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中学生违法犯罪的案例、视频、图片、问答

有关中学生违法犯罪的案例、视频、图片、问答,第1张

青少年网络违法犯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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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举 | 2009-9-15 12:20 案例一:

去年某晚约10时,广东工业大学经管学院03级学生梁某在龙洞校区圆开广场碰两名男青年。他们自称来自香港,因到学校找一名学生没找到,他们所带的港币不能用,储蓄卡又被银行拒员机吞掉,故想借梁的IC卡打电话。好心的梁某便带他们到学生公寓内打电话,电话打通后,他们称其家人要送一万元现金过来,要借梁的民生银行帐号转帐,并告诉梁不要将此事告诉其他同学。梁回到宿舍后,觉得事有可疑,于是就将事情告诉了何某。何马上打电话向经管学院的董老师报告,董老师接报后,立即向学校保卫处及有关领导反映此事。经大家分析,认为极有可能是一宗诈骗案,于是立即布控。

当两名骗子在龙洞校区民生银行柜员机旁实施诈骗时,被该校校卫队员及老师当场抓获。据查,两嫌疑人是安徽人,目前已被移送龙洞街派出所处理。

案件二:

陈某,17岁,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有期徒刑。陈某因怀疑同学张某在背后说自己的坏话,还向老师告“黑状”,便趁张某值日时,拿刀朝张某乱戳,致使张某死亡。案发后,陈某很后悔,说自己犯罪的原因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从小被父亲母亲宠爱过度。由于从小被娇宠惯了,陈某一直惟我独尊,无论是在学校里还是在社会上,都吃不得半点亏、受不得半点气,动不动就跟同学吵架打架。父母还经常教他:谁欺负你了你就和他拼,拼不嬴有我们呢!于是,陈某慢慢在学校里成了出名的打架大王,还与校内外的一些人结成团伙,只要觉得谁不顺眼,就借端生事找他的麻烦,然后狠狠地收拾他一顿。陈某说:如果从小父母不是这样娇惯溺爱我,我也许就不会有今天的下场。

案件三:

张某,16 岁,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张某在上小学的时候,父亲经常从工厂里偷偷往家里拿些东西,还常常把张某叫到工厂,把一些东西悄悄装在他的书包里让他带回家。慢慢地,受父亲的影响,张某养成了一个坏习惯,经常把别人的东西“拣”回家。父母总是夸奖他有本事,“顾家”。上初中以后,张某迷上了网吧,为了有钱进网吧,张某把“拣”到的东西拿去卖,后来又伙同网友去盗窃,把盗窃来的钱拿去上网、大吃大喝、进高档舞厅。渐渐地,胆子越来越大,仅两年时间,就和同伙作案共二十多次,盗窃过的东西有钱包、手机、自行车和摩托车,价值二万七千多元,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四:一群少年成为大盗

4月28日,阿城市打掉一个盗窃犯罪团伙。案破了,按说民警应该兴高采烈,可是他们反而忧心忡忡。因为他们抓获的“飞檐走壁大盗”竟是4个未成年的毛孩子!最大的才12岁,最小的只有8岁。连续5次作案,盗窃钱物价值6000余元。他们在民警面前没有犯罪感,没有恐惧感,一会儿摸摸民警的警服,一会儿看看办公桌上的照片,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触犯了国家的法律。

事情从4月初开始,家住料甸乡的那某、赵某、关某、李某几个小孩子嘴馋,想吃好东西,又没有钱买,几人商量偷东西换钱买好吃的。他们把目标定在金项链、金戒指和现金上。他们选择经济状况较好的村民家庭。踩好点后,便让最小的孩子望风,较大孩子攀爬到屋顶,钻入天棚,跳入屋内翻箱倒柜。他们将偷得的价值上千元的金银饰品以三五百元低价卖出,然后吃喝、玩游戏机。

(在外又吃又玩,有时几天不回家,父母却从不寻找或报案。家长的疏于管理,放任自流,是未成年人走向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

