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雇佣司机开半挂车出事故了是司机负责还是车主负责

被雇佣司机开半挂车出事故了是司机负责还是车主负责,第1张

车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司机有重大过错对事故的发生经交警队认定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那么车主赔偿后可以再找司机进行追偿,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举手之劳,将鼓励我们继续解决更多网友的问题

一、注意事项:

1半挂车作为一种重型的货物运输车辆,半挂车的倒车技巧是有很多需要学习的,半挂车的后面都挂有一段车厢,这在倒车车就增加了难度

在操作时,要考虑到车轮的位置,还要考虑车厢的位置以及所处的角度。半挂车的车型决定了半挂车的视野限制,在挂车和主车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视线盲区,无法看到挂

2开车情绪要稳定,半挂车怎么倒车在倒车的时候切忌焦躁,焦躁的情绪很容易影响倒车,如果别人在催,也不要急躁,要保持平常心,慢慢来,安全最终重要。

半挂车行驶要求司机的技术要硬,对司机的考核也非常的严格,对于半挂车新手司机来说,一定要常常请教经验丰富的师傅,最好是请师傅手把手的进行教授。

3倒车姿势要正确,两脚不动,臀部向左前方移一点,左手握住方向盘(运用 单手打方向),右手掌贴在旁边座椅的椅背上

二、倒好半挂车的具体步骤

1倒车前要调整好车头和车身,尽量保持车头和挂车平直,或者车头歪向目标车位一侧,然后按着基本方法操作:

2与车位平齐后向左前方行驶

3车头与挂车调直,准备倒车

4往左倒时要顺时针打方向盘,往右倒时逆时针打方向盘。当看到挂车右后轮进入车位后,这个时候需要把方向打快一些,尽快让车身回正,同时注意挂车的左侧车轮

5注意不要一把打死方向,半挂车也是边倒车边修正的。等到后面的车身即将摆正的时候快速回轮,这样车身和车头都能拐正,如果还是不正的话,重新调整一下就可以

6如果一把转不过来的话,最好往前提一下车,再重新往后倒车

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情形

编辑本段民事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编辑本段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罪的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其他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分为以下四类

轻微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三种交通事故不能“私了”

按照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三种情况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仅造成车物损失或者人体轻微伤,可由一名交警按照简易程序处理;仅造成车辆损失且车辆尚能行驶;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且基本事实清楚,当事人应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 无证驾驶、酒后驾车、单方事故-三类事故当事人不能“私了”,必须由交管部门处理。 交通事故“私了”注意事项之七:应当如何进行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私了”的最后一个环节是事故损失赔偿。虽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已于2006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但是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险、保险过期、未参加保险的情形等并存的局面。针对不同情形,事故损失赔偿也不同。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在人员未伤亡的情形下,非机动车方的损失不可能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此时不论非机动车方有无责任,非机动车方的损失均由机动车方全部赔偿。因此如果机动车方考虑到非机动车方的损失不大,到保险公司索赔太麻烦,可以与非机动车方协商赔偿数额。双方一致同意后,交付赔偿费,在交通事故记录文书上予以注明即可。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保险公司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2)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可以分别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①如果双方均考虑到损失不大,到保险公司索赔太麻烦,愿意放弃保险公司的赔偿,可以协商赔偿数额。双方一致同意后,交付赔偿费,在交通事故记录文书上予以注明即可。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保险公司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②如果双方均参加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又不愿意放弃保险公司的赔偿,应当立即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告出险,向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③如果双方均参加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但是损失超出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就超出部分继续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 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险的,向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险的,就超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部分协商解决。 ④对保险公司的理赔有异议,或者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渠道解决。 ⑤肇事车辆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肇事车辆按照相当于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先行赔偿。 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参照下列比例确定当事人的赔偿责任: • 当事人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 当事人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 当事人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 当事人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可依下列比例确定当事人的赔偿责任: ①当事人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②当事人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③当事人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④当事人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赔偿。 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别按照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的20%计算。 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可依下列比例确定当事人的赔偿责任: ①机动车方负全部责任的,应当承担非机动车、行人方损失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部分100%的赔偿责任; ②机动车方负主要责任的,应当承担非机动车、行人方损失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部分70%的赔偿责任; ③机动车方负同等责任的,应当承担非机动车、行人方损失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保险责任限额部分50%的赔偿责任; ④机动车方负次要责任的,应当承担非机动车、行人方损失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保险责任限额部分30%的赔偿责任; ⑤机动车无责任的,应当承担非机动车、行人方损失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保险责任限额部分10%的赔偿责任。如果10%的赔偿款额超出了机动车交通事故保险责任限额6万元的,超出部分可以不予赔偿。

