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年轻人都讲究追求自由,在和对方最相爱的时刻走在一起,不爱了就分开,洒脱随性。
可是伴随着未婚同居的却是因为女方同居期间,怀孕流产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尤其是在分手之后,女方往往会认为是男方让自己的身体还有精神方面受到了极大的伤害,所以会以此为由要求对方给予补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那么这类赔偿在法律上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呢?
我们先来看个例子。
小李和小王是网友,网络相识,渐渐发展到现实生活中,两人见面后逐渐发展成为了男女朋友的关系,不久之后两人便开始了甜蜜的同居生活。
但是在同居期间两年的时间里面,小王曾多次怀孕,女方的想法当然是怀孕了就生下来,两人就结婚。
但是小李却并不这么想,在小王多次提起结婚的时候,小李却总以结婚条件并不成熟为理由劝说小王打掉孩子,而小王在其劝说之下做了三次流产。
后来两人开始经常吵架,小李在小王做完流产之后还对其提出了分手,这当然让小王无法接受,更是大受打击。于是她以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为理由,要求小李赔偿自己的损失,要求赔偿十万,可是小李却拒绝,两人协商无果。
于是小王选择诉至法院,要求小李支付其流产手术的费用以及流产之后造成的精神损失费。
那么同居流产之后造成的身体损伤到底能不能要求男方赔偿呢?
法院认为:小李和小王未婚同居,虽有违公序良俗,但并未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民法通则》第132条指出: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涉及婚姻案件处理分析民事审判实务问答》中曾提到“女方同居期间多次怀孕人流等原因影响身体为理由要求男方赔偿,法院应否支持?”
这个问题的回答是:“ 以上情形属于同居造成后果,无合法婚姻为前提,故以上请求无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那么未婚怀孕流产而产生的费用到底应该由谁来承担呢?
关于这个问题,我国婚姻法和民法通则都未做出明确的规定。
而在实践中,各地法院处理此类案件的思路如下:
依据公平原则,判令男方对女方做出适当补偿。
部分法院认为这种问题属于道德问题,往往会不予受理此类案件
还有的法院把女方流产所产生的费用,视为双方共同债务处理,判决男女双方共同承担。
虽然现在大家对未婚同居、未婚性行为的看法越来越开放,但是她们对自己的保护却并没越来越看重。
并且太多的事实案例告诉我们,在你和你的另一半没有结婚生子的打算的时候,在你不能百分百肯定对方会要这个孩子的时候,千万不要怀孕,这是对自己的保护,这才是真正的爱自己。
所以女生们要掌握一定法律常识,在同居关系中保护好自己,否则在享受同居带来的短暂性幸福后,留给自己的很可能是长久的伤痛。
而对于男生们也应主动承担起责任,并充分尊重女方意见。在无结婚意愿情况下,提前做好防范措施,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很多职场人,特别是职场新人或性格内向的员工,通常会被老员工或者上司使唤多干些事,虽然对于新人来说,都会有这个过渡期,同时也能够学更多的东西,不失为一件好事。但任何事情都有个度,如果你被无限制的随意使唤,那么不仅会影响你的本职工作和职业发展,别人还会把你当软柿子,随意欺负你。
因此,如何避免被人当成“职场便利贴”随意使唤?是每个人职场人都要知道的生存法则。
01 职场中,互相推诿和随意指派现象很常见上周跟朋友小王一起吃饭的时候,他一脸幸灾乐祸的笑:“你知道吗,真是风水轮流转,谁都不能得意太早。”
看我一脸“愿闻其详”的样子,小王兴致勃勃地说了下去。原来,那天小王的同事小李,跟部门秘书因为报账的事情,大吵了一架。
部门秘书本来是关系户硬塞进来的,平时工作作风可想而知。小李让秘书报账,结果被那秘书直接拒绝:
“你不是报过这种账吗?就自己报下吧,别找我了。”小李气得要吐血,自己报过一次账没错,可是不在其位,不谋其事,你怎么能把自己的分内工作甩给我呢?
