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单反相机都有哪些品牌?

国产单反相机都有哪些品牌?,第1张

国产单反相机品牌如下:

1、东方牌单反相机

东方牌单反相机可以说是国产界最老的牌子了,它于一九五六年在天津照相机厂研发生产,在照相机行业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东方牌单反照相机每一款都具有超强的配置和先进的技术,能够很好的满足不同阶层人士的需求,深受广大消费者的喜爱。 

2、凤凰牌单反相机

说起凤凰牌,可能很多人都会想到古老的凤凰牌自行车,其实凤凰牌单反相机的历史也是足够悠久的。经过多年的不断创新和设计,最终于一九八三年江西光学仪器厂启用凤凰商标。凤凰牌单反相机虽然比东方牌相机晚几年上市,但是凤凰牌单反相机特别注重整体品质,使得每一代相机都是独具一格,至今凤凰牌单反相机仍然受到消费者的一致称赞。

 

3、长城牌单反相机

长城牌单反相机是北京市照相机厂根据德国某知名品牌相机加以创新而成,在图像拍摄方面不是特别重视,但是在视频拍摄方面没有哪款国产相机可以和长城牌单反相机所媲美,因此长城牌单反相机深受各大导演以及对拍摄画面有更高追求人士的青睐。 

4、爱国者牌单反相机

爱国者单反相机凭借其高超的性能,在单反相机行业获得消费者的一致认可。在爱国者品牌中有一款爱国者T80单反相机,其机身轻薄小巧,只比我们的手机厚一点点,方便我们单手握持,还能轻松的装进口袋里,便于我们随身携带进行拍摄。在这款爱国者单反相机的边框处,还贴心采用金属边框,而手柄处还加有防滑胶皮,摸起来手感细腻舒适,整体来说质感超强。

 

5、上海牌照相机

1958年3月17日,由上海钟表工业公司照相机试制小组和多个文具、电镀等厂家联合组建的上海照相机厂成立。上海钟表工业公司照相机试制小组也把仿制苏联“卓尔基”35毫米镜头快门照相机定名为“上海58-Ⅰ型”,接着开始仿制西德“莱卡”机——“上海58-II型”。

6、珠江牌照相机

珠江单反,国产一代名机,那幽幽的黑体几乎就是它的品牌。源于海鸥DF,但是它的性能最后超过了海鸥,它隐约有着尼康F的影子,一样的敦实厚道,一样的结实耐用,而且它的配件是国内的单反里最全的。

单反就是指单镜头反光,即SLR(Single Lens Reflex),这是当今最流行的取景系统,大多数35mm照相机都采用这种取景器。在这种系统中,反光镜和棱镜的独到设计使得摄影者可以从取景器中直接观察到通过镜头的影像。因此,可以准确地看见胶片即将“看见”的相同影像。该系统的心脏是一块活动的反光镜(如图浅蓝色部分),它呈45°角安放在胶片平面的前面。

单镜头反光式取景照相机,(Single Lens Reflex Camera,缩写为SLR camera)又称作单反相机。它是指用单镜头,并且光线通过此镜头照射到反光镜上,通过反光取景的相机。所谓“单镜头”是指摄影曝光光路和取景光路共用一个镜头,不像旁轴相机或者双反相机那样取景光路有独立镜头。“反光”是指相机内一块平面反光镜将两个光路分开:取景时反光镜落下,将镜头的光线反射到五棱镜,再到取景窗;拍摄时反光镜快速抬起,光线可以照射到胶片或感光元件CMOS或CCD上。

参考资料:

单反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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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极拳简史

关于太极拳的起源,历来有种种说法。其中传播最广的是陈王庭创拳说,认为是陈氏九世陈王庭创造了太极拳,然后世代相传,到十四世陈长兴时,由其在祖传套路的基础上由博归约精炼归纳,发展成为现在的陈式太极拳一路、二路(又名炮捶)。教名弟子杨露蝉,再经过杨露蝉出外广泛传播,形成了杨、吴、武、孙各个流派。

近年来还有一种说法认为是张三丰创造了太极拳,然后经山西人王宗岳,其徒蒋发,传入温县陈家沟,传给陈氏十四世陈长兴。此前陈家自己的家传武术是由陈氏九世陈王庭所创之拳(炮锤),偏于刚猛。陈长兴经过收集整理,将太极拳定型为陈氏老架一路和二路(炮锤),后来产生杨、吴、武、孙等其他流派。

在此,斑竹本人倾向于第一种说法,即太极拳由陈氏族人所创,并吸收和借鉴了前人的经验,不断发展变化而成。须知涓涓溪流汇入江河才能入海,正是陈氏族人世世代代的不断努力,给太极拳的继承和发展提供了生存土壤。起到了大江大河的干流作用。

但不论何种说法,都有一个共识,那就是陈氏十四世陈长兴师承了近代太极拳的先进理论和经验。创造性地将前人(姑且不论是蒋发还是陈氏祖先)的太极拳法由博归约、精简归纳,整理定型为现在的陈式太极拳一路、二路。此后陈氏子孙世代传习的太极拳法都是以此为基础的。杨、吴、武、孙各式太极拳也都发源于此。

