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闹离婚怎么解决在生活中,夫妻之间很可能会有矛盾和争吵。事实上,夫妻之间发生冲突和争吵是正常的。如果夫妻之间没有矛盾,那就不正常了,说明夫妻没有共同的话题,已经瘫痪了。但是,夫妻之间的矛盾必须妥善处理,科学合理地处理。如果处理不当,很可能导致大错误,走得越来越远。
夫妻之间闹离婚怎么解决,怎样正确处理夫妻矛盾
1、善于沟通。
一般来说,夫妻吵架的原因有很多,有的是因为一些琐碎的事情,有的是因为双方对一些家庭决策的意见不一致,有的是因为性生活不和谐,有的是因为经济问题。事实上,无论问题的哪个方面,我们都应该善于沟通,冷静沟通,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而不是争吵。争吵不能解决问题。
2、避免儿童和老人。
当夫妻吵架时,他们必须绕过孩子。当孩子在身边时,他们不能“开火”如果你在孩子面前吵架,很容易伤害孩子的心,影响孩子的成长和学习。当孩子在场时,双方都应该理性地对待矛盾,压制他们“火”。不要在老人面前吵架。
3、换位思考。
当矛盾出现时,我们必须理性,尝试换位思考,把你当作对方,把你放在对方的位置上。具体来说,想想为什么你的妻子(丈夫)会不高兴。你错了吗如果你真的错了,你应该向对方道歉;如果对方是对的,你应该撤退,冷静下来,然后沟通。
4、理性吵架。
如果双方吵架,我们必须掌握几个原则。一个是不要总是说离婚,另一个是总是离开。同时,不要牵扯到对方的父母,使用羞辱性的语言,否则会进一步加剧矛盾,伤害情绪。
5、借助外力。
每个人都需要面子。有时,我们可以利用外力来解决夫妻之间的矛盾。一方可以邀请朋友和亲戚作为中间人进行调解。中间人通常从客观的角度解决问题,这可以起到很好的效果,但我们应该注意不慢。
6、不要动手。
如今,许多年轻夫妇一吵架就开始打架。这是非常不受欢迎的,尤其是他们的丈夫。如果你这样做,就会加剧矛盾,特别是对于情绪不太稳定、怨恨太深的夫妇来说,这无疑是一次郊游。也许一两次,有些夫妻可以容忍。一旦它成为常态,他们就必须分道扬镳。
家事案例评论|离婚时,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归属裁判思——一人一个?两个孩子不分开抚养?
离婚时,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归属裁判思路
——一人一个?两个孩子不分开抚养?
注:来源于网络
卷首语
感谢师傅杨晓林律师推荐《杨立新品百案》一书,这种案例分析方式着实有趣,不具备太多的法条教条主义,但却将法律规定以一种自然法的韵味娓娓道来。于是,我也尝试着自己“品一品”案件,落笔才发现,不管是在案情的精炼程度上,还是在评论的遣词造句上,自己还差很远,希望通过不断的思考与锻炼,自己有朝一日也能信手拈来。
之前的案例评论总是围绕一两个案例展开,但是本次研究的主题更加适合做多个案例的研究总结,因此本话题中选取了11个案例进行总结,期待发现实践的规律。但不得不说,抚养权归属的规律性很难寻找,每个个案有较大的不同性,稳定居住环境、不满两周岁原则上随母等规律又是法律已经规定的明文条款。不得不说,在争取两个抚养权时每个代理律师都应当对自己的当事人负责,每个当事人更应当为自己负责,都给予充分的重视,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孩子,结果常是难以预料的,着实强求不来。
前言
随着三胎政策的到来,放开四胎、计划生育内怀孕不允许打胎等话题也逐渐受到人们的热议。独生子女的政策远去后,离婚抚养权争议的焦点也逐渐呈现出新特色,越来越多的夫妻不再是争一个孩子的抚养权,而是争两个甚至三个孩子的抚养权,而这一问题不光是家事律师需要关注的问题,更是一个涉及未成年人利益的社会问题。为此,笔者在威科先行数据库中,选取北京地区法院的审判案例,进行非全样本研究,最终选取11个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均判给一方的案例作为本话题的研究对象,欲对案件代理有所帮助,更想揭示各方对此问题的观点,以抛砖引玉,期待大家进一步展开研究。
一、裁判规则
注:因裁判文书上网的限制,本文搜索到的文章多为2014-2017年间的案例。
1.(2014)三中民终字第10049号
裁判理由:一审:关于刘×1和刘×2的抚养问题,男方坚持要求均由其抚养,女方在第一次庭审中要求两个女儿均由男方抚养,在第二次庭审中则要求与男方每人自行抚养一个女儿,因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确定均由男方直接抚养,由女方给付抚养费。
