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争执时拍视频违法吗

发生争执时拍视频违法吗,第1张

法律分析:发生争执时拍视频不违法。双方争执时,如果一方录制的视频是客观记录了发生的事件,并且没有涉及到个人隐私,这个行为就是合法的。如果视频经过了剪辑等二次加工,扭曲客观事实,导致他人对当事人错误印象,对当事人及社会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如果用录制的视频威胁当事人,则为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和邻居吵架,邻居拍视频后上传到网是报警还是直接起诉,这要看偷拍者的行为是否涉及刑事犯罪。

如果你认为偷拍者的行为涉及刑事犯罪,可以向派出所报警。如果不构成刑事犯罪,那么进行民事诉讼,到法院起诉,要求发布者删除视频,赔礼道歉甚至赔偿经济损失。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吵架的过程中拍视频并且公开在网上传播的这种行为涉嫌侵犯肖像权,侵犯肖像权不单纯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没有任何正当的理由,在不经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将肖像进行展示,公开的行为都是侵权行为。

一、吵架拍视频侵犯肖像权吗

      吵架拍视频并且公开的行为涉嫌侵犯肖像权,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有以下几种:

      (1)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权利人的肖像;

      (2)虽不以赢利为目的,但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而将权利人肖像进行展示、公开、陈列、复制、散发等行为。

      侵犯肖像权的行为,不在于以盈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而在于不尊重公民对其肖像的专有权。因此,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将公民肖像予以复制、传播、展览等,都应征得公民的同意,否则就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

二、肖像权受到侵犯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 起诉

      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 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 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 宣判

      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其实,在网上传播吵架视频不仅是涉嫌侵犯肖像权,很有可能已经侵犯到了当事人的名誉权。但是侵犯肖像权或名誉权这种侵权行为属于民事纠纷,被侵权方没有主动起诉,司法机关也不会主动介入。

法律分析:被别人拍视频威胁了,应该拨打110报警,配合民警调查。 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报警的范围:(一)刑事案件;(二)治安案(事)件;(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四)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五)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可以。根据查询华律网显示,吵架的过程中拍视频并且公开在网上传播的这种行为涉嫌侵犯肖像权。可以进行报警处理。视频导致对当事人产生错误印象,并产生一定社会影响,则构成侮辱罪,肖像权人有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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