因此,我们可以初步得出以下观点:

陈长兴是近代太极拳的集大成者和发扬光大者。

陈长兴的弟子杨露蝉对太极拳的传播作出了巨大贡献。

陈长兴所传的陈式太极拳老架是现代诸多太极流派的鼻祖。

清代山西人王宗岳的《太极拳论》极尽太极拳理论与实践之真谛。

学习太极拳功夫应当从正宗陈式太极拳开始

关于太极拳的起源,目前传播最广的是顾留馨的陈王庭创拳说,即陈王庭是太极拳的创始人,比较有力的证据是当年陈王庭的一首长短句:"谈当年,披坚执锐,到如今,只落得黄庭一卷随身伴。闷来时造拳,闲来时耕田,趁余闲教些个好儿孙,成龙成虎任方便。"陈王庭"造拳"即出于此。在陈氏十四世时由陈长兴时传杨露蝉,杨到京城后开创出杨式,后传全佑,发展成为吴式。后又派生出武式、孙式太极拳。陈氏族谱还称陈氏十五世陈青苹入赘赵堡镇,把陈氏家传太极拳加以改动形成赵堡架。

但近年来也有人倾向于张三丰创拳说:太极拳始自张三丰,后经王宗岳传蒋发,蒋发传陈长兴(时陈家有自己的家传武术,偏于刚猛),后蒋发又传入赵堡镇,形成赵堡架太极。近年来赵堡镇出来的拳师也开始肯定这一说法。

虽然众说纷纭,但有的脉络是清晰且有据可考的。如陈长兴在祖传老架套路的基础上将太极拳套路由博归约精炼归纳,发展成为现在的陈式太极拳一路、二路(又名炮捶)。后人称为太极拳老架(大架)。教名弟子杨禄禅,杨禄禅后创立杨式太极拳。杨氏太极源于陈氏,而吴氏又源于杨氏。孙氏源于杨氏和陈氏。

陈式太极拳简要发展脉络

陈王廷编的七套拳架,经五传至陈长兴、陈有本时,原来一百零八势的长拳和太极拳(一名十三势)第二路至第五路,在陈家沟已很少人练习,陈氏拳家已经由博返约,专精于太极拳第一路和炮捶(现称陈式太极拳第二路)。大约道光咸丰年间(1821~1861)为了适应保健的需要和不同学习对象的练习需要,陈有本去掉老架中的某些难度动作,编成陈氏新架太极拳。这套拳架与陈氏老架没有本质的区别,主要区别在于老架拳弧形绕转的圈较大,新架拳圈较小。故也称老架为大圈拳,称新架为小圈拳。有本的弟子、族侄陈青萍,又在有本所传拳架的基础上创造了两套架式。其中一套小巧紧凑,动作缓慢,练会后逐步提高技巧。另一套,注重技击,常在周身一起转圈的过程中突然发劲,劲快而猛烈,有似旱天炸雷。前者,青萍传于陈家沟北邻的赵堡镇,人称赵堡架;后者流传于陈家沟东邻的王圪当村,人称"圪当颤架",或称"忽雷架"。

陈长兴

陈长兴(1771~1853),字云亭,著有《太极拳十大要论》、《太极拳武要言》、《太极拳战斗篇》。他在祖传老架套路的基础上将太极拳套路由博归约精炼归纳,创造性地发展成为现在的陈式太极拳一路、二路(又名炮捶)。后人称为太极拳老架(大架)。陈长兴保镖为业,走镖山东,在武术界享有盛名。他在戏台前看戏,无论众人如何推、挤,脚有丝毫不动,时人称为"牌位大王"。教名弟子杨禄禅,杨禄禅后创立杨式太极拳。

在太极拳漫长的发展道路上,他可以说是又树立了一个里程碑。他不但继承先祖创编的太极拳精髓,而且又有发展和革新,并且敢于打破门户之见,将陈家的"独得之秘"太极拳传于外姓,这在他当时生活的时代,都是难能可贵的。特别是他的太极拳著述,对后人启迪很大。

陈有本

陈有本(1780~1858),字道生,36岁入庠。自幼与兄有恒(字绍基)从父习武,太极拳术颇精,为一时瑜亮,壮年之后,他闭门练拳,于太极拳术更加精研,并且大胆革新,在太极拳原有套路的基础上,逐渐舍弃了某些高难度和发劲动作,架式与同辈份陈长兴所编老架(大架)太极拳一样宽大和舒展大方,但更柔和自然,儒雅潇洒,收蓄兼并,发劲刚劲,同样分为一、二路。后人称为"新架"(也称小架,后为与其徒陈清萍所改小架区别,又简称"略")。这些成就使他成为太极拳发展史上一代名师。当时精于太极拳者多出其门。其弟子陈清萍、陈有纶、陈奏章、陈三德、陈运栋等,均为太极拳名家。众徒中,又以陈清萍最为著名。

