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朱元璋被官兵追了几天几夜,又累又渴,饥困交加。忽然看见一棵桑树,树上长满了熟得又红又紫的果实。于是便摘了一些吃了个痛快。既解渴又充了饥。当时朱元璋对属下说“桑树救了我们,今后一定封桑树为‘树中之王’”。
桑树等呀等,等了一年又一年,还是不见皇帝来重赏,桑树发愁了,生气了,气大伤肝,桑树的心肝终于烧坏了,烧碎了。所以桑树不论大小,高矮,尽管外表好看,树心总是空的。
扩展资料植物文化:中国古代人民有在房前屋后栽种桑树和梓树的传统,因此常把“桑梓”代表故土、家乡。
桑树的价值:
经济:桑木还可以用来做弓,叫做桑弧。枯枝可以作为干柴;树皮可以作为药材,造纸;桑木还可以也可以造纸;桑木还可以用来制造农业生产工具,如桑杈、车辕等。叶为养蚕的主要饲料,亦作药用,并可作土农药。木材坚硬,可制家具、乐器、雕刻等。桑椹不但可以充饥,还可以酿酒,称桑子酒。
园林:桑树树冠宽阔,树叶茂密,秋季叶色变黄,颇为美观,且能抗烟尘及有毒气体,适于城市、工矿区及农村四旁绿化。适应性强,为良好的绿化及经济树种。
参考资料:
我的妈妈高高身材,不胖不瘦,额头上有几丝浅浅的皱纹,脸上常常挂着微笑。
妈妈为人善良,她从小就教导我做人要诚实,待人要宽厚,从小就来培养我好的品德。
记得有件事我总是忘不了。那是一个炎热的下午,太阳像个大火球烤着大地。我做在房间里,不停地扇着扇子,但汗珠还是不停地滚落下来。我对妈妈说:“妈!天气太热了,热得要命!我想吃冰棍。”妈妈说:“走,我带你去买些冰棍。”说着便拿起钱包。
到了买冰棍的地方,我挑选了冰棍,妈妈从钱包里拿出了一张50元的整票递给买冰棍的叔叔,叔叔找完钱,我和妈妈便匆匆回家去了。
回到家,妈妈把找回来数了数,自言自语地说:“咦?不对呀,一共是7元钱,怎么找回45元?”我一听,高兴地说:“太好了!买冰棍的人真糊涂了,找多了3元。妈妈,那2元给我行吗?”妈妈瞪了我一眼,生气地说:“多找了2元,我们应该送回去,不能贪图那些小便宜!再说,人家卖冰棍多不容易呀!”说完,妈妈冒着火辣辣的太阳,把3元钱给人家送去了。
晚上睡觉的时候,我躺在床上睡不着,想起白天的事情,忽然明白了,做人要从一点一滴的事情做起,不能因为眼前的一点小便宜,做出一些对不起人的事。这件事对我有了很大的教育,我爱我的妈妈,我打心里佩她。
虽然说能够住到一起的室友应该是一种缘分,可有的时候遇到极品的室友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宁愿不要这种缘分。可能在我们求学或者是工作的时候总会遇到那么一两个让人厌恶的室友,那种感觉简直比吃了苍蝇还让人恶心。
我上高三时候就遇到了一个这样的室友,那时候我们学校是封闭式的,高三的学生必须住宿方便大家学习。所以在那个宿舍里我遇到了让我恶心到不想再遇到的极品室友,因为我是插班进去的,寝室里面的其他人都是认识的,我作为一个新人插入到她们中间,开始我就做好了低调的准备,然后想着自己将自己的全部精力用在学习上就好。
可是树欲静而风不止,我们宿舍有一个女生简直就是白莲花级别的恶心人物,我去的第一个晚上宿舍就爆发了大战,那个女生开始翻她们以前的旧账,我因为不了解事情所以就没吭声。等那个女生和宿舍其他人争完之后我们都睡了,结果第二天就听到全班在议论我们宿舍,说我们宿舍七个人在欺负那一个女生,我和另一个女生顿时就怒了,因为之前我们两个人根本都没有出声,这还是我看到的那个女生开启作的人生第一步。
在慢慢的相处下来我才发现那个女生简直到了一个让人无法容忍的地步,她晚上不刷牙不洗脸直接回去就躺床上了,要是直接睡觉的话我们还不说什么,可是人家在煲电话粥,还不是同一个男生,后来听其他室友说那个女生在网恋,同时网恋几个男生。每天回去都要听那个女生用很嗲的声音在讲电话,而且她声音还不是那种很柔的声音,不标准的普通话还讲那些不堪入耳的语言,那个时候我真心感觉恶心到想吐。
在班上很多男生都不愿意和她坐同桌,后面才问我的同桌才知道原来她因为不讲究个人卫生,身上会有一些难闻的气味。那个时候忙于学习的我真心没空理她,可还是有一些传言进入我的耳朵,有说她周末去找网友约会结果被骗的,还有的说她曾经故意去抢我另一个室友的男朋友,后面跟舍友问过才知道一切都是真的。
后面还有一件很极品的事情就是她偷我们室友的东西,有的时候是女性私人用品,有的时候是护肤品,当有一次我的保湿霜找不到之后,隔几天居然看到她在用,那种恶心的感觉太难受了,真心有种想要打死对方的感觉。后面在我们联合的反应之下,她搬出了宿舍,那时候我们七个人感觉人生都再次美好起来。
大5岁姐弟恋是什么感觉
高能,恋综前无古人场面:
女嘉宾老爸在演播室喊话闺女:“姑娘回来吧,别谈了”,老心疼的泪洒现场。
女生是芒果台力捧李莎旻子,她男友是音乐人樊凯杰,作品是《多想在平庸的生活里拥抱你》等短BGM的“隔壁老樊”。
这对是姐弟恋,相差五岁,目前已交往一年有余。
这一年两人是怎么过来的,我看的直纳闷。
我本以为这对要说矛盾那便是“务实女不懂文艺男的矫揉世界”,没想到完全反过来,竟是“钢铁直男满足不了小公主的浪漫幻想”。
不,或许“直男”并不能替樊凯杰开脱。能把女友爸爸气到落泪的,绝不只是那份“不解风情”的木讷。
我全程看不到他的“主动”。
此次恋爱行程李莎全程安排,女生开车男生全程睡觉、行李物品都是李莎帮他准备好的:沙滩裤泳裤泳镜一应俱全。老樊倒是无事一生轻,什么心都不操。
众所周知,要做懒人就嘴甜一点呗,多捧场多夸赞,别让出力的人心里委屈。但22岁的老樊看上去完全没get这个道理。
他的脸上写满了“不配合”。
“好热”是老樊下飞机到三亚后的口头,他汗流浃背精神困顿,没停止过抱怨燥热。
李莎把他拉出餐厅,想着让男友演奏擅长的音乐打个鼓开心一下,老樊拒绝三连,都用出“不要逼我了好吧”求放过。
不止这一part。之后玩水上项目,李莎旻子想再和男友玩一次,老樊直接说“你找别人玩吧”。
李莎精心准备了篝火晚会告白环节,他也在众目睽睽下脸色难看地表示自己不适应:“你别吧”、“我接受不了”。
我愿称这次情侣旅行为“泼冷水之旅”,老樊不遗余力地把搞僵。
这是少些浪漫细胞的直男通病么?
