目为色彩、素描及速写。
第三十九条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严格执行山西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
第四十条 山西大学具有推荐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各专业成绩排名前30%具有推荐资格,其中2015届物理学(国家基地班)和试验班毕业生推荐比例达80%。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我省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晋招考研〔2014〕8号)文件精神,所有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我校还将在成绩优秀的在读硕士生中以硕博连读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详情参照《山西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第四十一条 学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金、减免学杂费”等资助措施。
我校为在校学生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多种助奖学金20余种,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每年约有55%左右的学生可获得各类奖学金。
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等工作。
第四十二条 学校与国外部分一流大学签订合作培养方案,按照教育部、财政部相关政策规定以及《山西大学资助优秀本科生出国交流学习管理办法》,鼓励在校优秀本科生申请前往国外一流大学、专业学习深造,以发放优秀学业奖学金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优秀本科生资助其在国外大学修读一年课程。
第四十三条 第一志愿报考并录取到我校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超过生源地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60分者,学校免收在校期间学杂费(约3万元)予以奖励;录取到我校理科试验班的考生,单独编班,依托工商管理专业教学培养,学校免收在校期间学费,其中在读期间成绩排名前30%并且英语单科成绩符合相关要求的学生,将以发放优秀学业奖学金的方式全额资助其第四年在国外知名高校学习一年;第一志愿报考并录取到我校大东关校区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超过理工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10分者,学校免收在校期间第一、二学年学费予以奖励。
第四十四条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超过生源地当年高考录取一本线30分以上且录入物理学(国家基地班)、中国语言文学类(文科初民试验班)的考生免收第一学年学费予以奖励;第二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前50%的学生免收当年学费予以奖励。
第四十五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四十六条 ****:
山西大学网址:http://wwwsx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bkzssxueducn
电话:0351-7010288 传真:0351-7010288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92号山西大学教务处 邮编:030006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由山西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健美操专业可以报考的大学有北京体育大学,哈尔滨体育学院,南京体院等。
1、北京体育大学。
北京体育大学成立于1953年,原名中央体育学院,1956年更名为北京体育学院,1993年更名为北京体育大学,是全国重点院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具有光荣的办学历史、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扎实的办学基础,在国内外享有盛誉,隶属国家体育总局。
学校位于海淀区信息路,占地面积75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1万平方米,共拥有室内外训练场馆近100个。
2、哈尔滨体育学院。
哈尔滨体育学院创办于1956年,现已建设成为冰雪特色鲜明,学科布局合理,专业协调发展,教学、科研、竞赛、训练和社会服务成绩卓著的高等体育学府,是我国冰雪体育人才培养的主要基地,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是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学校隶属于黑龙江省教育厅,各类全日制在校生6000余人。
学校总占地面积2781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748万平方米,由哈市主校区和尚志校区教学训练基地和高山滑雪场组成。学校现有教职工622人。
3、南京体院。
南京体育学院始建于1956年,由南京体育学校,江苏师范学院体育专修科和江苏省体育干部培训班合并而成,是江苏省唯一所独立建制的体育高等学府和重要的省级竞技体育训练基地,是江苏省体育局和江苏省教育厅共管的省属重点建设大学,被誉为世界冠军的摇篮。校训为严、和、朴、实。
学校坐落于古都南京,拥有灵谷寺、仙林、五棵松三个校区。灵谷寺主校区位于南京市东郊紫金山南麓原民国中央体育场旧址,占地640余亩。学校教育教学设有体育教育与人文学院等9个单位,现有各类在校生7000多人竞技训练设有乒羽学院等5个单位,11支省优秀运动队,现有专业运动员414名。
学校名称
清华大学 田径、射击、游泳、赛艇、健美操、篮球、排球、足球
北京大学 田径、健美操、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赛艇、棋牌
北京师范大学 田径、篮球、足球、健美操、橄榄球
北京中医药大学 武术、足球、健美操
北京化工大学 健美操、网球
北京联合大学 健美操、足球、篮球
首都师范大学 定向越野、篮球、健美操
天津工业大学 田径、排球、游泳、健美操、龙舟
天津科技大学 乒乓球、健美操
哈尔滨师范大学 田径、冰雪、武术、健美操、手球
哈尔滨理工大学 冰雪、田径、乒乓球、健美操、游泳
河海大学 足球、田径、健美操、乒乓球
宁波大学 足球、健美操、田径
江西科技师范学院 健美操
青岛大学 田径、足球、健美操
山东师范大学 田径、排球、健美操
广西大学 田径、健美操、羽毛球、乒乓球、游泳、篮球
西南财经大学 篮球、健美操、网球、排球、足球
西南交通大学 田径、篮球、排球、健美操
西华大学 乒乓球、健美操、跆拳道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游泳、健美操、田径
长安大学 排球、足球、田径、乒乓球、健美操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田径、网球、健美操
西北师范大学 田径、足球、健美操
健美操属于体育健身类的专业,一般可以在以下公办专科学校报考:
1 北京体育大学
2 上海体育学院
3 重庆三峡职业学院
4 河北体育学院
5 湖南体育职业学院
6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7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8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9 黑龙江省体育职业学院
当然,不同省市的公办学校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查阅当地教育部门或者相关学校的招生信息,以获取最新的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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