案例五:疏于管理门窗被盗

未成年人犯罪的7126%涉及财产,多以盗窃为主。今年4月6日,呼兰某度假村报案:度假村的50余扇铝合金窗户、4扇铝合金门和6扇高级实木门被盗,价值16万元。呼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侦破了此案,作案人除一个60多岁的老头外,其余6人都在13至16岁之间。这个犯罪团伙年初形成,他们发现这个度假村冬天只有3个人轮流值班。2月20日,他们乘天黑摸进了度假村的大院,将一楼外层的4扇铝合金钢窗卸下盗走,把完好的铝合金窗砸断当废品卖,卖得现金百余元,几个人到哈市大吃一顿。几天后,他们又以同样的方法继续作案。为了便于运赃物,他们还低价买了一台三轮车当运输工具。直到4月8日破案,从后院墙根至大楼被他们踩出了一条一米宽的便道,也无人发现。

(由于这个度假村长期疏于管理,“开门揖盗”,把整个一栋楼的门窗都丢了,这不得不让人看到在未成年人作案的同时,度假村是否也存在自身的问题。)

案例六:引狼入室洗劫家财

太平区和平小区曹女士有一个读中学的女儿,学习成绩不好,经常和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在一起,曹很生气。去年9月中旬,一次严厉说教,使母女失和儿离家出走。就在曹整天担忧的时候,10月21日中午,曹女士回家意外发现出走的女儿回来了,她还没有来得及高兴,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屋里的4名男生正在拿她家的东西。她气愤到了极点,将女儿和4名男生骂走。下午曹听到有人敲门,是自己女儿的声音,便将门打开。没想到,进来几个男生,用衣服将曹的头部蒙上一顿毒打,抢走了她手上的一枚金戒指、一件夹克衫,还有几千元人民币。案发后,曹某对自己的女儿尽管又气又恨,但在报案时仍然没向警方说出真相,只笼统地说4名孩子作案,只字没提女儿。直到今年4月,她才说出真实情况。警方经过工作,将其女儿和行抢的几个未成年人在道外一间租住的房子里抓获。

(不爱学习,是许多不良少年的共同特征。放任自流固然不行,但是过于严厉,也会产生逆反心理。)

案例七:因为一句杀了同伴

五常市拉林镇背阴河汽车修理部,有两个打工仔甄某和孙某,甄某学习很用心,技术过硬深得老板赏识。孙是后来的,向甄学艺。今年4月29日,甄和孙一块气焊,由于钢板烫手,孙把钢板扔到地上,甄叫孙:“拿住1孙心生不满怀恨在心,计划杀甄。5月3日晚,孙搭车回五常安家镇叔叔的家中,叔叔熟睡后,他走了9公里路回到修理部,将睡梦中的甄某用锤子打死。然后,骑走老板的自行车,并将自行车扔到地里,回叔叔家继续睡觉。清早,他让父亲送自己回修理部。他本想在刑警和老板面前表现一下,领着派出所民警把自行车找回来。结果自行车不知被谁骑走了。这一举动引起了警方的注意,使此案迅速告破。

(未成年人血气方刚,意气用事,往往因为言语口角之争,酿成暴力殴斗或凶杀事件。)

案例八:

3月22日上午,一条令人震惊的消息传到南京《现代快报》编辑部,徐州市丰县21日晚发生一起重大恶性案件,仅仅因为不满一年前校长作出的开除决定,该县年仅20岁的孙杰(化名)竟入室对校长一家行凶,丧心病狂地杀死4人,重伤1人。接到线索后,记者立即驱车赶往丰县,在丰县人民医院7楼的重症监护室,记者看到了正在进行抢救的校长妻子高某。据主治医师丁医生介绍,伤者情况非常危险,头部被钝器严重击伤,颅骨多处骨折,颅内受伤严重,目前尚未脱离危险。监护室的走廊里,站满了伤者的亲友,面对记者的采访与镜头,亲友们的悲伤与愤怒已经无法用更多的言语来表达,始终在重复4个字“严惩凶手”。同时,在急诊中心4楼,嫌疑人孙杰因从3楼跳下,造成腿骨骨折、颈椎体滑落,目前在警方的监控下接受治疗。

