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青岛市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张韶军(男,51岁,青岛李沧区人)等人涉嫌黑恶违法犯罪,遂调集警力成立专案组,历经近14个月的艰苦努力,一举打掉张韶军黑社会性质组织,破获案件30余起,缴获各类枪支12支、子弹250余发、作案车辆8辆。
经审查,张韶军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为攫取非法暴利,大肆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致2人死亡、1人重伤、4人轻伤,非法控制、垄断了当地旧村改造、拆迁和土石方工程市场。2013年10月31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张韶军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其他16名组织成员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年6个月至20年不等有期徒刑
社会大哥,平时低调得很,能和小区三岁的小朋友卖萌玩耍,能陪七八十岁老大爷遛弯,深圳有公司,南宁有买卖,云南有买卖,柬埔寨有买卖,湖北也有买卖。做农业,种地,开幼儿园,开茶楼,开业总会,做小额贷款,偶尔还做点房地产,还做些东南亚走私生意。平时就是看看电视,玩玩手游,查查帐,晚上喝点花酒,说到这,我都不信这是社会大哥,但很多人有事都找他,他也就是一两个电话就能搞定。大隐隐于市,父母都是普通工人,三十岁就有这样的家业,可谓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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