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前缘
(1)
恍惚中,我只觉得身体轻飘飘的,好像是自己飘起来的,又好像是苏南把我抱起来的,随着眼前越来越浓烈的黑暗,我似乎又回到了很久很久之前,久到……我在C大西苑的大柳树下,第一次见到那个瘪犊子少年。
那是大三那年的清明节,苏南邀我到C大找他,然后一块儿去方山踏青,我屁颠颠背了大包零食欣然前往,结果走到C大西苑,就见一大群学生围城了圈儿,貌似有人当众表白。
我当时还想,C大的校风可真开放啊,眼瞅苏南日益的风流成性,该不会是被这开放的风气给带坏了吧。
可哪成想,我掰开人圈儿一看,巧了,被表白的对象竟然就是苏南,这孙子在高中还没长开的时候,就处处惹桃花,就别说到了大三,脸是越发的俊,海拔是越发的高,学设计的都特别注重自我形象,加上天生一颗贾宝玉的心,他成天被所谓的姐姐妹妹组团包围
好一个红颜祸水男狐狸精,但关键问题是,表白狐狸精的,是一个肤白貌美的长腿女神。
我记得那天的天气不大好,明明没有积云,但总感觉到阴沉沉的压迫感,风有点凉,吹的我裹紧身上的棉外套,还是止不住的手脚冰凉。
对了,后来还下了点小雨,所以那女孩成功把苏南搞到手后,看热闹的学生都没来得及起哄,让男女主角拥吻一下,就纷纷跑开躲雨去了,真是一群不合格的吃瓜群众。
不过女主角还是蛮合格的,不光在春风细雨中强吻了苏南,还顺带把他手里的袋子给拐了去,那是苏南买给我的周黑鸭,从那以后,我就再没吃过那个黑乎乎的东西。
后来,苏南还是良心发现的给我拨了个电话,我没告诉他我就在现场,只说小雨的天气更适合窝在寝室里刷肥皂剧,所以放了他鸽子。
虽然那时我并不知道,心里像搁了一块冰块似的疼痛感叫做吃醋,但女生的矜持告诉我,当一枚闪闪发亮的电灯泡,是件忒厚脸皮的事。
我把包包里的薯片鸡腿一骨碌倒在大柳树下的长椅上,扯了袋子就开吃,吃瓜群众没有瓜怎么行,我不知道从什么开始落下的这个毛病,只要心里装了事,必定要想办法把胃也塞满才行,不然整个人都是空的,像个被人遗弃的氢气球,飘到哪儿都摇摇欲坠。
“喂!同学,不要乱扔垃圾!”
我揣着满嘴巴的薯片回头,一个清秀的男生站在我身后,拿一双和苏南有点像的桃花眼瞪我,眸子里是亮晶晶的春色。
“呐……这个给你,别忘了擦干净椅子,上面都是你掉的薯片渣滓,别人来坐会弄脏衣服的。”
我楞了三秒才明白过来,这是遭C大的人嫌弃了,嫌弃我弄脏了他们的地盘,不知道为什么,我当时那委屈的情绪说来就来,就允许肤白貌美的长腿女神撒花表白,就不允许我丢几块薯片渣吗,不带这么欺负人的。
眼见着给我擦椅子的纸巾被我用来擦眼泪,那个清秀的少年顿时就慌了:“同学你别哭啊,我又没说别的,好了好了,你吃你的,吃完我帮你收拾行吗?我错了我举手投降。”
“刚刚那女孩子丢了那么多花瓣气球,你怎么不去管管,偏偏来管我,吃你家了么?没看出来我心情不爽啊!”
“我……”男生望了望还在雨中你侬我侬的苏南两人,一脸恍然大悟的说:“我明白了,你是哪个男狐狸精的花痴粉丝吧?喜欢的人被撬跑了,心情才这么不爽?”
“男狐狸精?”我激动的跳起来跺脚:“你也觉得他是个男狐狸精啊!”
“不然呢,同系的女生都喜欢他,就连江小柒也……”男生忽然停下来叹了口气,转换话题道:“你别被这臭小子的外表给骗了,天生一个祸水,不就是长的妖孽了一点么,我哪点比他差?”
“你才妖孽呢!你们全家都是妖孽,我和苏南认识那么久,他只是长的好看才招女生喜欢麽?”
虽然我口口声声说苏南是狐狸精,但听一个旁人说他的坏话,又激发我护犊子的老母亲天性,不过面前的男生听到我这话,眸色不由得微动,“你是苏南的朋友?”
“我是他最好的哥们儿,你不许在我面前说他坏话。”
眼见着面前的少年郎抿了抿嘴唇,略带尴尬的再次递上一张纸巾,“不好意思了,其实我是苏南的同学,也就是嫉妒他讨女孩儿喜欢,才过过嘴瘾而已,不要当真嘛!”
“同学?”
“是啊,我们是同系的,我叫李怡安,可以认识一下你吗?”
“我叫李怡安,可以认识一下你吗?”
“我叫李怡安,可以认识一下你吗?”
(2)
那个魔鬼一般的声音一遍遍在脑海里不断盘旋,仿佛是从地狱中传来的回声,我被陡然惊醒,浑身是湿透的冷汗,眼前是一片浑浊的白,一个模糊的人影在不停摇晃我的手臂。
“醒醒……苏淼……苏淼?”
我努力睁了好一会儿眼睛,面前的人影才逐渐清晰:“苏南?我浑身都疼,差点被你摇散架。”
“你个大傻子,吓死我了!”苏南附身一把将我搂到怀里,他温热的气息在耳廓边徐徐散开。
“死不了死不了,我还没看到你娶媳妇儿呢,怎么可能这么快就挂了!”
“呸!别学老娘的口吻吓我,你个怂瓜!”他将我重新放到床上,转身倒了杯温水递过来:“医生说你没什么大问题,就是额头有点皮外伤,主要还是上次伤的太重了,加上情绪激动,导致你昏迷了几个小时。”
我这才看清,自己原来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旁边还有几个同室的病人,一个长相英俊的男医生走进来,给我额头上换了药,转身对苏南没好气的道:“两口子打架,用得着下这样的狠手麽?你看看你媳妇儿,旧伤添新伤,这得多伤身体,打女人的男人算什么男人!”
“我……”苏南下意识解释,但话到嘴边他又咽了回去,他撇撇嘴顺着医生的话往下说:“对,打女人的男人都是王八蛋!”
“医生……”我刚想解释,俊医生生气的打断我的话:“你用不着提他帮腔,你这样的小姑娘我见得多了,好了伤疤忘了疼,就因为女人胆小怕事,才把男人惯成了王八蛋!”
“对!怂瓜一个!”苏南送医生出门,还不忘在身后悄悄对我竖起中指,惹得旁边知道实情的几个病友掩嘴偷笑。
出了医院,我才记起来,今天是2015年的最后一天,马上就是新年了,0点的时候,我和苏南抱着啤酒坐在阳台上仰望星空,思考人生,迎接新的一年伊始,对苏南来说,这可能是最最无聊的一个跨年之夜了。
所以我实在是觉得有愧于他,苏南本来兴致颇高昂的要去北京路上的Aiyi酒吧里撩两个汉子,来慰藉一下我,可他看了看我那乱的鸟都不愿搭窝的头发,馒头似的半张脸,整个人被羽绒袄裹成了个大粽子,完全是大妈下菜园子朴素气质。
苏南一声哀叹:“哎!咱还是在家吧!苏淼你现在这周身的气质,真的蛮适合看春晚。”
好巧不巧的是,我的电脑被李怡安拿走了,唯一的一台电视也没能幸免于难,壮烈殉职,死的简直太是时候。
苏南再次哀嚎一声:“那我们……我们一起看星星吧……好长时间都没思考过人生了……”
于是,我和跑到楼下便利店抱了大堆啤酒,对着几颗稀疏的星子畅畅而饮,好在今日的天气尚给力,没有再给我挂点北风下点小雨什么的。
对于今天苏南对我不离不弃的壮举颇有些不解,平时他可不是这么轻色重友的人啊!我对他察言观色一番,虽然我今天是受了暴力摧残的小白兔,不应该管他的桃花债,但实在是忍不住一颗八卦之心。
“别瞄了,我把孙师妹给扔在了如家。”
“你怎么晓得我要问这个?”
显然我没抓到这苏南这句话的重要信息。
“什么?你们跨年都跨到了如家?”
苏南一脸“你不装纯会死啊”的表情甩了我几个大白眼,继续抬头看天装深沉。
“好吧……我承认你不带她去如家才奇怪!”忽然一阵凉风吹过,我逐渐发晕的脑袋顿时清醒了一半儿,终于想起了重点:“可是……你怎么这么快就从温柔乡里出来了呢?”
“这个嘛……”苏南一副难以启齿的样子甚是少见:“要你管!”
我艰难的把肿脸摆出一副坏笑的样子默默望着他不说话,三十秒钟之后,苏南缴械投降:”我……我今天心情不好……”
“这他妈能成为你不睡人家姑娘的原因?”
