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

最新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第1张

最新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50%以上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注意:,如果小规模企业连续12个月累计收入超过小规模纳税人500万元,则会被强制要求成为一般纳税人,所以小规模又会有一个限制条件,就是连续12个月个月累计销售收入不得大于500万元

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般纳税人标准如下: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年应税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具体如下:

1、国家规定标准不同:小规模纳税人是指连续12个月销售额未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增值税纳税人;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则为一般纳税人

2、适用税率不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适用3%或5%的税率;一般纳税人一般适用6%、9%、13%或0%的税率

3、开具发票权限不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既可开具普通发票,也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进项,只能作为企业的成本进行记账;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上述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关于最新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的说明如果要判断自己的企业是不是小规模纳税人,就可以从上述几个地方进行判断注意,如果说年收入超过500万元的话,即便你是小规模纳税人,也会强制变为一般纳税人的

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如下: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纳税程序如下:

1、纳税人领取营业执照后,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由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

2、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后,应确定办税主管领导、主管会计、主管办税人员;

3、纳税人按照发票管理制度的规定购买、使用发票,并建立内部的发票管理制度;

4、纳税人按期如实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按规定报送有关报表、资料;

5、纳税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将应纳税款如期缴入国库;

6、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纳税自查、并有义务接受税务机关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法律分析: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1、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于2018年4月4日发布《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 财税〔2018〕33号,通知中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2、该通知一个重大调整就是2018年5月1日之后要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另外一个重大调整就是2018年5月1日之后至2018年12月31日前,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如果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为500万元及以下,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1)、年应征销售额的计算区间

年应征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2)、年应征销售额是否含税

年应征销售额是不含税销售额。

(3)、年应征销售额的内容

年应征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3、所属期间

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

4、扣除项目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征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5、不计入情形

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征销售额。

扩展资料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会计资料,实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纳税人。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其应纳税额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参考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

小规模纳税人 标准是: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法律分析: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法律依据:《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完善增值税制度,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现将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三、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法律分析:认定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的标准可以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

1、定量标准——经营规模

1)从事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或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适用50%的标准)

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

0万元,为小规模纳税人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8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

0万元,为小规模纳税人

3)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不含税销售额)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提供交通运输和现代服务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含免税、减税销售额。

2、定性标准——纳税人性质和会计核算程度

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自然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自行选择是否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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