我更认为这是缺乏一些体恤之心,过度自我了。
两人相恋一年,老樊似乎还分外执着地“做自己”,不肯修剪部分意志与另一半圆融,摩擦自然会源源不断。
他需要有些担当。
话说回来,摩擦向来不能一味归到单方阻力,尽管努力承担着“付出者”的角色,可李莎也有一些细微可见的问题。
她让我对“恋爱脑”又多了一分理解,或许在鞍前马后以对方为圆心外,这还是变相的占有欲和控制欲。
李莎旻子是个无时无刻不在“仪式感”的姑娘,她将“创造记录浪漫瞬间”做的很满。
几位女嘉宾坐在一起聊天时,李莎提到自己给男友准备了他成长至今共22份生日礼物。
并且,李莎在收他们恋爱的点点滴滴上几乎登峰造极,游玩的机票门票都不算什么,她居然会将对方送给她礼物的包装纸都收好、花做成干花留存起来。
两人去各处玩时,李莎旻子都在不停地拍照拍,手机里塞满了她和男友的倩影。
就连老樊随手捡的送给她的贝壳,李莎都说要专门买个盒子收起来。
而这一切,当然都需要另一个人的配合。
看节目时我会有片刻恍惚,李莎到底是创造部浪漫剧本找一个人陪演呢,还是纯为享受与男友在一起的时光。
但很显然,她要求“仪式感”的频次太高了,这让老樊吃不消了。那些举动看似浪漫却令没这个需求的对方倍感窒息,无形中让两人都心累着。
李莎似乎更将恋爱看成一段“共生关系”,过度要求着对方的参与感。
她很用心,认为自己做的对方会很喜欢,拉着男友出来打鼓时满满期待着两人能共奏一曲,尽管老樊一再说“我太热了”,但还是陪女友走出了餐厅。
到了外面,李莎打起鼓,并要老樊也来。
令人紧张的片段来了:
老樊兴致缺缺,而李莎为了让他玩就将劝说对话进行了:
——你不是做音乐的吗,你来玩吧。
——我真的不玩。
——你为啥不玩,来玩吧。
——你玩你的就好了,我看着你玩。
——你为啥不想玩呢,很好玩的。
——不要逼我了。
——(重复N次)
——就真的还是不要逼我去做。
看这段拉锯战时我都仿被住了喉咙,一种感油然而生。
不配合的老樊当然缺少着包容力,但李莎姑娘也未免太“轴”了一些。
她在想做一件事时特别全力以赴卯着劲,但也很容易忽视周围的情绪和氛围,这让她看上去不时地“强人所难”。
在阿盛看来,李莎算是“不管对方想要苹果,我就直接给梨”的典型。
性转一下,诸如公开表白、男友抢过马路歌手的麦给你唱情歌,我想大多数女生其实都是略尴尬而非感动,被感动的,往往只有表演者自己。
他们在这些瞬间中“被注目感”,而没此需求的对方,真的很难怀着感恩之心硬咽下自己并不喜欢的睡过。
不要强求爱人参与只有你感兴趣的项目,因为我们都一样不愿被捆绑。
隔壁老樊心里虽感受到了和李莎旻子这类人相处的不适,但对方的软糯姿态下又让他只能吃“哑巴亏”,横竖都是“不知感恩”。
所以他的应对方式就是梗着脖子“硬刚”,而不是“化解”,仿一味说“不”就可以阻止女友同化他的打算。
要说“化解”,阿盛建议他向老前辈“反矫达人”秦昊学习一下,“资深老公”在欠欠地回怼上有一手。
看看他俩的对话:
伊:你宁可举重也我。
秦:我蹲起的更大重量是50公斤。
伊:可我只有53啊!
秦:你听过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吗?
还有那段经典“娶狗论”:
伊:老公,我觉得你对狗比我还有耐心。
秦:因为它的话没你那么多啊。
伊:那它每天都不讲话,你会娶它吗?
秦:废话,话少也不能娶它啊!
亲密关系间表达“不想配合”,是需要一些诙谐的智慧的。
可能你会说,“不配合”本身就“该打”,恋爱不就是两个人一同去做一件事么,不愿陪你迁就你的男朋友留着干嘛,踹了吧。
年轻时我也会这样,最常做的就是劝分——“他不爱你,分了吧/这还不分,你图什么?”。
年纪渐长,我慢慢看清楚,人家图的当然是在“不合”之外、“合”的那部分。而后者,才占着更大面积。
求同存异是真理。
我一直觉得,“交男朋友/找老公”的本质其实还是“交朋友”,那些会让朋友觉得为难不适的要求,也不要对男朋友提。
尊重和克制是任何一段关系的必修课,我们都需要适当收敛自己的控制欲,让对方舒服。
找合适的人做适合的事。
或许,比起硬拉着兴致缺缺的男友逛街,你看着他那副无精打采你试什么都说“还行/好看”的敷衍样心头火起,不如和闺蜜相约开开心心地扫货,彼此做军师参考、互相吐槽审美品味。
逛完了妹再一起去 红餐厅打卡拍美照,没有让你瞬间感觉一盆冷水浇下的“直男拍照技术”,你会发现镜头里的自己是这么清瘦动人,终于被还原了美丽原貌。
多好,皆大欢喜。
不必事事都要求伴侣的参与感,两人享乐爱好能有部分重叠,就够了。
以上就是与大5岁姐弟恋是什么感觉相关内容,是关于恋爱的分享。看完相差五岁的人能在一起吗后,希望这对大家有所帮助!
1 作文 我 500字,怎么写,写什么
这就是我
瞧,这就是我。一头黑中带黄的头发,还有一双乌黑油亮的的眼睛闪着智慧的光芒。在常人眼里女孩子都温文尔雅、文质彬彬,而我却与众不同,我十分喜欢“舞刀弄枪”。我常常会看一些武打题材的电视连续剧,然后,跟着剧中人物踢拳打脚。有时觉得不过瘾,便索性关了电视,找来一根细竹竿,一边回想着剧中人物的一招一式,一边试着抡拳踢腿。
昨天傍晚,我吃完晚饭,来到院子里,看见花坛边有一把翻地铁耙,便抡起来像猪八戒那样挥起钉耙来了,“卡嚓”一声,妈妈抓住时机,把这一搞笑的一幕永远保留了下来!你看,一个小姑娘,穿着裙子,扎着两只小翘辫儿在舞翻地铁耙,你说滑稽不滑稽??
哦,对了,上次我和妈妈去一家玩具店,店里女孩子喜欢的首饰呀,头饰呀,都没有引起我的注意,而我却被一把木剑深深地吸引住了。于是,我便用一些甜言蜜语去讨好妈妈,妈妈在我的软磨硬泡下不胜其烦,只好答应帮我买。回到家里,我便迫不及待地拔出木剑舞起来。
其实,我还有一个特点,嘿嘿,我真不好意思说,就是……就是……贪吃!