“别忘了你现在是受了伤,能不能暂时放下一副八卦的心,大好的伤心夜都被你把气氛搞破坏了。”
我撇撇嘴回敬了他一个白眼,一口气灌完手里的啤酒,转身往屋里走,“那我不问了,你慢慢思考人生。”
二十分钟后,苏南盘着腿把我堵在沙发上当起了他的情感垃圾桶。
小样儿!老娘还治不了你!
对付像苏南这种闷骚的人,欲情故纵这一招百试不爽。
“按照老司机的撩妹套路,我把孙师妹聊到如家只花了三个小时,期间花费一顿500块的西餐,两百块钱的玫瑰,从上海路一直漫步到北京路,最后到酒店房间,一路下来相当和谐,相当顺利,相当愉快。可是当我把孙师妹抱到床上开始动手动嘴的关键时刻……
我眨眨眼一脸期待的望着苏南。
苏南顿了顿,似乎有点难为情:“显然那个孙师妹是个颇厉害的风月高手。水蛇般的小腰顺势就缠了上了我的身体,可是当我把她的衣服脱下来,只剩最后呼之欲出的两团白时,我脑子里陡然生出一股恶心之意,那是从来就没有过的感觉……”
“我不想继续再进行下去,立刻就停下了手,孙师妹拿水汪汪的大眼睛望着我,那张被情欲晕染的绯红小脸并没有重新勾起我的兴趣。那一刻,我真的很厌恶这一具白花花的身体,疲惫的厌恶感。我说描绘不出来那具体是一种什么体验,反正完全没有了那方面的兴趣,只想马上逃跑出来。”
我微微调整了下坐姿,继续把一脸期待升华了一个境界,这确实是个十分严重的问题,要知道我认识了苏南这么多年,他是一个血可流头可断,但唯独不能没女人的色鬼啊。
坊间一直流传着关于苏南的两个传说,一是说苏南到如今睡过的妹子足足超过200个,不过他有个过人的特异功能,能记住这200多位姑娘全部的胸围尺码和生日。
二说苏南如此好色的原因,其实是因为小时候他长得实在太丑,遭到女生的嫌弃,所以留下心理阴影,长大后。以一种变态的好色心来弥补少年时的心灵创伤。
关于这两个传说,作为一枚八卦协会的资深会员,又是苏南的头一个好基友,我曾做过非常深度,专业,客观,全面的调查,苏南确实睡过不少女孩儿,顶多也就50个左右,(当然这是他亲口给我说的,真实度不敢恭维),关于他能记住女孩的胸围和生日,苏南解释说他天生对人名不带感。
这虽然是件十分耗脑力的技术活儿,但不乏准确性和神秘感。对于苏南的这些解释,还引起过不小的共愤!曾有一波儿男人,一边大骂他渣男贱人老司机,一边哭着喊着想要拜苏南为大师。
关于第二个谣传,我相信这纯粹是子虚乌有,我曾有幸看到过他穿尿布时期的的照片,苏南那人畜共愤的美貌是从小就有的,而且苏妈妈还给我讲过,苏南上小学的时候,被班里的小女生强吻过的风流事,可见他天生就是上帝派来惹桃花的狐狸精。
很多人一直疑惑,我和苏南好的可以穿一条裤子,他为我打过架,流过血,挡过风雨玩过命。那是坚定的革命友谊,我居然没和他有过关于爱情的一丁点东西出来?
很坦白的说,还真是没有这回事儿,当一个男人毫无掩饰的在一个女人面前讨论他恋爱调情甚至上床的细节,还跟你分享哪样的女孩儿床上奔放,哪种女孩儿喜欢霸道总裁,他是真的真的没把这个女人列入到自己的恋爱对象里去。
很不幸的是,我就是那个女人。
虽然我一直不大愿意做这个女人。
我咳了两嗓子,一本正经的同他胡诌,“说不定是人家妹子太主动了,让你觉得毫无挑战性,也就了然无味了呗。”
“不,肯定不是,作为一个身经百战的老司机,对于欲拒还迎的长线调情,我早就发失去了兴致,还是喜欢速战速决,何况孙师妹的女神颜值,按道理,她怎么风骚我都喜欢。“
“我觉得你这臭不要脸的境界真他妈可以登峰造极了!”
“苏淼。人家跟你说正经的,严肃些!”
“好吧!那就是你今日体虚,大脑提醒不宜惹桃花!”
苏南朝我送来一记刀眼!“不管什么原因,这对我来说简直就是个噩耗!
桃花丛中的风流公子突然某一天对女色失去了兴趣,这不亚于希特勒突然厌恶统治世界,夏洛克突然不想再做守财奴,苏淼不再喜欢吃,这完全是失去了人生的信仰啊。
想到这里,我不禁心情瞬间美丽,甚觉得安慰许多,本来我饱受家爆之苦,两个月来矢钱失业,一无所有之后,正在一片浑浑噩噩的迷茫之中徘徊,我觉得自己可能是这世界上最倒霉催的人了。
好吧,看到苏南这副失魂落魄的样子,我的小心脏瞬间找到了重新生机勃发的好源泉。
“苏淼,你良心被狗吃了啊?”
“好啦好啦!我都你玩儿呢,我想没什么大问题,硬件出问题了还有伟哥搭救呢,你这顶多是CPU里那根线搭错了,赶快洗洗睡,好好休息养足精神,云市还有大批的漂亮妹子等着你去勾搭呢,兄弟!任重而道远啊!”我摆着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把苏南连哄带骗的拖进了客房。
毕竟,苏南确实任重而道远,因为明天我得拖着他帮我找房子搬家,为了彻底摆脱李怡安,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找不到我。
(3)
两天之后,我的新家确定在四新路上的一个新住宅区,新区新气象,什么东西都一个特点,那就是新!
房子是新的,一股甲醛味简直沁人心脾。
安全设置是新的,房东要求我们自己买锁换锁。
休闲设施是新的,整个花园就一个儿童滑滑梯,每天十几个熊孩子为争地盘打的鸡飞狗跳,小区开发者也是为祖国花朵的强健体魄创造了绝好的培育环境啊。
就连小区的绿植都是新的,几颗小树苗昂着脑袋在寒风中摇摇晃晃,一副我见犹怜的可怜相,还真是别有一番景致。
苏南说这地方简直就是为你量身打造的好归宿啊,看不到一点陈旧的样子,一切重新开始,最重要的是,这里的绿化尚在完善中,花园相当空旷,整个小区的视野360度无死角,想躲在哪个角落做点不可描述的坏事都不行,更别说李怡安再来纠缠你了!
不过到如今这地步,就算苏南给我找个天桥洞,我也要感谢他出手相救,因为除了我这个人,其他的都要苏南一手安排,一手出钱。
患难见基情,这话一点没说错。苏南带着自己不能泡妞的隐疾还帮我忙前忙后,为了表示感谢,我决定一切就绪之后,让我的舒瑶表姐给他瞧瞧,到底是哪儿线路不通了。
这世界上的女人还有苏南撩不定的,除了他妈,就是舒瑶了。
还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等我们带着搬家公司回去搬东西的时候,远远地就看见舒瑶站在我家楼下,绿色的风衣在萧索的冬日里格外的鲜涩欲滴,大衣挡不住那曲线玲珑,凹凸有致的好身材,美女就是美女,尽管看不清脸,光看这身姿就足以鹤立鸡群。不过……她旁边还站着其他两个人。
是李怡安的父母。
我心里咯噔一声就沉了下去,“苏南,待会儿不管说什么,你都不要冲动啊。”
“放心好了,毕竟是老人家,他们不会怎样的。”
第一个看到我的是舒瑶,她风风火火跑过来就说:“苏淼你跑哪儿去了啊,电话也关机,快急死我了。”她一边说一边用眼神不断示意,我后面的两尊神才是重点。
我朝舒瑶投了个“我没事”的微笑,就上前和李怡安的父母打招呼。
“阿……”
啪的一声!还没等我把这个阿姨喊出口,李怡安的妈妈伸手就一巴掌,十分爽脆的扇在我脸上。
“看来我儿子没冤枉你,这是准备搬到哪儿去啊!怡安这时候还躺在医院里,苏淼,你良心被狗吃了么?”
“阿姨,说好了要弄清楚真相的,你怎么能动手打人呢!”舒瑶明显已经怒气上头。一把把我挡在了身后。
“事情还不够明显?你的好妹子和这个野男人联手把我儿子打成了脑震荡,现在她还有心思搬家,还把手机关了让我们找不到,这样不要脸的女人我不该打?”
“够了!回去问问你们的宝贝儿子,都干了些什么缺德事,别像个疯狗一样在这儿乱叫!”苏南气的脸色发紫,指着两个老人一通破口大骂,平时那双好看的桃花源这时候瞪的浑圆,似乎要喷出火来。
李母被苏南的气势吓到了,不自然的退到了原地,用肩膀碰了碰旁边的李父,示意他开口帮腔。
“我儿子说,你在他出差的时候,和这个男人搞在一起,被他撞了个正着,不悔改认错还不说,竟然合伙把他打的头破血流,苏淼,你和怡安在一起这么多年,都是要结婚的人了,他辛辛苦苦的挣钱养你养家,你说你这样做对的起他么?”