陈清萍

陈清萍(1795~1868),自幼师承陈有本习太极拳小架,多有心得体会,青年时已在为名手,深得陈长兴、陈有本的嘉许。后移居赵堡,因学武人多,于镇中开武馆授徒。他结合自己心得,在其师改进原来套路的基础上,再行改进,形成一套小巧紧凑、逐步加圈、由简到繁的拳术套路。经他改进的太极拳,虽然也称小架,但又不同于乃师所传,后人为区别,称之为"圈"。后经其与弟子共同努力,逐渐衍变出几种太极拳流派和不同套路。如由其弟子武禹襄所编的武式太极拳、和兆元所编的和式太极拳(也称赵堡太极拳)、李景延(李盾)所编的太极忽雷架等等。这些流派和套路,在国内外均有广大的爱好者。他为太极拳的发展、传播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不愧为太极拳的大家。

太极拳的源流、发展及演变 陈正雷

要知太极拳之来由,必先知太极之含意。太极即太虚。「太」者,有极其至大的意思。「虚」者,空虚无物之意。太虚为空空之境,真气所充,神明之官府。真气之精微无运不至,故主生化之本始,运气之真元。太极乘气动而生阳,静而生阴。这就是太极生阴阳之理。

「阴阳」是古代哲学理论的代名词,用来说明一切事物内部不同属性的相互对立统一与转化。阴阳观念中具有对立统一,相互依存、相互协调、相互转化的特点,太极拳就是在符合阴阳对立统一的基础上,创造出的一套刚柔相济,内外相合,上下相通,快慢相兼,形意结合,顺逆缠丝等阴阳相合的动作套路,阴阳相合而为太极,所以将这套拳称之为太极拳。

如按太极拳姿势要求去练习,持之以恒,日久就可以练到五阴五阳的功夫。进入「妙手一运一太极,太极一运化乌有」的境界。达到这种程度时,太极理气活跃,气机相通,真气充盛,阴阳平衡,周身上下内外形气一体,如太极之象,混然一圆。

太极拳发源于河南省温县陈家沟。

陈家沟位于温县城东的青风岭上,600年前叫常杨村。据温县县志记载「明洪武初年,因元铁木耳守怀庆(怀庆府管辖八县,温县在内),明兵久攻不下,急于统一天下。太袓迁怒于民,大加屠戮,时温民死者甚多……。「相传有三洗怀庆之言。人烟几铯,乃迁民填补,屯田垦荒。十有八九由山西洪桐迁来,当地至今尚有「问我袓先何处来,山西洪桐大槐树」的说法。

陈氏始袓陈卜,原籍山西泽州郡(今晋城),后来由泽州搬居山西洪桐县。明洪武7 年(1374年),迁居河南怀庆府(今沁阳)。因始袓陈卜为人忠厚,精通拳械,深为近邻乡民所敬重。故将其居住的地方叫陈卜庄(解放后,陈卜庄并归温县,至今仍叫陈卜庄)。先袓后因陈卜庄地势低洼,常受涝灾,又迁居温县城东十里的常扬村。村中有一条南北走向的深沟,随著陈氐人丁繁衍,常杨村易名陈家沟。 始袓陈卜居温县后,为奠定家业基础,偏重于垦种兴建。先是六世同居,七世分家,兴家立业,人繁家盛。为保卫桑梓,地方得安,在村中设武学社,教授子孙。由于 1711 年以前陈氏家史无文字记裁,仅有囗传。直至1711年,陈氏十世袓陈庚为陈卜立碑,方简单记述了陈卜史实。然相距已有300余年。其间人物、事迹及有关拳术多有疏漏。所以关于拳艺、人物、事迹的文字记载,仅从我九世袓陈王庭记起。

据温县县志和陈氏家谱记载,「陈王庭在明末拳术已著名。於拳术更加研究,又多所心得, 代代相传,成为独特之密。」

陈王庭(1600一1680),又名奏庭。明末清初人。文武兼优,精于拳械,功夫深厚。在河南、山东一带很有声望。曾在山东扫荡群匪,贼闻名不敢逼近。因当时社会动荡,久不得志。在他年老陷居期间,依据袓传之拳术,博采众家之精华,结合太极阴阳之理,参考中医经络学说及导引、吐纳之术,创造了一套具有阴阳相合,刚柔相济的太极拳。陈王庭传授下来的有一至五路太极拳、炮捶一路、长拳108势、双人推手和刀、枪、剑、棍、镧、双人黏枪等器械。其中双人推手和双人黏枪,更具前所未有的独特风格。

陈王庭的著作因年代久远,多遭散失,现尚存(拳经总歌)、(长短句)词一首。词上半首有,「叹当年,披坚执锐,扫荡群氛,几次颠险!蒙恩赐,枉徒然,到而今年老残喘。只落得(黄庭)一卷随身伴,闲来时造拳,忙来时耕田,趁余闲,教下些弟子儿孙,成龙成虎任方便……。」

