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免责条款合法吗

健身房免责条款合法吗,第1张

除了免责协议,如果有监控,有其他健身人员证明健身房已经尽到了妥善管理义务,可以认定有效,但凭免责协议并不能完全免除健身房的管理责任。

涉及在健身房里的财产或人身安全的免责条款都是无效的。

法律分析:属于服务合同。您与健身房建立服务合同关系,购买健身卡等,健身房为您提供服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健身房法人代表的风险有:法律责任,信用风险。好处:信誉提升,拓展人脉。

1、作为法人代表,需要对健身房的台法经营承担责任。如果健身房存在非法经营、重大安全事故、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违法行为,法人代表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2、信用风险:如果健身房存在偷漏税、未年检等情况,法人代表将被列入工商黑名单,对个人信营造成影响。

3、拓展人脉:作为法人代表,可以在行业内结识更多人脉,有利于个人和健身房的发展。

4、信营提升:担任法人代表可以提高个人信营,有利于个人在行业内的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平等协商,就共同出资设立股份合作制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达成如下协议:

1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住所:

经营范围:

主营: 兼营:

注册资本:

经营期限:

2出资各方: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3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占出资比例

出资各方共同出资万元人民币,全额注册。其中:

以万元实物出资,占出资额的%

以万元货币出资,占出资额的%

出资各方以其出资额对企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4出资各方共同推举作为企业的组建负责人、组建负责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5出资各方同意由组建负责人办理企业设立申办手续,企业设立失败,设立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和债务,由出资人按其出资比例承担相应责任。

6本协议经全体出资人签字后生效。

出资各方亲笔签字:

时间:

健身俱乐部合作协议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共同开设位于 的健身房,针对健身房的投资、经营、管理、服务等事项,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投入的合作费用

1、甲方付给乙方的合作金额为大写: (¥ )。

2、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付款方式

2、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付给乙方费用金额为:

大写: (¥ )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会所内的场地,开设课程。

2、甲方负责各项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人员、设施的完善。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知识

1、乙方负责针对教练人员进行岗位培训,针对教练如何指导会员锻炼、 营养养与运动搭配及教练专业水平的培训。

2、乙方享有提供管理的具体资料。管理资料包括:会员锻炼一览表、档案表、运动安全调查表、会员锻炼预约表、会员锻炼跟踪表及课程安排表。

3、乙方负责安排教练进行教学工作,开设各类丰富、时尚的健身课程。

4、乙方负责管理教练的教学工作,提供专业、细致、安全的课程为学员服务。教练员同时要配合甲方开展管理工作,不允许出现损坏健身房的言语、行为。

5、乙方在合作期间培训1名操课教练会一种课程。培训人员由甲乙双方考核决定。

6、乙方在合同期间不负责甲方整个会所的运作和管理。

7、乙方可以在合同期间对甲方的`管理和运作中给以建议和协助,包括:销售模式 对外宣传 员工管理。

8、乙方要保养健身房的各项设施,共同维护。

五、其他内容

1、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甲乙双方可以协商终止合同,并妥协处理好后续工作。

2、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如有未尽事宜,可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健身俱乐部合作协议 [篇3]

甲方:xx-x(身份证号:)

乙方:xx-x(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合作开办百悦健身秋水瑜伽馆(秋水瑜伽百悦店)明确合作各方的权利与责任事宜,特订立以下协议条款共同执行。

一合作方式:

甲方出资金,占股50%;乙方出技术和瑜伽馆管理,占股50%。

二合作项目:

普通会员、瑜伽特色课、瑜伽私教、瑜伽相关商品销售

三合作时间

暂定2015年6月8日至2015年6月8日为期一年,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满后双方如有继续合作的愿望,以本协议为基础修订签新协议。

四合作分工:

乙方负责:

1 瑜伽馆瑜伽团课的开发及课时安排、新课程研发,瑜伽教练培训。

2 瑜伽馆促销及答谢活动方案策划及组织实施(可支配百悦相关人员)

3 瑜伽相关商品进货及销售

4 瑜伽馆整体销售业绩管理

5 场地维护

6 如甲方组织线下促销活动乙方提供瑜伽表演支持

甲方负责:

1 瑜伽馆场地支持、场地维护、场地相关费用开支(取暖费)

2 协助乙方共同完成月度销售业绩

3 协助乙方共同完成瑜伽相关商品销售业绩

4 费用由甲方统一收取,以周为单位核对

五技术,市场保密:

禁止双方的任意一方私自泄露会员信息,禁止私自公开合作协议中的任意条款。

六收益分配:

1以瑜伽馆整体收入为分配依据,双方各自分的50%。正常运营情况下,以月为单位进行收益分配。

2瑜伽授课原因造成的会员不满由乙方负责,财务造成的呆账由甲方负责。

七合作保障措施

1在合作期内,项目合作双方中任一方未经其对方协商认可擅自退出该合作项目,责任方同时赔偿被侵害方的投入损失及其他合作期内应得收益(具体为:按合作之日起至产生变故时为止的被侵害方应得的收益平均值计算,责任方赔付被侵害方剩余合同期的总收益)。

2在合作期内因战争,灾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满各合作方不再合作。

3合作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合同,则其它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八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补充,补充条款同具本合同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百悦(签字) 乙方:李阳(签字)