“是么?你们口口声声说我对不起他,那就当我对不起他咯,走吧,这里不欢迎你们。我还要赶时间搬家!”我打定主意要彻底摆脱李怡安,也就懒得多费口舌和他父母解释什么。
“我说你就是个天生的贱骨头吧!当初你妈不同意你和怡安在一起,你就敢和我儿子偷偷私奔,果然是便宜货靠不住,还没结婚就开始和别的男人乱搞,苏淼,你不要太得意,我给你所有的亲戚打电话了,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你的丑事,都知道你如何不要脸……”
李母的最后一个字还没说出来,舒瑶跳上前一巴掌甩在她脸上。这老女人没站稳,后退几步跌在地上,顿时世界一片宁静。
“舒瑶!你敢打人!”李父怒气冲冲正要走上前来帮忙,苏南上去拦住他,在1米8的苏南面前,老头儿不敢硬,,只是气呼呼的指着我开骂,“你们还是不是人,老人也敢打!”
“打的就是你们俩老流氓!”舒瑶瞪着眼睛朝他吼,我知道舒瑶的性子向来火爆怪癖,真被惹毛了,她连小孩子都收拾,别说是老人了。她不是随便发飙的人,可是发起飙来不是人。
“哎哟……快……快来人啊!他们合起伙来欺负我这把老骨头,不得了……打死人了喂!”跌在地上的李母,索性往地下一睡,破罐子破摔的大喊大叫起来!
舒瑶一扫四周,在墙角抄起来一个凳子就要朝着李母砸过去;“耍流氓还上瘾了哈,老娘才不管你多大年纪,我的字典里“尊老爱幼”就是“去他妈地”!打残了我赔钱,打死了我抵命!”
苏南看这情形,舒瑶真不是吓吓她而已,赶忙上去拦住了她,可是舒瑶真是说到做到的主,从苏南的胳膊下面钻了空,那凳子擦着老女人的头发落下,只差一线的距离,她的脑袋可以开成一朵花儿。
李母显然被舒瑶给吓蒙了,竟也不喊不叫的安静了下来,直愣愣的坐在地上不敢动。
我把身上的棉袄,围巾。帽子全摘下来,露出一条一条刺目的疤痕,黑紫的淤青,还有头上,胳膊上,脖子上没有拆线的伤口,像印第安人的刺青一样触目惊心,丑陋狰狞!
“看啊!看看你们宝贝儿子做的好事,我被送到医院生死不明的时候,你们有来管过一回?一年多的时间,李怡安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整天打架喝酒泡网吧,全靠我工资维持生活,你们竟然说他辛苦挣钱养家?口口声声对我好?搞笑!”
“以前……以前的事情我们不知道,谁晓得你说的是真是假。”李母心虚的声音都抬高了好几个分贝,“我告诉你!我儿子还在医院里住着,一天要几千块钱的医药费,你们必须给钱,还有精神损失费,生活费,这些都要你付,不然我去法院告你,让全世界的人知道你在外面的丑事!”
“苏淼。这就是你一直懦弱的后果咯,你对李怡安不忍,即使你躺在医院里走投无路,还是不愿意报警抓他。可是他对你呢,真是一点都不留余地,往死里逼啊!你现在明白,以前那么多自以为是的付出和包容,养大了一头披着人皮的狼吧!”
“苏南,你骂狼干什么?把狼拿来跟这家子人比,狼都要怪你侮辱了它好么?”舒瑶的这张嘴巴简直毒的登峰造极。
“哼!随你们怎么说,反正这次是我儿子挨了打,三天之内,给我们10万块,不然苏淼,你就走着瞧!”
“10万块!你们让苏淼去抢!”
“她没钱,这个男人有啊!让他拿啊!”
“还真是一家子流氓无赖!”舒瑶捡起地上的凳子又朝着那老女人砸过去!李母知道这句话说出来是要被打的,早已经拉着李父向大门外跑了。
苏南拉住还要追过去的舒瑶,“算了别追了,这样的人是狗皮膏药,你真要把他们怎样了,那他们这辈子就找到衣食父母了!”
舒瑶转头对我翻了个白眼:“我就不明白了,这样的奇葩当初你怎么就看上了呢!苏淼你还真是眼光独到啊!”
我想起了第一次和李怡安父母见面时的情景,那时候我还只要有20岁,在我心里,他们是多么慈祥的老人家,做了满桌子的菜来款待我,甚至李母和每个温柔的妈妈一样,拉着我的手说,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虽然你父母不同意,但是你放心,我们以后就是你的爸妈。
可是我到现在才知道,原来她拉着我的手,说以后她就是我亲妈的时候,心里却想的是便宜的儿媳没好货,这他妈的是多么深刻的领悟!
我站在原地缓冲了一下,今天的风打在脸上有点刺人,天也有点阴沉沉的,空气里没一点湿度,干冷干冷的灌进嘴巴,嗓子痒的要作呕。天气预报说今晚有大雪,是该下点雪,不然都不应我这倒霉催的景儿了。对了,刚刚舒瑶说我什么来着?
“是啊!只能说我当初运气太好了呗!”我顿了顿,想岔开这个话题,转头对着苏南说,“今儿个你的那病好了些么?我正打算忙完了请舒瑶来给你治治呢!”
苏南跑过来摸摸我的额头,又摸了摸自己的,然后说:“没发烧啊!你不会是气糊涂了吧?”
“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气糊涂了啊?他们值得我生气么?我蛮庆幸李怡安这么早就堕落了,要是他还能再坚强两年,要是她妈割瘤子的时候,没把他家的房子花掉,他没失业,他爸没下岗,我跟他结了婚有了孩子,你们说,那我是不是真的要自杀去?”
“姑奶奶!人家在向你勒索敲诈哎,敲诈懂不?10万块啊!你把你自己卖了都凑不到十万!还有心思在这儿思考人生?”
苏南在一旁点点头表示赞成。
“我也不知道怎么办好了……”我眼里的一包泪快要包不住,这两个磨人的小妖精!不是平时都水火不容的么,损起我来,倒是挺合拍。
舒瑶踩着7厘米的高跟在房间里踱来踱去,“天无绝人之路,你让我对付好人我肯定没辙,但是要收拾这一窝王八蛋……老娘有的是办法!”
苏南悄悄的投过去一个怯生生的白眼:“说的到简单……”
“对了,苏淼,李怡安的房子卖掉了,那他们一家子现在住哪儿啊?”
“住他爷爷的老房子,李怡安的爷爷,小叔和婶婶,还有他们一家三口挤在一个80平的老房子里。”
“哦?那他们家关系怎么样?”
“不怎么样,他小婶是个厉害角色,李怡安一家无缘无故的跑过去挤在别人的房子里,肯定会遭别人厌恶,何况还是这么恶劣的人品。”
“恩……那就好办了!”
“怎么好办?你不会打算去抄了人家的窝吧?”
舒瑶飞来一记刀眼:“苏南,你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
“我觉得我们还是报警吧!毕竟警察要主持公道的,这么坏的人就应该受到处罚!”
“不行!”苏南和舒瑶异口同声的朝我吼!
“苏淼你傻啊!你当初被那个李怡安打的半死的时候怎么不报警?现在他打你的所有证据都没了,而我们把他打的躺在医院里,你跑去报警,你说你长的什么脑子!“
“这点我同意苏南的意见,如果现在警察介入,他确实不可能再敲诈你10万块,可是他的医药费肯定还是要你付的啊,毕竟确实是你把他给打伤的,搞不好你俩还要被刑事拘留呢!”
“所以……对付非常之人就用非常之法,我怎么收拾他,“舒瑶邪邪的冷笑两声,朝我抛了个风情款款的媚眼。
“得!你们赶快搬家吧!恶人自有恶人磨,对付流氓无赖,还得我这样的恶人出手,等我的好消息。“还没等我们回上话,舒瑶已经甩着她齐腰的波浪卷发风风火火的走了。
“苏南,我觉得舒瑶表姐每次的出现都会把我的智商碾压的渣都不剩!”望着远去的窈窕背影,我由衷的发出一声哀叹。
“我觉得……你根本就是没智商才对!”
“贱人苏!你不毒舌会死啊!还说我呢!某个人在舒瑶面前不也战战兢兢的么!真搞不懂,像你这样的色中恶鬼也有怕女人的时候,而且舒瑶还长的那么漂亮,小蛮腰下全是大长腿,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谁……谁怕她啊,就是我一看到她,脑子里立马浮现出她徒手斗狼狗的情景,那画面太凶残,简直不忍直视,每次一想到这个,我总觉得自己的排尿系统不由自主的想开始工作。”
“嗯……关于你那隐疾……说不定被舒瑶这么一惊吓,负负得正,以毒攻毒就好了,看姑娘又开始雄风大展了也未可说呢!”
“苏淼淼!老子只是对暂时女人没兴趣,不是阳痿不举!”
“喔……是么!”我回答的稍显浮夸做作。
是谁说的,人就一定要完完全全活在现实中呢?
