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这个说法从何而来,我只听说在苗族武术中,苗拳套路里有“柴刀拳”这个叫法,但是这么冷门的功夫,不可能被UFC选手所了解和掌握,拳击中也不存在这个概念。
拳击的技术动作简洁精练,基本进攻技术不外乎直勾摆,并没有太多套路和种类可言,只有拳手们则会因为个人条件和喜好不同而形成自己的风格和打法,有擅长游走的,有重拳出色的,有习惯防守反击的,也有喜欢密集进攻的。。。
但身为综合格斗选手的康纳并不好直接套用拳击手的风格划分,因为UFC不仅有站立打击还有地面纠缠,比赛内容远比拳击丰富。综合格斗选手的站立抱架乍一看和拳击差不多,但实际上还是有区别的,因为除了拳以外,综合格斗选手还要防备对方的踢腿和抱摔,因此他们抱架时手臂会更加靠下,不像拳击手那样把头脸护得那么紧密,而且重心压得更低,脚下的重心分布也不像拳击手那么靠前,相比拳击手的灵活步伐,综合格斗选手对稳定性要求更高。
在拳击中臂展长无疑是一种优势,但尺有所短寸有所长,有优势并不意味着无懈可击。长臂尽管在距离上更占便宜,但是短臂选手在攻击频率以及重拳上往往有更好的表现,拳击手们之间的胜负关键,有很大一部分就在于能否将对方带入自己的节奏,始终让自己处于最舒服、最适合个人发挥的距离上,如果自己的空间反被对手控制,那么无论太远还是太近都不利于施展自己的打法,无疑就会落入被动。
著名的格斗运动员、2012年CWFC(笼斗锦标赛)羽量级及轻量级双料冠军康纳·麦格雷戈相信大家都很熟悉,人们称呼他为“嘴炮”,嘴炮后来成为UFC羽量级选手,目前他在UFC八角笼5战全胜,其中4场终结了对手,曾经在比赛中开局67秒KO对手并获得当晚最佳花红,被UFC主席称赞为UFC未来最闪亮新星之一。
除了实力出众,嘴炮也有一套独特的自我营销能力,不断增加媒体曝光率和知名度,在大家的印象里康纳就是一个非常嚣张的人,而且他出言不逊,发挥“嘴炮”本质,抨击过多位UFC选手以及明星,网友们也纷纷表示:“很想打他,但是怕被他打成猪头。”这就是你看不惯但是你干不掉他。
但是大家知道吗,虽然康纳的脾气火爆,出言不逊爱骂人,喜欢自我营销搞事情,但是在家庭中他是一个好男人,他所有的成功都来自于他“背后的女人”,也就是他的女朋友,了解过嘴炮的人都知道,在嘴炮成名之前,一直是他的女朋友德芙琳在“养”着他,而他即使成名了也没有抛弃自己的女友,依然始终如一。
在康纳16岁的时候他开始了自己的练习格斗生涯,凭借着自己过人的天赋和不懈努力,他取得了爱尔兰业余拳击比赛冠军,在17岁的时候他妈妈给他介绍了一份管道工的工作,可是康纳不喜欢这份工作,他还是愿意去继续打拳,最终,19岁时康纳辞职了,他要继续练拳。
失去了工作就等于失去了经济能力,如果没有钱就无法更好地练拳,因此嘴炮只好先靠着自己的女友德芙琳的接济来艰难地去向着梦想努力,当时的德芙琳为了能够养得起嘴炮,一天打三份工,起早贪黑地努力工作挣钱,甚至很少会把钱花在打扮上,她为了康纳赌上了自己的青春。
功夫不负有心人,八年之后,嘴炮成为了UFC巨星,他的梦想实现了,收入数目一夜暴涨,打一场比赛就能挣很多钱,当时他与拳王梅威瑟的比赛,一场下来他就能拿超过1亿美金,从此之后康纳和他的女友再也不用为了钱而忧愁了。那么一夜暴富的康纳与自己的“糟糠”女友后来怎么样了呢?
