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一女子敲盆被拘,寻衅滋事在法律层面会被如何界定?

吉林一女子敲盆被拘,寻衅滋事在法律层面会被如何界定?,第1张

网传吉林长春一女子,在基本生活物资有保障的情况下,却仍在小区业主群里煽动“敲盆行动”,企图向相关部门施压,结果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7日罚款300元。

疫情防控常态化,配合防疫是我们每一位公民的基本义务。但是,我们同样也有表达合理诉求的权利。那么,我们可以怎样合法地表达诉求呢?合法表达诉求与寻衅滋事妨害管理的界限又在哪里呢?

寻衅滋事的刑事法律规定

寻衅滋事,轻者,构成行政违法;重者,构成刑事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七条[寻衅滋事案(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从法律规定上来看,要求达到情节严重、恶劣。

情节严重、恶劣的标准又在哪里?

一个行为是否构成某一犯罪,在于其行为是否符合该罪名的四大构成要件,即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

寻衅滋事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客体为社会秩序。在这两者均满足的前提下,重点考虑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是否达到情节标准。主要表现在:

严重

1、主观恶性。比如一贯表现,屡教不改、多次寻衅滋事等。

有无

2、因果关系。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间接因果关系必然轻于直接因果关系。

3、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其中,有无采取暴力手段,是否有组织有预谋,是否公开进行等,都是考量因素。

4、行为的时间和地点。比如光天化日、大庭广众下寻衅滋事,必然比晚上私密进行更恶劣。

5、危害后果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寻衅滋事是否构成情节恶劣,有非常具体的规定,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直接搜索相关法条,如有疑问,我们评论区见。

总之,寻衅滋事罪除了在形式上侵害社会秩序,罪名成立的一个关键立足点在于情节严重、恶劣。否则,则不应以刑事犯罪论,而应以行政处罚为宜。

寻衅滋事的行政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显然,新闻中这位女子被行政处罚,在于她实施了第四项中的违法行为。那么,“其他寻衅滋事行为”到底包括什么?对不起,此题无解。

因为这一规定,本身就是个兜底条款,就是因为具体的表述无法囊括所有的寻衅滋事行为,才有了这样一条存在。只要本质上以非法方式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就可能构成本条违法行为。

长春女子在小区煽动敲盆行动被拘,这名女子到底为何这么做?下面就我们来针对这个问题进行一番探讨,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到有需要的朋友们。

网爆吉林长春一女人,在基本上生活物资有保障的情形下,却仍在业主群里扇动“敲盆行为”,妄图向有关部门施压,结果被公安部门治安拘留7日处罚300元。

据网民爆料称,吉林长春蓉桥壹号居民张某,在政府部门保障基本上生活物资的情形下,在业主群内扇动“敲盆行为”,用意向政府部门施压,特性严重影响极端,西安广场派出所民警将其口头传唤至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违规行为给与治安拘留7日,处以300元处罚。有关这件事的微博话题“男人机构敲盆行为被拘留”,引起网民关心。

4月12日中午,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分局西安广场派出所工作员向记者确认,确有此事。该处理决定是4月8日做出的,但被惩罚的张某并不是以上男士,反而是一名女士,2022年大概43岁。因其拒不履行紧急状况下的决策、指令,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惩罚。该处理决定只在业主群里开展了通告。

长春蓉桥壹号B区一位住户告知记者,住宅小区封控管理方法至今已有30来天了,基本上生活物资由政府部门承担派送,是有保障的。但是住户申请的生活物资,一般来说是必须品,非必需品毫无疑问没法获得达到。有最新评论称:“如今还说自身食不果腹的,便是纯坏。”

记者查看长春公安宣传策划微信公众号发觉,近期该地通告了几起违背疫防要求的案子,在其中还包含4月6日,德惠市住户李某晶,根据微信聊天群和微信朋友圈发布消息,售卖非日常生活用品“串串香”,并运用青年志愿者真实身份送上门。