陈王庭的独创有以下几点

(一)把拳术与导引相结合

(二)把武术和中医经络学相结合

(三)创造了双人推手

(四)创造了双人剌枪和八杆对练项目

(五)创造了太极拳理论

自陈王庭之后,陈家沟练习太极拳之风甚盛,老幼妇孺皆练习,当地流传的谚话,「喝喝陈沟水,都会翘翘腿」,「会不会,金刚大捣碓」。就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的情形。这种风气世代沿袭,经久不衰,使得历代名手辈出。

传至十四世陈长兴(1771一1853),字云亭,著有(太极拳十大要论)、(太极拳用武要言)、(太极拳战斗篇)。他在袓传老架套路的基础上将太极拳套路由博归约、精炼归纳,创造性地发展成为现在的陈氏太极拳一路、二路(又名炮捶)。后人称为太极拳老架(大架)。长兴公以保镖为业,走镖山东,在武术界享有盛名。他在戏台前看戏,站立在千百人中(当时农村演戏,身强力壮者挤在台前,无座位),无论众人如何推、撞、拥、挤,脚步丝毫不动,凡近其身者,如水触石,不抗自颓,时人称为「牌位大王。」子耕耘拳艺棈奥,继续走镖山东,历时10余年,所遇匪盗敛迹,鲁人立碑叙其事以为纪念。耕耘子延年、延熙均为太极名师。教有名弟子扬露襌。

十四世陈有本在原有套路的基础上,又有些改动,逐渐舍弃了某些难度和发劲动作,架式与老架一样宽大,后人称为新架(小架)。

十五世陈凊萍,赘婿于赵堡镇(陈家沟东北五里地)在那里传拳,他在原套路上再进行修改,形成了小巧紧凑,逐步加圈,由简到繁,逐步提高拳艺技巧的练习套路,世人称为赵堡架。

十六世陈鑫(1849一1929),字品三,他感到陈氏拳术历代均以囗传为主,文字著作很少,为阐发袓传太极拳学说,遂发愤著书立说,用十二年的时间写成(陈氏太极拳图画讲义)四卷,阐发

陈氏世代积累的练拳经验。以易理说拳理,引证经络学说;以缠丝劲为核心,以内劲为统驭,是陈氏太极拳理论宝库中最重要的一篇。他还著有(陈氏家乘)、(三三六拳谱)等著作。

十七世陈发科(1887一1957),字褔生,是近代陈氏太极拳的代表人物,对发展和传播太极拳有杰出的贡献。自1929年至1957年一直在北京教授拳术,以其刚柔相济,采、栵.肘、靠、拿、跌、掷.打,兼旋井用,技击技术极好,与人较手时以得人为准,以不见形为妙的高超击法将人跌出,因其为人忠厚,武德高尚,受到各界人士的欢迎。教授徒弟很多,有沈家侦、顾留馨、洪均生、田秀臣、雷慕尼、冯志强、李经梧、肖庆林等。其子照旭、照奎;女豫霞,拳艺亦很好。陈照奎曾在北京、上海、郑州、焦作等地教拳(主要以83势新架为主),徒众很多,为普及陈氏太极拳做出很大贡献。

十八世陈照丕(1983一1972),字绩甫,1928年秋北平同仁堂东家乐佑申和乐笃同兄弟二人,慕陈氏太极拳之名,托河南沁阳杜盛兴到陈家沟聘请拳师,族人公推陈照丕前往。陈照丕理论造诣极深,积数十年之经验,著有(陈氏太极拳汇宗)、(太极拳入门、(陈氏太极拳图解)、(陈氏太极拳理论十三篇)等书。他所授弟子的代表有陈小旺、陈正雷、王西安、朱天才等。他品德高尚,诲人不倦,对推广陈氏太极拳做出了巨大贡献,探受国内外各界人士的崇拜,为陈氏太极拳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一代宗师。

现陈家沟所练的拳械套路有,老架一、二路(炮捶),新架一、二路(炮捶),小架一、二路,五种推手法。器械有,太极单刀、双刃、单剑、双剑、双镧、梨花枪夹白猿棍、春秋大刀、三杆、八杆、十三杆等。这些套路,从风格上、技击应用上,仍基本上保持原有的传统风格。

陈氏太极拳近百年来在社会上经过发展,演变出有代表性的杨、吴、 武、孙四大流派。

杨氏太极拳

杨褔魁(1799一1871),字露襌,河北永年人。陈家沟陈德瑚在永年开中药铺,杨因家贫卖身到药铺为徒,后陈德瑚带杨回陈家沟家中做些杂活。陈氏十四世袓陈长兴在陈德瑚家设武学,教后人习拳舞械。陈长兴见杨聪明伶俐,作事殷勤,为人忠诚老实,又喜爱拳术,与陈德瑚商量后,乃收为徒弟,传授太极拳。杨练拳极下功夫,夜里鍊拳疲困时,仅在长板凳上打盹。这种长凳很窄,很快就跌下来,醒后继续再练,如是者七年之久,拳乃练成。经老师与东家同意后,装卷归里,离开陈家沟(后又两次拜访陈家)。

