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小罗的进。可加分…

了解小罗的进。可加分…,第1张

罗:失去魔杖的《哈里波特》

没有了飞天扫帚和魔杖的哈里波特只是一个从小带着闪电型刀疤的近视少年,他的一生都将在别人异样眼光中度过。

没有了足球魔术的小罗只是一个在巴西街头无数足球少年中平凡一员,桑巴王国的街头仔们在贫穷中度过童年。

JK罗琳能够让年轻的波特披上魔法衣,骑上飞天扫帚成为魔法世界的英雄和传奇,足球能够让小罗成为现实世界的魔术师。

《哈里波特》成就了无数的少年的奇幻梦想,无数的哈迷伴随着7部哈里波特的终结也早已长大成人。小罗成就了自己世界头号球星的地位,也让巴萨这支百年豪门重新站在欧洲之巅,熠熠生辉。无数的巴萨球迷是因为小罗的到来成为红蓝军团的死忠。

这个足球世界不只有贝克汉姆的精致,还有小罗甚至的“狰狞”,但这种破坏美感平衡的相貌当与他神乎其神的足球魔术相配时,只不过是再次印证我很丑但我很温柔的愤世之言,小罗的快乐成为足球场上的风向标,那种足球的快乐让场下的我们如痴如醉。

当波特独自承担着抗衡伏地魔的大任时,他被是认为唯一的希望,他和他的邓布利多军们一直在战斗,打破黑魔法的恐怖,让魔法世界重新回到宁静祥和。当小罗来到了沉沦6年之久的巴萨,里杰卡尔德终于明白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的真理。里杰用他骨子里的荷兰全攻全守秉承小罗的桑巴劲舞,再加上德科,埃托奥这些充满灵性和感性的天才球员的加入,巴萨成为04波尔图欧冠黑马神话后被防守足球笼罩的欧洲的反抗者,华丽的艺术足球和攻势足球终于在06年如花般绽放,巴萨带领着比利亚雷亚尔,阿森纳诠释着艺术足球的复兴,小罗终于登上世界的神坛,带领着狂热技术足球的爱好者们打败了功利足球的阻击。亦如哈里波特带着邓布利多军最终打败强大的伏地魔。

06年曾经是小罗能够成为球王的一年,一切似乎只是等着德国之夏的加冕仪式,那里有魔幻的巴西四重奏,然而最终证明那只是超级巨星神话堆砌的失败,那甚至只是资源浪费。而这只是球坛第一人小罗衰落的开始。在霍格沃茨学校逐渐脱去稚气的波特拥有了自己的好朋友罗恩,赫敏,但同时也开始遭遇无数中伤和打击,伏地魔的阴影一直存在,而他的食死徒们在叫嚣着杀掉这个神奇的眼镜男孩。

教父小天狼星死去,即使最伟大的邓布利多也最终离波特而去,哈利波特无时无刻不在感受孤独和折磨,被伏地魔控制的魔法界颠倒了是非黑白,波特甚至被认为是杀掉邓布利多的元凶,他只能远遁,寻找关于死圣的真相,他要等待与黑魔王的最后一战。不是他死就是己亡。

而当小罗抛弃了失败的德国之旅的所有伤感,重新回到这支看上去无敌的巴萨时,却发现物是人非,埃托奥,梅西,他最重要的搭档纷纷受困于伤病,而小罗只能一个人承受摧城拔寨的重任,连续3个夏天的忙碌早已使小罗疲惫不堪,诺坎普的国王无法挽救病入膏肓的红蓝军,他只能看着王者的滑落,还有他个人的万劫不复,他的巴西小弟卡卡抢走了他的10号,他的巴萨小弟梅西在取代他成为诺坎普新宠儿。小罗有过的只是他泡吧夜生活之丰富,不参加训练的传闻。

他试图努力证明自己,但他无力回天,他无法改变27岁的黄金年龄却步伐沉重,经过夏季的休假却依然灵动不再,魔法消失的现实,这时的他只能躲入一次次转会的流言,对于从来尖酸刻薄和缺乏耐心的巴萨,国王从来都不是坚持的代名词,既然国王瓜迪奥拉的本土灵魂都能抛弃,向来巴西巨星留名不留地的巴萨传统怎么会让小罗打破?在小罗日沉西山之时,在他身边的是梅西的旭日东升,甚至是博阳的造星工程的轰轰烈烈。