案例九:

2001年3月2日下午,包头市东河区某中学两名初三学生,在班级卫生扫除中追逐耍闹,其中一位不小心将另一位的毛衣撕开一个小口,两人遂互相推搡争执。老师将他们带回办公室进行劝导,两人均表示和解。不料,放学后,在三名同学的怂恿下,毛衣被撕破的同学再次追上对方要求赔件新毛衣,对方不答应,两人又扭打在一起。厮打中,毛衣被撕破者手握借来的小刀挥舞捅扎。据当时在场的同学讲,由于天色已晚,谁也没有看到刀子,也没看到被扎者受刀伤。被扎的同学后来经医生检查才发现,他的颈部和左前胸各中一刀,最后他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案例十:

2000年8月29日17时,昆明市某中学学生14岁的超然、大伟(均为化名)各带一把匕首,窜至昆明市某小区,以借伞为名进了杨家,趁主妇王某转身拿伞之机,超然冲上去勒住王的脖子,大伟用沙发垫捂嘴,把王拖进卧室,用准备好的匕首疯狂地刺向王的胸部、背部和大腿,共计50余刀。见王还未死,又从王家厨房内拿来菜刀,朝王的颈部一阵乱砍,直至将王杀死。他们还抢走王身上仅有的7元钱。他们将尸体抬到了事前看好的楼顶藏匿。二人回到房中后,用水冲洗现场血痕后逃离。3天后,公安机关在学校内将犯罪嫌疑人超然、大伟抓获。这起杀人案的起因是,超然与同班女生15岁的杨某悄悄谈恋爱。杨某的母亲王某发现后及时劝阻了自己的女儿,王还多次劝超然。于是超然认为是王有意阻碍他与杨某相好,便产生了将王杀掉后继续与杨某恋爱的想法。

案例十一:

不久前,潘某、王某和李某三个中学生相邀一同到当地的一个刚发现的古墓群看热闹。结果,他们发现十几个村民正在哄抢古墓群挖掘工地上的文物,潘某忽然产生了不抢白不抢的念头,随即招呼王某和李某将两只木箱打开,抢走了里面的十几件文物。潘某、王某和李某在古墓挖掘现场盲目从众,参与哄抢,其行为构成了聚众哄抢罪,最终受到了法律的追究。

案例十二:

2003年,宝鸡市某校初三女生黄某学习名列前茅,且多才多艺,家长、老师均对她寄予厚望。一度时期她经常听见别人议论她爸爸与林某(女)关系密切。想方设法证实了此事后,她又气又羞,觉得在学校抬不起头来,学习成绩一落千丈。经过几天思考,她决定报复。一天上午,她冲到林某办公室,将事先准备好的浓硫酸泼洒到了林某的脸上,致林某容貌被毁,黄某也因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被判刑,一名优秀学生就此沦为囚徒。

案例十三:3名少年焚烧电缆剑河新县城“摸黑”

黔东南州剑河县3名少年用打火机焚烧电缆线,导致该县城供电一度中断。据介绍,1月5日下午,剑河新县城遭人为破坏发生全城停电事故,经当地民警调查,于1月7日将彭某等3名涉嫌破坏供电设施的嫌疑人抓获。据悉,3名嫌疑人均为未成年人。当日,3人在县城边一处变电站外边玩耍时,1名少年提出,用火烧变电站边井坑边的电缆线,看看里面是不是铜线。另1名少年便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电缆线胶皮点燃,之后他们将燃烧的电缆线胶皮放进井坑里面,连接井坑里的电缆线一起燃烧起来,遂造成全城一度停电。

案例十四:乌鲁木齐抢劫团伙手持砍刀抢中学生8人已落网

一个大部分由未成年人组成的抢劫团伙,手持砍刀、钢管等器械,专抢碱泉街附近几所中学的学生。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公安分局碱泉街派出所警察已经抓获其中8名嫌疑人。1月2日19时许,一名满头缠着纱布的初三学生在家人陪同下来到碱泉街派出所报案称,他刚出校门就被八名青年围住,让他掏出口袋里的钱,见他不愿意,这伙人拿出棒子打得他满脸是血。正在这时,学校里又出来好多学生,那伙人才离开。警方立刻展开调查。1月5日,在青年路某小区的一家网吧里2名嫌疑人落网。1月7日凌晨,另外6名嫌疑人也在网吧被抓获。