二审:刘×1与刘×2自出生至今一直由男方母亲帮助照顾;双方分居一年多的时间里,刘×1与刘×2一直跟随男方生活;女方于原审法院曾明确表述“我现在无法直接抚养孩子,孩子给男方”;男方坚决要求抚养刘×1与刘×2,且主张两个孩子系孪生姊妹,相互之间有较强的情感依赖。原审法院综合上述因素,判决刘×1和刘×2由男方直接抚养,本院认为并无不当,没有打破子女已形成的生活习惯,且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和权益保护。
女方观点:女方也同意孩子一人抚养一个,但女方称现在没有人看孩子。后变更为要求两个孩子均由男方抚养,后又变更为一人抚养一个,自己抚养次女。
男方观点:长女归男方抚养,次女归女方抚养。后变更为要求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1、两个女儿不能分开,而且女方的家庭环境不适合孩子成长,因此坚持要求两个女儿均归其抚养,同时要求女方每月给付抚养费1000元。
2、二人分居后,刘×1和刘×2随男方一起仍然在北京市顺义区南彩镇后俸伯村居住,由男方的母亲帮忙照顾生活。刘×1和刘×2自2014年5月1日始均在北京市顺义区南彩第二幼儿园上学。
裁判结果:双胞胎女孩均由男方抚养
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时间:20140819
案件类型:男方诉女方离婚纠纷
2(2014)三中民终字第12178号
裁判理由:
一审:婚生女陈×1、陈×2目前年龄尚幼,且均系女孩,结合女方、男方的年龄、工作、经济条件、家庭环境等因素,法院确定婚生女陈×1、陈×2均由女方负责抚育,男方每个孩子每月给2500元抚养费。
二审:在离婚中,抚养权归属取舍终须判断。抚养权归哪一方,应综合考量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环境,以更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利益和身心健康作为出发点予以决定。在双方抚养能力相当的情况下,因双方婚生女陈×1自幼均由女方本人及其母亲看护,至今仍与女方共同生活,且陈×1为女孩,故应由女方抚养更为妥当。女方现有稳定工作及收入,亦有稳定住所,其具备抚养能力及抚养条件。男方上诉称女方有人格缺陷,其并未提供相应证据,本院实难采信。故维持原判。
女方观点:要求两个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8000元抚养费。
1、男方有家庭暴力;
2、男方经常出差,对孩子缺乏责任心;
3、男方出轨。
男方观点:要求两个孩子由男方抚养,不需要女方支付抚养费。
1、工资收入比女方高,工作处于成长期。
2、男方的父母是高级知识分子,并且退休金较高,且也来京准备共同抚养和照顾两个孩子。
上诉后意见:
请求×1由男方抚养。
1、女方人格具有明显缺陷,缺乏自控能力,其行为会影响子女成长过程中身心健康的需要。
2、女方的个人能力与教育环境明显优于被上诉人,有能力为孩子创造更加优越的成长环境。
裁判结果:两个女孩均由女方抚养。
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时间:20141020
案件类型:女方诉男方离婚纠纷
3 (2014)西民初字第17664号
裁判理由:考虑到刘x1、刘x2未满两周岁年龄尚小,且现随女方生活,不宜改变子女的生活状态,本着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判令两个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每月1450元。
女方观点:要求两个孩子的抚养权,男方每月支付4000元抚养费。
1、两个孩子现跟随女方在女方家生活。
男方观点:要求两个孩子的抚养权未提及抚养费。
1、男方有固定工作及住所,有能力扶养孩子。
2、男方母亲系高校教师、父亲也曾在高校任职,亦有能力协助被告抚养孩子。
3、女方没有工作、没有固定收入,且女方系离异家庭、靠低保生活,不适宜抚养孩子。
裁判结果:龙凤胎女孩、男孩均由女方抚养
审理法院: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时间:20141103
案件类型:女方诉男方离婚纠纷
4 (2015)通民初字第13406号
裁判理由:经本院询问邓x1的意见,其表示愿随女方一起生活,并希望与邓x2由同一方抚养。
本院经征求邓x1的意见,并结合子女性别,目前居住生活状况,综合考量认为邓x1及邓x2由女方抚养为宜;
女方观点:婚生女邓x1、邓x2(患病)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10 000元,医疗费用另行以实际发生额计算原被告每人承担一半。主张两个女儿需共同抚养。