日期: 日期:

健身俱乐部合作协议 [篇4]

甲方:芳红舞蹈健身会所 乙方:

地址:新县红星城高架桥下二楼 地址: 电话:0376-8118979 18790053339 电话:

为了促进双方的社会经济效益,共享客户资源,提高服务水平,在保障双方品牌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一、双方权益

甲方:

自愿成为乙方战略合作伙伴,并为乙方按约定条件提供优质服务;有权对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和质量进行监督。 乙方:

自愿成为甲方战略合作伙伴;并为乙方按约定条件提供优质服务;有权对甲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和质量进行监督。

二、双方义务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以下约定服务内容:

(1)甲方提供适当的场地位置于乙方张贴甲方宣传海报,如会所内墙壁、墙柱、卫生间等,以及地点摆放乙方展

架、宣传等产品;

(2)乙方消费客户凭借消费底单(满______元)可以在甲方会所免费健身一次(仅限当月使用,过期作废) (3 乙方有需求甲方可以在其单页上添加乙方名称及号码;

(4)乙方组织会员比赛或会员活动时,甲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乙方提供场地和技术指导;

(5)甲方为乙方在其健身会所店内显要位置制作战略合作伙伴宣传栏;

(6)甲方为乙方每月提供 张联盟商家办卡优惠200元特惠卷;(活动不可重复)

(7)乙方所有工作人员办健身卡享受活动价格的9折优惠,满5人免费送价值1288元的半年卡1张,满10人

送价格1988元年卡一张满5人免费送半年卡一张,满10人送年卡一张(半年卡以上卡种有效)。

(8)乙方工作人员凭工作证每月可免费到甲方会所健身一次,需登记;

(9)甲方举办活动时,乙方可以共同参加;

(10) 乙方可以与甲方签订的联盟企业单独合作,同时协作甲方;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以下约定服务内容:

(1)甲方会员持健身卡可享受乙方 折扣优惠,及赠送 ;

(2)乙方提供适当的场地位置(如乙方场地内墙壁、墙柱、卫生间、休息区以及地点)于甲方张贴甲方宣传海 报、摆放甲方展架等;

(3)甲方举办会员宣传活动时,乙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甲方提供刻有乙方LOGO的活动纪念品;

(4)乙方在投放广告时加上联盟伙伴芳红舞蹈健身会所、****及地址;

(5)乙方举办活动时,甲方可以共同参加;

(6) 健身体育行业乙方只能与甲方合作,不得与甲方同行的其他家合作。

三、共同义务

1、双方自愿遵守协议各项条款;

2、双方共同监督对条款的落实;

3、双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与对方业务有关的网络组织、业务发展、客户资料商业机密。

四、违约处罚

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中的任何应履行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行为。

2、一方若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作出书面解答,违约方应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在三天内作出书面答复,

同时向守约方支付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金额相当的违约金。

五、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期限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有效期月月日止

2、本协议有限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可续签协议,若有一方要终止合同,则要在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

对方,经双方友好商谈后生效。协议终止后,双方应在三十天内拆除或销毁所有使用的双方服务标识。

六、附则

1、如本合同中任一条款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冲突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合同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有关问题做出补充说明,补充合同或附件甲乙双方签

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盖 章) (盖 章)

代表联系电话: 代表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健身卡可以退。签订合同之后就存在服务合同关系,双方受合同内容约束。一般健身合同中都会有诸如“如您加入的会馆关闭以致无法再向您提供本合同约定的会员服务,您可以解除合同,除此之外,会员不能因任何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条款因限制了您的主要权利,可认定为格式条款,这个条款也可以作这样的理解:不管对方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标准,是否符合约定,规定你无权提出异议,存在强迫消费的嫌疑,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认定其为格式条款,认定无效,要求退还卡上未消费的钱款。

1、要看你和健身房的协议,如果协议上有约定的,按照协议约定来。

2、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合理的。你可以和健身房先协商解决,可以通过协商延迟健身期间或者退部分余款等方式来弥补自己的权益。

3、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如你自己确实只能在某一个月健身,其他时间确实没办法,比如出国,去异地了。那么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进行诉讼,但诉讼周期较长,诉讼成本较高,为这点事情打官司不值,还是双方协商为好。

4、你也可通过投诉当地的消费者委员会等方式帮忙协商,也能起到不错的效果。

扩展资料:

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在一定条件下通过当事人的单方行为或者双方合意终止合同效力或者溯及地消灭合同关系的行为。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通过以下的方法:

第一:要购买场地意外险,这个需要在合同中写明,可以避免很多整段。

第二:需要每个时间段、每个区域配好巡场教练,告知教练巡场职责。

第三:器械标识要写明,比如小心夹手、小心滑倒之类的鲜明标识。

最后办理入会时告知会员安全第一的意识。

法律主观:

消费者和健身房之间约定的服务,不属于特殊商品和服务,应遵循“经营者应当承担包换、包退等责任”这一规则。且因个人健身涉及到人身权利,根据此类合同性质,不属于可以强制 履行的合同 ,;健身卡退款并不是一条打不破的“铁律”,即使与健身房签订协议中标明“不得退卡”、“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等类似条款,该条款应认定无效。消费者在接受服务前,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健身房退还相应的服务费用。

法律客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五十三条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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