办案民警介绍说:“这个团伙涉案人数至少有12人,甚至更多。他们从去年8、9月份开始实施抢劫,采用恐吓、殴打等手段,先后在碱泉街附近的4所学校及203公交车终点站附近,对学生下手,半年抢了近7000元。和以往抢劫学生案件有所不同的是,他们连女学生也抢,对此学生们感到恐惧。目前抓获的8人中,年纪最大的18岁,最小的才15岁。”“抓获的8人中,都曾因抢劫学生被抓过,因为年龄太小,大多免于刑事处罚。其中王某2007年因抢劫被法院判处缓刑。这些孩子都已辍学,常年泡在网吧里,抢来的钱都花在玩游戏上。游戏中的杀人、抢劫画面是他们犯罪的诱因之一。”民警常建新说。

据了解,该团伙抢劫学生30余次,另外,还涉嫌多起盗窃案件。

案例十五:醉酒男子撞到未成年人被报复砍重伤

10日凌晨在公司年终大会中喝醉后,广州天河某建材公司职员曾某在海珠区赤沙无意中撞到一少年身上,不料对方纠集另外两名少年,持刀将其重砍至少7刀,致其失血休克,幸亏及时送院抢救挽回性命。11日,曾某慢慢恢复清醒。解放军第四二一医院医生介绍,他身上至少受7刀重伤,刀刀深及骨头,其中还有一刀砍中脸中央,额头、眉心、鼻子、嘴唇中间一线全部开裂,鼻子被砍得分开两半。韩某10日前往海珠区官洲派出所指认了凶手。据其称,当日,3名凶手在赤沙某水产学校宿舍被警方抓获,其中2人是该校学生,而“莫希干头”是无业游民,全都是未成年人。

案例十六:学做“古惑仔”一少年捅死一女大学生

未成年人高某在看了**《古惑仔》后,为寻求刺激,竟模仿**情节在街上用刀随意捅人,导致一名年仅21岁的女大学生死亡,日前,高某被上海长宁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家住沈阳的高某性格较内向,初中毕业后赋闲在家。去年6月上旬,他对母亲说想外出旅游,便离开老家乘火车到大连玩。几天后,高某来到上海。6月18日晚,高某在旅馆休息,正好电视在播放**《古惑仔》。以前就很喜欢这部**的他此时看了更觉热血沸腾,觉得拿刀砍砍杀杀十分刺激。于是他拿起前几天切西瓜用的水果刀出了旅馆大门,此时在上海某大学就读的小玲正巧和一起打工的同事路过,高某模仿**情节,持刀冲向素不相识的小玲,对着她的胸部、腹部等部位连续刺戳十余刀后弃刀逃逸,可怜的小玲姑娘因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法院认为,高某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高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有自首情节,家属也已作出了部分经济赔偿,故依法酌情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

案例十七:11人团伙飞车抢夺30余次一审获刑

9日,由中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朱海伟等11人特大系列抢夺案一审有果:11名团伙成员被中牟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到十二年不等。朱海伟、李朋、李光华等11名被告人自称十一“罗汉”,2006年9月至去年4月间,飞车疯狂抢夺30余次,涉及我省境内的10余个县市。

去年3月23日,该团伙成员杨利伟伙同李朋、朱自阳在济源市作案时,杨利伟被群众当场制服。警方顺藤摸瓜,将该团伙其他成员陆续抓捕归案。该案由省公安厅指定中牟县公安局管辖,后中牟县检察院审查查明,该案涉案人员大多为未成年人,涉案金额16万余元。承办检察官针对该案特点,在提审时对被告人进行法制教育,使得该案11名被告人自愿认罪,并主动退回尚未挥霍的赃款和赃物。

