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职业运动员在身体上、运动天赋上是我们可望不可及的,即使我们业余如何努力训练,运动成绩也无法与职业运动员对抗,他们的身体和运动天赋都是上天赐予的礼物,是我们难以想象的可怕,所以永远不要用你的爱好去挑战别人的饭碗,有句话说得好,努力决定下限,天赋决定上限。
下面就让我们体会一下职业运动员有多恐怖。
◆足球运动员是真正靠腿吃饭的人,拥有二条令人恐怖的"大力金刚腿",职业运动员大多都能左右开弓,球出如重炮,力拔千钧。巴西球员罗尼,曾效力于里斯本竞技队的左后卫,在对纳瓦队的葡萄牙超级联赛中,他射入了一脚载入史册的惊世任意球,时速高达222公里,葡萄牙媒体证实,这是有史以来足球场上时速最快的一个任意球进球。
◆1990年意大利世界杯上,马特乌斯的一记飞火流星般的远射直接挂网,而门将却毫无反应,经电脑测算最高时速也达到了213公里/小时。
◆瑞典籍球星偌达尔是40--50年代欧洲最好的前锋,在257场意大利甲级联赛中轰进了225球,在意甲联赛的 历史 总入球数记录中列第2位。他人高马大,体重达95公斤的,这样的一辆人形重型坦克的射门让对手门将闻风丧胆,曾经把球网都洞穿了,也曾把门将连人带球一起送进球门里,对方球员更是经常被他连人带球一起踢到场外休息!
◆2018年4月4日欧冠1/4淘汰赛首回合中,C罗那堪称史诗级别的惊世倒挂金钩,在触球瞬间,他的脚离地高达238米,基本与球门的横梁持平。开玩笑说,如果是搏击的话,这一瞬间,他能倒着用天外飞仙爆姚明的头。
◆在2011年的一部纪录片《C罗:挑战极限》中,他的一脚任意球速度达到130km/h,并踢碎3块钢化玻璃!3块!!钢化玻璃!!!
◆啧啧!同样是一条几尺长的凡胎肉身,我练成了肚腩下垂,他偏把自己练成360度无死角的“天神一般”的完美艺术雕像,仅仅是因为“职业”两个字!
◆肥成这样子的马拉多球,用脚颠桔子帅得不要不要的。
◆NBA第一人小皇帝詹姆斯,身高2米03,身材上下左右前后无弱点,肌肉线条完美,力量强劲爆炸,速度也如疾风闪电,可谓是万里挑一的身体素质。留意!前方高能!
变态霸道扣篮,篮球哭泣、严重变形!詹姆斯的力量有多恐怖!
◆詹姆斯带球冲刺后急刹,地板上竟然留下了可怕的“刹车”痕,很熟悉吧?对,和F1赛车急刹车一样!
◆卡哇伊的如来神掌手和普通人的手。
◆犹抱琵琶全遮脸,手比头还大……
◆NBA当红炸子鸡字母哥,在新秀体测时跟腱长度为343厘米!了解一下,篮球之神乔帮主的跟腱才283厘米!而身高170的正常人的小腿长度大约长33-37厘米左右(从脚踝骨到膝盖的直线距离),也就是说字母哥的跟腱比正常人的整根小腿都长,难怪人家刚跨过半场就能三步上篮了!
◆身高189CM,胸肌大过脑袋的州长施瓦辛格先生,在2米16的上古神兽张伯伦身边,小屁孩一个。
◆开始上课了,后面那位同学不要捣蛋,请你坐下来!
◆见过2米06高、臂展2米25、站立摸高2米79、手掌和脚掌四肢变态细长的“超级大蜘蛛”吗?KD的脚……是端午节的龙舟吧。
◆蒂尼·博格斯,绰号小虫,身高160米,是NBA 历史 上身材最矮的球员,也是速度最快的球员之一。在长人如林的NBA中,矮小的博格斯绝对是一个异类,但他却是NBA表现最杰出、失误最少的后卫之一。
博格斯的NBA生涯里,共有39次封盖,其中1993年4月14日,在尼克斯和黄蜂的一场常规赛中,这个1米6的小精灵赏赐了213米的大猩猩中锋尤因一个结结实实的大帽!
◆曾经自行车赛场上的传奇人物西恩凯利,上世纪80年代“骑自行车最快的男人”,被誉为冲刺之王。2016年在一次自行车训练中,这位60岁的老人和一头野猪狭路相逢,火星撞地球,野猪死于非命,而他却相安无事。
据统计,职业自行车运动员的时速为40公里/时,而在下坡路段最高时速可达80多公里/时,这样的速度你自己脑补一下有多恐怖。
◆自行车运动员的铜腿铁骨,有没有千年树妖的即时感?
◆新任乒协主席、那个“不会打球”的刘胖子,用公交卡做球拍,打得普通人找不着北。
◆业余高手和穿成这样子的邓亚萍较量了一下,三局下来他一分未得,被剃了光头不说,没成功接到过邓亚萍第二次回过来的球。
◆手速(每分钟给键盘鼠标下达的指令次数)最快的电竞职业选手,大概是600/分钟,相当于一秒要10下操作,真的不能再快了,键盘都要冒烟了!
◆迈克·泰森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好的重量级拳击手之一,这头出笼猛兽拳王以毁灭性的碾压了很多著名的对手,以18米的身高对战2米的野兽级对手也毫无惧色,他的身体爆发力在整个体坛都是恐怖的,曾经多次一拳KO对手,一生罕逢敌手。
泰森的一拳最大能达到800公斤左右的力量,能将一头健壮的公牛一拳打死,也可以击穿8毫米厚的钢板,这也是世界上最重的拳。
是不是太高大上了下面来个接地气的。
◆我们的拳王邹市明,和普通人比没意思,和武打明星樊少皇比一下吧。樊少皇13岁习武的,也算半专业了吧?他身体健壮,肌肉发达,拳法刚猛,雷霆万钧,号称“力王”,在一次综艺节目里,他和另一位壮汉明星陈国坤共同挑战邹市明,条件是邹市明不能还手两人也就只擦到了邹市明一拳。
◆“飞鱼”菲尔普斯绝对是百年一遇的最优秀的游泳的天才,奥运 历史 上获得奖牌及金牌最多的运动员:23金3银2铜,创造了29次个人世界纪录,10次接力世界纪录,总计39次世界纪录,是人类 历史 上最伟大的泳者。
菲尔普斯身高193米,肩宽臀小,有207米的惊人臂展和一双47码的大脚板,这样的长手和大脚板像巨大的船桨和蹼一般,只有081米的双腿惊人的短而粗壮,助推力极强,更容易在触壁时发力。但却有,他上身修长,整个人像是一个潜水艇,一个人体力学的模版,科研人员得出的结论是菲尔普斯的身体、游泳方式和轨迹是最接近鱼类的。
◆人类田径史上最伟大的天选之子尤塞恩·博尔特,这个星球上跑得最快的人,其拥有195米的身高,116米的腿长,22米的臂展、1米的臀围和42厘米变态长的跟腱,这些身体的天赋异禀,形成了他步幅宽阔,频率极快,“重心移动如同滑行”和全世界最完美的冲刺动作的运动优势,他统治着08到16年的世界田径短跑,一直站在田坛的顶峰手握日与月,8枚奥运金牌+11世锦赛金牌+2枚世锦赛银牌+1枚世锦赛铜牌,保持着100米9秒58、200米19秒19、4×100米36秒84的世界纪录,无人能破!