有时,我在写作文时就会情不自禁的想到冰箱里还剩有半个西瓜,于是,我便会走到冰箱前,打开冰箱,把半个西瓜取出来,然后是出我的“必杀绝招”――“海底捞月”,捞起一大块肥美的“肉”,扔进嘴里,然后想吃西瓜那样三下两下就咽下去了,感觉冰冰凉。吃完后我便咂咂嘴继续写作文。
爸爸买了什么好吃的,藏得再好,我也会发现,偷吃的一干二净,谁叫我属狗嘛!
你看,我就是这么一个贪吃鬼!!
2 什么的我作文(500字)急高兴的我
一想起那件事,我就高兴,因为我成了奶奶的“牙”。
我的奶奶年过七旬,嘴里已经“一望无牙”,一日三餐少不了稀饭,除了稀饭,就只有一些汤了。
前不久,我又回到了奶奶家。在去的路上,我得知奶奶很喜欢吃瓜子,于是我一下车就买了几包瓜子,作为赠给奶奶的礼物。一来到奶奶家,便把瓜子从包里拿了出来。奶奶看到了我送给他的礼物,只是微微一笑,轻声细语地对我说“哟,我的乖孙子,真谢谢你,你给我买来了最喜欢吃的东西。可是,现在奶奶老了,牙也没了,不能吃瓜子了!”我听了,心想:虽然奶奶老了,牙也没了,但是,我一定要让奶奶吃上她喜欢吃的瓜子,该怎么办呢?经过一阵苦思冥想后,我终于想到了一个美妙的办法。于是我便拿着一包瓜子,三步并着二步来到了奶奶的房间。
“奶奶、奶奶,您可以吃到瓜子啦!”我高兴地对奶奶说。奶奶听了,欣喜若狂,赶忙问我:“哦——孙子,你有办法了?”我回答说:“是的,您老了,牙也掉了,不能嗑瓜子,那么——就让我来当您的牙齿吧!帮您嗑瓜子。”奶奶听了,拍手叫好,连声说:“好—好—好,好极了!”不一会儿,奶奶便吃到了好吃的瓜子。奶奶满脸笑容,对我说:“乖乖呀,奶奶太感谢你了,现在我又有牙了!”奶奶终于又露出了“失散多年”的笑容。
每当我想起这件事时,我就高兴。因为我帮奶奶找回了“牙”,也帮奶奶找回了期待已久的笑容。
老人们默默无闻地奉献了一生,现在她们老了,本该享受儿女们的孝敬和赡养,可是她们没有要求这些,反而还在用全部的爱心呵护和关心我们这些小字辈。现在我们长大了,也该孝敬孝敬我们的爷爷奶奶了!
3 作文:怎样的我500字 急勇敢的我小时候的我,无忧无虑,无惧无畏,无拘无束一级级的上去,举手一次次的减少,现在已是初中生的我,可想而知,举手的次数几乎是零了 小时候的我,无忧无虑,无惧无畏,无拘无束。
可随着年龄的增长,那份勇敢也随之减弱,我做任何事都有了顾虑,不再想做就做。 也由于年龄的增长,我上学的级别也随之增长。
可是举手的次数却在减少。一级级的上去,举手一次次减少。
现在已是初中生的我,可想而知,举手的次数几乎是零。除非是我喜欢的科目,课堂上是可以看见我那有气无力的手举在那里,但也寥寥无几。
和我处在同一年代的同学,肯定也察觉到了自己的这一现象。当然老师们也感觉到了。
我曾几次想改掉,但都失败了。我也不知为何,我就是无法打败心中的恐惧。
这是一节校本课,这学期新到我班的王老师,是一位女老师。在课上,她让我们说出新的一年中的愿望,虽然不是自己举手,但却是我第一次克服了心中的恐惧,大胆地说出了我心中的真实想法。
即使声音很轻,老师也表扬了我,使我信心大增,第一次感受到了勇敢的乐趣,我也深深地喜欢上了这个老师。 当我回想起一前那个连正眼都不敢瞧老师,自己也不知在怕甚么,不敢在课堂上与老师和同学交流的我,自己都觉得这些行为懦弱。
现在我这一年的愿望又改了,除了希望健健康康,成绩提高我还要战胜心中的恐惧,在课堂上大胆的吐露心中的想法,让同学们另眼相看。也希望那些曾和我一样的同学,能和我一起尝试勇敢地战胜自己! 懂得感恩的我每当《懂得感恩的我》这首歌在耳边响起,我心中就不禁泛起丝丝涟漪,想起新年拍卖会上的那一幕。
那是我天天盼望着的时刻。在本学期开学之初给我们上数学兴趣课的陈老师答应我们在新年第一天举行学期拍卖会,将我们在课上由于表现出色而获得的奖票进行拍卖换取奖品。
“拍卖会开始了!”“拍卖会开始了!”只见陈老师两手拎着四大兜奖品面带微笑向讲台桌走去,同学们都急不可耐地涌到了桌子旁,“大家都先回到座位上,按得 奖票多少的顺序上台来用奖票兑换奖品,每人只能挑一件奖品”说着,陈老师把奖品一一摆放出来,桌子都摆满了,真像是一家小的玩具店。我手里紧紧攥着厚厚的 一沓子奖票,都握出汗了。
那每一张奖票都是我攻克一道道难题的见证;每一张奖票都凝聚着我的辛勤汗水。“陈景文,你得的奖票最多,你先挑。”
听到老师的招 呼,我赶紧走上台,准备精心挑一个自己最喜欢的玩具。“哇!”我兴奋地大喊一声,那么多诱人的智力玩具,双色七巧板、魔方、魔棍、九连环﹍﹍琳琅满目。
咦?这个叫海王星的小玩艺竟有一百零八关,一定非常有挑战性,我拿着它左瞅瞅,右瞧瞧,越看越爱不释手,立刻决定用奖票把它拍卖下来。 就在那一瞬间,我不经意地发现桌子的角落有一串手镯,那是一串由七颗精美椭圆形的珠子连接起来的手镯,精致极了。
珠子白里透着晶莹的亮光,零星点缀着一些 琥珀色的花纹,看着它我想起自己一直有一个美好的愿望就是用零花钱给妈妈买一个手镯。因为去年夏天妈妈陪我去日本打比赛,不小心把她那只晶莹剔透的手镯丢 了。
那只镯子妈妈非常喜欢,镯子在妈妈手与臂之间游曳,愈发显得妈妈漂亮。自从手镯丢后,妈妈一直没有再戴手镯。
想到这儿,我不由得把海王星轻轻地放下 了。但这个新鲜的玩艺真让我割舍不下,又重新拿回手中。
这时,我忍不住看了看坐在教室后面的妈妈,她那次慈祥的笑容写满了对我的爱意,她那期盼的眼神流露对我的关爱。这令我心中怦然一震,妈妈为了我失去的太 多,太多﹍﹍妈妈爱美,但为了我放弃了美容,与我一起攻克一道道数学难题;妈妈喜欢购物,但为了我,放弃了逛商场,跟我一起背诵新概念英语;妈妈怕热,但 为了我,烈日炎炎下与我一起在四百米跑道上跑步。
多少次比赛中我都在妈妈的激励下勇夺桂冠。妈妈额头上的一条条细纹换来了我的一张张证书、一块块奖牌。
我 一直想回报妈妈对我的爱,有什么能比回报妈妈的爱更能令自己快乐的呢? 于是,我毫不犹豫地放下了手中的海王星,拿起了那串手镯,旁边的同学看见了,惊呼:“哈!那么多好东西,陈景文干吗偏要女孩的手镯?”这一句话引起了我班 同学的一阵哄笑,我却全然不领会,径直跑到妈妈身边,一下子把手镯戴在妈妈的手腕上,妈妈惊呆了,眼睛瞪得大大的,我满怀感激地对妈妈说:“妈妈,这是我 送给您的新年礼物,我爱您。”此时还有什么能比“我爱您”这句简单的话更能表达我的全部情感呢!妈妈一把把我搂进怀里,“谢谢!谢谢!我的好儿子!”妈妈 额头的细纹全部舒展开了,手紧紧和我握在了一起。