小罗的离开只是个时间问题,这是很理智的回答,切尔西,米兰希望得到这位世界巨星,在巴萨承受了无数的批评和埋怨的巴西天才需要的是场上的快乐而不是眉头紧皱,当快乐不在,魔法消失,小罗一无所有。以巨星的标准要求小罗很残酷但很实际,因为一开始他就是个巨星,尽管他只有27岁。

当波特完成自己的最大使命,消灭了伏地魔后,他也丧失掉了他在魔法界特殊地位的意义,他只能成为魔法部的成员,娶妻生子,做办公室了此残生。那些哈迷们也从此再无哈里波特的联想,他们不愿波特就此终结,但没有了伏地魔的波特其实和平凡人无异。难道你愿意看见他只是和金妮继续结婚后的琐碎?还是为波特含饴弄孙的憨态感受纯真?

当小罗在巴萨得到了所有可能的荣誉,失去了动力和向上的欲望,就像哈里波特失去了对手后再也不是那个刀疤神奇少年,他们的故事就该结束了。

为人父为人夫的波特继续神奇只能在另外的魔法世界,而小罗也是一样。

当你费尽千辛达倒你曾经的目标时,满足的快感将很快会被虚无所取代,你不知道下一步你要做什么?你不知道你该怎么做?

      说起经常看书的人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朗读者》的董卿,她真的是个“奇女子”。她活成了很多女性心目中的样子。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无不透露着何为气质。看得出来她很喜欢读书,也从书里面受益很多。反观一些不看书的人呢,他们跟董卿这样的人又有什么区别呢?

1,见识

不论在哪儿,不论是跟谁,经常读书的人都能跟别人侃侃而谈,不会露怯。他们脑子里总是有自己想要的东西,大到国家大事,小到冷门知识,他们可能都有所涉猎。而不看书的人就不一样了,他们只会了解自己工作领域的东西,只要稍一扩展,就是“一问三不知”了。

2,专注力

能经常读书的人一定有异于常人的坚持力,专注力。虽然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但是说白了就是很多很多的文字构成的。能坚持看书,说明这个人足够专注,能一直专注到把这本书看完。这样的人下定决心要做一件事很难失败,因为他会把自己全部的专注都用到那件事情上去。而不看书的人说不定下一秒就被其他的东西吸引了目光。

3,气质

经常看书的人身上有一种书香气息,温文尔雅。走路的时候,说话的时候以及工作的时候,他们总是在不经意间流露出自己的彬彬有礼,而且处理起事情来丝毫不慌乱,从容不迫。而不看书的人走在人群中平平无奇,没有像经常读书的人那样能让人一眼就注意到他。

4,写作能力

经常看书的人不说出口成章,也比一般的人更擅长于写作。这让我想起我在高中的时候,有一个同学的作文几乎每次都在50分以上(作文满分60),这让当时次次不到40分的我百思不得其解,然后我就借来了他的答题卡“拜读”,没想到人家的作文不仅字写得好看,还有一些我根本就没有听说过的成语词句。反正哪哪都不是我能比得上的。仔细一打听才知道他一直都有再坚持看书。我才明白原来我们的差距就在这儿啊!

      总而言之,“腹有诗书气自华”这句话不是白说的。多少名人都在不断地读书,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通过看书来提升自己呢?

不写一次佩佩,简直对不起他给我们带来的那么多梗。不写一次佩佩,简直对不起他给我们带来的那么多梗。

南佩佩,北德容,得一人则欧陆咸服,双剑合璧则可号令足坛,无所不从。作为足坛赫赫有名的两大恶人,所有人都在期盼两人同队效力的场景。曾经土耳其贝西塔克斯非常接近这一时刻,然而佩佩到来之前,德容远走异乡,大概他也担心土耳其球员承受不来吧……

我查了一下,两人曾经在2015年的吉尼斯杯中国赛交手过一次,还有人拍下了一张划时代的合影。对于球迷来说,这张照片不亚于成龙搭档李连杰,或者是张三丰大战达摩老祖……

然而有一个数据恐怕会让我们吃惊得掉了下巴:佩佩在皇马的前七个赛季,平均每场犯规数只有11次,2013-2014赛季,更是创造了场均05次的犯规。内马尔在巴萨的几年时间,总共吃牌18张,佩佩那段时间的吃牌数量跟内马尔一样,而且佩佩还是个中后卫。

