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不愿意作亲子鉴定怎么办?

孩子不愿意作亲子鉴定怎么办?,第1张

兰兰是个单亲家庭的孩子,1996年,在兰兰未满周岁之际,她的父亲张某要求离婚。在法院调解下,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约定兰兰由母亲抚育,张某一次性给付兰兰抚育费7000元,钱款当即兑现。

2006年2月,兰兰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10年前父亲给付的抚育费7000元较低,要求父亲张某给付生活费、学习费每月500元直至其独立生活为止。

没想到的是,2006年4月,张某也向法院起诉了,案由是生身父母确认纠纷,把兰兰母女俩都告上了法庭。张某认为兰兰不是自己与程某所生,请求法院予以确认,并申请进行亲子鉴定

程某辩称,原告张某提供的证据材料在1996年离婚时就已经提供过,是旧证据,而不是新证据。当时法院没有凭这些证据认定张某与兰兰无亲子关系,反而认定了他们之间的亲子关系。法院1996的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张某没有足够的证据推翻该民事调解书,法院在审理案件中要以该调解书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张某用原已提供的证据来证明自己与兰兰间无亲子关系的证据不足,请法院依法判决。而兰兰认为进行亲子鉴定将对她的打击很大,她将会在同学、朋友前面抬不起头,坚决不愿意鉴定。

那么,对于孩子拒绝亲子鉴定的官司中,法院应当如何处理呢

依法分析

本案两级法院作出了相反的判决。一审法院认为,原告张某起诉要求确认其与兰兰间无亲子关系,因兰兰不同意鉴定,致使无法进行亲子鉴定。同时法院生效的1996年的民事调解书对张某与兰兰间的亲子关系已作了确认,目前张某提供的证据尚不能证明其与兰兰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故原告张某要求确认其与兰兰间不存在亲子关系的诉讼请求,法院不能支持。依照《婚姻法》第25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

张某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他强烈要求作亲子鉴定,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在查清事实后进行改判。程某请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法院认为男女双方缔结婚姻后均有抚育儿女的权利和义务,父母所生子女均与父母中的任何一方具有直系血缘亲属关系。本案中张某与程某结婚后的较短时间里,程某即怀孕生子,张某根据自身的感受和掌握的证据,怀疑子女非为自己所生,虽然张某无证据证明其与兰兰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但其起诉要求对兰兰是否为其所生进行亲子鉴定是合理合法的,其目的就是从科学角度确认父女血缘关系是否存在,现代科学技术已能完成此项鉴定。现程某、兰兰拒绝配合张某进行亲子鉴定,属法律上规定的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的情形,据此本院认定程某、兰兰妨碍举证,应承担对其不利的后果,依法推定张某的主张成立。二审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53条第1款第(三)项、《证据规定》第75条的规定,判决撤销一审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张某与兰兰不存在父女血缘关系。

本案是一个典型的亲子否认之诉,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亲子鉴定成为当事人否认亲子关系最重要、最有说服力的证据,在司法实践中常为当事人所提出。在医学上进行亲子鉴定并非难事,关键是,在诉讼中如何应用亲子鉴定的问题。亲子鉴定涉及婚姻、家庭、子女人身权利和财产权益,涉及到当事人的隐私权,在诉讼中适用应谨慎。1987年6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作亲子鉴定问题的批复》,其中规定:“亲子鉴定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应从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增进团结和防止矛盾激化出发,慎重对待”,并强调两点,一是男女双方都申请的,一般应准许;二是只有一方申请的,或者子女超过3周岁的,从严掌握,对其中必须作亲子鉴定的,也要做好双方思想工作。此批复体现了亲子鉴定慎重原则。亲子鉴定在具体操作时需要双方及子女的配合,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身份地位是平等的,提出亲子鉴定申请是一方当事人的权利,但另一方当事人亦有予以拒绝的权利,法院不可能也不应该通过强制的方法来进行鉴定。

否认婚生子女之诉,原告须承担证明责任,即举证证明客观事实与法律上婚生子女的推定相反。这种证明要达到相当严格的标准。举证的客观事实包括很多种,如夫无生殖能力、双方无同居事实等。但是,通过亲子鉴定来否认亲子关系是最重要、最有说服力的证据,在各国实践中被广泛采用。