虽然已经年薪过亿,成为了真正的亿万富翁,但是嘴炮不但没有抛弃养了自己八年的女友,还愿意给她花钱买最好的东西,与拳王梅威瑟不一样,他没有包养7个女友,也很少逛夜店,从始至终,他都只宠爱那个养了他8年的女人,而且嘴炮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回到家吃母亲和女友做的饭。
虽然嘴炮在众人面前表现得不可一世,嚣张至极,但是一回到家就是另外一副好男人的模样,为了报答女友,他给女友买了豪车豪宅以及各种女人都会用到的奢侈品,把全系劳斯莱斯买来送给她,把她当公主一样宠爱,现在他的女友为他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孩子,一家三口幸福美满,令人羡慕。对此,大家还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讨论。
坎公骑冠剑康纳值得练。坎公骑冠剑中康纳是主角,因为主角在大部分活动里面都有积分加成。主角是所有活动裂谷的20%加成角色,意味着只要你把主角练度拉得很高,那么每期活动主角可以拖着3加成角1级尸体硬打最高难度活动裂谷。所以坎公骑冠剑康纳值得练。
嘴炮为何被称为嘴炮?用我们的话来说就是“嘴不怂”,不论是在什么场合,和什么人说话,他都有一种要和人打一架才罢休的架势,好像天生就想和人有争端,虽说如此,可也很少有人和他争执,毕竟嘴炮的拳头可不是开玩笑的。
嘴炮名叫康纳·麦格雷戈,他给我们的印象就是:走路姿势特别拽,好像全世界都欠他的,可这样的走路姿势也依旧吸引了很多人争相模仿。但有一点,无人敢模仿他,那就是嘴炮打拳的姿势。我们都知道他打拳的时候都是不要命的坚持到最后一刻,这可是真正能打死人的拳头,再加上嘴炮的打拳姿势都是独特的,别人想模仿也模仿不来。
别看康纳如此风光,其实他也是个有故事的男人!小时候的康纳有着和父亲一样的暴脾气,可却没有父亲一样的实力,他的父亲是出了名的街头混混,打架斗殴似乎是家常便饭,但小时候的康纳竟然还经常被女孩子欺负,还被大哭过,在父亲的一顿暴揍下,康纳默默下定决心:一定要变强,这样才不会被人欺负。就这样,康纳在打架斗殴中长大了。再到后来,他已经可以打败父亲了。
因为没有一技之长,家里也非常贫困,康纳决定去练习拳击,因为都知道打拳击非常挣钱,而且康纳又这么擅长打架,正好两全其美。可他非常穷,能勉强进入俱乐部练习拳击已经很不错了,吃饭成了他最头疼的问题,康纳因为没钱吃饭,经常空着肚子练习拳击。
这个时候,他的幸运女神出现了,也就是他后来的妻子。她看到了康纳的窘境,于是主动承担起了他的一切费用,拿出了所有的积蓄好让康纳可以专心练习拳击,这一养,就是八年,他的妻子从来没有任何怨言,经常还在康纳沮丧的时候鼓励他,因为她坚信,康纳一定会成功的!
所以康纳经常被人嘲笑是吃了八年软饭的男人。可那又怎样呢?功夫不负有心人,康纳果真成名了,还仅仅用13秒的时间就KO了连续十年不败的冠军!更是在拳击界打出了名气,站稳了脚跟。成名后的康纳有钱买豪车了也有钱买豪宅了。但他始终不忘自己的妻子!那个曾经不要回报养他八年的幸运女神。嘴炮说:我欠她一生荣华富贵。当真是好男人了,如今康纳又有美妻又有豪车,人生赢家也不过如此。
我们先看一下两者之间的身体数据比照吧,詹姆斯身高206米,体重113公斤,嘴炮康纳身高175米,体重70公斤。从的身形来看,詹姆斯毫无疑问是碾压康纳的。两者真要打的话,最大的问题便是按什么规则来打,假定依照UFC规则来的话,詹姆斯113kg的体重应该是打重量级的,康纳则是羽量级。
我们先看康纳,嘴炮是ufc史上最招引眼球的选手,ufc史上首位双料冠军。跨界应战梅威瑟,引起了跨界狂潮。现在的嘴炮实力不如前几年。嘴炮因运营自己的生意,也很少练习。两年没有打过竞赛的嘴炮复出应战卡比布,最后却是被小鹰完虐。嘴炮的站立式击打在羽量级和轻量级可以说没有几位拳手可以比美,进攻、反击都很到位,最大的弱点就是防摔和地板战。嘴炮输掉的竞赛,都是被对手拖入地面结束的。