难怪佩佩自己都要为自己叫屈:「60%的比赛里,我都能做到不犯规,但当我犯规的时候,就好像我杀了人一样,我在为我过去犯的错误埋单,这并不公平……人们当然可以畅所欲言,但内马尔黄牌可比我要多。」

所以佩佩真的是被冤枉的吗?然而这些场景,我们可都是历历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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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中后卫,佩佩基本上是从小被坑到大的。他出自科林蒂安青训,但还没在巴西打过一场比赛,就被葡超中游球队马尔蒂默签下。

关于葡超中游球队,我之前关注过一点,怎么说呢,打法非常的……豪迈,反正不是我打花你就是被你打花,尤其遇上传统三强,基本要出惨案。在这样环境下,中后卫和门将不是被打出心理阴影,就是锻炼出极其粗犷的神经,佩佩明显属于后者。

在马尔蒂默度过了两个生不如死的赛季之后,佩佩终于熬出了头,加盟了葡超黑店波尔图。然而他在波尔图的那几年,也不太顺利。2004年鸟叔离开后,接任的是维克托·费尔南德斯,西班牙人在波尔图的经历绝对不能用成功来形容。维克托之后则是阿德里安塞,荷兰人的得意阵型是3-4-3,你们猜佩佩打的是哪个位置——没错,就是单中卫……

我觉得一般后卫此时已经有退役的念头了……

所以对于佩佩来说,加盟皇马不但是对自己实力的肯定,同样也是一种解脱:苍天啊大地啊,老子终于算是熬出头了!拜拜了坑爹的后防!拜拜了不要命的进攻阵型!拜拜了坑爹的单中卫体系!老子要去马德里走上人生巅峰了!

然而武僧同志,皇马的后防是什么尿性,你自己心里就没点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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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马看上佩佩,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肉眼可见的变态身体素质,再加上巴西人特有的狡诈防守风格。与美颜一样,从巴西出来的球员很难没有小动作,在场上用各种方式惹毛对手更是家常便饭。但到了皇马,他就难免被放在聚光灯下,原本在他概念里不算什么的防守动作,也就变得让球迷不可忍受。

武僧早年赖以成名的那些犯规,一半是防守失位后靠身体素质硬拉回来的结果,另一半则是南美人特有的恶意报复。南美后卫向来以小动作多且脏著称,比如2014年世界杯哥伦比亚顶内马尔腰的那一下,就是奔着废人去的,反正就是想方设法要把你搞下去。至于剩下的那一半,普通后卫说不定连犯规的机会都没有,直接就被过干净了。

在皇马头几年的佩佩,给人的印象就是这样的。偏偏他还生了一副杀人狂魔的脸。看着这副面孔,再对比一下什么内斯塔卡纳瓦罗,你觉得谁是会在场上犯规的那个?

其实内斯塔该脏的时候也不含糊好吧……

中后卫这个位置,除了天赋异禀,特别早慧的那些,基本都是要交学费的。佩佩这样的球员,身体爆炸,脑子虽说有时候容易短路,但大部分时候还是很靠谱的(毕竟被这么坑还没崩溃的球员也不多见)。所以皇马也乐意等他成长,二十五六岁的中后卫,基本还是个半成品,要等到二十八九了,才是见真章的时候。

然后武僧不见了,圣僧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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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2011-2012赛季的佩佩,已经展现出圣僧潜质了。前15轮联赛,他仅仅犯规16次,居然跟梅西持平。2011年12月与塞维利亚的比赛中,佩佩吃到一张红牌,请务必记住这一时刻,因为这是他在皇马生涯中的最后一张红牌。此后的6年时间,他的红牌数量为:0。

在这段时间里,他和拉莫斯组成了皇马新世纪以来最靠谱的中后卫搭档木有之一。看这张照片的互补感,简直就是三次元的宫城良田&樱木花道,又像是现实版的马大帅&范德彪。

考虑到拉莫斯生了一颗前锋的心,佩佩简直就是皇马的半条后防线(另半条当然是卡西/纳爹),给人擦屁股的时候不计其数。经常是对方的前锋一路长驱直入到禁区前沿,佩佩突然冲出来一个飞铲断掉皮球,然后一副普度众生的无奈表情:我被队友坑了大半辈子,也不差这几年了……