而此时此刻,我的心也和妈妈的心紧紧地贴在了一起,教室响起了热烈的掌声,我也幸福地笑了。 《懂得感恩的我》这首歌将永远萦绕在我耳际,流淌在我心间。
十年之后的我“喂——棋迹(代名),一起来照张相吧!”“哦,好的。”今天对我来说,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我大学毕业了。
领着大学的毕业证书,从今天起,我就要踏上人生的征途了。 这一路走来,经历了许多事。
回想起四年前,高考过后,顺利地考上了自己的第一志愿——。
4 写给未来的我500字作文展望未来“别等到一千年以后,所有人都遗忘了我,那是红色黄昏的沙漠,能有谁,解开苍老千年的寂寞……”每当听到林俊杰那令人舒适的声音,和歌曲的悠扬的乐曲,有时我不禁想:“我的未来是什么样子的呢?是充满坎坷的,还是充满欢喜的;是充满成功的,还是充满失败的?”这个话题说的太远了未来,离我是那么的遥远,说起未来,它只能在我的幻想中出现吧一次在看《意林》的时候,无意间想到了“作家”这个词语看见作家与大师们在书上报上发表的文章,非常引人注目我有几次尝试着写文章,投了稿其中有一篇文章见报了,还有稿费说真的,那次写作不是因为有兴趣才写,有感而写,而是为了一种利益——稿费写文章的而现在我想成为作家,不是为了稿费和名利,而是因为写文章是我的兴趣,我喜欢写文章偶然一次,我在书店见过《哈利·波特》第六部书,翻开一看,都是英文我连一面都没读完,就读不下去了我英语水平还不错但是从那天起,我就想我何时能翻译一本英文小说或短文,因为我对英语有浓厚的兴趣和好奇心,迫使我翻译文章,使我长大当一名翻译既然前两次都是突然之间想到的,当一名医生是我小学就已经想到的职业医生就是救死扶伤的,缓解他人的疼痛,使失目双明者变为重见光明者;使离死的边缘很近的人变为重生的人;使疼痛的人变为快乐的人这一切,都源于医生有一双充满智慧的脑筋和一双灵巧的手未来,我并不知道我的未来是光明的还是黑暗的,是成功的还是失败的,是充满风险的还是风雨无阻的但是有一点,我的未来是灿烂而又辉煌!珍惜现在,展望未来!随着时间的流逝,即将过去的不仅是这个既梦幻又美丽的夏天…… 还有这些美丽的回忆,与你,与她,那些天真可爱的故事,夏天的离去…… 注定故事将会没有结局…… 也许多年后在脑海中回放着这段绚丽的往事,才会发觉当初的自己是多么纯真…… 那个年代…… 那些朋友…… 这童话般的往事,都清晰的在记忆中时间这个讨厌的东西,总是悄悄的改变许许多多…… 也许自己还是懵懂时,而身边朋友都已经成熟…… 自己却还是莽撞,天真的过着…… 假如哪个夜晚,自己突然长大,才发觉当年那童话般的年代,童话般的往事是那么珍贵…… 可惜……自己却再也无法挽回那样珍贵的时光…… 现在只能做的是珍惜眼前的,朝明天看去我看到了未来一个星期天早晨,我做在沙发上看电视看着看着,突然,电视没有了节目却出现了一个和蔼可亲的老爷爷他告诉我,他是时空老人,可以带我穿梭时空隧道,寻找未来的我我不由自主的点了点头,说:“好呀好呀,未来的我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呢”我告诉老爷爷,要去2014年说罢,我怀着激动害怕又好奇的心情跟着老爷爷来到了时空跑车到了车上,我顿时便感到眼前一片黑暗,过了好一会儿,我才慢慢睁开眼睛呈现在我眼前的是一排排高大,华丽的高楼我已经是一所医学研究所的所长我是一位救死扶伤,医术高明的医生我开的研究所专门研制一些不能康复,不能痊愈的病几乎有无数个白血病,癌症的患者,被我从死神的手里救回来我用最新研制的药物,在外公的身上做临床实验让人意想不到的事出现了,身患肺癌生命垂危的外公竟然奇迹般的“复活”了后来,我将这种药物推广了出去,许多患者使用了,效果很好使我在这一带名声大振又有许多远方的患者慕名而来,我都一一细心诊治还有一些贫穷的患者,我将免去了他们的医药费看着一批一批痊愈的患者,看着他们家人欣慰的笑容,幸福的感觉在我心中荡漾开来…… 突然,一阵敲门声传来我睁开了眼睛,打开了门,是妈妈下班回来了我又看了看电视,却又像平常一样播放着电视节目,没有一点异常的现象我才发觉到这只是一种幻觉,只是我盘旋在内心中一种美好,幸福的愿望也是我对我的将来的一种设想今后我会努力学习,不会让我的梦想破灭。
5 作文写我喜欢的什么500字作文我喜欢读书
书是知识的宝库,书是知识的源泉。
记得很小的时候,妈妈就每天读书给我听。上学后,妈妈仍然每天坚持陪我读书,渐渐地,我读书的兴趣与日俱增。现在,我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虫”。
在我的家里,有好多地方都放着书,书房里、客厅里、卧室里、厕所里,到处都有我喜欢看的书。每当闲暇时,我会随手捧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读着,贪婪地允吸着书中的营养。
如今,读书已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从小到现在,我已经读过好多本书:有《十万个为什么》、《爱的教育》、《苦儿流浪记》、《窗边的小豆豆》、《笑猫日记》全集、《青铜葵花》、《猎犬冰狐》、《屋顶上的小孩》……从这些书中,让我领悟到: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它让我们走出困境,引导我们走上新的道路;它为我们解开难题,让我们获得新知;它给以我们启示,让我们懂得做人的道理;它告诉我们什么是真、善、美,让我们拥有一颗美好的、善良的、积极向上的心……
说起我读书的感受,就像是一个心情的口袋,变化无穷,有时害怕、有时担心、有时高兴、有时伤心。就拿《苦儿流浪记》来说,读完这本书,我的眼睛湿润了,我被书中的小主人公雷米的所作所为深深地感动了。他从小无依无靠,流落街头,生活的磨练铸就了他刚强的性格,面对人生,小雷米无论遇到怎样的困难和挫折,他从未轻言放弃过,最终,幸福、快乐齐向他而来。在学习中也是一样,只有战胜种种困难,勇敢的去面对,才能取得优异的成绩。
读书不仅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提高了我的写作水平,还让我在心灵上获得了其他所不能给与的东西。书,好像是一艘非凡的战舰,带我们到浩瀚的天地间遨游;书,又好像是一匹神奇的坐骑,带我们领略人生的真谛。
读书给我带来了无穷无尽的乐趣,我喜欢读书!