(1)
我叫忆。亦如名字,我爱沉浸于自己的回忆中。
我总是轻而易举般过度沉湎于过去。偶尔我也会怀疑那些回忆在过去是真实存在的么?还是那仅仅只是我臆想出来的。
这是我还算比较清醒时会想到的一些想法。因为不知从何时起,我没有朋友,也不愿意与任何人交朋友。我习惯了孤独,习惯了一个人沉寂于自己的世界中,不可自拔。可是不知为何,在我翻来覆去的回忆中,有个女孩时不时从我的脑海冒出来。在我那为数不多的回忆 中,她和她的故事占据了大半。
她叫欣。我喜欢她名字中这个字,就像我欣然接受她出现我的世界里那样。
我喜欢欣的微笑,因为她笑起来时,两个浅浅的酒窝特别可爱。可她如我那样,总是愁眉苦脸,不怎么笑。但我爱欣的笑,以至于我每次想起她的笑时,就会用粗木棍不断戳自己的脸颊,以此来希望能够有个和欣一样美的酒窝。可是每次在小镜子中看到自己那张用粗木棍戳后的脸,我就会觉得镜中的自己,如此面目狰狞,于是就会把小镜子狠狠从楼上摔下来。然后就看着小镜子“砰”的一声,在地面成为小碎片。阳光会随着那些小碎片,发出耀眼的光,然后直射我眼中,让自己的眼睛感到一阵酸痛。
眼睛的酸痛,会让自己泪流不止。其实,我也不知那流泪不止,是因为我阳光的刺痛原因,还是因为我想欣的缘故。
或许,也有可能,是因为想起欣的那些故事,让自己忧伤而落泪吧。
(2)
即便我是位如此爱沉湎于回忆的人,却仍然想不起自己是怎么认识欣的,也想不起自己第一次与欣见面的场景。
只是比较肯定的是,在很多个夜晚里,欣在我的耳旁碎碎念念般讲了一个又一个故事。其实那一个又一个故事,串起来就是欣的大故事。而这个大故事,其实就是欣年少时的一场暗恋,或许可能是一场臆想出来的暗恋。
与很多青春小说里描述怀春少女相似,欣在高中时期暗恋一位男生,可生性胆怯的她,一直到了大学后,还是没能够将内心那种喜欢感讲出来。哪怕是在她自己的日记里写下那男生的名字,她的脸都会忍不住的红上一阵子。她有本紫色的日记本,里面写着关于那男生很多的事,有观察那男生的一举一动,有记录与他说过三言四语,有偷偷打听关于他的小癖好可即便在如此隐私的日记本里,欣也不敢写下那男生的名字。她不是没有写过,只是每次写下那男生的名字时,她的脸就会突然发热,然后心中莫名的坎坷不安。于是她就会用笔,疯狂般将出现自己日记里那几个字涂成一片黑。所以在那本浅紫色的日记本里,“某人”或“他”就成为了那个男生的代号,还有就是日记本里偶尔出现的一团黑。
在我的观念里,暗恋无非就是场自生自灭的过程。可在欣的暗恋中,只有生,没有灭。因为每次她跟我讲述那个暗恋故事时,就算一个很不起眼的小细节,她总能够描述半天。即便是她跟我讲述这些故事时,她已上大学两年,也已有两年未曾见过那男生。
(3)
有些事,不是说忘就能忘,即使是时间也不会冲刷掉那些在脑海里最深刻的记忆。
是欣,让我证实了这一点。
在回忆欣讲述那些故事时,就会想起欣讲她故事的第一天,以及讲她故事的最后天。
第一天晚上,我确信在那一天之前,我就已认识了欣。
那天晚上,我和欣躺在学校操场中的草坪上,我和她一人一只耳机,静静般听着歌,然后眼睛望着黑蒙蒙天空发呆。也不知是欣看黑蒙蒙的天空看累了,还是耳畔中传来的歌声太能勾起回忆。欣突然摘掉了我左耳的耳塞,然后在我耳畔轻声说着;“忆,我给你讲个秘密哦。”至今我想起她说的那句话时,我耳朵似乎还能够感受到有阵微风是从她口中而来的。
现在回想起来,那时她要说这个秘密时,内心肯定是滔天巨浪过。滔天巨浪的内心,是需要用笔倾述的,可欣那本浅紫色日记本恰好没在身旁,所以她才会突然想摘掉我的耳机,然后迫不及待的想跟我讲述这个秘密。她需要一个倾听者来承担这个秘密的重量,而我愿意成为欣的那位倾听者。
(4)
欣说,在她高中时,曾偷偷暗恋过同班的一位男生。
这是欣的秘密,她说这个秘密时,我听到她的声音在颤抖。
欣说,在一个很平凡的教室里,一个很平常的课间里,那位男生和一同学在打闹时,不小心将她放在桌上的书碰倒在地。然后那男生将书拾起,左手将书递给她,右手在不停摸着自己的后脑勺,极其不好意思的对她说了一声:“对不起。”
欣接书那一刻,听到那男生说“对不起”那一刻,看到那男生满是歉意表情那一刻,她的心忽然跳动了一下。
后来她知道,那种跳动以下,便是一见钟情,尽管那男生已和她同班了很久。
欣说到这个场景时,突然往我这边靠,然后狠狠抱住我,久久不发言。我知道她又沉陷于她过去那些回忆了。于是我便将被她拿掉的耳塞重新放入她的耳中以及自己的耳中。我想歌声或许能给她带来更多的回忆吧。因为我知道一个回忆对于孤僻者来说是多么的重要,更何况还是些美好的回忆。
女孩子的心,都是高过云端的,然而,总会在茫茫红尘,因为他的一回眸,沾染上风尘。
欣又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欣和别的女孩不一样,她比别人更高傲,比别人更孤独,比别人更不会动情。可那天却因为那男生一句话,一个表情,一个动作而动情。
象她这样的女孩一旦动情,就难以改情。
(5)
第二天晚上。
那天,我迫不及待想知道更多的知道欣所讲故事,所以我们就没有逛操场。而是直接躺在操场中的草坪上,听着欣讲述那些关于她暗恋的故事。
欣说,有次在自己隔壁镇上遇见那位男生。她本是想去那小镇见一位好友,可是见到了那位男生后,便将见好友之事给忘了。
在那座小镇上,欣一点也不熟悉路,可却偏偏固执般在那男生后面尾随着。欣不知为何脑海会冒出尾随那男生的想法。只知内心有股无名的力量驱使着她偷偷走在那男生的后面。在尾随的过程中,欣和那男生的距离大概有10米远。她不敢跟的太紧,她怕那男生一转头,而会换来她一脸的尴尬。所以10米远就差不多,她可以看见那男生的背影,而就算那男生转过头,也不会看清在他后面那女生是谁。那位男生是轻度近视者,可偏偏不爱带眼镜。
欣说,那天她尾随那男生,转过了三个十字路口,做过了两条小桥,穿过了三次马路。在欣的描述中,那男生走路的样子很特别。她将那男生衣服后面的那几位英文字母在自己的手心写了一遍又一遍。
欣说,她那天看见在某条路的路旁上有一个很有特色的酒吧。那个酒吧外面的墙壁爬满了那些开满着绿叶的枝藤。那满墙壁的绿,在她心中肆意的爬满。就象她那份暗恋一样。她在那酒吧外楞了几秒后,才清醒自己应该要尾随那男生。
我那时候在想,那酒吧真幸运,竟然能够在她的记忆里留下如此深刻的印象,或许是托那生的福。
欣最后尾随那男生走到一个公交站。她本想和那男生上同一辆公交车,然后装作在车上偶遇打招呼。可是那天等公交车的人很多,她和那男生隔着10米远,然后也就错过了和那男生同一辆公交车的机会。
欣说,那天她在车下,看见那男生坐在一个靠窗的位置上。可在车启动时,她却将自己背对着那车窗。她不想让那男生知道她在车下。然后她就看着那辆公交车缓缓的开走。她看着公交逐渐离开自己的视眼,泪水充满着她的眼眶。而那时,就已经开始在怀念尾随那男生的时候。
(6)
第三天晚上。
我早早的来到操场,比我们约定的时间还要早。因为我对那个故事越来越充满着兴趣。
那天晚上,我先独自一人,听着歌,漫无目的在操场上闲逛着。我看见那些在操场上的情侣,突然觉得他们真幸福。至少他们可以不用象欣那样将那份暗恋深深的种在心里,然后要忍受那份暗恋生根发芽所带来的痛苦。
正在我想着欣的那份痛苦的暗恋时,耳朵里的音乐声突然没有了。我知道肯定是欣拿掉我的耳塞,所以在我转过头看见欣的那一刻,我并没有多大的惊讶。在这个学校我只有欣这个朋友,也唯有欣她才可以毫无顾忌的拿掉我的耳塞。即使我从来不知道她在哪个班级,也不曾在白天的时候见过她。我们约定见面的时间是在晚上,虽然那仅仅只有短短的两个小时。可那两个小时却是我这一天最快乐的时间。这或许跟我长期没有朋友,而突然有个可以谈心的朋友有关吧。
其实有的时候,孤独者并没有他们想象中那么坚强,他们也渴望着有个朋友。
那天晚上,我们没有躺在操场的草坪上。欣带我去一个没有人在打篮球的篮球场上。我们两个背靠背着席地而坐。我想她之所以这次选择这个地方,是因为那天她要跟我讲的跟篮球场有关。