在皇马的后几个赛季,佩佩场均犯规次数从未超过1次,拿黄牌数量甚至比C罗还少。最后一个赛季,他的场均犯规甚至排名西甲第299位,顶级中卫的数据也不过就是这样了。

2016年欧洲杯,他的表现更是达到了巅峰——场均32次拦截,62次解围,整届大赛只拿到了1张黄牌。决赛120分钟打完后,他做的第一件事不是庆祝,而是呕吐——这张有些恶心的画面,就是他在欧洲杯的最佳写照,圣僧佩佩,已经拼到了油尽灯枯。

即便是2018年世界杯,35岁的佩佩同样奉献了精彩的表现,只是面对乌拉圭的攻击群,攻入一球的圣僧也实在无力回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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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土耳其,佩佩更是后防线的中流砥柱。在贝西塔克斯和费内巴切的土耳其国家德比大战中,场面一度彻底失控,全场出现了16黄5红。佩佩呢?连张黄牌都没拿。

场外的佩佩是个好丈夫外加好父亲,而且热心公益。在场上能现金刚相,在场外普渡众生,佩佩这个圣僧的称号,绝对是当之无愧。

#佩佩# #皇马#

——2010年3月《ELLE》

   潇洒不羁的李逍遥、憨直忠义的郭靖、可歌可泣的蒙毅……胡歌饰演过的角色非仙即侠,总也奇幻出尘;可他诙谐地说过: “我演的最成功的角色是胡歌。” 镜头与生活,通通是舞台,让胡歌酣畅地show出自己的人生。ELLE和他约在剧院里聊天、拍片,偌大的舞台,等待着专属于胡歌的“Show Time”!

   深蓝色线帽、蓝色卫衣、蓝色波板鞋、随意地搭条牛仔裤,胡歌带着一身深沉的水色出现。摘下墨镜,他与生俱来的、酷似漫画人物的气质像装在瓶中才被开封,一个清朗俊逸的少年立刻跳到众人面前。当年那场出入鬼门关的车祸痕迹几乎已被抹平,82年出生的胡歌俨然还能瞒天过海地跑到高中生队伍里,收获篮球场边冲他而来的女生尖叫声。

   他看起来很乖,编辑们商议着为他从一堆衣物里挑出好看的搭配,招呼他“先试试这件吧”,他一口一个“哦”。等衣服套上了身,他也像经过一轮热身,活络起来。有件蓝色的燕尾服拖着长长的下摆,促狭的肩部把他裹得形象滑稽,他就躬身作佝偻状,蹙起眉头、压低嗓门: “可以演卡西莫多了。” 换了一套牛仔范儿的外套搭配礼帽,他一手按住帽子,眼神飞扬: “牛仔很忙嘛” ,说着还“Blabla”地哼了两句。他对着镜中想做鬼脸,却和你的眼光撞个正着,他竟不好意思起来,一欠身,一点头,给了一个不得不用“灿烂”来形容的笑。

   把舞台交给胡歌就有戏看了。在剧场的舞台中央,摄影师要求他握着话筒架连续360度转圈和跃起,“脸还要看镜头”,他便不厌其烦地转啊蹦,自己翻新动作的花样。夸他和摄影师合作默契,Pose有型,胡歌摇手否认: “那是玩!其实我真的不太会摆Pose,像模特那样正儿八经地我不行,要让我动起来!进入这个场地的时候我放心了,知道自己能放得开,因为舞台是我熟悉和眷恋的地方。”

   他真的能放开,因为投入,先是甩脚时踢飞一只鞋;另一次,想用来开嗓的“波斯猫”才唱出“波斯”两个字,他又险些把话筒架甩飞——舞台上不断上演着胡歌的“动作喜剧”。

   现在在台上能落落大方,遭遇甩飞鞋子的尴尬也就“哈哈”一笑而过;胡歌小时候却是个内向过头的小男孩,不然也不会被父母硬拉去小荧星艺术团的考场报名,他一进门就哗拉拉地掉起眼泪来,躲闪着只想逃回家。 “就因为我太内向,太害羞,爸妈逼我去锻炼。” 那一年,只会哭鼻子的胡歌竟然成为3万个考生中被录取的60名幸运儿之一,虎头虎脑的模样太招人了,自然有考官破格偏袒他。

   “慢慢的我真的被改造了,敢于和大家自在地交流,敢于站在舞台上释放自己。但小时候那个不爱说话的我还在我的身体里,未必是最核心的,但始终存在。即便和朋友在一起或是只有我一个人,我都能感觉到多层次的自己。” 回过头去看,胡歌喜欢自己的改变,也与至今保留的那一点“惯性”和平共处。