编辑本段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的概念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1]

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一)

主体要件方面: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一切直接从事交通运输业务和保证交通运输的人员以及非交通运输人员均可构成该罪的主体。

(二)

在主观要件上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罪名,在主观上只能是过失,如果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故意,那么就不是该种犯罪,而是相应地构成其他故意犯罪了,在处罚方面也比该罪要严重得多。

(三)

在客体要件上,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

(四)

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大损失的行为。由此可见,本罪的客观方面是由以下4个相互不可分割的因素组成的: 1、必须在交通运输中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 2、必须发生重大事故,存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 3、严重后果必须由违章行为引起,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违反规章制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

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编辑本段相关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致人伤残的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残疾者残疾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以及受害人及其亲属的精神抚慰金。致人死亡的损害赔偿除以上几种外,还包括丧葬费和死亡补偿费,以及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及误工损失费。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0412]

第一百一十七条

侵占国家的 、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 ,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0308]

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八条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第九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第十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十一条

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71129]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1226]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六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0430]

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第八十七条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第九十条

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编辑本段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和技巧

一、现场勘查 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 3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现场勘查必须做到依法、及时、全面、准确。 4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 5为检验需要,必要时可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 6与当事人预约事故处理时间。 7事后展开调查必须依法进行,包括询(讯)问、痕迹提取检验、技术检测、损害评估和其他必要的鉴定。 二、责任认定 1在调查阶段,必要时可召集当事人进行举证。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严格接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3公布责任时,必须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讲清事故的基本事实和认定责任的理由与依据。 4告知当事人若对认定书不服,3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或应当在民事赔偿诉讼当中一并解决。 三、处罚 1责任认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应把对责任当事人作出的处罚意见呈送领导审批。 2根据领导作出的处罚决定填写处罚裁决书。 3向责任人宣布处罚裁决。 4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5办理处罚的相关手续。 6执行处罚。 四、赔偿调解 1收集与损害赔偿相关的证明、票据、各种资料。 2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询问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是否愿意进行赔偿调解。愿意调解的,调解次数最多为两次;不愿意调解的,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 4调解未成功的,应当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

编辑本段36种行为要负全责

出了道路交通事故36种行为要负全责 (一)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 (二)遇放行信号未让先被放行车的; (三)遇放行信号转弯车未让直行车和被放行的行人的; (四)遇停止信号右转弯和T形路口直行车未让被放行的车辆、行人的; (五)支路车未让干路车的; (六)支干路不分的,同类车未让右边无来车的车的; (七)支干路不分的,非机动车未让机动车,非公共汽车、电车未让公共汽车、电车的; (八)相对方向同类车相遇,左转弯车未让直行或右转弯车的; (九)进入环形路口车未让环形路口内车的; (十)车辆行经人行横道未按规定让行人的; (十一)机动车驶入非机动车道未让非机动车的; (十二)机动车驶入人行道未让行人的; (十三)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未让机动车的; (十四)非机动车驶入人行道未让行人的; (十五)非机动车在人行横道内行驶横过车行道,未让机动车、行人的; (十六)行人进入非机动车道,未让非机动车的; (十七)行人进入机动车道,未让机动车的; (十八)行人横过车行道未走人行横道、人行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的; (十九)机动车变更车道未让本车道车的; (二十)机动车违章进入公交专用车道的; (二十一)公交专用车违章进入其他机动车道的; (二十二)辅路车未让主路车的; (二十三)其他违反借道行驶规定的; (二十四)违反禁行类的禁令标志或禁止标线的; (二十五)违反导向类的指示标志或指示标线的; (二十六)逆向行驶的; (二十七)违章掉头的; (二十八)违章会车的; (二十九)违章超车的; (三十)在机动车道或高速公路上违章停车的; (三十一)机动车驶入交通管制车道的; (三十二)违章进入高速路、快速路的; (三十三)倒车、溜车发生事故的; (三十四)开关车门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三十五)未保持安全距离,追撞前车尾部的; (三十六)自身发生交通事故的。