案例十八:警方破获一未成年盗车团伙连撬锁力气都不够

近日,桂林叠彩北门责任区刑侦大队破获了一个偷盗电单车团伙,抓获5名案犯,多为未成年人,其中最小的一个只有14岁。

如果不是被锁着,恐怕没有人会将这个满脸稚嫩、透着童真的少年,与小偷划上等号。但办案民警说,这个看起来还像个孩子的少年,却表现出了与同龄人极不相称的成熟,“只要一偷起东西来,他就特别狠。”

去年12月27日晚,他和两位小兄弟(都在17岁左右)去两个年龄相仿的朋友家玩。这两个朋友都是外地人,和父母一起租住在叠彩区蒋家岭一栋三层高的民房里,大院子放着两辆电单车。这让少年起了盗心。他把想法告诉了四位朋友,没想到大家都赞成。“搞就搞嘛”,几位朋友满不在乎地附和道。晚上12点多钟,他们用事先拿到手的钥匙开了房子大院铁门,偷走了一辆电单车和一个电瓶。一伙人开着偷来的车在外面晃荡了一会,最后决定把车交给少年看管。第二天清晨,房东起床发现院内的车不见了,就报了警。叠彩北门责任区刑侦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勘察,发现当晚只有院内的两兄弟带外人来过,就把他们带回队里调查,案子很快告破。

民警将漏网的少年抓获后,将他的名字在电脑上一查询,发现他居然有五六次偷车记录,其中,有好几次因为撬锁撬不动,或撬开锁了推不动车,未成功。长期干偷盗,他已形成“免疫力”,民警说,去抓他时,他一点都不紧张,表现出奇平静。

后来民警了解到,由于父母原因,少年早已辍学,一直在外流浪。

案例十九:抢劫5元钱沦为抢劫犯

“才5块钱就要判刑呀!”当记者向几个中学生谈及下面这个案例时,几乎每个学生都表现出了惊讶,他们都不理解:区区5元钱怎么会触及刑法呢?

2004年1月20日凌晨零时许,在银川市某中学上高三的王某某等四人在某网吧碰面,其中马某提出“弄点钱”上网,其余三人表示同意。四人来到兴庆区丽景街交警二大队附近,将路过此处的郭某从自行车上拉下,对其一顿拳打脚踢,抢得现金5元后逃离现场。案发后四人相继落网。法院认为四被告行为构成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及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因在缓刑期内,他们为此失去了宝贵的高考机会,但悔之晚矣。

在采访中,和这四名被告一样的很多未成年人对于法律常识都是一知半解的。在他们心里,法律离他们很远,有人甚至认为他们的一生都不会和法律有任何关系。在这种近乎于法盲的状态下,犯罪便有了滋生的条件。

案例二十:欠下巨额赌债三中学生走上杀人路

2003年9月24日上午,贺兰县新平村附近的一个排水沟里发现了一具男尸,贺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很快确认这具尸体系该县9月20日失踪的某企业职工马某,用了14个小时将涉嫌及此案的中学生铁某、方某和杨某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铁、方、杨3人均为贺兰县某中学高中学生。3人于今年6月至8月份,多次到马某家“诈金花”赌博,马某以记账形式给3人“放板”,致使3人共欠其赌债132万元,其中杨某一人就欠赌债11万元。因为3人都是中学生,没有能力偿还巨额赌债,他们便开始躲避马某。据铁某说,马某让熟人给他们捎话或打电话,催他们尽快还钱。今年秋季开学后,马某在校门口堵过他们两三次,威胁如果不还钱,就将他们赌博欠债的事告诉家长或学校。于是3人便密谋杀掉马某,以彻底抹去赌债。

9月15日,铁某让方某在市场上购买了一把斧头,自己又准备了一把军刺。9月19日晚,铁、方二人上完晚自习课后,将马某骗至一僻静处,将其杀害,并将尸体抛掷3公里外的新平村附近的一排水沟。

此案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反响,一位法制工作者说,如果这3名中学生多懂一些法律知识,了解赌债是不被法律所保护的,也许他们就不会铤而走险去杀人了。

自治区团委青少年权益部的有关负责人说,这起案件也反映了目前青少年维权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尽管全社会都关注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但当青少年权益受到侵害时,除了学校、家长,他们很难寻求其他的帮助渠道;当他们遇到难题时,也无法找到值得信任的咨询部门。今后应该加强各类青少年援助中心的建设,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大环境。

01、恐怖的“手”

时间:2015年2月4日

地点:安徽省马鞍山某快捷酒店

凌晨2点,快捷酒店的走廊里一片寂静。监控摄像头的画面,仿佛静止一般

突然,摄像头下方的房间有了动静!