   胡歌说,其实自己到现在仍未完全“开窍”,还没有摸到那个一上台就自如挥洒的开关。 “我还是容易紧张,在熟悉的环境中才自信。” 他称自己“豁出去了”的舞台经历也不算大事件——那次他带着音乐新专辑《出发》做宣传,首次和乐队进行现场合作而非使用录音伴奏,胡歌一下台就“不打自招”地嚷起来:我好紧张啊,大汗淋漓了。

   对于“胡椒”——胡歌的粉丝们而言,他们乐于在另一个剧场里抢“沙发”和“板凳”,全神贯注地等着他们的偶像在博客/微博中,更赤诚坦荡地show出自己。

   胡歌很爱舞文弄墨,兴致好时在博客上写得洋洋洒洒,风格路数不一:有自行设计分角色的对话体,有图文并茂的叙事文,也有很多细碎的句子甚至不那么正儿八经的“诗”——不难看出,他没有借用这个平台刻意作秀。 “我没有拿博客做宣传,现在写的东西,一半是兴趣创作。我以前学文科的呀,高考加政治,有时候酸劲上来就玩一点。” 他得意且自嘲地说到“酸劲”二字,两眼笑得眯成一条线。难怪他的粉丝送他的礼物从来都不是幼稚的公仔玩具,听说都是书。

   胡歌诚实地表示: “大学起我就写博客了,纯粹的日记,也提很多私人感情。不过现在就没必要那么公开化啦。很多情绪想说,就隐晦地写。”

   不久前,从小一起玩到大的两个哥们相继给胡歌打电话,说自己当爸爸了,胡歌憋不住千嘘万叹,在博客上隆重地来了段哲思:“两个儿时的好友突然都当爸爸了,我却还在当什么偶像。爸爸和偶像的区别在于:爸爸管孩子,偶像管自己;爸爸扶着孩子走路,偶像被扶着走路;爸爸永远是孩子的偶像,偶像永远是爸爸的孩子。”胡歌说,他边写还边“嫌”自己是个没长大的孩子: “我就幻想自己当了爸爸会怎样,我猜人们都会说,你自己就一孩子,还生了个孩子。” 逼他再挖些内心设想好的“父子戏”,他就孩子气起来: “咳,将来要是我当爸爸,肯定是整天和小孩混在一起玩,都在地上爬来爬去!”

   比之言语,用相机来表露心情胡歌更得心应手。习惯了周围的人纷纷用镜头对准他,镁光灯外的胡歌更愿意作看客, “摄影就是一个人做的事情。甚至是你空虚时,可以用记录别人生活的方式填补自己。” 胡歌说自己用玩的心态拍了许多照,已然很满足,家里的8、9台相机涵盖了傻瓜、胶卷、Lomo和单反。这还不够,一转身,他就见缝插针地和摄影师聊起了最新型的专业相机。

    “我想坐到那儿去,就像爬上阳台。” 拍片最后,胡歌还想展示危险系数很高的“半空悬浮”:坐在观众席二楼的安全围栏上晃荡双腿。这种设想当然被否决了。而当剧场的灯光通通熄灭,仅有一束追光打在他身上时,胡歌开始在观众席间演起了“孤独的花朵”,喃喃自语: “空荡荡的剧院,只有一个落寞的歌手……” ,他还开发出一个“实验性设想”: “要是我来导场演出,就让观众都坐台上,演员坐台下,开演以后演员都不动弹,看看观众们怎么办。”

   胡歌后来说: “化妆的时候我就在想,等下自己可以怎么玩,包括你们设计的站在观众席椅子上的动作,我心里都预演过了。” 渐入佳境时,原来他的导演欲会和表现欲并驾齐驱。

   胡歌考过导演系,那也是他理想的一部分。或许终有一日,整个舞台可以在他的手里,想Show什么都由他一手执掌。这个在学生时代憧憬过把《许三观卖血记》拍成**的男孩如今很理智: “我最初想过做广告导演。那时自己接拍了不少广告,发现导演是份可以把奇思妙想都使出来的工作,就特别感兴趣。后来接触得深入了,我才知道做导演的门槛不高,但要做个好导演,那就路漫漫了。” 他的眼神中有思虑,也闪烁着暗暗的期望,让旁人愿意期待属于“胡导”的将来——即便他实在是求全责备的完美主义者: “就算有一天我真的开始导演片子了,在没有被自己认可的作品拿出手以前,我也是不肯承认,不会公之于众的。”