本案中两被告拒绝鉴定构成举证妨碍,应受不利推定。举证妨碍,又称证明妨碍,指的是一方当事人负有证明责任,但由于相对方因故意或过失将诉讼中存在的惟一证据灭失或者拒绝提出,无法证明自己的主张,导致案件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基于诚信公平原则和当事人的诉讼促进义务,妨碍举证方应承受不利推定。《证据规定》第75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即是举证妨碍的规定。

本案中原告张某负有证明责任,由于被告拒绝配合,张某的亲子鉴定要求无法满足,其举证尚未完成,无法使法官相信其所诉事实。此时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显然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因为本案原告的不能举证,并非是原告不想举证,而是因为被告故意妨碍所致。二审法院据此推定原告所诉事实为真是正确的。但需要明确的是,推定判决与完全基于事实依据的判决是有区别的,如有其他证据足以撤销本案判决(比如说两被告以后同意作亲子鉴定,鉴定后确认张某与兰兰存在亲子关系),那么本案判决应予撤销。

技巧提示

民事案件中遇到亲子鉴定的几种可能情况如下:

1.男方或丈夫向法院提出要求作亲子鉴定。即在处理某夫妻婚姻案件时,男方提出“婚生子(或女)”不是其亲生,为此,向法庭提出申请,要求作亲子鉴定予以确定。这种情况在审判实践中发生较多,这主要由于男、女双方在生育子女中的特殊地位决定的。男方提出申请亲子鉴定的目的或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可以在处理婚姻纠纷中处于主动地位,二是可以不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可以不抚养孩子,有的甚至对以前抚养孩子的费用要求女方支付。三是有的男方认为可以因此解除其孩子是否为其所生这一“心病”。

2.女方主动提出要求作亲子鉴定。在涉及婚姻案件时,女方主动提出其婚内所生小孩不是其丈夫所生,若男方不予认可,女方即提出申请,要求作亲子鉴定。其原因主要是:一是女方要抚养小孩,且其有一定的经济能力,二是女方另有隐情,如该子女的亲生父亲为抚养小孩对女方提出要求等。这种情况在审判实践中较少。

3.女方在追索子女的抚养费纠纷中向法庭申请要求确定某男性为该子女的父亲,从而提出要求作亲子鉴定。

——引自延边人民出版社《法律高手》

 婚姻法是保障我们在婚姻中的知情权,还有监护权以及其他权力的一种法律。夫妻之间如果出现了信任危机,做亲子鉴定是消除怀疑的最好办法。丈夫要求做亲子鉴定犯法吗现在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丈夫要求做亲子鉴定犯法吗

 首先,东西方文化之间的差别正日夜缩短。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西方文化和道德观念也逐步渗透到我国,老一辈人受传统道德观念的影响较深,他们往往都带着批评的眼光观看西方文化,甚至还要用审视的严肃态度去除糟粕。而现代的年轻人他们思维活跃,在对西方文化接受的程度上表现出极大的热情和浓厚兴趣,他们对于性问题看得很淡很淡,甚至不屑一顾,因为他们知道西方女孩子如果与同学外出郊游,做母亲的都得给自己女儿的包里放上几个避孕套,并教育女儿在感情冲动时如何使用的方法。于是年轻人认为这是人的本能体征表现,大可不必去用精神力量压抑他。这就为要求进行亲子鉴定留下了基础。

 其次,一些研究性学的专家教授提出的一些观点也在逐步渗透到社会各个层面,他们的“追求性快乐”和“在不侵犯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女人可以自由处理自己的身体”的观点在与传统道德碰撞时,也为一部分人群所接受和崇尚,他们对性学专家教授提出的观点细细玩味的同时也在积极大胆地去挑战和尝试,这种追求“性快乐”就为要求亲子鉴定埋下了伏笔。

 从我国《计划生育条例》和《婚姻法》来看,在2016年之前,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对于这棵独苗,夫妻间倾注了全部心血,对孩子倍加关心、倍加爱护、倍加珍惜。一旦男方知道这个孩子不是自己的骨血,而先前的感情投入对他来说不是一种莫大的侮辱和笑话吗!从《婚姻法》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虽然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有同等权利,父母有同样抚养的义务,但这个抚养义务的前题条件是在男方知情的情况下,也就是说已经愿意承担这个责任,如果男方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现自己抚养的孩子不自己亲子,他的生育权、知情权无疑是得到了侵犯。这就成为要求亲子鉴定法律依据。