杨露襌回家后,经亲友推荐到北京教拳,打败许多名手,名声大震,后到清宫王府教拲,因习拳的都是些贵族子弟,为了适应他们娇嫩体质的需要,便将陈氏太极拳套路中的缠丝劲及窜蹦跳跃发劲等难度较大的动作作了些改动,使其姿势较为简化,动作柔和,不纵不跳,后经其三子健候修改成中架子。再经其孙澄甫的修改而成为目前流行较广的杨式太极拲。其特点是,拳架舒展、动作和顺、姿势柔软。要求绵里藏针。扬澄甫(1883~1936)著有(太极拳使用法)、(太极拳体用全书),曾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地传拳,是著名的杨式太极拳一代宗师。

吴式太极拳

杨露襌在清宫王府教拳时,满族人全佑从学之,后全佑又从学於杨班候(1837~1892 )。全佑传其子鉴泉,后来鉴泉从汉姓为吴。吴鉴泉(1870~1942),拳架以柔化著称,推手守静而不忘动,形成了架式大小适中,柔和紧凑的特点。吴鉴泉曾在上海开办拳社,培养学生,成为现代流行的以柔化见长的吴式太极拳。

武式太极拳

武禹襄 (1812~1880)河北永年人,初学同乡杨露襌大架动作,后慕名至陈家沟,求长兴公教拳,因其年岁已高(80余岁),不再传拳,其子耕耘走镖山东,不在身边,但见他求学心切,便将其介绍给陈氏同族十五世陈清萍。陈凊萍的拳架小而紧凑,加圈缠丝,是陈氏小架拳派的支流。武禹襄学拳很下功夫,潜心专练。在杨式大架和陈氏小架的基础上演变成为现在的武式太极拳。

后传其甥李亦畲(1832~1892),李再传郝为真,(1849~1920),郝传其子月如、少如。月如以教拲为业,武式太极拳始在外传。其特点,动作轻灵、步法敏捷、紧凑缠绵。

孙式太极拳

孙禄堂 (1860~1930)河北完县人。先学形意拲,精通意理,兼习八卦。著有(形意拳学)、(拳意迷真)等书。在北京有「活猴」孙禄堂的美名佳称。后又从郝为真学太极拳,将形意、八卦、太极拳融为一体,形成现在的开合鼓荡,架高步活,独具风格的孙式太极拳。

简化太极拳

国家体委以杨式太极拳为主,井辅以其他各流派的太极拳的动作,整理创编成简化太极拳二十四势、四十八势、八十八势等套路。北京体育学院阚桂香女士在陈氏老架太极拳的基础上,编写了陈氏简化三十六势太极拳,河南省武术馆教练陈小旺在陈氏太极老架、新架的基础上,整编而成陈氏三十八势太极拳。

以上内容引自-《太极拳的源流、发展及演变》-谨供大家参考 作者:陈正雷

杨氏太极拳源流轶事

太极拳创自何时何人杨氏太极拳的来龙去脉若何习此拳者,应有所知。然而众说纷纭,谬误百出。今据杨氏家传及有关资料,系统阐述。尤其杨氏家传部分,赵斌老师及其妹夫傅锺文知之甚详。今记之,诚免后世以讹传讹。

一、宋代以前的太极拳

中华武术,源远流长。太极拳亦然。但因秘传口授之古习,时隐时现,难得翔实的文字记载。据有关资料,宋代以前的太极流派或创拳传说,有以下数种,

1、老子创拳说

2、程氏太极拳

3、宋氏大极功

4、俞氏大极功(所传太极名先天拳,亦名长拳)

5、后天法

以上说法,均无确切考证。然而可以看出,太极之源,乃汇小溪而成巨流也。

有云伏羲画卦,阐明阴阳,太极之理,已寓其中。故太极拳在中国的早期萌生,自然不足为奇。自萌生而完善,决非一人一代之功。

二,张三丰与太极拳

由近代太极拳兴起以来,传统的说法都是由武当道士张三丰创太极拳。三丰二字,据说取自八卦中的符号。乾记作"三"形似《三》,为阳,为天,为日,为刚。坤记作化,",形似"丰",为阴,为地,为月,为柔。故三丰二字,集天地日、 月,阴阳刚柔于一身,玄妙无穷。或言先师居宝鸡金台观时,有三山峰,挺秀仑润,因号三峰;或言九宫山真君殿真人藏蜕处,面对三峰山,即以为号。故亦常见张三峰之说。 实为一人也。

张三丰,名通,字君实,又名全一。5岁患疾拜异人修道,12岁习儒。曾任中山博陵令。后弃官云游,抵燕赵,至齐鲁,达韩魏,居宝鸡。67岁入终南山,遇火龙真人,传以大道。后至武当,调"九载。道乃大成。于是湘云巴雨之间,隐显邀游。因不修边幅,人称邋遢道人。明洪武十七年,太祖诏求,拒之不赴。永乐五年,成祖遣胡滢遍访三丰数载,终不可得。