   演员胡歌确实低调,一直以来,很少看到与他沾边的粉红色新闻,也没有哗众取宠的先例;即使将来成为胡导,相信他也是低调的。 “低调的就是最高调的。” ——胡歌突然蹦出了这句话,从正在翻看的2月刊《ELLE》里“现学现卖”,眨眨眼睛,为自己的各种Show做出了完美总结。  

老人、孩子、香水瓶

有位捡垃圾的老人,带着一个七八岁的孩子一起生活。周围的人家都教导自己的孩子不要跟那个小孩玩,嫌脏,怕孩子染上什么传染病。放暑假了,孩子们都喜欢去捡垃圾的老人家玩,于是,周围的人第一次走进这户人家。他家厅堂里堆满了各种垃圾,发出一股难闻的气味。大人们捂住鼻子,拉起孩子就想走,孩子们都不肯走,还硬拉大人进去,要去看好看的瓶子。大人们半信半疑地跟着孩子们来到里面的一架旧书橱前,布帘子一拉开,大人们惊呆了:书橱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香水瓶,有两百多个。这些造型各异、色彩斑斓的香水瓶摆放在一起,竟是一幅动人心魄的绝美图画。

在困难的环境里生活,还依然不忘对美的追求,这位捡垃圾的老人才真正明白美的真谛。而且,我们也应该相信,在如此心态下生活的老人和那个孩子,其实有他们自己的快乐,来自美,来自对美的欣赏和满足。

美与丑

有一天,美和丑在海边邂逅,他们互相怂恿:“咱们到海边里去游泳吧。”

于是他们脱下衣衫,在海里游泳。过了一会儿,丑回到海岸上,穿上本来属于美的衣衫,径自走他的路了。

接着美也从海里出来了,找不到她自己的衣衫,她又太羞怯,不敢赤身,于是她只好给自己穿上原本属于丑的衣衫。美也径自走她的路了。

所以直到今日,世界上的男男女女,错把丑当作美,美当作丑。

然而有些人看见过美的真面目,尽管她穿错了衣服,他们还是认出她来。有些人认得丑的真面目,衣衫蒙骗不了他们的眼睛。

门采尔画画

门采尔长得又矮又丑陋,当他发现有人嘲笑他的时候,总是怒不可遏。

有一次,门采尔正坐在饭馆里,进来了两男一女三个外国人在他旁边的桌子坐下。画家抬头时看到,其中一个女士正在跟两个同伴耳语,后来他们打量了画家一番便格格笑了起来。门采尔的脸涨得通红,但他没有说什么,而是取出速写本,认真地画起画来。他一边画一边不时地望着女士的眼睛,致使那位女士有些慌乱。她觉得她刚才嘲笑过的邻座那个怪人正在给她画像,觉得很不自在。

门采尔并没有让她的目光扰乱了自己,满不在乎地继续画他的画。突然,其中一个男士朝他走了过来,说:“先生,我不允许您画这位女士。”“哎呀,这哪里是一位女士呢?”门采尔不予理睬地说道,并且把速写本递给他看。只见那位先生说了声对不起,便回到同伴那里去了。原来门采尔画的是只引颈高叫的肥鹅。

山鸡起舞

魏武帝曹操当政的时候,有人从南方献给他一只山鸡。曹操十分高兴,召来了有名的乐工,奏起动听的曲子,好让山鸡跳舞歌唱。乐工卖力地又吹又打,可是山鸡却充耳不闻,曹操的手下人拿来美味的食物放在山鸡面前,山鸡连看都不看,无精打采地耷拉着脑袋走来走去。

大家想尽了办法,使尽了手段,始终都没办法逗得山鸡起舞。

曹操非常扫兴,气恼不已,斥责手下人说:“你们这么多人,连一只山鸡都对付不了,还怎么做大事!”