1、邓x2治疗的费用及生活开销均系女方支付,男方也不愿配合做肝移植,邓x1寄宿时男方也不去接送其回家,对孩子不再尽父亲的责任。
2、男方自2014年10月就在外居住彻底不回家了,并且与某女子在一起,不再尽丈夫的责任。
男方观点:主张两个女儿的抚养权,不需要女方支付抚养费。主张两个女儿需共同抚养。
1、婚后男方挣钱养家,收入都是女方在掌控,从2009年到2014年女方没有工作。女方没有固定的工作、经济来源,没有能力抚养两个女儿。
2、女方性格暴躁、有严重的家庭暴力,曾对小女儿动手,还对男方进行过攻击,曾殴打男方母亲导致其受伤。
3、女方对女儿没有尽到监护的责任,曾导致小女儿手指受伤;小女儿出生后都是由男方母亲照顾的;大女儿现在住校,之前都是男方去接送;
裁判结果:两个女孩均由女方抚养。
审理法院: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时间:20150930
案件类型:女方诉男方离婚纠纷
5 (2015)朝民初字第67530号
裁判理由:关于抚养问题,应本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进行处理。考虑到戴×2、戴×3一直随女方共同居住生活,且两个孩子年纪尚幼,由双方分别抚养并不利于孩子的成长,故本院认为戴×2、戴×3均由女方抚养为宜。
女方观点:女方不同意离婚。男方一直很爱家爱孩子,我们双方互动良好,其两次提出离婚,让女方非常惊讶。
庭审中,女方表示若离婚,则要求两个孩子由其抚养,男方可以不支付抚养费。
男方观点:婚生子戴×2由男方自行抚养,婚生女戴×3由女方自行抚养。
无具体理由。
庭审中,男方表示若两个孩子由女方抚养,其自愿每月支付抚养费二千元。
裁判结果:一子一女均由女方抚养。
审理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时间:20160307
案件类型:男方诉女方离婚纠纷
6 (2015)海民初字第41705号
裁判理由:关于婚生女李×1及婚生子李×2的抚养问题,鉴于李×2不满两周岁,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故李×2由女方抚养为宜。关于李×1的抚养问题,现女方与男方均要求李×1的抚养权,本院考虑到李×1从出生起就一直随母亲一起生活,从未离开过女方的照顾,且李×1在回国后又一直随外祖父、外祖母及母亲一起居住生活,现已上幼儿园,随女方及其父母生活时间较长,如改变生活环境对其健康成长较为不利,无论从工作的稳定性还是居住的稳定性角度讲,女方现在的抚养能力都要优于男方,且从李×1性别的角度看,由母亲对其照顾、教育更为方便、有利,故综合以上情况,本院认为李×1由女方抚养更为适宜。
女方观点:两个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不需要支付抚养费。
1、因男方工作频繁变动。双方婚后一直聚少离多,在女儿与儿子出生后,男方因工作原因很少参与对子女的抚养、教育,绝大部分时间是由女方及女方父母负责孩子生活方面的照顾和成长方面的教育。
男方观点:两个孩子由男方抚养,女方不需要支付抚养费。
1、男方工作频繁变动也在为女方寻找工作机会,并且专门辞职帮助女方待产,期间创业,宁愿选择孩子,也不会选择事业。双方并非聚少离多,共同在美国3年期间男方也抚养女儿。
2、女方父母抚养孩子的时间点是在温×将孩子滞留在国内之后。
3、女方父亲曾经提出将孩子改为女方的姓,男方一直没有同意。
4、女方没有足够的能力单独抚养两个孩子,她全职工作,经常早上六点出门,晚上十一点才回来,没有多余的时间照顾孩子的教育成长,照顾孩子的任务就落在了两个70多岁的老人身上。
5、不同意女儿回国,因为北京空气不好,女儿回国后对气候不适应,身体健康受到影响。女方父亲还有吸烟习惯,由女方抚养孩子我没法信任。对女儿的抚养需要耐心呵护,这是女方和她父亲所缺失的。
裁判结果:一子一女均由女方抚养。
审理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裁判时间:20160328
案件类型:女方诉男方离婚纠纷
7 (2016)京03民终2344号
裁判理由:抚养是父母从物质上对子女的养育和照料,为子女的健康成长提供生活费、教育费,承担必需的经济责任。离婚案件中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本案中,双方婚生子刘×2、婚生女刘×3系双胞胎,年龄尚幼,且大部分时间由女方的父母进行照看,如若将两个孩子分开,改变现有的抚养环境,对两个孩子的健康成长不利。在此基础上,法院综合考虑双方意愿、孩子年龄尚幼以及当前抚养状况,判令抚养权归女方,比较符合孩子成长的客观需要,亦体现了照顾妇女权益的原则。