房门被猛地打开,一个穿着短裙的年轻女子出现在画面中。

然而,接下来的画面,却有些让人毛骨悚然。

几乎就在女子打开房门的一瞬间,

房间里突然伸出一只男人的手臂,狠狠拽住女人的衣领将她拉回了房间!

视频截图

由于速度太快,个子娇小的女子几乎是两脚腾空,

强大的拉拽力让她迅速消失在了监控画面中

一切,发生得太过突然,消失的也太过迅速,监控摄像头下的画面再次静止。

寒冷的冬夜,没有人看到刚才那恐怖的一幕,也没有人清楚这个房间里接下来发生了什么。

02、1453号房

四天之后,马鞍山当地派出所走进来一个抱着小婴儿的男人。

男人面色焦急,一边哄着啼哭不止的孩子,一边向警方表示自己要报案。

“我我老婆王琴失踪了!”男子哭丧着脸说道。

失踪?民警一开始并不这么认为。莫不是两口子因为家庭纠纷吵架,妻子离家出走了吧?

然而,随着男子的描述越来越细致,警方开始觉得不对劲。

男人的老婆名叫王琴,两人结婚两年,去年刚生下儿子,两口子在合肥经营一家五金店,并未吵过架。

可是,2月3号那天,王琴说要来马鞍山游玩便离开了。

然而,五天时间了,电话打不通人也联络不上,孩子还很小天天哭闹着找妈妈

谁会忍心撇下嗷嗷待哺的孩子离家出走?

这不是一个母亲能干出来的事儿。

随后,警方果真追踪到了王琴的行踪:她于2月3号当天晚上,在马鞍山一家酒店开了房,房号1453号。

在调取了酒店的前台进出口的监控后,警方看出了蹊跷!

王琴自从2月3日进入酒店的1453号房间后,就再也没有离开过酒店!

一个大活人,怎么会平白无故地消失了?

这个时候,负责酒店保洁的阿姨猛然记起来一件事情,不由得脸色一白。

2月4日早晨,保洁员像往常一样进入1453号房间打扫卫生,

房间的大床上被子混乱地堆叠在一起,

而在床头靠近床头柜的地方,保洁员发现了两滴不太明显的血迹

当然,这样的情况虽不多见,但是也不是没有过,

酒店里来来往往什么人没有,保洁员也没有在意,便继续自己的工作

入住酒店的女人离奇失踪,房间里出现莫名其妙的血迹,

情况变得有些严重,警方预感不妙。

03、神秘男子

可能大家也注意到了一个细节:

王琴既然没有离开酒店的画面,保洁员去1453号房间打扫又是怎么回事?

其实,准确的表述应该是:

王琴虽然没有离开酒店,但是1453号房却被人正常退房了

在酒店前台的监控中,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于2月4日早上8点28分办理了1453号房的退房手续。

视频截图

他的穿戴颇为古怪,整个过程中都用连帽衫的帽子遮住面部,显得极为低调隐秘。

可是,酒店的登记簿上写明了王琴是独自入住,

警方查询2月3日的酒店监控时,也没有发现王琴与其他人一同进入的画面。

这个神秘男子,是何时出现的?

他为何会有王琴的身份证件,可以从容不迫地办理退房手续?

接下来,当警方调取了客房楼层的监控视频时,文章开头那恐怖的一幕便出现了

凌晨2点,位于摄像头下方的1453号房突然出现极其诡异画面,

遗憾的是,酒店的监控形同虚设,没有工作人员察觉到不妥!