曹操的儿子曹冲十分聪明,这时候,他动了动脑子,有了主意,于是就走上前对曹操说:

“父王,儿臣听说山鸡一向为自己的羽毛感到骄傲,所以一见到水中有自己的倒影,就会跳起舞来欣赏自己的美丽。何不叫人搬一面大镜子来放在山鸡面前,这样山鸡顾影自怜,就会自动跳起舞来了。”

曹操听了拍手称妙,马上叫人将宫中的镜子抬过来,放在山鸡面前。

山鸡慢悠悠地踱到镜子跟前,一眼看到了自己无与伦比的丽影,比在水中看到的还要清晰得多。它先是拍打着翅膀冲着镜子里的自己激动地鸣叫了半天,然后就扭动身体、舒展步伐,翩翩起舞了。

山鸡迷人的舞姿让曹操看得呆了,连连击掌,赞叹不已,也忘了叫人把镜子抬走。

可怜的山鸡,对影自赏,不知疲倦,无休无止地在镜子前拼命地又唱又跳。最后,它终于耗尽了最后一点力气,倒在地上死去了。

《巴黎圣母院》里的美与丑

《巴黎圣母院》里的敲钟人卡西莫多是个天生畸形的丑陋的人,从小被教父克罗德收养,对克罗德忠诚,他听从克罗德的教唆去抢劫美丽的吉卜赛女郎爱斯美亚达,但是在后来克罗德对爱斯美亚达示爱不成,恼羞成怒要将爱斯美亚达送上绞刑架时,是卡西莫多救了她。这个丑陋的敲钟人也喜欢这个美丽的姑娘,但他只会保护她照顾她,等到后来克罗德仍旧将爱斯美亚达送上绞刑架,卡西莫多看透了教父的丑恶、残暴和可耻,将他从塔楼推下去活活摔死。自己则找到爱斯美亚达的遗体,紧紧地抱着死去。

这种强烈的美与丑的对比揭示:隐藏在道貌岸然的克罗德美的形体里的是残忍和充满兽性的灵魂,而隐藏在丑陋的卡西莫多的身躯里的是善良的心灵,前者外表美而内心丑,后者外表丑而内心美。这说明人的内心美是重要的,它决定人的本质。

东施效颦

春秋时代,越国有一位美女名叫西施。她的美貌简直到了倾国倾城的程度。无论是她的举手、投足,还是她的音容笑貌,样样都惹人喜爱。西施略用淡妆,衣着朴素,走到哪里,哪里就有很多人向她行“注目礼”,没有人不惊叹她的美貌。

西施患有心口疼的毛病。有一天,她的病又犯了,只见她手捂胸口,双眉皱起,流露出一种娇媚柔弱的女性美。当她从乡间走过的时候,乡里人无不睁大眼睛注视。

乡下有一个丑女子,不仅相貌难看,而且没有修养。她平时动作粗俗,说话大声大气,却一天到晚做着当美女的梦。今天穿这样的衣服,明天梳那样的发式,却仍然没有一个人说她漂亮。

这一天,她看到西施捂着胸口、皱着双眉的样子竟博得这么多人的青睐,因此回去以后,她也学着西施的样子,手捂胸口、紧皱眉头,在村里走来走去。哪知这丑女的矫揉造作使她原本就丑陋的样子更难看了。其结果,乡间的富人看见丑女的怪模样,马上把门紧紧关上;乡间的穷人看见丑女走过来,马上拉着妻子、带着孩子远远地躲开。人们见了这个怪模怪样模仿西施心口疼在村里走来走去的丑女人简直像见了瘟神一般。

这个丑女人只知道西施皱眉的样子很美,却不知道她为什么很美,而去简单模仿她的样子,结果反被人讥笑。看来,盲目模仿别人的做法是愚蠢的。

美丑标准

阳朱到宋国,投宿在一家客栈里。店主人热情地接待阳朱,并向他介绍自己的家人。阳朱发现主人有两位小妾,一位长得亭亭玉立,楚楚动人,而另一位却相貌丑陋。偏偏令人不理解的是,店主宠爱丑陋而轻贱漂亮。

阳朱怀着好奇心,想打听个究竟,便询问缘由。

“那个漂亮的自恃美貌却轻视他人,傲气的不得了,我越看她,越觉得丑;这位看似丑陋的心地善良,待人谦和,知情达理,令我越看越觉漂亮,我一点也不认为她不漂亮。”说到这里,正好漂亮的那位小妾昂首挺胸地走过来。主人连看都不看她一眼,对阳朱说:“瞧这德性,这模样,实在叫人生厌,她哪里知道什么叫美,什么为丑 ”