我们知道,再较大强度的运动发力时,四肢经常会出现“青筋暴起”的现象。这是因为大量的血液流入静脉,导致血管膨胀所致。而波兰斯基的腿如此夸张,想必是经历了一场超高强度的比赛。
这场比赛(2017环法第16赛段)全长165公里,对于一般的骑行爱好者来说,已经是一个不短的距离了,而职业选手们,通常会用40公里/小时以上的平均时速,完成这样路程的比赛(多爬坡的高山赛段速度会稍慢,但也比大多数业余爱好者的平路速度快得多)!
而整个环法自行车赛,一骑就是连续23天,中间只有两个休息日,每天的赛程基本都在100-200公里之间。除了环法,职业自行车运动员们每年还要参加多个不同类别的多日长距离比赛,以及艰苦的日常训练,练出这样“恐怖”的腿,也自然就不足为奇了。
场地自行车需要强劲的爆发力,德国场地车运动员罗伯特-福斯特曼,其大腿最宽处,周长达到了74cm,号称“腿霸”!
而在一段视频中,他这双“铁腿”,竟带动发电机,在几分钟内内完成了正常需要接通电源才能完成的烤面包工作!最大输出功率甚至达到了近700瓦!作为业余爱好者,还是老老实实插电源吧,否则可能一天都吃不上饭!
如果你经常看NBA,且平常也打球,就会非常清楚,业余爱好者和职业运动员的弹跳完全无法相比——许多职业球员,即使是一米八几的个子,甚至更低,都能随便轻松扣篮,而业余爱好者,和这些恐怖的“飞行员”相比,基本就属于“地面作战”。
博尔特的百米纪录是9秒58,而业余爱好者,能跑进12秒就算不错的成绩——短短的100米,3秒的时间差,博尔特可能会坐在地上微笑着看着你向他冲过来,这种感觉,你说恐怖不恐怖?
总之,运动,是职业运动员的工作,追求“恐怖”的成绩是他们的职责。作为业余爱好者,我们大可不必以此为目标,尽情享受运动的快乐就好!
之前的说话中,提到过我一个老师的观点,她说多数人在智力上的差异很小,真正的人才是娘胎里带出来,后天努力无法获取的拥有文艺和 体育 方面才能的那些人。
悟空的问题是“职业运动员究竟有多恐怖。”我的回答是——很恐怖。
上学的时候对 体育 非常迷恋,尤其是田径和足球,自己本身也一直在校田径队。记得每有下雨的课时, 体育 老师都会在课堂里给我们讲一些 体育 故事,其中印象最深的就是鲍勃比蒙在1969年墨西哥奥运会上创造的8米90的跳远世界纪录,到我上这堂课的上世纪80年代末仍未被破,比蒙甚至因此出了一本书——《卓越的一跳》。这是个什么概念,比蒙的纪录比原纪录提高了整整55厘米;在一般的中学里,运动能力最强的小伙子跳个6米3左右,就可以在学校甚至地区称王;你拿把尺子拉出8米90的距离,站在尺子这一端“极目远眺”一下,就会明白。
我一直以为比蒙的纪录不会被破,在心里他就像英雄一样存在,结果初中没毕业的1991年,鲍威尔就在东京世界田径锦标赛上跳出了8米95,话不多说。
杰出的职业运动员真的自带天赋和光环,以前听职业球评对乔丹的赞美,记不太清了,大意是——如果说维尔特张伯伦是上帝派到地球上来打篮球的,那乔丹就是身披23号球衣的上帝本人。那时候普遍的说法是乔丹有两颗心脏,当然不是,但也足见职业运动员的恐怖。
当然,还有索托马约尔的2米45的跳高世界纪录,没有特殊要求的话,你们单位的围墙至多2米到2米3,你可以散步的时候凑近比划一下。
田径是运动基础,很多人说,集体项目不需要很多天赋,比如足球。年轻的时候,喜欢英超纽卡斯尔的阿兰席勒,他是当时射门力量最大的球员。有记录的是137公里每小时,当然卡洛斯在2002年世界杯对中国队的小组赛中踢出过149公里每小时的任意球。瞬间爆发力,不恐怖吗。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说也说不完。我们经常去健身房锻炼,很多健身房里吹牛的比踏实锻炼的多,平时更是牛皮哄哄说自己卧推多少,深蹲多少,硬拉多少云云,但你随便找一间非专业性质健身房,卧推能到100公斤的少之又少。
现在的硬拉世界纪录是500公斤,半吨。保持者艾迪霍尔19米,184公斤。都说身大力不亏,你看看他的体重和硬拉重量比,就知道有多恐怖。500公斤啊,路边的混凝土隔离墩一定不到500,你可以试着晃动一下。
就说这么多吧,总之职业运动员真的很恐怖,完全不是我们平常人所能企及甚至想象。绝对的天赋。
反正乒乓球这个东西,中国是个人基本上都会打两下,毕竟国球嘛。
上高中的时候,有一段特别迷恋乒乓球,也不得不说我在乒乓球上有一定天赋,那个时候流行 粘板 规则,就是下课15分钟,一个人坐庄,闲家上来先打一个回合,输了就算粘上了,才有机会与庄家在打三个球,赢得成位新庄,输的一边凉快去。
那段时间,因为我对乒乓球很有“天赋”的理解,下课15分钟我基本上不会下庄。我会一门必杀绝技,就是发一种强烈的下侧旋球,球速又快,旋转又强烈。反正我那个高中没一个人能接住,接球的不是下网就是侧边出台。
后来,我代表高中参加市里的乒乓球运动会,当然有很多都是从小接受过专业训练的球员,而我可能就属于那种野老师儿吧。
当时有一个跟着省队训练的孩子,我很他打,不管我怎么出球,他就是一个大力弧圈抽过来,我根本没有反应的时间。逼急了,使出我的必杀技,强烈的下侧旋转发球,我想着这球我看你怎么接?结果,对方根本就没考虑,还是一个大力弧圈抽我脸上……
21比0
全程都是不管我怎么打,对方都是一个大力弧圈抽过来……当时我心里的那个坑呀……
因为喜爱,后来也接受了专业的乒乓球训练,我才知道,大力弧圈基本上可以解决任何出台的球……之前我当野老师儿的时候,打得那些球,无论从角度,旋转,速度上跟专业运动员根本就不是一个档次的……
其实现在,我也算是半专业水平,在省级单位组织的比赛基本都拿第一。但是我基本不看中国男子乒乓球队打球,还是看女子国手相对多一些,有时还看省队的比赛
因为我知道 男子国手打球的速度,旋转和力量,跟我就不是一个档次的,他们的打法和策略对我来说根本就没有参考性,简单点来说,就是男国手的比赛……
我 看 不 懂!