而那个被“神秘的手”拽回房间的女子,被确认正是失踪的王琴。

从凌晨0点到第二天早上8点,

监控视频中频繁出现了一个男人的画面,他来来回回进出1453号房间多次,他究竟在干什么?

首先,凌晨0点19分,神秘男子第一次来到1453号房间,敲门之后和平进入。

看来,王琴和他并不陌生。

接下来,就是凌晨2点,王琴突然打开门,再被一只手给拽了回去的。

又过了两个多小时,凌晨4点45分,男子独自离开房间,凌晨5点22分返回;

凌晨6点43分,男子又出去了一趟,这一次是早上7点48分回到酒店,手里多了一个巨大的行李箱。

早上8点19分,男子推着行李箱最后一次离开房间。

此后,男子来到前台,用王琴的身份证件退了房后,离开。

视频截图

监控看到这里,大家似乎已经心知肚明。

目测那个行李箱,高度70公分,宽50公分,而王琴身材娇小仅148米左右,

男子完全有可能将王琴藏在行李箱里带走。

此时此刻,所有人都无比关切王琴的去向,

虽然隐约有预感她可能已经遇害,但是没有见到尸体就还有一线希望

04、追踪

男子带着帽子遮住面部,又提着一个巨大的行李箱,这样的形象特征被警方很快利用起来。

既然男子没有交通工具,他必然要打车才能离开酒店。

于是,在酒店附近的所有路口,开始排查那一时间段路过的出租车。

果然,一个出租车师傅很快回忆起了事发当天,他曾经载过一个“古怪”的客人。

司机回忆,打车的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男人,不太爱说话。

原本司机见他提着行李箱不方便,还想帮他抬一把,

可是此人并不领情,拒绝了司机的帮忙,这让出租车司机觉得有些莫名其妙。

随后,男子提出要去可以到郎溪县的车站附近。

郎溪县,隶属于安徽宣城下面的一个小县城,距离马鞍山有两个多小时的车程。

警方根据这一情况,再次排查高速路口的车辆情况,最终再次找到了另一辆疑似搭载了嫌疑人的出租车。

果然,经过了解,男子下车后又打了一辆出租车,直接从马鞍山回了郎溪县,

并在一个拆迁安置小区门口下车。

虽然已追踪到了小区门口,可是警方却没有立刻进行下一步的行动。

首先,这个小区面积大,居住人口多,人员复杂,一时半会查不出可疑男子具体的住址。

其二,王琴如今生死未卜,如果贸然逮捕男子,可能会危及王琴的生命安全。

多番考虑之后,警方决定另辟蹊径。

这一次,他们再次回到马鞍山那家酒店附近,详细查找神秘男子进入酒店之前的行踪,

果然发现他是从酒店附近一家网吧出来的。

网吧内的登记记录中,男子百密一疏留下了破绽——他用的是自己身份证登记。

有了男子的身份证,他姓甚名谁以及确切的家庭住址,都尽在警方的掌控之中了。

05、死亡之约

这个男人,正是家住郎溪县某小区的崔某。

崔某,28岁,已婚6年,无业,在建筑工地打零工为生。

犯罪嫌疑人

当警方一举抓获崔某时,却并未发现王琴的踪影。

那个不祥的预感,还是变成了事实

崔某并未多做抵抗,便交代了他已经把装有王琴尸体的行李箱埋在一处荒郊野地。

他和王琴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非要置人于死地?

“没有仇,我们就见过一次面。”崔某面无表情地说道。

视频截图

经过指认现场,警方找到了埋尸地点,

王琴早已成了一具冰冷僵硬的尸体,被埋在厚厚的黄土之下。

那么,素不相识的两人,到底在1453号房间里发生了什么?