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2019年的时候,那个冬天和春天是那样的寒冷,可是又是那样的温暖,没有新冠病毒,人们每天上班下班,在家里面过得特别的开心和快乐。如今新冠病毒肆虐,大部分的人民也被隔离在家,多数人都是非常服从命令的,可总有一些人别出心裁,违反命令,做出一些疯狂的事情。吉林长春的一个居民就是如此,还是一名女性,这名女子煽动敲盆的行动被拘,她的目的是想向相关部门挑衅,在已经提供了生活必需品后再让其提供一些物品。

如今疫情非常严重,人民大部分都隔离在家,据调查了解相关部门保证了人民的日常必需品的提供,不会让一个人饿肚子。但是这名女子还不满足,还去鼓动敲盆行动,想要用这样的行为让相关部门再提供一些生活必需品,这样的行为做法真的是非常可耻。

我们都知道新冠病毒的可怕,为了治疗患上新冠病毒的人们,在第一年的时候,大家享受了免费的治疗。这名女子在如今情势非常严峻的当下,不仅不知道感恩,还去挑衅相关部门,寻衅滋事,给大家添麻烦。其实在之前的时候,她就利用志愿者的身份给一些居民送麻辣烫,被发现之后给予了相应的处罚。可能是她的心里面有怨言,所以才会去挑衅,用敲盘行动来表示自己的不满,以此给相关部门施加压力。

用这样的行动来达到自己想要一些生活必需品的目的,真的不值得我们看好,甚至我觉得这样的行为真的太可耻了。作为中国人,我真的不希望我们国家能够出现这样的人,如今的形势下,我们要做到不给国家添麻烦,服从上级下的命令,管好自己不乱跑,不信谣不传谣,我们能够为抗击疫情做的事情就是如此,在此也希望疫情快点过去。对于此女子的做法,你有什么想说的呢?

吉林长春一女子煽动敲盆行动,因为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警方对其进行了7天的行政拘留,并处于300元罚款的处罚。

4月12日,吉林长春警方通报了一起在疫情期间拒不执行指令、涉嫌聚众滋事罪的案件,在该案件中涉事女子在业主群鼓动群众在生活保障物资充足的情况下,通过“敲盆”这种方式,试图抹黑疫情防控,据了解,事发地点为长春市蓉桥壹号B区,这个小区因为受到吉林这次疫情的影响,已经封闭了30多天,在这30多天的时间里,该小区居民的生活物资都是通过配送的方式来解决,有些居民有特殊需要也会给予协调解决,但是如果居民需要的是非必须生活物资的话,那么就不一定会解决了,毕竟疫情当下,保证基础的物资配送才是重中之重。

该女子煽动敲盆行动,使得很多不明真相的群众或者外地的网友看到该视频后,会错误的理解这个小区的居民已经长时间得不到生活物资的保障,从而引发相当严重的舆论,这对于吉林的疫情防控工作会造成很大的压力,而且该女子的说法明显是扭曲事实的行为,所以公安机关才会依法追求其责任。

该女子的行为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其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涉嫌寻衅滋事被处罚行政拘留7天,并处于300元的罚款。该女子由于自己的行为已经受到了处罚,不过通过这件事也告诉我们,在疫情严峻的当下,更应该保持理智,要不信谣、不传谣,不要因为自己一时的冲动行为造成严重的后果。

你知道吉林长春一女子煽动敲盆行动,警方会对其做出什么处罚?欢迎留言讨论。

吉林长春一女子在小区业主群里煽动大家“敲盆行动”,据悉是疫情当下,在基本生活物资有保障的情况下,企图向相关部门施压,最终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7日并且罚款300元。

警方回应长春一居民煽动敲盆行动被拘,因为有这样一条法律可以对应上他的行为,所以被拘。大家在意的点是,他为什么要敲?敲的目的是什么?

既然新闻说基本生活物资有保障,他是为了丰富小区人民被隔离生活或者敲盆是一种歌颂活动(感谢防疫工作)?这样就不应该被刑拘。

那如果不是这样,说明他在诉求什么,而且很多人也是同样的诉求,那么他们究竟是有什么困难。这不应该是最重要被解决的吗?至少反映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他们通过合法途径不能解决他们现在的问题。第二种情况,当地普法教育力度不够。知道为什么这热搜底下那么多人对此不满了吗?