职业运动员由于体能运动大,比正常人要超岀饮食,食量是惊人的。还有就是危险性高,比如足球运动员,骨折受伤是常有的事。职业运动员的坚韧不拔,能征善战的精神是正常人难于捉摸的。
我是鱼鸟,我来回答。
NBA球员林书豪曾经说过一句话,“如果你拿1000美金跟我单挑,我绝对会赢,并且连汗都不出,你根本不知道职业意味着什么”。
在当下最火的短视频APP抖音里,有很多篮球爱好者上传了一些自己打球的视频,但是有些标题让人觉得非常可笑,诸如“我的运球不比职业的差”甚至最可笑的是,我曾见过有个业余爱好者发了一段视频,标题为“我的进攻纳什防不住”。
请允许我做一个惊讶的表情,纳什的防守差是公认的,但前提是他面对的是NBA级别的进攻能力,纳什如果来防守我们普通人,恐怕我们连球都运不好吧。
职业运动员有多恐怖?曾经我们公司有个小伙子,1米9的身高,200多斤的体重,站在你面前就给你一种压迫感,3-5个成年男子根本收拾不住他,这个同事曾经在我们当地一所体校是练摔跤的,后来因为伤病原因退役了,但就是这样一个职业生涯并不长的人都这么恐怖,你可想而知,那些顶级职业运动员,他们又是怎样一种BUG般的存在。
有句话说的非常好,千万不要拿你的爱好去挑战别人的饭碗。
回答之前先说一下,韩寒有一篇文章专门写过这个事情,叫《我也曾对那种力量一无所知》。
我也说一下我的经历吧
我喜欢踢足球,并且从中学到大学都是校队主力前锋,到了大三已经可以随心所欲的打各个位置了,当时应该是我身体素质的巅峰。直到那一年,我参加了当时的飞利浦大学生足球联赛。我才知道业余和专业之间的差距。
当时我们的对手并不是专业队伍,也不是体院,而是一支普通的学院队,但是对面有两个人,据说是山东鲁能3线队试训被刷掉的。
于是那一场比赛我们被全方位吊打
感觉就像对面比我们多了2个人在踢
因为那两哥们实在太能跑了
然后身体又拼不过
最重要的是我们1比12输的,那两哥们进了6个远射,3个头球
所以大家就别再叫嚣着自己上去能比国家队踢得好了
真不行。
林丹挥拍击球, 羽毛球直接穿进西瓜! 这力量惊呆我了! ! !
马来西亚羽球名将陈文宏扣球时速421公里,纳入吉尼斯纪录。
本人 体育 爱好者,身体素质在普通人中就算很好了。我只要说说和不入流普通运动员较量的情况,大家就自行脑补超级职业运动员的恐怖。
上大学时我们学校有很多留学生。我们系足球队在学校里有原来练过足球的几个人,在学校绝对第一,五道口地区也数一数二。那是正是西班牙球迷最多的时候,毕业之前和临时拼凑的西班牙留学生队提了一场。1比7,对方基本不太出汗,在1对1的机会中,很少能得到球。而且对方就是西班牙的传控打法。尤其是一个长得特像胡安弗兰的小个子,只要他得球,下一步你基本不知道球会往哪飞。速度,力量,控球也极好,根本没有犯规的机会,起脚绝对有准。绝对控场。当时我们怀疑这哥们是职业的,下来让西语系同学一问,好像真和胡安弗兰有远房关系。他在西班牙人队(对,就是现在武球王的队)二线队踢过西乙还是西丙,不过一共也没上过几场,属于饮水机管理员级别。后来教练觉得实在踢不出来了,就选择来到中国上研究生了。好多年没有训练比赛了。。。
后来我和哥们队友一直坚持踢球锻炼,但在那些所谓的业余高手里,再也没有那种级别和感觉的球员,我说的是那种碾压感。直到有一天,我们有幸和曹限东指导踢了一场野球,虽然曹指导已经不再年轻,但他的传球让我们几个人一下想起了那个西班牙哥们。。。这就是职业球员,就是那种你能想到,但是根本做不到的感觉。
面是黑人,全程高能。先说说短跑中的怪物——博尔特。和大众pk,全程散步态
博尔特的身体素质也是很惊骇的:卧推:140kg,而且是做组的,单次迸发应该在150kg以上,两个成年人的分量。(在亚洲,65kg算正常男人的水平,70kg能抵达羽毛球国家队的最低水平,80kg是我国田径队的最低水平。谢震业抵达了惊人的120kg)身体素质:以詹姆斯的身体素质为100分基准,博尔特抵达94分,在所有运动员中排第四(忘了哪个组织的排名了,权威性不低。尽管我不看篮球,可是我知道詹姆斯黑粉无处不在。詹姆斯的身体素质应该是公认最强,所以詹姆斯身体素质满分无可厚非)。最惊人的是,博尔特简直不怎么按捺饮食,啤酒炸鸡每天都吃。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传闻他一天要去麦当劳吃掉上百块鸡块。在他参赛的这十天左右时间里,他自己估量共消除了1000块左右的鸡块(有钱真好)。
这个不一定吧,就比如说倪妮和井柏然,虽然是已经过去很久的事情了,但是说起来还是有点可惜的,他们还在一起的时候看着对方的眼神都是充满着浓浓的爱意,分手的时候两个人一起出席一个场合全程无交流,陌生得就像没认识过一样,也有的人说他们不和的地方还是挺多的,比如说姐弟恋,一直有一种说法就是姐弟恋相处起来男方都会比较幼稚,所以很难走下去,还有就是南北的差异等各种原因。
而且娱乐圈的明星本来就备受关注,一旦有什么风吹草动都能上微博热搜,所以其实他们对于普通人来说承受了更多的压力。还有一对典型的情侣就是阚清子和纪凌尘了,没分手的时候他们的爱情真的是令很多人羡慕,在很多人眼里他们看着很般配,而且他们的爱情已经七年了,都没想到的是最后居然分手了,这是多令人痛心的一件事情。
他们之前一起上过一档真人秀,在里面的阚清子就经常掉眼泪,也有很多网友说纪凌尘真的太幼稚了,不会疼阚清子,就是小孩子脾气,还有的人是说阚清子太作了,而且每一次他们争吵的时候其实都不能根本的解决问题,在节目的很多时候纪凌尘的确是有一些幼稚了,他们也是姐弟恋,而且相爱了那么多年,分手了着实令人感到可惜。
但是我相信他们曾经都是真心相爱过的,只是没能走到最后,毕竟这也是人家的私生活,没必要过多的去关注,因为他们也需要有自己的空间。
高中时代,我的志愿,风姿绰约的中国女警。填志愿时,我毫不犹豫地报了江西警校。但是,过早把时间花在穷梦上的我终于拜见了‘名落孙山’大人。跨越理想大学门槛的梦破灭了,家境贫寒的我为此受过骂挨过打甚至被撵出了家门。那一刻,我虽抑郁顿挫痛苦难当。但一直怀抱作家梦的我,转瞬就拐进了装点文学梦想的天堂,这神采飞扬的魅惑宫殿,使我立刻转悲为喜了。从此,花季素梦幽幽幻幻盈满心房。
初恋邂逅出奇制胜的我,婚后,爱人痛我怜我惜我尊我,我几乎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真好比灰姑娘掉进了幸福的天堂。那时,迷恋文学的我,闲情逸致时,总喜欢,摆上浪漫的鲜花,轻放一段音乐,然后抱着孩子一边写写画画,一边看着食谱做饭,一边等着他回家。那时,我每发表一篇小作品,他都会‘叭’一下,给我和两儿子一人一个响当当的‘吻学奖’,紧接着俩可爱的小家伙也跟着学他的模样。每当这种情景下,我们全家人都会乐不思蜀。我写、他看、我画、他笑、我乐、他乐、孩子乐,成文的不成文的,都成了我们家的快乐之本。就这样,我们幸福地过着并不富裕却很阳光灿烂的小日子。
可是,天有不测风雨,人有旦夕祸福。万万没想到的是,在我两个儿子还只会叫爸爸背,妈妈抱时,我亲爱的他,竟发生了一场重大的意外事故。他受了严重的脑外伤,家里面所有的积蓄花光了,我把值钱的也都典当完了,可还只是勉强为他捡回了半条命。但是,因没大钱动大手术,保守治疗使他撂下了严重的后遗症。
他是我们家的顶梁柱,他若倒下就好比天塌方。他无法正常工作,无法赚钱养我们,我们的四口之家,倾刻间频临于风雨飘摇之中。那时的我,十足的一个依赖性的弱女子,羞涩胆小、纯洁烂漫、天真傻气、单纯幼稚。我,学校一出门就与他闪电式恋爱生子,我没参加过工作,没赚过一分钱,我只知道幻想如何变成一个大作家。我根本不懂得,‘金钱豹’的‘三连冠’得来有多么的不容易。
唯美的梦想挽救不了爱人的生命,微薄的稿费满足不了家人的饥渴。所以,灰姑娘我必须直面惨淡的人生,我必须面对现实中的雾云密布,我必须硬着头胪披荆斩棘。但是,我一无一技之长、二无胆识、三无学历、四无工作经历、五无人际关系。我该如何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打击呢?
