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条件,具体如下:
1、开业满一年的企业,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工业企业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达到或超过在50万元以上;
(2)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或年应税销售额虽在80万元以下,但具有盐业批发许可证或进出口经营权并且持有并从事盐业批发的纳税人;
(3)会计核算健全、年应税销售额在3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2、新开业的符合以下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应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经税务机关测算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的,可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1)会计核算健全;
(2)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
(3)具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
申请一般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具体如下:
1、法人代表和财务负责人身份证明;
2、财务人员执业资格证明;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营业执照副本;
5、银行开户证明;
6、验资证明;
7、有关经营地址的租赁协议、承包协议;
8、企业发票管理制度,财务会计核算办法;
9、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因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因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减。
法律主观:
大家可能经常听别人说“纳税人”,字面意识大家是很容易理解。但是其本质含义大部分国人便不理解。
一、一般纳税人标准2022
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主要是规模、会计核算程度两个方面,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以下就是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的具体内容:
首先是规模上的标准:
1、从事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或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适用50%的标准),年应税销售额大于5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大于8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
3、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不含税销售额),大于50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提供交通运输和现代服务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含免税、减税销售额。
其次是纳税人性质和会计核算程度方面的标准:
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自然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自行选择是否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二、一般纳税人与非一般纳税人有哪些区别
1、使用发票不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只能使用普通发票,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货物与一般纳税人相同,可以收普通发票也能收增值税专用发票,二者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帐务处理不同一般纳税人按价款部分入成本,税款部分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帐户;小规模纳税人则按全额进入成本
2、应交税金的计算方法不同。一般纳税人按"抵扣制"计算税金,即按销项减进项后的余额交税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收入除于(1适用税率)后的金额再乘税率计算应交税金,工业6%,商业4%。
3、税率不同。一般纳税人分为0税率、13%税率、17%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商业企业按4%;工业企业按6%,(免税的除外)。
三、一般纳税人报税流程
1、首先作帐,出报表,这个是必须的。一般纳税人每月1日必须进行防伪税控开票机的抄税工作
2、如果有增值税,进项票认证好,然后到开票系统,先把增值税开票的IC卡插到读卡器,点发票管理,抄税处理。填写表格,5张表。写卡,打印,增值税明细表,正数,负数表等
3、准备中国税务字样的IC卡,插入读卡器,和小规模的程序一样的,先读卡,填写表格,应该是5张增值税的,一张主表,4张附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另外如果是机动车的还有3张表。填写好,调整打印纸张,进行打印,一式两份。写卡。因为我单位是机动车销售的,应该有一个步骤是从机动车开票系统导出一个报表,导入报税系统直接生成机动车销售清单连续打印报
4、完毕后盖公章,拿着报表到报税大厅报税。程序同上。
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无论是新办企业,还是老企业扩大规模,经常会遇到选择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问题。选择不好,对税负有较大影响。增值税有两类纳税人,一类是一般纳税人,另一类是小规模纳税人。前者要同时达到销售额符合标准和会计核算健全这两个条件,后者无需受此限制。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我们可以得知,并非所有超过年应税销售额标准的纳税人都可以转为一般纳税人,同时并非年应税销售额没有达到标准的纳税人不能转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主要是规模、会计核算程度两个方面,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
法律客观:《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 条例第十一条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法律主观:
年应税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应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此外,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没有超过规定标准,但是会计核算健全,并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也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法律客观:《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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