 对方要求你给付孩子的抚养费时,你可以要求做亲子鉴定。如果对方没有正当理由不去做,推定不具有亲子关系。

离婚可以要求亲子鉴定吗

 离婚是可以要求亲子鉴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亲子鉴定是离婚当事人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向法院提出的一中附随的鉴定申请。提出申请的一方应当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出,经法院同意受理后,有夫妻双方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进行鉴定;若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指定。(1)当事人单独向人民法院提出作亲子鉴定,法院不会受理,它是附随与诉讼离婚或索要抚养费的一种申请。(2)如果子女年龄在10周岁以上的,应当尊重子女的意见。对于子女坚决不同意鉴定的,则不能鉴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条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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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我也会感慨,这世间的事情纷纷扰扰,谁也不能料想出来所有的可能性。你认为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可在旁人身上却实实在在的发生着。很多人因为自身眼界的局限性,总觉得自己看得穿所有事,殊不知,他也只是井里的一只蛤蟆而已。

坐井观天说的就是这种人,用鼠目寸光去评判一些事,发表一些可笑的言论。把自己幻想成看破一切的高人,却不知在别人眼中,他也只是可笑的跳梁小丑罢了。

抛开这些题外话不谈,我觉得大千世界,无奇不有。相信很多人并不知道一种职业,这种职业能够看到人性一切的丑恶,也能遇到旁人看起来非常奇葩的事情。这种职业就是:亲子鉴定师。

据一位从业十年的亲子鉴定师所讲,这些年他遇到的事情,大多数奇葩到让人不敢相信这是真的,而人性在亲子鉴定面前,往往无所遁形。

他们这个职业,接触的大多都是夫妻婚姻中的事情,所以很多时候,他们对婚姻都已经看淡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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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幸曾经采访过其中一位亲子鉴定师,他对我讲述了一件我认为特别奇葩,而他觉得很普通的事情。

听完这个故事之后,我的内心是震惊的。但看他言之凿凿的模样,我相信他并没有撒谎。

大家姑且把这件事当作一个故事来看吧。

这位亲子鉴定师在不久前工作的时候,接待过一位老太太,年纪大概六十左右岁。来的时候神色比较慌张,而且很纠结。他出于职业习惯对老人进行了开导。

老人家这才告诉他,自己想要做亲子鉴定,鉴定人是儿子和孙子,她想知道孙子到底是不是亲生的。

对于这种情况,他早已见怪不怪,很多时候老人都会偷偷鉴定自己的孙子孙女是不是亲生的。这种事情早已屡见不鲜。于是按照要求,他告诉老人一些相关事情。

鉴定完之后,他看了一下,结果是不是亲生的,两个人没有血缘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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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老人来取结果的时候,看了一眼化验单,老人猛地坐到了地上号啕大哭起来。

他赶忙去安慰老人,干他们这行的,大多都养成了安慰人的本事,可以说就算不干这一行,以后做一个心理治疗师也绰绰有余。

等到老人心情平复之后,缓缓告诉了事情的经过。

她的儿子大壮,几年和儿媳小芬结婚了。对于这个儿媳妇,老人刚开始还比较喜欢。小芬人长得漂亮,而且嘴很甜,经常把婆婆哄得很开心。婆婆认为儿子能够娶到小芬这样的儿媳妇,就是几辈子修来的福分。

两个人结婚不到七个月,小芬就生下来一个男孩。刚开始婆婆还有些狐疑,难道两个人结婚前就已经怀孕了?她问过儿子,儿子告诉她是这样的,小芬怀孕了,他们才准备结婚的。婆婆就没有怀疑了,开始照顾自己的孙子了。