在我最艰难的日子里,有位特别的文友,曾想利用号召社会力量,以捐赠的方式帮助我,但被我婉言谢绝了。因为知夫莫若妻,我知道他最爱面子。所以,除了未卜先知的至亲外,我不愿意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个意外。
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万般无耐之下。我伸手向亲朋好友借过钱,无钱的没钱借;有钱的不想借,怕我没偿还能力。我借来借去,只有贫困的父母之邦才会舍命发出微博之光。那时那刻,我才看懂一唏尊言:“靠山山会倒、靠水水会流、靠人不如靠己!为自己的青春买单!为自己的幸福买单!我必须自力更生!”
突破心理障碍,才能超越自己。现实把我逼上了梁山,我不得不一夜间脱胎换骨。为了拯救我的家与家人,我全服武装了,我什么苦都肯吃。以前那个依赖老公活在梦幻世界里的我,一夜间死于非命了。困惑下,我立志做不了‘女强人’,也必须做一个‘强女人’。
为了维护爱人的尊严,为了避开闲言碎语。我偷梁换柱,忍痛割爱把两个可爱的犟宝狠心地丢给了乡下种田的母亲,带着他远离故乡,浪迹天涯。
在那逃避现实、亡命天涯的日子里,我深有感触,一个阳光帅气斗志昂扬的男子汉一夜间变成一个半残者的伤害有多深。他一次次的轻生,一次次无缘无故地摔东西对我发飙,我一次次乞求哭诉,一次次被折磨得遍体鳞伤心力憔悴,但我必须微笑着对他百依百顺,我再委屈也无法对苍穹喊冤叫屈,我再痛苦也无法对世人倾心相诉。因为我深知,他内心的痛楚与无耐,常人无法理解,我无法替代。如果,那痛我可以替他受,我真的宁愿受伤的是我。
一次次,他发后遗症,倒在马路边,不醒人事。一次次,我因没钱送他上医院,而泣不成声地跪拜在‘凄风苦雨’里。
有一次,公司员工年终集会,我是行政助理,所以我不得不最后一个离场。最终我因太晚回家而见不着他,当我打开家门,瞥见屋里的凄凉时,我的眼就在跳。我扔下包来不及锁门就往外冲,一路上,我的心跳到了心门外。凭感觉慌里慌张地到处找他,果然不出所料,他真倒在那个偷偷等我下班的角落里。
深夜里,我口袋身无分文,手机卡又没钱。寒冬腊月的夜路上人车稀少。天旋地转的我一个踉跄爬到他身前,张口结舌地抱着他泪流满面。他将近一米八的个头,我一米六的小个。我背他背不起,抱他抱不起,扛他扛不起,哭天天不灵,喊地天不应,那一刻,我真的无可是从,我真恨自己为何这么无能。一想到他那种身体还傻傻地在冷风里等我的模样,我就无法制止惭愧泪水的浇灌。我想去叫同事,但又怕同事知道这一切后的后果。我想去给我的亲人打电话,但我的亲人都远在天边。我想K120,但我又没钱。我想去找陌生人帮忙,但又不忍心把他一个人丢在寂夜里。
我只有呆若木鸡地搂着他哭天抹泪。他倒下的地方离马路还有十几米的距离。偶尔有几辆车过,我条件反射式地放下他。当我像疯子一样拼命冲上前横车拦截哭喊着救命时,人家都以为我是招手的夜疯子,都没敢停车。
夜,很冷很冷,冷到了骨髓里。听天由命的我,人在颤抖,心在滴血……我就像一只寒号鸟,心痛无比地把他的脸紧紧地贴在胸口,哆嗦地脱下风衣裹住他冰冷的身体,用颤抖的手拉直他被风卷起的裤角,用歉疚的唇轻抚他发紫的面庞。
命运的缰绳系着我的爱人,我只有闭上婆娑的泪眼跪在寒风露宿里默默地乞求上天:“老天爷,求求你,求求你保佑我可怜的老公,求求你,保佑他,保佑他奇迹般地好起来!如果你能保佑他,我愿意代他承受一切痛苦!你叫我吃什么苦,都可以!”