阳朱在店主人的一番启发下,很受教育。他认为,外形固然很重要,品行却是更重要的标准。一个人若貌美再加上品格高尚,那就一定会受到人们的爱戴。若相貌不理想而心灵美,也会获得尊重。

对美与丑从来有两条标准:追求外在美,是表面的肤浅的;崇尚内在美,是本质的富有内涵的。炫耀表面美,倨美自傲是浅薄的丑陋;自尊自爱谦逊待人是美的境界。表面美是暂时的,内在美是永恒的。

歌德创作《浮士德》

歌德创作的成就是他延续近 60 年时间才完成的《浮士德》。海涅认为:“它与《圣经》一样浩如烟海,一样包括天与地,以及人和关于人的解释。”

主人公浮士德与魔鬼靡费斯特定下契约:魔鬼甘愿做仆人,满足他的所有要求,但当浮士德一旦感到满足,喊出:“你真美啊,请停留一下!”他便将死去,他的灵魂归魔鬼所有。魔鬼首先把他变成翩翩贵族少年,开始了对人生无止境的追求。在爱情上,他与少女马甘泪相爱造成的爱情悲剧,使他认识到个人狭隘的爱情生活不是人生的理想。在仕途上,他为封建宫廷服务的失败,表明开明君主政治幻想的破产。然后,他转向追求美,游历古希腊神话世界,与永恒的“美”的化身海伦结婚。这一脱离社会现实美的追求,结果又破灭了。最后,他回到人间获得一块海边封地,招募劳力填海造陆,以集体劳动改造大自然,以便建立自己的理想王国。这时他已年逾百岁,双目失明,仍然热心从事工程指挥。这时,他想到将建成“在自由的土地上住着自由的国民”的理想王国,情不自禁地喊出了“你真美啊,请停留一下!”在这一声呼喊所伴随的享受中,他按约倒下了。在大千世界里,万物之灵的人是最美的。人的美是多侧面多层面的。在歌德看来,人的真正的美不在个人官能的感性享受之中,而是为人群谋幸福的理想的实现。

吐拒妻

有一个名叫吐的人,宰牛卖肉,由于他经营有方,因此生意做得还算红火。

一天,齐王派人找到吐,告诉他说:“大好事啊,齐王准备了丰厚的嫁妆,打算把女儿嫁给你!”

吐听了,并没有受宠若惊,而是连连摆手说:“哎呀,不行啊。我身体有病,不能娶妻。”

那人很不理解地走了。

后来,吐的朋友知道了这件事,觉得奇怪,跑去劝吐说:“你这个人真傻,你一个卖肉的,为什么要拒绝齐王拿厚礼把女儿嫁给你呢?。”

吐笑着对朋友说:“齐王的女儿肯定很丑。”

吐的朋友很奇怪,问:“你见过齐王的女儿?你怎么知道她丑呢?”

吐胸有成竹地说:“就像我卖牛肉,牛肉好的时候,只要给足数量,顾客拿着就走,我用不着加一点,顾客满意,我就怕肉少了不够卖。牛肉不好的时候,我虽然给顾客一加再加,他们依然不要,牛肉怎么也卖不出去。现在齐王把女儿嫁给我一个宰牛卖肉的,还加上丰厚礼品财物,我想,他的女儿一定是很丑的了。”

吐的朋友觉得吐说得十分在理,便不再劝他了。

过了些时候,吐的朋友见到了齐王的女儿,齐王的女儿果然长得很难看。这位朋友不由得暗暗佩服吐的先见之明。

丑陋就算是用财富来弥补,也是无用的。

一幅画满记号的画

从前,有一位画家画出一幅人人见了都喜欢的画。画毕,他拿到市场上去展出。画旁放了一枝笔,并附上说明:每一位观赏者,如果认为此画有欠佳之笔,均可在画中标上记号。

晚上,画家取回了画,发现整个画面都涂满了记号——没有一笔一画不被指责。画家十分不快,对这次尝试深感失望。

画家决定换一种方法去试试。他又摹了一张同样的画拿到市场展出。可这一次,他要求每位观赏者将其最欣赏的妙笔都标上记号。当画家再取回画时,他发现画面又被涂遍了记号——一切曾被指责的笔画,如今却都换上了赞美的标记。

“哦,”画家不无感慨地说,“我现在发现一个奥妙,那就是,我们不管干什么,只要使一部分人满意就够了。因为,在有些人看来是丑恶的东西,在另一些人眼里恰恰是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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