小王笑嘻嘻地继续说:“真是恶人自有恶人磨啊,还记得前几天做酬金的时候,小李是怎么把事情甩给我的吗?”
就在前不久,把小王气得要吐血的正是小李。因为有项酬金的计算比较复杂,负责此事的小李就一直搁着没做,三番两次地让小王去做,小王开始没理他,但直到有一天领导问起小李。
没想到小李就一脸无辜:“这我没做过啊,我不会。”然后就看着自己旁边的同事小王。领导心领神会地对小王说:“那你们俩负责把这事做了吧!”
小王倒不是怕干活的人,只是这别人甩过来的事,确实做的不情愿,那天小王几乎是熬了一个通宵才搞定,还影响了自己的本职工作,当月绩效被扣除了一半多。没想到现在风水轮流转了,今天就轮到小李被甩锅,也难怪小王会幸灾乐祸。
职场上,其实像小李和秘书这样的同事非常多,同事间互相推诿工作的事也不少见。特别是很多职场新人或者性格内向的“老好人”,基本上会被当成同事和上级随意使唤和甩锅的最佳人选,当我们被同事当成便利贴,随便指派自己本职工作以外事的时候,该怎么应对才能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又不显得斤斤计较呢?
02 如何避免被上司、同事随意使唤?其实当别人甩锅、推诿或指派工作给你的时候,直接怼回去并不是上上策,除非你的领导非常不明事理,你才需要当场表明态度,职场中不明事理的领导也只是一小部分,所以,要避免被上司、同事随意使唤,可以考虑以下三种策略:
第一,总原则,你是谁的人,你对谁负责
你要对你的直属领导负责。你不需要对别人负责,除非他得到了你直属领导的许可。
就拿上面的小王案例来说,比如小王和小李都是领导A的下属,小李给小王委派了酬金的计算工作。
如果小王手头上正好有领导A分配的其它工作,就可以给小李说:“小李啊,A总派的活儿我还没干完呢,要不你找别人吧。”你要清楚你是A领导的人,你要对A领导负责。
如果小王手头并没有领导A分配的其它工作,就可以给小李说:“小李啊,这我得先跟A总商量一下,看看他那边有啥事儿没。”你要清楚你是A领导的人,你要对他负责,你要是对小李负责,那A领导要是有事儿的时候找不着你怎么办?
第二,如果你是职场新人没经验,已经答应别人怎么办?
如果上面案例中,小王是个新人,没有职场经验,已经答应了小李的要求,怎么办呢?
其实这时小王也应该在动手做之前,马上去找领导A,问他:“A总,这次酬金的计算工作,有没有啥需要注意和交代的啊?”问这句话的原则始终是表明你是A领导的人,你要对他负责。
假如A领导说:“啊,你不要管那个酬金计算了,公司找了家专门做数据精算的机构,你得去负责联系对接一下他们啊。”这样一来,领导A就给小王分派了新任务,这才是他现在的首要任务。
而且小王这种做法也很绝妙,不仅得到了一个官方加持的可靠支援,而且怎么拒绝小李,他也没话可说了。
这时,小王还可以借此反过来去跟小李说:“小李啊,那个酬金的计算工作我做不了了啊,A总让我对接大机构去了,你还是找别人吧,对不住了啊小李。”
但是如果领导A并没有给你安排其它工作,反而就像案例中那样告诉小王说:“最近主要工作就是酬金的计算,小李主负责这个工作,要不你帮帮他,你们一起做吧。”这是领导A做出的决定,把你委派给了小李,那最好还是去和小李一起做吧,反正有了领导A这句话,你再去帮小李,也就名正言顺了。
第三,如果你没任何经验和相关技能,已经答应且开始在做了怎么办?
假如上面案例中的小王,非常没有经验,小李在第一次找他做酬金的计算时就答应了,而且已经开始在做了,怎么办呢?
