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妻子出轨离婚一般没有法律责任。出轨属于道德方面的问题,不会涉嫌犯罪,但是如果是与他人重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构成重婚罪的需要承担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责任以及一定的民事责任。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婚姻生活,是一门艺术。贫穷也好,富贵也好,家庭和谐是最主要的。当然天长日久难免会磕磕碰碰,这时候就需要夫妻之间相互忍让保留善心。切不可因爱生恨挟私报复,这样不仅于事无补,还有可能触犯法律身陷囹圄,得不偿失。
日前审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案,涉案男子管某因处理家庭关系不善,导致妻子离家出走,管某不知反思,反而迁怒于年过八旬的岳母苏某,认为妻子离家出走都是苏某搞的鬼,并怒而向其下手,最终管某因谋杀丈母娘未遂获刑7年,教训十分深刻。
现年52岁的管某与妻子杨某结婚多年,结婚之初感情尚可,但随着岁月流逝,双方的缺点逐渐暴露,并逐渐貌合神离,最后发展到吵架拌嘴,而杨某更是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不愿再回来。
妻子的离家出走,并没有让管某惊醒,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却怀疑是自己岳母孙某在其中挑唆才导致的夫妻不和。这种猜疑在管某的心中生根发芽,最终让他的心理越来越扭曲,有了报复苏某的想法。
2019年4月,管某经过精心设计,想要利用淹死苏某的方法逼迫妻子杨某回家。当月12日凌晨5点左右,管某敲响了苏某家的门,声称杨某长期没有回来,肯定是被鬼迷住了,只有从苏某家的水池打水,做法“喊魂”,这样杨某才能回家。
心里十分想念女儿的苏某信以为真,急忙起床让管某进屋,然后自己提上水桶前往门口水池打水。然而就在苏某弯腰打水之际,管某突然发难,从背后将苏某推下水池,然后迅速逃离现场。
被推下水池的苏某赶紧奋力自救,幸好水池里的水不是太深,苏某扑腾了几下站了起来,但落入水池的苏某面对高达3米的池口却无可奈何,只有一边等待一边呼救,希望有路人能够发现自己。
4月的威宁天气还是比较寒冷的,但为了活命,苏某一个劲地保持自己不被冻僵,终于在上午9点左右,有过路的人听到苏某呼救后才招呼人将苏某救起来,当天中午10点左右,苏某被送往威宁县医院进行治疗,住院25天后方才恢复元气。经鉴定,苏某面部右额部至右外眦外侧皮肤遗留疤痕,评定为轻伤一级。
经过苏某的陈述,警方查证后,将管某抓获归案。管某也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因涉嫌故意杀人,管某被移交检方侦查起诉,并最终被送上法庭受审。庭审中,管某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但事已至此,再多的悔恨已经于事无补,管某面对的不仅是法律的制裁,恐怕和妻子的婚姻也彻底到头了。
法院审理后认为,管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已经触犯刑律,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予以处罚。后根据管某的犯罪事实、情节、情形、以及认罪态度,法院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作出相应判决。
本案中管某的行为毋庸置疑是故意杀人,虽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管某的主观恶意较深。故意杀人是一项严重的罪行,必须予以严惩。本案中管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按照相关规定,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但因故意杀人罪的特殊性,在量刑上还是比较重的。
遇上婚姻家庭纠纷时一定要冷静处理,人都是感情动物,如果爱已不再,强求又有何意思,如果确实不能在一起,不如和平分手,给彼此一个机会,切不可挟私报复,更不能随意剥夺他人生命。所以,管某被追究刑责,完全是其咎由自取。
妻子离家出走的处理办法具体如下:
(1)男方可以向公安局申报失踪后起诉离婚。只要女方家庭断联达到二年以上的,那么法院就会判决离婚,双方的婚姻关系也会从判决那一起解除;
(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属于法定经调解无效、法院应当准许离婚的情形。
首先来说夫妻一吵架妻子就离家出走,这是不太明智和不负责的行为!夫妻之间吵架那是每个家庭都有可能发生的小插曲,只要不是太过于原则性的错误,大家都可以坐下来心平气和的沟通交流。若还在气头上,可以等彼此冷静下来再做心与心的交流。婚姻是来之不易的,既然彼此已经好不容易走到一起了,就该容忍对方的不足,如同对待优点一样去接纳和改进。如果要说嫌弃和不满足的话当初是谁让你们要一定走到一起的了?都是成年人了,无论当初你是处于何种考虑和决定,都要承担相应的结果和代价。不是以你离家出走就能解决的问题。再者说了,离家出走是小事,双方父母,孩子,家人全部都要动起来,为你担心超心。我们要学会站在别人的立场去思考,不能凡事只为自己想。既然已经为人父母就该为孩子做好榜样,不要一吵架就离家出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实验一名男子与家人吵架赌气后离家出走8年,当地民警在巡楼的时候发现了这名男子经过沟通终于打开了,这名男子的心结及时帮助他联系到了这名男子的家人,从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出这名男子是一名成年的男性,当然我们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和家人吵架,其实家人永远都是我们的亲人,不管吵得多凶都不应该做出这么极端的行为,可能当时这名男子那个时候还年轻,所以和家里面的人发生了矛盾,一气之下就离家出走了,碍于面子所以一直都没有回家,如今民警帮助他找到家人之后,这名男子非常的感动,而且见到家人之后还留下了泪水。