“勇气是控制恐惧心理,而不是心里毫无恐惧。”那段岁月,我们几乎走到了人生的最低谷。无论我心里有多痛苦多恐慌,表面上,我还要装腔作势,强作欢颜。一方面,我必须乐观地开导他开心地活下去。另一方面,我必须用微笑面对现实中不懂我们痛楚的每一张面孔。
这世上,任何一个有种的男人,都不愿意看到别人同情他或讽刺他的目光,更不愿意听到人家笑他被老婆养着的不争事实,何况是自尊心特别强的他。我在逃亡期间,从不对任何人讲起我们的故事。他没发后遗症时,看上去跟好人一样,没有人知道他是一个病人,这使他比普通病人更痛苦。
有一次,有位多嘴的同事故意当着他的面含沙射影地对我说:“玫瑰,你老公长得这么帅,做什么的呀?我好像发现了一个天大的秘密,有些男人虽长得人模人样,可偏偏喜欢被女人养着……。”面对同事尖酸刻薄叼钻的话,我一边故意转换话题避而不谈,一边尽快拉着他逃离现场。我表面上慎定自诺,其实我眼中杀气腾腾。那同事见势不敢再言语,因为她看得出我狠不得吃了她。
经过那件事后,我内心害怕之极,我真的怕他被人击中要害,深受重击一撅不振,扔下我不闻不问独自离去!还好,他最终还是因为放不下傻傻的我,而战胜了自己。
我一直在想办法哄着他尽量少出门,但长期闷在家也会闷出病的。所以我经常鼓励他多看书多看新闻与开心的故事片。可是他,还是因为被打击而孤注一掷。他那身体无法正常上班,但还是可以打打小牌。所以他走火入魔似的妄想着赌能赢钱争脸。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的他却忘了,十赌九输的道理。
“命运负责洗牌,但是玩牌的是我们自己!”他一次次输钱,我们一次次青黄不接,一次次我装蒜着厚着脸皮向同事借钱,一次次我咬牙切齿地忍痛对他无耐地傻笑;一次次他倒在牌桌下,为了避人眼耳,一次次我撒谎辞职带着他逃之夭夭;一次次看着他发病后躺在床上脸如死灰,一次次我心如刀绞般撕痛。
我做梦,都想带他去国内外的好医院就诊,可是现实中,我只剩爱莫能助与心有余力不足。为了赚钱给他养病与养家户口,平凡的我不得不做两份工。白天我在公司做普通文职,晚上我给富家孩子做家教,稍有一点空隙我就刻意地撰稿投在公司的月刊上赚投版投条的稿费。可我累死累活,也还只能勉强支撑一家人的温饱。
逃亡岁月里,我在替有钱的学生开家长会时,无意间碰到一位‘发达了’的儿时好姐妹,她打扮得非常时尚前卫。她告诉我她在一家夜总会当经理。当她得知我为钱呼天抢地苦奔游走的真像时。她顿时就露出一副讲义气的大姐大模样,拍拍胸膛打包票似的对我说,凭你这清纯模样与火辣身材,我给你介绍介绍,保你三个月赚够送他就医的本。她一边开宝马一边落落大方地讲着她发家致富的经历。她还硬拉着我上她家做客。到她家后,我才得知她是夜总会老板的二奶。
当晚,她老公十分热情地对我说,如果你真来夜总会签约,我可以提前把你老公动手术的费用预支给你。
那天晚上,我接到几个热心的电话,一时被钱迷心窍的我,内心矛盾无比。但我最后还是放弃了那个邪念。因为我明白,如果他知道我为了救他而背叛他时,他一定宁愿去死。其实,我何偿不是。如果真要我这样背叛他,我也宁愿丢下孩子陪他一起去死。
医生一再强调,他必须吃好喝好睡好保持良好的心情,绝不能碰半点酒精。以他的状况,本应时时刻刻有人陪在身边照顾才好。但是,我实在没办法,所以我几乎是,白天提心吊胆地去公司上班,晚上忧心忡忡地去做家教老师,回家后,我总是刻意地给他讲开心的童话故事。但是,我再怎么取悦,他内心还是压抑的,因为他的梦想跟他的人一样被老天关了紧闭,所以他还是三番五次地偷偷喝闷酒。一喝酒,病就发得更厉害更频繁。
我写作原本是为了个人的兴趣爱好,但在他发病期间,我经常一晚写到天亮,因为我真的希望能写出一篇出奇制胜的作品,搏得稿费来换取他动手术的医疗费。可是,我没钱买电脑,只有写手稿,而他竟出乎意料地烧掉了我所有的心血。无耐之余,我真的想过跟他一起同归于尽。但是,我放不下年迈的父母更放不下年幼的孩子。
那段阴暗的岁月,我们简直,活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每一次一想到跟着母亲在乡下吃苦的孩子,我就两眼呆滞。
我一直在内心暗暗发誓,如果他真的走了,那我就自私地把孩子送给有钱人,然后陪他一起走。如果他真的在我虔诚的祈祷下,不用专家名药,不用名院动手术,就奇迹般的康复了,那我宁愿跟西游记中的四僧一样,为最终的胜利而偿尽人世间的九九八十一难。
时光冉然,流光飞转。我背着梦想,在现实的怀抱中,翻山越岭,翻江倒海,翻来覆去,弄丢了梦想,缩写了现实,憔悴了自己。
一次次,我幻想着有朝一日,脱变成一位名作家,拿着厚厚的一叠稿费,带他去名院就医诊治,可现实中,我根本没有更多的时间与精力去创作。我更没有能力靠实际工作能力赚出那样一大笔钱。但是,我的第六感觉一直在激励我,‘上天不负有心人’。
“两个人共尝一个痛苦只有半个痛苦,两个人共享一个欢乐却有两个欢乐。”果真如此,老天果真没有把我们这对患难夫妻遗弃。我们历经八年的痛苦磨砺与风雨同舟,终于破天荒地浅见了彩虹。真爱的力量终于战胜了病魔的挑衅。他真的如我所想象的一样,没有名院名医名药没有手术台,奇迹般地自然康复了。
他好了,我们终于可以回家与家人团聚了。这比天大的梦想都值得我们全家人庆贺。2009年,他终于站到了正常人的群里,亲朋好友,群情鼎沸。他终于可以做他想做的事了,我终于可以喘口气了。
经过了这一场生死搏斗,我终于明白,凡人要想生活得更精彩,都必须跟命运下一场适宜的赌注。活着,有梦就有追求,有追求就有奋斗,有奋斗就有失败,有失败就有泪水,有泪水才有坚强,有坚强才有奇迹,有奇迹才有成功的喜悦与快乐。我也不例外。
命运剁剁逼人时,梦想与现实总有着不可逾越的距离。我的梦想,成为中国当代优秀女作家。这个梦想,此刻,在现实的巡防威逼下,画面萎缩凄迷,呈现出一片营养不良的惨败景象。说实话,此刻,我的确是思想瘦欲望肥,但我还是无与伦比的快乐,因为我老公的康复大于一切。正所谓,梦想诚可贵,现实价更高。
夏风起,斑驳陆离的生命交响曲,掠过耳畔,在夜空萦绕,郑少秋演唱的香帅传奇主题曲《天大地大》:“注定一生与天争……天大地大何处是我家大江南北什么都不怕。天大地大留下什么话,好名照青史人走天涯……”。曲毕,歌台舞榭,使我深深地感悟,“蚁族”,当下的社会热点,鲜为人知的庞大群体,都市是我们出进的“围城”,我是围城中打拼的一员。所以我必须彰显高节,做出表率。
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成功的志士仁人,风光的背后,总有许多苦不堪言。悲观者说人生是一杯苦酒,乐观者说人生是一杯香槟,悲观者说人生是一杯清水,乐观者说人生是一杯甘露。因此,我必须,笑对风,笑对雨,笑着面对现实,笑着陪爱人好好活下去。
人人都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但愿如此。近期,我爱人的事业稍有起色,我必须全力辅佐他,大力支持他。他若安好,我便晴天。他健康快乐地创业,就是我最大的幸福。
健康、专长、平常心构成一座人生大厦,健康是大厦的基础,个人专长是钢筋水泥,一个人的平常心就是一砖一瓦。此刻,我雪玫瑰,只希望我们全家人安康快乐幸福。所谓的作家梦,此刻我只求顺其自然。
梦想诚可贵,现实价更高。生命轮回的四季,直达生命的主题。人生的艺术都富于自我色彩。自己吟咏的是自己的歌,自己描绘的是自己的画,不管是好是坏自己都在演奏着自己的人生交响乐。雪玫瑰我,绝不会始乱终弃。我始终相信,人生的经历,是一种无形的财富;境界的提升,是一种无比的喜悦;有经历才能体验生活真情实感;有体验才能激励思想升华。
人只要活着,就要活出的一种姿态。为使我的作家梦,立于不败之地。我在辅佐老公走向成功之路的同时,闲暇之余,也经常神游于书海之中,“思绪飞扬,自得其乐”。
在空灵的夜里,我撷取一纸文字,镌上丝缕心语,交给美丽的天使,托它替我捎去我追梦的过程,捕捉我实现梦想的东风,放逐我烂漫的情怀,为我全家人系上安康快乐的翅膀。托他告诉天神,我脍炙人口的好作品也即将问世。在这动感澎湃,情感炽烈的流年里,我期盼着与天使天神一起凝望那青葱岁月,在时空里快乐地追逐我的梦想。
我怀抱栩栩如生的梦想,在现实的怀抱中奔腾。我执笔抚文,虔心诚意,仰慕作家,眷恋文坛。现实虽一次次残酷地打击着我,但它粉碎不了我栗色的梦想。
美丽的夜空,月亮船装载着梦想的云朵,任凭我饥饿的灵魂激荡,在梦寐以求的山岚飞扬跋扈。我对自己说,我还年轻,一切还来得及。
夜阑人静,我贴着老公温暖如初恋时的呼噜声,执着地独颦电脑,在文字的海洋里,我快乐地荡起了双桨,海岛幽谷,鸟语花香,我兴奋地背着裴多菲的诗。幽默的老公不知什么时候醒了,他点上一根烟,摸摸我的脑袋瓜子笑着对我说:“好了,我的傻老婆,别那么拼命了,睡觉了,在我心中,你就是最优秀最美丽的中国当代女作家。有你老公在,我包你不用做优秀的女作家,也能成为许多穷孩子的妈妈!”