火龙真人即北宋初年隐居华山的著名道士陈抟老祖的弟子贾得升。究其年代,陈抟归天于公元989年 (宋太宗端拱二年)。若按永乐之说,张三丰1247年生而67岁 (1314)入终南遇火龙,此时陈持逝世己325年。显然露出永乐之说的破绽。三丰既为陈转的再传弟子,只能是北宋时人。

陈抟,字图南,宋太宗赐号希夷先生。先居武当,后隐华山。著有《无极图》,刻于华山石壁上。其学说为宋代理学之先驱。传说他于五代混世见一妇人 (赵匡胤之母)用担子挑着兄弟二人逃难,便道"休说当今无天子,天子就在担上挑"。后与赵匡胤在华山下棋,赵把华山输给了陈抟。宋太宗诏请陈转,抟上表曰:"一片野心都被白云留住,九重宠诏休教丹凤衔来"。华山玉泉院亦名希夷祠。相传为火龙真人为其师所建。张三丰遇到这样的高师传授,自然不难成为道家神拳之鼻祖。

有人说。张三丰创的是内家拳,不是太极拳。须知黄宗羲及其子黄百家明确记载,所谓内家者,是相对外家而言是大的分类,犹如武当拳、武当派之说。至于具体的拳种、 拳名、流派,是有其演变过程的。《武当秘鉴》作者乾宣道长严嘉康记载,张三丰先后创编无极拳十二式、太和拳八式、太极拳十六式。后将三种拳术精华熔于一炉,通称为太极拳三十六式。此拳在道内又经各代逐步扩充为一百零八式,称三丰太极拳或武当太极拳。另有武当道总徐本善所传的八路一百零八式武当太极拳。其总歌云:"武当拳,有渊源,武当道士传在前,张松溪,黄百家。武当道总徐本善","武当派有嫡传,首推武当内家拳","太极拳,势十三," "十三总势太极全。"可见黄百家记载的内家拳,其后的分支,在武当山又叫太极拳、内家拳或十三势。

三、近代大极拳的先驱王宗岳

张三丰以后的太极拳史,难于得到连续系统的记载。而近代太极拳的传播,却是由王宗岳传蒋发而连续继承下来的。蒋发传给温县陈家沟的陈长兴及赵堡镇的邢喜怀,陈长兴传杨禄禅,此后发展为陈、杨、吴·武、李、孙、赵堡架及国家套路等太极流派。

杨家的记载,见杨澄甫著《太极拳体用全书》自序, "先大父更诏之日,太极拳创自宋末张三丰,传之者,为王宗岳、陈州同、张松溪、蒋发诸人相承不绝。陈长兴师,乃蒋先生发唯一之弟子。"

武式太极拳,源于杨氏太极和赵堡架。由武禹襄所创,禹襄之甥李亦畲1867年的《太极拳小序》载,"太极拳始自宋张三丰,其精微巧妙,王宗岳论详且尽矣。后传至河南陈家沟陈姓,神而明者,代不数人。我郡南关杨某,爱而往学焉。专心致志,十有余年,备极精巧。旋里后,市诸同好,母舅武禹襄见而好之,常与比较,伊不肯轻以授人。仅能得其大概。素闻豫省怀庆府赵堡镇,有陈姓名清平者,精于是技,逾年,母舅因公赴豫省,过而访焉。研究月余,而精妙始得,神乎技矣。"此文乃近代太极拳源流之最早记载。李氏写序时,杨禄禅、武禹襄均健在,故《小序》当为可靠之作。

陈氏太极拳传人陈鑫所著《陈氏太极拳图说》中,载有 《杜育万述蒋发受山西师传歌诀》一首。杜育万为赵堡传人。可见陈鑫当时也承认太极拳得传于王宗岳、蒋发。山西师传者,乃王宗岳无疑。年逾百岁的考古学家、太极名师吴图南先生,早在1917年就访问过陈家沟,亲自听到正撰写《陈氏太极拳图说》的陈鑫作介绍。陈鑫朴实地说,他们陈家世传炮捶,属少林拳,已有几百年历史。村人称他们为炮捶陈家。太极拳是一个在西安开豆腐坊的河南开封人蒋发传给陈长兴的。陈氏族人甚至认为这是炮捶陈家的耻辱,从此不准陈长兴再教炮捶。陈鑫还向吴图南引见了杜育万,让杜育万演了一遍太极拳, (见吴图南《太极拳之研究》)。可见上述历史当时在陈家沟也是被公认的。

唐豪的《王宗岳考》,证明了王宗岳为山西人,清乾隆五十六年 (1791)在洛阳,后至开封,乾隆六十年 (1795)尚健在。蒋发亦为乾隆时人,陈蕊笔记中有记载,陈长兴生于1771年,卒于1853年,王宗岳逝世时,长兴最少25岁。此与王传蒋发,蒋传陈长兴,在时间上正相符合。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10月15日起施行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已由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03年9月5日通过,

  现予公布,自2003年10月15日起施行。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

  (2003年9月5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市对养犬实行严格管理、限管结合的方针,政府部门执法,基层组织参与管理,社会公众监督,养犬人自律。