女方观点:要求两个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按月支付抚养费。
1、强烈要求我们的双胞胎子女由女方自行抚养,这是离婚情形下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最佳安排。
2、双胞胎在情感上有天然的联系,一同成长和默契交流才能抵御父母离异带来的问题。
3、两个孩子年幼,从出生至今从未分离,一直由女方及女方的父母带养,继续维持孩子原有生活环境,对孩子成长更为有利。
4、女方曾多次流产,两个孩子是女方冒着生命危险得来的,是女方的生命。
5、女方有时间和精力独立抚养两个孩子,刘男方曾在得知女方怀上双胞胎时要求做掉一个孩子,男方情感淡漠,对孩子情感发育不利。
男方观点:要求婚生女由男方抚养,婚生子由女方抚养,双方自负抚养费。
裁判结果:龙凤胎女孩、男孩均由女方抚养
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时间:20160414
案件类型:男方诉女方离婚纠纷
8 (2016)京0108民初6141号
裁判理由:鉴于刘×2不满两周岁,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且刘×对刘×2由女方抚养亦表示同意,故刘×2由女方抚养为宜。关于刘×1的抚养问题,现双方均要求刘×1的抚养权,本院考虑到刘×1现已满十周岁,征询了本人意见,刘×1表示希望随母亲一起生活,且刘×1从出生起就一直随母亲一起生活,从未离开过女方的照顾,近两年刘×1又一直随外祖父、外祖母及母亲一起居住生活,现已上小学四年级,随张×及其父母生活时间较长,如随意改变生活环境对其健康成长较为不利,故综合以上情况,本院认为刘×1由女方抚养更为适宜。
女方观点:两个儿子都归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15000元。
男方观点:长子由男方抚养,次子由女方抚养。
1、不认可与次子之间的亲子关系,女方出轨,认为次子是女方出轨所怀,但是诉讼中明确表示不要求进行亲子鉴定。
裁判结果:两个孩子均由女方抚养
审理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裁判时间:20160525
案件类型:男方诉女方离婚纠纷
9 (2016)京02民终6457号
裁判理由:
一审:考虑到双方之女尚年幼,由母亲抚养更有利于子女的成长,且在双方分居后跟随女方及其亲属共同生活,故认为双方之女均由女方抚养为宜。
二审:
原审法院考虑到双方的双胞胎女儿尚处年幼,由母亲抚养更有利于子女的成长,且在双方分居后跟随女方及其亲属共同生活等原因,判决双方之女均由女方抚养,男方应给付抚养费,无不当。
女方观点:两个双胞胎女孩均归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
1、双方均认可女方年收入11万元左右,男方月收入3000元左右。
男方观点:两个双胞胎女孩均归男方抚养,不需要女方支付抚养费。
1、孩子从出生到现在三年了一直由男方及父母带着,生活起居都比较习惯了。
2、男方父母身体比较好,可以帮助抚养,女方父母身体患病,照顾孩子力不从心。
上诉后意见:
改判两个孩子均归男方抚养。
1、女方家庭环境无能力抚养。女方母亲半身不遂20年,患有高血压、高血脂等多种疾病,生活不能完全自理,需要有人照顾。女方父亲患有高血压、高血脂、精神抑郁症(曾经)等疾病。女方有固定工作,白班、夜班,其父母没有能力来照顾两个孩子的生活起居。女方说过让她姑来照顾孩子,两个姑分别都是离婚的。女方从小就体弱多病,做过两回大手术,经常闹肠胃疾病。
2、我有能力抚养孩子。女方从怀孕到孩子出生,其家人没有照顾过一天。孩子出生时,女方家没有任何一个人来看望。孩子满月,女方想回家住一段时间,但遭到了女方父亲的拒绝。
3、女方在上次判决时称2016年5月20日与我分居,长期与孩子及亲属共同居住,此条与事实不符。孩子三年来,从未离开过我家,一直由我父母精心照顾。
4、2012年1月至2014年4月,2013年3月至2014年12月期间,女方没有任何经济来源,所有家庭开支和孩子生活费用均由我家承担。2015年1月起至2016年5月女方有了经济收入,但未给我家任何生活费用,一切日常开支仍均由我家承担。所以我从家庭环境和家庭收入方面均能够给孩子的生活提供更好的照顾。
裁判结果:双胞胎女孩均由母亲抚养。
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时间:20160728
案件类型:女方诉男方离婚纠纷
10 (2016)京0115民初第18054号
裁判理由:关于子女抚养问题,考虑到孩子自身的意愿及现在的生活居住情况,从尊重孩子意愿和不改变孩子生活环境的角度考虑,沈x和沈x2应由母亲抚养为宜。