6自信的我
我,一个自信的女孩,在成长的海洋中,我享受成功的快乐与失败的痛苦,他们总是时不时,陆续地敲着我的门,在它们的伴随下成就了一个自信的我,接受着风雨的洗礼。
紧张忙碌的期中考试过去了,一切暂时都回到了往日的平静,而我那颗心却依然跳个不停,还没忘却考试时的紧张。
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天,那场生平以来第一次让我心跳加速的语文考试。至今回想起来,我的手还是凉的,不断的冒着冷汗。
当天十一点,当我将语文考试卷全都做完时,心中的石头算是落地了,愉悦地检查着题目,然而,当我读到作文是,我仿佛是在大冬天又被猛地泼了盆冷水,心都凉了。天啊!我的作文离题了。也许是我看错了,太紧张了,怎么可能呢?然而,我的直觉,我眼前的事实告诉我,确实偏题了。顿时,我惊呆了。
怎么办?重写一篇吗?可是,时间一定不过。我不是地看着手表。一定不够,怎么会这样呢?我好象看到时间悄悄的在我的指间流失。不行,不行,你们回来啊!眼泪涌上眼眶。为什么怎么倒霉的事情偏偏会轮到我?我的两只手在相互不断的摩擦着。我多么希望时间可以重来!
不行!还有半个小时多,还是有可能的,否则这些时间我一定会在焦虑中痛苦下去的。不管了,痛苦就痛苦吧!
那个重要的时刻,我觉得。我在写与不写中徘徊,最后,理智终于让我决定去拼一拼。坚信,自信的想,我能行,我是个自信的人,我努力做的事一定能成功,有志者事竟成。
十一点十分,离考试结束还剩半小时。我拿了作文稿纸,坐下,一拿到笔,我就已经开始飞快地书写起来。《遗憾是可以挽回的》,我写着,想起了英语等级考试时的失败与成功,我飞快地构造起了一篇文章。
慢点,慢点,时间别过得那么快。我的内心暗暗祈祷着。我的手在抖,我的心在抖,我觉得我全身都在努力。
终于,这篇盼望许久的文章终于出炉了。现在十一点三十七分,我真觉得自己太伟大了,在这么短的时间里,竟然成功了,我觉得自己简直制造了一个奇迹。
试卷上交了,虽然是短时间内的作品,我依然自信满满地相信它,相信自己,这次不会考砸。第二个星期,分数出来了,90分,虽然不是最好,虽然作文也扣了很多,然而我依然兴高采烈,那时我第一次在极度紧张的短时间内完成的作文试题。它证实了我的自信没有错,见证了我那次可怜的经历。
世上没有不可能,不可能只是不敢做,而不是不能做。相信自己,去做那些“不敢做”的事情,我们会看到成功在向我们招手。
自信的我继续着我的成长路程,依旧接受着风雨的考验,然而我的记忆中,多了一份有价值的回忆,我的信念中,多增了一份自信
成功总要有个助手,那就是自信。如果自信丢失了怎么办那就找回自信下面就看我是怎样找回自信的吧。
以前我上课不爱发言,性格内向,生怕说错了,就是有正确答案也在心理憋着,久而久之我做什么事都没有信心了。
有一次数学测验,我一看试卷就马上想到自己考不好怎么办,爸爸妈妈会不会吵我或打我呀?这一害怕,“粗心”就趁我不备来偷袭,一会儿,给我的卷子上增添了几道“花纹”,也给家里带来了几分“生气”。经过妈妈的一阵“狂风暴雨”之后,爸爸又语重心长地给我谈了一会,使我知道了自信心是成功的一半,既然我已有了刻苦的一半,为何就不能有这一半哪?
这回又要数学测验了,我反复想着爸爸的话,脑海里一直浮现着“我一定会考好,不会考差”这几个大字,仔细认真地做着每一道题目,又检查了一遍。待卷子发下来以后,果然只有一道不美丽的“小花纹”,我考了98分!这可是自信心的功劳呀!如果没有自信心,我不会做到这些;如果没有自信心,我的成绩不会提高的这么快;如果没有自信心,我的卷子上还是有很多“叉叉”。自信心找回的太及时了!
没有自信就没有成功,自信是成功的一半。这句话真是一点儿也不错,朋友,您也试试吧?
7 我成功了作文500字怎么写成功就像一滴滴甘美的山泉,滋润着干涸的心田;成功仿佛甜甜的糖果,总会让一种甜丝丝的感觉久久在嘴里弥漫;成功好似一颗颗闪闪发光的星星,总是以一种奇特的美妙深深地吸引着你,紧紧地扣人心弦……
“月月,去把奥数作业完成了。”妈妈下达了“命令”。我只好拿起“奥数题单”闷闷不乐地走进了卧室。
开始做题了,前面几道对我来说是小菜一碟,我三下五除二就把它们“搞定”。可最后一道对我来说简直比“天书”还复杂、深奥,搅得我晕头转向,不知从何下手。我拿起草稿本,准备去请教我那“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老爸。刚走出卧室门,爸爸那意味深长的话又一次在我耳边回响:“月月,做奥数题不动脑筋是不行的。只有努力思考,积极动脑,不依赖别人,才能尝到自己战胜难题后的那份快乐。”是呀!我急忙转过身走进自己的房间,边走边暗暗地对自己说:“我一定要靠自己的努力将这道难题打败!”就这样,时光匆匆地流过,我却依然在灯光下左思右想……
可不可以用方程?这个问题该怎么求?不知道这个答案怎么办……虽然解决这道难题对我来说是多么不容易;虽然这道难题带给了我千千万万个“不知道”;虽然在这里冥思苦想不一定能得出答案,但我仍然不动摇,仍然相信自己能得答案,能够拥有成功!