为了照顾孙子,婆婆住进了儿子家里。婆婆渐渐觉得,儿媳并不像之前表现得那么好。

平日里小芬在家里每天24小时至少有十几个小时都在玩手机。吃饭的时候玩,上厕所的时候玩,聊天说话玩抖音,在家啥事都不管。

特别让婆婆难受的是,小芬对大壮更是不顾不问,连说句话都没有一个好语气。每天早上睡到11点起床,坐在床头玩手机。晚上半夜不睡觉,有好几天都是脸不洗牙不刷地就直接上床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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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几天,大壮见母亲不开心,私下里找小芬聊了好几次,非但起不到作用,她反倒对大壮大发脾气,把他的胳膊拧得青一块紫一块。

婆婆实在看不下去,与小芬好言相劝,而且自始至终都没有说她一句重话。没想到,小芬竟然躺在地上撒泼,骂婆婆是老巫婆,说他们一大家子人联合起来欺负她一个外地人。

婆婆自然气得够呛,伺候完小芬坐月子之后就回家去了。回家后与丈夫说了儿媳的事情,丈夫刚开始让她别管年轻人的事。

在那之后,儿子对母亲也是经常报喜不报忧,但是自打那次之后,婆婆对小芬的印象已经改变了不少,所以经常会去儿子那里看一看。

婆媳之间的矛盾也就此开始了,小芬竟然嫌弃婆婆隔三差五来她们家,而且对自己的生活指手画脚。婆婆实在看不惯她一天懒惰的样子,所以经常说她。

有一次,婆婆说了小芬几句,没想到小芬竟然开始歇斯底里地对婆婆破口大骂,还赶她走。把婆婆气得够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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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壮听到两个人吵架赶忙出来劝架,没想到小芬拉着大壮叫他把他妈赶走,以后都别来他们家。大壮没有同意。小芬就开始打他,婆婆赶忙去拉,三个人乱作一团。

等到婆婆缓过气来,小芬还在那骂骂咧咧。婆婆气不过,指着她骂道:“你给我滚,明天我就叫大壮跟你离婚,你这个泼妇!”

没想到小芬也气急败坏,口不择言:“你这个老巫婆跟我装什么,孩子都不是你家的。”她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赶忙改口说了一些别的。

但是听者有意,婆婆就记下来这句话。她也开始怀疑起来,因为孙子长大了之后根本不像大壮,婆婆留了个心眼,拿了两人的血去做了亲子鉴定。结果出来了,果然不是亲生的。

婆婆悲痛万分,想到自己儿子竟然帮别人养了这么多年孩子,她又气又恨。

她情绪安稳下来之后,立马给儿子打了电话,告诉他事实了。老人临走前一直很恨地说,必须让他俩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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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这位亲子鉴定师把故事讲完之后,我的内心是震惊的。因为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现实生活中竟然有比电视剧还狗血的故事。

其实大家把这件事当作故事也好,事实也罢。看故事的本意不是看热闹,而是要从中学到些东西。

许多人看了之后都觉得,这些故事都是编的,太狗血了。然后什么也不思考,就一掠而过。其实故事的本意并不是这样,是希望大家能够从中学到东西,婚姻中许多事情道理我们都懂,但是一旦到了现实中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做了。

故事展现的是一种可能,让大家知道面对这种事的时候该怎么做。

婚姻是一件难事,需要夫妻用下半辈子的时间去经营,一旦松懈很可能前功尽弃。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学习如何经营婚姻。

亲子鉴定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司法亲子鉴定,具有法律效力,一般用于诉讼、移民、户籍等;另一种是个人亲子鉴定,也叫隐私亲子鉴定,是指用户只想知道结果并排除疑问,不想将其卷入法律相关使用。私人亲子鉴定没有法律效力,结果只供自己参考,正规的法律相关鉴定机构是绝对不会造假的。

如今,随着人们生活条件的改善,晚婚晚育的现象越来越多,许多女性在择偶方面更加谨慎,对象是挑了又挑,有些人处了一个强化排才结婚。还有一些人,由于比较敏感,又缺乏安全感,对于“非父母亲生”这样的玩笑话耿耿于怀,甚至长大后提出要和父母一起做亲子鉴定,这样的事在现实生活中。

但是亲子鉴定并非一般证明,它的结果会影响一个家庭甚至多个家庭的幸福,所以非必要不建议做亲子鉴定。

她和你吵架了,回娘家倾诉,这无可厚非。你不要为此耿耿于怀。如果你觉得孩子不是你亲生,你可以去做DNA。如果孩子不是你的。你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并不需要承担孩子的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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