女方观点:坚决不同意离婚,如果离婚两个孩子均由女方抚养。
1、两个孩子自出生之日就主要由女方和女方的母亲照顾。
2、男方离开家的这段时间未对孩子尽抚养义务,两个孩子所有的开销均由女方负担。
3、女方有稳定的居所,有稳定的收入,有能力抚养孩子。
4、女方的父母也能照顾孩子。
5、女方提交大孩子写的声明“我是沈x,我妈妈叫xx,我爸爸叫xx,我上旧宫二小小学,上二年级,我弟弟4岁了,我和弟弟是姥姥、妈妈照顾,爸走了一年不回家,我希望爸爸回家,如果爸爸妈妈要分开的话,我希望跟姥姥和妈妈一起生活,我也不想跟弟弟分开,我会照顾好弟弟的。”
男方观点:两个孩子均由男方抚养,女方支付一次性抚养费156万元。
1、女儿沈x和儿子沈x2一直与男方生活,从小到大一直由男方抚养,而女方从未关心和照顾儿子的生活。
2、女方也没有自己的居所及稳定的收入。为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应继续由沈某抚养为宜。
裁判结果:一子一女两个孩子均由女方抚养。
审理法院: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裁判时间:20170518
案件类型:男方诉女方离婚纠纷
11 (2019)京民申2615号
裁判理由: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所生育两个女儿均年幼,且一直与女方共同生活。二审判决婚生两女均由母亲抚养,并参照双方诉前达成的离婚协议内容,酌定抚养费数额并无不当。
女方观点:二审判决认定婚生两女均由母亲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是充分考虑了有利于两个孩子身心健康做出的判决。再审申请中男方提出的抚养能力等情况与事实严重不符。
男方观点:
1、二审判决对抚养权归属的认定缺乏事实依据。二审认定婚生两女均由母亲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缺乏事实依据,且未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及条件。女方无论是经济能力和时间精力均没有直接抚养两个孩子的条件。
2、二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基于对抚养能力事实认定有误,二审法院适用婚姻法时忽略《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关于抚养权的优先条件,做出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判决,未能从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适用法律错误。故请求法院依法再审。
裁判结果:两个孩子均由母亲抚养
审理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时间:20190627
案件类型:女方诉男方离婚纠纷
二、裁判总结
综上,笔者对于影响两个孩子抚养权裁判归属的影响因素总结如下,未来的司法实践中遇到其他影响因素可进一步补充,也欢迎广大律师界及各界朋友对相应的影响提出建议。
(一)两个子女跟随哪一方生活
子女的抚养状态可谓是离婚判决抚养权最重要的影响因素,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了“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可予优先考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沿习了这一条的规定,子女跟随哪一方生活是离婚案件中法院一定会查明的重要事实,对于当事人而言,仔细梳理孩子自出生至审判时孩子跟随哪一方生活的抚养状态是非常必要的,也是争取抚养权的必要工作。
上述11个案件中无一不考虑了孩子的现实生活状态和已经形成的稳定环境,且均是将孩子抚养权判给了长期以来实际抚养孩子的一方。
(二)主张两个孩子抚养权的被告是否同意离婚
笔者第一次关注到这个影响因素是向外地律师同行请教两个孩子抚养权归属的代理经验时,山东徐文丽律师分享的案例,她称她代理的案件中有一个女方当事人在第二次被起诉离婚时强烈要求不离婚,给孩子完整的家,并坚决要求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后法院判决离婚,但是为了平衡双方的利益,将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判归女方。
