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西湖景区与店家争吵,大叫“中国人没素质”,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

男子在西湖景区与店家争吵,大叫“中国人没素质”,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第1张

男子来自于台湾省,因为核酸检测已经过期了,所以老板就不让他进店吃饭,之后男子就勃然大怒,与老板发生了争执。在吵架的时候,男子一边说老板是中国人,一边称中国人就是没有素质。由于男子说的是中文,所以老板就立即进行了回怼,你不是中国人吗?你从哪里来?之后男子并没有说自己来自于哪里,让老板不要管。这明显就是在无理取闹,一边享受着中国人的权益,一边又不肯承认自己是中国人,让人感觉很可笑。

在台湾省做核酸是需要花钱的,而在大陆做核酸就是免费的,只要你去一些常态化的点进行检测。即使不是免费的核酸的环境,价格也很便宜,低至几块钱。便宜的核酸不做,昂贵的核酸却抢着去做,然后来到中国旅游,现在却不想去进行核酸检测,还在这里骂自己的同胞,也是让人感觉这个男子的智商有问题。只能说他的思想出现了一些问题,所以才如此的嚣张。

我们一定要坚持祖国的统一,不要被一些思想不端正的人扰乱了意志,要对他们进行坚决的批评。这些人可能是在网络上看了一些负面的消息,或者总是在国外生活,所以就养成了崇洋媚外的心理,认为国外的空气是很香甜的,国外的月亮比国内的要远很多。其实如果不是强大的祖国在背后做支撑,这些人就不会在国外受到尊重,而是像一些小国家的人一样,在遇到麻烦的时候求助无门。希望所有的人都能够清楚自己所享受的权益是怎样获得的,不要过河拆桥。

核酸检测的结果是很重要的,如果过期了就需要去重新进行检测,不要在这里大吵大闹,这也是没有用处的。

吉林一男子在法院门口被掳走,女子报警时遭到一名自称叫大壮的男子威胁:在四平还敢惹我?东三省都认识我!此事件在对四平造成恶劣影响,警方迅速侦查,将涉事人员全部捉拿到案。经审讯得知,自称“大壮”的男子姓郭,长春人!目前已被行政拘留。

一、案件:

最近,一段有关“大壮”的视频在网络上广泛流传:在某诉讼中心门口,几个男子控制住另一男子,一边殴打一边强行往一辆白色越野车内硬塞,被控制男子大声喊叫,场面一片混乱,显得十分的恐怖。旁边一女子边拍摄视频边说道:“110,我要报警,绑架,在法院判案庭门口绑架。”一名男子回过身来指着视频拍摄者说道:“我就是四平大壮啊,我不管你是哪的,在四平你还敢惹我?东北三省都认识我。”尔后,车辆押着人开走。有网友根据视频画面判断出,事发地点为四平市铁东区法院。

二、事件调查处理结果!

四平警方得知这一信息,迅速展开调查。经查,受害人庞某某与郭某某存在经济纠纷,双方在铁东区人民法院开完庭后,郭某某、陈某某、张某某3人强行将庞某某塞进车内带至郭某办公室,限制庞某某人身自由一个多小时,郭某某考虑到自己的行为后果,自行终止了限制庞某某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铁东区公安分局对违法行为人郭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0天、对张某、陈某处以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三、郭某某等人为何不构成“绑架罪”?

郭某某等人在法院门口殴打、挟持他人,性质之恶劣,影响,为何警方只对他们进行行政拘留,没有按“绑架罪”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呢?

“四哥有法说”给大家解释一下,视频中所讲“绑架”并不是刑法意义的“绑架”,而是一种非法拘禁行为。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郭某某等人挟持他人的行为属于非法拘禁,不属于绑架。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郭某某等人在法院门口殴打和挟持他人,并在办公室内限制人身一个多小时,影响之恶劣为何没有构成非法拘禁罪呢?四平警方没有追究郭某某等人的刑事责任,主要还是认为双方毕竟事出有因,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没有达到时间标准。非法限制他人自由多长时间会构成非法拘禁罪?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可能面对错综复杂的案情也无法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大家又渴望有一个时间“标尺”。从2006年开始,实务中的非法拘禁罪参照的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这个规定针对的国家工作人利用职权非法拘禁他人,被一般非法拘禁行为拿来“借用”。2018年,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对黑恶势力非法拘禁的入罪标准作了新的规定:三次、每次超过4小时;累计超过12小时。

结束语:

有消息称,他们之间的纠纷是因为郭某某购买了庞某某的抵押车辆引起,郭某某本应是有理的一方,结果却搞出这起闹剧,钱没有要回来反而拉着朋友到拘留所学习法律去了。

夫妻之间应该相互理解与互相包容,就是吵架了也应该心平气和。可是,现实生活中在吉林松原就有这么一对夫妻,吵架吵得很厉害,甚至也失去了理智。丈夫在盛怒之下就直接杀害了妻子,这一种悲惨结果是万万想不到的。

这一起命案是在凌晨,吉林松原宁江区某小区的一栋居民楼的七楼里,发生了命案,一个三十多岁左右的男子在家中把妻子给杀害了。在杀了妻子之后,自己也选择了自杀。这一对夫妻有一个9岁的儿子,当时儿子也被父母的吵架吓坏了,立即跑到领居家,哭喊着求助邻居,要求报警。

不久之后,民警也过来了,一直到中午时候,才处理完作案现场。之后,殡仪馆的车来到了小区,就拉走了两个人的尸体。直到中午十二点半,警方才处理完作案现象。随后,殡仪馆的车子来,把这个孩子父母尸体运走了。

事发之后,当地公安与120医疗救护人员在第一时间内,就亲自赴现场,做了一番勘验处置工作。根据现场知情人说,不知道两人的具体矛盾。当时在家的孩子,夺门而出高声呼救。现在,警方进一步调查与侦办案件的具体情况。现在,这一对夫妻就留下十一岁儿子孤零零活在世界上。实际上,伴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与科技的进步,人们的文明程度也应该随之提高,怎么还会有这些残暴与野蛮的案件发生呢?主要就是我们国家经济虽然发展速度迅速,生活节奏变得越来越快,人们也承受巨大的压力。再加上家庭琐事的繁多与纠纷,很容易让人一时脑热,干出杀人放火终身放火的事情。

夫妻之间关系如左手与右手,无论发生了什么矛盾,生气好吵架也好,都应该以和为贵。毕竟,结婚目的就是两人共同过日子,应该好好经营自己的家庭生活。冲动是魔鬼,每一个冲动的人,都会为自己冲动行为付出代价。在这一家庭中,丈夫在冲动下就把妻子杀死,就是把整个家庭都弄得支离破碎。孩子才九岁,就失去了双亲,这也是非常令人心痛的。这是希望这一件事情不要在孩子幼小心灵投下阴影。

为了避免这一类案件的继续发生,笔者觉得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在小区、社区或者乡村,设置一个专门处理家庭矛盾的机构,帮助夫妻解决生活中家庭矛盾,能使夫妻俩正确看待彼此关系,使家庭永远都成为温馨的避风港,减少这一类悲剧发生,构建和谐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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