终于,在我猛烈地“攻击”下,这个“敌人”有些支撑不住了。在我最后一个“原子弹”的威力下,“敌人”被我打得落花流水、一败涂地了。“耶!我成功了!“我欢呼着,跳跃着,兴高采烈地去给爸爸妈妈报喜。
虽然,我只要一开始的时候问问爸爸,在他的点拨下花不了多少时间就可以解决掉这道难题,但是,自己战胜这道难题和在父母的帮助下战胜这道难题的意义就迥然不同了。成功后的那种压抑不住心跳的醉人的高兴却是任何珍贵的礼物都取代不了的。
有了成功,就有一种歌声般的轻轻的喜悦,漾进你的心间;有了成功,就如久旱的小苗喝到了“润物细无声”的春雨;有了成功,所有的不高兴、不快乐就会一下子被大雨冲洗得干干净净……
成功虽然那么美好,但是如果你不付出艰辛,不付出努力,你就永远也别想尝到成功的滋味。
着名的科学家爱迪生曾说过:“如果你希望成功,当以恒心为良友,以经验为参谋,以当心为兄弟,以希望为哨兵。”是啊!同学们,努力起来吧!向着成功的辉煌奋斗,向着祖国的明天奋斗吧!
8 怎么写作文写写我的故事,500字身为一个女孩子,应该是小鸟依人,听话、乖巧的,可是我却是一个性格外向、大大咧咧,甚至有些人还说我非常泼辣。就连亲生父母都说我不像个女孩子!
就像上次吧,我去烤烧烤吃,美味的食品让我“口水直流三千尺”,吃起来更是“狼吞虎咽”,极不像一个淑女。(稍微有些夸张啦)爸爸看见了,说了一句:“你看看,有谁家的孩子像你这样吃东西的,你好好去比比你妹妹蒋晶,她会不会像你这样吃东西!真是的,一点也不像个女孩儿!”哼,有谁碰见好吃的,不会像我这样嘛!
还有一次,我硬拉着爸爸去打乒乓球,爸爸说:“我说蒋雨,你看别的女孩儿,都去学画画呀、唱歌啊、舞蹈,经过训练,个个是大才女,你好好去学学。。”“我知道了,我们快去吧!”好不容易才把爸爸给拉上去,才打一会儿,我就已经输了好几个球了。突然,爸爸一个铲球打过来,打得我方“伤亡惨重”,我一时大意,竟脱口而出:“我靠,真是气死俺们了!看我把你给弄死!”坐在一旁观看的妈妈不开心了,说:“雨雨,怎么这么没礼貌,在哪儿学的, 还是不是个女孩子!快给爸爸道歉!”干嘛嘛,要是你到我们学校去,说不定学得比我还歪呢!
唉,大人总是希望男孩儿成龙,女孩儿成凤,可是我这个样子,多半没希望
第三章 靠近
有什么事情比花仙子要当淑女更难的吗?
“阿笙,这件好看还是这件好看?要不然这件?”服装店里,花仙子比着衣服,问一大早就被她连环夺命Call拉来当参谋的默笙。
“嗯,这件。”
“那是我今天穿来的。”花仙子的脸黑了一半,“阿笙你是不是没睡醒啊,一大早就失魂落魄心不在焉的。”
“呃……”默笙心虚地笑两声,连忙转移话题,很正经地说:“小红,扮淑女最关键的又不是衣服。”
“那是什么?”
“言谈举止啊。”默笙举例说,“比如说,要是人家问你平时喜欢听什么音乐,你千万不能说是重金属摇滚。”
“我不听摇滚。”花仙子喜滋滋地说:“我最爱的是小齐和阿牛的《浪花一朵朵》。”
这次轮到默笙的脸黑了一半,脑海中冒出三个穿花裤衩带着傻笑的男人抱着吉他满海滩追比基尼女郎的画面,耳边还有花仙子兴奋的配音:“特别是‘美女变成老太婆’这一句,直接地表达了我对未来的期望……”
“……你们在一起时千万不要讨论音乐。”默笙坚决地说,“或者谈谈**?晚上你们不是要看**吗?这也很能显示一个淑女的品位和气质的。”
“**吗?”花仙子两眼放光,“我喜欢《大话西游》,里面的罗家英好帅哦,而且说话好有哲理,特别是那句‘人是人他妈生的,妖是妖他妈生的’,包含了伦理、爱情、医学和宗教,简直是‘众生平等’的最好诠释……”
“……小红。”默笙困难地说,“我想,晚上你还是不要说话好了。”
好不容易花仙子肯放人,已经是下午两点钟。默笙回家睡了一觉起来就一头扎进暗房,等她再出来,天色已经全暗,看看壁上的钟,竟然七点半了。
肚子饿得不行,打开冰箱却什么吃的都没有,默笙拿起钱包钥匙,准备去趟超市。
走下楼,穿过花圃,默笙的脚步蓦地定住,抬眸。
对面昏黄的路灯下,他站在那里,眼神透过缭绕的烟雾定定地无言地锁住她。
以琛!
他远远地站着,不急着靠近。他今天穿得很随意,简单的衬衫长裤,却硬是能穿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英气来。她以前常常迷恋地看着他说:“以琛,为什么你穿什么都好看呢?”回答她的是以琛没好气的大白眼。
以前!又是以前!赵默笙,你有点出息!不能再想了!
以琛掐灭烟,走到僵住的她身边。
“能不能陪我走走?”
“……好啊。”
沉默横亘在他们之间,走了长长的一段路,以琛还没有开口的意思。默笙忍不住问:“我们去哪里?”
“到了。”
公车站?他们要坐公车吗?
“有没有硬币?”
“有。”默笙从钱包里挖出几个硬币,摊在手里。
“给我一个。”以琛从她摊开的手里拿走一个硬币,指腹无意地划过她的掌心。
默笙一愣,连忙缩回手,他却似乎一无所觉,侧对着他,眼睛注视着公车来的方向。
“上车吧。”
她来不及问什么,跟在他后面上车,星期六的公车理所当然拥挤得一塌糊涂,她和他之间隔着两三个人,呼吸困难,举步维艰。公车停靠了八九站后,以琛忽然伸过手来,拉她下车,一下车又立即放开,独自走在前面。
默笙打量着周围陌生的景物,林立的高楼,“这里是哪里?”
以琛顿住脚步回头。“你不认识?”
她应该认识吗?A城那么大,不是所有的地方她都到过啊。可是他的神色为什么这么不悦,好像她犯了什么滔天大罪般。
看着她显然迷惘的神色,以琛眼神渐渐沉了下来。
“算了!”
他冷冷地吐出两个字,倏地回头,步伐迈得又快又疾。
默笙不明所以,直到眼前出现古色古香的校门。
这里,竟然是C大?
那么这条街,她惊愕地望着刚刚走过的繁华大街,竟然是老北街?
她和以琛走过无数无数遍的老北街?
怎么可能呢!
那热闹透顶的夜市呢?那些吆喝的小贩呢?街道两边各种各样廉价美味的小吃店如今又到哪儿去了?