这时小王还是应该去找领导A,即使是一顿臭骂也要去。
先跟领导A汇报酬金的计算工作进展,一定要用这样的句式:“您吩咐的某某项目,我已经反复计算并仔细检查过了”,“您交代的向某某领导汇报,我也已经妥善详细汇报,并做了记录”,“您说的要备份存档,我也已经在硬盘和网盘中各存了一份,且标注好了备忘录”。这时领导A自然会奇怪:“我什么时候交代你了?谁让你去做的酬金计算?”
小王可以一脸委屈地说:“难道不是您的意思吗?小李两天前就跟我说,是您让我协助他负责酬金的计算啊!他说你全权委托他来安排了,让我们听命于他啊,这些任务难道不是您交代的?”
如果领导A不是傻子,他一定会把你臭骂一顿:“你个蠢货,他让你干啥你就干啥啊!给我记住了,我要想用你我会直接给你布置任务,别人无权擅自作主,今后没有我的指令你少自己瞎行动!你去把小李给我找来!”
好了,现在领导A知道小李越权了,你成功了,被骂一顿又能怎样,至少咱们不越权啊。
不过有一点要明白,如果你的领导是个糊涂鬼,放任下属狐假虎威,他反而乐享其成,提拔小人,跟小人一起欺负老实人,那你最好果断离开,混下去也没前途。
聪明的领导不会重用小人,他们在布置工作时会主动问下属:“你还需要人手吗?有需要就跟我说,我给你派人,给你争取资源。”他不会让下属为难,也不会让新人和老实人受委屈。
03 多承担更有价值的事,正确理解“吃亏是福”当你被当成“便利贴”随意使唤的时候,其实是你该反思自己工作价值的时候。一个承担着重要工作的人,是不用担心被别人呼来唤去的。主要是基于以下3个原因:
第一,有许多理由不接:我手上有个很重要的项目要跟,实在抽不出时间,况且这也不是我的事;
第二,甩锅的人也没那么蠢:他得保证事情能甩得出去,肯定会找那些碌碌无为的人;
第三,上司也不能允许:甩出来的事,一般琐碎,按照效率原则,他是不会让一个干着大事的人来忙这些琐事的。
所以,与其被人安排做些繁琐的杂事,不如先留心些重要的大事,主动承担。这样不仅容易出成绩,还能博得一个勇于担当的好口碑,何乐而不为呢?
不对。应由小王自己负责,因为小王打人被罚款与小庄没有直接关系,所以应由小王自己负责。
而小庄可以出于人情给予小王罚款的钱。总而言之,给是情分,不给是本分。
结婚、离婚,按说起来是两个人的事情,法律赋予了每个公民结婚和离婚的自由,并且其他任何人不得干涉,否则涉嫌干涉婚姻自由。但在现实里,因为我国优良的传统,百善孝为先,我们自小受到的教育和所经历的事情,告诉我们,家里人的经验和建议是多么重要,甚至有些人连反对的意见都不能提、不敢提,家里长辈怎么说就怎么做。
之前经历过一个这样的事情:某男,暂且叫他小李吧,某女小王。小李和小王婚后多年,养育了两个孩子,家庭条件虽不是很好,但也过得去。只是后来两个人在一起时间长了,免不了会有疲累感,觉得家里的一切都是那么的不顺心和看不惯,心里羡慕着别人的生活。久而久之,两个人都心生倦怠,对婚姻充满了失落和不满。小王毕竟是个女人,还能遵循家里的教诲,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心里虽然也有离婚的念头,从没敢说出来,但小李就不一样了,心里想着,现实里也开始着手做了。小李结识了别的女人,慢慢的发展成了情人,有了新的情人,愈发觉得家里的一切都不顺眼。但小李心里也知道,情人给不了他很多,像这样过着也不错。
时间一长,小王慢慢的发现了这个问题,多次跟小李争吵无果。无奈之下起诉要求离婚,随后回了娘家。按说这种事情,做父母的肯定会支持小王。但怪就怪在小王没有事先跟家里沟通,直接起诉了。到了开庭的日期,家里父母是百般阻挠不然小王去开庭,任凭小王怎么说,家里父母都觉得心疼自己的女儿、心疼两个外孙,劝小王再给小李个机会,能迁就着过就不要离婚。最后小王也没能去成,法院因为小王未到庭参加庭审而将离婚案件按撤诉处理。