欣说,在暗恋那位男生的高中时期,她经常站在宿舍的阳台上看着那男生打球。即使在高三学业很繁忙的日子,在大家抓紧一分一秒学习的日子里,还是坚持选择每天回到自己的宿舍,然后站在那打望着宿舍楼下篮球场上那些打篮球的男生。欣总是很容易找到那位男生。是因为那位男生衣服的特别,还是因为暗恋的力量伟大。她说她已经不清楚,只是就这么简单容易快速的找到那男生所在的位置。
欣说,有的时候,那男生并没有在打篮球。而是静静坐在一旁看他同伴打球;有的时候,在看见那男生突然想宿舍阳台这边方向望的时候,便吓的半死,然后她匆匆的往宿舍里跑,慌慌张张的关上阳台上的门;有的时候,她没有在宿舍阳台上观望,而是去教室的路上经过那篮球场的时候,内心一片紧张,一片不安。她想转过头,想走慢点,好近距离看那男生打篮球的样子。可是内心的紧张迫使她越走越快,然后离篮球场的距离也越来越远。那时候,她的耳根在不断的发热。以至于走到教室的时候,同桌就会问她为什么她的耳根如此红。而她却只是支支语语说不知道。
欣在讲述这些时,我的后背能明显感觉出她冒出的汗水。我想她当初那份感觉还是依然存在,要不然她也不会因为紧张而一直在冒汗。
(7)
第四天晚上。
我们选择在校内的马路上行走着,然后听欣阐述着她的那些故事。
欣说,在高中有一次给那男生打过招呼。那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那天是上课午休后,那男生站在教室的后门口,他在打望着走廊上那些来来往往的人。她刚好从接热水的地方冲完一杯咖啡回来。或许是刚睡完午觉脑子还是一片混沌的原因,她不知为什么会突然走到那男生面前,叫了那男生的名字。可那男生却先是一脸愕然的看着她,然后瞬间转过身回到了他自己的位置上。她的手一抖,刚泡好的咖啡不小心溅到了自己的手背上。可是手上的痛却不及心中那份懊恼的心情,至少那时她是这么觉得的。
在那之后,欣再也不敢同那男生打招呼,甚至讲话也没有。其实在这之前也是一直没有讲话。她将她那份暗恋藏的很深,没有人知道她曾喜欢过那男生,当然除了那本浅紫色的日记本以及我。
那天,我们经过学校的一座教学楼。欣向教学楼望了望后,便又继续碎碎念念般跟我讲述着。
欣说,在她高中时,最喜欢那个靠窗的位置。那时因为可以在每次晚自修写作业写累时,趴在桌上,然后看着倒映在窗上的一些人。当然最重要的是可以看到那男生。欣特别喜欢倒映在窗中那男生的样子,因为窗中的男生总是这么专注般写着作业,亦或是在与人积极讨论着作业本里的问题。在欣的那本浅色日记本里,记载着好多窗中那男生的小事。可欣却从来不会在日记本里去描写那男生的样子。因为她知道自己的文笔不好,怕写不好那男生在自己心目中的形象。
欣说这些的时候,我挽着她的手臂上突然感觉到几点冰凉。我抬头看,才发现她正在落泪。哎!可怜她这位单相思的姑娘。我开始对这故事的好奇慢慢的转换成一丝丝的同情。以及对那男生的一份淡淡的恨意。我同情她的爱情,至始至终都只有她一个人的扮演。我恨那男生,因为他轻易的占据了欣的大部分的回忆,让欣如此痛苦。
(8)
第五天晚上。
白天,我的右眼皮一直在跳。左财右灾。尽管我不是个迷信的人,可内心里的有一种声音在告诉我今天不要去找欣。可我对那故事的好奇心,以及我对欣的同情心,迫使我向我们约定的地方走去。
那天,我和欣约定在学校的一棵榕树下见面。
那天,我觉得路上的行人很怪,总是有些人对我指指点点,又或者是在窃窃私语。我是只爱沉寂于自己世界里的人,所以当看到那些人对我指指点点时,内心便是一阵恐惧。
正在我纠结于那个问题时,我的后背忽然被拍了一下。我转过头,看到的自然是欣。看到欣,我想到她要跟我讲的那个故事,于是便把之前所纠结的问题抛之脑后。然后,我们两人一起向那颗榕树下走去,接着两人靠着榕树,和之前一样,由我听着欣讲着的那些。
欣说,她在大一时,有想过去那男生所在城市告白。为了能够凑齐去那座城市的路费,她疯狂般省钱。那段省钱的日子,是欣在大一最快乐的时光。曾在无数个夜晚,她在床上辗转反侧,想着上万种她出现在那男生的面前上万种可能发生的情况。
欣说,在大一的时候,她又买了本浅紫色的日记本。那本新的浅紫色日记本里,记载着很多关于那男生高中的事情,以及她对那男生的爱意。在写那些的时候,不像是在写日记,而象是在写一本书。欣给那日记本,起了一个名字,叫做《记》。在那本叫《忆》的日记本里,她敢写下那男生的名字。
欣说,之所以愿意与我分享这些故事,是因为我的名字就是忆。
“可是后来呢?”我问欣。
这次我没有耐心听她讲那些关于准备去那城市找那男生的事,我只是想知道结果,那天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想迫不及待的想知道结果。而我握她的手越来越紧。
欣说,她后来还是没有去那座城市找那位男生。因为生性胆怯,因为害怕见到他的场面。就像当初在宿舍的阳台上,看见他不经意往她宿舍阳台方向望过去的时候那样。她害怕,她紧张,她不安。
欣说这些时,我明显感觉到那只被我握着的手在颤抖。
欣说,她曾在那男生的扣扣空间里,看过那男生在大学时候的样子。可是,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那男生却变了很多。变的很陌生,变得不像她心中所怀念的那男生。尽管那仅仅只是几张照片,却让她想去那城市的犹豫越来越大。因此,欣觉得自己所喜欢的,所怀念的,都只不过是过去的那男生罢了。
(9)
那天晚上,欣讲完这些的后,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就一直靠在梧桐树上,一言不发。
我被这怪异的安静弄的极其不安,于是我问她,这个故事讲完了吗?
她说,没有,不过现在不愿意再继续讲下去。
我问她,这个故事还有没其他地方漏掉呢?
她说,有,不过她说她现在不愿意去想那些被她漏掉的细节。
突然,欣说了一句,“忆,我明天不会再来了。”
我内心的不安和恐惧得到一半的证实。可不安感和恐惧感却是越来越大。因为这几天与她的相处下来,让我对孤独这个玩意充满了厌恶感,我不再喜欢一个人沉寂在自己的世界里,我开始喜欢有朋友的世界。所以我害怕不能够与她见面。
所以在欣还没解释她不来的原因之前,我就突然站起来,本想对她大声的叫道:“我需要你这个朋友。”可就在我站起来的时候,我看到那些从不远处穿着白大衣的人向我跑来。
内心那种恐惧与不安,又油然而起。也不知是什么力量驱使我留下欣一个人在梧桐树下,自己便一个人不断的往前跑呀,往前跑呀。
可最终还是跑不过那些穿白大衣的人,后来我脑子一片空白,后来那段被白大衣追赶的场景在我脑海里怎么也搜索不到,就象我怎么也想不起我是怎么认识欣那样。
(10)
感觉象是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在我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正躺在那四面都是白色墙的病房里。
我醒来之后,那些白大衣在我耳畔不断说着。
他们说,我得了一种叫做精神分裂症的精神病。
他们说,在我口中无数遍念过的那个叫欣的女孩,现实当中根本不存在。
他们说,欣只不过是我臆想出来的一个人罢了。
他们说,我一直都只是沉醉于自己的世界里罢了。
他们说。那个是虚拟的世界,现实跟那个世界根本完全不一样。
他们说……
他们说,他们说,他们说……什么都是他们说……
在我醒来,发现自己躺在这个医院开始到现在,他们就一直不断不断地跟我讲着这些。
可是我却坚信欣会回来的,因为她说她的故事没有讲完,她说她的故事还没有讲全。所以现在的我就躺在这里,回忆着过去那些。只是偶尔看见放在床头那本浅紫色的日记本,眼泪就不停的落下。
是谁说的,人就一定要完完全全活在现实当中呢?