“你回国后没有来看看?”以琛平复心情,声音平静地问。
“没有,我……”不是不想来,只是……“工作太忙。”她讷讷地说,这样的理由,连她自己都觉得可笑。
以琛瞥了她一眼,淡淡地说:“你不用说什么,我明白。”
他明白什么呢?她不明白。
他们走进C大,百年老校是不怎么会变的,默笙置身其中,恍恍惚惚就像走在自己的旧梦里。那些大树,那些看来很陈旧的宿舍楼,那些欢笑着走过她身边的学生……一种惆怅的,酸楚的心情涨满她的胸腔,没有一刻比现在更清楚,原来,她真的已经离开了那么多年了。
“哎!”默笙指着路边转弯处的小杂货店,“这个店还在,不知道还是不是那对老夫妻开的。”
“不是。”以琛说,“我还没毕业的时候就换人了。”
“喔。”默笙轻轻应了一声,抬头笑着说,“我去买点东西吃,我快饿死了。”
小店换了个年轻的女店主,一边照看着孩子,一边招呼他们。她买了面包可乐,以琛也拿了一罐啤酒,他付的钱。默笙想起以前他们常常为谁付钱而起争执,那时候她年纪太轻,还不懂得一个男人的骄傲和尊严,以琛和她在一起应该很累吧!
“你什么时候开始喝酒的?”本来是随便问的,说完却想起昨晚那个带着酒气的激烈的吻,默笙不自在地别过头。
“就这几年。”他沉默半晌,淡淡地说。
是啊,就这几年。
“嗯,我们找个地方坐下来吧。”
八点多的操场还有很多夜锻炼的人,多是年轻的学生,也有一些年纪大的教授在周围散步。
他们坐在操场边上,默笙笑着说:“这个操场上有我最痛苦的回忆。”
以琛难得地微微笑起来。“八百米。”
“是啊。”默笙很不好意思地承认,“我八百米最好的成绩是四分十秒,我还记得当时你很不敢相信地说……”
她突然顿住,以琛深邃的眸子盯着她,“我说什么?”
说,赵默笙,你跑这么慢,我当初是怎么让你追上的?
“……咦,那个是不是你们系的周教授?”默笙指着不远处散步的老头。
以琛掉转视线看去,点点头站起,“我去一下。”
默笙看着他走过去,周教授看到他,一副很高兴的样子,说了几句话,赞许地拍拍他的肩膀。
这个老教授的头发是越来越少啦!
说起来,她会认识这个法学院的名教授,完全是因为以琛的关系。
那时候以琛忙于学业家教系务,她这个女朋友也不太能找到他,为了有多点时间和他在一起,她没课的时候就跑去他系里上课,这个周教授的刑法学她从头到尾整整听了一个学期。不过到现在她还是连刑法学上最基本的“无罪推定”都弄不清楚。不像以琛,被她硬拉去听了几节高等数学,期末的时候居然能帮她复习抓题。
不知道以琛说了什么,周教授居然向她这边看过来,笑眯眯地朝她点了点头,才走开。
等以琛回来,默笙好奇地问:“你和他说什么?”
“我说我和一个朋友回来看看。”以琛奇异地看了她一眼,“周教授还记得你。”
“是吗?”默笙讷讷地说:“他大概对我印象深刻。”
她在这个教授的课上闹过笑话。
周教授上课是从来不看点名册的,叫人回答问题也是随手乱指,有一次默笙就不幸命中,她还记得当时他的问题是“你觉得甲乙丙丁四个人应该怎么判?”
她一头雾水。什么甲乙丙丁?还戊己庚辛呢!
手在桌子底下扯以琛的衣服,不料他居然硬邦邦地回了她一句。“我没听。”
哦!对了,他们不久前才吵架,以琛正生她的气。可是见死不救,也太小气了吧。
结果她一急,居然说:“把他们都关进牢里。”
整个教室静默一秒后,哄堂大笑,底下有男生大声喊:“教授,她不是我们系的。”
“哦?”周教授感动地说:“同学,你对我教的刑法很有兴趣吗?”
学生又是一阵大笑,起哄叫道:“教授,人家是跟男朋友来上课的!”
老头儿思想开通得很,居然兴致勃勃地追问:“这是谁的女朋友?”口气活像失物招领。
以琛认命地站起来,丢脸死了。“我的。”
何以琛周教授自然是认识的,生性诙谐的老头儿语重心长地对他说:“何同学,光自己念好书是不够的,家庭教育也很重要。堂堂法学院大才子的女朋友居然是法盲,我们走出去也很没面子啊。”
默笙现在还记得当时教室里爆发的笑声。
以琛轻笑了起来:“的确是印象深刻。”
默笙呆呆地望着他,他在笑吗?终于不再冷着脸,把她当做一个陌生人?
“唔……”她蓦地转过脸,掩藏住心中的情绪,不再看他,不太自然地说:“谁叫你见死不救!”
她还在记恨这件事?以琛心中五味杂陈,又有些好笑。他真的没听啊,她以为他冷静理智到这种地步,可以一边跟她冷战,一边专心听课?
如果他够冷静够理智,那他现在就不会站在这里,不会和她在一起。
以琛郁郁地吐出一口气,“不早了,我送你回去。”
还是坐公车,回到楼下,默笙停住脚步说:“我到了。”
“嗯。”他也停住。
“那,再见。”
“再见。”
默笙走了两步回头,他还站在路灯下。“你?”
他眼睛越过她盯着远处,欲言又止,半晌才说:“昨天,我很抱歉。”
“……没事。”默笙颇不自在地说,“昨天你喝醉了。”
“是吗?”以琛顿了顿说,声音里微微带着讽刺。蓦地,他低下头,冰冷的唇碰上她的,一触就走,深沉难解的目光纠缠住她,低低地说:“默笙,我很清醒。”
一直。
很清醒地看着自己,沉沦。
“你今天心不在焉。”讨论一个棘手的案子的时候,向恒突冒出一句。
以琛镇定地抬眼望他:“我认为我的提议还不错。”
“是不错。”岂止不错,简直是好极了,“可是你还是心不在焉。”
“好吧。”以琛扔掉手中的笔,“你想问什么?”
向恒笑起来,难得见他这么沉不住气,“我们的赵小学妹回来了?”
以琛扬眉。“你怎么知道?”他反常得这么明显吗?
“那天我在楼下看到。”向恒解开他的疑惑,“她似乎……变了不少。”
是不少。以琛不说话了。
这时老袁推门进来嚷嚷:“喂,今天联合的人请吃饭,你们一定要和我一起去。”
联合律师事务所和袁向何同为A城四大律师事务所之一,虽然难免在法庭上针锋相对,但私底下交情却还都不错。这次老袁帮了他们一点小忙,于是就在得月楼设宴请客。
说起来联合的那帮人也不安好心,谁不知道联合的霹雳玫瑰对袁向何的何以琛很有意思,把他们凑在一起,分明是要看好戏。许霹雳擅长攻击,而何以琛的防守向来滴水不漏,可以想见,今天的晚餐必定热闹有趣得紧。老袁已经开始期待了。
得月楼位于城市最繁华的地段,夜幕低垂,华灯初上,酒过三巡。老袁和联合的几个律师都是很会耍嘴皮子的人,笑笑闹闹吵得不得了。向恒坐在窗边,耳朵里听着他们瞎侃,眼睛却不自觉地瞥向窗外。
都市的夜晚灯火霓虹,宽阔的马路上熙来攘往的人群交织移动。
等等,那是……
“老向,你不说话在看什么?”李律师凑过头来,顺着他的眼光看下去。对面的大街上,有一个女子手拿着相机在拍什么,不长不短的头发,套一件宽松的淡蓝色衬衫,牛仔裤,身上还挂了两三个长短不一的相机。
“这是你喜欢的类型?”李律师感兴趣地说,看不清相貌,不过感觉很像个学生。
这可不是他的类型。向恒转过头,见许大美女正锲而不舍地对以琛穷追猛打,以琛有礼地客气地应对。如果再加上她……那可好玩了!
