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幼儿园园长的后果

投诉幼儿园园长的后果,第1张

(一)警告;
(二)记过;
(三)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
(四)开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近日,邯郸市教育局网站发布一则通告,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违规行为治理工作,现将《邯郸市各县(市、区)治理幼儿园违规行为举报电话和邮箱》进行公示。欢迎广大家长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对发现的违规办园行为线索,请

及时向市教育局或本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举报。详细内容如下:

市教育局关于公开幼儿园违规办园行为举报电话和邮箱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违规行为治理工作,现将《邯郸市各县(市、区)治理幼儿园违规行为举报电话和邮箱》进行公示。欢迎广大家长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对发现的违规办园行为线索,请及时向市教育局或本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举报。
邯郸市教育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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