有些网友表示:抗疫不力,导致长春封城的人不处罚;封城后,物资供应频繁出现问题的人不处罚;把外省支援的菜高价出售的人不处罚;逼着志愿者作秀摆拍的人不处罚。如今处罚敲盆的普通老百姓倒是干净利落。不是说疫情期间,要互相理解吗?老百姓要接受封闭在家不能正常工作的困难,那领导是不是也要理解下绝望中耐心耗尽的人?这样的理念,悲哀又可怕。

其实我想说有些网友可能是偏激了,长春女子错的不是敲盆,是煽动他人。不过按正常逻辑,能认为自己可以煽动一部分人一起做某事,说明他和这部分人有着共同的诉求,应该还是小区存在某些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如果是当事小区物资有保障的情况下,吃饭没问题,人不会被饿,当事人这么煽动居民搞敲盆行动被拘留也确实不冤。

虽然并不认可敲盆人的做法,但还是佩服她的行动。看到新闻,心里挺难过挺悲哀的。在富足者的眼里,已经解决米面粮油的基础供应了,敲盆就是无理取闹,是煽动闹事,是不法行为。

可是,普通老百姓面临的还有房贷、车贷、孩子上学、老人生病…这三年,失业成为常态,多少人因此负债累累,失去生活的信心。拘留没有错,但是拘留的同时,也请低下头想一想,为什么会这样。

疫情居家隔离一个月,隔壁夫妻吵了不止一次架。老婆变吵边哭,老公也并没有安慰,言语中满满的愤怒,后来听到社区工作人员去劝阻,也没有什么作用。听不清楚他们吵架的内容,但是居家隔离为什么容易产生夫妻矛盾,也许有你未曾想过的深层原因。

说深层前,我们先把浅层的稍微缕一缕。

婚姻中平时不曾解决的问题,由于封闭空间被凸显,矛盾被放大化。

1、比较常见的是家务分配不均匀。

原本男主外女主内,但是现在老公不上班,在家仍然什么都不干。妻子不愿意了,凭什么都要我做。老公也不愿意,以前你不是做的挺好,现在就咋看我都不顺眼了,不上班我也还烦着呢,于是矛盾就出现了。这种情况家里有小孩的较多,妻子平时自己带孩原本就辛苦,心中早就多多少少有一些委屈,但是碍于丈夫上班辛苦很少发作,但现在有理有据,这吵架的火肯定一点就着。丈夫习惯了挣钱养家,家务活不擅长也不喜欢,如今窝在家里不能扬眉吐气,还要听妻子的叨叨,自然也很生气。

2、孩子的教育问题。

父母教育意见原本不统一。原来忙碌的一方可以睁一眼闭一眼,现在就在眼皮子底下,于是谁说了算就很容易吵起来。

3、夫妻缺点被放大

夫妻两人习惯了独立夫妻,彼此每天都很忙碌,很少有时间相互交流,这样相互的缺点也不会很影响对方。现在每天必须在一起,对方的缺点暴露无余,上完厕所不冲厕所等等这些鸡毛蒜皮的事都可能成为燃点。表面看是这样的,但其实是这种近距离接触让彼此都不舒服,于是最后演变成相看两生厌,最后需要用争吵来拉开距离。

最后我们讲一讲隔离期间夫妻容易产生矛盾的一个深层的原因, 用争吵来消解恐惧的情绪。

居家不出门,原本就会容易让人产生焦虑不安的情绪,毕竟我们人类原始的祖先就是群居生活的。在家里妻子不停地刷抖音,老公不停地玩游戏,越是这样,越是焦虑,越是焦虑越是孤独,于是他们需要用争吵来发泄心中的情绪,某种程度上,他们也是在用争吵感受彼此的存在,来对抗孤独的体验。

隔离期间,家人之间也容易发生冲突,冲突总有它自己发生的原因。现在如果有一场大型的集体网络冥想活动多好,反正城市都按下了暂停键,不如让我们的大脑也停下来,感受下此刻我们的心情,看看我们内心深处想法,还有因为忙碌错过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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