无独有偶,在笔者关注的11个案例中也有两个案件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的,即(2015)朝民初字第67530号、(2016)京0115民初第18054号案例中也均是被告的女方不同意离婚,无法确认不同意离婚与获得两个孩子抚养权归属之间的因果关系强弱,但是在一人一个孩子的大背景下,对于想要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只能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了。
(三)法庭上对孩子抚养权的态度是否坚决
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考虑很多因素,其中有一个因素是不记载于任何法律和司法解释,但是却不得不重视的,那就是法院的上诉率,所以法院为了避免当事人上诉通常会进行调解或者搞利益平衡,当事人当庭的表态很有可能成为法院最后利益平衡的理由。
所以,坚决要求抚养权的情况下,在法院历次庭审中对抚养权坚决不松动是非常必要的,在(2014)三中民终字第10049号案例中,法官就以女方在历次庭审中的表述确定双方的抚养意愿。
(四)已满8周岁的孩子愿意和弟弟妹妹共同生活的意见
(2016)京0115民初第18054号中大孩子已满8周岁,小孩子4岁,法院征求大孩子的意见时,大孩子明确表示要和弟弟一起生活,并且,客观上两个孩子一直都是跟随女方生活的。(2015)通民初字第13406号也是大孩子希望与小孩子由同一方抚养。两个孩子年龄差距较大的情况下,法官会尊重大孩子的意见,也因为小孩子较小,法官倾向于将小孩子的抚养权判给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因此,在大孩子也愿意兄弟姐妹间一起生活的情况下,争取两个孩子的抚养权会更有可能性。本团队段凤丽律师亲自代理的案件中,也有一例呈现这样的结果,大孩子愿意跟随一方,并且愿意和小孩子一起生活,最终两个孩子都归一方抚养。
(五)两个孩子为双胞胎,且均未满2周岁
《民法典》第1084条明确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故双胞胎孩子在未满两周岁时,由母亲直接抚养的概率更大。
笔者认为,上述案例还能反映出一些争夺抚养权的否定性影响因素(即基本上不会影响抚养权归属的影响因素),但是,在一人一个孩子的大背景下,任何因素都不容轻视,哪怕有一丝影响的可能性都要给予百分之百的重视,因此本文未对否定性影响因素进行总结,以免对司法实践产生误导,在个案中应注意取长补短,将有利的因素发挥到极致。
家事法规则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六条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作者:陈贝贝律师
昨晚,我丈夫的同事约他出去喝一杯。喝到一半,他躺在桌子上哭了起来。当时,我的丈夫想:男人都30多岁了,有一个大家庭,也有一个小家庭,工作压力很大。哭出来发泄是正常的。可是,他哭了一会,突然抬起头来问我丈夫:“我妻子是独生子,不想和父母住在一起。我想离婚吗”作为独生子女,我妻子不想和父母住在一起。我想离婚吗”
当时,我丈夫很感兴趣,就劝他说:“没什么大不了的。我是独生子,父母都在家乡,所以我们没有住在一起。住在一起,婆媳之间的矛盾少了,我们都很舒服。不是很好吗为什么我们要住在一起”但是,他的同事说很多他的父母都不容易,他只是一个孩子,他必须设法把他的父母住在一起。不管怎么说,不管他怎么努力说服他的同事,他都改变不了主意。事实上,很多人对儿媳不愿与公婆住在一起有自己的看法。但是,独生子女要求妻子接受与父母同住的现实,这有一些特别之处。
“作为独生子女,我妻子不想和父母住在一起。我想离婚吗”老老少少住在一起,看起来很热闹,但实际上会有更多的麻烦,通常会影响家庭的和谐事实上,他是独生子女的唯一父母,当父母年老时应该和他们的儿子生活在一起。然而,从经验来看,年轻人和老年人生活在一起,看似热闹,其实麻烦更多。首先,两代人的生活习惯不同,这很容易导致冲突。第二,独生子女通常是父母的宝贝。如果夫妻吵架,父母大多会保护短,这会使小问题变成大问题。此外,独生子女普遍受到婆婆的宠爱,婆媳也容易“争宠”。这些问题通常会影响家庭和谐。
我的一个朋友是她前夫的独生子。在她结婚前,她觉得他们家的气氛特别好,一家三口有说有笑,母子俩总是肩并肩地挂在一起,让人很羡慕。然而,婚后同居后,她发现问题出来了。母子关系太亲密了。她的婆婆会让她的儿子和她一起看午夜的电视,帮她洗衣服,等等,儿子会因为我的朋友和他的妈妈吵架而生气。很长一段时间后,我的朋友受不了了,把他变成了她的前夫。
你们吵架到要离婚了,如何跟她爸交代是小事,关键是你们打算怎么走下去?