老公的话,令我心花怒放,我调皮地回答:“今晚,我执笔墨心、立誓揭梦,烙下灰姑娘风雨无阻的新格言:“二十一世纪的追梦人雪玫瑰,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事业诚可贵,家庭价更高;命运诚可贵,健康价更高;梦想诚可贵,现实价更高;若为时代气息与家庭幸福故,忠贞不渝地辅佐老公的事业与坚持不懈地追求个人的梦想,二者皆不可抛!”
半夜里,我笑了,他也笑了,我两儿子也不知什么时候钻进我们房间凑热闹了。
儿子击撑齐声对我说:“妈妈,加油!希望你的作家梦早日实现!爸爸加油,希望你赚多多的钱,带我们全家去旅游!”我们一家人又像从前一样开心地发着“吻学奖”,我们又仿佛重拾了幸福阳光的小日子。
经年之后,历经沧桑,才真正领悟:‘梦想诚可贵,现实价更高’的真谛。活着,物质基础与精神食粮都很重要。凡尘俗世,凡夫俗子,实现梦想,不在一朝一夕,努力了,就算失败,也无怨无悔。其实,享受追梦的过程,也是一种无与伦比的快乐!
顾小五一撒手,被小红马往后拉的小枫就反方向被拖了出去,小枫的手也因为那样用力地拉顾小五出来而被绳子割破了。小枫啊小枫,你可意识到你对小五的情意了呢?
小红马因为受到惊吓,立刻跑到远处去了,小枫哪里顾得上手疼,哪里顾得上小红马跑了啊?她立刻爬起来,连小红马都不叫了,把绳子再一次扔给了顾小五,又喊道,“小五,不许松开!”
小枫难道不知道吗?靠着小红马帮她,她都拉不出顾小五来,更何况是只靠她自己。这时候的小枫她是彻底急了,根本是什么都顾不上,她也没想过自己再去拖顾小五,只会把自己也拖到流沙里去,她只是听从心的指令,就是不肯放弃营救顾小五而已。
与彻底慌乱的小枫相比,顾小五就理智得多了,他知道,他再拉这根绳子,只会把小枫拉下来,所以,他根本就不肯抓这根绳子了,而是任由自己慢慢地落入到了流沙之中。这当然还是因为小枫是小五的心上人了,顾小五对小枫的爱,永远都是理智至上的——我不能让自己连累小枫,我首先要保住小枫的性命。
这里可以和小枫跳下忘川、跳下玉门关的城墙作对比。书枫跳下忘川的时候,书鄞先是试图抓住小枫的衣袖,小枫立刻以薄刃割断了衣袖,与他“割袍断义”;在小枫半个身子已经凌空的时候,书鄞应变极快,他立刻抽出自己的腰带如长鞭一扬,卷住了往下坠的小枫,将她硬拉住悬空,那根腰带竟然还是小枫在和他大婚的时候,亲手给他系上去的、缀满累累珊瑚珠玉的新娘的腰带,小枫再次以薄刃割断了这根腰带,山风激荡,珠玉琳琅便如一场纷扬的乱雨飞溅;书鄞哪里舍得小枫就这样在他眼前死去呢?他立刻跟着小枫跳了下来,抓住了小枫的手,不断地想要抓住山壁上的石头,可是他们落势太快,无数乱石跟着他们落下,书鄞凭着自己的武功根本无法止住他们往下坠的现实,于是书鄞盯着小枫的眼睛,对小枫说,“我陪你一起忘。”
书鄞他真的不爱小枫吗?才不是,这时候的他,已经恢复了太子的身份,换上了中原的袍子,却还系着小枫当初给他系上的那根丹蚩新娘才系的腰带,如此不伦不类的打扮,落入裴照眼中,落入他所有亲兵的眼中,却不曾落入与他同行、对他失望至极的小枫的眼中。书鄞连这根代表小枫曾经想要与他共结连理的腰带都舍不得解下来,更何况是当初给他系腰带上去的那个活生生的人呢?只不过,书鄞对小枫的爱,好好地包裹在了他的理智里,就算是他跟着小枫跳下忘川,他想到的都是先带着小枫求生,最后实在没有办法了,才要和小枫一起死。
书枫在跳下玉门关城墙的时候,书鄞还是立刻抽出了他的腰带卷住了小枫,小枫被硬生生地拉住悬空,而书鄞也被小枫往下冲的惯性,直坠到城堞边。书鄞一手扶着堞砖,一手俯身拉住小枫,他脖子上的伤口开始渗出鲜血,迸裂了,染红了他脖颈上的白纱(小枫曾经试图在逃离东宫之前杀死他,他的脖颈上缚着白纱,是因为书鄞怕让旁人知道小枫曾经杀他,给小枫招祸,便以白纱遮蔽伤口,不肯让人知道实情),但是书鄞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伤口崩裂了,而是大喊,“来人!”书鄞要他带来的羽林郎过来帮他把他的太子妃拉上来,那些羽林郎,包括裴照,原先被打发得远远的,是因为书鄞不想让他们知道他与他的太子妃之间的谈话,以保住自己作为太子的体面。小枫知道,只要有人帮他,她就再也没有机会了,于是再次扬起手,割裂了书鄞轻薄丝绸做成的腰带,割裂腰带的同时,小枫对书鄞说,“我要忘了你,顾小五。”书鄞这才恢复记忆,他试图再次跟着小枫跳下玉门关,与小枫共同赴死,却被赶上来的裴照死死拉住。
还没有恢复记忆的书鄞,不曾像他跳下忘川之前那样爱慕小枫吗?才不是,书鄞还是像曾经的他那样,理智至上,他非但要救助小枫的性命,还要保住小枫的名声,不叫任何人来质疑小枫身为他的太子妃的合法性。你想想看,如果皇室中、东宫中有人知道小枫曾经想要杀死李承鄞,小枫会怎样?失去记忆的李承鄞在来玉门关之前,已经把小枫跟他回去后所有的后路都想好了,他也已经想清楚了自己的结局。小枫曾经杀他,但毕竟没有下得去手啊,这说明小枫再动手杀他的可能性比较低,更何况书鄞觉得他可以自保,他宁可冒着生命危险,也要得到与小枫在一起的日子。这样根本不打算追究小枫想杀他这件事的书鄞,这样怕别人知道小枫曾经杀他而撼动小枫太子妃地位的书鄞,这样宁可冒着生命危险也要和一个曾经杀他的女人在一起的书鄞,难道不爱小枫?他是爱小枫爱到魔怔了,书鄞比他的父皇,更痴情,书里面,他的父皇只是知道顾淑妃是为了她的心上人而入宫侍奉自己,就在顾淑妃生下李承鄞后任由皇后毒死了她,李承鄞呢?只怕小枫为了顾小五亲手杀了他,他都舍不得小枫。
任由自己落入流沙、慢慢逼近死亡的顾小五,想起了他非常看重的与小枫曾经的点点滴滴。顾小五想到了他正式见到小枫的时候,小枫自报家门,对他说,“我是西州九公主,我父王是西州的国主,我母亲是丹蚩王的女儿,我阿翁是丹蚩最厉害的铁达尔王!”那个时候的顾小五,装作一脸懵懂的样子,实际上却是在利用小枫丹蚩王外孙女的身份。顾小五紧紧地盯着自己的心上人,在心里说道,“小枫,对不起,从一开始我就利用了你。”
顾小五之所以想到了这个场景,除了他是在反省自己的错误之外,这还是他对小枫正式开始有记忆的地方,也就是说,这里就是顾小五对小枫心动的开始。而两人掉入忘川之后,那是顾小五第二次面对死亡,他想到的最后有关小枫的场景是流沙,不是因为他在流沙这里才开始喜欢小枫,而是因为他在流沙这里的时候,已经在生死关头把他之前与小枫的记忆回忆了一遍了。
小枫见到小五就算不肯抓住绳子,哭道,“不,抓住啊!你不许丢下我一个人!我们还要去搬救兵呢!”
