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独生子,一直都特别想有个姐姐。只是没想到,这个愿望如此简单地就实现了。不知为何,比起叫她老师或是称呼名字,我更喜欢称呼她姐。
凭直觉,我知道我姐对我有好感。我试着约她吃饭、上网、逛街,她都很快答应了。我是同学中第一个知道她手机号码的人。那天逛了一天的街,我和她一起坐在双层64路最后一排的位置上,疲惫的她居然靠在我肩膀上睡着了。一个星期后,我们牵了对方的手。二个星期后,我抱了抱她,吻了她。
再以后的每一天,除了上课和睡觉,我们几乎形影不离。我常常是早上7点从寝室出来,自己上课,或是去听她讲的课,中午陪她吃饭,晚上再到她屋里玩到学生宿舍要关门时才回去。那段日子,是我们最快乐的时期,可惜那么短暂。
一学期下来,我连自己的室友来自什么地方都搞不太清楚。当然,她教的学生没有不认识我的。
忘了说了,我姐也有符合通常规范的男朋友。我对他们的事了解不多,只知道他们是大学同学,一起在广州上的大学,因为他家在武汉,毕业后,我姐就随他回来了。他们之间没什么感情,也没有大到必须分手的矛盾,一直处于若即若离的状态。
你一定会想知道,同学都是怎么看我们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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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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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都以为自己只是人才,后来才知道他爹的自己简直就是天才。
也不知道是上帝睡着了,还是文曲星感冒了,高中连续拿下三年三好学生(好打架斗殴、好抽烟喝酒、好上网玩游戏)的我居然考了上大学,最让人好笑的是一向没有及格过的语文居然一路飘升到一百二十好几,单科全市第一。
记得高中最后一次模拟测试的时候,语文老师对我作文下的评语:‘全篇一共十句,九局是病句,最后一句五个字就错了四个 哎!看完就看就一个句号,还是我给你填的 ’小老头对我无语了,其实我也不是故意的,每次考语文不到一个小时就交卷出去鬼混了,那还的时间去想。不过这次作文本人轻松拿下五十八分,和平时一百分的作文得分不相上下、难分伯仲。
老头不解,问我原因!我答曰:“本人乃天之鸿鹄,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其实我在初中的时候作文还是写的不错的,有老妈的评论为证:‘下笔千言万语、写的云里雾里、看不出因为所以、归根结底还是一篇垃圾,附带一句,明天……
有问题再找我
如今我也已经成家立业,有了个疼爱自己的老公,不久之后也将会有属于自己的宝宝,然而能够有今天的幸福生活,我想我应该感谢18岁成年的那一天遇到的一个人。我想我永远忘不了18岁刚刚成年的时候,幸亏一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是他让我迷途知返,也让我知道了人生的路不止眼前的苟且。
虽然现在的我,已经是个准妈妈了,而且还有个十分疼爱自己的老公,但是我却从来没有跟老公讲过18岁之前的自己是什么样子的,不过我想,那之前的时光将会被永远的尘封在回忆的箱箧里,我与过去的自己心照不宣,因为现在的我十分庆幸,那时的自己选择了迷途知返。
我承认之前的自己是个不折不扣的问题少女,早恋酗酒,结交了一大帮的狐朋狗友。这种变化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这种想要跟世界为敌的叛逆是从什么时候养成的呢我也不清楚。
大概是从14岁那年亲眼看到父亲跟陌生的女人搂搂抱抱,大概是从眼看着父母亲明明没有了感情却在我面前强颜欢笑,大概是从那个家变得越来越冰冷开始的吧。
我只知道14岁那年的生日,刚刚上初二的我第一次学会夜不归宿,在同学家里过了一夜。我关掉了手机,他们找了我整整一夜,第二天找到了学校,然后老师把我臭骂了一顿。
再后来,问题少女的标签似乎与我如影随形。我把自己打扮的就像社会上的大人一样,跟高自己好几个年级的男生谈恋爱,也跟着他们去最热闹的场所,总之,只要能够远离那个不幸福的家,我就很开心。
就这样浑浑噩噩的熬到了18岁,犹记得那天是我的成人礼生日,身边几个朋友都说要跟我好好庆祝一下,我们把地点定在了市里最繁华的一家ktv里,但我不知道,那些曾经最信任的朋友会在我生日的这天跟我开这么大的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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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讲述了我们总是会受伤,而青春又变为受伤的代价。 我们经常会流泪,但是却不为青春哭泣。 青春,你如此多情。 青春,你如此善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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