“以琛。”向恒引起他的注意,然后指指窗外。
这下不止何以琛,所有人都看向窗外,不过,看什么?大家都很茫然。
以琛一眼就看到了人群中正在取角度的赵默笙,放下手中的酒杯。“我出去一下。”
除了向恒气定神闲,其余人都差点趴在玻璃窗上了。看着何以琛高大的身影快速地穿过马路,停在一个陌生的女子几步远的地方,却只是静静地看着,没有惊扰她。那女子似乎一无所觉,等拍完照片回头——啊!好可惜!她背对着他们,看不清表情,然后两人说了几句,
然后……
一帮人下巴差点掉下来了——何以琛!他,他,他……
他居然强硬地抓住了人家的手?
何以琛哎!向来对女人很冷淡的何以琛居然会有这么激烈的动作,怎么可能!
大家都很有默契很同情地看向在场的唯一女性,许大美女脸色已经很不好看了。
也对喔!本来以为何以琛对女性疏远是天性冷漠,搞了半天原来人家必要的时候也可以这么炽烈的。
这实在太打击女性自尊了!
虽然平时被许霹雳的伶牙利齿气得不行,但好歹是一个事务所的,总有同事之谊。胖胖的张律师开口打探敌情。“老向,她是谁?”
向恒的表情有点莫测高深,“你怎么问我?应该问以琛才对。”
张律师敬谢不敏,“我可不敢指望能从何以琛嘴里套出什么。”
向恒笑笑说:“他的外套还在这,总要回来拿。”
一会儿以琛果然回来,很抱歉地说:“老李,我有事先走了。”老李算是今天请客的东家。
老李还没说什么,向恒倒先开口:“你这样就走未免太不给面子,不如叫赵默笙过来一起,我也好几年没见她了。”转头问老李:“介不介意多个人?”
老李连忙点头:“可带家属,可带家属。”
以琛沉吟。
许霹雳阴恻恻地开口:“何大律师交个女朋友都偷偷摸摸的,见不得人吗?”
默笙还在马路那边的人行道上傻傻地发愣,想着她和以琛这样到底算是什么关系呢,朋友不像朋友,情人不像情人……还没想出个所以然,手机又响了,接起来是以琛。
“我走不掉……”
哦,那好啊,默笙松了口气。
“……你过来吧!”
电话挂了。默笙连跟他商量的机会都没有,看看对面的得月楼,收拾东西,穿过马路。
以琛在门口等她,默笙犹豫地说:“我进去不太好吧。”
以琛轻描淡写:“几个同行,没事。”
可是,她是以什么身份出现呢?
这句话她还是咽了回去。这些日子,以琛偶尔会找她,但都是刻意地保持距离,只是这样的接触已经让她不安。
不应该这样的,她应该离他远一点……
待他们一走近,一帮人老实不客气地打量起默笙来,长得还挺不错,穿着很随性,头发短了一点,少了些韵味。比起围在以琛身边的女人,一般。
率先打招呼的是向恒。
“赵默笙,这么快就回国了?”他笑得温和,话里却微微带着刺,“我还以为你要让以琛苦守寒窑十八年呢。”
真是笑里藏刀,绵里藏针。默笙还能怎么说,千篇一律的一句,“向师兄,好久不见。”
“师兄不敢当,不过真是好久了。”向恒似笑非笑的。
以琛简略地介绍,默笙刚刚坐下,那个美丽的女律师已经很不客气地朝她开炮。
“赵**,我听说何以琛是出了名的难搞定,你用什么手段把他弄上手的?”
不是听说,是心得吧。餐桌上一片静默。
向恒听得差点喷茶,这个许霹雳!
其实她也没什么恶意,只是直截了当惯了,又跟一群大男人混多了,说话就这个样子。她都能在法庭上大骂法官没水平没常识了,还能指望她会有多婉转。今天这样问话已经算客气的了,只是赵默笙没见过这种阵仗,怕是应付不来。
他刚想出言相助,却看见何以琛一脸漠然旁观的样子,便住了嘴。别人的女友,别人都不心疼,他干吗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默笙先呆了一呆,才反应过来,见大家都不说话,心中不由抱歉,以为是自己的到来弄拧了气氛,她哪里知道这些人纯粹是想看好戏,兴奋得屏息以待。
于是半开玩笑似地说:
“其实以琛是很好追的。”她总结自己以前的经验,“关键是要厚着脸皮死缠烂打,一哭二闹三上吊,保证他举手投降。”
大家都不敢相信地看着以琛,原来何大律师竟喜欢这种调调?
许霹雳不赞同地瞪视她:“你不觉得这样做很没有女性尊严吗?”
“呃……当时没想到。”默笙笑笑。
“这样死皮赖脸追来的男人,他会对你有多少感情呢?没有灵魂的了解,他总有一天会对你厌烦,然后把你抛弃的。”许霹雳咄咄逼人。
“啊!”一直没说话的老袁突然叫起来,打断了许霹雳的攻势。他兴奋地盯着默笙,“我想起来了,你就是那个把以琛甩了去美国的女人,是不是?”
啊?!除了向恒以琛,其余人都不可置信地望着赵默笙。她,甩掉何以琛?
默笙也呆住,她甩以琛?这从何说起?而且,为什么这个魁梧大汉的眼神看起来好像很……崇拜?
“不,我没有……”
还想抵赖?老袁采取迂回战术。“你是不是去过美国?”
“……是。”
“你以前是不是他女朋友?”
“……对。”
“那就是了。”老袁的熊掌代替惊堂木一拍,罪名成立!
默笙目瞪口呆,现在的律师都是这么草菅人命的吗?
她刚想解释,就被以琛一把拉起。“不好意思,我们先走一步。”
没人拦他们,怔怔地目送他们远去。
一出得月楼的大门,外面的冷风吹来,她乱极的思绪终于有点清楚,看着走在前面的人,忍不住问:“以琛,你为什么不说?”
“说什么?”
“他们似乎以为……我甩了你,可是明明不是这样的,你为什么不解释?”心高气傲的何以琛怎么可以忍受这样的误解!
“怎么解释?”以琛的身形定住了,挺拔宽阔的背影在这一刻看来那么寂寞,涩涩的声音在夜风中分外清晰,“连我自己也这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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