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在这个经济下行大环境下,我不认为江北恒一广场发展前景很好。
其中还有很多隐患,产权式商铺售后包租多陷阱。
在产权式商铺的促销市场上,“售后包租”这个概念一直很讨人喜欢。“先售后租,绝对的零风险,每年保证提供10%的投资回报”,诸如此类的宣传字眼,让很多投资者颇为心动。
然而,“售后返租”的回报却并非如开发商所描述的“馅饼”一般可口,反而更像一个陷阱,从而引发了诸多纠纷。为此,本刊精选了三个“售后返租”的产权式商铺投资个案,以投资者的亲身经历,以及律师提出的解决方案,给读者一些警示。
案例1:退与不退房的两难尴尬
广州市市民张文锋是房地产投资客,看到“售后包租”的宣传后也心动了,于是在2006年初购买了一个预售的售后包租产权式商铺。可是,到了规定交房的日子,却是左等右等不见开发商交房。张文锋实在没办法,只好将开发商起诉到法院要求退房。递上诉讼状后,老张就满心欢喜地等着开发商退房。因为预售合同说得很清楚,开发商逾期交房30天,他不仅可以退房,还可以要开发商付点违约金。
可是,当老张刚递交了诉状没几天,自己却又被一家商铺管理公司给起诉了。原来,开发商在卖房子时,声称为了投资者的利益,将商铺统一委托给一家商铺管理公司,让老张不仅与开发商签订了《预售合同》,还同时让老张与自己指定的一家商铺管理公司签了份《委托经营协议》,明确老张擅自解除委托经营的话要承担违约责任。
这时,老张才明白在最初购买商铺的时候,开发商就给自己设了个套。开发商迟迟不交房,表面上看来是开发商违约在先,老张可以要求退房并获得违约金。但是,如果老张要求退房,那么他将没有商铺可以委托给商铺管理公司委托经营,那么他又不得不承担自己违约的责任。可怜的老张,选择退房的话自然要承担违约的“罪名”;不退吧,却不知何时能拿到房子。退还是不退,老张被逼进了一个两难的死胡同。
在双方律师之间多次沟通下,开发商同意尽快给老张办理退房手续,但是要求老张放弃追究其违约责任。经过三思之后,老张觉得拿回自己的房款才是最重要的,于是同意了开发商的调解方案。
律师点评:
日前,建设部再次重申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禁止“售后包租”的规定。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媒体广告上有关“固定回报”的字眼不见了,却又创新出了“委托经营计划”这类的字眼。开发商是何其聪明的人,不给售后包租,那就来“委托经营”。也就是说指定第三方与投资买房的人签订《委托经营协议》,这样一来,自然不是开发商自己售后包租了。因为,从法律上讲,第三方与开发商自身毕竟是两个独立法人。
当“售后返租”变种“委托经营”时,其性质还是可以直接牵制投资者。假如开发商对预售合同违约,但还是可以通过《委托经营协议》来控制买房人。就如老张一样,开发商逾期交房自然要承担被老张退房的责任,可开发商却又在指定买房人必须签署的《委托经营协议》中规定买房人不能随便解约。
委托经营是产权式在销售中的三种模式之一。即由投资者买商铺,买后把商铺委托给开发商来经营,开发商把商铺出租给其他人,投资者坐等收益。开发商提出一个固定回报的保证,承诺如果收益达不到一定的比例,他会把房子买回来。从法律的角度看,这种模式的合法性是值得质疑的。
案例2:既无租金收益,又难自己经营
2004年,深圳市市民倪女士受广告吸引,相中了一套正在开发建设的产权式商铺。售楼**告诉她买下产权后,可以自己开店做生意,也可以委托开发商出租,获取丰厚的租金收益,这让倪女士动了心,便付了10万元定金,订了一套价值450万元的商铺。在正式签合同时,售楼**告诉她开发商为了使将来的招商更为成功,也为了保护买房人获得丰厚回报,特地聘请了一家专业经营管理公司负责商铺的统一推广和租赁业务,因此让倪女士在签署商铺买卖协议的同时,又让她签署了一份委托某经营管理公司出租该商铺的协议。尽管倪女士稍有疑虑,但想到开发商这样考虑也的确是为买房人利益着想,毕竟专业的经营管理公司比开发商更善于宣传推广,便签了两份合同,付了首付,后来又办好了银行贷款手续。
2005年10月,开发商交了房,告知倪女士经营管理公司等多数买房人办好验收手续便会开始招商出租工作。但到了2005年底,倪女士还看不到招商出租的迹象。倪女士找到开发商,开发商解释说等春节过后便会正式展开。这样一直拖到2006年4月,还是不见经营管理公司有招租的动作,倪女士再也坐不住了,又去找开发商。这时开发商售楼处只剩下两三位办理验房手续的业务员,说他们只管卖房子,商铺招租、出租的事应当去找经营管理公司。
这时倪女士顿感不妙,就去找设在售楼处一角的经营管理公司。经营管理公司说由于种种原因,招租很不理想,让倪女士再等等,或是自己开店经营。倪女士想到退房,但开发商说他们已经尽了自己的义务,商铺已经验收交接,退房是不可能的。面对无租金收益,又无法自己经营,还要还银行不菲的利息的局面,倪女士深感后悔和无奈,但是也只能自吞“苦果”。
10家。根据百度地图查询,塔斯汀宁波分店有10家。经营范围包括:餐饮管理;餐饮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对餐饮业的投资;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营销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组织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调查;食品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日用品、厨房设备、预包装食品、水产品、初级农产品、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饰品、服装、鞋帽的批发、代购代销及网上销售。
1、塔斯汀中国汉堡财经学院店。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学院路928号。
2、塔斯汀·中国汉堡恒一城市广场店。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碶闸街9号1层01-51号。
3、塔斯汀中国汉堡江北星街坊店。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新马路288弄92号商铺。
该店目前只有宁波才有。据大众点评网中了解到,梁人记各店举例如下:
1、梁人记零食炒货行(东鼓道店):位于东鼓道b1(开明街的入口下去就到),该店营业时间:8:00-22:00。去这里可以乘坐轨道交通1号线或轨道交通2号线,从鼓楼站下,也可以坐公交4路,2路,15路等线路到附近。
2、梁人记炒货(江北恒一商业广场店):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长兴东路368号,该店营业时间:7:30-22:00。去这里可以乘坐轨道交通4号线,在洪塘中路站(B口)下车到达附近。
保利·朗玥旭章周边配套:
交通:4号线洪大路站A站口180米,8号线在建中
医疗:楼盘周边医疗资源较为丰富,直线3km范围内有11个一级及以上医院。其中宁波市第九医院距离楼盘997m,宁波老年康复医院距离楼盘11km。
娱乐:楼盘周边3km范围内有20个商场,包括宁波怡丰汇、万达广场(江北店)、宁波中体城、江北宝龙广场、恒一广场等购物中心,商业配套成熟。
生活:楼盘周边生态环境优越,周边3km范围内有44个公园,距离最近的仅224m。
保利·朗玥旭章已取得预售证号:甬北房预许字(2022)第016号,启动认购。项目位于江北区洪大路地铁站A口北海南路往北约100米,主力建面约98㎡-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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