建议两个人都先冷静下,找时间平心静气的聊一聊。生活中有争吵是正常的,但肯定不是好的沟通方式。沟通的关键是要让双方都能表述清楚自己的想法,然后共同考虑如何面对分歧。建议你们要约定以后争吵的方式:让一个人说几分钟,另一个人只能听不能说,然后再让另一个说。。。过程中均不能动手。对你来说万一女方动了手,男方一定不要跟女人动手。
如果你还想和好,那么不需要为自己找理由,对她爸爸你只需认错,承认没有控制好情绪,并保证以后不会动手。做父母的都希望自己孩子过的好,别受委屈,那么,只要你真的还爱对方,会愿意为此而努力,跟她和她爸说清楚这点就可以了。
吵架是夫妻之间的一种生活常态,都说夫妻吵架就像一场战争,那么,在争吵的过程中怎么劝解对方呢?很多夫妻在吵架的时候都不会去考虑对方的感受。更多的都会想着对方为什么会吵架。其实这个也没有必要去考虑的这么多,如果夫妻之间经常有吵架这样的现象发生就要引起重视了。很多夫妻在吵架的时候都是以分手为主,离婚为辅。如果我们想要避免夫妻之间吵架后就要离婚,就要从源头上去解决。
1、多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
都说没有夫妻之间,只有之间。夫妻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每个人都是的个体。夫妻之间相处是非常微妙的,没有一方能够完全依赖另一方。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困难需要别人帮助的时候要学会去帮助别人,而不是只是在说你能帮到我的时候去帮我。夫妻之间要学会互相包容,互相体谅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但是这个也需要一定程度上去理解对方。当你觉得你能够帮助到对方的时候,对方也会更加的愿意来帮助你的朋友和家人。
2、夫妻之间多沟通
夫妻之间的吵架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在吵架之后是需要相互的进行了解才能做出一些决定。只有在了解彼此的情况后才能让吵架变得没有意义。如果夫妻之间经常吵架,那么夫妻之间的感情也会随之而出现问题,而且夫妻之间也会因为这样而吵架要离婚也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夫妻之间在一起相处的时间久了以后彼此之间也有了一些感情,都喜欢用语言去表达自己的感情,但是有时候过于直白反而会让对方误会太深,从而导致夫妻之间产生矛盾。所以想要夫妻之间的感情一直都很好,夫妻之间就要多沟通才行。
3、不要过分责怪对方的错误选择
很多时候夫妻在吵架之后就会互相指责对方的错误选择,认为对方是错的。其实这样的想法是非常错误的,如果对方真的是错的,那就说明对方是不爱自己了,是在嫌弃自己的另一半了。很多人都会觉得对方是爱自己的,所以才和自己在一起生活,但是很多时候这个想法是错误的。只有相互理解才能够消除误会的产生,两个人在一起生活要相互理解和体谅才能够让两个人的感情越来越好。所以想要避免夫妻之间吵架后就要离婚这种现象发生,我们就不要过分的责怪对方的错误选择了。学会换位思考才能够更好的去解决问题!
夫妻吵架要离婚怎么办 ,俗话说得好:“夫妻吵架,床头吵完床尾和”都说是夫妻吵架“小吵怡情,大吵伤神”,有人说不吵架的夫妻不是好夫妻,那么夫妻吵架要离婚怎么办呢。 夫妻吵架要离婚怎么办1夫妻吵架要离婚,解决这种情况的办法主要由于三种:让双方冷静一段时间再进行沟通,寻求身边亲近的人们的帮助以及付出行动尽力去挽回对方。想要解决夫妻双方吵架要离婚的这种局面,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让双方先冷静一段时间再进行沟通。刚吵完架双方必定都是不理智的,头脑也不清晰。所以需要让双方冷静下来,再去思考决定要不要离婚。其次缓解你们双方要离婚的这种状况的另一个方法就是去寻求你们身边千件的人的帮助。让他们多劝解一下正在吵架的双方,缓和一下夫妻之间的关系,这样对夫妻之间吵架闹离婚的局面会有很大的帮助。另外想要解决夫妻之间吵架闹离婚的情况,还需要付出行动尽力去挽回对方。只有付出行动让对方感受到你的诚意,才有可能与对方缓和关系。 让双方冷静一段时间再进行沟通夫妻双方在吵架之后,往往情绪是不理智的,头脑也不清晰,因此才会有离婚的打算。