花了两天时间把《青城》两部看完了,少年时的暗恋和成人后的玛丽苏剧情,说实话,我觉得和《凉生》有点像。
女主艾天涯,年少时身材矮小,就像是乒乓球拍,外号土豆,成绩不好,有一个校花级别的美女做闺蜜,闺蜜叫叶灵,转学来的,有口吃的毛病,常被人嘲笑,帮了女主一次后和女主关系变好。胡巴,一个经常欺负女主的班级倒数第一,当然,叶灵来了他就变成了倒数第二。海南岛,也是转学来的,转学第一天就认了女主救命恩人,说是小时候在生死边缘施舍了一张葱油饼,当然女主没认,但是不妨碍海南岛下定决心要守护女主,也是这样海南岛以自身为代价教给天涯一招"猴子踢桃",天涯用来对付胡巴,两人双双住院,偏偏又在一个病房。
可谓不打不相识,从此,他们四个变成了最好的朋友。可也正是这样,天涯以后想起"小叶子、土豆、胡巴、海南岛"时更显悲凉。
顾朗,校草,笑起来让人如沐春风。天涯喜欢他,叶灵喜欢他,可是叶灵不知道天涯也喜欢他。很多次相遇的目不转睛,很多次内心的心花怒放,很多次低头的小心翼翼…其实都是她们两个的暗恋,叶灵告诉天涯,她喜欢顾朗,她要跟他表白,天涯说,好,我给你送信。
天涯把情书给顾朗时,那天天很好,他们在篮球场,顾朗为她挡了一球。她叫下顾朗,说,我来帮别人送一封信。顾朗说,好,给我吧。天涯犹豫了,没有将口袋里的信送出去,她说忘记带了。
再次送信时,已经不是原来的那封信了,天涯将叶灵的信重新抄了一遍,不同的是,她任何人的署名都没写。
这样,一封封信送出去,没有任何结果。只不过东窗事发,海南岛知道了叶灵写的一封封信仍旧在天涯这里,那天面对海南岛的质问,天涯无从解释,她想说自己没有背叛叶灵,没有背叛他们的友情,话到嘴边,她说,我也喜欢顾朗。
海南岛帮她压下了这件事,哪怕是之后叶灵知道时海南岛也帮天涯解了围。
原本他们四个可以很快乐很快乐的在一起,可是生活把他们分开了,顾朗变了,海南岛那么仗义的人在面对警察带走胡巴时,一句话也说不出,叶灵死了,从此,小叶子变成了天涯他们三个和顾朗内心永远的痛。
从一个好学生到天天被人追打,顾朗彻底的变了。他没想到自己无忧无虑生活的表面以下是顾之栋所带领的黑社会,当自己母亲和妹妹惨死之时,顾朗就以彻底堕落来惩罚自己的父亲。
那天,海南岛有事回家了,胡巴,小叶子和天涯他们走在马路上,转弯看到的就是顾朗逃到路口,追她的是和隋菲菲勾搭的小混混的老大(隋菲菲,爱四处勾搭男人,海南岛也曾跟她在一起。),顾朗那时候身负重伤,无力还手。叶灵跑上去护在顾朗身上,天涯也在一边喊别打了。小混混看叶灵好看,发育也好,就说如果她脱了衣服,就放过顾朗,就在此时,只听见一句"我脱了,可以放了吧",天涯脱了衣服。
在那个街上,一个十三岁的小女孩儿,为了护住她心爱的男孩儿,脱下了衣服,虽然她并没有发育,什么也看不到。
最后是民警及时赶到救了他们。胡巴知道自己打不过,看小叶子和天涯跑过去时就近找了公共电话打给附近的民警,怕警察找不到,一直在电话那里等。 后来,海南岛问胡巴,如果你等的警察一直不来,你还会接着等嘛,胡巴没听懂,海南岛其实是想告诉他,朋友出事,哪怕你什么都做不了,只要你站在朋友身边就够了。
这句话,以后海南岛也没能履行,以至于胡巴替他做了七年的牢。
那次事件之后,顾朗和叶灵在一起了。
顾朗当面送给天涯一个飞鸟吊坠,他说,和你背后的胎记很像。
马上天涯就十四岁了,他们四个约好天涯生日那天一起去吃一顿,可是那天叶灵没来,那天下大雨了,也是在同样的一个雨天,三个月后的雨天,叶灵纵身而下,寻求解脱。
天涯过了生日,顾朗走了,那段时间叶灵整个人都变得很恍惚。顾朗是被他爸爸带走的,后来顾朗逃出来,坐火车来找叶灵,那天叶灵叫了天涯一起和顾朗,他们三个在操场散步,叶灵有话说,她说她怀孕了。可就在这时,顾朗被一群人围住带走了,顾朗冲着叶灵喊:"好好活着,等着我。"
叶灵怀孕,他们四个竭尽全力想办法,奈何他们才十三四岁,能怎么办呢,叶灵必须打胎。
海南岛是他们的老大,平时在学校贩卖点小黄书挣钱,他们几个把零花钱凑到一起也不过几百块钱,于是海南岛提议各自向家里偷点钱。叶灵在手术室里的叫声,让他们心疼不已。
做完手术,叶灵回家,她的衣服上全是血,她是宫外孕,必须再次做手术,但是他们第二次在家里偷钱没成功。他们去抢了,抢了钱给叶灵做手术,做完手术,海南岛和天涯送叶灵回家,叶灵一直跟着她姨夫住,而她姨夫是个酒鬼,当天回去,她姨夫就骂了叶灵,天涯当时觉得今晚叶灵可能不好过,说让叶灵去她家,叶灵拒绝了。
当天夜里,和天涯生日那天同样的大雨,叶灵蒙着一条小熊毛巾从楼上跳下。
胡巴入狱,他们四个人,只剩下了海南岛和天涯。
后来顾朗回来时,天涯告诉他,叶灵唯一留下的东西就是她手上的蓝白手链了,可是天涯怎么取都取不下来,顾朗猛然把天涯紧紧抱住, 天涯知道,顾朗抱的不是他,而是她手上叶灵留下的手链。
他们都以为叶灵是怀了顾朗的孩子,只有天涯知道,不是。顾朗说,我唯一能做的,就是为她保住她的名誉。
年少的暗恋,一恋就是十年。
多年之后,天涯发现,海南岛和胡巴也曾在幼时喜欢过她,只是她未曾想到海南岛对她的暗恋也会那么久,十四年,但是他却从未告诉她,只是一直在她身边,看着她恋爱、失恋、结婚……
暗恋的时光多么美好,你会发现自己从未有过的小情绪,你会开始若有若无的欣喜,天涯喜欢顾朗,海南岛喜欢天涯,现在的他们都没说出口。
可是,你知道吗,暗恋会让人发光啊。
人是否能操纵自己的记忆?
如果不能,那些自欺欺人的粉饰和安慰到底来自何处?
如果可以,为什么在很多重要的事件中,我们能记得的,却只有一些无关紧要的细枝末节?
那鲜活得不容忽视、挡在岁月的镜头前的主角的脸反而变得模糊。
洛枳并不相信命运。她怕自己信了天灾,就忘了人祸。
因为人祸是可以憎恨和对抗的,而天意不可违。
人一旦相信了命运,还能有什么指望?
洛枳高中时的确写过一本很厚的日记,日记只有一个内容,字字句句只描述了一个人。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在毕业撤退那天,弄丢了。
百丽忽然抬起头,长时间的哭泣使她的声音闷闷的,好像感冒了一般。
“洛枳,你的电脑开着呢吧,能放段音乐吗?没声音,光我在这里哭好没气氛。”
所谓现世安稳、岁月静好,大概就是说,什么都没发生,而你也什么都不想要。
一个平时很少看见的人忽然在接连两天内频繁地撞见,她知道,一定是上帝勾勾小指开始惹是生非了—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上帝明目张胆地不公平,但凡人保留偏执的权利。
在忌妒的人眼中,幸福不在于得到,而在于别人得不到。
她没有想到,丁水婧从此会喜欢上给她写信,虽然她后来没有再回复过。那些胡言乱语,重点在于写信人自己心里舒坦,回不回也许并不重要。
人和人之间的气氛仿佛是世界上最脆弱的东西,轻轻一拉扯就会变形走样。
开口是需要勇气的,一种承担责任的勇气。
因为不说是遗憾,说了就只剩后悔了。
当初葬礼上你盯着奶奶看,是想看出什么来吗?”
