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妈妈家的老房子,家家楼下都有一间小仓库,可以放个工具,冬天放个白菜,放个自行车什么的,面积不大不过很顶用。
3楼的住户买了新房后,就把房子租了出去,租户是一个50岁的男人领着一儿一女,但是楼下的小仓库3楼住户不租,放着以前的一些工具。
租户上班天天骑个自行车,晚上放楼下不安全,可是天天往楼上搬也累,就跟房东商量:能不能把自行车放在小仓房里。
房东心眼好,就答应了,给了租户一把小房钥匙。
忽然有一天,就听到楼下有人吵架,那时邻居关系亲,就纷纷下楼去看究竟。
是3楼房东和租户吵了起来,原来今天3楼房东到小仓房里拿工具,却发现仓房里放的一个电焊用的电机,还有扳子,钳子等一些小工具不见了。
于是就问租户,租户男人一口咬定没看见,于是两人就吵起来,其实房东有理的,小仓房的钥匙给了你,然后东西没有了你说没看见,谁信啊?
那时也不讲究报警,看租户不承认,最后租户认倒霉,毕竟谁也证明不了有那些东西,不过房东把小房钥匙要了回去。
这下租户傻眼了,这就意味以后要天天搬自行车上楼,于是承认是他给卖掉了,答应按价赔偿。
不过后来大家知道,东西还真不是租户男人拿的,是他那不争气的儿子,因为没钱上网吧,所以把房东的工具卖给收破烂的,可是当爹的不想抖出是儿子干的,只能说是自己给卖了,也真是难为这当爹的。
这家租户的男人平时看着是个很老实的人,但是因为这事大家都不爱搭理他。
首先做人要诚实,房东给自己提供了方便,就应该感谢,房东不可能因为一些不太值钱的工具就诬陷你,拿着钥匙却不承认东西不见跟自己有关,你当别人傻啊,不但不诚实而且智商也堪忧。
还有对儿子的教育,20多岁的儿子,天天不工作去网吧,这就是父亲教育的失败,偷卖人家的东西,当父亲的知道却隐瞒,可能父亲以为事不大,所以才那么有底气和房东吵,可是“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是偷点工具,以后能发展成什么样可就不知道了,如果不及时纠正,后来是要吞大恶果的。
要珍惜别人的善心和善意,做人要守“诚信”,这是立足于社会之本。
李女士家里有一套位于龙华的房子出租,租约还有三个月到期时,房客陈先生提出自己的新房马上装修好了,想提前解约。李女士一口答应下来,同意不追究房客违约责
事件回放:做个“包租婆”也不容易。李女士家里有一套位于龙华的房子出租,租约还有三个月到期时,房客陈先生提出自己的新房马上装修好了,想提前解约。李女士一口答应下来,同意不追究房客违约责任。没想到月初交租金时房租一直没有到账,几次三番打电话催缴,房客都支支吾吾。这是明摆着赖租,李女士烦恼不已,不知该如何处理。 房客赖租,是很多房东的梦魇。既不付房租,又不肯搬走,遇见这样甩不脱,赶不走,牛皮糖样的“老赖”租客,房东除了无奈,还是无奈。怎么办?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会不会耗时太长、\' 诉讼成本太高?听从朋友建议断水断电,能否操作,是否合理合法,会不会产生不良后果?我们且听听正反双方意见。 正方:断水断电可行有效 对付老赖要用“非常”手段 赵女士42岁公司行政对付这样的无赖只能采取“非常”手段,打官司没个三五个月下不来,还不知道得花多少钱呢。难道任由他赖着不走,白白让他住着?我觉得断水断电是最简单有效的方式。当然,先礼后兵总是要的,可以提前通知他,要么搬走要么缴房租,否则断水断电后果自负。如果警告之后他还不识相,那就去找物业断水断电,或者直接找当初委托的中介。没水没电,看他还怎么住下去! 不得已而为之 张**30岁外企人事房客、房东我都当过,我觉得不过是一个月的房租,也没多少钱,能够协商解决掉最好,闹大了对谁都没好处。那点钱还不够耽误的时间和精力的。房东已经不追究你房客提前解约的违约责任了,还想赖租就说不过去了。李女士最好发个函给房客,设定个最后缴房租的时限,超过时间就要追究他的违约责任,并且断水断电,还要赔偿违约金并缴纳滞纳金。因为协商不成,也只能不得已而为之了。 反方:断水断电激化矛盾 以暴制暴不解决问题 许先生30岁律师房客拒付房租也不能断其水电。房客的租金支付义务是基于房东和房客之间的租赁合同关系,如果房客赖房租,可以通过租赁合同来协商或向法院起诉。 遇到房客蛮不讲理的情况,即便房东没有过错,我认为断水、断电也是不可以的。第一,断水断电违反合同约定,不能以此对抗房客赖租行为;第二,违反人道主义精神和民法的公序良俗原则;第三,可能对房客的健康权构成侵害,如果出现问题,房东也要承担责任,反而得不偿失。有人认为,打官司要费精力,时间周期很长,所以以牙还牙,断水断电,也理所应当。我觉得这样的想法不仅不符合法律规定,而且也并不利于公共安全。如果顺着这个逻辑下去,黑手党的存在就合法化了。社会不能放纵这样的行为。 房东如担心房客赖租,可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对违约责任条款进行细化规定,设立惩罚机制:比如如果房客逾期缴纳租金超过15天,可认定为合同自动解除,房客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缴纳相当比例的违约金和罚金。有明确的制约,纠纷也会减少。 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陆**2X岁中介从业人员最近因为房客赖租导致的纠纷很多,我们忙得不可开交。现在租赁越来越难做,一笔租赁单子一共也就几百元钱,前前后后,事情一大堆。 一般出现这种纠纷,我们会主动跟租客沟通协商,弄清楚不付租金的原因,尽量化解矛盾。不提倡房东断水断电,因为操作起来不是很方便,断水很麻烦,要找供水公司,也不能随意停,断电倒是可以拔插座,但是如果因此引发问题也很麻烦。因此如果实在无法解决,或者遇到恶意赖租,我们建议房东采取法律手段维护遇到自己的权益。 人民调解省时高效 长宁法院法宣科金文斌法官目前很多市民遇到租赁纠纷,对采取法律手段维权都有顾虑,认为耗时耗力耗财,实际上这里面有一定的误解。以长宁法院为例,长宁法院一直致力于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为市民服务,遇到此类纠纷,如果双方当事人都在场,可直接去法院的人民调解窗口现场调解,顺利的话当天即可解决,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果已经立案,庭审时双方愿意接受调解,那么也可移交人民调解窗口,调解费只收取一半,由双方共同承担
给房东。
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房东只能要求包租公司向其支付租金,而租客也只负有向包租公司支付租金的法律义务。因此在包租公司跑路联系不上的情况下,如果房东拟突破合同的相对性,直接要求租客支付租金,则房东可考虑行使《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的代位权,要求租客直接向房东支付租金,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代位权,必须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进行行使。
租金指的是租赁业务中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的转让资产使用权的补偿款。在出租人表现为租金收入,在承租人表现为租金费用。租赁业务的租金通常是在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谈判中根据资产的成本确定的,而且按时间计算,如每月租金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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