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美操比赛项目,你有哪些了解?下面就我们来针对这个问题进行一番探讨,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到有需要的朋友们。
竞赛项目有男子体操、女子体操、混双操、三人体操、六人体操、三人体操等。整个动作的艺术要求是有活力、有创意,动作设计流畅,过渡动作以健美操为形式。这个动作必须表现出身体两边的力量和灵活性,不要重复同样的动作。按照运动健美操的定义,任何未完成的动作都要扣分。对于混双和三人组,可以进行三次举重训练,或者支持三个组合动作,包括开始和结束。每项难度动作至少有一项,难度等级为12项最难动作。
一九八二年,美国出现了单人竞技健美操比赛,一九八四年又有一、二、三名运动员出现。一九八五年,首届阿洛别克体操锦标赛在美国举行。一九八七年五月,我国举行了首届运动会。男人,女人,女人,混双,三男,三男,六女。每一组动作都必须包括4个连续的俯卧撑,4个连续仰卧起坐,4个连续的高打和4个开跳。各组的动作时间为15~2分钟。
一九八七年七月,根据一九八七年两届全国健美操比赛的经验,为促进我国竞技健美操的发展,准许了第一条标准。一九八九年一月,第三届长城杯健美操邀请赛就采用了这项规定。一九九九年符合国际标准,首次采用国际竞技健美操标准。
健美操比赛是非常有观赏性的,无论是平时举行的各项比赛还是世界级别的赛事,都是非常值得观看的。对于不了解的健美操比赛的观众也可以放心观看,因为这是一项即使是普通人也可以欣赏的竞技体育。
竞技健美操比赛项目包括男子单人健美操、女子单人健美操、混合双人健美操、三人健美操和六人健美操。整套动作的艺术要求是,充满活力、富有创意、动作设计表现流畅、以健美操形式过渡动作。这组动作必须显示身体两侧的力量和灵活性,而不必重复相同的动作。根据竞技健美操的定义,任何未完成的动作将被扣除。在混合双打和三人组中,最多允许3次举重或支撑协调动作,包括开始和结束。每种难度动作至少有一个,难度分数为12个最难动作的总分。
竞技健美操是在音乐的伴奏下,通过完美完成难度动作,展现运动员持续完成复杂高强度动作的能力。动作集必须通过所有动作、音乐和表演的完美结合来体现创造力。整套动作要求充满活力和创造力,以健美操的方式表达动作设计和平稳过渡动作。这组动作必须显示身体两侧的力量和灵活性,而不必重复相同的动作。
1982年,美国出现了竞技健美操单人比赛,1984年出现了单人、双人和三人项目。1985年,美国举行了第一届阿洛别克体操锦标赛。1987年5月,中国首次举办竞技健美操比赛。共有六个项目,男子单打、女子单打、混合双打、三名男子、三名女子和六名混合人。每个项目的每组动作必须包括4个连续俯卧撑、4个连续仰卧起坐、4个连续高踢腿和4个开合跳跃。每组动作的时间应在15~2分钟之间。
1988年7月,为了促进我国竞技健美操的发展,根据1987年和1988年两次全国健美操比赛的经验,批准了我国第一部健美操规则。1989年1月,第三届长城杯健美操邀请赛正式采用了这一规则。1999年,它正式与国际标准接轨,并首次采用国际竞技健美操规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的领导和管理,提高学生体育竞赛的水平和效益,使竞赛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全国学生体育竞赛是指全国范围的综合性或单项体育竞赛。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由国家教委和有关部门、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或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及由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授权的单项分会主办。第三条 举办全国学生体育竞赛要以育人为宗旨,突出教育特色,讲求综合效益,体现“团结、奋进、文明、育人”的精神。通过竞赛活跃文化生活,提高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水平,发现和培养优秀体育人才,检验和提高学校课余训练水平,推动学校体育工作的发展。第四条 全国大学生、中学生运动会由国家教委、国家体委、共青团中央联合主办,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或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协办。
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每四年举办一次;全国中学生运动会每三年举办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顺延举行。第五条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以及由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授权的各单项分会,每年可主办一至二次全国性大学生单项体育竞赛。第六条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可根据情况每年举办二至三个项目的单项比赛。第七条 在举办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的当年,凡已列入运动会比赛的项目,不再安排该项目的单项比赛。第二章 竞赛项目和竞赛的申办第八条 全国大、中学生运动会所设项目应按基础性强、普及面广具有一定传统的原则选择确定,每届运动会所设项目不宜过多。
根据现阶段实际情况,全国大学生综合运动会可设置6-8个项目,其中必设项目有:田径、游泳、篮球、足球、乒乓球。另外,可选设1-2项易于普及的群众体育项目,如武术、健美操、羽毛球、网球等。
全国中学生综合运动会一般可设5-7个项目,其中必设项目有: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另外,可选设1-2项易于普及的群众体育项目,如乒乓球、武术等。第九条 凡承办全国大、中学生综合性运动会的单位和地区,应当提出运动会设项方案,报主办单位审定后正式列入该项比赛的竞赛规程。第十条 具备以下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可申请承办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或全国中学生运动会:
1、承办地是经济、文化、教育水平较为发达的大、中型城市;
2、运动会承办城市及学校,必须有较好的体育场馆及设施,符合比赛项目的技术要求和其它条件;
3、除国家财政拨款外,必须有足够的经济实力,以保证运动会顺利运行;
4、承办单位必须遵循主办单位制定的各项规定,保证完成运动会筹备、召开、总结等各阶段的工作。第十一条 申请承办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应当在上一届运动会举办前,向主办单位递交申请承办报告,并需附下列文件:
1、当地人民政府批复意见书;
2、承办工作实施意向书;
3、经费预算及经费保证。第十二条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授权的各单项分会主办年度单项比赛,应当上报年度竞赛计划,并向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提供以下材料:
