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男子扯下邻居对联被索赔3万元一事,法院是如何判赔的?

关于男子扯下邻居对联被索赔3万元一事,法院是如何判赔的?,第1张

关于男子扯下邻居对联被索赔3万元一事,法院判该男子赔偿500元。

此前,广州发生了一起非常奇葩的事情,李某杨某是邻居关系,两家的门口紧邻。在2019年过年的时候,李某在自家大门前张贴了一副对联,上联“事业顺景千秋盛”,下联“幸福家庭万事成”,横批“一帆风顺”。与此同时,杨某对自家房屋进行装修,但是因为房屋装修问题与李某发生矛盾。在装修过程中,杨某用白色封箱纸环绕李某家的对联四边进行粘贴封盖。李某发现后,表示这就是对自己侮辱和挑衅,于是找杨某理论。杨某不以为意,后直接将李某家门口对联的下联“幸福家庭万事成”扯下并扔进了垃圾箱中。

李某当场震怒,他认为这是一件不吉利的事情,于是怒而将杨某诉至法院,并要求赔偿30000元精神损失费。那么,为什么李某要求赔偿这么多的精神损失费?事实上,李某表示,杨某装修期间,将“代表喜庆、祥和、祝福等美好愿景的红色对联用寓意丧事和不吉利的白纸进行封盖”,还撕掉了其家门口内容为“幸福家庭万事成”的对联扔掉,这是一种“恶意挑衅、侮辱和极度的蔑视”。最重要的是,杨某不仅这样做了,而且没有向李某道歉,这是非常不道德的。当时李某越想越气,于是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并且为其恢复名誉,而且还要杨某按原内容、样式赔偿对联一副,并赔偿精神损失费30000元。

此后,法院对这一案件进行了审理,法院经过一审认为,李某提交的视频截图,不足以证实杨某有以此对其进行侮辱的故意,李某据此主张杨某侵犯其人格尊严依据不足。不过,对于杨某撕掉对联的行为,的确也是有不妥的地方,当然,这也并未达到侵犯李某人格尊严的后果。更重要的是,在庭审中,杨某也已经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妥,表示愿意赔偿李某对联一副,并向其表达了歉意。

一审判决,杨某向李某赔偿100元,并驳回李某的其他诉讼请求。不过,一审判决后,李某表示不服,再一次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此后,广州中院审理后判决,维持原审判决第一项,撤销原审判决第二项,杨某应向李某书面赔礼道歉(致歉内容以原审法院审核为准)。与此同时,杨某也要向李某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00元。

对于这件事情,其实法院的判决也是非常合理的,不管怎样,杨某撕下李某家门口的对联,就是不对的。

结论:如果你在自己家贴的对联,内容又无侵犯他人利益,那么被别人撕掉,肯定是不对的,也即违法。

      解析:

      1、如果你在自己家贴的对联,内容又无侵犯他人利益,那么被别人撕掉,肯定是不对的,也即违法。

      2、但是是否犯法即犯罪,则不一定,因为违法不一定犯罪,但犯罪必定违法。违法,适用民法调整,而犯罪则应用刑法处理,两者是有区别的,至于撕对联人的动机,手段,以及给你造成的经济损失,精神损失,社会影响,是违法还是犯罪,应以事实证据为准。

大年30,你不应该惹爸爸生气,为家里做点事情是应该的,你应该换位思考下,父母辛苦了一年,过年了,让你做点事情,你应该很高兴的去做,和爸爸一起工作,做事情应该很开心的,你应该是顶撞了父亲,否则父亲也不会这么说,你赶紧去贴对联,找个机会和父亲搭讪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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