可能对于这名男子来说,他很早就已经想回家了,但是又不知道以怎样的方式去见家人,而且他应该也知道自己已经错了,其实我们和家人发生矛盾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也没有必要做出离家出走的事情,而且这名男子已离家出走就是8年,想想他的家人应该有多伤心,民警将这名男子送回家的时候还告诉他一定要和家里面的人好好相处,好好生活,以后再不要做出这种离家出走的事情了,毕竟8年时间并不短,我们又有多少个8年能和亲人在一起呢?与其这样赌气,还不如一起好好幸福的生活。
那么家人失联后该如何处理呢?相信这名男子的家人当初肯定是报警处理了的,因为他很长时间都没有回去,而且也没有和家人联系,其实当我们的家人如果出现失联的情况应该在规定时间内选择报警,因为吵架离家出走的人很有可能会做出极端的事情,其实有的时候吵架归吵架,没有必要选择离家出走,这种是小孩子的行为,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控制住自己的脾气。
在那个科技、交通还不怎么发达的时期,除了乘坐公交车等以外,摩托车也是人们出行的一个选择。然而这却给凶手创造了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他利用自己摩托车司机身份的便利杀害多名女性并对尸体进行侮辱,以致十人死亡,最终被警方抓捕归案。
凶手生平简介
张友添,广东省河源市人,16岁时到外地打工遭到老板娘的性骚扰,因无法忍受而辞职。1998年,婚后张友添的妻子因一次争吵离家出走,从此再无踪影。1990年诱拐父亲好友的孙子,被判处六年有期徒刑。
刑满获释的他出狱后又迎来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二次婚姻,然而妻子因忍受不了张友添的终日辱骂服毒自尽。2004年1月16日,张友添拉乘两名从外地回来的女人并将其残忍杀害。
2004年9月,张友添与自己的第三个妻子相识,婚后半年因争吵将其杀害。2005年10月18日,他将一名患有精神疾病的女子杀害。2006年1月27日,因同自己住在一栋楼的好友意见不合而吵架,将其杀死后逃逸。后经人报警,被警方抓获。
失败的婚姻
幼时的张友添还是一个人见人爱的孩子,然而只因突发脑膜炎被迫辍学回家,失学后的他成了一个“无业游民”,16岁时为了补贴家用外出打工,可谁又能想到却被老板娘盯上了,日复一日的性骚扰让张友添觉得受到了奇耻大辱,于是便立刻辞职。
1998年,年少的他经人介绍与自己的妻子走到一起,组建了美满的家庭,可家庭生活拮据这个现实中的问题最终压垮了这对恩爱的夫妻,在一次争吵后,他的妻子带着孩子回娘家后就再无踪影。
第二次失败的婚姻
一下失去孩子、妻子的张友添终日无精打采、无所事事,还真成了大家眼中“扶不上墙的烂泥”。1990年,缺钱花的他想到了一个妙计,那就是把父亲好友家的宝贝孙子诱拐换钱,可经其家属报案后,很快就被警方抓获,法院裁决后判处他六年有期徒刑。
六年后,刑满释放的张友添再一次迎来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二次春天,他与自己第二个妻子结合后,不仅没有珍惜自己来之不易的家庭,反而身上的戾气更重,终日对其殴打辱骂。最终妻子因不堪屈辱而服毒自杀。
几次三番杀人
2004年1月16日,从外地打工回来的蓝某以及身怀六甲的刘某随手拦下了正在找活的张友添,并要求他将其送往蓝口镇,可哪里想到等待她们的不是家中温暖的灯光而是恶魔伸向她们的手掌。张友添先是将她们拉到荒郊野岭,然后掏出随身携带的凶器把这两个女孩杀害并将她们的财物洗劫一空后逃离案发现场。
2004年9月,张友添同自己的第三个妻子组合家庭,有两次失败婚姻的前车之鉴后,仿佛对人生失望到了极点般,他身上的戾气达到了极点,只因一次简单的争吵便把妻子活活打死。
2005年10月18日,曾患过精神疾病的陈某搭乘张友添的摩托车,可丧心病狂的他居然色胆包天在荒无人烟的地带将陈某杀害后奸尸。
2006年1月27日,被欲望蒙蔽了双眼的张友添在同和自己住一栋楼的好友家看****,晚上两人就挤在一张床上,可半夜就因为意见不合就和好友争吵起来的张友添竟恼羞成怒残忍地将其杀害后逃跑。
案件结局
几天后,受害人家属过来看望他,可哪里能想到一进家门一股腐肉的气息扑面而来,原来受害人的尸体早已高度腐烂,这下子他的家属可慌了神立刻报警。
经警方调查后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并于一个公厕内将张友添抓获。2008年,经法院裁决后,判处张友添死刑。
案件到这里就已落下帷幕,然而我们要记得的是,每个人的生活都不是顺风顺水的,可这不能成为我们堕落并与魔鬼做交易的理由,不然最终只能是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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