所以想要挽回这种局面,解决夫妻双方吵架闹离婚的问题,一定要先让双方冷静下来,思考一段时间,分析一下为什么会吵架,因为什么吵架。等到双方情绪稳定了之后,再进行沟通交流,和对方说明自己的想法,这样双方之间的关系会缓解很多。我们处理这种问题的时候,情绪一定要是稳定的,头脑也一定要是清醒的。要分析各种情况,从而在判定自己是不是要与对方离婚。不能够一头热,一生气就对方闹离婚,夫妻之间要有良好的沟通与协商。离婚是两个人的事,你不能随口就说要离婚,从而伤了对方的心。 寻求身边亲近的人们的帮助对于吵架闹离婚的夫妻,他们身边亲近的人们的意见与做法往往至关重要。要多请朋友们帮忙,在中间进行劝说,并且传递你们之间的想法。毕竟夫妻双方闹离婚关系可能已经僵化了,可能会不好意思见面聊天,这种时候朋友或者家人就起了传话筒的作用。朋友的支持与帮助也是推进你们和好如初的关键。 付出行动尽力去挽回对方想要缓解你们夫妻之间的关系,必须要付出行动,不能只是说话。你一定要精心为对方准备礼物,并且努力的去追回这段感情,这样的话事情才会有转机。你的实际行动会让对方明白你对他的心意。 夫妻吵架要离婚怎么办2 1、思考为什么要离婚。一般男方提出了离婚,一定有他的原因,比如有了新欢,忍受不了女方的一些错误等,要挽回一段婚姻,必须要从他离婚的原因着手挽回来之不易的婚姻,从原因入手首先也要找出原因,自己不知道男方离婚的原因的话可以冷静下来好好谈谈,问一下为什么要离婚。 2、学会在生活中制造幽默。之所以吵架,就因为你们当中有一个人是直男或者是直女。当你不懂得套路对方心思,当你不懂得和对方深入交流的时候,你会发现夫妻之间的共同话题越来越少。想要在吵架中挽回制造幽默也是一种很好的方式。 3、继续对另一半好。即使吵架也不要少了给对方递一杯咖啡或者递一杯牛奶。当你懂得从细节做起,你会发现那个人在内心早就已经原谅你了。离婚只是一种冲动的形式。不要让它成为真实的写照,因此你要学会继续对他好,他才能够消了心中的怒气。 4、不要把对方全盘否定。经常可以看到夫妻在马路上吵架,理由就是妻子觉得丈夫没有采纳自己的购物意见或审美标准。哪怕她老公只有这一次没有听她的话,她就会说:“你从来不问我的意见,老是自作主张”或“随便你!不管我做什么,你都看不顺眼”。这样无中生有的对话会让对方觉得你是在故意找茬或给他下马威,即使勉强给你台阶下,恐怕他心里也会对你有怨言。聪明的妻子应该善于给对方吃“糖衣炮弹”才能不战而胜。 5、多一些爱的表达和沟通交流。真心的去对对方好,让对方感知到你对她的在乎,甚至偶尔的制造一点小浪漫和小惊喜,我想对你们的婚姻关系会是一个促进和提升。与此同时,培养她的家庭责任感,不要什么东西都放任不管,包括管钱的问题,家庭消费支出的问题,孩子的管理和教育问题,无论谁来主管,作为夫妻都有共同的知情权、监督权,事先要协商约定好,这不是不信任,而是一种尊重。
因为鸡毛蒜皮吵架,造成感情不合,而离婚占七成以上。对此问题,我是这么看的。
1,现在,正是-代独生子女,都进入青春期。他们不管是男是女都是-个。父母把他们宠爱着。讲吃讲穿,不爱干家务活。已经形成习惯了。
2,有好多青年男女,父母亲都给他们准备了好几套楼房。
3,大部分青年子女,都大把大把挣钱。经济上没有任何问题。设有一点后步之忧。
4,这一代特殊群体,腰硬,说话有底气,啥也不怕。
5,男青年和女青年结婚,必须克服大男子主义。既然女青年进入你家。让她感到很温暖。说错-句话和半句话,千万别当回事。人家父母,把眼珠子给你当媳妇,一定要高-眼看待。
6,男人吗,就必须象个男人。胸怀宽广,办事大气。夫妻之间平日产生奌滴鸡毛蒜皮小事,绝对不能放在心上。
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A,夫妻之间千万别争高低。
B,要柤互忍让。
C,要互相包容。
b,要柤互理解。
E,有时间互相学习有关知识,
提高思想觉悟。
F,必免和手机交朋友。著重夫妻语言交流。
一个人的性格改变,是-个长期的,复杂的过程。千万别犯急性病。想把-个姣姣女子,在父母面前,二十几年养成的习惯,决不能几个月或几年,就改变过来的。既然美女,成了你的爱妻。男人就-定千方百计,放长工钓大鱼。把美丽的幸福家经营好。幸福快乐合美将永运属于你们。让鸡毛蒜皮的小事,随风飘落到远方去吧!
衷心希望男女青年的离婚率,永远成为零。
谢谢各位。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