  第四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

  市和区、县、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由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畜牧兽医、卫生等行政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组成的养犬管理协调工作机制。

  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全面负责养犬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养犬登记和年检,查处无证养犬、违法携犬外出等行为。

  有关行政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

  (一)畜牧兽医行政部门负责犬类的免疫、检疫和其他相关管理工作;

  (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负责对街面流动无照售犬行为和因养犬而破坏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查处;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无证养犬、违法携犬外出等行为;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从事犬类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四)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人用狂犬病疫苗注射和狂犬病人诊治的管理。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基层组织,应当协助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做好养犬管理工作。

  第五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在居民、村民中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应当做好养犬管理法律、法规以及卫生防疫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六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可以召集居民会议、村民会议、业主会议,就本居住地区有关养犬管理事项依法制定公约,并组织监督实施。居民、村民、业主应当遵守公约。

  第七条 本市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为重点管理区,其他区、县为一般管理区。

  重点管理区内的农村地区,经区人民政府决定,可以按照一般管理区进行管理。一般管理区内的城镇和人口聚集的特殊区域,经区、县人民政府决定,可以按照重点管理区进行管理。

  第八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医院和学校的教学区、学生宿舍区禁止养犬。

  天安门广场以及东、西长安街和其他主要道路禁止遛犬。主要道路名录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向社会公布。

  市人民政府可以在重大节假日或者举办重大活动期间划定范围禁止遛犬。

  区、县人民政府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特定地区划定范围禁止养犬、禁止遛犬。

  居民会议、村民会议、业主会议经讨论决定,可以在本居住地区内划定禁止遛犬的区域。

  第九条 本市实行养犬登记、年检制度。未经登记和年检,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养犬。

  第十条 在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只准养一只犬,不得养烈性犬、大型犬。禁养犬的具体品种和体高、体长标准,由畜牧兽医行政部门确定,向社会公布。

  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危险物品存放单位等因特殊工作需要养犬的,必须到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养犬登记。

  第十一条 个人养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合法身份证明;

  (二)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

  (四)住所在禁止养犬区域以外。

  第十二条 个人在养犬前,应当征得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同意。对符合养犬条件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并与其签订养犬义务保证书。

  养犬人应当自取得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之日起30日内,持证明到住所地的区、县公安机关进行养犬登记,领取养犬登记证。

  养犬人取得养犬登记证后,携犬到畜牧兽医行政部门批准的动物诊疗机构对犬进行健康检查,免费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领取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健康免疫证。

  养犬登记证每年年检一次,养犬人在年检时应当出示有效的养犬登记证和动物健康免疫证。养犬登记证年检时间、地点及要求由公安机关予以公告。

  第十三条 养犬应当缴纳管理服务费。

  重点管理区内每只犬第一年为1000元,以后每年度为500元。

  对盲人养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养扶助犬的,免收管理服务费。对养绝育犬的或者生活困难的鳏寡老人养犬的,减半收取第一年管理服务费。

  一般管理区内的收费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养犬缴纳的费用集中上缴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养犬管理工作以及管理工作所发生服务的费用纳入有关部门的部门预算。

  第十四条 养犬人住所地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养犬登记证到新住所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养犬人将在一般管理区登记的犬,转移到重点管理区饲养的,应当符合重点管理区的养犬条件,并自转移之日起30日内,持养犬登记证到饲养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补缴管理服务费差额。

  养犬人将犬转让给他人的,受让人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五条 养犬人丢失养犬登记证的,应当自丢失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申请补发。

  第十六条 犬死亡或者失踪的,养犬人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未办理注销手续的,不得再养犬。

  养犬人因故确需放弃所饲养犬的,应当将犬送交犬类留检所,并到公安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七条 养犬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携犬进入市场、商店、商业街区、饭店、公园、公共绿地、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社区公共健身场所、游乐场、候车室等公共场所;

  (二)不得携犬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时,应当征得驾驶员同意,并为犬戴嘴套,或者将犬装入犬袋、犬笼,或者怀抱;

  (三)携犬乘坐电梯的,应当避开乘坐电梯的高峰时间,并为犬戴嘴套,或者将犬装入犬袋、犬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禁止携犬乘坐电梯的具体时间;

  (四)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携犬人应当携带养犬登记证,并应当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五)对烈性犬、大型犬实行拴养或者圈养,不得出户遛犬;因登记、年检、免疫、诊疗等出户的,应当将犬装入犬笼或者为犬戴嘴套、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

  (六)携犬出户时,对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

  (七)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八)定期为犬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

  (九)不得虐待、遗弃所养犬;

  (十)严格履行养犬义务保证书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 犬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被伤者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并先行垫付医疗费用。

  因养犬人或者第三人过错,致使犬伤害他人的,养犬人或者第三人应当负担被伤害人的全部医疗费用,并依法赔偿被伤害人其他损失。

  第十九条 对伤人犬或者疑似患有狂犬病的犬,养犬人应当及时送交公安机关设立的犬类留检所,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检疫;对确认患有狂犬病的犬,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依法采取扑灭措施,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发现狂犬病等疫病的单位、个人应当及时向区、县畜牧兽医、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当根据疫情划定疫点、疫区,并采取紧急灭犬等防治措施。公安机关协助做好工作。