以下是崔某对案件的供述过程:

崔某家境贫困,从小也没读过什么书,六年前便和网恋女友结了婚,一直靠在工地干活维持生计。

然而,由于妻子身体虚弱无法生育,两人的感情也日趋冷淡。

倍感生活压抑的崔某,便迷上了网络聊天,并于2015年1月底在聊天群里结识了王琴。

网络的虚幻,给了崔某极大的心理满足感,他和王琴在网上暧昧了起来,

两人约定好2月3日在马鞍山见面。

当天凌晨,崔某如约而至来到1453号房间与王琴见面,第一次见面两人便发生了关系。

随后,王琴提出让崔某第二天退房时负责结账。

囊中羞涩的崔某,说自己没带那么多钱,岂料这句话却惹恼了王琴。

“没想到你就是个穷鬼!没钱还出来玩什么?小心我找人弄死你!”性格泼辣的王琴,开始对着崔某破口大骂。

网络

人高马大的崔某,本来觉得没钱就很丢脸了,哪里还经得住这般羞辱,

恼羞成怒之时他一把夺过了王琴的手机。

也就是在这时,王琴打开房门企图离开,崔某一把又将她拽了回去

摄像头拍到的那恐怖的一幕,正是这个时候发生的事情。

随后,已经失去理智的崔某,用王琴的丝巾勒死了她

接下来,崔某在摄像头之下,来来回回出去又返回了多次,正是在杀人之后惊慌失措的表现。

最终,为了隐藏犯罪事实,他决定返回酒店,用买来的行李箱将王琴的尸体运走。

案件,终于水落石出,又是一出“见网友引发的悲剧”。

这起案件中,不仅仅是凶手崔某一个人触碰了惨剧的“运行键”,被害者王琴也有自身的过错。

作为一个一岁孩子的母亲,既然还能做出从合肥到马鞍山见网友的出格之事,令人无语。

当你毫无防备地打开“潘多拉魔盒”放出恶魔的时候,悲剧已然注定

最可怜的,其实是懵懂无知的孩子,或许他连母亲的样貌都还未记清楚,便已经永远失去了母爱

可怜啊!

和男朋友经常吵架,要找到吵架的原因然后再对症调整。

如果:

1、性格不合并且长期磨合不好,这种情况建议放手。

人的性格是很难改变的,即使当时有变化,实际上是在控制自己,慢慢的就会有压抑感,如果没有足够的爱为前提,有可能就会时常爆发吵架,与其这样难受,不如选择分开。

2、如果只是单纯的意见不合而吵架,就要学会包容和理解。

两人本来就是独立的个体,出现意见不合这是很正常的事。最好的办法就是站在对方角度多想问题,不要一味的想着自己怎样,不要认为自己的说法就是正确的,要学会吸取对方的意见。只有这样两人才能够交往下去。

3、如果是感情淡了,要学会经营。

两个人在相处的过程中,会从最初的热恋期到平淡期,一旦到了平淡期,那么各种矛盾就来了,就会拌嘴吵架。这种情况要学会经营感情,可以放下工作出去旅旅游,适当的烛光晚餐,找机会培养共同的兴趣爱好等等,都是增进感情的好办法。

上大三的时候我处了一个男朋友,他的性格很开朗,很外向,本人也很幽默。一开始相处的感觉挺好的,他会适应我的安静,我也会包容他的缺点,但随着时间变化,两人最终到不了一个节奏,也总会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而吵架。每次吵架都很伤感情,甚至心里也有放手的想法。

但终究因为相识不易,也劝自己应该冷静的想一想,找到吵架原因,然后再做调整,毕竟感情需要经营的,这个道理大家都懂。

我们做了进一步沟通,确定吵架的原因是因为性格问题。而且我们都知道,人的性格是很难改变的。并且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感情已经进入了平淡期,后来我们商量制定了一个小计划出去旅游来增进感情。就这样,又维持了一段时间,也平静了一段时间。

实际上,彼此心里都明白性格不可能会轻易改变的,改变的也只是一时而已。所以,大概又坚持了半年左右吧,就分手了。

我的这种情况属于性格不合导致的吵架。性格是很难改变的,最后也只能放手,因为大家都明白,没有结果的爱情也没有办法继续下去,否则彼此也会很累的。

总而言之,对于吵架问题要学会正确分析,要根据问题解决问题。也要学会沟通,知道对方在想什么,想做什么,然后再选择合适的方式调整。但如果真的是性格问题,确定无法改变后也只能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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