再看詹姆斯,1984年出生于美国俄亥俄州阿克伦,霸占多年的NBA联盟的第一人宝座,世界上篮球界最顶端的运动员,在他在小前锋的对位上往往有很大优势,他还具有不错的速度、弹跳力和身体对抗才能,这使他有时能打到大前锋的方位,他的身体天分也是NBA 历史 上也能排进前十的,他的力量有多大,我们在上图就能看出来。
我们先假设康纳对上一个203cm的一般壮汉,我想通过他的技巧(主要是柔术技巧)应该可以打赢,降服胜可能性很大。假定是一个203cm的运动员,体脂率不必太低,15左右的,因为本身就是常年的专业训练体能,康纳就不一定能打的赢了,首先他的击打基本无效了,头颈以上有用部位打不到,那好,现在说詹姆斯,这个可能是这个星球身体条件最好的几个人之一了,十分之强健且敏捷,而且一直坚持科学训练,就凭借詹姆斯的肌肉,只需他双手护住下颚和脖颈,康纳就对他造成不了任何损害,假定在嘴炮的主场八角笼里,那么他更没机会,跑都跑不了,而且即便是赛跑,詹姆斯也会完胜康纳。
而且事实上,康纳可以在UFC上取得成功,很大程度上也是靠着自己惊人的臂展,1米75的个,却有1米87的臂展,让他在自己这个级别上崭露头角,本来地上技就不是自己的强项,面临詹姆斯,自己最大的优势,荡然无存,还怎样打。
站立技巧,地上技能,各种十字锁康纳完胜,康纳是有技能有力气的,而且他身手敏捷,明显比詹姆斯占有优势,依照UFC规则,康纳有自己优势,詹姆斯的技巧弱于康纳。技能可以补偿力气的缺乏,但也有极限。依照詹姆斯的量级每一拳打出去,康纳都很难顶得住,再有技巧也很难避免被击中。詹姆斯身体反应速度又很快,抗击打才能超强。
假定是街头徒手格斗的话,那么打架无规则又不是打拳,康纳会被詹姆斯打爆,在绝对力量面前一切都是浮云,况且詹姆斯常年还坚持专业训练,要知道nba那么剧烈的对抗一个上篮一般人被撞一下都会半天爬不起来的,体力上也是完胜。很多球迷经常打篮球体会过那种肌肉男上篮全力被撞的感觉,疼半天,况且是nba。康纳必定扛不住詹姆斯的全力一拳,相反老詹可以扛很多拳。
在现实中,功夫没有**中那么厉害的。假定詹姆斯仅仅是一个一般的大个子,或许康纳仰仗技术还有机会打赢甚至KO詹姆斯。可是詹姆斯也是运动员,那么康纳不论多么能打,在物理参数面前,康纳的身形对詹姆斯来说,就如同一个小玩具。詹姆斯只需要把他腾空提起,几个大摔,康纳就会直接报废。我这样说一点点没有侮辱、贬低康纳的意思,仅仅从一个武者的视点说明,抛开杀人不谈,仅仅从打架的视点,物理参数距离过大的是现实。
再给大家举个例子,英国足球运动员柯蒂斯·伍德豪斯,足球水平不入流,只踢过一个赛季英超,就降级了,眼见着踢足球无望就改行打了拳击,拿到了英国次中量级冠军,在足球场上不很壮的球员,改行打拳击,也能风生水起,让詹姆斯这种畜生级身体去和康纳打,而且是打比自己小不止一号的人,几个星期的练习,詹姆斯这种身体素质,不必练体能,全练技能就可以,和康纳对战。完全没问题。
不是说跨界无法比较,而是没有办法更系统的比较,假定非要选出一位的话,更应该会挑选詹姆斯会胜,毕竟詹姆斯作为一名篮球运动员他的身体素质不会比康纳差,或者说要比康纳更好,其他詹姆斯的身高优势也是康纳不能比美的。别看詹姆斯身高206米,可我们都知道篮球运动员的灵活性十分好,尤其是NBA这些运动员,连奥尼尔、姚明这些个巨无霸脚步都很不错,詹姆斯这种“怪兽”就更不必说了。
综合以上,詹姆斯只需抓住任何一次身体接触的时机,就可以打败康纳。清楚明晰,这是一个很容易得到答案。虽然术业有专攻,可是康纳的体型和詹姆斯差距太大,假定是詹姆斯约翰逊和詹姆斯进行打一场,那詹姆斯约翰逊的胜算才会更大,更能体现专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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