这里是小枫第一次明确地说,她想和小五在一起,要是小五留下她一个人,她会受不了的。不知不觉间,小枫已经把小五当成了自己身体的一部分,他们共同分享着彼此的生命,无法分离。
顾小五想到的第二个他与小枫的场景,是小枫明明说她不会水,还跳下了水潭中为他找玉佩的过往。之前就分析过,这里是顾小五对小枫彻底沦陷的时刻,也是顾小五意识到自己对小枫的爱慕,开始把小枫当做自己心上人的时刻。
顾小五在以为自己会死去之前,想到的最后一个场景,并不是按照时间的顺序最后发生的,而是在捞玉佩之前,他和小枫为了躲避朔博兵的追捕,跳入水潭中,小五嘴对嘴地给小枫渡气的过往。之前也曾经分析过,小五并不是单纯地给昏迷的小枫渡气,他更是沉溺在与令自己心动的女人的亲密接触之中,否则,他不会闭上眼睛。
小五为什么会最后才想起这件事呢?当然是因为小五他是男人嘛,一个男人面对着自己的心上人,怎么可能不想着与她有肌肤之亲这样的事。后来他俩在丹蚩定下婚约,小枫扶着喝多了的小五回到自己的帐篷,小五就一脸的按捺不住,把小枫推倒了压在身下,满头是汗地凑上来来着。小枫跟着假扮刺客的顾剑失踪了,只过了12个时辰,李承鄞就受不了了,还不是因为在李承鄞看来,只属于我的女人竟然和另一个男人过了一整夜,他开始胡思乱想起来,他怕顾剑会像他那样,想与小枫有肌肤之亲。以李承鄞对小枫的占有欲,别的男人多看小枫一眼都不行,肖想一下小枫都不行,更不要说是和小枫单独过夜,哪怕是什么都没发生。
从顾剑那里回来以后,苏醒过来的小枫见到李承鄞大受惊吓,李承鄞都吓呆了。小枫是因为想起了李承鄞利用自己杀死自己阿翁的事而大受惊吓,她害怕这个曾经利用自己的男人,李承鄞可什么都没想起来,他只会以为,小枫是在顾剑那里受了惊吓,才把这份惊吓移植到了自己身上。(在鸣玉坊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小枫明明很开朗,很高兴来着。)那小枫为何会受惊吓?李承鄞不能不想,是不是顾剑欺负小枫了,所以小枫才害怕所有男人,包括她的丈夫。所以李承鄞才巴巴地凑上来,抓着小枫的手,一个劲儿地说,“我是承鄞啊!我是承鄞啊!”李承鄞加封太子之位以后,只在皇帝、皇后、太皇太后和高相面前,自称过“承鄞”,面对着自己的挚爱,面对着大受惊吓甚至不肯让自己靠近的妻子,李承鄞只是一个劲儿地强调,他与小枫亲密、平等的夫妻关系,你为什么害怕我,害怕你的丈夫呢?我是这个世界上,和你最亲近的男人,你受了什么委屈,都可以告诉我,你告诉给我听吧,到底怎么了?
小五一边想着他曾经与小枫的那一番肌肤之亲,一边在心里说出了他最后的一句话,“小枫,你要好好活着。”在顾小五的心里,他与小枫曾经有过的这么一次亲吻,都叫他不枉此生了,都足够他带着这样的记忆,面对为了留住小枫的性命而主动选择的死亡结局了。小枫啊小枫,顾小五已经爱你爱到了这种程度,你知道吗?