洛枳也从模拟卷中抬起头,似乎完全没有惊讶,也没有花时间回想思考,立刻淡漠地笑笑说:
“没什么啊。当时只是有点儿奇怪,为什么人死掉了之后就比活着的时候要招人喜欢。”
即使听不懂她说话,不知道她的秘密,安慰人也缺乏合适的方法,她依旧会因为他的存在而觉得温暖安心。
对外人来讲,这是多么霸道不讲道理的一种信赖。
如果爱情不能把一个人拉扯到走样变形,那么它的魔力就未免太小了。
讲话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那些细细碎碎的句子可以填满人与人之间的空隙,拥挤总比空旷要好,毕竟不荒凉。
在不了解的状况下喜欢上一个人,发现那个人真实的一面比你想象的还要美好,这应该算得上幸运。
爱情只是一种感觉而已,她们却都拼命搜集证据。
任何人都是这样,处理别人的事情总是大刀阔斧,一下抓住主要问题,轮到自己却纠缠于细枝末节不肯放手。
看书在更多的时候没有什么指导意义,反而让我知道,世界上不缺少活得憋屈的人。
书,除了让她沮丧于自己的粗鄙之外,曾经也给过她许多快乐。
在她寂寞而卑微的少年时代,当对那些光鲜靓丽的青春渐生羡慕的时候,另一种优越感同时升腾起来,好像一个老人俯视着不识愁滋味的小孩子一样。
而这些优越感,全部来自那些书。
自然,也来自于她的贫穷和沧桑。
我从小就不喜欢问为什么,反正大人都说长大了就知道了,于是我执着地相信长大,长大是一切的谜底。
我会把所有当时不理解的都记住,记得牢牢的,然后等待长大。也许这是我对那时候的记忆分外清楚的原因吧。
有个长辈说,人的执念,往往就是这样开始的,因为孩子即使能做到懂事,也无法通透。
道歉是第二重伤害,与其重新提及,还不如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
是不是世界上所有的单词书的第一个生词都是“abandon”?许多人雄赳赳气昂昂地报名托福雅思GRE,发誓好好坚持背单词,看到的第一个生词,却是“放弃”。
戴上雨衣的帽子,听外面的雨声都会不同,好像被隔离在自己的世界里。
旁观者不负责任的打抱不平,永远只具有添乱的功效。
渴望被别人肯定,也是想在他人的生命中刻下属于自己的痕迹吧。
被忽略和被遗忘都让人难堪失望,有时恨不得像这个孩子一样,用这种无聊的方式证明自己存在过。
她一直觉得学校是个很残酷的地方,一座一座,安静地伫立在荒凉的时间轴上,把青春固定在狭小的空间里、苦涩的奋战中,还要自欺欺人地说青春无悔、愿赌服输。
明明处在最美好的年华,却要听信年长者的欺骗而把快乐与希望寄托于毕业和长大。
它们张大嘴吞吐着一代又一代人,从不留恋过往,只是漠然地看着像洛枳这样的可怜人回头寻找记忆,却提供不了一丝余温。
她也一定会把自己的故事讲得很好听。
实际生活中,时间控制束缚了她;而在故事里,她是主人,控制着空间和时间四处飞驰,并且能把被日常琐碎所掩埋的线索捡起来,重新梳理编排,誓要把听众讲到如痴如醉、泪眼滂沱。
一旦第一次听说了一个人的名字和事迹,他从此就会频繁地出现在你的生活中。
人总是需要一些仪式的,仪式给人庄重感和宿命感,给人信心。
开始和结束同样要庄重而完美。
没有凭什么,只是不得不。
要把日子过下去,除了接受,没有别的办法。
要把日子过好,就要在接受的同时,把这份无奈的“不得不”美化成自己主动而明智的选择,把被逼无奈的妥协幻化成人生大智慧,并且首先让自己深信不疑。
回忆的时空中有许多小小的念想,像漂浮的气泡,被真相的细针一个个戳破。
高中时写了好多东西,放在文学社,随着毕业前的装修而被人清掉了没有了,仿佛,那些本子里记着的日子,就没有了。
她总是觉得,那本日记就是回去的钥匙。
而现在她回不去了。
所谓浪漫,就是没有后来嘛。
承诺唯一的用途就是有朝一日用来对着自己抽耳光。
旁观者眼中的团圆,未必是戏中人愿意承受的。
然而我们都知道自己那个独一无二的秘密。
概括起来,是几句雷同的话;
铺展开来,却有千差万别的纹路与质地。
它像一个胎记,凝结在衣服下面,平常你不会刻意想起,却总在独自一人的私密时刻,脱衣,洗澡,低下头,忽然望见。
秘密让每个人变得不一样。
故事讲得好的人,总是知道在哪里结尾,裁剪冗余,留下最好的。
直至故步自封,退而结茧。
这样,我的秘密就美不胜收。
它叫作暗恋,叫作青春,叫作遗憾,叫作见好就收,叫作不老的少年。
对话之初一个小小的谎言,需要牵扯出一整套的虚构情节来支撑。
每个谎言背后都有一个故事,有时关乎说谎者,有时取决于被骗者。
很多时候人不应该奢求什么知己,有一个亲密的人就够了。
你的知己随时可能站到你的对面去,而亲人才会牵牢手站在你的身边。
“厌恶”这个词,有时候只是为“不被爱”打掩护。
能在阳光下晒干不怕人知的伤心事,再苦也干净透亮。
如果我能对爱我的人好一点儿,离讨厌我的人远一点儿,永远不去试图讨好和解释,我是不是会得到更多呢?”
海底捞的服务员一如既往地热情,笑容璀璨真诚,丝毫没有程式化的感觉。
别处服务员的微笑让你觉得他们很礼貌,而这里服务员的笑容却让你诧异——他们为什么这么开心?
记忆是盖棺论定。
不论曾经多么甜蜜或者痛苦的经历,变成记忆的时候,总是需要最终的结果来为之上色的。
结果美满,曾经的艰涩苦楚也都能裹上蜜色;
结果惨烈,曾经的甜蜜芬芳也必然蒙上尘土,时时刻刻提醒着自己,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规矩是一种最容易被破坏的东西,不遵守规矩会带来额外的利益,利益不均又会导致因为不公平而产生的愤懑,对于公平的追求恰恰又会打破平衡,最终被踩得一地渣滓的,就是形同虚设的规矩。
家长的干预是让所有早恋的孩子都心慌恐惧却又兴奋不已的。
可能,传说中的人物都是这样,在创造了让后人津津乐道的壮举之后,就退缩到了他人所不知的琐碎中,渐渐发现自己的生活其实也逃不脱那些无聊的老路,然后,就不再冒傻气。
曾经有位作家说过,他会不断地把自己最美好的时光转移到文字中去,借以逃避时间的流逝。
高中生活乏善可陈,然而看着自己厚厚的写满了字的日记本,会觉得每一天都有了清晰的面孔。
没有白过,没有浪费。
一千个日日夜夜都在手里握着,沉甸甸的,像某种证明。
时间偷走的选择,总会在未来用它喜爱的方式还给你。
爱让人是非不分,这可能是它最可贵的地方。
故地总有种魔法般的压力,可以将人重新逼迫成原来的样子,
爱情不怕身体残破,却承受不了灵魂的面目全非。
关于我,他什么都不知道。
他和所有人一样,喜欢那个样子的我,我就演给他看,演给大家看。
久而久之,我就真的是一个又活泼又洒脱的人了。
和所有异地恋的分手都一样,低估了时间与距离,高估了自我和爱情。
就像叶展颜,心里有那么多故事和恐慌,却从没有告诉过她喜欢的男生。
她知道自己凭借怎样的性格让他心动,于是变本加厉地扮演,去强化那个被爱的原因。
命运的地图早已写就,纵横交错安排妥当,因果前缘一个不落,好像早就拿着剪刀,站在恰好的时间节点,咔嚓一下,剪掉所有的美梦。
每每看到他流露出孩子气的一面,她心里总会泛起温柔的情绪,想要好好地将这一面保护下来,用自己的力量去留存这份天真,哪怕螳臂当车,也要试着去对抗残酷的时间。
我记得,蒙肯说过:‘男人通过吹嘘来表达爱,女人则通过倾听来表达爱。而一旦女人的智力长进到某一程度,她就几乎难以找到一个丈夫,因为她倾听的时候,内心必然有嘲讽的声音响动。'
灰姑娘嫁给王子了,生活开始了。
童话故事一般只讲前半部,因为这样小孩儿喜欢看,只有大人才要面对后面的故事。
忠诚有什么意义呢?人真正应该做的,是对自己的感觉和情绪忠诚。
你怎样想,怎样感觉,就怎样选择。
成功失败,得到失去,都是选择之后的结果,却不应该是选择时的原因。
任何时候,“我愿意”这三个字都那么打动人,哪怕在一场不那么打动人的婚礼上。
司仪太过聒噪,宾客大多素不相识,小孩子在席间哭得太吵闹——可是一句“我愿意”,永远包含着或幸福或悲壮的勇气。
世界上有多少人之间的关系,是靠这样脆弱而无法控制的信号来维持的?
如果不上线,不开机,又有多少被想念的人就这样淹没在了人海中?
好像一直以来用语言无法消弭的隔阂与防卫、怀疑和摇摆,都可以用原始简单的拥抱,以最自然的方式弥合。
她当时对我说,我们只考虑着分开对彼此好,从来没有想过,如果在一起,对两个人有多好。
勇敢和天真永远是双生兄弟,她不知道他放弃的机会最终会证明他们是勇敢还是天真,但她愿意相信,两个人在一起,最终总会扭转命运的手腕。
窥视过,打听过,掩饰过,若无其事过,黯然神伤过,毫无理由地窃喜过,自我厌恶地试图放弃过。
再如何耿耿于怀,也会在时间和际遇的冲刷下褪色。经年之后,感情不褪色,那个人也褪色为背景了。
一个个夜晚,丁水婧盯着天花板翻来覆去地猜测,猜到泪眼滂沱,再用珍藏好的回忆来温暖凉透的心。
记忆中所有暧昧的温暖,像冬夜被窝儿里的暖水袋,一不留神,最后都成了心口翻滚的慢性烫伤。
她能够安于混沌的平庸,只不过是因为光芒的诱惑力还不够大。
被蛊惑,只要瞬间就够了。
少年时代那些隐秘到透露一点儿就可能会羞愤而死的爱情,总归会在多年后,伴随着成长,渐渐地寻到一个娓娓道来的机会。
有些愿望最终得以实现,有些愿望,最终只成了一段故事。
他们各自想着往事,有时候想到的甚至也许是同一件事,却长着不同的面目。
喧闹的篮球场上,太多的少年有太多的心事,投向同一个方向的目光,却激起了不同的心跳。
这种惆怅是无病呻吟的,是甜蜜的,也是注定无法与任何人分享的。
我始终记得那天下午,天气很好,我倚着窗台,歪着脑袋看着外面湛蓝的天,一朵云飘过去了,又一朵云飘过去了……她絮絮地讲着一个我从没见过的人,全是边角料,全是废话,全是臆测,全是一厢情愿。
全是最好的年华。
我从不觉得暗恋是苦涩的。
对一个人的喜欢藏在眼睛里,透过它,世界都变得更好看了。
“喜欢”究竟是什么?
