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一男子骑摩托车载4女兜风,大家觉得该如何惩罚他呢?
近期,在网上有一段视频引起了网友们的热搜。在视频中,我们看到了一男子骑着摩托车,车上竟载着四名女子兜风。这名男子驾驶的是一辆非常酷炫的摩托车,只见摩托车的车轮上装了幻彩灯,前轮发紫,后轮发绿,他们这样行驶在马路上,引起了不少路人的频频回头。后来媒体报道后才知道这个视频是来自广东东莞的,许多网友也纷纷指责这种危险驾驶行为。在这个视频中我们看到了车上包括驾驶员在内五名人员均没有戴头盔,车子已经明显超重了。摩托车后座上的四名女子基本上都是身子贴着身子,最后面的两名女子竟将脚踩在了摩托车后面的保护架上,如果发生了意外,那么后果将不堪设想。整个行驶过程,真的让现场很多路人和网友们看着都觉得心惊胆战,为他们的人身安全捏了一把汗。
很快当地的交警部门也发现了这个视频,他们表示,将会进一步通过这个视频来取证,因为视频中一男子和四个女子已经严重违反了交通安全条例。依照交通安全条例,这五人已经涉及到超载、不戴头盔、私自改装摩托车等多项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摩托车,驾驶人员和乘坐人员如果没有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就要受到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时要对该名男子进行审查,是否持有效驾驶证,如果是无证驾驶的,则要被行政拘留15天,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在此,也要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我们应该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按照规定载人,不可超载搭乘,否则将危害到自己,并且殃及到他人。
驾驶摩托车未戴头盔的,会处以100元罚款,记2分的处罚,依法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乘坐人处50元罚款。
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处100元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 机动车载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公路载客汽车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但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除外,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
(1)“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2)“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3)“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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