1、承办单位名称;
2、比赛名称;
3、比赛日期、地点;
4、参赛队数;
5、竞赛规程;
6、经费条件。第十三条 凡有条件承办全国大学生单项体育竞赛的大专院校,在征得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均可向大学生体育协会的单项分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大学生体育协会单项分会审核后,在比赛前一年的11月底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审批,经批准后方可举行。
申请承办全国中学生单项比赛,应经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批准。第三章 竞赛组织第十四条 承办单位应在主办单位的指导下,成立筹备委员会或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各项筹备工作,并制定竞赛规程,报主办单位审定。第十五条 竞赛规程应包括下列内容:竞赛名称、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参赛单位、竞赛日期和地点、运动队及运动员的参赛条件、竞赛办法、录取名次、奖励办法、资格审查、体育道德风尚奖评比、裁判员、经费条件等。第十六条 承办单位应在比赛开始前向主办单位报送组织委员会成立方案,经主办单位批准,正式成立组织委员会。
组委会全面负责比赛期间的领导及善后工作,处理重大或紧急事项,保证比赛公正、有序地顺利进行。在全部比赛结束后一个月内,向主办单位递交书面总结。
1、第一届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于1973年7月26日至8月20日分别在吉林长春和山东烟台举行。田径团体总分名次,甲组:辽宁、山东、河北、上海、黑龙江、天津;乙组:北京、上海、山东、福建、河南、广东。有20名男女运动员32次打破11项少年全国纪录,8人8次平了4项少年全国纪录。
2、第二届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于1980年8月16日至8月21日在山西太原举行。田径团体总分,男:河北、山东、天津、广东、上海;女:山东、广东、辽宁、浙江、河北、吉林。在可对比的26个项目中,除女子100米外,其它24个项目的成绩全都超过上届。
3、第三届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于1986年8月12日至15日分别在辽宁鞍山、营口举行。田径在鞍山赛区举行。田径团体总分,男甲:辽宁、山东、广东、北京、天津、河北;女甲:山东、广东、河南、辽宁、浙江、吉林;男乙:辽宁、广东、山东、浙江、江苏、上海、女乙:辽宁、山东、浙江、吉林、广东、广西。田径比赛共有394人次打破56项上届中学生运动会纪录,4名运动员达到健将标准,68人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1110人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
4、第四届中学生运动会于1989年8月在河北唐山(田径)分别举行。
5、第五届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于1993年8月在山东青岛举行,共设乒乓球、田径、篮球、排球及男子足球5个项目。
6、第六届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于1995年8月26日至31日在湖北武汉进行,来自30个省、市、自治区的运动员参加了田径、篮球、排球、足球4个项目的比赛。
7、第七届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于1999年7月23日在广州举行,共有32个省、市、自治区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共174个代表队、近2000名运动员参加了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毽球以及广播体操等7个项目的比赛。
田径团体总分前6名分别为:广东、山东、辽宁、北京、河北、湖南;甲组团体总分前6名分别为广东、山东、湖北、江苏、北京、辽宁;乙组团体总分前6名分别为广东、山东、辽宁、湖南、黑龙江、河北。
8、第八届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于2002年8月18日至23日在江苏南京举行。设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田径、游泳和毽球8项比赛,来自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约5000名运动员参赛。第八届中运会团体前十名是:江苏、广东、北京、上海、辽宁、河北、云南、山东、福建、河南。
9、第九届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于2005年8月26日至31日在河南郑州举行。共有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建设兵团、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等34各代表团、2366名运动员参赛。是历届中运会代表团最多的一届。本届中运会设有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田径、游泳、武术等7个比赛项目。其中武术项目是第一次进入中运会。夺得本届中运会团体总分第一的是广东,北京、江苏、河南、山东分获总分第二至第五名。
10、全国第十届中学生运动会由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主办,长沙市人民政府承办,于2009年8月16日至21日湖南长沙举办。本届运动会共设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健美操等8个比赛项目,其中健美操第一次进入中运会。共有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34个代表团参加比赛,参赛运动员达到2790人,参会人数约5000。
11、全国第十一届中运会于2011年7月16日至21日在包头市举行,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34个代表团参加本届比赛。设有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健美操、毽球共9个比赛项目,是设项最多、规模最大的一届全国中学生体育盛会。
12、第十二届学生运动会于2014年7月28日至8月2日在上海市举行。该届运动会只设中学生组,比赛项目为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武术、健美操、乒乓球8项,同时举办科学论文报告会、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选等活动。自此,以“中学生”命名的全国运动会,似乎成了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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