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私教退款的法律常识

健身房私教退款的法律常识,第1张

可根据双方合同约定进行退款。但是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健身房最怕工商局投诉会退款。

投诉健身房的方法如下:

1、消费时要注意保留证据材料,如发票、消费清单、收据、刷卡记录、银行汇款记录、网上交易支付成功的页面截屏等;

2、投诉时,需要提供被举报人违法违规的事实乎数蔽数镇及有关证据;

3、消费者可以拨打110或12315举报;

4、工商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健身房进行处罚。

健身房退钱的方法如下:

1、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健身房欺诈消费者,可向健身房的管理方提出赔偿要求,如果他们能满足赔偿的要求可以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问题,建议拨打12315投诉解决,或到当地工商局投诉,如果当地工商局解决不满意,建议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健身房不退款解决方式如下:

(1)消费者在遇到退款问题,商家不给退款的,可以选择和商家进行协商处理;

(2)协商不成可以去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协会出面帮助消费者解决问题。也可以去工商局,工商局利用经营信誉来帮助消费者要回钱;

(3)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相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

消费者协会需要履行什么公益性职责?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1、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2、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3、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4、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5、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6、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

7、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

8、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责应当予以必要的经费等支持。消费者协会应当认真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依法成立的其他消费者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的规定,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综上所述,健身房无权不退钱。根据法律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如果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当经营者拒绝退款时,消费者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二条

法定执法部门的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

健身卡不能退卡的约定不属免责条款,是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行为,消费者和健身房之间约定的服务,不属于特殊商品和服务,应遵循“经营者应当承担包换、包退等责任”这一规则。且因个人健身涉及到人身权利,根据此类合同性质,不属于可以强制履行的合同。、消费者和健身房之间形成的健身服务合同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不属于可以强制继续履行的合同;健身卡退款并不是一条打不破的“铁律”,即使与健身房签订协议中标明“不得退卡”、“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等类似条款,该条款应认定无效。消费者在接受服务前,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健身房退还相应的服务费用。消费者办卡时如发现商家售卡不退的情况,可以向商家提出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商家交涉,协商不成,可以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诉或向消协投诉,避免合法权益受损。扩展资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第四十八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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