因此,在生活中,真要到了非离不可的地步,就尽早跟自己家人沟通,与家人商量。一者,自然是争取家里的配合,相信做父母的没有哪个会狠心将自己的孩子往火坑里推,到了一定的时候也会支持自己的孩子离婚的。虽然开始可能会反对,但终究是出于为人父母的好心,哪个父母不想自己的孩子过得好呢?虽然他们的看法和做法不一定是正确的,但他们的出发点肯定是好的,所以,多点耐心对待自己的父母吧。二者,多与家里人商议,自然也能集思广益,一个人的思路总是有限的,多一个人就多个头脑、多个解决方法、多一个方案。
还有一个事,与上面那个事例差不多,也是男方出轨,唯一不同的是男方起诉要离婚。女方仍在男方家里生活,男方离开家外出了。但男方的父母家人是坚决反对男方离婚,一致认为原配儿媳很好。所以在整个过程中,男方父母都是坚决站在女方的一边、帮着女方打官司。
自然,男方有错,他的父母家人帮着女方是应该的,假如男方没错,可能他的家人不会那么帮着女方。我想说的是,父母家人对自己的支持是有多么的重要!所以,如果想好了、决定了,还是尽早跟家人沟通过商量,尽量争取家人的理解和支持吧,那样在整个离婚诉讼过程中即使遇到再大的困难,自己也不会觉得孤立无援、不知所措,而是坚定、有底气的往前走。
无效式恋爱是说一段感情在浪费时间和消耗自己的情绪,恋爱关系的质量特别低,不但不能提供好的情绪价值,反而还徒增烦恼,对于这种情况,我想很多人都是感到苦恼的,下面我为大家提供了几个小妙招,可以用来处理无效式恋爱,从而变成有效式恋爱,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是哪些把~
一、有话直说,不要总让对方去猜
谁都不是肚子里的蛔虫,而且我们也没办法每时每刻都把时间放在留意猜测对方情绪想法上。就连陪伴我们多年的父母都经常猜不到我们的想法,更何况是男朋友呢。我们应该直球式恋爱,明确直接表达自己的想法和需求,但是要注意是直接表达需求,而不是直接要求,要注意语气哦!
二、不逃避问题
这个问题上,无论是男朋友或者女朋友都可能经常出现。遇到觉得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或者自己不想让步的问题就想逃避。正确做法是遇到问题要坦诚表达,并且积极去沟通,因为问题已经出现,就不可能靠逃避就能解决。只能冷静下来,去磨合,寻找两个人能够接受的方式解决,但是要注意别只要求对方一直让步,有些时候,我们也可以主动让步哦!
三、站在对方角度想事情
每个人的思维方式,逻辑是不一样的。同一句话,不同的人,理解的可能会是不同含义。所以呢在表达自己想法之前,你要想想对方能不能听懂,不能的话你就换一种他能听懂的,这样才能有效沟通
这些都是我和对象多年相处下来累积的经验,早些年的时候,或许是男女思维差异,我俩有时候交流简直是南辕北辙,他根本就不理解我在说什么,我生气就不想搭理他,他也不知道我为啥生气,不哄,曾经有一度,我俩关系真的还挺僵的,但要说分手,又舍不得,后来经过家里人的劝,又经过我俩自己慢慢的磨合,然后摸索出来这一套有效式恋爱的方法。其实相处中,掌握一定的表达方式,不是为了讨好别人,我更愿意用双赢来形容,因为好的表达能够更大程度的避免自己和对象的吵架,相处起来也就更轻松简单啦,希望这些方法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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