编辑本段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程序

车主在理赔时的基本流程:(1)出示保险单证。(2)出示行驶证。(3)出示驾驶证。(4)出示被保险人身份证。(5)出示保险单。(6)填写出险报案表。(7)详细填写出险经过。(8)详细填写报案人、驾驶员和联系电话。(9)检查车辆外观,拍照定损。(10)理赔员带领车主进行车辆外观检查。(11)根据车主填写的报案内容拍照核损。(12)理赔员提醒车主车辆上有无贵重物品。(13)交付维修站修理。(14)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15)车主签字认可。(16)车主将车辆交于维修站维修。 其次要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车主要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完成对车辆查勘、照相以及定损等必要工作。结案前应向交管部门了解事故中自己应负多大的责任、损失多少和伤者的赔偿费用等情况,然后再向保险公司询问哪些情况能赔哪些情况不能赔,尽量减少损失。同时,车主在找救援公司拖车以及找修理厂修车时,关于价格问题要与保险公司及时沟通,避免救援公司或者修理厂的开价与保险公司的赔偿价格相差太大。对于定损时没有发现的车辆损失,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二次查勘定损,这笔额外的损失就不用车主自己掏钱了。因为保险事故受损或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公司检验,确定修理项目、修理方式及修理费用。若客户自行修理,保险公司会重新核定甚至拒绝赔偿。车辆修复以后,在支付修理费用和办理领车手续前务必对修理质量进行查验。

保持车距拐弯时注意视角盲区紧急制动要打开双闪等等。

半挂车因为体型庞大,笨拙,尤其考验司机的驾驶技术,以及在遇到突发事故时的应变能力。尤其是要做到安全行驶,在出发之前,对车辆进行全方位检查,在行驶的过程中,因为车身很长,因此在拐弯或者超车的时候,一定要掌握相应的技巧。要做到,当车头和车身保持一致的时候,再到行车道上去。

大连收费站前方发生事故。

2022年7月31日下午3:30左右,辽宁大连的一个高速公路上,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一名中年男子,开着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在驾驶到收费站前面百米左右的时候,不知道什么原因,突然就撞向了前面正在缓慢行驶,准备离开收费站的10多辆汽车,引发重大交通事故。

事故导致多人伤亡。

随后,警方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进行处置工作。目前,这名半挂车司机已经被警方控制。突然发生的这一起交通事故,导致三人死亡,三人受伤。受伤人员立即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事故中,10多辆汽车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害。

事故发生的原因,警方也在进一步调查之中。驾驶半挂汽车,由于汽车体积大,因此对司机的驾驶技术有着更高的要求。作为司机来讲,驾驶这样的车辆更应该小心谨慎,防患于未然。因为很多车祸都是由于司机的操作不当,或者违规操作造成的。

开半挂车要注意哪些问题?

开半挂车是需要很多技巧的,并不是只要有证就可以。比如在拐弯的时候,挂车要大于主车一米左右,和前面的车辆保持一定的距离。尤其注意大车的盲区部位,因为很多意外的发生都是处在盲区。

从技术角度上来说,一本普通驾照里面所有准驾车型中难度最大的就是半挂车和全挂车。特别是倒车,尤其是重车的情况下,前轮经常会拖着移动,而不是正常的滚动,完全不听方向盘的指挥,倒车时车头与车厢形成一定夹角后,一边的车厢会挡住倒车镜,完全变成了盲区,只能凭司机的技术、经验甚至是感觉继续倒车。因此职业的A2司机是司机中的战斗机,常年驾驶车辆奔波在全国各地各种路况,经验、技术非常丰富。个人觉得,如果驾校聘请从事半挂车司机做教练,传授各种大小车的驾驶技术,培训出来的新手可以提高一个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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