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遇到过这样一个妹子,老公在外面吃喝pd,劝也不听,吵架冷战都试过了,没办法,甩了一张离婚协议带儿子走了,自己在北京带孩子多难啊,欠信用卡小d一大堆,上个班也不出单,孩子还老生病,即使这样,也不愿意回去。他们在一起的时候**都没看过,吃饭也没吃过贵的,死心塌地就换来个这
你要是也这样,打点钱,劝一劝
完全没有理由再过下去了,做什么呢?人一辈子能有几个一年两年,好好儿的日子既然不想过,不管是谁的原因,不管是怎么样,还是早早的把这件事处理完,很多的人去等着你,很多的事业等着你,那样不要去纠缠过去了。其实这种事情就是一下子跳出这个圈子的事情跳出去了,你再回想起来太好处理了,如果跳不出去,总是在不断的困扰着。
当然,最好的结果是夫妻恩爱,那一切都不是事了。人心比钱重要呀。
男人要大度点吧,你要不爱她,她当然天天吵。女人是敏感的。你要真爱她,一定要学会妥协。夫妻之间的妥协就是一种爱,是对对方要求的退让,也是尊重,也是感情。生活就是这样,你妥协了,她也会妥协。妥协让双方感觉到了对自己的关爱,那还吵什么呢?多大事呢?
可以经法院诉讼判决离婚的方式,解除夫妻关系。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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