  第二十条 从事犬类养殖、销售,举办犬展览,开办动物诊疗机构或者从事其他犬类经营活动的,应当取得畜牧兽医行政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并向公安机关备案。

  从事动物诊疗的人员应当具有兽医资格,并经过执业登记注册。

  禁养区、重点管理区内禁止从事犬类养殖、销售和举办犬展览。

  第二十一条 养殖、销售犬类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对养殖的犬应当进行犬类狂犬病的预防接种,经预防接种后,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动物健康免疫证;

  (二)销售的犬有动物健康免疫证和检疫证明;

  (三)不得将养殖的犬带出饲养场地。

  第二十二条 禁止冒用、涂改、伪造、买卖与养犬和从事犬类经营活动相关的证件、证明。

  第二十三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养犬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批评、劝阻,或者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反映,或者向有关行政部门举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第二十四条 因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没有申请调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应当履行。

  第二十五条 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养犬违法记录档案,对多次被举报或者处罚的养犬人进行重点管理。

  养犬人因违反本规定,被公安机关没收其犬、吊销养犬登记证的,在五年内不予办理养犬登记。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将本居住地区的养犬登记、年检情况等事项向居民、村民公开。

  第二十六条 对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在禁养区内养犬的或者在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以及冒用、涂改和伪造养犬登记证养犬的,由公安机关没收其犬,并可对单位处1万元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罚款。

  第二十七条 对违反本规定第九条,未经登记、年检养犬的,由公安机关没收其犬,或者对单位处5000元罚款,对个人处2000元罚款。

  第二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五条,逾期不办理养犬变更登记的或者丢失养犬登记证逾期不补办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对单位处2000元罚款,对个人处500元罚款。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并可对单位处2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犬,吊销养犬登记证:

  (一)违反本规定第八条,在禁遛区遛犬的;

  (二)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携犬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小型出租汽车的;

  (三)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第三项,乘坐电梯的;

  (四)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携犬出户的;

  (五)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三项,将养殖的犬带出饲养场地的。

  第三十条 对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第六项,携犬人对犬在户外排泄粪便不立即清除,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责令改正,并可处50元罚款。

  第三十一条 对违反本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一项和第二项、第二十二条,违法从事犬类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畜牧兽医行政部门依法处理;对街面流动无照售犬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依法处理。

  第三十二条 负有养犬管理职责的行政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实行执法责任制,依照法定程序积极履行管理职责,文明执法。

  负有养犬管理职责的行政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符合本规定条件的养犬人不予办理养犬登记、年检或者故意拖延的;

  (二)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者接到的举报,不依法处理或者相互推诿的;

  (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三十三条 市公安机关设立犬类留检所,负责收容处理养犬人放弃饲养的犬、被没收的犬以及无主犬。

  公安机关设立的犬类留检所收容的犬,自收容之日起7日内可以被认领、领养;对无人认领、领养的,由公安机关负责处理;对病死犬,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三十四条 市人民政府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制定实施本规定的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2003年10月15日起施行。

  1994年11月30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严格限制养犬规定》同时废止。

昌平区立水桥以北5公里处地处京师龙脉,系上风上水的宝地。

距亚运村612公里,驱车10分钟即达小区,交通十分便利。

分为1,2,3,4区名佳一区16栋楼二区10栋楼三区75栋楼四区14栋楼其中只有一区1--11号楼为集中共暖其余的都是独立供暖名佳的开发商比较忌讳3和4所以楼号里基本上后面挂3和4的都没有一区、二区、四区和三区前期的物业费为065元,三区后期的为09元,所有顶层的都是挑高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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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小区地址:立汤路平西府路口往东100米

物业类型:普通住宅开发商:北京佳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物业费:09元/平方米·月物业公司:信科物业管理公司总户数:2844户停车位:3000个车位绿化率:37%容积率:138总建筑面积:80000平方米房价走势

名佳花园三区10月均价23701元/平米,比9月上涨072%北七家板块10月均价22209元/平米,比9月下跌258%周边配套

学校北京乌兰幼稚园、亲亲宝贝艺术幼儿园;交通平坊村(昌22;昌22;昌52;昌52)、平西府(426;426;430;430;487;487;533;533;537;537;617;617;643;643;643区;643区;860;860;860专;871;871;984;984;985;985;985区;985区)、平西王府路口南(快速公交3线;快速公交3线;快速公交3线区;快速公交3线区)、平西府路口(966;昌22;昌22;昌51;昌51;昌52;昌52;昌59;昌59);购物世纪华联超市;名佳社区卫生站、千与千寻宠物、北七家平坊服务站、王府中西医结合-急诊、北京王府中西医结合;美食顺天来美食城;娱乐活动内部配套:游泳池洗衣店健身房美容美发餐厅室停车场篮球场儿童游乐场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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