书鄞呢?最后跟着小枫登上玉门关城楼的书鄞,对小枫说,“不管你是不是还惦记着那个顾小五,只要你肯跟我回去,我便再不会提及此事。”书鄞知道,小枫为什么要离开他,小枫以怎样的契机离开了他,还不是因为小枫想要给书鄞纳侧妃,书鄞很恼怒,觉得自己不得太子妃的待见,非要当着纳来侧妃的面,抗走小枫,又把所有人撵走,和小枫大打一架,非要亲近小枫来着。书鄞在小枫离开以后,好好反省了自己的错误,他认为,小枫不想他亲近自己,是因为她爱慕顾小五,她不准自己与除了顾小五以外的任何男人有肌肤之亲,所以她才痛苦,所以她才要离开东宫。书鄞觉得,他巴着小枫不放,这是让小枫伤心难过了,于是再次后退。你跟我回去吧,哪怕你想着顾小五呢,哪怕你为了觉得安全,非要给我纳侧妃呢,你也要跟我回去。我只要见到你就够了,我不再希冀与你有肌肤之亲,直到你慢慢被我感动。哪怕我一生都不会感动你呢,我也愿意去亲近你给我纳来的侧妃,让你觉得有安全感,我也愿意保持和你名存实亡的婚姻,你只要还愿意做我的妻子,还愿意接受我对你的好,让我能偶尔见到你就行。我可以只想着你和我曾经有过的那仅有的两次肌肤之亲,过完再也无法得到你身体的下半生。
终于,顾剑来了,顾剑从裴照那里知道了他们为了沙地浸水更换驻地的事,担心顾小五不知道裴照驻军的新地址,于是来到了裴照原先驻扎的地方寻找小枫与小五。顾剑见到小五竟然陷入流沙之中,立刻把他带来的随从兵甲的盾牌抛入流沙之中,借着这个着力点,用自己高深的武功,拉着小五跳出了流沙。
小五呢?他见到顾剑来救他,当然是求生欲占了上风,他知道顾剑的武功,顾剑有救他的能力,于是立刻满怀期待,伸出了自己的手拉住顾剑,任由顾剑把自己拉出了流沙,救了自己一命。
小枫见到小五被师父拉出来了,立刻绕过了流沙跑到了小五的身边,她什么也顾不上了,连自己的头巾掉了都不知道。从这个全景镜头来看,顾剑还带了很多兵甲过来,他一定是远远看见小枫与小五,立刻拿了身边人的盾牌,施展轻功来救小五的。
小枫刚刚经历了那样生离死别的时刻,她都快哭了,只顾着喊小五的名字。小五呢?他听到自己的心上人喊自己的名字,立刻紧紧地盯了小枫一眼,便慢慢地阖上了眼睛。小五也吓坏了,他需要时间平复情绪,小五见到小枫没事,还这么关心他,便放了心。
顾剑说,“小枫,这儿太危险了,我们先回营帐再说。”
顾剑是这三个人当中最冷静的一个,他对情绪激动的小枫说,这里有流沙,太危险,咱们还是先回营帐去吧。
小枫见到自己的师父来了,觉得他就像天神一样,再次拯救自己和小五于危难之中,立刻听从了师父的话,点了点头,道,“小五,来。”说完,小枫搀起了浑身无力、躺在地上的小五,在师父的帮助下,带着小五去了裴照的营帐。
顾小五呢?这里有一个细节,顾小五都已经靠自己的力量站立不稳了,他立刻把自己的手搭在了顾剑的脖子上,想靠着顾剑的力气往前走,但他都没有把自己的身子靠在小枫的身上,他只是任由小枫搀着自己而已。这当然还是顾小五待小枫的情意了,小枫是姑娘嘛,他还以为小枫的心上人是顾剑,在这样的情况下,他都不准自己去占小枫的便宜。
剧鄞和书鄞可不一样了,他对着小枫,向来是“有贼心没贼胆”,明明他很想与小枫有肌肤之亲吧?但是他就是不敢,直到小枫说恨他,说要离开他,他才非得靠着肌肤之亲,坐实了他和小枫的夫妻关系,还很快就后悔了,上赶着来哄小枫,结果连小枫的门都进不去了。给裴照赐婚以后,剧鄞当然晚上就把衣服脱了,坐在小枫承恩殿的床上等着她了,结果小枫竟然和永宁和洛熙说了那么久的话,很晚才回来,小枫都没发觉李承鄞只穿着中衣的意图,还是不管不顾地和他吵了一架,把他撵出了她承恩殿的门。李承鄞和小枫在七夕的时候一起去湖上泛舟,李承鄞说,“你是我明媒正娶的妻子,我想跟你干什么就干什么。”我第一次看到这里的时候,都给逗笑了——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你到底想了些什么,又干了些什么?编剧果然笔力精深,就会叫李承鄞说些自打脸的大话。
李酽一边给皇帝奉上有关巴吐尔案卷与招供书,一边说道,“陛下,宣德王已将参与刺杀太子的丹蚩刺客巴吐尔捉拿归案,这是巴吐尔的招供书,与高显高将军亲自整理的案情经过,请陛下过目。”
李酽向皇帝禀报了2件事。1李酽撒谎道,是宣德王把巴吐尔捉来的,掩盖了是裴照抓巴吐尔来的事实,妄图假装宣德王一直在追查太子遇刺一案,不曾忘记皇帝派给自己的这个任务,以兄弟之情迎合上意,哄骗皇帝。
2李酽强调,这里非但有巴吐尔的招供书,还有高显高将军亲自整理的案情经过,皇帝当然知道,高显是高相的儿子,李酽试图借着高显这个政治对手对宣德王的支持,来佐证宣德王在调查太子遇刺一案时持身公正、大公无私的立场,进而让皇帝相信,他们根本没有搞鬼,就是丹蚩人杀死了先太子。
皇帝拿起文书,一边看,一边问道,“这招供书里的内容,可是句句属实吗?”“可有遗漏啊?”“要犯巴吐尔现在何处?”
李酽答道,“回陛下,千真万确。”“无一句遗漏。”“臣已将其押往刑部,等候陛下亲审。”
这番对话,表面上看起来是陛下在问有关巴吐尔的案情,实际上却只是一番不疼不痒、不触及根本的对话而已。陛下早就知道是宣德王刺杀了先太子,他还派宣德王去调查此案,本身就代表着陛下想放过宣德王,属意宣德王做太子了;现在宣德王真的给自己送了一个罪犯来,陛下也只能这样大概地问一问,难道还究根问底吗?
忠王一派的一位文官站了出来,对陛下进言道,“陛下,臣以为,铁达尔王派人刺杀太子,阻挠中原与西州联姻,可见其野心勃勃,怕是早有觊觎中原之意。丹蚩之患一日不平,边疆便一日不得安宁。微臣斗胆,恳请陛下派兵平定丹蚩,以解边境之忧,以雪太子之冤。”
陛下明明还没有亲审巴吐尔,这位文官就急冲冲地跳出来,把刺杀太子的罪名扣在了丹蚩人的头上,还一力怂恿陛下发兵丹蚩,以让在西境的宣德王建军功而还,早日登上太子之位,可知是忠王一派的无疑了。
高相当然不会任由自己的政治对手如意了,他说道,“此案关系重大,容不得半点差池,若无端引起战争会激起民怨,臣以为,当先礼后兵,派使者与丹蚩先行交涉,弄清事情原委后再定夺,方为上策。”
高相他真的想派使者去告诉丹蚩吗?才不是,当初,就是他的儿子高显屠尽了西境安护府各国的细作,保住了太子遇刺的秘密。高显这么说,不过是想要试探陛下想不想对丹蚩开战而已。
如果陛下不想对丹蚩用兵,那他自然会派使者去与丹蚩交涉,告知太子遇刺一事。只要丹蚩知道太子遇刺,陛下就等于失去了用兵丹蚩的先机,丹蚩有防备了嘛!如果陛下想对丹蚩用兵,那他必会驳回自己的建言,认可这个巴吐尔就是刺杀太子的刺客,那他们高家,便会派出高显辅助李承鄞,意图在西北建立军功,好把李承鄞扶上太子之位。
我就知道会有人发那长长的一大串,道教神仙系统是比较混乱的,目前没有办法排名。为什么?因为道教认为先天真神是道气所化,道教的世界观是从无到有,无就是一切未生之前,有就是天地生成万物俱备之后。而道在天地之前,试问未有天地何来神明?而且是以人类形像出现的,为什么神不是四头八脚长尾巴的?还穿着宋朝明朝的衣服?还有一个类似人间的等级制度?人类还没出现当然不可能出现神这个概念。这是我们后来的人认为神是从道气中化生出来的,为了教人体道证道而显现出来的一个形像。所以,问题就来了,道教不同的门派有不同的神灵系统。打个比喻,你认为阿凡达和火影忍者哪个排名高呢?这种统计不是搞笑吗?就像三官大帝和玉帝原本不是一个神系的,鸿钧老祖和太上道祖不是一个神系的,一个门派有一个门派的世界观,你如何比较他们的高下?那是什么把他们放到了一起??没错,是小说,古代小说。所以…没有意义了。…从道教角度来说,你不可能分清楚,除非你看的是小说,把各个传说中的神硬拉到了一起排名。但是---玉帝是管诸天的,天官大帝也是管天的,紫微大帝也是管天的。太上老君是道化生的,元始天尊也是道化生的,真武大帝是管天下鬼神的,阎王也是管鬼神的。你排得清吗?当然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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