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还能要回来钱吗?

分手后还能要回来钱吗?,第1张

恋爱期间男女双方发生金钱往来,一方在特殊节日、纪念日转给另一方的款项,转账时明确备注是表达爱意的款项,如备注的“我爱你”等,表达爱意的特殊谐音的数字款项,如520、1314等金额,日常支出消费,一般情况下被认定为赠与行为,双方之间的转账,男女在分手后一般没有返还的义务,但当转账款项性质被认定为借款或以缔结婚姻为目的附条件的赠与,则应当返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幸福的爱情大体相同

分手的理由各有各的不同

而法庭上的爱情故事

则有太多如胶似漆的情侣

最后因经济纠纷对簿公堂

爱情中

既要多一点真诚

少一点算计

也需要适度的“人间清醒”

让感情归感情,法律归法律!

一 民间借贷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是情侣间经济纠纷最常见的表现类型。

在日常生活中,情侣之间的转账非常普遍,且不会在转账时备注“借款”或者是出具书面的借条、欠条。而一旦双方感情破裂,一方往往会以返还借款为由将对方诉至法院。这在司法实践中通常被认定为民间借贷纠纷。

在审判实践中,自然人之间借贷关系成立的证明要件包括借贷合意的成立以及款项的实际交付。

● 所谓借贷的合意,即双方均认可所支付的款项为借款,常见的证据为借条、欠条、就借款还款沟通的微信聊天记录、转账时的备注以及通话录音等;

● 所谓款项的实际交付,即出借人已经将款项支付给借款人,常见的证据有微信转账凭证、支付宝转账凭证等。

在实践中,如果满足了前述两个证明要件,则可认定借贷关系的成立,一方应当返还相应的借款。

但问题在于,情侣之间的互相转账往往并未明确款项的性质。在此情形下,因缺乏借贷的合意,法院一般不会认定双方成立民间借贷法律关系。

二 赠与合同纠纷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1一般性的赠与,无权要求返还

● 当情侣之间转账性质不明的情形下,考虑到情侣间经济往来系表达或维系感情的常见情形,认定小额转账或者具有特定含义的转账(主要考虑金额如520、1314、999等以及支付时间如对方的生日、情人节、春节等)为无条件赠与是法院的通常做法。对于该部分款项,另一方无需返还。同样地,如果一方为另一方购买的物品如手机、项链、戒指等价格不是过高,一般均应当认为是无条件赠与,也无权要求返还。

2以婚恋为目的的大额赠与,一般可以要求返还

● 除一般的赠与外,在情侣关系中,还可能存在以婚恋为目的或者以共同生活为目的的大额赠与,对于该部分赠与,法院一般将其认定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即如果双方分手,则解除条件成就,赠与合同解除,另一方需要返还财物。

需要说明的是,是否能够认定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与”,需要考量的因素主要有金额的大小、是否带有婚恋的目的、双方是否同居、感情状况如何等因素。

三 婚约财产纠纷

如果情侣已经订婚,并给付了彩礼,则还有可能产生婚约财产纠纷。所谓婚约财产纠纷,通俗的说,即因为彩礼的给付或者返还产生的纠纷。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符合以下三种情形的,法院支持返还彩礼: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如果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则必须以离婚为条件,否则不可主张返还彩礼。

四 不当得利纠纷

如若无法证明款项支出为借款,也不能证明是附解除条件的赠与或是彩礼,是否还有可能要求对方返还呢?

答案是肯定的,当事人还可选择的诉讼策略为主张对方构成不当得利。

所谓不当得利,即没有法律依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判断是否构成不当得利的关键在于判断对方获取利益是否具有正当依据。

在情侣经济纠纷中,若是支付较大款项或者给付较贵重财物(如房子、车子等),明显超出情侣间正常经济往来的情形,且无法证实双方具有婚恋目的,则可主张对方构成不当得利。

本文所列的纠纷类型是指法院依据当事人的诉请以及案件事实所认定的案由,不同的案由对应着不同的法律关系,不同法律关系的审理重心以及证明要件均不相同。法官常常会运用经验法则、逻辑推理、价值衡量等思维工具辅助裁判,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作出公平合理的判决。

情侣间感情破裂虽然遗憾,但毕竟曾经有过美好,如果不可避免发生了纠纷, 双方应本着友好、和谐的原则协商处理。万一对簿公堂,亦应当如实陈述交往过程中的事实。

如果一方因为所谓背叛、失恋等带来的痛苦就歪曲事实、隐瞒真相,往往容易拆穿,在道德和法律上都会使自己陷入不利之地,甚至会因伪证等妨碍诉讼行为承担额外的民事责任,严重的构成犯罪(或刑事责任)!

分手见人心,有些时候,我们以为遇到的人是最好的,是世界上最独一无二的,但分手的时候所有的糟糕的一面都暴露无遗。如果两人已经到了吵架要分手的地步,有的经济纠纷确实应该处理清楚。

要断就断的干干净净

两个人在一起的,你侬我侬,都是靠经济来维持的,现在很多人谈恋爱基本上没有钱都不会有太好的回忆。因为没有钱,两个人什么事情都不能做,可是两个人在一起,有很多事情需要开销,于是两人就存在了一些经济上的关系。一旦分手之后,许多人都会因为经济问题而翻脸,虽然说感情不至于太糟糕,可是当两个人吵架的时候扯上经济问题那就另当别论了。尽管如此,还是要解决好这个问题,千万不要让两个人带着这个问题走入人海当中,因为它会不断地记住你欠他的钱……两个人断就要断的干净,相处的时候,觉得还是要注意一下在费用上的使用,如果不是很确定两人能够走到最后,花钱的时候就开始打小算盘,分手的时候,把欠彼此的都补上,断的干干净净。

你不能有愧于他

在我眼里,这个和你谈恋爱的男生,并不是特别喜欢你,因为如果两个人真的互相喜欢,那么就不会在经济上和对方有过多的纠纷。但如果说你曾经跟他借了一笔钱,那么不管大小,你都要还给他。但如果他和你讨一笔你们俩开销共同用的钱,那么我就觉得这样的男生非常的小气,因为不管怎么样,两个人都有共同的回忆,金钱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为何还要在分手的时候,和对方分的如此仔细,这不过说明,其实他心里面根本就没有多少你的地位。但如果一个男生都如此的较真,你就算出个大概,把你们俩在一起可能会花到的那些钱全部还给他,以后谈恋爱绝不和这样的人在一起!

如果人们懂得珍惜人与人之间的缘分,就不会在分手的时候弄得如此的难堪,因为人海茫茫,能够遇见彼此是多么的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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