情感的发生是一定能找得出缘由的吗?
喜欢就是一个坏掉的水龙头,理智告诉你不值得,可怎么拧紧都是徒劳的,感情覆水难收。
当爱情和自尊心相遇的时候,我们总是居心叵测,妄图两全。
人很难不给记忆上滤镜,有些事情何必那样真实。
来自 :当当网
如果你有喜欢的人却迟迟不敢说,那就请你认真看完这篇文章吧 那年女孩11岁,依旧阳光明媚,他和她在放学的队伍里跟着老师过马路 瞬间,男孩转头问她:“你喜欢谁啊?”女孩愣住了,喜欢?以前从不知道的问题。是啊,他们那年那么的小女孩对他说:“过几天告诉你。” 一天,下了音乐课,走在回教室的路上,男孩突然把女孩拉到了走廊下,告诉我:“你喜欢谁啊?”女孩说:“你猜呢?”男孩认真的猜了一遍全班男生的名字,女孩一只摇头:“过几天在告诉你。” 转眼间,上了初中,他们还在一个学校,只是不在一个班了,女孩和男孩依旧联系很密切,平时打打闹闹一起学习,聊天~~难免会有传言。一天,一个男孩他们班的女生,碰见了,男孩和女孩再在一起,那个女生看着女孩说,“你就是喜欢他。”女孩很尴尬,很不好意思。一时羞怯就脱口而出:“谁喜欢他啊?!我才不会喜欢他呢!!”男孩听后,顿时脸色变了,呆呆的望着女孩,却只看见了她的背影 从此,女孩故意躲着男孩,她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在楼道里擦身而过,故意装作视而不见 去老师办公室,帮老师拿录音机,他和她同时抓住了一台,却有同时放手这种刻意的躲闪使他们越走越远 男孩从此只有与足球相伴,女孩开始厌倦学习,有几个人追她,她没有交往一个,却已经心慌意乱,学习直线下降连曾经最爱的英语也已经不在触碰 男孩依旧很聪明,学习拔尖,体育也很好,很完美的一个男孩,有许多女孩的追求,慢慢的女孩听到了许多关于男孩的消息,他喜欢上了莹他喜欢上了冉冉,又有谁谁谁在追他。 女孩表现得很不在意,其实心中眼泪汇成了河流 毕业前的一个下午,他们在狭窄的楼梯上遇见,女孩上楼,男孩下楼,就这样擦身而过,他们低头默默无言走过去后,女孩回头,蓦然间,望见了男孩的眼眸,他们又迅速回过头去躲闪了三次,消失在楼道的尽头或许错过了就再也找不回 记得男孩曾说过,问到她20多岁也要问出来,她究竟喜欢谁女孩曾经写了张纸条,放在书包里,想告诉他答案,可迟迟不敢后来纸条已经发黄,感情慢慢冷却 日子像是一种折磨,语文老师说:“2班的XX语文的默写没有错一个字"全班立刻看女孩,女孩故意低下头数学老师说:“你们向2班的XX学习,看人家,得了98分。”女孩又一次为他们之间的距离留下了眼泪 后来学校开设了中考冲刺提高班,女孩考上了,但他发现,男孩在里面,本来她很开心,以为这是个重新开始的机会,可是男孩变了,他沉默寡言,不爱上课捣蛋了女孩每当看他时,他也会回头看她,可是却没有了微笑 女孩很难过,她主动要求退出提高班因为有她在,他也不会专心读书的她只想让他好 中考前的一天,女孩写了封信: “对不起,我虽然不知道我哪里做错了,但是我希望我们还可以作好朋友,一辈子的"友谊" 她把信给了男孩,以为友谊不会伤害别人,以为他根本不在意是否是友谊男孩拿了纸条就走了没有说话在楼道里,男孩打开了纸条,看到“友谊”两个字,他流了一滴眼泪,没有任何人看见。他懂了,也许从始至终,他问那个问题都是多余的。她对他仅仅是友谊。 中考后,男孩考到了全市最好的高中,而女孩还是留在原来的地方她们相隔远了她很思念他。常常想起那句:“你喜欢谁啊?”可是如今有了答案都不知道对谁去说了。 两年后,女孩在那个熟悉的足球场上,又一次看到了他,他踢球的姿势一点也没有改变。 女孩在很小的时候就有个愿望,在他踢球的时候为他递上一瓶矿泉水可是始终没有实现,, 天依旧很蓝,女孩转身走了,男孩不知道她来过 转眼间,高中毕业了,男孩上了重点大学,女孩只上了个大专,她觉得距离越来越远了 根本说不出那句话了。也许早已经不再重要了 后来女孩看到了一句话,:“既然爱了他很多年,应该让他知道的"哪怕只有他的背影,也是该说出口了 一个夏天,女孩把一句话写在面巾纸上,用一瓶矿泉水压着,偷偷的放在了男孩脱下来的外套上,她想:等他踢球回来,就可以看到了。他会认出我的笔记的 女孩躲在了树的后面,可是她看到一个画面:一个陌生的女孩,穿着妖艳,身材很好,长得很可爱,抱起了他的衣服,当然也拿着那张纸条。后来看她挽着他的胳膊消失在树丛间 女孩的眼泪纷飞在了天空 下雨了她没有打伞 转眼间,她24岁了,有一天,她要结婚了,老公对她很好,在亲人和朋友的祝福下,他们踏上了红地毯 日子一天天的过,有一天收到了男孩的请帖:“原谅了我们的童年,一辈子的友谊,请参加我的婚礼"女孩犹豫了,但她最终还是去了 新娘是上次帮他那衣服的女孩,很漂亮主婚人说:“说说你们最感动的事情吧。”男孩说:“每次我踢球的时候,她都帮我那衣服,擦汗,从前她很粗心,后来她为我每天都买矿泉水,那水真得很香甜慢慢的觉得她更爱我了”大家鼓起了热烈的掌声,男孩吻了新娘 女孩在旁边静静地看着 没有哭愿望有人帮她完成了 主婚人又问:"讲讲你们的第一次相识吧”你们从哪认识的?新娘说:“说来也奇怪,我是在他的小学校园里认识的。每次我去接我的妹妹,都会看到他,傻傻的学校的长椅上发呆 呵呵。好像一个雕像。后来,我问他:“你在等谁?”他说:“在等一个答案。”“慢慢的,我爱上了这个奇怪的男孩"主婚人又说:“上天安排的,你就是他的答案!”新娘娇美的笑了台下又是掌声 女孩还是静静的坐着哼着歌"一个姓名遥远又熟悉,朋友偶尔提起居然还在意,也许只是天气让我有点忧郁,也许在我心底你从来不曾真的离去" 主婚人说:“爱情要想水晶一样透明,彼此不该有秘密,相信,你们已经非常互相信任了,从前隐瞒过什么,敢当众说出来么?”大家都在起哄,一定要说。 男孩刚想开口,新娘捂住了他的嘴我来说:“其实他刚才夸我善解人意,每次都在他踢球的时候递上矿泉水其实是一个人教我的”男孩愣住了,看着她。她继续说:“记得第一次喝矿泉水么?那瓶水不是我准备的,我也不知道是谁,我拿你的衣服时看到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其实每次都想在下一秒就说爱你,只是,我经常没有勇气,对不起,那天,并非我的本意,我不要友谊,我要爱你!’我看到那张纸条,没有给他,追他的人太多了,我替他扔了,呵呵,他很专一的每次看到女孩写的情书,他都是给我处理了这次我只是感谢那女孩,原来他在踢完球的时候,那么需要一瓶矿泉水" 女孩哭了这次她哭了她默默地走了 男孩愣住了主婚人起哄让他们接吻,新娘抱住了男孩,男孩吻出了眼泪 女孩边走边唱: 一个姓名遥远又熟悉 朋友偶尔提起居然还在意 也许只是天气让我有点忧郁 也许在我心底你从来不曾真的离去 只是你的一切我再也管不着 不能管你喝了几杯心情好不好 身上穿的什么颜色也不是我来挑 下一秒说爱你,你听见了么? 我不知道我的未来会怎样,我只希望能在最后一秒,说:“我爱你”! 过了两天,一个可怕的消息传到了男孩的耳中,女孩在参加完婚礼回家的路上出车祸走了,男孩没有哭,只是轻声的说了一句;我知道了。回家后,妻子不在家,男孩坐在窗台上望着天空回忆着他与女孩最快乐的那段时光。泪珠滚了下来,他仿佛看见了女孩在对他说;‘我爱你’。我会在来生等你。这辈子我们注定不能做夫妻。男孩轻声对着天空说;恩,你一定要等我去娶你,下辈子不能再拒绝我了哦。在灰蒙蒙的天空中,男孩仿佛看到女孩微笑着点头了。。。。。。。。 看完了的你如果有喜欢的人就一定要告诉他[她]哦,不要迟迟不说,那样说不定会让爱变成终生的遗憾哦。。。。
麻烦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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